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新式婚丧

出版时间:2006-5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邵先崇  页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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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1840年以降,在洋枪洋炮的威逼下,伴随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开埠通商,带有商业性质的码头出现了,由此刺激了中国近代城市的兴起,举凡刻有西方烙印的各种外来文化,如以教堂为首的西洋建筑,以汽车为中心的交通工具开始登陆中国,就连向千年亘古不变的婚丧礼仪也悄然改变,从物质到精神,从生活到娱乐,一种迥异于中国传统文明的新型城市文化由此萌生。这套丛书将带您走进这段近乎尘封的历史,以图文相生的形式向您讲述近代中国城市形成背后的故事……

书籍目录

序引言一、文明结婚的兴起    旧式婚礼六步曲    传统婚俗受抨击    文明结婚悄兴起    新式婚仪具雏形    贞节观念受抨击    猛烈批判恶风陋俗    婚嫁要凭自作主    离婚再嫁寻自由二、新式婚礼的流行    文明结婚规范化    城市流行披婚纱    华北新礼胜旧俗    东北小城也文明    中南青年尚新礼    西南边城敢争先三、集团结婚方兴未艾    上海首届集团结婚    北平举办集团结婚    战时新生活与集团结婚    战后胜利纪念集团结婚四、新式葬礼的引入    旧式葬礼五步曲    黑纱白花入灵堂    胡适葬母用苦心    新式丧礼的推广    各地公墓修筑忙    厚葬之风谋革除    简化旧札行新礼五、国葬、公葬与追悼会    功勋国葬令人仰    政府主祭葬吴帅    逐渐普及追悼会主要参考资料

章节摘录

书摘20世纪30—40年代的广西,是国民党新桂系的根据地。新桂系在统治广西期间,采取了不少措施,推广新式结婚。1933年7月,广西省政府通过了《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颁令各地实行。它的主旨是“崇尚节俭、改良习俗”。它规定,“凡婚嫁、丧祭、生寿如有奢侈行为及其他一切陋俗,悉依本规则取缔之。”其中有关婚姻方面的规定为:订婚礼物最多不得超过20元,婚家礼物不超过160元,男女双方不得向对方强求财物;来宾送礼不得过2元,结婚以茶会宴友,也可设宴,但每席不得超过3元,繁盛城市不得过10元。    这个规则,对改良广西婚嫁陋俗起到了一定作用。新式婚礼在许多县镇推行,甚至最新流行的集团婚礼也在南宁、桂林等地举行,就连一些边远地区也受到了这种新式婚礼的影响。    在广西武宣县,其新式婚礼参照旧式婚礼与文明结婚的许多长处,办得很有特点。其礼仪为:“服色:新郎新娘均着现定礼服。迎亲:花轿一乘。彩灯一对或迎亲旗两面(灯旗),上写‘某姓某堂亲迎’等字。新郎新娘各带绣花壹朵,或彩球一个于左襟。由介绍人导新郎至新妇家行奠雁礼。新郎向女宅祖堂行三鞠躬礼,向岳(丈、母)行三鞠躬礼。礼堂前交叉国旗。”    在广西的南宁、梧州、桂林等地,集团结婚“已次第推行”。而在偏僻的平乐县,文明结婚在城镇盛行,集团婚礼虽没有推行,但却为有识者努力宣传。据1940年修订的《县志》记载:文明结婚是为了改良“盲婚之痛苦,礼文之繁缛,金钱之虚耗”而兴起的,“其结婚程序,始于男女相慕悦,禀告父母,请介绍人转述意见,双方许可,定期举行结婚仪式。新郎往女家拜见岳父母,迎新妇偕至设备之礼堂,预请有声望者为之证婚,男女家长及来宾济济一堂,或训话,或演说,新郎新妇致答词,交换金戒指,出结婚证书,证婚人、介绍人、双方主婚人及新夫妇次第署名盖章,乃奏乐鸣炮,礼成摄影,茶会而散。亦有茶会之后添设筵宴者,蹈积习而示豪举,究失改善风俗本旨。然提倡而踵行之者,大都学界中人,城居者间有效尤,乡村中仍墨守成规,莫之或易。”    广东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新式结婚在广州比较流行。在一些偏远地区,旧的婚姻受到冲击,出现了一些新旧杂合式的新婚姻仪式。广东的大埔县,婚礼有新旧之别。其新式婚礼,主要是在融合旧式婚礼基础上而成的。1935年编撰的《县志》记载:“新婚礼亦杂旧礼行之,纳采、过定、送日子等事,均多仍旧,惟结婚之日另设礼堂,礼节照现在规定之新礼行之。”    P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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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西式建筑》:近代以来,在西式风俗的影响和冲击下,作为民族文化重要表现形态的旧式婚嫁丧葬礼俗,发生了重大变革。近代中国的新式婚丧礼俗因为有着很多的优点和长处,显示了无限的发展潜力,在大中城市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新式礼俗取代旧式礼俗的过程尽管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变革旧式婚丧礼俗却是大势所趋。本书以图文相生的形式向您讲述这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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