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

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加]金·爱林  页数:253  字数:92500  译者:于是  
Tag标签:无  

前言

  拙作能有中译本让我深感荣幸。译者于是有巧妙而优美的笔法。多年以前,我曾在中国生活过,在东北旅行、执教的岁月至今仍历历在目。即便在加拿大定居后,我依然和中国的老朋友、新朋友们保持联系,这让我非常高兴。我们都很幸运,能生活在沟通如此便捷的世界里,在这同一个世界里,我们还能阅读彼此的故事。我相信,文学能帮助我们彼此理解。  请允许我在此特别提到我的中文名字,我希望能用“金·爱林”作为小说出版时的作者名。这三个中文字听来很像我的加拿大本名。这个名字也是一种极好的纪念——我和于是在加拿大的班夫艺文中心商讨译作,那里群山围绕,绿树成林。至于“爱”,从很多方面来说,正是写作和翻译的核心。理解彼此也需要爱。  所以,读者们,感谢你们让我这样自我介绍,希望你们喜欢这个故事。  金·爱林  2009年6月于加拿大班夫

内容概要

《消失》(作者金·爱林)讲述了这么个故事:十六岁加拿大少女安妮邂逅柬埔寨留学生瑟锐,对音乐的激情演变为对彼此的深情,女孩自此违逆父命,一意孤行地爱……
从第一页起,《消失》便将我们慢慢带入充满国王传说、伟岸寺庙、世世代代争战不休的国度,揭示了发人深省的真理:影响爱的力量无处不在,包括家庭、政治和遗忘。这部极富韵律的惊人佳作要和普天下读者的良心对话,并呼唤爱——哪怕当我们最爱的人们已然消逝。

作者简介

金·爱林(Kim
Echlin),当代加拿大女作家,定居加拿大多伦多市。出版有《象之冬》、《达格玛的女儿》及《伊安娜:来自远古夏季的传说》等。《消失》是她的第三部长篇小说,获加拿大吉勒文学奖2009年度最佳长篇小说奖提名,并2010年度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

书籍目录

蒙特利尔
金边
塔逊
蒙特利尔
史实及虚构
后记

章节摘录

  仅是一件白衬衣,你穿起来就能那么酷;和你的乐队在一起,说说英语说说法语也那么酷。你是主心骨,维系着另外三个成员,鼓手卢克和一对来自西山市的亲兄弟:贝司手雷与哈蒙德电子琴键盘手马克。你会演唱桑塔纳和甲壳虫的招牌名曲,再将其和小威尔士、巴迪·盖伊的布鲁斯混搭在一起。我总坐在近后台的位置,望着满屋子的女孩盯着你看。有一次,一个男孩来邀我跳舞,我摇了摇头,夏洛特说我愿意,就把他拉走了。你充满爱意地怀抱着、轻抚着那把廉价的吉他,而我在幻想那双臂膀同样地怀抱着我。上半场演出结束,你下了舞台,坐到我身边,满场的目光追随着你落到我身上,那也让我喜欢。你穿黑牛仔裤,活力四射,因被大家目睹和我在一起而兴奋。重返舞台前,你凑近我的发际,说,我要为你唱一段。  舞台上,你解开一块鲜丽染布,亮出一把长颈双弦高棉吉他。你在一条长椅上坐下,一条腿搭在另一个膝盖上,把圆鼓鼓的琴身放在膝头。你朝观众看,开玩笑说,蒙特利尔的柬埔寨人大约共有十七人,我是其中之一。人们看着你的鬼脸笑起来。你把麦克风拉下来,对准双弦,说,但你们和我混在一起了。这种乐器叫加拜,我们要演唱辛西萨莫写的《别让我女朋友胳肢我》。你先弹了一小段美妙的旋律,左手指尖的每一片硬茧都在用力压弦、松起、在音品间顺畅滑动,右手舒缓地拨动琴弦。吉他、加拜和电子琴一齐共鸣,整个乐队玩出了二十种疯克电子节奏,你唱起夸张而性感的疯狂摇滚,全是你在金边时流行的时髦舞曲。高棉语令你神色自如,当你摆动身体、弹指拨出简洁的摇滚音符、猛烈扫弦,你的歌声滑入了五声音阶的布鲁斯腔。  你是个魅力超群的亚洲男孩,带着白人女朋友,还引吭高歌所有人闻所未闻的异国摇滚。年轻姑娘们被你阴郁又辉煌的流亡身世迷住了,夏洛特凑到我耳边说,瞧见边上那家伙了吗,他是个逃兵役的,他被你的新朋友惹毛了。屋子里的每个人都将视线锁定你。我也想拥有一段异国历史。你演唱了独家改编版的Ⅸ黑魔女》,一半用英文,一半用高棉语。接着你放下加拜,站起来,举起双臂,拍手鼓动观众。你说,这支曲子叫《名叫“不”的女士》,你用高棉语唱男人的歌词,又用尖细的假音扮演女人,谁也不知道那些词说了什么,但我们都能从你嘲弄的语气里领会到那是在模仿求爱和拒绝。人们跳舞、摇摆、狂爱着你。这一场快结束时,你说道,接下来是一首我用高棉语写的布鲁斯,名叫《甘蔗宝贝》。歌词大意是:宝贝,我尝不够你的甜蜜,我只是个剥自甘蔗、吮吸白甘蔗的男孩。  人们在笑,而你明白自己用高棉语和带着布鲁斯英语腔调的法语唱歌听起来有多迷人,你低头看着人群里的我,说,今晚我为这里的Visna而唱。  你拿起加拜琴,不再夸张地男扮女声,而用沙哑的嗓音唱起一首柔情的民谣。那是一首情歌,那是我第一次听到oan sarnlanh这样的词汇。演出结束,夏洛特说,我得闪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这是前昕未有的事,有个男子将对我的浓浓爱意编织进了一首歌。  人们渐渐消失在城市的夜光里,留下空荡荡的椅子,以干奇百怪的角度簇拥在桌旁,每张桌子都留着啤酒味。我在门口等你,呼吸着清冽的空气。有几个女孩也在等乐队收拾乐器、卷起电线、拆下麦克凤。我挑了个好地方等你,知道那里路灯的光晕会恰好铺洒在我的发间。你怀抱着加拜琴和吉他走出来,尽情的舞台表演余兴未了,你依然很兴奋。你把吉他放下,却依然抱着加拜,然后从背后揽住我,问,喜欢送给你的歌吗?  我说,Visna是谁?  Visna的意思是我的命运。那是我妈妈以前唱给我听的老歌谣,但我为你重新填了词。  我从没感到任何的禁忌,无论种族上的、语言上的、法律上的,都没有。一切都是动物性的感知,是音乐。你曾是我的磨难、我的痛苦、我的重生。我爱你的双眼,爱你歌声中柔情的探询。  那晚你和我在家门外的台阶告别后,我奔上楼去,冲向前门,丝毫不想破坏你魔咒般的魅力。但爸爸在床上叫住了我:你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周日下午带他来见我。  我没回答。世人都不愿把爱情视为折磨,但我现在知道了,就在三十年后的今天,如果一个人坚韧到足以去爱,那就必须涅粲重生。  我们穿过圣弗朗索瓦·泽维尔大街上专给乐手走的后门,酒吧经理看到我俩就大笑着说,瞧你们多登对儿啊。他给了我们一支大麻烟,我俩并肩站着,望着外面的人行道。至今我都记得那个经理的脸孔,苍白,长了几颗痘,指间被香烟熏黄了。他对你说,你给我的加拜乐我都听了,伙计,那就是布鲁斯啊。随便带哪个乐手过来,我立马给他做场秀。  里面,有两个老人坐在门厅里,我们从他们身边挤过去,找了张靠近舞台的桌子。瘦巴巴的女大学生个个不戴胸罩,手持香烟,在充斥着啤酒味的室内吞云吐雾。这地方简直人满为患。那晚,人们兴奋极了,一个劲地等。酒吧里的灯光很昏暗,只有两盏聚光灯在两把木椅上照出微弱的光环。有个老人从后排往舞台走,在挤挤挨挨的桌椅间慢慢往前蹭。另一个老人拽着他的衣摆,拖着脚步跟在后头。你带着崇敬的口吻说道,他们来了。  ……

媒体关注与评论

  爱林以同一尺度描述了柬埔寨的美丽与荣耀……这是一曲摄人心魂的民谣。  ——《纽约时报》爱林的词句流畅而感性,意象层层叠叠,仿佛一位音乐家在构建完美的和弦。  ——《国家邮报》   金·爱林对文体充满自信,她的文体充满魅力……她描绘人物时带着现实却不感伤的笔触,在此过程中,她坦诚而优雅地揭示了深刻的人性。  ——《加拿大书评》   金·爱林刨造了超乎我们想象的佳句。  ——《加拿大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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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3条)

 
 

  •   广阔的历史背景,跨越国界,超越生死的爱情,三次消失一次比一次扣人心弦,完美诠释了什么是“爱是恒久忍耐,爱是庇护和信赖,爱是恒久希望,爱是百折不回。”
  •   既有对红色高棉的控诉,也有对国际干涉不力的控诉。
  •   书中的爱情让人动容,质量不错,值得一看
  •   书还没有看的
  •      《消失》是一个简单的寻找与救赎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战争史实小说。作者用着浸满爱情的甜蜜视角,讲着这在战争中人们如何流离失所与家人天人永隔,在恐怖的红色高棉统治下的柬埔寨人是如何艰难地存活。对于柬埔寨的这场战争,身为加拿大人的作者一定是了解了很多,否则不可能将战争中一切萧条破败的景象描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作者一定很聪明,通篇看上去都像是一个身体已经苍老而心却依然如少女般悸动的女人在讲述她年轻时的那一抹纯净的爱情故事,可是她却又那么准确的以一个女人的视角描绘出了战争的场景,用女人的纯洁衬托出了战争的残忍。
       故事的女主人公安妮是一个有些叛逆的加拿到女孩儿,在遇到了喜欢音乐的柬埔寨流亡学生瑟锐之后,陷入爱情不能自拔。瑟锐由于柬埔寨与越南的战争无法回国,十分思念自己的父母与家乡。在国境线开启后,虽然对于安妮有不舍,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回到了家乡,一去就是十年。十年后的安妮依然无法忘记瑟锐,她决定不顾父亲的极力反对,去柬埔寨找他的心上人。来到了柬埔寨,目睹了战争过后的萧条与破败,经历了一系列的困难,安妮终于找到了瑟锐。安妮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并很快有了他们共同的孩子,但是敏感的安妮知道此时的瑟锐与十年前喜欢玩儿音乐的潇洒少年已经完全不同,他甚至瞒着她很多事情。安妮目睹了恐怖的万人坑遗址,感受到了人命的轻贱以及做为人的渺小,在战争中的无能为力。一次意外的疾病,她们的孩子没有来到人事,而安妮也终于知道了瑟锐的很多事情。原来瑟锐的父母在把他送出去的那一天就被害身亡,瑟锐的弟弟目睹了这一切,十岁的他艰难地存活下来并成为了恐怖统治者——红色高棉的走狗,而神出鬼没的瑟锐原来是反对派的成员,而且在红色高棉的黑名单上。在一次政治集会中,瑟锐失踪了,安妮苦苦寻找,最后在一条河边找到了他的头颅,上面有很多弹孔。安妮很像埋葬他,却无奈被恐怖统治者关押并遣送回国,再也没能回到柬埔寨。回国后的安妮已经无法适应正常的生活,她的心灵受到了很大创伤,为瑟锐更为战争。过着简单的生活,死的时候,她感觉到瑟锐的灵魂始终在她身边久久萦绕,未曾离开。
       一直逃不开讲故事无聊的阴影,不知到这个故事这样讲会不会像我自己从书本上看到的一样感人震撼,发人深省,但是我尽力了。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触其是在于有些事情不去经历可能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就像如果不看这本书,我可能永远不会这道与我活在相同一片天空下的人们过着的是怎样的生活。我也可能不会理解战争究竟是怎样的,更不会知道和平的真正含义。
  •     我压根就不该在周六有课的早晨在一堆书中把这本摸索出来。
      
      原因大概只有一条——体积小,带着方便,上课看书目标较小。
      
      花了总共六个半小时一口气读完,走出教学楼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漂浮在半空中,这种感觉简而言之便是——很生气地感觉到呼气吸气之间心脏跳动带来的痛苦。
      
      这本书带给我的是什么。将假期里,灼伤我后背的阳光突然拉进我的痛苦;不温暖,不开心,只有压抑。吴哥窟的啤酒,这么多年尚未改变的摩托加座椅的tuk tuk,炙热的小旅馆,大吴哥墙壁上死亡的雕像,在街上成群而坐的“地雷受害”的卖艺人,兜售明信片的衣不蔽体小孩,从未改变过,就像文革时期的中国。
      
      这段爱情实实发生在十几年前的金边。虽然预感到这是一个悲剧,但是书里掩埋真相比掩埋死者更加容易的话语还是让我悲切。
      
      身体是有记忆的,爱也是。
      “对你的爱如此诡异,令我活生生死在生活里,却令你生生不息于死亡中。”——P204
      
      我无法再对这本书说什么,不过在阅读间停的瞬间,我总是会想到不知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什么时候我能不惧怕消失地去爱你,就像从来没有被你得到过一般。”
      
      另:这本书还可以当做“红色高棉”时期柬埔寨简明纪录来读,爱是对沉默和暴政最好的反抗。
      
      
  •      异国恋题材可真划算,尤其是,那个恋人来自动荡、迷离而残酷的东南亚国度,有稻田、河流、地雷和血——一开始,我想到了《情人》和《文静的美国人》。所以看这本金·爱林的《消失》,她写的是一个柬埔寨恋人,还有红色高棉。但后来我失望了。
       情节是这样的:加拿大少女在蒙特利尔认识了一个柬埔寨青年,他是在柬埔寨封锁前被送出来的,他多年来与他的家人失联。封锁解除后,他回去了。后来她忍不住去柬埔寨找他,和他生活在一起。他回国以后一直在从事告诉西方柬埔寨有多黑暗的工作,结果被干掉了,她很悲伤,还拼死去找他的尸体,遭柬埔寨方面逮捕,与关押她的长官进行了英勇无畏的对话,质问真理与人性何在,最后被送回加拿大。
       多么“游客”的情节,是不是?
       从头读到底,我始终、越来越感到,作者好像个游客。她没有写出任何我不知道的、我不曾体验到的东西,对柬埔寨的那段历史感兴趣,阅读资料,看过些纪录影像,去柬埔寨,到此为止,然后她想要写一段轰轰烈烈的恋情,便借用了这么一个壳子,那些,都是幌子,归根结底,她只是个游客。尸横遍野也好,悲痛欲绝也好,这些也没太多好说的,何况她从头到底不加控制地煽情,怎样惨、怎样悲、结果说出来的却都是套话,能不能有点真实感?没发现。没有从《情人》和《文静的美国人》甚至《倾城之恋》里读到的,我所不知道的、无从体会的、真正属于作者的真实感。臆想是想不出那些东西的。倘若作者真有过这么一个恋人,这么一段经历,那么她无疑是个非常欠缺才情、感受力和智力的俗人。不,哪怕是个无知无能的俗人,光说大实话,也不会是这样的,也会相当感人、深入肺腑的。刻骨铭心跟写出“刻骨铭心”四个字完全是两码事,而且往往根本就在两极,拥有刻骨铭心回忆的人连“刻骨铭心”这个词也不会愿意轻易写下来的。你爱过那么个人,怎么还写得那么肤浅?你没有和那些人那些事熔在一起,你是个站得老远的完身。
       看到后记,果不其然,还真是像我感觉的那样,是靠看资料和听别人口述故事后编出来的故事。这样获取题材,未尝不可,但作者能力不足,是没法写好的。
       这些年里总有这样的书在畅销着,贩卖着借来的历史、不透彻了解的情感、不切肤的苦难,而又摆出厚重的、悲悯的、苦难重重的姿态。这就是游客,去拍些照片,写些浮光掠影的感受、感悟,自以为是,大卖特卖,毫无羞愧,当作是你自己的,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的书之所以畅销,大概也是因为大多数的读者也只愿意满足于做一个游客,看看那些汹涌泛滥却浮光掠影的所谓苦难,就觉得自己特别有同情心,继而可以继续安心过事不关己、麻木不仁的日子了。连去过什么地方十天半个月就纷纷写书的也大有人在,这也是一样的吧。
       译者的文风可能也增强了小说的造作感,语言很别扭。而且译者显得不太爱动脑子,没想过她所译的句子到底是在说什么。譬如,第108页,柬埔寨民谚:“老虎躺倒,切莫以为老虎在致敬。”这里的“躺倒”,应该是“伏下”吧,老虎四肢斜向一边卧着叫躺,这姿势根本不像致敬,而伏低身子是猫科动物准备扑袭时的动作,这条谚语正是说的这个意思,当心随后即来的危险。汉语不好,加不爱动脑子,外语好也是枉然。
      
      
      
      
  •   决定有空要了解一下柬埔寨的文化……
  •   要是每个写书评的人都跟你一样愿意说实话,游戏玩得又好。走进书店买书就不必总提跟害怕吃到地沟油一样提心吊胆了。
  •   “你没有和那些人那些事熔在一起,你是个站得老远的完身。”,想到“果不其然”这个词,然后就看到了。经常花时间看这些书还蛮浪费人生的,这么想有点投机。看这篇评论的时候就猜想你会不会有时代辜负自己的遗憾?
  •   子非鱼你写的地沟油真贴切。
  •   要是先看了书评,然后感到好奇该怎么办。。。既然明显不值得买
  •   你看了那么多的书、结果就是让你的思想更加浅薄么。
    你的评价真是糟透了。
    这书值得更多的人去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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