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出版时间:1993-7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英] 奥斯丁  页数:310  字数:278000  译者:张玲,张扬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十八世纪末叶,英国小说似乎发展到了一个潴留阶段。从这个世纪之初开始,以丹尼尔·笛福和乔纳森·斯威夫特为前导,英国小说经过亨利·菲尔丁、塞缪尔·理查森等小说大家的昌隆盛世,到此时已显出“世纪末”的征候。社会上流行择上述作家的效颦之作,使得晚餐后壁炉前的家庭阅读活动变得索然无味,而当时正在时兴的哥特式小说,又以它那离奇、恐怖的情节将读者的社经刺激得麻木不仁。正当这样一个时候,英格兰中南部汉普顿郡的斯蒂文顿镇出了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

作者简介

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简·奥斯丁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只是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丁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丁酷爱读书写作,还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便已开始以写作为乐事了。成年后奥斯丁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丁已抱病在身,为了求医方便,最后一次举家再迁。然而在到了曼彻斯特后不过两个多月,她便去世了。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丁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一岁。

书籍目录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傲慢与偏见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50条)

 
 

  •   完完整整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就是它了,至今反复看了不下7遍,每次都觉得精彩绝伦,难怪有人把奥斯汀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呢。比较偏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作品!
  •   很多人都对《傲慢与偏见》有所偏爱,我也是:)
  •   我更愿意用这个词来形容它.情节的推动,人物的塑造,个性十足的语言,无疑使得它象艺术品般精致秀美,富含韵味.年轻女性的首选书,也许它比<一间自己的房间>和<第二性>更加适合.可惜我不是在年轻时遇到它,或许遇到了没有看进去.书和人也有缘分的.
  •   本人最喜欢的一部奥斯丁的作品!质量和印刷也不错!
  •   相当不错,很经典。每个人物的刻画都非常饱满细致.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真实写照.很值得收藏以后可以给孩子看,尤其是女孩对于淑女礼仪的了解很有必要.
  •   这本书我看过N遍了,买一本自己收藏!很喜欢这边书!
  •   .........这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   几年前买过一个版本,现在重读,还是很喜欢,不过这个版本的某些地名,还有语句的翻译,和原来我买过的不同,但还算好的
  •   奥斯丁的故事好像都是差不多的结构。她的书都很难翻译,这本书翻得还可以。
  •   包装比想象的要好,有注释,很喜欢!
  •   都不错的
  •   译得不是很好
  •   个人认为这版的翻译不怎么样,而且里面很多错别字,建议购买别的版本
  •   我不知道这个我怎么能够评论,我根本没拿到书,
  •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书看得不是很顺畅,翻几页就不耐烦了,而且总有些奇怪的念头冒出来,这些小姐公子有点儿正事干没有?动不动就开舞会度假八卦扯闲篇儿,他们的钱沾满了劳苦大众的血!!!他们的钱来历非常可疑!!!
      
      不过看到后面,渐渐生出一些别的想法来。不知道这是不是奥斯丁的伟大之处?这位小姐终生未嫁,永远处在围墙外的观望状态,旁观者清的高度自然有,可做的还是鸳鸯蝴蝶梦。
      
      
      
      这位小姐的小说通俗易懂,主要用对话推动情节,什么心理什么景色什么一律从简,可能和她的名字“简”有关,呵呵。别看人家写的是家长里短的故事,起的名字都是敲打人心。用一个家长里短的爱情故事让傲慢和偏见显形。傲慢是你吃了猪肉就以为能像猪一样跑,偏见是带你跑偏一生不回头。简奥斯汀(1775~1817)和曹雪芹(1715~1763)?算是同时代的人吧,都算当时年代的通俗小说,咱们的红楼梦她真没法比。
      
      在这样一个唧唧歪歪碎碎念的故事里,人们被傲慢和偏见耍儿得团团转,丑态百出。傲慢和偏见扩大到更广的范围,就是世界现在这个样子了了吧?人性说起来复杂得像个毛线疙瘩,从哪儿抻都能抻出个头儿,抻不远又打上死结。人性说了归其就是自私,自私是万“恶”之源,由自私生出来的孩子各不一样,傲慢和偏见算是两个比较奇怪的,他们不露声色,也不喜欢叫嚷,安安静静地改变着人的心情和想法。朱德庸说他活够够儿的了,对这个世界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不想再活一次,这一回活完了就得。这算是朱德庸对生命的傲慢与偏见吗?胖胖说他愿意再活一次,只要和这辈子不一样就成,换个人生再玩儿一把。想不到这个平时冷面的胖子对生活抱着这么热烈的追求。胖胖的傲慢和偏见全给了和他说话的人,把热情和希望留给了生活。
      
      往大了说,傲慢和偏见根植于人性,无法摆脱,消消影响着世界运行的轨迹。如果抛除傲慢,我们说不定都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如果甩开偏见,我们也许早就实现了乌托邦。这种假设的意义在于,可以提醒人们不要被傲慢和偏见左右,但是能做到吗?如果没有傲慢和偏见,是不是就失去了个性,人们就没有创造性了呢?干,想到这儿又打上结了。读书太少想的太多!
  •     《傲慢与偏见》是大学时期学校发的制定课外读物,当然是英文版的,也是我目前非常喜欢的作品之一。或许是因为那时曾用里面某些桥段拿来排了话剧的原因,总是觉得自己特别熟悉这本书,也觉得自己和Austen有一种特别的联系。
      曾经一度觉得自己就是Elizabeth 那样的女子,自信,拥有天生的优越感,即使生在这繁俗的世界。不管生活对我做了什么,都要追寻并坚持内心的原则。
      当然此书也是我拿来联系英音的材料,把自己当成 Elizabeth 念对白,做自己的女主角!
  •      看到中途,我有些不愿再继续看,因为大概猜到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美满结局,而我是极不喜欢或大悲或大喜的结局的,刚好耽搁下来,便闲置了很久。重拾起来,便一鼓作气看完,想要说的话很多,却无奈表达不出。
       每看到一段感情多么圆满或无疾而终都会让我为自己难过好一阵。
       最开始阅读时我以为男主角是格莱宾,慢慢才发现,那个最冷漠的男人才是主角。我是看完书再迫不及待去看电影,发现我脑补的场景更精彩。不要知道他和她具体的长相与对白,只需要跟着书里内容给自己的感觉,去串联想象每一个场景,在脑海里就是一场足够精彩的电影。
       柯林斯先生的求婚在那个年代对于丽箤应该是再欢喜不过的,她还是坚定的拒绝掉,夏绿蒂却欢天喜地的接受,这样的情节即使到现在也屡见不鲜。或许每个人都只是在坚定自己想要的,所以我对夏没有好感却也不差评。我只是佩服丽箤面对妈妈的逼迫时的坚持,羡慕她爸爸幽默的说你要么选择和我断绝联系,要么选择和妈妈断绝联系。自己现在也已为人妻,有多少是自己发自肺腑的坚持呢,我以前总是说,每个人都有无法选择的选择,想必也只是不能勇敢的放弃。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都在想傲慢与偏见说的是谁。在丽箤屡次拒绝达西先生显而易见的示好时我甚至觉得丽箤才是最傲慢的人,带着对达西的偏见,用自己顽固的自尊去抵抗。达西的傲慢是因为身世确实显赫,但是他并不像其他纨绔子弟,他对于是非低俗高雅都有着自己正常的判断,甚至厌恶姨妈这些人的冷高贵装清高,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默默帮助丽箤,为自己的行为反思。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静静看着,从一开始的舞会他就只是看着,第一次求婚前他也只是一直细细的观察,像个孩子一样的突然慌乱,我甚至在阅读中为他的一点点紧张一点点在乎而感到窃喜,我想象到的样子是一个沉默的成熟男人自然流露出来的单纯与可爱。
       达西第一次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所有转变,帮助伊丽莎白妹妹结婚、和她舅舅舅母修好这些事我读来却是有很熟悉的感觉。我拼命回忆,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感觉,所有的朋友亲人因为你的另一半的能干而对你和颜悦色,极力讨好,而你只是在一旁微笑的看着。我真的不记得了,但是应该有过这样熟悉的感觉。
       最后的结局我只是淡淡略过,因为不在乎结局。我在两个人整个傲慢与偏见的调整过程中已经找到了阅读这本书的快乐。为了在乎的那一方去改变,我甚至认为那是放低自己,而张爱玲不是也说过,见到他,她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
       我想我的世界里不需要一个盖世英雄,只想要达西这样一个“傲慢”的男人。
      
  •     I konw that you could be neither happy nor respectable,unless you truly esteemed your husband,unless you lppked up to him as a superior.
      
      
      无法想象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给我的心灵造成的冲击。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三年级,当时随手从柜子中翻出的书籍,明显我当时更偏好《汤姆索亚历险记》和《一千零一夜》一类的故事趣味颇深著作,扫了两眼弃读。
      第二次就是五年级 ,2004年的模样,我原想看《简•爱》却未找到,无奈之举看了《傲慢与偏见》。深深记得我花了一个晚上看完这本薄薄的小书,看完后对我爸妈说了句"达西傲慢伊丽莎白偏见",自觉很是精彩,从那以后就常常翻阅。后来重读才完整地看了达西先生写给伊丽莎白的那封佶屈聱牙的求爱信。一度想着应该成为的是伊丽莎白这样聪慧机智的女性,而不是很温顺的大姐。
      大约初中,闲来无事便重复,那时候认真关注前面的的序言,第一次醒悟到《傲慢与偏见》讲的不是恋爱而是婚姻,是有经济基础的婚姻,是把条件拿来比较的爱情。
      及至后来,看了翻拍的剧,只是感慨再也找不到当时纯粹的心境,更是想琢磨探究简奥斯丁传达的价值观。
      这一次读起原版,既是为了多了解点英语也是借原著领悟另一面的《Pride and prejudice》。
  •     <<pride and prejudice>>大概是我收藏的书中版本最多的书了。忘了什么时候开始读这本书,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本书,只是知道高一班上女生流行一些言情小说的时候,我很淡定地掏出傲慢与偏见看;只知道在高二高三理科班中弥漫着不做题就去死的氛围中,闲暇时候我居然还拿本傲慢与偏见来看<( ̄▽ ̄)> ;只知道刚上大学的时候买了一本英文版,硬着头皮看了一半(可惜后来忙,到现在还没读完==)
      
      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基础之上。好像整本书就是在阐述这个道理。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两个人走到一起才会幸福下去。
      
      可是如果遇不到那个人,那你是不是要孤单一辈子?
      
      看傲慢与偏见的人,总是不可避免地去了解简奥斯丁她本人,于是不可避免地会看《成为简奥斯丁》这部电影。还记得我是在大一的写作课上看的,因为之前听朋友说结局不好,而坚持不看悲剧的我坚决没有看这部电影,写作课那天我恰好坐在前排,于是清晰地看完了整部电影,结果,看到结局奥斯丁和律师远远对望的时候,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我想奥斯丁是骄傲的,如果遇不到,也绝对不凑合,最后的奥斯丁和姐姐住在一起,用文字创造一个又一个圆满的世界。有人说过,文字比爱情长。
      
      很多时候,总觉得要遇上一个Mr Dacy,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就像看名侦探柯南,身边的朋友都感慨小兰那么辛苦地等着新一真的好可怜,而我总觉得小兰等着新一是幸福的,因为至少她有一个人可以等。所以我总觉得要遇上一个你喜欢又喜欢你的人是一个奇迹。
      
      一个人碎碎念到了现在,依旧没有回答自己抛出来的问题。好像也不是来写书评的,关于本书的内容情节感想好像也什么都没提。
      
      还有一部分评论等我下周酝酿了感情再来写(我是住校森,要断电了得敢去洗漱睡觉!)
      
      ::>_<::我是理科生真的不会写东西,勿吐槽
  •      其实这类书还是要读英文原著,中译本味道差了许多,读到一半,差点放弃,还好后面部分要精彩得多,这种饶舌文就像中国的古诗词,很难翻译出原来的韵味。且信件的翻译都是采用半文言体,正文却是大白话,多少有些奇怪。
      
       抛开语言不说,单纯从书本身开始吧。
      
       第一个让人疑惑的就是英国当时的继承法,这是个女子可以继承王位的国家,但却无法继承家产。《唐顿庄园》里也是因为家中都是女孩,所以要把大部分家产留给一位素未谋面的表兄吧。于是女孩们被推到了一个相当不利的位置,没钱没势,容颜姣好,气质出众,谈吐不俗还好,但一应皆无的话,最好可能也只有去修道院了。
      
       似乎家中所有的风采都在长女和次女身上,后面的姑娘们不是被父母,更多是母亲,宠坏了,就是毫无特点,泯然于众人。不管事的父亲和饶舌的母亲,用伊丽莎白的话说,也常常为他们羞红了脸。
      
       然后就是赤裸裸的金钱观,人人不羞于谈钱,在联姻中,最为重要的不外乎双方的钱势与地位是否匹配,达西因伊丽莎白家的经济地位和亲族而犹豫了很久,这实在是一门配不上自己的婚事,伊丽莎白呢,也很明白这一点,达西问她什么时候转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伊丽莎白说,从她看到达西彭博里的庄园开始吧。伊丽莎白初见韦翰时,彼此都有好感,但她对舅母很明确地表示,不会爱上一个没有经济收入的人;后面伊丽莎白对费茨威廉(达西的表弟)亦很有好感,但这位伯爵的小儿子委婉地表示,他无法继承家产,因此对婚姻其实没有多少自主权。
      
       伊丽莎白很理性,但又非常瞧不起夏绿蒂与柯林斯的婚姻,觉得这里没有爱情,不过伊丽莎白本身的爱情观也是充分考虑了物质基础的吧。不同的是,她有姣好的容貌,落落大方的谈吐,而姿色平平的夏绿蒂则是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转而追求物质上的稳定。
      
       最后亦是商人的尴尬地位,貌似不论中外,这一点都存在。似乎躺在父母留下的功劳簿上没有问题,但经商致富却是低下粗俗的。
      
       对女孩们来说,这是最好的年代,成人后,每日奔走于各种舞会之间,认识心仪的男子,然后结婚生子;但又是最差的年代,因为光鲜的背后,要有钱,必须要有钱。
  •      不知道是不是版本的问题,读起来始终没有想象般精彩,我期望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内心活动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以至于我能找到如今与自己相吻合之处。可惜没有。
      
       作为一个25芳龄的超龄的未婚单身女孩。。不。。女人!我身在所在的潮汕地区,妹妹小一岁也是适婚年龄了。从今年过年到现在,每周末的回家休假,大街小巷,三姑六婆都在提醒我,已经25了。
      
       似乎是永不停止的相亲,不断地选择和被选择。婚姻,普通到每家每户都是,唯独自己还没有,便是心中的极其稀罕。到底是什么,什么样的男人你愿意一生像长途比赛那样去护送到终点,我始终没有答案,即使有几张醉心的面孔,或有几颗能彼此契合的心,也在阴差阳错的岁月了日渐模糊。
      
       我拿起这本书,开头便是我妈妈内心的独白。经济基础,女儿养尊处优,可以了,其他的没问题。生活中太多类似于像贝内特太太那样的中年女人。当然,我们可以尽情、自以为了不起地说把肤浅、势利、虚荣等等词眼放在她们身上。但是。通常让我们忽略的是,她们恰恰是经历过婚姻的女人,对女儿的这些择偶是她用唯一的青春美貌换来的经验共识。所以相亲归相亲,爱情归爱情。妈妈的话,你要听。
      
       说实话,夏洛特是我认为绝对会幸福到底的人,假使摆在2014年,也是一样,她只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生活,她明白生活要有所折衷才会换来幸福,有时你会徘徊不定,在于不懂折衷,她当然可以不那么喜欢科斯林。反正婚姻到最后何尝不是平淡。而一个只认定自己要的东西的女人,在这个社会,我绝不相信她会活的很差。爱情吧。奢侈品。没有,不影响寻欢作乐。
      
      
       至于简和宾利,凭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很难相信会有什么一路乐如儿歌。宾利可以让达西说服放弃简,理由莫名其妙我至今没弄懂,双耳软到如此的男人,生活中却处处都是诱惑,都是幻听,简没有主见,没有个性,性情温和,这样旁人可以参与决策的爱情换来的婚姻,我只能祝福她们。
      
       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做梦大概都要这样的爱情。伊丽莎白个性明显,在她21岁的日子里,有这样的倔脾气恰到好处。可是不要忘了,我们都在变老,假使你在27、28还是这样,不好意思,你很难有邻居愿意爱你,有些特质只停留在某些年龄段里。虽说我们心里都想成为伊丽莎白,拥有她的福气。
      
       我至今不明白我要的爱情是什么,我只有天天循环杨千嬅的歌,循环地相亲。身边的每一段婚姻,你都不会觉得很美好,因为在你的生活里,缺乏想想浪漫的空间。
       就像这本书,你会认为哪一种婚姻很美好,那来源你的想象罢了。
  •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其实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他默默地在身后帮助了伊丽莎白一家却不想要别人知道,男人就该这样。
      
      
  •      做个游戏,姑娘们。
        假设把这本书的所有未婚女人拿到现实中来,
        假设去掉达西先生,
        问题:你认为谁嫁不出去?
        
        我的答案是两个人--伊丽莎白和曼丽。
        证明如下:丽萃太聪明,而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聪明的女人,曼丽太博学,大多数男人不喜欢女博士。而且她们又穷又自命不凡。一个女人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是认为自己聪明,比男人还聪明,最糟的是她居然认为男人喜欢聪明的女人。
        《围城》里有句话,男人从不和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电脑和课本使越来越多的女人成了男人不敢与之调情的罪魁,戴眼镜的人无论男女都有一种距离感和假象,女的就完全失掉了眼波流转的魅力,即便你死盯着公车里的一个帅哥达一刻钟之久,他也浑然不觉,还以为你的眼镜在闪闪发亮,深恨你的玻璃片刺得他难受,即而忿忿然转过身去,给你个后背,那后背固然伟岸也到底不及正脸。
        所以,我认为凡戴眼镜的女人被男人看上的几率就更小,当然也不是没有啊,我是说多数。
        
        最不愁嫁的历来是浅薄的漂亮女人,比如丽迪亚,还有德包尔小姐,有钱的女人,当然简是抢手货,漂亮温柔又平庸,夏绿蒂聪明不亚于丽萃但是她实际又会装傻,所以放在任何时代都不愁没人要。从主要的数到次要的,也只剩下丽萃和曼丽。
        
        我想到自己所有的女同学,孩子最大的,也就是嫁人最早的,不是最漂亮的,就是最丑的。
        漂亮而不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坚持嫁给一个物有所值的男人,而是由于从小就被男人宠坏了,对男人产生了依赖感所以大都很早就耐不住寂寞结婚了,而且对方通常是癞蛤蟆或者穷光蛋,甚至是小混混。反正嫁得很不上算。那些丑女孩,只仗着年轻喽,怪的是经常嫁的还行,至少让别人觉得比她强。比如我一个小学的女同学,严重罗圈腿,满脸痤疮,蒜头鼻子外加大龅牙,够可以的吧,可她老公居然就长的眉清目秀,性格温顺,所以说,不是我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借着老卡拉马佐夫的口说---真正的色鬼眼里没有丑女人。
        所以女人丑还不算最可怕,可怕的是又丑又倔,好比茅房的石头。
        
        所以我就劝姑娘们,读点书但是别太多,学点艺术啥的别太深,懂点哲理可别做女学者,你要非做乔治桑和杜拉斯我也没法就告诉你这里不是法兰西。学点理科我倒不反对,起码是个手艺可以糊口,最要不得的就是做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既不漂亮又自以为是,男人一见吓得就跑。
        
        其实我越看《傲慢与偏见》就越喜欢简,不喜欢丽萃,假如我是男人我会娶简而不是丽萃。其实,这本书所有的男人都第一眼看上了简,她才是男人钟爱并且想娶做太太的女人。一点教养,一点常识,一点妩媚一点含蓄,温顺可爱人,是个宝贝儿。丽萃太精明了,太爱讽刺,嘴巴刁脾气倔,虽然我不是科林斯先生也被她的头脑气坏了。
        
        姑娘们,无论你们的答案是谁,我都要再次提醒,认清形势不做幻想,在现实中生活总要放弃一些东西,假如你觉得值。
  •     在我为了明天的Literature Class拼命赶读Pride & Prejudice,还不时犯花痴「Oh Mr. Darcy is so sweet!~」多次后,室友终于忍不住问向我——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想了大约有十来分钟,在心里仔仔细细琢磨我热爱这本书的每个原因;不止是室友,我亲爹亲妈也问过相似的问题,还很好心地劝我「别老盯着一本书看,你是要做专家吗?」我愿意认认真真思考为什么我喜爱这本书,乃至喜爱Jane Austen的所有作品,不仅仅是为了回答他们,更是想给自己一个清晰的理由和思路,让自己更好地去理解这本书背后非凡重大的意义。
      
      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是小学四年级,9岁。那会儿读完班主任送的儿童版《简爱》,妈妈送的儿童版《安妮日记》后,突然就对世界名著产生了兴趣,并想尝试读大人们看的版本。由于小学附近就有家新华书店,某天放学后就去书店那个专摆文学名著的书架前挑,在毫不知道内容究竟讲些什么的情况下被「傲慢与偏见」这个标题吸引,看了简介就「决定是你了!」买回家艰难地啃了几个月,尤其是艰难地啃被翻译成文言文的Mr. Collins的信件后终于啃完。作为四年级小学生,先不说书有多好看,那种成就感就奠定了日后我对《傲慢与偏见》的喜爱以及它对我的影响。至于书的内容,一个9岁的孩子顶多抱有「伊利莎白很有主见」-->「王子般存在的男人都喜欢不寻常的女人」-->「这本书是所有现代言情小说的鼻祖」这样的理解。(不好意思,我早熟,小学四年级就已经看了很多言情小说o(╯□╰)o)
      
      凭借对书的喜爱以及祖国互联网的发展,小学六年级时有幸从网上下到BBC1995版的《傲慢与偏见》mini连续剧。从这版开始,2005凯拉奈特利版电影,BBC1980版mini连续剧,1940黑白版电影我都看了,当然后面两版不好看所以是跳着过的;05版电影改编太多太小清新也不是很喜欢;1995版是我最爱,虽然对女主的相貌有些失望但演技赞,且变动小大多台词都是原文照搬,最最可喜的是——Colin Firth简直就是Mr. Darcy!小学六年级就被帅出一脸血,从此记住他的名字,他的长相,以及他的Mr. Darcy,且自认无其他人演的Darcy能超过他。
      
      ——扯远了,那么,为什么《傲慢与偏见》是a must to read?
      
      翻看自己做的读书笔记,我最先想说的是,在19世纪,200多年前,Jane Austen才20多岁,还是个乡村姑娘。那时候的人不像现在,10多岁就换男朋友;Jane Austen一生没结婚,根据传言她只和一个叫Tom Lefroy的男人有过感情(天呐!请允许我用最最激动的感情推荐安妮海瑟薇和James McAvoy演的Becoming Jane那部电影,最爱!)也就是说,她个人的感情经历是很稀薄的;HOWEVER, 从她下笔处女作《理智与情感》开始,她对感情理解的透彻之深着实叫人可叹!《理智与情感》大致是说「女人想要获得美好的感情,甚至婚姻,既不能全依赖理智,更不能全感情用事」。没记错的话,写这本书时Jane Austen才刚20岁,应该还没遇到Tom Lefroy(因为有传言Tom Lefroy是日后她塑造Mr. Darcy的原型)。仅凭自己的阅读和阅历,她就说出了当代不少人还不明的事理。
      
      写《傲慢与偏见》时,Jane Austen的写作技巧已趋向成熟,这点从相比于S&S,P&P的语言随处散发幽默感可见。此时的Jane Austen在书的内容上也下笔更有深度。看我自己的笔记,我感叹这本书时不时道出劳资的心声!共鸣!比如——
      
      「I always say that nothing is to be done in education without steady and regular instruction.」
      
      又比如——
      
      「Do any thing rather than marry without affection.」
      
      她的爱情观,世界观,且不说正确与否(虽然我举双手双脚大赞),在两百年后的今天都异常难能可贵。仅从女性的角度出发,《傲慢与偏见》所布道的不仅仅是爱情与婚姻的选择,更是如何做一名理性,独立,大气,高尚的女子的优秀品质。Jane Austen深刻地描述了伊利莎白的成长;她并没有一味地称道她,而是站在她的角度跟她一起欢乐,哀愁,愤怒,羞愧,自责。即便是伊利莎白,从「达西冷落她她便对他抱有偏见」和「威肯亲近她她便无所顾及地相信威肯」这点,也不难看出她一开始是个不客观并且有些虚荣的女人。9岁的我以为伊利莎白是女神;19岁的我发现她是从女生变成了女神。
      
      这些改变也同时发生在达西身上。达西无可辩驳是全民公认的男神(举个例子,我到伦敦第二个星期Prof就拿达西作British well-known figure介绍);然而达西一开始“一竿子打死一片”的行为,直接导致了随后伊利莎白对他的讨厌。达西第一次向伊利莎白求婚简直傻透顶!哪有明明要追别人却满嘴说别人地位低的求婚法儿?也难怪伊利莎白要拒绝他。——但达西神就神在人家受教育良好,头脑聪明,首先在一片乌鸦中识别出伊利莎白这只“天鹅”;其次!他最最重要的高贵品质!就是——
      
      他【宽!容!大!度!不!自!以!为!是!】
      
      爱他的人很多:Miss Bingley的满心奉承, Lady Catherine的极力牵线,所有“爱"他的人一心说他好话,但他清楚他是谁,他想要什么。其实达西是个挺矛盾的figure, 他追求伊利莎白,因为他value她有头脑有主见而不跟大众一味的品质;但他同时被她的出身困扰,他自己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门当户对」的影响。——但!达西之所以是男神,就因为他在权衡两较下选择更看重个人品质,而敢于挑战权威(i.e.他aunt Lady Catherine;又或更甚,他自我原先的等级思想)。高富帅如达西,在第一次求婚被拒后,反而不小心眼地憎恨伊利莎白,而更在乎improve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谦和,改善伊利莎白对他的印象,即使伊利莎白已经对他说出「全世界你是最后一个我会嫁的男人」这种话。高富帅又善良如达西,在被「出身比自己低,仅凭姣好的面容和与众不同的机灵性格获取他青睐」的女人冤枉,责骂后,不仅没有”穷酸“,”报复“等等各种大多现代男性多少会有的心理,反而更爱伊利莎白,甚至为了她去帮了她的妹妹和她的家人,见了自己最不想见的威肯还帮威肯还了一大笔债...... 这样美好的达西,怎能不爱!赐我一个拥有达西一半品质的男人劳资做梦都会笑!
      
      Jane Austen塑造的Mr. Darcy,是所有女性的理想结婚对象。换言之,是所有女性对「高富帅」最好的定义。她不仅教我们如何做好女人,更教男人们如何使自己变成Mr. Darcy。可惜自己感情经验不丰的Jane Austen大概没意识到,这世上几乎没有Mr. Darcy一般的男神存在!Tom Lefroy may be, but we don't know, 根据传说只能了解到Tom Lefroy在Jane Austen写作上给予了非凡的帮助,甚至没有他就不会有《傲慢与偏见》和Jane Austen。——至此,「高富帅」以及「男神」的定义至少得包括两点:
      
      1. generous as a gentleman;
      2. sensible as a mentor.
      
      人们提到《傲慢与偏见》不会不说它对社会的影响。的确,即使200多年过去了,即使不像书中的人物那样生活了,但某种spirit却last till now。——比如Miss Bingley and Lady Catherine, 纵使有钱,纵使受过教育,却表现得像当今的暴发户,粗鲁无礼自私自负。这显然是Jane Austen所不支持的。——又比如Mrs. Bennet and Lydia,已经没钱没受过良好的教育了,还沾沾自喜说话不长脑子,表现得像当今的...五毛?二笔?总之也不知道该可怜她们还是笑话她们(但由此可见,教育、阅历在Jane Austen看来是成为优秀的人不可或缺的条件)。——最后比如Mr. and Mrs. Hurst, 简直就是当今某些dang guan de真实写照嘛!有钱有地位势利却无能。Jane Austen对阶级的抨击和嘲讽无需我多说,大家看了就晓得。
      
      ↑↑↑伦敦时间凌晨两点钟↑↑↑
      
      码了这么多,其实还是想说,既然《傲慢与偏见》是我最爱的book没有之一,喜欢它的理由哪还说得清道得明?
  •     在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中简和初恋情人汤姆有这样一段对话“难道女子的作品,就无法表现人类的伟大智慧,就一定缺乏对人性的了解,缺乏鲜活的隽语和幽默”。(As if the writing of women did not display the greatest powers of mind,knowledge of human nature,the liveliest effusions of wit and hunmor.)《傲慢与偏见》作为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无疑打破了人们对女性作家的偏见。
      《傲慢与偏见》以主人公伊丽莎白(Elizabeth)和达西(Darcy)的爱情纠葛为线索,围绕傲慢和偏见这两个关键词娓娓道来。简.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婚姻的不同态度折射出自己的婚姻观,不为金钱和地位所左右。伊丽莎白自尊自爱,独立自主,体现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有着早期女性主义(Feminism)的色彩。此外,简.奥斯汀还用自己细腻的笔触和入微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了19世纪英国乡村的风貌。
      简.奥斯汀凭借《傲慢与偏见》饱受赞誉,最为喜欢的英国作家毛姆评价这部小说时这样说“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总体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作品”,作为一个严苛的作家、评论家这个评价是十分中肯的。
      
  •     当我读完这本书,准备写下读后感,可打完标题后,却不知从何说起,是读这书的初衷,还是读完给我带来了什么,都不太好说清,只能借用三毛的一句话来自我慰藉:“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已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傲慢与偏见,听听这两个高级词汇,自然会觉得该书肯定也是比较严肃或深邃的有关哲学人性的内容,可惜,并非如此,该书应该很受女生青睐,因为讲的是个爱情故事,还讲的是在英国田园生活中发酵的爱情故事,而且,情节也比较戏剧,男女主角因误解到相爱,这多像青春偶像剧里的狗血桥段,可是一旦涉及到婚姻,就不得不正经起来。这里面说到几个人的婚姻,女主友人的不考虑个人情感只考虑实际所需的纯现实的婚姻,女主姐姐的一见钟情完美版的婚姻,还有女主妹妹那种非理性而后现实的婚姻,当然还有女主的婚姻。
       现在细想,这也是作者欣赏且推崇的婚姻,不过多少还是带有理想性的。从关注到一点点累积而起的爱情,就如同男主达西对女主伊丽莎白说的,“至于什么时候萌发出爱情,我的确无法说出是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或是你的什么神态、什么言语开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远离起点了。”猜测作者推崇的就是以这样的爱情而产生的婚姻才最为可靠。
       我回过头想,喜欢达西是因为他求婚时的那份坦诚,如同我心中所思,“假如我没有这样匆忙之间向你袒露早已藏在心底,却让我难以认真地向你表达爱慕的顾虑,伤害了你的自尊,或许你不会计较这些事情。假如我多一点心眼,掩藏住心中的矛盾,专拣好话说,让你相信,从理智到思想到一切,我对你的爱都是无条件的,纯洁无暇的,你也许不会那样对我严加指责了。可是我最讨厌掖掖藏藏,我对自己坦诚的顾虑也毫不羞愧。因为这种情感是自然的,合理的,难道你指望我会因为自己摊上一群生活境况远不如自己的亲戚而庆幸吗?”当然达西可是高富帅,我不是,不过除这点外,我觉得自己很像达西。哦,还有一点,我比达西要俗,达西不在意伊丽莎白的容貌,说:“我是爱你思想中的那份灵性。”我不光爱思想的灵性,还希望容貌能入眼。这不能说我虚荣,你随便逮个男人问,想找个什么样的,他会说,一女的就行,你再问,他就会说聪明点,漂亮点,等等。其实,大家都是有心里底线的人,过线了才会考虑,除非找不到才会降要求。女生也不例外。
       喜欢女主伊丽莎白的原因很少,因为既然是女主,当然有义务承担起女读者所有的心理投射,不然谁看啊,所以,不能太漂亮,不能太优雅,不能没脾气,还得虚荣,哎,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刚开始时,觉得男主为什么会爱上女主,难道这是条铁则,男主会无条件不明所以疯狂的爱上女主,不过看到女主伊丽莎白自我解析,我开始有点喜欢她了,“我竟然还一直洋洋自得,自己认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一直还以为自己精明能干呢!我竟然还一直对姐姐宽容仁慈的性格不以为然,而自己却总是疑神疑鬼呢!真是毫无意义、可恨至极。今天才发现,这真是奇耻大辱!真是羞死人了。要是我真的坠入情网,还真不知道自己糊涂到怎样可怜的地步。可是,我的愚蠢却不在于我是否恋爱,而在于我的虚荣心!有人对我殷勤,我就高兴;有人对我疏远,我就生气。从一开始结交他们,我就丧失了应有的理智,让偏见冲昏了头脑,表现得太无知了。此时此刻,我才算真正认识自己。”打完这长一段话突然不知为什么会从这开始喜欢伊丽莎白,也很有可能我明白,但不好说。
       讲了这么多,还没讲到重点。傲慢与偏见讲的就是达西与伊丽莎白认识之初,产生的傲慢和偏见,导致两人远行,可是又经过种种,重新认识并相爱的故事。它向我展示了这样一种爱情、婚姻,可能会影响我以后的相关的观念。
  •     这是一个以婚姻来评判人生价值的时代,这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阶级观念的时代,这是一个崇尚军官的时代,这是一个讲究贞操的时代,所以男子都想找一个有钱的妻子,而女人则想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家庭。
      她出生于乡村,属于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己的主见,她自信,不委屈自己,乐观开朗而且很勇敢,她是个很快乐很明亮的女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子,也就是说她也是个有脾气的姑娘。
      她遇到他,他们来自两个阶级,这是命运的安排,你永远也无法预料生命会遇到怎样的一个另一个生命。
      他们本来可以是礼貌上谈话的朋友,但是,他说,她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打动我的心。她不甘示弱,他让她有点不甘心,打击了她的“虚荣心”,通俗来说,就是不给她面子。
      她的灵动吸引了他。至于为什么,其实,他早在茫茫人海中注意到了她,所以他才会记得她的脸,他越看她越觉得美丽,有一种想要占为已有的美丽,此时,他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她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明珠。每个人的眼睛都不同,每一双眼睛都在寻找它的最“美丽”,所以他爱上了她。即使她跟他不是门当户对,即使她的卑贱的亲戚让他望而却步,即使这样那样,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在搜索她的身影。他是一个好人,善良的人,但是他也一个在精神上的普通人,所以他被时代所局限,因为即使到了今天,婚姻也无法逃脱门第的桎梏。所以他又是一个傲慢的人,但是她告诉他,他的自以为是是多么不好,阻碍了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因为他打击她的虚荣心,让她爆发出女性小心眼的那一面,她认为明明是他太过傲慢,所以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没有办法公正公平看待他与别人的纠纷,总觉得是他不对。正因为纠缠,即使她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但她还是因为自己的偏见麻痹那颗渐渐向他走去的心。
      可是他们还是走在了一起,没有错过彼此,为什么呢?因为小说是理想的世界,我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描绘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把不能够的愿望放在这里,虽然我们错过了,但是让他们幸福吧。
  •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由得开怀大笑,人性纵有如此多弱点,但真挚,幽默的品格却让普通的生活熠熠生辉,如此可爱。
      
      威克姆和达西形象的前后对比,显示出了人们习惯于关注表层现象而不愿深究别人生活而带来的习惯性偏见。懂得这层意义的人,在浮夸而短暂的生活中游鱼得水,获得了源源大于自己付出的短暂丰收。坚持自我而略显傲慢的人,在这样的场合里,受到的待遇就显得苍白和及其不公平。
      
      但书中的结尾同样给出了一个合理的答案,生活是一条漫漫长河,短暂的一切终将化作泡影。除了时间能够化解这样的偏见,真挚的心同样能够去融化这般隔阂。
      
      但,生活当中,时时刻刻出现的短暂局面,却同样让太多人活在这样的场合里。如果,达西只是短暂的停留在朗伯恩,人们终将永久地对他留有傲慢而不近人情的印象。但这一切又没必要去解释,因为在人们的脑海里,大部分的判断都是根据自己的想象进行,我们又何必去纠正别人的思想呢。更何况,一个人的思想越接近谬误给他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大概都在自己身上,我们最多只是承受以一点点无足轻重的余波。
      
      因此,在时间里,我们依然要坚持自我,对于偏见,我们不必关怀,更不能因此而改变初衷。如果,想要了解我们的人,他们依然可以从时间里获取答案,或者他们真挚的心,依然能够去感化这倒隔阂。
      
      注:其实关于伊丽莎白,简,夏洛特以及莉迪亚的感情故事,有很多可以说的话,也许这可以等待,我第二遍读英文版的时候再来抒发吧。
  •     1. 刨去内容不说,译林出版社在这一套书的封面、内页设计,纸张选择上可以说是花了不少的心思。这样的一本精装书籍,以较低的价格购入,且可以保存较长的时间,真的是非常值得购买。
      2. 很喜欢孙致礼先生写的译者序(3-4页),较客观地分析了作者想要通过这本小说表达的思想,对像我这样的阅读菜鸟很有启发作用。
      3. 语言朴实,人物刻画和情节描写却非常精彩。 描写了几条不同的感情线,每对恋人的观点都值得读者去思考与推究。
      4. 眼见未必为实。威科姆能说会道,走到哪里都招人喜欢,相反达西更多的是默不作声,让人觉得难以亲近。想到身边的一些人,有些人能说会道但最靠不住,有些人表面冷冰冰,但其实内心比谁都热诚真挚。
      5. 没有感情基础,以经济或以情欲为基础结合的爱情是枯燥或短暂的爱情。
      6. 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么?世间大部分的爱情到最后可能也就像是贝纳特先生与太太这样吧。或许他们决定在一起时也像伊丽莎白与达西或简与宾利那样互相钦慕,敬爱与喜爱。这份钦慕,敬爱与喜爱,可能会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但因为被驯服,所以对方又变得不可取代。既然不愿分开,就应尽力享受婚姻带来的快乐而非关注婚姻带来的痛苦。
  •     重新把《傲慢与偏见》看了一遍,这部有一个多世纪的爱情小说和《悲惨世界》《基督山伯爵》《红楼梦》都列入了今年我的阅读清单里。要说起来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感叹过了一百年,现代人也不一定有勇气做出伊丽莎白当时拒绝柯林斯的决定,更不要说拒绝达西了,真不知道是该说时代进步了,还是时代倒退了。
      
      大家都变成了夏洛特,还在坚持做伊丽莎白和简的人反而沦落到被嘲笑的地步。有人说做人不能像伊丽莎白一样聪明,最好像简这样胸大无脑最讨男人喜欢。可是,简看起来傻乎乎一副圣母的样子,其实她心里门儿清“没有爱情结婚可不行”,如今谁会对年收入一万英镑(相当于现在多少不确定,大概也有百万英镑吧)的高帅富谈什么“爱情”呢?
      
      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达西,尽管现实中像达西这么有钱的没有达西帅,比达西帅的又没有那么专一,比达西专一的没他这么有钱,但是,无论怎么选择,都不应该是柯林斯。可以又有钱又专一,或者又帅又专一,或者只要专一也好,但如果缺了这个,便不能叫爱情了。
      
      有没有达西不重要,但柯林斯至少是一个女人免于庸俗的底线,就算可以勉强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当也不能忍受自己成为只要有钱就可以牺牲爱情的女人,这个世界没有达西就算了,可如果连伊丽莎白也没有的话,才是真正的不幸。
      
      宁可一辈子望达西而不得,也不要抛弃自己嫁给柯林斯
  •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 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that he is considered the rightfulproperty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
      1、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可是人本身的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
      (柯林斯先生)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
      不要用你的脾气挑战我的个性。
      爱情至关重要,金钱同样必不可少。
      什么事都可以随便,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傲慢与偏见》经典语录:
      【1】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2】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
      【3】男女恋爱大都免不了要借重于双方的感恩图报之心和虚荣自负之感,听其自然是很难成其好事的。
      【4】恋爱的开头都是随随便便------某人对某人发生点好感,本是极其自然的一回事;只可惜没有对方的鼓励而自己就肯没头没脑去钟情的人,简直太少了。
      【5】婚姻生活是否能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
      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就会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距离越来越远,彼此烦恼。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
      【6】这么容易被人看透,那恐怕也是件可怜的事吧。
      【7】诗是爱情的食量。
      【8】急躁的结果只会使得应该要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
      【9】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那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
      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
      【10】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的比较有分寸。
      【11】跟人家怨恨不解,的确是性格上的一个阴影。
      【12】用最激动的语言把我最热烈的感情想你倾诉。
      【13】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14】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15】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
      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饿。
      【16】至于我,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时事经历的愈多,我
      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
      【17】你千万不能为了某一个人而改变原则,破格迁就,也不要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或是说
      服你自己去相信,自私自利就是谨慎,糊涂大胆就等于幸福有了保障。
      【18】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地太不切合实际。
      【19】一个姑娘除了结婚外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儿东西
      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们面前出点风头。
      【20】虽说她也下定决心,不要把通信疏懒下来,不过,那与其说是为了目前的友谊,倒不
      如说是为了过去的交情。
      【21】太受人器重有时候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22】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
      【23】他们踏上台阶走进穿堂的时候,玛利亚一分钟比一分钟来得惶恐,连威廉爵士也不能完全保持镇静。倒是伊利莎白毫不畏缩。无论是论才论德,她都没有听到咖苔琳夫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足以引起她敬畏,光凭着有钱有势,还不会叫她见到了就胆战心惊。
      【24】不论想到达西也好,想到韦翰也好,她总是觉得自己以往未免太盲目,太偏心,对人
      存了偏见,而且不近情理。
      【25】然而我的愚蠢,并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
      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此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遇到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我就不能明辨是非。我到现在才算有了自知之明。
      【26】有心事应该等到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再去想。
      【27】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
      【28】现在千恩万爱都已落空,她倒第一次感觉到真心真意的爱他。
      【29】大凡女人家一经失去贞操,便无可挽救,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难于永保,
      名誉亦何尝保全。世间多得是轻薄男子,岂可不寸步留神。
      【30】这个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从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的心境柔和,作风优雅;
      男方精明通达,阅历颇深,也一定会使女方得到莫大的裨益。
      【31】这种只顾情欲不顾道德的结合,实在很难得到永久的幸福。
      【32】一个人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33】人生在世,要不是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
      【34】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使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一半路了。
      【35】要是爱你爱的少些,话就可以说的多些了。
  •     读的书不多,离博览全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差了50万3千8百步,但是对这本书的喜爱不是一点点,它可以提醒我残留的理智。当我发情般的想恋爱时(大多数是老看到双数出现的人出现秀恩爱),就回想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在一起的过程,导致我认为爱情就是应该 抱着对这个人偏见从而了解下去然后慢慢的抛开偏见骄傲在一起。但现在大多数的爱情都很将就,也许觉得合适觉得相称觉得能攀高枝然后就在一起美其名曰爱情。我所理解的爱情就是要等待,也许还要有一开始看彼此不顺眼,当然绝不是所谓的欢喜冤家。不过一开始就不顺眼的人应该很少有还想继续了解下去的冲动,除非他像达西先生一样的优秀讨厌,如果又不优秀又自命不凡应该会让人很不屑吧。发现没法很顺畅的写评,看来看的还是不够深刻啊,呵呵,不过能说的就是真的是本好书,没看的女孩子记得要看哦。
  •     最近重读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和小学尚不知事时的初读相比,有不一样的阅读感受。开篇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的对话就让我印象深刻,更别提著名的第一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简·奥斯汀笔下的人物在对白中呼之欲出,不得不佩服她的观察能力和文笔,也很佩服译者王科一的功力。只可惜这位译者在文革中被批斗最终自杀,英年早逝,作品虽寥寥几部,但其深厚的语言功力从上海译文出版社版的《傲慢与偏见》即可窥一斑。寒假计划要读完他翻译的另几部作品。
      
      之前我还在读青衫落拓的《一路繁花相送》,青衫是位非常高产的作者,尽管没有读遍她的小说,但就已读的几本来说,我非常喜欢她的风格。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对世界的洞察力是写不出这样的作品的,而青衫本人的阅读范围和阅读量就非常让人吃惊。青衫的读者早已指出,她的作品有奥斯汀之风。尽管青衫本人曾说明自己并不是奥斯汀迷,但是重读《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就觉得这两位作者在某些方面隐隐相通,不是说文笔或者故事,而是书背后的那种洞察力和价值观。当然,这是旁话了。
      
      因为近期时间关系,虽然并没有细细品读简·奥斯汀的每一句话,大致的故事框架已经构建起来了:温柔美丽的吉英,犀利动人的伊丽莎白,古板学究的曼丽,还有无知放纵的丽迪雅和应声虫吉蒂。一家五姐妹,还有丽迪雅老年版的班纳特太太和不尊重妻子也不管教小女儿的班纳特先生。
      
      在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大环境下,简·奥斯汀试图通过四桩婚姻(或者说五桩婚姻,包括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阐述她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故事的最后,是理所应当的Happy Ending,尽管这一点也曾被评论家批判。吉英和优柔多金的彬格莱先生一见钟情但颇为曲折,我可以相信性格优柔寡断到相似的两个人会幸福,但我也可以相信他们不会幸福;丽迪雅无知放荡但好歹对韦翰有真心,虽然韦翰就是个渣;夏绿蒂屈服命运,和柯林斯不温不火;伊丽莎白和达西更是一波三折,是奥斯汀笔下完美的结合。
      
      《傲慢与偏见》除了围绕小姐绅士们的生活来叙述之外,并没有包含其他内容,更没有具体的大环境的描写,我们只能看到伊丽莎白和达西们看上去单调安逸的生活。而在这一点上,麦卡洛的《班纳特小姐的自立》更胜一筹,将十九世纪的英国社会更直接地揭露,不再仅限于乡下日常的社交内容,角色更多元,人性更复杂,并且更具广角地辐射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拿破仑的失败等等历史环境。
      
      或者这一点并没有谁优谁劣,至少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很享受奥斯汀这种平静的故事,就像日常看剧一样不必提心吊胆。而麦卡洛续写《傲慢与偏见》,本来就是后来者,免不了与前者进行比较,免不了以前者的风格作为标准,仅从续写的角度来说,我们看待《班纳特小姐的自立》总会以奥斯汀为标准来衡量,所以这不是一个读者期待的故事,虽然它也是个好故事。
      
      从写作风格来比较,奥斯汀的其他作品我还没有涉猎过,仅从《傲慢与偏见》来看,她关于对白的描述生动之极,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十分到位,以开篇为例,仅仅几句对话就可以大致勾勒出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的性格全貌。她在人物感情的处理上也非常细致,整本书的剧情并不复杂,琐碎日常的场景反复出现,但在奥斯汀的笔下,读者并不会感到无聊。此外,奥斯汀还将自己的价值观念融入到作品中,借由笔下人物之口发出的评论简直精辟得无以复加,比如她对夏绿蒂选择柯林斯的评论。
      
      其实夏绿蒂是我很偏爱的人物,虽然奥斯汀是以她作为反例来写的,但丝毫不妨碍我偏爱这个姑娘。她没有伊丽莎白的美貌和“动人的眼睛”,出身不好,长相平凡,没有丰厚的嫁妆,已经二十五六岁还无人问津,这么下去都有可能一辈子嫁不出去。所以当能为她提供衣食无忧生活的柯林斯出现时,什么都没有的夏绿蒂抓紧机会完全无可厚非,即使柯林斯头脑简单、为人迂腐、势利奉承。我之所以偏爱她,因为夏绿蒂是这部作品中最聪明通透的姑娘,明白自己要什么就去做,即使伊丽莎白看不起柯林斯,为夏绿蒂惋惜,也无法贬低夏绿蒂的需求和追求,因为需求不同,何必惋惜。夏绿蒂也有自知之明,“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她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柯林斯求婚时她就答应了,婚后也经营得不错。
      
      ---------------------
      “她想了一下,大致满意。柯林斯先生固然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同他相处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空中楼阁,不过她还是要他做丈夫。虽然她对于婚姻和夫妇生活,估价都不甚高,可是,结婚到底是她一贯的目标,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
      ---------------------
      
      这段话是奥斯汀借由夏绿蒂之口表达的想法,奥斯汀不赞成夏绿蒂这样悲哀现实的爱情。但又什么法子呢?不是每个人都有伊丽莎白对爱情、对婚姻的坚持,所以再悲哀再现实,总得为自己选一条不后悔的好路。当然,涉及到价值观就没有绝对的评判标准了。
      
      再插一句,早在吉英和彬格莱一波三折之初,这个聪明的姑娘就对伊丽莎白说,吉英太内秀,一味隐藏真实情绪对恋爱毫无裨益,要懂得适时鼓励和回应对方的追求。
      
      多么一针见血,夏绿蒂真是预言帝。
      
  •     贝尔特先生:幽默、洁身自好、嘲讽社会人生、最爱伊丽莎白
      贝尔特太太:无聊的女人,把女儿嫁给富人是唯一的事
      宾利:没有主见的公子哥
      达西:清高但是内在善良,勇于改正错误
      柯林斯:附庸风雅,阿谀奉承
      简:善良,感情比较含蓄
      伊丽莎白:敢爱敢恨,有主见
      威克姆:放荡的人
      
  •      这本书是在书店5块钱买来的二手书,书的扉页有作者的签名盖章,写明购于1994年,2013年转到我手上了,给读此书增加了一份情趣。
       在读之前我不知道书名的意思,也没想的太多,手头没书看了我就翻开了它,书读起来不困难,主要通过英国社会一个末流的家庭三个女儿的婚姻去阐述什么是傲慢与偏见,读完之后才知道是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的偏见,豁然开朗。
       全书前面主要介绍社会情况,制造重重矛盾,结局到是最后几页才揭示,书里的主要人物性格的刻画都很到位,很欣赏莉奇,她的敢爱敢恨、积极主动的争取自己的幸福、不向压力低头,为她的归宿感动高兴,也是她应该得到的。
       读完书很高兴,发自内心的高兴,如果不全书读下来这样的感觉是不会有的,掩卷思考,作者奥斯汀写这本书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呢?关于婚姻,一定要有爱情做基础,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没有爱情作为基础是不会快乐的,对待别人不能有偏见也不能傲慢,虽然现在都是有孩子的人了,爱情应该不会有了,但是读书到底为了什么呢,读完能这么高兴不就行了吗?
  •     书里的人物有些两极分化,奥斯丁喜欢的就一个劲的往好里写,尤其是伊莉莎白和达西,傲慢与偏见是他们的缺点,但在奥斯丁眼中成了他们智慧与个性的演变。而其他人物如简和宾雷,即使没有缺点,但奥斯丁在书里却那么明显的流露出他们是有所缺的,他们的所缺使他们不会如伊莉莎白和达西那么幸福。而剩下的其他人物,除却伊莉莎白的父亲和舅父舅母,达西的妹妹,就看不到一个正面人物了。愚蠢如她妈,荒唐如她表哥,花痴如她妹妹,玩世不恭如威克西姆等等等等,在他们身上完全一无是处。但个人非常不喜欢这种不是黑就是白的人物描写,显得既不真实又过于单调。好在书还是挺好看的,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估计女性朋友都不会排斥,当代女性强调个性往往都会偏向伊莉莎白。而现在的社会伊莉莎白一抓一大把,我喜欢的简却难觅踪影。
  •      一本一直被周围朋友强烈推荐,却时至今日才看完的书。这种心态多数人感同身受,有时是音乐,有时可能是电影,被说得多了,反而失去了兴趣,对它的认知就一直停留在,“哦,据说这是一本好书,但是我还没来得及看。”人们总是习惯于自己去发现“好东西”,这是出于人类猎奇心理的需要,只有自己发现的,才会有一种独特的美,因为它是独属于你的感受,而不是对别人感想的二次加工,人性也是一样,我们总是喜欢自以为是的去认知一些东西,还自以为是真理。
      
       初看《傲慢与偏见》我也是带着偏见的,不喜欢莉迪亚的放荡,不喜欢曼丽的故作深沉,不喜欢吉蒂的没有主见,甚至最讨人的喜欢的吉英我也觉得她的过分隐忍让我觉得做作,萃丽的任性调皮也同样不讨我喜欢。她们五姐妹亦是这样,其他人便更不必赘述,也统统有我看不惯的地方。然而等我合上书,却发现她们五个组合在一起不就是一个完整的人格么?人性永远不止于一面,而她们五个正好表现了人性的五个方面。所以有所谓的“一半明媚,一半忧伤。”之说,也并非无稽之谈。
      
       当然我今天,并不想多说性格。书中最喜欢的场景是吉英和萃丽谈心的时候,两个正值青春的少女,对爱情怀着或多或好的憧憬,沉浸在爱情里的喜悦和忧伤总是希望能找到人分享,而两人又是家里难得的脑子比较清楚的孩子,当然就成了彼此最好的倾诉对象。对吉英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是:“我们绝不能随随便便就以为人家在有意伤害我们。我们绝不可能指望一个生龙活虎的青年始终小心周到。我们往往会因为我们自己的虚荣心,而给弄迷了心窍。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得太不切合实际。”
      
       虚荣心和过度自卫的心理,往往容易把我们带入偏见里,以讹传讹的事情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我们总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以至于喜欢去捕捉一些施事者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小动作或是语言片段,而想太多的结果往往是伤了自己也伤了旁人。就像伊丽莎白说的:“为了满足我自己的虚荣心,我待人老是不着边际地猜忌多疑,而且还要做得使我自己无懈可击。这是我多么可耻的地方!可是,这种耻辱又是多么活该!即使我真的爱上了人家,也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此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
      
       中国父母总是喜欢自以为是的将自己的梦想嫁接到孩子身上,他们最好的借口就是“这是为了你好”。他们自以为是的替孩子安排好以后的路,却不会过问孩子真正的想法。于是在举国高调宣扬“中国梦”的时代,被称为中国未来希望的大多数中国孩子,却迷失在父辈的梦想里。
      
       当我们面临选择,而选择的结果又没有达到期望值时,我们就会自以为是的认为,也许当初做另外一个选择会更好。就像伊丽莎白在拒绝达西后,第一次来到达西的家,被豪华的大宅子震撼着“我差一点就做了这儿的主妇呢!这些房间也许早就让我走熟了!我非但不必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来参观,而且还可以当作自己的住宅来受用,把舅父母当作贵客欢迎。”可是,事实却总是跟我们的期望有偏差。之前一部微电影《另一个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内容大概是主人公毕业以后面临两个选择,回到小城市过安逸的日子还是留在帝都奋斗。
      
       微电影里给出了两种选择的结果:到小城市的他在安逸的生活里渐渐失去了生活的目标,每天过得枯燥又麻木;留在北京的他, 每天为了柴木油盐而奔波,生活乏力又窘迫。两种选择都让他悔不当初,可殊不知另一种选择也是深渊。生活的质量取决于你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不忘初心而与环境无太大关联,我们却总是自以为是将所有的不如意归咎于环境等客观因素。
      
       《傲慢与偏见》美在最后主人公们都消除了偏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套路就像小时候的童话里,王子和公主最后都会在城堡里过上幸福的生活。艺术中的美感源于我们对生活的期望,但是生活里如果没有失望又怎会完整?就像伊丽莎白说的“十全十美的计划总不会成功,只有稍许带着几分苦恼,才可以大体上防止得了失望。”少一些自以为是的期望值,也许我们的生活会简单一些。
      
  •      和一位遭遇职场困境的小朋友聊了大半天,10年前玩论坛时认识这位小朋友,当年是临近毕业的大四学生,然后考研、读研、投身证券业,再转到国企,成长的酸甜苦辣,多少知道一些。交谈中,推荐了几本书,其中有《傲慢与偏见》,小朋友有点惊讶,外国古典小说对如今的职场规划有用吗?有用,当然有用。
       所谓职场生涯,无非是实现目标的动态过程,首先自我决策,确定一个大目标,比方说,今天开始,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要挣到多少钱,到达什么位置,学到了什么,获得什么资格,或者,要嫁理想的老公或者娶满意的老婆。大目标下有年度小目标、综合目标、单一目标,确定目标要有自知之明,从实际出发。
       确定目标之后,第二步是做好准备,实现目标我还缺什么本事?补哪些知识?如何合理配置资源?等等,一步步思虑周详,拟定计划。这个计划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头脑中的。然后就是实施计划,必定有各种干扰,各种困难,如何运用智慧和技巧排除障碍,以大无畏的勇气坚持到底,到五年后的那天,收获结果。
       从这个角度看,《傲慢与偏见》里的诸位女士都是婚姻前职场的无畏战士,大目标就是嫁个有钱有势有趣味有大庄园没有小三的理想老公,在实现目标的征途上,种种困难、障碍,艰辛的心路历程,最后,有职业规划有本事有毅力的人终成眷属,圆满实现目标。仔细领悟一下,《傲慢与偏见》可视为现代职场教战守则。
       家母1949年大学毕业,之后成为新中国第一代科学工作者。受外祖父的影响和熏陶,家母有潜在的文学天赋,却因为工作和家庭关系,没办法在文学创作或者阅读上花费时间。在老人家青年时代读过的文学作品中,对《傲慢与偏见》的好感极深,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她念叨了好几次,神往了很多年。
       我读《傲慢与偏见》应该是70年代末或者80年代初,当时解禁或者新出版的好书太多,对这本家母热爱的小说,匆匆浏览一过,既无特别好感也无特别坏感,换句话说,不是我的菜。一直到不久前为凑单买了一本新译本,读了前几章,一股馨香扑面而来,友人曾说,幽默感是需要天分的,奥斯丁的幽默感令人迷醉。
       《傲慢与偏见》前几章的核心人物是可爱的班纳特太太,这位夫人的人生目标非常明确,把五个女儿都嫁出去还要嫁得不错。为此她不择手段不惜代价意志坚定斗志昂扬,问题是她愚钝到听不懂班纳特先生刻骨的讥讽,跟如此没有智商没有情商不懂事理又刚愎自用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过一辈子,真为班纳特先生忧伤。
       班纳特夫人表演之后,伊丽莎白站到舞台中央,这是文学史上少见的令人喜爱的人物之一,如果列出几个我喜欢的文学女性,伊丽莎白必有一席。毛姆说,伊丽莎白有奥斯丁本人的美好品性:快乐的天性,美好的品德,向上的精神和勇气,处事的智慧,沉稳的个性,准确和判断以及高尚的情感。这是个极品人物。
       另一位英国作家普利斯特里如此总结伊丽莎白:形象生动、富有理性、能干务实、热情友好、风趣幽默、思想独立,是个活生生的好姑娘。她对自己的权利与意志有着充分意识,完全不同于许多浪漫男作家笔下那些徒有美貌的愚蠢女人。伊丽莎白是英国小说乃至世界小说中最早也最完善的女性形象。
       《傲慢与偏见》出版至今整整200年,200年来,从毛姆、普雷斯特里等大作家到我等普通读者,万千靡情,钟爱所归伊丽莎白。可掀开她美好的面纱,其实也是一个婚姻战场上拼杀的战士,有目标有计划,更有作战本领、智慧和毅力,决断力更强。从她拒绝柯林斯先生到参观男主角庄园后心态的变化,可见一斑。
       从嫁个好老公这一根本点来说,伊丽莎白跟她愚蠢的母亲班纳特太太以及同样愚蠢的几个妹妹并无本质不同,只是更有隐蔽性罢了。有人疑惑,奥斯丁为何不把简和伊丽莎白安排成前妻生的,以便和班纳特太太、妹妹的愚蠢有血缘的区别?我觉得这话才叫蠢。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太太的亲生女儿,这才是绝妙之笔。
       在一个愚蠢的时代里,做个班纳特夫人或者做个伊丽莎白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她们各自达成了目标,伊丽莎白惹人喜爱,嫁得也好,圆圆满满,皆大欢喜,200年来的读者感到神清气爽,不是很好吗,谁还会在意伊丽莎白其实是个加强版的班纳特太太呢?以成败论英雄,伊丽莎白是个完美的胜利者,这才是要义。
       如前所述,所谓职场生涯的主线其实就是树立目标和实现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要有计划和预案,用技巧和毅力排除干扰。《傲慢与偏见》讲的是一个优秀的女性如何以智慧嫁给一个优秀的男性,整个过程包括职场生涯的基本内容。女主角伊丽莎白的智商、情商、幽默感,她的胜利经验,值得现代职业女性参考。
      
  •   其实在我看来,达西并不傲慢,他是一个温柔睿智的男人。
  •   @海绵 在我眼里达西也不是一个傲慢的男人。就像你说的,温柔睿智,充满魅力,我的傲慢加引号。
  •   @紫紫桑 恩恩。
  •   达西真是我的完美男主角~
  •   很喜欢达西!
  •   可遇而不可求的达西。
  •   我感觉作者对于下层人士有一种天然的鄙夷,而且遗憾的是,我只看到了混迹社交圈的人们,却看不到那些辛勤劳作的人的生活。
    就算是伊丽莎白,为什么他们把对缺少文化的人的鄙夷当成一种必然,就算自己的父母也在所不惜呢。无疑,这本身就是极大的傲慢。
  •   充沛的感情是了解和改变偏见催化剂。每个人生而有固有的坐标,因而思维、行为模式也是相对固定的,如果没有足够持续及强大的外力、冲击力,不太可能自己脱离预定轨道。
  •   琏二爷放到现在都算不错的男的了。
  •   “宁可一辈子望达西而不得,也不要抛弃自己嫁给柯林斯”
    喜欢这一句。
    Elizabeth的pride(汉语似乎应该是“自尊”吧)才让Darcy放弃了自己的pride(这里应该是“傲慢”吧)。Pride and Prejedice 是我真心喜欢的书,Knightley的电影也不错啊,喜欢Elizabeth出现时的鸟鸣背景。
  •   另一个我,所讲述为,殊途同归的故事,我以为,你性格如是,生活亦如是,不管你在哪里,都将走向既定的终点、
  •   无非就是过程&结局的抉择。。。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