巴克莱哲学研究

出版时间:1999-06-0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傅有德  页数: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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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本书中,作者不仅对我国巴克莱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作了虽简明扼要也相当全面的概括,这表明本书是批判地考察和总结国内有关的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写的。但它又绝不是旁人的已有成果和总结,而是以自己的研究大大地丰富和提高了已有成果,使之上了一个新台阶。    更有意义的是,本书不仅考察总结了国内的已有成果,而且更加系统全面地介绍了国外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最近的巴克莱哲学研究的状况,列举了许多著名的巴克莱研究专家和权威学者的名字和他们的代表作品,也扼要地介绍了他们的主要观点和突出成就,并对他们的得失作出了自己的评论。    本书在巴克莱研究乃至整个西方哲学研究方面之所以值得重视,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对巴克莱哲学的本质或主要倾向,提出了很新颖的见解,对这方面的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    本书的成就也不仅在于对巴克莱哲学的主导倾向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并作了较有说服力的论证,还在于它对巴克莱哲学的全部内容,从横的系统和纵的发展过程两方面作了较全面完整的、也较深入细致的、条理清晰的评介。    总之,这是一部既对初学者较全面地了解巴克莱哲学很有帮助,也对研究西方哲学史的专门家很有启发的可说是“雅俗共赏”、“深入浅出”的优秀力作。

作者简介

傅有德,男,汉族,山东青州人,1956年1月生。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宗教学系主任、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学术(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大学人文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外国哲学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宗教学会理事、山东省哲学学会会长、国际巴克莱学会理事、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兼职教授、《犹太研究》主编。 获“山东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山东省拔尖人才”(1995)、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2002)、 “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教育部跨世纪人才”(2000)。“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996)等称号。现为国家985二期工程“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创新基地负责人。
1978年1月考入山东大学哲学系,1984年12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同年留校任教。2000年1 月获北京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7年起任讲师,198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4年晋升为教授。曾先后在爱尔兰都柏林三一学院(1987-88)、英国牛津希伯莱研究中心(1992-93)、伦敦犹太学院(Leo Baeck College,1993-94)、以色列希伯莱大学高级研究所(1994夏)学习,并以访问教授身份在美国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1997)、香港中文大学(2001)、伦敦大学(2002)、波士顿大学(2004、2005)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2006)等学校或学术机构讲学或从事研究。
主要研究领域为犹太哲学与宗教,中外哲学与宗教比较、西方哲学史。出版专著、译著13部(包括合作),论文约60篇。代表性著作有《巴克莱哲学研究》(1993广西师大出版社)、《现代犹太哲学》(合著,1999人民出版社)。《巴克莱哲学研究》于1993年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并由人民出版社《哲学史家文库》再版(1999),其主体部分收入《中国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2004浙江人民出版社)。《现代犹太哲学》获2000年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英国杂志Manah、报纸Jewish Chronicles、以色列报纸、美国Ohio日报和Case Western大学校报、波士顿大学校报、加拿大国家电台和《星岛日报》以及《美国高等教育纪事周报》等媒体对他多次采访报导。
主要著作:
1.《巴克莱哲学研究》(1993广西师大出版社,1999人民出版社)
2、《现代犹太哲学》(主编、合作,1999人民出版社)
3、《犹太名人传 思想家卷》(主编,2003河南文艺出版社)
4、《跨宗教对话:中国与西方》(主编,200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主编1995- 山东大学出版社)。
6、《途指津》(三人合译,1998、2003山东大学出版社)
7、《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三人合译,1995、2003山东大学出版社)
8、《斯宾诺莎》(二人合译,1993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台湾康德出版社)
9、《宗教研究指要》(参加《犹太教》部分,2005北京大学出版社)
10 、Yi Ching: Translation and Annotations, Shandong Friendship Publishing House, 1995,汉译英)
主要论文:
1.《试论犹太哲学及其根本特征》,《哲学研究》,1999、4
2.《灵与肉:一个宗教哲学问题的比较研究》《哲学研究》2000、6
3.《犹太教的弥赛亚概念及其与基督教的根本分歧》,《世界宗教研究》1997、5
4.《迈蒙尼德和他的〈迷途指津〉》,《世界宗教研究》1999、3
5.《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信与行》,《文史哲》2005、3
6.《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现代中国哲学的意义》,《文史哲》2003、5
7.《传统与现代之间:犹太教改革及其对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孔子研究》2005、10
8.Confucianism and Judaism:A General Comparison , in Sino-Judaica: Jews and Chinese in Historical Dialogue, Tel Aviv University (以色列), 1999
9.Maimonides on Prophecy: Synthesis and Reconciliation, in The Journal of Progressive Judaism
(英国),1994.11
10.God-Man in Judaism and Heaven-Man in Confucianism: Comparative Studies, Academic Forum,2004 (美国)
11. Revelation and Prophets: The Comparison of Judaism and Confucianism,
Ching Feng: A Journal on Christianity and Chinese Religion and Culture, Fall 2001 (香港)

书籍目录

序一序二引论第一章 生平和著作 一 童年与学生时代 二 主要著作的问世 三 百慕达计划 四 克罗因主教 五 谢世牛津 六 生产总论第二章 非物质主义的形成及其思想渊源       一 “第一论证” 二 “第二思想”的诞生 三 洛克的影响 四 马勒布朗士的促进 五 培尔的警示和科学家的帮助第三章 新原理 一 新原理与怀疑主义原理的关系 二 巴克莱哲学的目的和任务 三 新原理——“存在就是被感知” 四 关于新原理和几种不同理解 五 新原理的作用和意义第四章 观念论 一 观念对心灵的依赖性 二 感官的观念与想象的观念 三 观念与事物 四 观念与两种性质和感觉 五 观念的同一性与差别性 六 现象主义 七 观念论世界观与常识和实在论第五章 驳特质论 一 马克莱批判的物质 二 物质不是心外之物 三 不思想的物质不可能拥有观念 四 作为基质的物质概念是没有意义的 五 观念只能与观念相拟 六 物质不能成为产生观念的原因、工具或偶因 七 关于“先验证明”的主要手法 八 否认物质实体的“后验证明”第六章 精神实体论……第七章 自然哲学第八章 反抽象论附录后记再版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人们公认,巴克莱那里的实在物即观念或其集合。但是,由于人们对观念与心灵的关系的理解不同,故而造成了对巴克莱哲学的实质的不同看法。一种看法强调,巴克莱的观念即感觉,即现实地存在于人的心灵中的观念,所以,巴克莱是唯心主义者。贝内特、蒂波顿、但西等大致主张这一观点。戈雷令更多地注重巴克莱的观念的客观性,认为观念是组成实在事物的可感性质,其原因不是人心,而是上帝,所以这种哲学属于实在论,而且如果把洛克那种既承认上帝存在,又把不可认识的物质当作观念的原因的理论叫作“绝对实在论”的话,那么巴克莱的学说则是“有条件的实在论”。总起来看,过去那种认为巴克莱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或唯我论者的见解已经日益少见了。一些学者认为,在巴克莱那里,观念也罢,事物也罢,都不过是指人的感官的对象,知识的对象,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科学所能达到的实际现象,因此,巴克莱哲学是一种“现象主义”的学说。    什么是巴克莱的新原理?新原理意味着什么?它在巴克莱的整个哲学体系中占据什么地位?这是本书第三章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巴克莱看来,他以前的绝大多数哲学家犯有一个通病,这就是把世界二重化,主张现象与本体、观念与实在的差别和对立,肯定可感物背后隐藏着实在性,这是怀疑主义的原理,正是它导致了人类知识中无数的错误和纷争。与此恰好相反,他宣称“存在就是被感知”,认为凡可感之物皆是实在的,现象背后无实在。这条与怀疑主义原理相反的原理正是巴克莱自称为惊世骇俗的“发现”或“全新的”原理。    “存在就是被感知”,不仅意味着被人心感知,而且也包含被上帝感知。照巴克莱的分析和解释,上帝凭其意志创造出可感的观念物,同时又利用其理智不间断地感知着它们,从而保证它们的连续存在。人心的感知在于使客体与主体相联系,使上帝创造和感知的实在同时成为作为人的对象的实在。正是凭借这两种感知的结合,巴克莱得以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中解决了以往哲学家一直无法解决的现象与实在的对立问题,使实在与对象同一起来了。这也是巴克莱的新原理的意义所在。“存在就是被感知”这条新原理是巴克莱非物质主义哲学的核心,它既蕴含着“物是观念的集合”这一肯定的命题,又暗示了物质实体或外物的非存在这一否定的方面,同时还为其他一些原理打下了基础。    西方巴克莱学者在什么是巴克莱的新原理问题上的各种解释,得与失的大小、多少不尽相同,都带有程度不同的片面性。    第四章的任务是专门论述巴克莱的观念学说。巴克莱在论述其观念与心灵的关系时循着三条原则,这就是:第一,差别性原则,强调观念与心灵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第二,内在性原则,表明观念只能存在于精神实体中;第三,同一性原则,指出观念不能与对它们的感知相分离。这三条原则阐述了观念与心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的关系,强调了它们之间有差别的同一和同一中的差别。这是我们理解巴克莱的观念论的关键。    在巴克莱那里,观念有三种类型:感官的观念、反省的观念和想象的观念。前者指实在的事物,中者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结果,后者则是前两者的映像或幻相。后者跟前者在产生的根源、对人心的依赖性以及有序、清晰和稳定的程度诸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别。巴克莱一再强调其间的差别性,旨在告诫人们不要因为它们都属于观念而把二者混为一谈,它们的区别是本质性的,即实在与虚幻的根本区别。    在非物质主义哲学中,感官的观念,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以及感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名称,指的都是人的感官可以直接感到的事物,因此,说“物是观念的集合”,或者说“物是感觉的复合”,“性质的结合”,含义都是一样的。由于巴克莱主张可感的事物或观念是上帝的造物和感知对象,其产生和存在都直接依赖于上帝,人心在对象物的存在问题上不起决定作用,同时,它们又与想象的观念厘然有别,因此,我们认为,巴克莱哲学的基本性质不是主观唯心主义,更不是只相信“自我”存在的唯我论,实际上,其主导倾向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就巴克莱把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归结为认识的对象——现实的与潜在的对象,并且否认有超验的外物而言,非物质主义可以说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现象论。    我们还认为,巴克莱的非物质主义哲学不是常识,也不是实在论,但它并不直接与常识和实在论相对立。它否认现象背后的实在性,主张直接的可感对象的实在性,这一点是常识和实在论者可以赞同,愿意接受的。    驳斥物质实体和外物的存在,以反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是巴克莱哲学的主要目的之一。这部分内容是在第五章中阐述的。巴克莱将自己的驳物质论分为“先验的证明”与“后验的证明”,前者旨在揭露传统的物质概念中所包含的矛盾或错误,从理论和逻辑上证明物质的不存在,后者则采用概括物质学说在哲学、神学和其他人类知识方面所带来的种种灾难和不幸的手法,以期达到同样的目的。在巴克莱看来,所谓人心以外的存在,与人无关的对象物,所谓不思想的物质拥有观念,所谓人的观念与超验原型的相似和契合,统统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也是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此外,关于物质是产生观念的原因、工具或偶因的论调也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它直接与上帝的万能相悖。还有人主张物质是现象背后的基质,其功能是支托各种可感性质。对此,巴克莱反驳说,“基质”不过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抽象观念,“支托”的含义也是模糊不清的,所以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有物质的基质。在“后验地”反驳物质学说说,巴克莱指出:承认物质实体会使世界二重化,造成此岸与彼岸世界的对立而最终导致怀疑论;物质实体论是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莫逆之交,正统宗教神学的死敌;承认物质实体就会造成“物质能否思维”以及物质的无限可分等种种难题,产生“内在的本质”、“隐蔽的质”、“引力作用”等一系列错误和混乱。因此,健全正确的哲学必欲清除物质概念而后快。    巴克莱竭尽全力否认物质的存在,表明了他的哲学立场是唯心主义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巴克莱所驳斥的主要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即一种被动的、不思想的、超验的、与人毫无关系的物质实体。这样的物质概念从科学和辩证唯物论的立场来看,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此,我们主张对巴克莱的驳物质论进行具体分析,在充分否定其唯心主义错误的同时,也不忽略其中积极有益的成份。    本书第六章介绍巴克莱关于上帝和人心两种精神实体的理论。这两种实体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是真实的存在;是有意志、有理智,因而能创造、能感知的主体;它们的存在方式是超时空、超感官的,永恒或不朽的。因此,这两种实体都不是人的感觉对象,亦不属于科学研究的范围,人们只有借助于反思或推论才知道其存在,获得其意念。如果从本体论上看,上帝在巴克莱哲学中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包括人本身在内,都是上帝创造出来并保持其存在的。从认识的角度看问题,人的心灵就是举足轻重的,因为认识归根到底是人的认识,一切观念或事物都是作为人的认识对象而存在,而有意义的,没有人心,任何对象和对象的知识都无从谈起。    在这一章中,我们还详细阐述和分析了巴克莱关于上帝存在的几种证明,其中主要是从被动的观念或对象物不能自生,必以主动的创造者上帝为原因的所谓“被动性证明”,以及只有上帝的感知才能保证事物的连续存在的“连续性证明”。此外还涉及到其他几种证明形式。我们认为,巴克莱使用的这几种上帝存在的证明,和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过的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设计论证明一样,都不过是毫无根据的纯粹形而上学的思辨而已。    巴克莱在坚持排除语言文字的障碍时是彻底的。他不仅要求人们在研读别人的著作时,切忌因拘泥于字义而上当受骗,而且在读他本人的著作时也要如此。他说:“不论任何人想读下边的议论,我请他只把我的文字当作他的思想的发端,并且在读时努力求得我在写时所有的思想。借着这种方法,他便可以较容易地发现我的议论之真伪。这样,他就完全没有被我的文字所欺骗的危险,而且我也看不到他只思考自己的赤裸裸的观念,就会陷于错误。”    如果说巴克莱的上述理论有什么可取之处的话,那就在于它揭示了语言文字与其意义即它代表的具体事物之间的矛盾。名词与其意义既然是符号和所指,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二者不是一个东西,那么就存在一个二者是否契合和契合的程度问题。由于事物的复多繁杂,语词的相对贫乏,要求每一名词与其所指的内容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而不一致就会造成对事实真相的歪曲和误解,从而偏离真理的轨道。因此,虽然思想的传达必须通过文字,但我们必须不拘泥于字眼,而力求透过文字去把握事物的真谛。所谓“得意忘言”,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一  陈修斋所谓“西学东渐”,即使不算明末清初利玛窦、汤若望等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播天主教的同时,带来一些主要属于西方中世纪的哲学和其他文化知识那段史实,就从1898年严复翻译《天演论》算起,至今也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我不说西方文明中的其他成份,单说西方哲学传入我国,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决不应低估我国学人研究、介绍、传播西方哲学所取得的成绩。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半个世纪中,我国学者已译出了不少西方古典哲学名著和其他现代西方各派哲学及哲学史的著作,同时也出现了几位研究西方哲学卓有成就的专家,其中有的是有国际影响,完全可以与西方一流学者相抗衡的。新中国成立以后,这方面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西方哲学著作的翻译、介绍方面,从总体上来看,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大大超过了建国前的成绩。至于西方哲学专业工作人员的数量以及西方哲学在大学教育中和社会上的普及程度,都是旧中国所无可比拟。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有蓬勃的发展。这些成就都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的。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不足。尤其是如果我们不只是和自己的过去比,而是以当今世界先进水平为标准来衡量我们已取得的成就,那就更清楚地看到了我们的差距。    在进行比较时,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是一个可以引起争议,也值得讨论的问题。为了提高信心,不致因自己的落后而灰心丧气,与自己的过去比以显示取得的进步,来鼓舞继续前进的斗志,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但决不应以此来作为安于现状的借口,连“见贤思齐”的古训也忘掉。也还有一个如何看待世界水平或世界先进水平的问题。这也是可以争论的。有人说,越有民族性的东西,就越有国际性或世界性。例如一件艺术品或一项文化成就,越表现出其浓郁的民族风格,就往往越得到国际上的承认和欣赏。一部电影也许正因为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而获得国际上的电影大奖。这种意见在一定意义下当然是对的,我也决不否认。但能否就因此说,凡是具有鲜明民族特点的东西,就也一定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呢?我认为不能。男人拖长辫子,女人缠足,这在满清时代是最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在世界上也是独有的,但是否因此就应被视为达到当时世界先进水平呢?不但本民族落后的东西不能因其具有民族特征就被视为达到世界水平,即使本民族最先进的东西,也应与其他民族同类的最先进的东西比个高下,才能断定它是否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o(当然这是以双方有可比性为先决条件的。也有一些是虽然可比,但只能比异同而难比高下的。这些都是另当别论的问题。)    我之所以发这番议论,用意是想提出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研究异国哲学,对其达到的水平,应该拿什么做标准来衡量?在这里我想引我国两位著名学者的话来表达我的意思。一位是陈康先生,他在解放前是西南联大、北京大学、中央大学哲学系的教授。解放前夕离开了大陆,后长期在美国任教和定居。陈先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古希腊哲学专家,在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特别是两者关系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精通希腊文、拉丁文和英、德、法文,在学术素养上是完全可以与西方著名的希腊哲学史家并驾齐驱的。他在西南联大任教时,应贺麟先生创办的西洋哲学名著编译会之请,译注了柏拉图的《巴门尼得斯篇》。这译著的注释部分比正文字数多几倍,本身就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此书1944年作为哲学编译会主编的丛书中的一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81年又在汪子嵩同志关注和协助下由该馆重印了。在该书的译著者“序”中,陈康先生写道:“现在或将来如若这个编译会里的产品也能使欧美的专门学者以不通中文为恨(这决非原则上不可能的事,成否只在人为!),甚至因此欲学习中文,那时中国人在学术方面的能力始真正的昭著于全世界;否则不外乎是往雅典去表现艺术,往斯巴达去表现悲剧,无人可与之竞争,因此也表现不出自;己超过他人的特长来。”另一位是季羡林先生,他是大家所熟知的,用不着介绍。我是在《新华文摘》1990年第10期上转载的《中国解读怯卢文的第一人》一文中,读到季羡林先生对青年学者林梅村初学佉卢文时的“一席教诲”。季先生说:“中国学术要发展,必须能直接与西方一流学者相抗衡。有些人在国人面前大谈希腊、罗马和苏格拉底,而在洋人面前讲《周易》,谈老庄。这不算什么本事。真有本事,就应去和西方学者争论他们的学问,与国人讨论中国的学术……”不难看出,陈康先生和季羡林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而他们也都是身体力行实现了自己的主张,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上都能真正“与西方一流学者相抗衡”的,因此他们的主张也就具有十足的说服力。在陈康先生和季羡林先生面前,我作为一名西方哲学工作者,不能不以自己离他们所提出的标准还很远而感到惭愧。但我抱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态度,还是竭诚赞成他们的主张。我认为对这种主张应大力宣扬,使之深入人心,成为从事学术文化工作者的共同目标。也只有达到了这个目标,才算真正做到了学术文化上的现代化。    此外,我还想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世界已变得越来越“小”,确实变成一个“地球村”了。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也终于冲破了闭关自守的局面,而大步走向世界。在这样的形势下,就哲学或一般文化来讲,诚然民族的、区域的特点也总仍旧存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国际交流的发展,各民族、各地域的哲学或文化也都正在融合成为全世界、全人类的财富。就这个角度说,西方哲学或文化,既是西方人的,也是东方人包括中国人的,正如中国或东方的哲学或文化,既是中国人或东方人的,也是西方人的一样。因此,中国人研究西方哲学也并非“舍己之田而耘人之田”,而是属于自己的分内之事,正如西方人研究中国哲学或文化,也应是他们的分内之事一样。这样来看时,中国学者研究西方学术也就本应该与西方学者用同样的标准,有并驾齐驱的权利和义务,也正如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学术文化也应与中国学者用同一标准一样。这当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但应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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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学习巴克莱哲学的一本很好的工具书
  •   想象中应该是本大部头,不过有关巴克莱的书还是要收的。希望以后能出巴克莱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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