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美]阿丽嘉·古德曼  页数:355  译者:黎琳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在《直觉》中,被《华尔街日报》视为天才的作者将场景设置到麻省著名研究机构,书写高风险、高压力的实验室故事。知名肿瘤学家桑迪和凡事讲求精准的科学家玛莉安负责主持一项癌症研究计划,但研究经费即将告罄,而新的补助迟迟没有着落。就在这时候,他们指导的博士后研究生克里夫的实验成果却突飞猛进,众人都彷佛绝处逢生一般,士气大振。然而克里夫的同事和女友罗宾却怀疑他有造假之嫌,随之而来的调查将永远改变实验室成员的命运……  这个科学研究界如同其它的业界,有尔虞我诈,有勾心斗角,也有怀疑、竞争和掠夺。恒常暧昧不明且不断自我挣扎的人性免不了又经历一场严峻的试炼。

作者简介

阿丽嘉•古德曼,美国极受瞩目的新生代作家,她的崛起有如一道闪亮的慧星,在极短暂的时间内便绽放出最璀璨的光华。1989年,古德曼自哈佛大学毕业,当年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完全体检》在美国出版。接着她进入斯坦福大学攻读英文学位,取得文学博士后,又发表第二部小说集《马克维兹家族》,获得各方好评。1996年,古德曼发表长篇处女作《卡特斯齐尔镇》,以早熟的深刻洞察力描写纽约州乡间正统犹太教家庭的聚散离合,以29岁之龄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同时被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好书,华尔街日报更以“天才”来形容她。时代杂志更在评论其第二部小说《天堂公园》时形容她“如同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完成一部突破之作,展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叙事声调。”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实验室第二部 老鼠第三部 媒体第四部 直觉第五部 调查第六部 问题待解致谢

章节摘录

第一部 实验室1雪下了一整天。积雪盖住了商店和教堂,把马路和人行道都抹平了。新哈佛广场地铁站的朋克们踩着积雪离去,他们如冬日的北美红雀般鲜亮,顶着扎成簇的紫色头发,或是橙红色的莫霍克头。马萨诸塞大道上心事重重的越南老兵已经缩回“好面包之地”咖啡馆喝咖啡去了。大雪中的哈佛校园静悄悄的。为了要哈佛从南非撤资而在这儿宿营的大学生们收拾停当他们的厚纸板盒、帐篷和睡袋,开始堆起雪人来。剑桥的学校都已经关闭,但菲尔波特研究所却还像往常一样开着。在门德尔松一格拉斯实验室里,四个博士后和几个实验员正在工作。博士后们两两占据一张工作台,好像挤在餐馆厨房里的厨师。他们正在从溶液中提取DNA,检查细胞,用化学药品冲洗,促使它们破裂,加入新的遗传物质永久改变这些细胞。他们用脚踏板控制水池,以精密的滴管和吸液管一毫升一毫升地量取溶液。他们在准备液体、冰块和凝胶。工作台上几无方寸空地,铺满了画线的笔记本和塑料盘,有蓝色的,绿色的,也有红色的,每个盘里都堆了许多试管。玻璃烧杯立在架子上,盛着红色的细胞培养基。烧杯口用锡箔封顶,就像送到家门口的封口牛奶瓶。斑驳的墙上和工作台下的恒温细菌培养仪上贴着明信片、泛黄的杜尼斯伯里卡通漫画以及很久以前实验室人员在瓦尔登湖野餐的照片。层流罩是共用的,就像那台上好的显微镜一样。一九八五年的时候,菲尔波特研究所还是相当出名的,但研究所里全是些旧仪器。刻度盘和指针式仪表盘看上去像一九六。年代早期的立体声音响组件。用来从溶液中分离细胞的离心机则笨重得像一台老式洗衣机。这里没有足够的资金添置新设备,也没有足够的钱付给博士后。平常的日子里,研究员们会在实验室和楼层的公共区域中跑来跑去。冷库、温室和储藏室是与三楼的其他实验室共用的,那个小会议室也是,里面放着廉价的镀铬和木纹家具,适合开会和打盹。但这个星期五,没有人离开实验室,即使是实验员艾登和娜塔丽娅也不例外。这两个办事员属于科研服务阶层,为博士后干些杂活,但没人敢把他们当仆役看待。他们不好对付,很有政治头脑,与实验室里各派斗争势力都保持着协调。此刻,他们不时互相瞄着对方,好像在说该下楼去动物房了,但就是拖延着不去,唯恐错过什么。实验室主任玛丽安•门德尔松和桑迪•格拉斯在大厅那边的办公室开会。他们已经谈了半个小时。这可不是个好兆头,某个博士后有麻烦了。到底有多糟?没有人开口。普里斯威斯一直低头看着一盘塑料试管,视线几乎与那棵鳄梨持平,这是他从种子种出来的。“我最成功的实验。”他常常可怜兮兮地说。罗宾躲到大厅中四处晃荡,随后匆匆跑进来,与峰擦肩而过。墙上的黑白挂钟刚敲过三点,它总慢那么一拍,就像小学里的钟一样。娜塔丽娅狠狠瞪着艾登,似乎在说:“上次是我下楼的,这次该轮到你了。”而艾登则不当回事,掉转头去。这本来很可笑,但此时没人对这两个实验员的哑剧感兴趣。“克利夫。”玛丽安·门德尔松突然出现在门口。她站在那儿,神情严肃、可怕,黑色的双眼怒目而视。“我们可以和你谈谈吗?”克利夫干笑着,耸了耸肩,微微露出一丝冷漠的绝望。这位实验室主任带着克利夫去她与桑迪·格拉斯共用的办公室,而其他人都看向别处。克利夫跟着玛丽安穿过走廊,脸颊已经烧得通红。他身高一米九,比玛丽安高出三十公分还多。但他仍然完全为她所学控,她和格拉斯将要对他说的话使他感到恐惧。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培养RSV的变体,他梦想用这种变体把癌细胞转化成正常细胞,但实验并不成功。桑迪和玛丽安命令他放弃,他却没有服从。门在他身后关上了,克利夫站在拥挤杂乱的办公室里。“克利夫,”格拉斯说,“我们有没有和你谈过是否继续RSV实验的事?”克利夫站着,默不作声。“也许你不记得我们的谈话了。”格拉斯微笑着说。克利夫当然记得,他更知道不该回应这种笑意。桑迪·格拉斯总是对自己那点聪明得意洋洋,溢于言表,特别是生气的时候,笑得尤为开心。“我说了你不要再做RSV,”桑迪提醒克利夫,“你说过你明白的。”克利夫点点头。“我们确定RSV在体外能起一定的作用,”格拉斯说,“恭喜,你将可以在培养皿中治愈癌症。不过当我们试着把RSV注射到活老鼠体内,我们证明了什么结论?”克利夫移开了视线。“你什么都没有证明。你给五十六只老鼠注射了RSV,但那些对肿瘤什么作用都没起。因此,玛丽安和我要求你停止,我们恳切地要求你别陷在这里面了,可你后来做了什么?”“我又试了。”克利夫说,眼睛盯着地板。“是的,你又试了,你又试了。”“我很抱歉。”桑迪并不理睬,“我们告诉过你,别在RSV上再浪费资源了。”“我不想放弃。”克利夫说。“听着,我明白RSV就像你的孩子,”桑迪说,“我理解你花了两年的时间培养这种病毒。”两年半,克利夫内心默默地更正。“我们理解你把整个身心都扑在了这个项目上。”桑迪瞥了玛丽安一眼,后者正看着别处,但在听。“关键在于,RSV不管用。而你反对所有的建议,反对我们的特别指示,又做了另一组实验。你到底在想什么,克利夫?你先不要说话。百折不挠是一种宝贵品质,尤其在你正确的时候。但我们现在看到,这第三次实验明显地露出了所有失败的迹象。不,别道歉。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什么。告诉我你的想法,我们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失败后,他又试了两次呢?他们期待着答案,但克利夫说不出口。真相如此简单,可让他丢脸:他不能忍受要放弃自己花费了这么长时间的研究。时间,他花掉的成千上万个小时,想想都后怕。可他怎么能坦白这点呢?科学方法要求精确、标;隹。科学家,从定义上来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他应该放弃失败的实验,转到其他项目上去。他精疲力竭了,也许,但绝不能因为精疲力竭而盲目坚持。科学家不能让情绪来控制实验。可是克利夫一直太情绪化,不能现实地面对自己的工作。他表现得不够专业,成功的希望这么渺茫,却试了一次又一次。他如何解释这点?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不是一个科学家。这正是门德尔松和格拉斯要说的。“你不能再大规模屠杀实验室里的动物了,在这点上我们到底有没有达成一致?”格拉斯问道。“我们没钱了。”门德尔松说。她的意思不是指购置老鼠本身的费用,那只不过十五美元左右一只,而是指无穷无尽地照料这些脆弱的小动物所需的开销。“你应该还记得我们曾经要你和罗宾合作。”“她还需要一个帮手。”格拉斯说。这话真让克利夫讨厌。格拉斯这副要人领情、还有点色迷迷的腔调也让他讨厌。“我应该有我自己的项目。”克利夫抬起眼睛说道。“实验室里没有什么你自己的项目。”门德尔松郑重声明。“听着,我们是一个团队,”格拉斯说,“你应该尽心尽力,不能因为你个人幻想中的飞行而拖了其他人的后腿。”大厅另一头的实验室里,其他人困扰在一起,好像葬礼上的一群亲戚。“他们不会开除他的。”普里斯威斯语气忠贞,毕竟他是克利夫的室友。“不会的。”峰附和着。娜塔丽娅是这样想的:“我感觉门德尔松不会,但格拉斯会。”她是俄罗斯人,来美国之前曾是个医生。她从来就不喜欢格拉斯。“那他们会吵起来的。”普里斯威斯说。“他们会让他留下,”艾登预测,“让他觉得难受,那么他自个儿就会离开了。”“他之前就够难受的了。”普里斯威斯指出,但其他人示意他安静,原来克利夫正沿着走廊回来了,一瞬间,他的朋友们四散开来,消失在杂乱的玻璃器皿和仪器之间,好像一群兔子消失在灌木丛中。除了罗宾,她拉住克利夫的袖子。他们俩悄悄溜进隔壁的房间,那是实验室的有毒药品储藏室。她关上身后的门,“还好吗?”他的脸颊泛红,眼睛异常明亮,“我很好。”她靠近了一些,但他掉过头去。“你准备做什么?”“不知道,”他说,“他们已经想把我推给你了。”“他们想让你和我合作?”“六个月之前,不过我拒绝了。”她很惊讶,也有些痛心,“你从来没告诉过我。”“那又怎么样?我不想研究你的那些东西。”她合抱起双臂,“我研究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吗?”“没什么!”他说谎了。她曾花费五年时间,研究一项被认为会很震撼的项目:分析冷冻的血液样本。那是多年以来,从死于各种疾病的癌症患者身上采集的。桑迪·格拉斯曾坚信这些样本有共同的生物标志,某种意义重大的标记,会突然揭示出这些癌症患者在各种不同的悲惨病况下的某种共同症状。在罗宾来实验室的第一年,格拉斯就炫耀着把项目介绍给罗宾,似乎是送了她一份厚礼。他告诉罗宾,他深信这项工作中蕴藏着一个诺贝尔奖,要不是他的临床工作不允许,他真希望亲自来做此项研究。然后,他把血液标本和一大堆有关供血者病症与死亡情况的杂乱文件馈赠给罗宾,让她独自研究。他选中她,是因为她才华出众,对探索满怀热情,抱负远大,当然,格拉斯一向喜欢漂亮的博士后。罗宾的眼睛是暖棕色的,在浅色的睫毛底下熠熠有神,金色的头发丝缎般柔软,尽管她只是用一根顺手找到的旧橡皮筋随意地扎在脑后。她的五官优雅精致,容易脸红,玉齿细小,虽然有一点点不那么齐整。右上方有两颗牙齿稍稍有些交错,像书中一张向下折的书页。她明眸善睐,秀发闪亮,在克利夫的眼里,她一直像个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女孩。即便如此,她也没法把格拉斯的渣滓炼成金子。“那么,是不是我的研究没什么问题,但对你来说还不够好?”她挑衅着克利夫。“不,我并没那么说。”“但你是这么想的。”“好Ⅱ巴,如果我这样想过,那我很抱歉。只是,别……”她把脸转向他,严肃地说:“但你并没有真的抱歉。”“别说了!”“我只是想。”她说。“什么都别想了。就让我单独呆会儿吧。”他大步穿过实验室,走进大厅。罗宾怎么能期望他对她说什么呢?她希望他做什么呢?去求她,让他也参与她那黑洞般的悲惨项目?或是一头靠在她的肩上抽噎哭诉,以博取她的安慰?他的耳边依然回响着格拉斯那滑稽而轻蔑的语调;他依然看得到门德尔松眼里深深的失望。他们没有命令他离开,甚至允许他留下,但却使他难受。他们列出他违抗和失败的证据,把他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科学家身份全扔进垃圾堆,然后大声喊“下一个!”普里斯威斯正沿着走廊跟随着他。克利夫不想忍受他的安慰,他躲进楼梯井,逃下楼梯。研究所外面,雪已经停了。十二月的太阳正在徐徐落下,四下里安静得出奇。他跑下四层楼梯,站了一会儿,大口喘气。呼吸平顺后,他的愤怒再次燃烧。他在雪中踢开一条路,嘟嘟囔囔地反驳:你们以为你们是谁?你们以为我是谁?他茫然地走着,没有距离目标,没有方向。看见红色霓虹灯标志“莉比酒铺”,他吓了一跳,才意识到已经身在中央广场。一辆巴士从身边呼啸而过,路上车辆稀少。商店关门了,洁净的雪花飘落在空荡荡的出租车站上。克利夫孤零零地向前走着。他走了一公里半多点,一直走到麻省理工学院,然后转身折回,再次经过窗板紧闭的维多利亚工厂,这里已经改建成了大仓库,红色砖墙躲在高耸的办公大楼的阴影之中。他想打电话给父母,但他们又能对他说什么呢?他们在洛杉矶西区开了一家文具店。他们总是鼓励克利夫。他上大学附中,参加科学夏令营,在日光曝晒的网球场上练习三角测量,建立自己的气象站,烹煮傻瓜胶泥、牙膏和胶水。他的父母为他购置化学设备和学生用显微镜,甚至替他支付斯坦福大学的学费。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上过大学。克利夫是家里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的人。他的父母对实验室的工作和那里的勾心斗角一无所知。他想到他已故的论文指导老师,奥本海默教授,他会说什么呢?当然,他会露出一口黄牙,大笑,然后说:“你想要什么呢?你不听实验室主任的,你就完蛋了。你和实验室里的人搞在一起,最后只能停战。你是自作自受。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别在吃饭的地方拉屎。”他双手冰凉,即使插在口袋里也一样。他走着走着,走到马萨诸塞大街,然后沿着查尔斯河走。他的内心开始平静。冰凉的空气平息了他愤怒的骄傲,麻木的绝望压倒了愤怒。他以为可以沿一个不断扩大的圆周永远走下去,但在河流转弯处,他突然看见威克斯天桥。他走到桥上,停下脚步。查尔斯河在黑暗中静静展开,纯净、洁白,盖着积雪,仿佛一条古老的马路,只是如今已经被入遗忘。克利夫被一个深奥的想法征服了:他想穿过河流。他要不动声色地穿过无形的河流,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冰面上的白色雪尘中。他要像在乡间一样,在城市中心独自漫步,把脚底下的冰块踩得嘎吱嘎吱响。他要走到对岸去。他跑下威克斯天桥的水泥台阶,小心翼翼地沿着河岸上冰冻的垃圾找到一条路。他一只脚踏上白色的冰块,内心充满全然的宁静,一种彻彻底底的遗忘。然后他把重量压在脚上,脚底下的冰块猛然下沉。运动鞋和袜子湿透了,冰水的寒冷紧紧地攫住他,灼烧着他的肌肤。他痛得大叫一声,退回到岸上。他本能地爬上纪念大道的人行道,以最快的速度走着。但现在,寒冷灼烧着他的耳朵,右脚也失去知觉。他的耳边回响着一个合乎情理的想法:刚才,他证实了自己是个白痴。他在口袋里找到一些钱,然后在妮妮小铺停了下来。小店里摆满杂志,橱窗里的蜡苹果和橙子堆得高高的。他买了一包杏仁蜜饯,边吃边在布拉托街上大步行走。他舔着冻得发麻的手指上甜甜成成的味道,纳闷手套跑哪儿去了,还有,他是否只能去中学教书。要不是脚冻着了,他也许会一直走下去。出于一个加利福尼亚人的恐惧,他开始担心自己是否冻伤,出现坏疽要过多久?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部精妙的小说展现了看似对我们陌生的实验室和研究者的世界,但那那是个与我们的存在、我们犯的错误与脆弱之处息息相关的世界。一页接着一页,故事闪现着洞见,直指人性心理层次的复杂幽微之处。阿丽嘉·古德曼写来有如一代大师。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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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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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7条)

 
 

  •   总体来说人物、情节都还不错,看到美国亚马逊上的书评把她捧为当代奥斯丁,感觉有点过分。如果读者自身有学术研究背景,读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更加有趣些。
  •   实验室的人事关系和其他细节描写得很生动。另外一本同样有趣的书是《诺贝尔的囚徒》。
  •   内容一般,虽然6.5买的但看一天就看完了,没有什么感觉,不太值
  •   当初买的时候纯粹是看到很便宜的份上.自己并不喜欢这题材的小说.总的来说一般般拉..
  •     其实情感读起来,感觉应该是个女人写的书,非常的细腻。去分析一个女人狭隘的关于爱的心里。感觉这好像是一本日记,没有过多的探讨和哲学层面的升华,但是毫无疑问,作者的描述功底很过硬,整个故事都描述清楚了。但是没有升华,比较可惜。
  •     是多少
  •     科学的光芒在于它本身的纯洁及其门徒的信仰,而危险也正潜藏于那光芒背后。冷酷的现实从不会向探索者的汗水妥协,歧路和正途一样春光明媚。
      
      这是令人苦恼的境地,越是坚守与尊崇,越容易走向极端的误区;若是左顾右盼,则必然一事无成。但这也是最最动人的所在,坚持与怀疑在对峙中平衡,肯定与否定碰撞出的美丽火花。
      
      作者在本书中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科学故事:关于探索与迷惑,这也是整个科学和人类发展的缩影。或是冲出迷雾高歌猛进,或是冷眼旁观捕风捉影,它们发生在极端严谨的科学实践中,却没办法严格地评判与定论。
      
      没有对错,没有成败,结果可能令人失望但必须最为理性。科学是人的科学,虽然我们以最严谨的态度去对待,但是不可避免地会施加上感情的影响。科学是人的科学,它诞生于灵光乍现,它的成长依赖着对直觉的自信和坚持。科学是一条献祭之路,勇敢地燃烧青春,才能用枯萎换来芬芳的果实。
  •     读完,是一本不错的书。
      作者有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风格,就是把那种人性中的矛盾冲突很自然而然地写出来,有一种要激喷的感觉。
      书中的信息量也很大,进入了一个我们不熟悉的实验室世界。
      或者有事直觉是很需要的吧。
  •     《直觉》这本书,在兼具深刻洞察力和细腻笔触的Allegra Goodman的精巧布局下,既是一部跌宕有致的常青藤名校实验室恩仇录,也向读者呈现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科学研究者浮世绘。
      
      
      不知是因为自己阅读范围一直比较偏狭呢,还是因为出版界的偏好就是如此,乃致这类以激烈的科研竞争为背景的小说鲜少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再加上隔行如隔山故,对科学家所处的高风险、高压力、竞争残酷的小生境,一直以来虽略有所闻,却知之不详。多亏了Goodman,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能扒在门框外沿,对竞争白热化的高科技研究前沿窥看一番,对一向令人高山仰止的天才科学家们的日常生活“近距离”观测一下,满足一下平凡小民的好奇心。
      
      
      有人说过:“世界上没有一个行业的竞争程度能超越科学领域。”看来,持此观点的绝非少数。Goodman自己虽然出身Standford的文学专业,但其夫与其姐都身处Boston高科技行业,她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言性:“实验科学工作者们要叩响成功之门,需要天赋和智慧,需要发现新问题的能力和以革命性的见解重组世界的第三只眼,更不要说得不知疲倦地努力工作,但是,还有一个最不幸的秘密:还需要运气。”
      
      
      至于研究经费与科研成果,既是相辅相成,又是相生相克的:有经费,不一定能很快出成果;不在一定期限内出成果,就很难再有经费;失去经费,更不可能出成果。在同行竞争、经费压力下,要求科学家能抢占先机,迅捷发布科研成果;但科学研究又需要严谨不懈细致缓慢的论证,坚实充分的数据,如何在两者之间平衡,成为现代科学家不得不面临的一个窘境、困境,这就是《直觉》一书设定的一根主线。正是沿着这一轴线,两位风格迥异的实验室主任和一群博士后粉墨登场,围绕着一个“look too good to be true"的科研成果,嫉妒与失落,信任与怀疑,造假与揭露,交织在一起,不但掀起科学界的滔天巨浪,彻底改变各色人等命运轨迹,还波及到媒体与法庭,笔锋所至,顺带讽刺一下美式媒体报道的断章取义与法庭辩争的荒诞可笑,一层又一层,错乱有致得展现人性的复杂莫测。
      
      
      看完小说,你或许会明白:若不是真正发自心底得热爱科学,热爱这缓慢的、令人疲倦不堪的研究工作,若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和追求真理的动力驱策,若没有承受高压力的坚韧神经,若没有永不放弃的毅力与决心,想要迅速出入头地、做个名利双收的富贵达人,最好远离科学界。此外就是,科学家也是凡人,有七情六欲之求,有名利纷争之扰,有虚实高下之分;科学家的眼中,也不是黑白分明的世界;科学家的言行举止,也不是时时以客观理智为准绳的。
  •      科学研究,似乎该是一项没有情欲的容身之处的事业。所有的情欲挣扎都应该让位于研究成果的取得。换言之,只要能拿成绩,埋葬自身内部的一切都是不足惜的。
       克利夫遵循了这条科学界不成文的冷漠的规矩,而罗宾违背了,她屈服于他人的光辉,拜倒在自身的虚荣,站在了这个实验室的对立面上,与一些被科学界唾弃的人为伍,甚至不惜用“直觉”这一感性而没有准绳的理由为自己圆说。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恰恰与他们在科学道路上所充当的身份相反。克利夫是实验室的捍卫者,却成了真理的背弃者。他的捍卫并不光荣,而是在绝望心境之下的背弃科学道义,弄虚作假。其终极目的是在实验室获取地位。罗宾是实验室的逃兵,却阴错阳差地捧起了真理的光环。然而,尽管捧起了,她也没有任何荣耀可言,她初始的动机并非捍卫真理,而是夺回自己在实验室的地位,满足自己膨胀的虚荣。一对原本的恋人,因为同样的理由——虚荣,在这场科学的交锋中,毋宁说是情欲的交锋中坚定地站在了对立线上。
       书名《直觉》,我想取的是好的。感性的词语和幽深的探寻首先就与冷漠的科学世界有一个情感和境界上的落差。也许作者是要说,即便是在一个情欲被压制的世界,感性的事物仍然会主导世界的走向吧。然而情欲的压抑无疑干扰了这个世界对于善恶观的定义,真理被蒙蔽,虚假被抬举,即便到了最后,真相大白于天下,弄虚作假者却仍然在领导者的包庇下得以苟存。作者设置了一个被扭曲的是非判断的世界,将读者套入。许多情节,用这个世界的是非观来衡量是合法的。然而跳出这个世界来看,真理被虚荣笼罩,被金钱镇压,所有一切看似合法的表层掩盖着内部的腐朽,令人为之骇然。
       因此,请看清手中的火把,是否映照出真理的光芒。也请扪心自问,我手中映照着真理的火把,究竟是否是为了内心的虚荣而点燃?
  •     曾经非常畅销的这本书,其实并没有讲像HUANG一样那么一个故事。他讲的,是生活在科学圈子里的各种各样的人。在踏入这块土地之前,很少有人会把这里也想成一块野狼厮杀的战场,总以为这里是一块纯洁的追求真理的土地。可是,科学也是有门派的,有门派就会有冲突、有争抢。其实,面对一些未知的问题,存在互相冲突的见解是可以的,关键的是要让自己得出结论的过程能令人信服,保存好第一手的实验记录,合乎逻辑的推理过程,这一切,都是相当的重要。
  •     长春藤的阴影
      文/庄裕安(作家、医生)
      
         二○○五年底,全世界最大的生物科技丑闻,要数黄禹锡捅出来的漏子。受聘调查的首尔大学李旺载教授形容,事件爆发的十二月十六日是南韩的「国耻日」。黄禹锡先前表示,他曾替十一名病患成功订制胚胎干细胞,这项石破天惊的医疗成就,将为帕金森氏症、阿兹海默症与糖尿病带来革命曙光,论文曾发表于极权威的《科学》期刊。不料调查发现,其中九个干细胞胚胎根本子虚乌有,唯一成功的两个也是冷冻胚胎,而非取自病患体细胞培养而成。
      
        黄禹锡的骗局早晚会被拆穿,不过还没推到临界点就破功。揭发真相的是黄禹锡原本的合作团队,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夏腾教授。黄禹锡的手下班底金善显坦承,他曾经帮黄禹锡把两个胚胎的照片伪造成十一张。金善显后来到匹兹堡当交换学者,不得不招出事实真相。丑闻暴发前,黄禹锡主持的「世界干细胞中心」还曾诱骗首尔大学附设医院投资二亿六千万台币,打造全世界最先进的干细胞临床试验基地。
      
        最近台湾书市刚好有两本以生物科技为背景的小说,可以呼应干细胞复制医学的热况。石黑一雄的《别让我走》,描写表面看来是典型英国寄宿学校,其实是供应器官移植的复制人大本营。茱迪‧皮考特的《姊姊的守护者》,则是父母为白血病女儿再生下一个妹妹「备胎」,专门作为供应姊姊输血、干细胞乃至肾脏移植的「药粮」。这两本小说都有科技与人性的深度观察,具备预言与寓言的双重特质。不过如果要反映「黄禹锡事件」,雅丽嘉‧古德曼的《直觉》恐怕更有写真的趣味。
      
        《别让我走》与《姊姊的守护者》都有科幻的本质,《直觉》则可说是写实的浮世绘。这本小说以波士顿的菲尔帕特研究所实验室为背景,围绕一桩伪造的动物实验发展情节。麻省理工的博士高材生克里夫投入两年半时间,研究呼吸道融合病毒的变异种,希望将裸鼠身上的乳癌细胞转化成正常细胞。这项结果一旦成功,名利双收不在话下,诺贝尔医学奖唾手可得。不过克里夫面临的却是大挫败,不只虚耗两年半光阴,可能还会被迫离职。
      
        小说一开始就有个诗化的象征,克里夫走在澄静、洁白的雪地,宛如一条遭人遗忘的古道。他想出一个大胆的点子,决定徒步越过结冰的查尔斯河面。但踽踽独行几步,脚下的冰块顿时塌沉,河水像冰钳一样攫住他,灼痛他的足盘。这个下班的场景,正象征菲尔帕特研究所实验室的无菌、淡漠与孤寂,克里夫也在冒一场不会成功的险境。
      
        如果要以导读者角度就近引譬,让读者很快知道作品的风格,我要说,这本小说靠近珍‧奥斯汀甚于麦克‧克莱顿。克莱顿的《奈米猎杀》也是以实验室工作人员跟家属为主要角色的小说,他每一部小说都有精彩的科学议题,让你满足时下蔚为显学的顶尖新知。但古德曼并没有积极解释呼吸道融合病毒如何变异、如何转化癌细胞成为正常细胞,克里夫如何作假也不是书写重点。
      
        珍‧奥斯汀特别在行的,就是封闭社群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带有贫富意识的细描。《直觉》主要角色围绕在实验室两位主管,以及手下几个博士后研究员,也可以说是一个封闭的长春藤盟校高级知识分子圈圈,这个圈圈隐然也有贫富阶级的差别,甚至还有种族因素。古德曼自己是史丹佛的文学博士,不过先生、姊姊都投身波士顿高科技行业,身边不乏写作顾问。她以全知观点描写动物实验室种种,仔细而讨巧,光这部分就是用功称职的好小说家。
      
        不过古德曼最拿手的,应是波士顿高科技专才的人际关系网。开宗明义写克里夫「履冰」之后,小说马上进入耶诞派对,便是典型「奥斯汀式宴会」。不过,如果每个人都在这个宴会出场,人物介绍恐怕太拥挤,因此范翔这位来自中国的博士后研究员,要在年假之后登场,才得错落有致的层次感。这本议题新颖的小说,因为作者细腻的布局,而予人十足的古典感觉。作者主要的兴趣,不在科技,而在人性。就风格来说,它有珍‧奥斯汀晶莹剔透的冷眼旁观趣味,就题旨来说,恐怕更像英国小说家撒克里的《浮华世界》,刻画人往高处爬的挣扎与矫饰。
      
        古德曼设计两场荒诞的情节,达到世俗小说讽刺的本色。其一是《时人》杂志的专访,显示媒体有媒体的生态,不讲究实事求是。原本专访的主角应该是克里夫,但这个按部就班的美国土产博士实在不够耸动,远不及来自中国历经文革洗礼、还没拿到绿卡的范翔讨喜。浮华世界的媒体,虽然不像克里夫那样直接作假,但他们宁取偏颇的表象,制造事件的哗众取宠效果,来赢取市场的吸引力。其二是华府的听证会,控方原本可以藉由这场辩论成功指控克里夫伪造实验数据,却因为不小心说出「纳粹」字眼,竟然反转直下变成输家。科学本应是一翻两瞪眼的黑白论证,终究不敌法庭语意学的暧昧失言。这本小说在此二处,显露美式媒体与法庭生态的扭曲面。
      
        我觉得这本小说特别优秀的地方,是它写出人性的深度,虽然采全知观点,但不扮演审判长的态度。不过既然主题是作假与背叛,当然有浓厚的道德意味。也许是女小说家的关系,作者对博士后女研究员若冰、实验室女主管玛莉安有比较正面的刻画,我们也不能否定,女性似乎有比较强的道德洁癖与正义感。但对他们爱情或事业的另一半,作者没有让克里夫与实验室男主管山迪变成面目可憎的角色,依然全力描写他们之所以能出类拔萃的人格特色,使负面角色也有迷人的地方。
      
        此外,这本书没有局限在实验室与法庭,变成廉价的医学商战小说,更是其成功处。山迪家的三个女儿与玛莉安的儿子,虽然对小说主要情节没有起关键作用,但有关儿女教养的描写,有助全书的理想色彩。从这几位优秀下一代的思考方式,我们看到美国菁英是如何培育出来的,当然也鉴照出为何有像克里夫这样甘冒险境而作假的人。举例来说,山迪是哈佛医学院入学委员会的主试官,为了说服攻读科学史的女儿申请医学院,他说偏离主流的人申请医学院正风行,像是原本主修英文、音乐家、作家,哈佛医学院喜欢这类学生。而他自己的实验室,看中的便是创造力与想象力,像他手下的技术员艾丹,竟可以登台唱《马太受难曲》的耶稣。这本小说的许多细节,反映美东长春藤盟校高科技白领阶级的生活缩影,超过揭发一场学术骗局的层次。
      
      
  •     我大概会把这本书推荐给每一个正在做或将要从事科学研究的朋友。
      
      《直觉》是一本科学小说,确切的说是关于科学界的小说。从一个生物学发现开始,引出一桩丑闻(事实上到最后作者也没有明确地说到底造假有没有发生)。细致地描写了整个科学界的生态。从那些博士后研究员,到实验室主管、大学教授、科研基金、政客、媒体,一一呈现百态。我在飞机上读的时候感觉可以看到那些人的面孔一样。
      
      虽然我身处社会科学界,研究的分工并没有像书里所描写的生物实验室那么细致。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体会到非常类似的感觉。学术研究的分工化大概是20世纪后半期学术界最大的进步之一。像早期的研究者那般单打独斗的情形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出现了以大学或私人实验室为基础的团队化工作。这样的团队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也有清晰的等级层次。它的好处大概可以类比工业上的流水线。每个研究人员可以发挥自身的特长,而不必成为全才——–事实上,从培养人才的角度,不管是资源的投入或者是成功的比率,培养一个专才比全才要容易得多。团队化工作的好处是效率高,并且可以开展许多大型的项目,这些在以往是很难有独立研究人员完成的。但是这样也会造成不可避免的制度性缺陷:政治斗争、官僚主义,这与一般的办公室并无太大的区别。
      
      《直觉》中所描绘的那些实验室研究员,大都充满了对科学的渴望和热情。但是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成果以争取到下一笔经费?和一般人们传统印象中研究员过着遗世独立般潇洒生活,每天就在实验室里面捣鼓些瓶瓶罐罐不同。现代的实验室没有哪个不用面对资源和经费的压力。科学是花钱的。特别是那些基础科学。不但花费巨大,而且很可能得不到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就要求研究人员不但要有热情,还要有毅力支撑下去做这些研究,代价往往是以“年”记的。《直觉》的主人公克利夫就是如此。自从他拿到MIT的生物学博士之后的三年他全身心地扑到了R7病毒细胞的研究上(完完全全就是蒲慕明教授说的那种研究员)。但是整整三年都无法做出他希望的结果。期间的沮丧和挫折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体验的。不但没有结果,还要不断地在实验室老板面前争取时间和资源。因为没有成果,谁也不愿以无限制地等待和宽容。事实上两位实验室主管并不是冷血的动物。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私人小实验室难以和大学竞争。完全仰赖国家科研经费的支持。但是迟迟不出结果,让他们也没有办法开口继续要钱。所以当克利夫发现实验的小白鼠身上的肿瘤细胞消失的同时,狂喜和冲动也随之而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恐怕是它描写的真实。虽然自己并没有在实验室待过。但是事实上现在团队化工作已经蔓延进了社会科学领域。虽然没有做实验,但是在那些大型数据搜集、分析的项目过程中,俨然就和一家小的企业一样。课题带头人(一般俗称老板)往往负责寻找新的研究题目,和华盛顿的政客沟通,阐述想法,拉资金。下面有其他合作的教授。教授往往有自己雇佣的研究助理(博士研究生),或者直接雇佣博士后研究员。除了这些专业人员之外,还有大量的秘书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但是毕竟社会科学还是有研究者的主观意见在里面(很多时候有大量的主观意见)。而像《直觉》中所描绘的科学实验室,只有数据才是最终的证据。所以研究人员的压力可想而知。造假的诱惑也随之而来(想想黄禹锡事件吧)。
      
      科学并不是纯粹的概念——-至少在现代实验室科学的语境之下。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有各自不同的预期。《直觉》从另一方面描绘了这种众生相(采用了一种全知的描写视角)。当冲突最后随着一出匿名举报电话而爆发,每个个体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利益,描绘地鞭辟入理。在这样的时候,科学研究似乎早就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矛盾、八卦、新奇才是公众永远的最爱。而那些身陷漩涡之中的科研人员,并不比一般人有更好的方法来应对。同样,人性的光辉也在此照射出。
      
      至于说到对科学的直觉,我觉得还真是反讽的一句话。
      
      原文:http://makzhou.warehouse333.com/2007/12/15/1178/
  •   若不是真正发自心底得热爱科学,热爱这缓慢的、令人疲倦不堪的研究工作,若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和追求真理的动力驱策,若没有承受高压力的坚韧神经,若没有永不放弃的毅力与决心,想要迅速出入头地、做个名利双收的富贵达人,最好远离科学界。
    看完就觉得桑迪的怅然若失和玛丽安的严谨卑微形成了鲜明对比。无论如何,国内学术界离这样的科研精神差得还太远。
  •   希望可以更好!
  •   韩国最近丑闻真多
  •   原书中倒似乎没有明确说克里夫的实验成果是伪造的;而且他的成果也未必就能获得诺贝尔奖。这些内容书中好象都没有提到,难道是简体字版和繁体字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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