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

出版时间:1986-2-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德莱塞  译者:许汝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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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9条)

 
 

  •      这几年看书都特别功利,事实上我已经有接近半年时间没有看过小说,而会看德莱赛,不过是因为它是上基督教与二十世纪西方文学课程的课程读物,也是因此,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特别关注美国两字儿,而抱着应付课堂讨论的态度抽取着其中的基督教因素。
      
       这本美国的悲剧看似挺长,其实读起来却并不耽搁时间,也就那么一两天的事儿。比起莫里森、福克纳之流,德莱赛的语言异常平直质朴,看起来不费神,一口气可看五百页不费劲儿,刷起来犹如看网络YY小说一般。
      
       看完这本书,我的疑问是,这洋洋洒洒一千页里,是否曾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
      
       故事一开始勾勒的是克莱德一家上街布道卖唱的场景。以布道为生的家庭遭受着周围邻人的耻笑,其大儿子克莱德也因此“再也不愿意干着一套”,而向往世俗红尘。但即便遭逢耻笑,依然坚持布道的克莱德的双亲,是否是真正的基督徒呢?
      
       德莱赛是这样回答的:
      
      “无论是他的父亲或是母亲,都跟人家不一样,老是宗教长,宗教短的,到如今,已经把宗教当作生意经啦。”
      
      克莱德的母亲“无论干的、想得都不加思考地接受了着一套,以致如今,甚至在后来,根本就不了解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那些规劝啊,律令啊,天启的真理啊,已经把她思考的必要排除掉了”
      
      而其父亲“他是集体不健全的一类人,是某种环境和宗教理论的产物,自己根本没有什么主心骨或个人简介。”
      
       克莱德的双亲似乎并不是真正笃信基督教,而是一种盲目的宗教狂热,知道基督教的一点点东西,甚至并真正了解,便加以宣传,并以它谋生。第一章中克莱德双亲以拿宣传册的人数增加来安慰自己,“基督的爱会胜利的,世俗的欢乐和忧虑支配着很多人,可是还要有一天……”这种自我安慰,多么像鲁迅笔下阿Q的精神胜利法。
      
       第三部第三十章克莱德的母亲向正规合法的教堂寻求帮助时,这些正规合法的教堂认为克莱德的双亲“蔑视有组织的、历史性的、神职的宗教权力和宗教形式所规定的一切教义和方式,竟然挺身而出,未经授予任何甚至就经办一座未经核准,因此也就莫名其妙的教堂”。而这些宗教界的“正规军”自身又如何呢?
      
       他们并不愿意给予克莱德的母亲以帮助,“至少基督徒们是漠不关心的,不像基督徒应有的态度”,他们轻易地定了克莱德的罪,“他不是犯了奸淫这个姑娘的罪么?姑且不论他是否杀死了她……替一个定了案的、犯了奸淫罪的人呼吁,即便他不是杀人犯(关于这一点,又有谁能说得准呢?)在教堂里能这么干么?不,没有一处教堂能成为辩论这件案子是非的场所。”他们看不上衣着朴素的母亲“多数牧师认为她是个怪人,并不是哪一个教派或有训练的神学系统的一份子。凭她这副样子就显示的是蔑视了真正纯洁的宗教”。这样的行为,轻易定罪并官僚霸道的行为真的符合基督教所宣扬的仁爱么?令人讽刺的是,最后向克莱德的母亲提供帮助,为她提供演讲场所的,却是一名异教徒犹太人,所提供的事与圣洁的宗教场所截然相反的罪恶电影院。
      
       其他的一些人,如来克莱德双亲布道所的人“老是证明上帝、基督或是神灵怎样从各式各样的苦难中拯救了他们,可是从来没有表示过他们自己怎样拯救过别人。”自私自利,与克莱德同在一座死牢的犯人巴斯卡尔“舔基督像的脚,祈祷,叫圣父,万福玛利亚,叫个不停”。此时,宗教失去了其彼岸性,沦落得犹如迷信。医生以宗教的名义拒绝为罗伯塔堕胎,但却暗地里帮助了其认识的人。麦克米伦牧师疑惑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内心永远不复宁静……
      
       在这个故事中,宗教和世俗似乎是对立的,笃信宗教的克莱德一家清贫困苦,而包括克莱德的伯父在内的那些成功者,却个个都并非信徒。 而生长在这样一个宗教瘫痪的美国的克莱德,这个出生在传教士家庭,却向往滚滚红尘的克莱德,几乎是从一开始便注定了其悲剧。有人说德莱赛的心理描写冗长乏味,但我却认为非如此,不能体现其灵肉冲突,面对几个把他带向死亡的地方——格林戴维森酒店、
      芝加哥联合俱乐部、格里菲斯制衣厂,面对几个把他带向死亡的女人——霍旦斯、罗伯塔、桑德拉,拥有“注定永远也不会成熟的灵魂”的克莱德都犹豫过,彷徨过,但最终,肉欲战胜了宗教,理性,信仰与爱逐渐丧失。故事的最后,克莱德虽然在麦克米兰牧师的帮助下归顺了上帝,发表了归顺基督声明,但他仍是疑惑,仍是一个宗教与世俗之间的游离者。
      
       美国的悲剧,不止是美国社会的悲剧,同样是基督教传统精神失落,以至变成一潭死水的信仰的悲剧。
      
      
      
      
      
      
      
      
  •     读了差不多三年,终于将德莱塞主要的作品和杂文看完了。An American Tragedy是新近看完的。这部作品被称为德莱塞的巅峰期作品不为过,虽然个人来说我比较喜欢温情还存的《珍妮姑娘》,但不可否认这部作品尖锐地点出很多让人深刻反思的观点。如果说其他作品还隐隐透露希望的话,那这本书就把最后一丝希望都捏破----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无可扭转的悲剧。
      
      书一开篇就描述了Clyde一家去街上传教“乞讨”的情景。Clyde的不满、羞耻感、不知道怎样摆脱贫穷和卑微生活的绝望、对富有和自由的渴望,一点一滴地揭露出来。德莱塞将自己对宗教的质疑,通过Clyde的心理活动呈现:如果上帝救赎子民,为什么他们一家传教,却越传越贫困?他们不作恶,却活得比作恶的人要苦得多。快乐在哪里?自由呢?这些通通都不能在似是而非的宗教教义里找到。对宗教信念的动摇(或者从一开始根本无法相信),能够在他的散文Life, art and America看到更详细的讨论。
      
      宗教不能给人出路,那么Clyde就想,或者金钱、更富有的物质生活,能够让他脱离这种令人窒息的生活。可是他一个穷人家孩子,没有人际关系,没有教育培养,没有特长技能,如何去争取更好的生活?年轻的Clyde有努力过:他当做杂工、商店助手,乃至酒店bell boy。在酒店做Bell boy,使他一下子每周挣约25美元。他从来没有得到过那么多钱,钱的增加让他喜悦,让他开始“自私”起来。他不告诉家里真实的收入,因为害怕他们会把钱都要去。他要把钱留给自己花,买好的衣服,买礼物给他心仪的Hortense。他紧紧抓住这难得的“机遇”,不愿意再陷进家里那种贫困。所以面对被人抛弃、未婚怀孕的姐姐,他一再犹豫,到底给不给钱去帮忙。他知道,自己母亲没有钱,为了女儿不得不想尽办法,可是他紧紧捏住口袋里的钱,面对着“救姐姐、帮母亲”,和“买毛皮大衣给Hortense、获得她的欢心”的选择,他自私地放弃了家人。
      
      可是故事一个拐弯,令到他既得不到女人,又远离了家人。他跟随酒店bell boy一群朋友,各自带着情人去开车兜风。车是其中一个男孩偷偷从他父亲伺候的主人那里偷偷拿的,目的就是炫耀和玩乐。可是回程,为了赶时间开得飞快,撞死了一个小女孩,在慌忙逃窜中,他们也翻车了。各人害怕被抓,四处逃跑。Clyde逃去了芝加哥,后来遇上他的舅舅。
      
      他的舅舅是开制造衣领工厂的富商,他希望舅舅能够给一个机会,使他能够通过努力,得到成功和富足。他以为这是希望的开始,殊不知踏上迈向地狱的毁灭之路。
      
      舅舅一家对这一个穷亲戚,并不是热心帮助,而只是冷冷对待。又不能忽视他,以免别人说他们罔顾亲情;但也不真心去帮助,把他扔在工厂最底层。后来将他调到stamping department,作一个工头,不是出于对他能力的认可,或者是怜悯和关爱,而仅仅是觉得“别人看到他们的亲戚作低下的工作不是那么恰当”。想来想去的,无非是自己的体面和名声。我想,假如一开始他们拒绝帮助Clyde,杜绝了他的希望,可能他也不至于走到死囚的结局。
      
      有了一个希望,他无时无刻想着,或许他的亲戚、亲戚的朋友们,会看到他一举一动。如果有任何“不检点”和“不恰当”,他的前途就毁了。所以他很小心,不跟普通百姓交往,尽管自己很想有女人,也极力控制自己。在工厂看到那么多女人,却因为表哥警告他不能跟手下管理的女工发生任何交集,每天都跟欲望作斗争。
      
      可是,人如果能驾驭欲望,那世界就不会那么纷纷扰扰了,更何况那是一个充满欲火的年轻男子?而且Clyde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又没有强烈的宗教信念,最后他还是屈服在自己的欲望下。他手下的女工Roberta年轻美丽,有一种与其他女工不同的气质,而且她也心仪Clyde。两人尽管强压欲火,可是最后还是走在一起。Roberta对Clyde的爱,搀杂对更高地位的渴求,“Clyde是有钱人的亲戚”这一点就已经使贫苦出身的Roberta头昏脑涨,想到这样一个有地位的人爱上自己,则又惊又甜。关于他们之间的爱和欲,我在另一篇文章写过,这里就不多说。
      
      这样一对甜蜜的地下情侣,为何最后变成仇人,Clyde甚至计划杀掉Roberta呢?
      
      一切由于更大的希望!Sondra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最初为了报复Clyde的表哥,而对Clyde表示兴趣。这有点像被宠爱的孩子一样,不让她做的她偏要做,因为她知道最后她都能得到。所以尽管知道父母并不允许,她还是跟Clyde来往,甚至想到要嫁给他。富家女,钱对她已经没有吸引力,她喜欢的是Clyde对她的崇拜和情迷。她因为他无比爱她而爱他。
      
      想到自己或许可以“进入豪门”,得到美丽的Sondra同时,可以进入上流社会。即使舅舅家不给面子提拔他,他也能在Sondra家的企业轻松谋得一个位置。他能够像他表哥一样,不用怎样工作,就能够吃好穿好娱乐无限。如此诱惑的前景,不正是他多年来企求的么?本来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有的好事,现在有可能实现了!
      
      他于是变心了,他不再爱Roberta,他对她渐渐冷淡,好让她知道关系要断了。可是偏偏此时,Roberta发现怀孕了,而在当时的社会,如果未婚怀孕要堕胎的话,是违法的。这就让Clyde非常苦恼,此时他的人性恶渐渐呈现:他害怕、恐惧、无知、逃避、自保和冷漠。不过客观来说,两人都缺乏常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而社会再加一道障碍,让他们逃也逃不出。
      
      不能堕胎,Roberta又不愿意未婚生下来,而Clyde又不愿意跟她结婚。这个矛盾,使得两人之间由怜悯尚存变成仇恨。在Clyde看来,Roberta不愿意独自承担,硬要将他拉下水,毁掉他的前途,非常不公平。他将永永远远被锁在贫困中,不得翻身。而Roberta则觉得自己为Clyde奉献了自己,违反了自己的信仰,现在却被视作烂布扔在一旁,非常不公平。她知道他变心了,无意去挽留,只希望他们先结婚,对她父母有个交代后,两人再分开也好看一点。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也不能做到!
      
      随着肚子一天一天大,矛盾越来越激烈。Clyde多么希望能够get rid of Roberta,那么一切困难就消失了。他恨自己为何当初不能hold住,为什么要跟地位低于自己的女人发生关系。偶然地,他看到报纸报道一男一女在湖里撑艇遇溺,女人的尸体找到,男人的尸体却找不到。他想,假如这一男一女是他跟Roberta,Roberta溺死了,他生还了,那该多好。这一闪而过的念头,在他的无能下不断滋生。他无法对自己的去路作出决策:他不想跟Roberta结婚,但如果不结婚,她肯定会曝光一切。
      
      Roberta回家休养的期间,他跟Sondra天天游玩,而Roberta老是写信来催促Clyde要有所行动。他恨Roberta---why not let me go!估计读到这里,读者都快被Clyde的自私恶心死了。是他导致Roberta的怀孕,却不愿意承担责任,还怪Roberta逼他!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将Roberta除掉。他轻估谋杀需要的技巧和细心,以为按照新闻报道那样,找一个偏僻的湖,将船打翻,制造出意外的样子,不会游泳的Roberta会死,然后自己游上岸,让别人无法找寻他。可是他的恐惧和犹豫,让他忐忑不安,直到他将船撑到湖中时,他还在犹豫出手还是不出手。
      
      精神恍惚之下,Roberta向他靠近,可是出于本能的厌恶,他拿着相机的手自然地推开她。结果相机重重敲在她头上,他反应过来,立刻要上前扶她。在这一刻,他没有杀她的愿望,他同情她,也不了手。结果船就在他们同时站起来的时候翻掉,两人掉在水中。
      
      他很快游上岸,看到Roberta在水中挣扎求救的时候,邪恶的想法又浮现:这不是天替他作决定么?他不想杀她,可是船却翻了。他不去救她,她就死了,可是他不是杀她,他只是不救她而已。他认定自己无罪,跑掉了,Roberta死了。
      
      由于他认定自己无罪,抱着侥幸心理,走过丛林去跟Sondra见面,装作若无其事地谈笑玩耍。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逃不了,自己要失去一切,包括他心爱的Sondra,他的前途,可是同时他紧紧怀抱最后一丝希望。
      
      最终他还是被抓捕,证据充足,他的解释漏洞百出。他不知道,自己的案子成了党派竞争的筹码,他遇上一个先入为主的检察官,誓要将他治罪。检察官被认为公正,惩治了冷血的杀人犯,可是他却用了一些不恰当的手段,例如将Roberta的头发夹在相机中,以让人确信Clyde刻意用相机去砸她,谋杀动机更明显,更能显示出Clyde的残忍冷血;他还当众宣读Roberta写给Clyde的信,煽动陪审团对Clyde的仇恨情绪;他还争取了有信仰民众支持,制造了舆论和道德的压力。
      
      书的后部不断在讨论一个问题:Clyde有没有罪?
      
      Clyde认为自己没有罪,因为他拿相机砸Roberta是不经意的,船翻了是意外。他在那一刻没有杀她的念头,于是他是清白的。他的罪只是见死不救。要不是Roberta一直逼他,他也不会想除掉她。
      
      可是读者看到,他并不是完全清白,他一直有杀她的念头,计划那么多,就是为了杀她,最后一刻没有杀她的念头,并不代表他无罪。他已经在良心和道德上犯了罪。如果船不翻,僵持到最后,他还会不会杀她?读者感到,他还是会杀她,只是迟早问题。
      
      从他妈妈的角度看,即使她儿子是有罪,也不单单是他有罪。Roberta没有拒绝Clyde不恰当的要求(sexual relationship),她也有一定罪行。陪审团和检察官先入为主,对他审讯造成不公平的一边倒(其中一个陪审员表示对Clyde的同情,却被其他人威胁,最终站在“有罪决定”的裁决方)。
      
      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看,导致Clyde和Roberta悲剧的,正正是他们身处的社会。
      
      首先因为他们贫困,不能像有钱人那样有同等教育、就业机会。穷困人好不容易有工作,却难以维持生活,一点点打击(就像Clyde姐姐怀孕了,或者父亲病倒),好不容易存下的钱就没有了。他们在择偶上也更加困难,他们找的异性,也很难超出他们的阶层范围。因为没有教育,他们缺乏知识,包括生理、法律、商业知识,这使到他们面对困难手足无措,容易走入歪道。而有些孩子,一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生活,从来不需要辛勤工作,日子充满了玩乐和调情。这就是一生下来的不平等。
      
      其次的是社会的偏见。如果Clyde不是有钱人的侄子,上流社会怎么会理他?漂亮虚荣的Sondra才不会看上他。上流社会邀请他参加聚会,邀请他去游玩,并不是真心理会他,而是观望:到底他会被放置到什么位置,如果他发达了,他们就有利可得;如果最后证明是小人物一名,他们就会立刻丢弃。例如在Clyde审讯时候,没有一个朋友问候。往日的欢笑谈话,友谊情长,统统如烟消散。他迷恋的上流社会生活和友情,脆弱得不堪一击。
      
      最后就是堕胎合不合法的问题。如果一个未婚女子怀孕,各种条件不能生下来,法律却阻止她堕胎。那么生下来就意味着男女双方的毁灭,家庭的不理解和破裂。当然,最受伤的到底是女人,如书中开头,Clyde的姐姐就是被情人搞大肚子后给遗弃的。Clyde也曾想过遗弃Roberta一走了之。如果男人走了,女人就不得不独自承受生育的痛苦、养育孩子的艰辛,还有家庭的伤心和怪责。在所有人中,这些未婚生育的女人,变成不洁之人,就更加不可能有好的生活。美国现在还在堕胎合不合法的问题纠结,我相信,这问题的讨论不会休止,永远有人赞成堕胎,有人反对堕胎。可是如果当事人是一位出身贫困的少女,没有堕胎的选择,却不愿意承受社会的谴责,很有可能采取极端的做法,例如找不合法的医生进行地下堕胎、秘密生育后遗弃孩子、或者干脆自毁或自杀。我个人的看法是,堕胎不堕胎,应该由女人决定,如果条件不允许生下来,则有堕胎的自由。我觉得这样子,才能够避免更多的悲剧。
      
      最后,Clyde还是走进电椅房,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神父获得他的忏悔,可是送走了Clyde后,他毛骨悚然、心怀戚戚地离开。虽然他说,你到天堂了,你的忏悔洗刷了你的罪,可是他感到让一个并不是完全邪恶的年轻人去死,自己仿佛是杀人者一样,那种感受,犹如Clyde看着Roberta死、不作为一样。同样的不作为,让对方死去,跟谋杀有什么区别?
      
      有没有罪,到最后已经不重要了。无论Clyde有罪还是无罪,因为他没钱又没有权,他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面对他的只有死,不容你想究竟公不公平。Roberta死了,Clyde死了,除了两人自己送上一条命,社会并不为他们惋惜。书的结尾,Clyde的母亲拖着孙子(Clyde那被遗弃的姐姐生下的孩子)去上街传教讨钱,彷如十几年前带着Clyde的情形。他们的日子不会变得好,他们的后代也很难跳出这个“贫穷的怪圈”。
      
      在Financier(《金融家》)里,德莱塞让富有的Copperwood很快地离开监狱,重新在西部崛起;他让The "Genius"(《天才》)里面的Eugene死了妻子,丢了情人,可是获得晚年心灵上的安宁;在Sister Carrie(《嘉莉妹妹》)里,嘉利成功了、富有了,摆脱了贫穷的怪圈;Jennie Gerhardt(《珍妮姑娘》)中,雷娶了上流社会女人作妻子,又有一个心地善良的情人默默为他祈福,情人又不挡他的路。可是在An American Tragedy(《美国悲剧》)中,则是绝望到不行,男女主角都死了,没有一丝希望,绝望得令人窒息。如果让我评定这部作品,我觉得德莱塞将最后一丝虚假都抛掉,赤裸裸地展现人性和无望的生活。留意一下书名,是An 而不是 The,想表达的就是万千悲剧中的一个。这些悲剧,会不断重演,只要社会不改变,人的思想不改变,悲剧永远在上演。
      
      请容许我最后对德莱塞作一个总结:
      
      德莱塞的作品我全部都是看英文原版,他的语言不是精雕细琢,算不上优美,所以很难有什么优美和特别打动人的句子。而且他在作品中唠唠叨叨地展示心理活动的矛盾,人物心中的自言自语,所以不耐心的读者会看到打瞌睡。可是不可否认,这正正是德莱塞作品的特别,心理活动如不断涌动的流水,不断argue试图找到一个出路。如果耐心看,会看到人物的心理是如此细致和真实,仿佛是自己在思考、在琢磨,而不是在看角色在演绎。但鉴于容易看着瞌睡,我建议可以每天看一点,不必要一下子吞下去,只是追情节的话,德莱塞真的不是你的菜。他的作品每一部都很长,故事不惊险,平平淡淡,可是心理才是看头。
      
      我在初中时看过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没什么印象,多年后重新看,并且将他大部分作品、传记和散文都看了。德莱塞不算一流作者,但是也不乏闪光。我记得以前听过的一句话是:如果一本书中,有一个句子打动你,有一个point让你思考,那么这部书对你就有价值。德莱塞的观点,不是惊天骇地,可是朴素真实,合情合理,也让人禁不住去反复思考。他的作品从来不给出答案,所以一切都是读者自己思考。他将人物心理活动描画,将正反方各种观点和理据都拿出来,就是让读者自己审核。这就是我喜欢德莱塞的原因之一。
      
      本人有一些莫名的癖好,就是禁不住将一个作者的所有作品和有关作者的作品都看完,实在无法忍受只看作者单一本书。弊处是,需要花几年时间才能读完,好的是,对作品、作者和那个时代的背景、人物命运能够更精准地了解,不会轻易下定论。
      
      很多读者读书,很容易首先下一个主观的判断,喜欢就是好的,不喜欢就是不好的。可是如果仔细读完,观感可能就不一样。或者是心态浮躁,耐不住细致探讨,匆匆从一本书跳到另一本书,从一个作者跳到另一个作者。我不敢说好还是不好,只是自己的经验觉得,细致慢读未必有另一番乐趣。
      
      关于书评,我看到过不少好的书评,也看到不少没价值的书评。以我看,书评的价值不是重叙故事情节,或者是先入为主说自己喜欢不喜欢,而是从书中引申思考,设身处地想想自己是角色的话,会怎样,为什么人物命运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是什么导致了这样,有没有别的解释。先去理解,而不是下评价,才是真正的阅读。另外有些对于西方文学的评价,我看到很多老是牵涉资本主义的丑恶和剥削,这必要么?例如这本书,同样的悲剧,在社会主义也有发生,不单单是资本主义这个制度造成的,随随便便牵涉意识形态,实在让人懊恼。
      
      好吧,话够多了,当是对我为期三年的德莱塞阅读项目暂时作个休止符吧。
      
  •      如果说西奥多德莱赛是一个杰出的小说家,那未免有些言过其实。看《嘉莉妹妹》的时候大概刚上初中,所以至今除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再也想不起其他信息了。《美国悲剧》则是因为赛珍珠对这本书的大力推崇,所以也就找来一看。但是我只能说,这本书真的很——awkward。
      
       德莱赛对于克莱德的描写,相当让人困惑。书的前半段,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奋斗史”小说。无论是对年轻人心中的冲动或者是当时社会环境的描写,处处透露着巴尔扎克的影子(而且——请允许我直言不讳——并非高明的巴尔扎克)。小说的中间部分,让人觉得这应该是一部低劣的侦探小说——迷迷糊糊的罪犯、莫名其妙的的凶杀、义愤填膺的侦探和津津有味的观众。虽然其中杂有大量对克莱德心理的描写,可是这些心理描写除了把读者甚至克莱德本人搅得更加一锅粥之外,实在是没有其他的益处了。小说的结尾——令人失望地——竟然又回归了宗教的本性。而且这个回归是这样的赤裸裸,这样的不加掩饰。这样一来,这部据说是根据真人真事所写成的小说,究竟应该如何判断其归属就更加让人困惑了。自成一派?那未免太抬举德莱赛了。
      
       《美国悲剧》不仅情节让人尴尬,就是人物也让人费解。书中但凡出场的人物,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横空出世”,比如克莱德的母亲。本来颇有感动效果的母爱并未有任何性格或者是情节上的铺垫。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看来,克莱德的母亲在德莱赛的笔下基本沦为了一个热爱儿子的宗教疯子。第二类可以被称为“半途而废”,克莱德的朋友、他热爱的桑德拉以及检察官梅森和克莱德的律师杰弗森。这些人物的出场是妙趣横生的,可惜在情节的推进过程中不知何故就逐渐悄无声息了。况且,德莱赛对这些人物的描写过于类型化,这也难免让阅读的趣味性有所下降。
      
       直到结尾,我们才能在克莱德最后的心理中窥见一点点他的本质:克莱德是一个孤独的人。世界对他来说永远是一个他无法融入的大环境。不论他企图向谁靠拢,都不得不先用谎言把自己包装。可惜的是克莱德这样一种本来会在文学上大放光彩的品质,终于被淹没在德莱赛拙劣的笔法之下了。我想克莱德的孤独可能就是美国悲剧,遗憾的是德莱赛本人对此并没有清晰的认识。
  •     也许有翻译的原因,反正看德莱塞这本书,就像看巴萨踢球——倒脚。。。倒脚。。。倒脚。。。倒到看客昏昏欲睡了,突然来个漂亮射门——在对心理、外观、环境喋喋不休的啰嗦n页,突然出个精彩段落或者犀利评论,看得又累又烦。。。对内容也没太多心思咂摸了。
      
      美国的《红与黑》。
      
      顺便可惜一下,《平凡的世界》和《我爱我家》之后,感觉中国没出来什么反映时代特征和小人物命运的好小说了。。。
  •      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看完《美国的悲剧》,第三部分看得比较简略。第一感觉是小说的主人翁克莱特活得太自私,他的悲剧是自找的。但是为何这样一个故事却被德莱塞认为是“美国的悲剧”?克莱特的普遍意义在哪里?
       首先可以从角色的设定上来分析。《嘉莉妹妹》和《欲望三部曲》的主人翁,他们最后都成功了,一个成了明星,一个成了大资本家,他们仅仅是少数的成功者,嘉莉妹妹的成功不具有普遍性,欲望三部曲的主人翁也不具有普遍性。但是《美国的悲剧》的主人公克莱特却具有普遍意义,因为他是贫苦的孩子,渴望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获得成功,而且时代赋予了他这种角色。
       20世纪初期的美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钱或者说资本的力量开始在整个社会中起绝对作用,每个美国人都有自己的美国梦,但不管每个人的美国梦有多么不同,但是赚取大量的资本(金钱)却是每个人的追求。克莱特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出生于贫困的牧师家庭,对宗教并没有很大的热情。他渴望获得金钱,渴望以此进入花花世界的资本社会。但是他却没有受到什么正规的教育,特别自私。当姐姐被人抛弃坐月子的时候,他却为了讨好自己的女友而见死不救。在他心中,亲姐姐还抵不过一件貂皮大衣。他的依赖性比较强,总是渴望通过别人的提拔来获得成功。他投靠伯父家,为了向上爬而挤破了头。他的虚荣心特别强,他以自己的家庭为耻,认为贫寒的父母是一种拖累。总是觉得富有的伯父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最主要的是他意志力不坚定。人生有太多的变数,他给自己确定的目标是在伯父的工厂里成为一个小工头,工头,或者更上一层,但是,他却抵抗不了诱惑,和工厂里的姑娘谈恋爱,后来当他碰到富家小姐,这个工厂姑娘就成为了“前进”路上的障碍,于是他就动了歹心,想要除掉她。
      克莱特人生道路上所遇到的障碍实际上是他自己造成的。如果他不甘平庸,追求富贵生活,就不要和工厂姑娘谈恋爱,如果他意志坚定,他就可以抵挡住各种诱惑,但是他却偏偏经不起诱惑。
      克莱特的遭遇告诉我们,当心中有目标之后,就要坚定地去追求,而不要被眼前的诱惑所俘虏,不要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但是却不知道怎样去追寻。这就是克莱特给我们的启示,这也是克莱特的普遍意义。
      我们该如何去追求?当金钱成为主导一切的力量时,方式和手段就是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这不仅仅是20世纪初美国的问题,也是当前中国社会也要考虑的问题。所以《美国的悲剧》不仅仅是美国的悲剧。
  •     不知道有没有同学和我一样,小时候是从这套黄皮书开始看世界名著的。
      好怀念那种没心没肺把名著当言情小说读的年代啊!
      
      记得当时年幼很没文化,还以为《红与黑》是抄《美国的悲剧》的……- -!
  •     一点题外话,1873年,美国。
      在此之前,各种杂志小报乐此不疲地利用着凶杀、艳情一类的噱头吸引着普遍低级趣味的读者。当时的三版当然不如今天《太阳报》(“The Sun”)的一样活生色香玉体横陈。他们只有诸如大亨的晚宴上裸体舞女坐在一只装满香槟酒的浴盆里,房地产富商和他的当女店员的十五岁的新娘这样的故事。然而,在卫道士们的眼中,这样的场景恐怕已经让他们看到了巴比伦式的堕落。就在这一年,他们从英判例中引入希克林准则,将一切可能致使读者腐化堕落的作品以淫秽论罪。在希克林准则被广泛运用的近八十年间,被列入这个黑名单的包括了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乔伊斯(James.Augustine.Aloysius.Joyce)、亨利.米勒(Henry.Miller)等一系列今天已经被赋予崇高意义的名字。这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现代人看来就像活报剧一般,因为时代断层而具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
      这也就是为什么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在1900年出版《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时惊雷乍响,而80后的年轻人却只会为动辄数十万字的篇幅哈欠连天。事实上,从小说内容上看,涉及三角关系、始乱终弃等一系列违背当时主流价值观的情节现在看来也早已平淡无奇。而关于泛英文学的现实主义,前以霍桑(Nathaniel.Hawthorne)和康拉德(Joseph.Conrad)的铺陈繁叙开路,后用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和海明威(Ernest.Hemingway)的洗练紧致封顶,德莱塞在文字上也难免因处于一个尴尬境地。同样一个题材,假设德莱塞会写四十万字的话,随便给一个海明威的信徒,肯定会把信息的八分之七按进水底,剩下五万字刚好凑一个中篇。至于可能引起众怒的情节更不可能再描写的如此详尽,而是大玩太极推手,任由读者自行对号入座,作者概不负责。
      
      回归正题,德莱塞毕竟没有必要因为文字对今天的读者负责。用目的论解释小说创作,无非是利用情节与文字的煽动性用演绎法以外的方法证明自己的观点,简而言之,文以载道而已。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就像春运火车上返乡民工的蛇皮麻袋,不讨人喜欢的文字里面装的毕竟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如果说在尤金.维特拉(Eugene.Vitar)或法兰克.帕伯乌(Frank.Cowperwood)的身上具有太多自然主义必然的事例特殊性,那么在《美国的悲剧》当中,克莱德.格里菲斯(Clyde.Griffiths)的遭遇就使我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审视一个平庸的灵魂被社会环境推向电刑椅的历程了。对情节所处环境不厌其烦的加工和铺陈,足以使德莱塞用他的视角令读者明晰,作为斯宾诺莎最完美的诠释者,美国社会丛林化的竞争体系是如何在人性的堕落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导致了类似故事的一再重演。
      然而,也正是七十万字的篇幅,掺入了宗教怀疑、家庭背叛、三角恋情……诸如此类经典桥段,让一个单纯的故事变成了一部浮世绘,也为德莱塞的论证逻辑产生了悖论——假设这样的悲剧是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必然,为什么他的触发条件却是这些超越时代存在的人性矛盾?或者可以从反面提出问题:在其它的社会制度之下,这样的悲剧是否依然会发生?
      不幸的是,我们的老祖先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当卓绝的贡献。刘备说得好,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想到战乱年代所谓兄弟之交无非利益集团相对稳定的合作形式,以此解释责任与欲望产生冲突时做出的取舍也就顺理成章了。用黄健翔的话来说,克莱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吴起、陈世美、李甲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而在小说中当中大段关于克莱德纠结的心理描写说明,就连德莱塞自己都无法绕过人性来探论悲剧的发生。那么《美国的悲剧》描写的只不过是同样的悲剧,在美国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说《天才》(“The Genius”)和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告诉了我们在怎样成为站在美国社会风口浪尖的人物,那么《美国的悲剧》就是关于这方面的反面教材。
      
      产生这样的表达效果,恐怕有违德莱塞的初衷。事实上德莱塞对苏联的长期关注和临终前加入共产党都说明了他的确有意于通过他所营造的意象促使人们对当下社会体系产生反思与抵触。然而他的局限性在于,证明资本主义应当被推翻的基本前提就是找出一个比它更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社会体系,而他却受认识水平限制,无法在这方面做出多少的贡献,只能将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共产主义。事实证明,这样的情节,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对完美道德的一种叶公好龙式的情节罢了。当共产主义的铁幕真正降临,多数人又不免如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一样开始要自由要人性。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乔治.奥维尔(George.Orwell)看得比较透彻——人性本来就别扭,何必要成天逼着自己存天理灭人欲呢?毕竟,就算有了一套完美的道德体系,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尼采(Friedrieh.Nietzsche)所说的超人。
      
  •     总觉得德莱塞长得不够睿智,笨头笨脑的,没有写东西人应该有的灵气。
      他在1900年写了《嘉莉妹妹》,25年写了《美国的悲剧》。原以为德莱塞在美国,是中国的巴金,真正意义上的家喻户晓。和我父母亲同辈的美国人,如果学的不是文科,多半不知道德莱塞是谁。最近20年来,美国才开始流行将这两本书列入中学英语课的必读本。与我同一代的美国小孩,提到德莱塞,差不多都能报上一两本书名。这未必是件好事,全世界的中学读物都一样,都选主题鲜明的。《美国的悲剧》在30年代的资本主义社会是禁书,到了70多年后的今天,却成了不折不扣的主旋律。
      美国有个快人快语的电子杂志叫《Book Slut》,翻过来叫《图书荡妇》。有篇评《嘉莉妹妹》的文章,作者开篇说了三段他人生中最无聊的经历。七年级时一次自然课的野外考察,大学时为了补理科学分上地质课学习含水土层,和98年在休斯顿看音乐剧《吉屋出租》。如今他决定用《嘉莉妹妹》的阅读代替排在第三位音乐剧。这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字里行间都透着无奈,“这样说吧,这本书无聊到无可救药,喝完了酒看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怀疑就算吸毒也没用。”
      我完全理解他的愤怒,相比之下我要不幸得多。不仅看了34万字的《嘉莉妹妹》,还看了80万字的《美国的悲剧》,两本都是繁体竖版,如今一见到繁体字就茶饭不思经精神萎靡。我对将它们选入百部经典书目的兰登书屋狠狠地失望了一把。说句实在话,德莱塞只能算个说得过去的小说家,奉之为经典,实在是有点可笑。
      1919年,舍伍德•安德森这样描述德莱塞,“他非常非常的老了。我不知道他已经活了多少年,也许40,也许50,但他真的是很老了。有些也许在世界上已经存在了很久的灰色,暗淡,伤痛,已经成了德莱塞的化身。”我也觉得德莱塞的小说太老了,格式老套,意思老套。
      《嘉莉妹妹》里面有个男主角,叫Drouet,里面的词根roue,是花花公子的意思,和主人公长得漂亮却没多大出息的特征正好符合。这种安排,中学的老师很喜欢念念不忘。这实在不是什么巧妙的高招,用意浅显,一目了然,好像中国人写小说,写个流氓混蛋就让他姓王,叫王八。
      两个小说都有同一个主题,都是爱情上的悲剧,女人遇上了男人,男人遇上了女人,轰轰烈烈却爱不长久,要么一方负情,要么一方败落。评论家们总结,德莱塞的小说有个公式,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悲剧。这个公式里的男女主角,多半出身贫寒,唯一的梦想就是出人头地,对上流社会的种种无比向往。美国人提到德莱塞,会称他为自然主义。他对光鲜的时尚有着特别敏锐的感官,可以长篇累牍地描写一件可爱时尚的小外套。
      《嘉莉妹妹》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看的时候觉得挺有意思,用笔划了下来,翻译出来大致如此:
      一个女人应该在某一天写一本完整的穿衣哲学经。不论多年轻,衣服总是她实实在在能理解的东西之一。男人的着装上,有那么一条无法描述的模糊界线,她凭着它,判断哪些男人值得看,哪些不值得,一旦一个男人落到了这条界线以下,他就休想再被她注意。男人的着装上还有另一条线,这条线会让女人禁不住研究起自己的装扮来。
      这话很精准,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居然被100多年前的德莱塞一字不差的描述出来。当时脑子里一闪而过,擅长把握女人心思又好个打扮,难道他是同性恋?带着八卦的心态去看他的传记。这是一个一生都在追求女人的老顽童,和原配离婚后又娶了自己的表妹。40岁的时候因为办公室恋情被迫辞去杂志社的职务。58岁那年,在自己的派对上结识了某个匈牙利女记者16岁的女儿伊薇特,一年内隐秘地成了她的情人。美国有个叫Max Eastman的评论家,最著名的论断是骂海明威为男人的假胸毛,后来成了伊薇特的丈夫。伊薇特写了本叫Dearest Wilding的回忆录,记叙德莱塞在诱奸成功后,又如何对她身边的朋友大发醋意。德莱塞的情书,他纷繁复杂的一段段恋爱倒是比他的小说更有大作家派头。
      李敖在一个访谈里曾经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经常不公正,像托尔斯泰、易卜生、哈代、康拉德、马克•吐温、高尔基、德莱塞、毛姆等作家,作品都很好,都应该得到这个奖。我挺喜欢李敖,想不明白如此挑剔的他,如何能被德莱塞打动。
  •   看书评就引人入胜啊,
  •   英文不区分uncle.
  •   “德莱塞不算一流作者,但是也不乏闪光。”
    赞同,德莱赛的小说整体看来不是那么灵动,只是朴朴素素地讲一个故事,中间还会加入他大量的点评。但是对当时社会的清醒认识是他的长处,能够给人带来思考,而细致地心理描写正是他对人世体察细致的表现。
  •   你也看过巴尔扎克吗?我看了。克莱德就好比交际花盛衰记中的卢西恩
  •   不要随便乱说,你觉得困惑是因为你自己没有读懂,OK?
  •   四棵杨,推荐一下,可以一看
  •   你的这个名字是当初我们看的那个恐怖片的名唉,不知道阁下看过没?
  •   他就是现在的我!
  •   你跟没看差不多
  •   不知道楼上把《美国的悲剧》看得怎么样了?你是不是认为克莱特是罪恶的美国资本主义的牺牲品,是资产阶级冷酷自私的受害者?
  •   原来金钱是重点。。== 很久以前看的,当时还蛮喜欢主人公的,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个悲剧。
  •   2009-11-24 08:25:45 propor  你跟没看差不多
    +1
  •   喜欢主人公?这是我见过的最可怕冷酷残忍的主人公,大概是看的时候太小,小学四五年级,但是这么多年印象很深刻。我反正就是像蚂蚁兄弟说的那样理解的。
  •   看fish和propor两位,莫名其妙打击别人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贬低别人就显得自己水平高吗?真瞧不上你们这样的
  •   两者情节类似么?。。。
  •   这本书是在中学教室一角的小书柜中发现的。当时看的还挺入迷.
  •   我不记得看的是哪个版本了,是借的我同学的书,没有80W字那么多,但也不像这本这么薄。这是一本造就我心理缺乏安全感的一本书,看的时候太小了。
  •   我也是看的这个版本,也是以为红与黑是抄这个的。
  •   呃,类似题材的还有交际花盛衰记。难道巴尔扎克抄袭德莱塞不成?
  •   我看的版本是分三部的,前两部所写的情节,让我感觉简直就是发生在中国现实的活剧啊!
  •   看德莱塞……你还真是时间多得没处使……
  •   你早不提醒我。生米都熟了好几个月了。
  •   你可能还没有真正看懂
  •   个人以为还是不错的
  •   虽然老套,可是读起来很有趣
  •   上中学有一段时间到处找来所谓的名著读,
    发现德莱塞最好懂,然后就把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看了好几遍
  •   我觉得德莱赛写的蛮好的
    特别真实,看完就这感觉
    那个年代的美国人写东西好像,好像那个主人公的心情和对人的看法老在变,甚至前后矛盾。看着看着就觉得很亲切,就是在写身边的有血有肉的人
  •   真实的人生,真实的社会,真实的欲望,最爱的作家!
  •   这个悲剧一点也不“美国”。
  •   好看。我刚看完了。最近打算去看交际花盛衰记。
  •   美国的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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