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

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崔永东  页数:258  字数:270000  

内容概要

崔永东所著的《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司法思想史的基础理论著作。全书以时间为序。大跨度地考察了从周秦时期、汉代、唐代到宋明时期的司法思想,对其所反映的深层次司法理念进行了总结。并对中国传统司法思想的优秀内容进行了揭示与分析。
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是一个包括司法思想与司法制度在内的文化系统。其中司法思想是其深层结构。《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从司法的理论根据、司法的地位与作用、司法的价值与目标、司法的基本要素及司法道德等方面对各家各派的司法思想进行研究,注重考察司法制度背后的司法思想。
张晋藩先生在本书序中评价说:“任何一门新学科的构建都离不开对传统资源的利用,也离不开从历史上追根溯源的工作.因为历史与传统是学科构建的材料和‘源头活水’。作者对此有深刻的认识,故对司法传统进行了深入挖掘。这就为司法学学科的构建植入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为该学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

崔永东,男,1963年4月生于山东。198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工作,先后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并任清华大学道德与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1995—1997年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博士。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200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法律史学研究。2002年被中国政法大学引进,同时被聘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05—2007年任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与博士后导师。并任中国政法大学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昌平区政协委员,中国廉政法制建设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
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奖;2002年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06年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10年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等。
研究领域涉及法律史学,理论法学、司法学等。出版个人专著多部。《内圣与外王》(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金文简帛中的刑法思想》(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道德与中西法治》(人民出版社2002年)、《简帛文献与古代法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中西法律文化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司法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11年)等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哲学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项,省部级项目六项,校级项目多项。参加国家级与省部级集体项目多项。

书籍目录

绪论:对中国传统司法思想的理性分析
一、仁道司法观
二、中道司法观
三、和谐司法观
第一篇 周秦时期的司法思想
第一章 “清华简”所见周代之司法思想
一、中道观
二、慎刑观
三、明德观
四、天命观
五、结语
第二章 《尚书·周书》中的司法思想
一、天命思想
二、中罚思想
三、敬慎思想
第三章 帛书《周易》中的司法思想
一、“中罚”观念
二、“教育刑”观念
第四章 《周礼》中的司法思想
一、人道司法观
二、和谐司法观
第五章 《礼记》中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与自然
二、司法与道德
第六章 先秦儒家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理论根据
二、司法的地位与作用
三、司法的价值与目标
第七章 墨家的司法思想
一、神秘主义司法观
二、司法的价值、作用和目标
第八章 道家的司法思想
一、天道司法观
二、公正司法观
第九章 法家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人性基础:“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二、司法的要素:明法、尊法、慎法、奉法
三、对司法人员的要求:“破私任法”
四、司法的目标:“以刑去刑”
第十章 云梦秦简中的司法思想
一、《语书》与《为吏之道》中的司法思想
二、秦律中反映的司法思想
第二篇 汉代的司法思想
第十一章 董仲舒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思想的理论根据及对国家司法权的定位
二、司法原则:“原心论罪”
三、司法思想的价值取向:人道与和谐
第十二章 陆贾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自然根据
二、司法的地位和作用
三、司法的价值和目标
第十三章 《淮南子》中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正当性与司法者的素质
二、司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十四章 王符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理论根据
二、司法的地位、作用及目标
三、对职掌司法者的要求
第十五章 《汉书·刑法志》中的司法思想
一、仁道司法观
二、中道司法观
第三篇 唐代的司法思想
第十六章 《贞观政要》中的司法思想
一、对司法官的要求:“平恕无私”与“公平正直”
二、司法的要素:“宽平”、“恤刑”
三、司法的价值取向:“仁义”与“治安刑措”
第十七章 《唐律疏义》中的司法思想
一、自然主义的司法理念
二、司法的作用和地位
三、“仁道”的司法理念
四、对司法官员的要求
第四篇 宋明时期的司法思想
第十八章 程朱理学中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思想的理论基础及对国家司法权的定位
二、司法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严刑致和谐
三、结语
第十九章 丘浚的司法思想
一、关于国家司法权的地位
二、“好生之德”:对司法官的道德要求
三、恤刑、慎刑、中正:司法的基本要素
四、仁道、和谐:司法的价值追求
结语
附一: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中的“仁道”精神
附二:出土法律古籍的史料价值与研究方法
附三: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与道德意义——以中西比较为视角
索引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一、天命思想 周人的信仰世界是对"天命"的迷信。"天"是周人的至上神,它主宰宇宙和人间,能够赏善罚恶、监督人们的一言一行。"天命"说不仅为周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根据,也为其立法和司法主张提供了理论根据。周人还将"天命"与道德联系起来,认为天眷有德,上天会把治民之命交给道德高尚之人,并且会剥夺道德败坏者的治民之命,因此就出现了政权更迭。这就是周代统治者强调"以德配天"的原因所在。 周武王在牧野之战前发表的誓词就称殷纣王之流"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以殷纣王为首的统治集团严重失德,残害百姓,为非作歹,因此也就丧失了其政权的合法性,于是上天要剥夺其治民之命,由周武王"恭行天之罚"即代天行罚、替天行道,高举义旗,起兵反殷,最终使殷帝国垮台。周革殷命,代殷而承受天命。 在《金滕》中,周公姬旦称武王姬发被"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尚书•金滕》),是说武王是被天帝任命来治理万民的,这一任命即所谓"天之降宝命",就是上天交给武王的庄严使命。 《大诰》以周成王的口吻说:"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意谓我这年轻人,不敢废弃上帝的命令。"上帝命"即"天命",代表着政权的合法性,故成王不敢废弃。实际上,周人对天命普遍有一种敬畏的心态,即所谓"天明畏"(尚书•大诰》),"明"通"命","天命威"就是畏天命。周人之所以畏天命,不仅是因为其能"弼我丕丕基"(《尚书•大诰》)即帮助我成就大业,而且还因为"天降威"(《尚书•大诰》)即上天会严惩不德(《尚书•酒诰》也有"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一语),这对统治者来说意味着丧失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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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以时间为序,大跨度地考察了从西周初年到明代的司法思想。《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从司法的理论根据、司法的地位与作用、司法的价值与目标、司法的基本要素及司法道德等方面对各家各派的司法思想进行研究,注重考察司法制度背后的司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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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该书按年代从古至今论述我国的司法思想,框架清晰,借古喻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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