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

出版时间:2007-3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作者:[法]卢梭  页数:178  译者:李平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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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1753年卢梭应法国第戎科学院的征文而写的论文。在性质上,这是一部阐发政治思想的著作,其重要性仅次于1762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在思想体系上,本书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和绪论。  卢梭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比他同时代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百科全书派人物,更富有激进性。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卢梭此书和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同是18世纪中辩证法的杰作。当卢梭同时代的一些哲学家把人类的进步设想为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时,卢梭却已经发现人类历史发展本身所具有的两面性(进步与落后)和所包含的内在矛盾。他认为贫困和奴役:,亦即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产生是随着私有制而来的,是建立在私有制确立的唯一基础上的。人在未开化的自然状态中,本来是平等的;可是当人们力求生活完善化,争取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时,人类则既在进步,又在退步,因为文明向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就向前进一步。到了专制暴君统治之下,不平等就发展到极端,到达顶点;这个顶点同时就将成为转向新的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这种新的平等,按照卢梭的看法,是更高级的、基于社会公约的平等。这些思想是可贵的。但卢梭的这些可贵的民主思想和辩证思想始终是与他的唯心主义观点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结合在一起的。本书的写作,就是他隐避森林深处沉思默想之所得。  本书1755年出版后,很快就有了两种德文译本。1756年和1761年又有了两种英文译本。1770年有了俄文译本。在我国,直到解放以后才有了两种译本。一是1957年吴绪译,三联书店出版,自1959年改由本馆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是根据1915年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的《卢梭政治著作集》译出。另一是1958年李常山译,东林校,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本子,译名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个本子是根据法国巴黎社会出版社1954年出版的勒赛克尔评注的版本译出,其中除了评注以外,还收有勒赛克尔所撰《让-雅克·卢梭》一文,对卢梭的生平、著作和思想有较详细的介绍。1962年,我馆商得法律出版社的同意,借用该社原纸型予以重印发行,并于1982年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由于李常山译本因故不再出版,我们特约请李平沤先生重译此书。  李平沤译本是根据巴黎伽里玛出版社1985年本译出,书名按照法文原名译作“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正文后面附有卢梭针对伏尔泰、费罗波里斯和一位博物学家对他这本书的批评所作的回答。

作者简介

作者:(法)卢梭 译者:李平沤卢梭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比他同时代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百科全书派人物,更富有激进性。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卢梭此书和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同是18世纪中辩证法的杰作。当卢梭同时代的一些哲学家把人类的进步设想为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时,卢梭却已经发现人类历史发展本身所具有的两面性(进步与落后)和所包含的内在矛盾。他认为贫困和奴役:,亦即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产生是随着私有制而来的,是建立在私有制确立的唯一基础上的。人在未开化的自然状态中,本来是平等的;可是当人们力求生活完善化,争取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时,人类则既在进步,又在退步,因为文明向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就向前进一步。到了专制暴君统治之下,不平等就发展到极端,到达顶点;这个顶点同时就将成为转向新的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这种新的平等,按照卢梭的看法,是更高级的、基于社会公约的平等。这些思想是可贵的。但卢梭的这些可贵的民主思想和辩证思想始终是与他的唯心主义观点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结合在一起的。本书的写作,就是他隐避森林深处沉思默想之所得。

书籍目录

译者前言  一、论文的由来  二、论文的写法和全文的布局与要点  三、他为什么要改动第戎科学院的征文题目封页题词献词序言关于注释的说明第戎科学院的征文题目小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注释附录  一、给伏尔泰的回信  二、让-雅克·卢梭答费罗波里斯先生书  三、答一位博物学家的驳难后记

章节摘录

前言  这一祸患的产生,首先起因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卢梭《答斯坦尼斯拉斯·勒辛斯基的驳难》(1751年9月)  卢梭的《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简称为《论不平等》或第二篇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述的论点,是卢梭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一环。1762年1月12日,他在致法国国家图书总监马尔泽尔布的信中说,他的“三部主要著作,即第一篇论文和关于不平等现象的论文及关于教育的论著……是不可分开的”。这篇与《论科学与艺术》及《爱弥儿》“应合起来成为一部完整的著作”的论文,是因何而作的?它包含有哪些重要内容和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译者谨就管见所及,略陈几点如下:  一、论文的由来  1750年,卢梭的获奖应征论文《论科学与艺术》一发表,便引发了一场持续一年多的大论战。1752年4月,他在为回答一个名叫夏尔·波尔德对他的批评而写的文章的结尾说他对论战已“感到厌倦,决定从此搁笔,不再为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执笔撰文”。然而,使卢梭感到惊异的是,正当围绕着《论科学与艺术》的论战开始平息之际,这个夏尔·波尔德于1753年9月又发表了一本题为《再论科学与艺术带来的好处》的小册子,猛烈攻击卢梭。这一次,卢梭决定改变战术,不与论敌一个一个地打笔仗,而要把他的论点加以整理,做一个全面的陈述和总的答复,因为他发现,在与论敌笔战的过程中,他的思路愈来愈开阔,触及的问题远远超过了科学与艺术的范围。于是,他写信告诉他的朋友克雷基夫人说:他将不再理睬波尔德,而要“另寻机会”详细阐发他的思想。  真是天遂人愿,这个机会不久就到来了。1753年11月,第戎科学院在《法兰西信使报》上刊登了一则有奖征文启事。启事的全文如下:  1753年的精神奖是一枚价值三十皮斯托尔的金质奖章。征文的题目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这一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  谁能最好地解答这个问题,谁就将获得这枚奖章。文章可以用法文写,也可以用拉丁文写;文章的长度,以宣读起来不超过三刻钟为限。文章可免费邮寄,在4月1日征文截止日期前寄交第戎老市街科学院秘书佩蒂先生收。  卢梭看到这则征文启事提出的题目,又惊又喜。他当时的心情,在他的《忏悔录》中记述甚详:  我记得,第戎科学院公布了一则以“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为题的征文启事。这个大题目使我深感震惊。我没有料到这个科学院竟敢提出这么一个题目;好嘛,它既然有胆量提,我就有胆量写;于是我就着手写了。  为了能静下心来从容思考这个重大的题目,我到圣热尔曼去小住了七八天。……我每天走进树林深处;我在林中寻找,而且终于找到了远古时候的情景。我奋笔疾书,描述当初真正的史实。我要驳斥人们胡言乱语的谎言;我要如实展现人原本的天性,充分揭露使人的天性大变其样的时代和事物演变的过程……以便使人们看到在所谓人的完善化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苦难的真正原因。我的灵魂被这种高洁的沉思所振奋,竟至上升到了神明的境界。……这样沉思的结果,遂产生了《论不平等》这篇论文。  关于这篇论文评选的结果,卢梭在《忏悔录》中是这样写的:  我早就料到它不会赢得奖品,因为我知道各个科学院的奖品不是为按照我这样的文笔和内容写的论文设置的。  事情果然不出卢梭的预料。第戎科学院对参赛论文评选的结果,把奖章发给了一个名叫塔贝尔的神甫。塔贝尔神甫用圣保罗说的“世上的一切都出自上帝的安排”这句话作为他的论文的篇首题词。从这个题词出发,他认为“不平等”这个现象是出自上天的意志,是对人的罪恶和欲念的一种惩罚。卢梭的论文落选的原因,表面上是说他的文章写得太长,“宣读起来超过了规定的三刻钟的时间限制,”但真正的原因,是那些认为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院士们觉得他的文章具有很大的颠覆性,所以没有投他的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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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1755年出版后,很快就有了两种德文译本。1756年和1761年又有了两种英文译本。1770年有了俄文译本。在我国,直到解放以后才有了两种译本。一是1957年吴绪译,三联书店出版,自1959年改由本馆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是根据1915年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的《卢梭政治著作集》译出。另一是1958年李常山译,东林校,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本子,译名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个本子是根据法国巴黎社会出版社1954年出版的勒赛克尔评注的版本译出,其中除了评注以外,还收有勒赛克尔所撰《让-雅克·卢梭》一文,对卢梭的生平、著作和思想有较详细的介绍。1962年,我馆商得法律出版社的同意,借用该社原纸型予以重印发行,并于1982年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由于李常山译本因故不再出版,我们特约请李平沤先生重译此书。  李平沤译本是根据巴黎伽里玛出版社1985年本译出,书名按照法文原名译作“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正文后面附有卢梭针对伏尔泰、费罗波里斯和一位博物学家对他这本书的批评所作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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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9条)

 
 

  •   这本卢梭的书,振聋发聩,阐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性。笔锋犀利,语言精练。只是这本书不是李常山的老译本,而是你李平沤的新译本。书的纸张不是很好,但是印刷质量不错。卓越还是从广州给我调的货,这次购物还是挺愉快的。
  •   盗版书,真是伤心,逼人去当当买书看
  •   了解阅读卢梭的经典作品
  •   印刷,装订都没问题。
  •   很好,物流也很给力,商务印书馆的书就是不一样,很喜欢
  •   卢梭的另一代表作,翻译还行。
  •   好书不错,好好研究下
  •   我一直以为世界名著都是艰涩难懂的,尤其是涉及到社会、政治、人类这种重大命题的时候,总会有很多理论性的内容,但是这部作品简直就是一位健谈的老朋友在和你侃侃而谈,发表他对人类社会的看法。很有意思。
  •   速度快,质量好。很好!
  •   商务印书馆才能做出的好书
  •   印刷很好,内容很值得一看。
  •   一本小册子,看看普及一下公民常识
  •   内容不错,纸质不好,连续买的几本商务印书馆的书的纸质或印刷质量都出现了问题。
  •   很好的书,有启发。
  •   大家著作
  •   内容经典,需要细读。
  •   卢梭的书值得看
  •   论人与人之间
  •   书不错,喜欢的同学赶紧下手啊!
  •   卢梭的重要理论著作啊
  •   还是喜欢商务印书馆的这个版本
  •     和当时的很多启蒙思想家一样,卢梭也进行了关于人类社会起源的思考,并且,我确实觉得卢梭关于这方面的思维是我最认同的,比孟德斯鸠的畏惧论更加油说服力。并且,本书对人类文明的发源的讨论,值得人们的深思。正因为文明的发展,才导致了差别,有了差别才有了比较,有了比较才有不平等。而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大多数都只是我们内心和社会强加的,为何不让内心开阔一点,让自己变得快乐一点呢?
  •     Content-Type: text/x-zim-wiki
      Wiki-Format: zim 0.4
      Creation-Date: 2014-02-25T08:43:44+08:00
      
      基于文本的阅读,若嫌冗长,可以跳过引用部分(引用部分均标记明显)。
      
      ======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Created Tuesday 25 February 2014
      
      卢梭这篇论文是对第戎科学院征文的投稿。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目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人类的不平等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
      
      === 卢梭对自然法的理解 ===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文的序中(很抱歉,在网上找的电子版没有译本信息,但在Gutenberg EBook 里的英文版本里并没有序),卢梭阐述了罗马的法学家和现代的法学家对自然法的两种理解:
       “罗马的法学家们竟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毫无区别地服从于同一的自然法,因为,他们宁可把自然法则这一名词,理解为自然加于其自身的法则,而不是自然所规定的法则。”
       “现代的法学家们则把法则这一名词,只理解为对具有灵性的存在物,也就是说对具有智慧和自由意志,而且在他与其他存在物的关系中最被重视的那种存在物所制定的一种规则,因此他们认为自然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唯一赋有理性的动物,也就是说只限于人。”
      
      卢梭认为这两种理解的区别在于,罗马的法学家遵从的是真正的自然法则,适用于所有的生物,而现代法学家的自然法则只适用于人类自身,是人为构建的:
       “这些定义(指现代法学家的定义)是从许多并非人类天然具有的知识中引伸出来的,而是从人类只在脱离了自然状态以后才能考虑到的实际利益中引伸出来的。人们往往先寻求一些为了公共利益,最适于人们彼此协议共同遵守的规则,然后把这些规则综和起来,便称之为自然法;他们的唯一根据就是那些规则通过普遍的实践可能使人得到好处。”
      
      卢梭心中的自然法是从“自然的直接声音”中表达出来的:
       “它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能够自觉地服从它,才能成为法则,而且还必须是由自然的声音中直接表达出来的,才能成为自然的法则。”
      也就是说,卢梭所认为的自然法是不掺杂人类本身的理解和建构的,是“先在的”,是“自然的本意”,是先于人类理性存在的。
      那么卢梭认为“自然法则”或者说“自然的本意”是怎样的呢?
      
      
      === 卢梭的“自然的本意” ===
      卢梭认为在人类拥有理性思考能力之前的自然状态下,自然赋予每个人应当遵守的法则有两个:
       “我相信在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一个原理使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
      
      也就是自我保护和普遍的同情心(普遍的,指对整个人类不加区别的同情,要与特殊的同情心相区别)。卢梭说:
       “在未使人成为人以前,决没有必要使人成为哲学家。一个人并非仅仅由于他接受了后天的智慧的教训,才对别人尽他应尽的义务;而是,只要他不抗拒怜悯心的自然冲动,他不但永远不会加害于人,甚至也不会加害于其他任何有感觉的生物,除非在正当的情况下,当他自身的保存受到威胁时,才不得不先爱护自己。”
      
      卢梭认为现代法学家对自然法的定义都是形而上学的,必须要有一定的理性训练才能获知:
       “他们都认为若不是一个很大的推理家和一个思想深邃的形而上学家,就不可能理解自然法,因而也不可能遵守自然法。这正是说,人类为了建立社会一定是使用了智慧的,这种智慧,即使在社会状态里,也是经过很多的艰难才能得到发展,而且只是极少数的人所能获得的。”
      
      而他认为自己所给定的两个自然法则,”自我保护和普遍的同情心“不需要所谓的理性,是像一般的动物一样,凭借自然的本能就能够获知的。
       “这样看来,在未使人成为人以前,决没有必要使人成为哲学家。一个人并非仅仅由于他接受了后天的智慧的教训,才对别人尽他应尽的义务;而是,只要他不抗拒怜悯心的自然冲动,他不但永远不会加害于人,甚至也不会加害于其他任何有感觉的生物,除非在正当的情况下,当他自身的保存受到威胁时,才不得不先爱护自己。用这个方法,我们也可以结束关于禽兽是否也属于自然法范围这一久已存在的问题的争论;因为很明显,禽兽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它们是不能认识这个法则的。但是,因为它们也具有天赋的感性,在某些方面,也和我们所具有的天性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它们也应当受自然法支配,人类对于它们也应担负某种义务。”
      
      
      === 自然状态 ===
      在正文中,卢梭对许多社会科学家对自然状态下人类的设想提出了非常精彩的批驳,认为他们“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卢梭认为其他的设想根本就不必回应,除了霍布斯。在卢梭看来,霍布斯对原始社会的假想是唯一一个没有掺杂现代社会观念的。
       ”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是大胆的,只想进行攻击和战斗。“
      
      但是,他认为霍布斯的假想是错误的:
       ”霍布斯虽然很清楚地看出所有关于自然法的现代定义的缺点,但是他从自己的定义中所推出的那些结论适足以说明,他对这一定义的理解也同样是错误的。这位作者,在根据他所建立的原则进行推理的时候,本应当这样说:由于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害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种状态,所以这种状态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为适宜的。……霍布斯说: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我们还须进一步了解,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如果我们承认野蛮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就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假如这个人,当他是强壮的时候,也象他软弱的时候那样,需要依赖于人,那末就没有一件蛮横的事情他作不出来的:他会因母亲未及时哺乳而打她,会因弟弟讨厌而虐待他,会因别人碰撞了他或搅扰了他而咬别人的腿。但是,一个人是强壮的而同时又须依赖于人,这乃是自然状态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假设。“
      在批驳霍布斯的同时,卢梭也就论证了”普遍的同情心“这一自然法则。自然状态下,并不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而是”在不妨害他人自我保存的状态下寻求自我保护“,在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需要彼此帮助。
      
      卢梭认为同情心(怜悯心)是在人类拥有思考能力之前就存在的:
       ”尤其是因为怜悯心在人类能运用任何思考以前就存在着,又是那样自然,即使禽兽有时也会显露出一些迹象。
      
      卢梭认为人类的思考能力会极大地削弱这种同情心(怜悯心):
       ”那末,十分明显,这种共鸣,在自然状态中比在推理状态中,当然是更深切得不止几千万倍。产生自尊心的是理性,而加强自尊心的则是思考。理性使人敛翼自保,远离一切对他有妨碍和使他痛苦的东西。理性使人敛翼自保,远离一切对他有妨碍和使他痛苦的东西。只有整个社会的危险,才能搅扰哲学家的清梦,把他从床上拖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他窗下杀害他的同类,他只把双手掩住耳朵替自己稍微辩解一下,就可以阻止由于天性而在他内心激发起来的对被害者的同情。野蛮人绝没有这种惊人的本领,由于缺乏智慧和理性,他总是丝毫不加思索地服从于人类的原始感情。“
       ”正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不加思索地去援救我们所见到的受苦的人。“
      
      
      === ”幸福的野蛮人“ ===
      卢梭认为原始状态下的人类,生活十分幸福。他以男女之间的情欲来说明:
       ”因为在野蛮人的思想里,不会构成匀称与调和等等抽象观念,所以在他的心里也不会有什么赞赏和爱慕的情感;这些情感尽管人们不自觉察,总是从这些观念的运用中产生出来的。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能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说来,都是同样合适的。“
       ”这类争斗在自然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比在社会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要少得多,尤其是比在道德尚被重视的国家中要少得多。在这些国家里,情人的嫉妒和配偶的报仇,每天都会引起决斗、杀害或其他更为悲惨的事情。夫妻间永久忠实的义务,只会促成通奸行为,而那些关于贞操和荣誉的法律本身,则必然会助长淫乱之风,增加堕胎事件。“
      
      仅听从自然气质的原始人类,没有所谓的审美,也就没有比较,因此也就不存在纷争,法律也就不必存在: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认他同类中的任何人。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仅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发展。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发明传授给别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灭。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了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 奴役的产生 ===
      卢梭认为私有制的产生是文明的开始: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
      
      卢梭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来推理人类私有制的诞生的过程,因为更多的是形而上学的推理而无现代社会科学的实地求证,在此不做赘述。
      卢梭认为私有制的诞生是不平等的开始:
       ”在这种状态中,一切事物可能始终是平等的,如果人们的才能是相等的话……但有的人获得很多的报酬;有的人维持生活都有困难。这样,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随着“关系”的不平等而展开了。因此,由于情况不同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效果上就更加显著,也更为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不平等,随之而来的是人的异化,人“实际是”与“看来是”变得迥然不同,人不再是自然状态下的自己,人开始变得虚荣和虚伪:
       “一切天赋的性质都发挥了作用,每个人的等级和命运不仅是建立在财产的多寡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聪明、美丽、体力、技巧、功绩或才能等种种性质上。只有这些性质才能引起人的重视,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很快地具有这些性质或常常利用这些性质。自己实际上是一种样子,但为了本身的利益,不得不显出另一种样子。于是,‘实际是’和‘看来是’变成迥然不同的两回事。由于有了这种区别便产生了浮夸的排场;欺人的诡计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邪恶。另一方面,从前本是自由、自主的人,如今由于无数新的需要,可以说已不得不受整个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
      
      新的需要使人奴役,在《论科学和艺术》中,卢梭说“你无法将枷锁缚在一个无所求于你的人身上”,而人类由于虚荣、浮夸和虚伪,产生了许许多多新的需求,这种需求逐渐变成一种必需品,人类因为这些原本不需要的东西陷入奴役状态:
       “另一方面,从前本是自由、自主的人,如今由于无数新的需要,可以说已不得不受整个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纵使他变成了他的同类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说,却同时也变成了他的同类的奴隶:富有,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贫穷,他就需要他们的援助;不穷不富也决不能不需要他们。”
      
      但随着物质资源的逐渐被占有,一个人只有在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下才能获得新的财富,由此导致了统治和奴役:
       “一个人只有损害他人才能扩大自己的财产。那些或因软弱或因懒惰错过了取得财产机会的人们,虽然没有失掉任何东西,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只有他们自己没有变,于是他们不得不从富人手里接受或抢夺生活必需品。从此,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各种不同的性格,开始产生了统治和奴役或者暴力和掠夺。在富人方面,他们一认识了统治的快乐,便立即鄙弃一切其他的快乐。并且,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旧奴隶来制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只想征服和奴役他们的邻人。他们好象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以后,便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了。
      
      私有制发展到这个时候,原始状态下的普遍的同情心(怜悯心)就被破坏殆尽:
       ”因为富人的豪夺、穷人的抢劫以及一切人毫无节制的情欲,扼杀了自然怜悯心和还很微弱的公正的声音①,于是使人变得悭吝、贪婪和邪恶。在最强者的权利和先占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穷尽的冲突,这种冲突只能以战斗和残杀而终结“
      
      而所谓的制度,在卢梭看来,则是富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阴谋:
       ”为情势所迫,富人终于想出了一种最深谋远虑的计划,这种计划是前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那就是:利用那些攻击自己的人们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把自己原来的敌人变成自己的保卫者,并向他们灌输一些新的格言,为他们建立一些新的制度,这些制度对富人之有利正如同自然法对富人之有害是一样。“
      
      === 社会契约的诞生 ===
      卢梭后文的论述很显然在讲述社会契约论。
      他说富人抛出一个说法,假使所有人都武装起来捍卫自己的财富,那么这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富人说所有人应当联合起来:
       ”在这种目的下,富人向他的邻人们述说一种可怕的情势:如果所有的人彼此都武装起来相对抗,就会使某些人的富有和另一些人的贫穷,都变成了沉重的负担,无论是在贫穷或在富有之中,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宁。在述说了这种情势之后,富人就很容易地造出一些动听的理由,诱导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向他们说:‘咱们联合起来吧,好保障弱者不受压迫,约束有野心的人,保证每个人都能占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创立一种不偏袒任何人的、人人都须遵守的维护公正与和平的规则。这种规则使强者和弱者同样尽相互间的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命运的不齐。总之,不要用我们的力量来和我们自己作对,而要把我们的力量集结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权力根据明智的法律来治理我们,以保卫所有这一团体中的成员,防御共同的敌人,使我们生活在永久的和睦之中。’“
      
      但是卢梭显然不看好这个”策略“:
       ”就是那些明智的人,也认为应该决心牺牲他们的一部分自由,以保存另一部分自由,如同一个负伤的人把一只臂膀割掉,来保全身体的其余部分一样。“
      
      卢梭认为社会和法律消灭了”天赋的自由“:
       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十八〕;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
      
      可悲的是,这样的政治组织成为了霍布斯所论述的原始社会里的个人,彼此互相争斗,个人被这些政治组织所裹挟:
       ”最正直的人也学会了把扼杀同类当作自己的一种义务。我们终于看到成千成万的人自相残杀,而他们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在一天的战斗中所屠杀的人;在占领一座城市时所造成的恐怖,比在自然状态中,整个地球上许多世纪内所杀害的人和所造成的恐怖还要多得多。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人类分成许多不同的社会后的最初结果。“
      
      随后,卢梭运用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民让与某些自由是基于契约,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自由:
       ”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受奴役,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同时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
      
      而这种自由本身是不可剥夺的:
       ”巴尔贝拉克根据洛克的看法,曾直截了当地表明:任何人不能出卖自己的自由,竟使自己受专制权力的任意支配。他接着说道:因为出卖自由就等于出卖自己的生命,而任何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当统治者没有履行他的契约时,人民可以终结这份契约:
       ”就契约的性质而论,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契约并不是不可以取消的。因为,如果没有更高的权力来保证缔约者的信守不渝,来强使他们履行相互间的允诺,缔约双方仍然是他们自己的讼争的唯一裁判者,那么,两造中的一造一旦发现对方违背了契约的条款或者那些条款对他不再适合的时候,他就随时有抛弃契约的权利。“
      
      在这里,卢梭还揭示了宗教对于人民这种根本自由的剥夺,对君权神授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并且为了公共的安宁,是多么需要神意的参与,以便给予最高权力以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从而可以剥夺臣民对于最高权力这种不幸的自由处分的权利。“
      
      
      === 卢梭的结语 ===
       ”如果我们从这些各种不同的变革中观察不平等的进展,我们便会发现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而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因此,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和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这后一状态乃是不平等的顶点,也是其他各个阶段所终于要达到的阶段,直到新的变革使政府完全瓦解,或者使它再接近于合法的制度为止。"
      
      卢梭随后论证了这三阶段出现的必然性,首先是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不平等,由此导致人民寻求成为统治者而非打破枷锁:
       “他们宁向下看,而不往上看,因此,在他们看来,统治别人比不依附于人更为可贵。他们同意戴上枷锁,为的是反转来能把枷锁套在别人身上。很难强使一个决不好命令他人的人去服从别人;最有智谋的政治家也不能使那些以自由为唯一愿望的人们屈服。”
      
      相互比较,虚荣和伪装,开始有了差异,有了不平等:
       “声望和权威的不平等,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将是不可避免的〔十九〕,因为人们一结成社会,就不得不互相比较,并从他们继续不断的互相利用中注意到所发现的彼此间的差异。"
       "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渴望别人颂扬自己,正是由于每个人都几乎终日如疯似狂地想出人头地,才产生了人间最好和最坏的事物:我们的美德和我们的恶行;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谬误;我们的征服者和我们的哲学家;也就是说,在极少数的好事物之中有无数的坏事物。"
      
      随后暴君出现:
       ”正是在这种混乱和这些变革之中,暴君政治逐渐抬起它的丑恶的头,吞没它在国家各部门中所发现的一切善良和健全的东西,终于达到了蹂躏法律和人民并在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它的统治的目的。“
       ”但是最后,一切都被这恶魔吞没殆尽,人民既不再有首领,也不再有法律,而只有暴君。从这个时候起,无所谓品行和美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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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看法 ===
      
      不得不惊叹于卢梭的洞察力和严密的逻辑。从自然法则到自然状态,再到人类陷入不平等的整个过程。甚至对于后果,与历史也惊人地吻合:
       ”这里是不平等的顶点,这是封闭一个园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在这里一切个人之所以是平等的,正是因为他们都等于零。臣民除了君主的意志以外没有别的法律;君主除了他自己的欲望以外,没有别的规则。这样,善的观念,正义的原则,又重新消失了。在这里一切又都回到最强者的唯一权力上来,因而也就是回到一个新的自然状态。然而这种新的自然状态并不同于我们曾由之出发的那种自然状态,因为后者是纯洁的自然状态,而前者乃是过度腐化的结果。但是,这两种状态之间在其他方面的差别则是那么小,而且政府契约已被专制政治破坏到这种程度,以致暴君只在他是最强者的时候,才是主子;当他被驱逐的时候,他是不能抱怨暴力的。以绞杀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起义行动,与暴君前一日任意处理臣民生命财产的行为是同样合法。暴力支持他;暴力也推翻他。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着,无论这些短促而频繁的革命的结果如何,任何人都不能抱怨别人的不公正,他只能怨恨自己的过错或不幸。“
      
      这彷佛就是法国大革命的预言。
      
      但历史大潮流并没有如卢梭所指示的方向前行。要究其原因,个人认为,一是卢梭对于自然的两个基本法则不够准确。那个时代仍是社会科学萌芽的时代,实证科学仍很遥远,对于原始社会,知识分子仍旧处于推演的阶段。也许霍布斯和卢梭都是错的,达尔文胜出。原始社会以生存为第一目的,无论是种族还是个人。
      
      
      卢梭洞见了暴君的出现,社会契约的败坏,然而,英国和法国面对这种情形,采取了不同的路径:英国将这一进程终止在了第二阶段,或者说从第三阶段扭回到第二阶段,而法国则完成了一个疯狂的循环,以革命的方式“使政府完全瓦解”。
      
      
      也许卢梭没有错,错在人类根本无法回到“自然状态“,而任何试图回到自然状态的努力只能以屠杀和恐怖作为结局。
      
  •     太艰难了,昨天看到一半时只想怒说四个字:文不对题!(*`へ´*)
      
      开始一直抱着“不平等根源”的疑问在书中寻找答案,虽然我们在高中历史课本中早已将答案熟记于心——卢梭认为私有制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和社会矛盾的根源。
      
      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按照卢梭的意见,是在社会里。他在论文的开头固然是区分为自然的(生理的)和政治的(伦理的)不平等。但在他的研究过程中,自然的不平等对他却变得完全不重要。和所有的自然法学者一样,卢梭也是从“自然状态”讨论起,人类在通过一项契约建成他们的社会制度或是政治制度——这两个概念还没有明白区分开来——以前,一直都是在这种自然状态中生活的。
      霍布斯把自然状态理解为“大家互相残杀的战争”,卢梭和他的看法相反,他和洛克一样,认为自然人是人们可能设想的最和平的人。保全自己和怜悯心是“自然人”或“野蛮人”唯一的心理激动。但这种绝对和平的状态当然只是在连极简单的共同生活形式都没有的时候才能存在。
      
      显然,卢梭对于人类的起源毫无兴趣,对于“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毫无概念,更谈不上对原始社会进行真正的研究。卢梭自己也一再指出,他不是想要说明已经发生了什么(那是自然科学家的事),他只是想说明可能发生什么。
      
      就人的自然状态来说,卢梭在这部著作的第一部分一直在阐述那个基础思想——人就其天性说是善良的。这句话里所表述的不只是一种人道的、仁慈的自白。在《论不平等》中,人本是善良的这个句子当然要补充上另一个句子,意义才能完全:当人变成社会性的,人就变得邪恶了。但这是怎样发生的呢?
      
      起初,孤独的野蛮人是一个有局限性、和平而善良的动物;但无所谓幸福,因为幸福需要先有对幸福的观念才能感觉到。在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彼此间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有人所公认的义务,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是善的也不可能是恶的,既无所谓美德。
      
      紧接着,最初的人类社会——是人类最幸福的时代,这个时代表现着比自然状态前进了一步,但是人类没落的最初象征也开始显露出来了。
      
      继而,“人错形成的人”,私有制的出现。富人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便想借助于每一社会集团里面的一切人们所缔结的契约创造出国家来。人类仿佛有了特殊而几乎无限的能力,借助于时间的作用使人类脱离了它曾在其中度过安宁而淳朴的岁月的原始状态;正是这种能力,在各个时代中,使人显出他的智慧和谬误,邪恶与美德,终于使他成为人类自己的和自然界的暴君,这对我们来说,就未免太可悲了。
      
      最后,由于前一阶段的契约导致的结果,卢梭才想创立一种真正的契约来代替它。根据这一契约每一个人牺牲他的全部自由,以便保存他的全部自由。
      
      依据卢梭的社会发展学说:社会和国家产生的最终原因,同时也是不平等发生的直接根源,是完全尘世的和极其现实的:私有财产的占有。按照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
      
      在卢梭的观念里,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其特点是财产权的确立和由此造成的“富人与穷人的不平等”,然后是不平等的第二阶段,这是由于“权力机关的设置”就产生“强者和弱者的不平等”。
      
      
      文明社会是需要占有,服从甚至敌对的。
      “谁第一个把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
      
      神曾命令你作什么样的人?
      你现在在人类中占着什么样的位置?
      对此你应当有所领悟。
      
  •     从我看到的来说,卢梭的思考是这样的:人类需要依赖他人才能存活的时候,平等就不存在了,私有制就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不首先沦落到要依靠别人才能存活的地步,他是不可能成为奴隶的。   我总感觉卢梭把“不平等”妖魔化了,如果你需要他人帮助,或者说你不能独立地存活,就会有不平等。   可是,如果食物的多寡、衣服的好坏等等所有的不同都直接等同于不平等,那似乎人类生来就注定不平等,而不是你与外界发生联系的时候才产生的。   同样的种子,由于人的自然禀赋不同,气候条件不同,收获的是不可能一样的。个人偏好不同,也使得你在同一个事物面前的选择不同。   其实不平等也没有什么不好。世界上有一分钟几十万上下的人,也有一年辛苦make the end meets的人。我更倾向于看不平等的根源是否公平。如果秉着多劳多得,辛苦赚大钱的人有罪?如果是靠裙带关系,那才可耻。
  •     看完《忏悔录》,我就爱上了卢大大,于是把这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找来看了。虽是薄薄一本,但信息量真的很大,笔记抄了一大堆。几乎没看过这种社会政治类型的书,一无常识二无逻辑,所以这些启蒙时代的思想于我而言仍然极富冲击力。收获很多,所以写篇总结理清一下。
      首先,当我们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沾沾自喜的时候,而卢梭却发现了人由自然状态发展到社会性的状态中的退步,从而追本溯源,抽丝剥茧,勾勒出人类是如何一步步走向不平等的。我觉得从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颠覆性的创见。论文中虽然有些自相矛盾或者难以自圆其说的“硬伤”,但是瑕不掩瑜。有些人非揪着那些错误不放,只想着挑骨头却忘了吃鸡蛋。
      第一部分中,卢梭还原出了一个“孤独的野蛮人”的形象。在生理方面,这些野蛮人的强壮的身体是他们唯一的工具,使他们足以自给自足。野兽并不能对他们构成太大的威胁,他们面临的主要敌人就是幼弱、疾病、衰老等天然缺陷。但与现代人相比,他们更加强健,疾病来源也很少,因为卢梭认为养尊处优的生活使人的力量和勇气趋于退化,甚至比野兽和家畜的区分更甚,因为人给自己安排的享受更多;而各种乱七八糟的生活方式(比如过度享受或过度贫乏)才是使人患上各种乱七八糟的疾病的罪魁祸首。
      在形而上学和精神方面,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虽然也受自然规则的支配,但是具有自由选择的意志;而区分两者更加明显的特质在于,人具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野蛮人只有因自然冲动而产生的情感——怜悯心和自爱心(在这里他反驳了霍布斯“人天生是恶的这一观点,他说“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他所畏惧的唯一灾难就是疼痛和死亡。(“我说疼痛,而不说死亡,因为一般动物从来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对死亡的认识和恐怖,乃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后最早的‘收获’之一”。这一句值得注意,这是卢梭最先提出的吗?)至于语言的发明,由于他认为野蛮人是孤独的,所以无法解释语言是如何成为必要的。而关于语言是如何建立的这一问题,他也难以自圆其说,只好说“语言单凭人类的智能就可以产生几乎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人类的这种自然状态总是要被打破的。由于卢梭过度强调野蛮人是孤独的,自然状态中是不存在社会性的,所以他很难解释这种看起来似乎是永恒的孤独淡漠的状态是怎么被打破的。那些不存在的需要何以开始成为需要了呢?他只好求助于海陆变迁等自然因素,这使人类开始营群居生活,开始社会化。这样初期缓慢的进步不断积累,然后逐渐不断取得更快更大的进步。
      第二部分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建立到趋向复杂,这个“孤独的野蛮人”开始披上了一层层社会性的外衣,人类的不平等也开始一步步发展起来。第一阶段,由于生产力尤其是农业和冶金术的发展,分工和土地分配开始出现,私有制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之上开始萌芽。人的“自然的不平等”造成人们生产力的差异,从而出现了富人和穷人之分。富人们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将他们自私自利的计划用公共外衣掩盖起来,诱惑穷人成为自己财富的保卫者。一定的制度建立起来,使私有制合法化。第二阶段,由于人们逃避法律所造成的混乱,人们不得不将法律的执行权由公众转移到私人手中,这样就出现了官吏,有了强者和弱者之分。个人能力卓越的采用君主政体,人们能力差异不大的采用民主政体。第三阶段,由于权力的野心,选举制被世袭制替代,政府不断腐化,合法的权力变为专制的权力,从而出现主人和奴隶之分。这样就达到了不平等的顶点。
       我想,卢梭这本书的内涵之丰,不仅在于它既勾勒出人类不平等,也道出了人类不自由的发展史。这个不平等一步步升级的过程,也是人类一步步出让自由的过程。更有趣的是,每一次出卖自由的原因,都是为了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越是往后,越是习惯于安逸,越是习惯于主人的安排,越是不假思索地达成这笔交易。卢梭关于自由的那些文字实在是振聋发聩,这个话题也好像总比平等更易于激动我们这些愤青的心。“不应当根据被奴役人民的堕落状态,而应当根据一切自由民族为抵抗压迫而做出的惊人事迹来判断人的天性是倾向奴役还是反对奴役。我知道前一种人只是不断地夸耀他们在枷锁下所享受的和平和安宁,其实他们是把最悲惨的奴隶状态称之为和平”。这样的观点不是第一次接触,但是看到卢梭这种雄辩的声明,还是有很大的震动。我们在这不光彩的安逸中已经越陷越深无法自拔,自由好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下一次,当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我们还会给出同样的答案吗?
      我把自由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在的自由(如上文中),这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没有它,我们很难活得有尊严;另一种是内心超脱意义上的自由,没有它,我们很难活得幸福。从书中我们看到,人类的不断发展,给这两种自由都带上了枷锁,使我们的脚步愈发沉重。而这个内在自由的枷锁,即所谓人性吧。所以卢梭的这本书也是一部人性的发展史。它让我重新考量“自尊心”这个我们从小就被教育着要誓死保卫的东西。人类营群居生活之后,不再是那个“目空一切”的野蛮人,而开始注意他人的眼光,在与他人的暗自较量中产生了自尊心这种东西。人又如何由自尊走向虚荣,我们都应该去反思。“一切都变成人为的和造作的:荣誉、友谊、美德,甚至恶行也不例外,从这一切中,我们终于发现了炫耀自己的秘诀。”我也重新开始考量“欲望”这个很“人性”的东西。随着文明发展我们不断地给自己安排各种享受,卢梭说:“这些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需要。于是,得不到这些享受时的痛苦比得到这些享受时的快乐要多得多。而且有了这些享受不见得幸福,失掉了这些享受却真感到苦恼了。”这让我们反思自己真正的需要。卢梭写出了人如何一步步由“真”到“璞”,所以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返璞归真”这个词的意义。所有这些,比什么鸡汤菜根汤发人深省多了。
      看,人类走到这一步,居然给自己戴上了那么多的枷锁,这是一种单纯的退步吗?我认为,不仅人类进步具有“对抗性”,人类的这种退步也具有这种“对抗性”。难道人类的大部分文明不是在为了摆脱这枷锁的过程中产生的吗?从与这枷锁斗争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痛苦、迷茫、超脱难道不正是我们的人生意义之所在吗?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我常听人们说自由和平等是矛盾的,好像也确实有那么一回事儿。但是卢梭的注释十九引起了我的思考。他说伊索克特拉盛赞古雅典人,因为他们已经善于区分在两种平等中哪一种是最有益的:一种是毫无差别地给予所有的公民同样的利益;另一种是按每人的功劳给以不同的利益。我觉得第一种连“不公正的平等”都算不上,那根本就是不平等啊。如果我们自由竞争,按劳分配,最后的差异也是合情合理的呀。这两者哪里矛盾呢?反正一定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吧。问题是各种不公正的不平等长期以来根深蒂固,我们已经不可能回到理想的同一起跑线的状态了吧。
      
  •      如果我看完第一部分就弃了,那么最多最多给3分。。现在全都看完了包括作者附注,看在卢梭独特视角的份上,打4分吧。。
       卢梭关于原始状态和野蛮人的假设实在太让人诟病,受到那么多指责真是一点也不冤。他在最开始说作者附注部分可看可不看,没什么关系,而实际上,如果没看附注,我也会认为卢梭觉得我们应该回到他所说的“原始状态”。
       我同意卢梭在附注里的主张,但是对论证假设推理基本前提持完全想法的意见。
       卢梭的逻辑很简单,人类一切的纷争以及不平等的现实都是因为人的欲望,而私有制这一制度的出现使人类的欲望得以各种膨胀,所以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在这样的前提下,他进行了野蛮人的假设,野蛮人没有美丑等观念,他们只需要满足自然状况下的基本需求,对食物也好,对性伴侣也好,都不挑剔,没有语言,并不与其他人在一起,也无需特定的住处,但是有怜悯心,不忍伤害同类。因此,一则没有强烈的“在社会中产生的”欲望,二则不忍伤害同类,于是世界如此美好,天下大同,宇宙和谐。
       而这一假设在我看来是极其荒谬的。即使是动物世界里,雄性也会为了争夺雌性而战斗,人们饲养的宠物会因为吃了好吃的东西变得挑剔后再也不吃原来习惯的食物。而卢梭创设的野蛮人这一形象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食物好吃不好吃没有区别,性伴侣是谁无所谓因为没有美丑气质等等概念。卢梭说野蛮人不会像文明人按照他人的观点评判自己,他们只有自己的标准。可是实际上,野蛮人连最基本的判断连动物的本能都没有,又何谈自己的标准呢,野蛮人所求的只是自我保存,就是留着一口气就成,跟某些遭受了重大打击从而对外界事物完全不理会的人差不多,行尸走肉而已。换句话说,野蛮人根本就不是人,连普通的动物都比不上。当然,我默认人是有理性的动物。
      另外,野蛮人形象本身是矛盾的,我无法想象,一个连对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饮食都没有丝毫关于“区别”“差异”的概念的野蛮人,如何有同类的概念?进而产生不忍伤害同类的怜悯心呢?
       卢梭整个论证其实就是一滑坡论证,因为有了私有制这一制度,大家的欲望不断膨胀,受这些欲望的驱使,干下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产生了很多不平等的状况,所以私有制罪大恶极。这跟金钱是万恶之源是同一种逻辑,因为有了钱,大家都想要钱,于是抢劫等等罪孽产生了,所以钱是万恶之源。
       而实际上这一逻辑是非常荒谬的。比如前阵子的地铁事件,某女性穿得比较“清凉”,然后受到了某些精虫上脑的人形的不知名生物的骚扰,网络上争论纷纷。其中有一种站在男性视角的极其无耻的观点是,“你穿这么少不就是给人看的?”“你不就为了诱惑人吗,我受不了诱惑完全是你的错”。首先,何种程度算故意诱惑?回答应该差异很大吧。老学究死古板可能会认为无袖短袖都算有伤风化,有的人即使是面对裸体也不会越矩。那你说女性该怎么办?其实,即使是诱惑吧,那又怎样?对你而言是诱惑你就可以乱来吗?可以不顾当事人的意愿吗?将罪恶归因于钱,将社会的种种不合理制度归因于私有制,都是同样流氓的逻辑。错的不是诱惑欲望,而是我们受到诱惑欲望后采取的手段。
       私以为,野蛮人的怜悯心并非真正的善良。正如,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是勇敢只是无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才是勇敢。不知可以为恶而不为恶,可以说是淳朴天性,但绝不是善。怜悯心在事不关己的时候是能发挥很大作用的,可是那样的怜悯心有多大意义呢?明明自己很想获得某些利益,却因为不忍伤害到他人,而生生的克制住了欲望,这样才是真正的怜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人之为人。人类的理性在于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不任由欲望冲昏头脑,掌控一切。
      卢梭完全否定不平等,可是看书的过程中,我却生出另一种想法,即不平等本就是很理所当然的。人类社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地位,卢梭觉得有些人受欺负了,非常愤懑不平了。凭什么人家是高富帅,我就一矮龊穷?当然卢梭不是希望自己也是高富帅,而是觉得人与人之间就不该存在高富帅和矮龊穷的差异。但是实际上,与动物相比,人类不同的地位不过相当于动物不同的体魄和捕食能力战斗能力而已,动物用战斗争取它们需要的东西,而人类社会不过是争取方式不同而已。人类抱怨不同地位不同出身的存在,就跟动物抱怨自己身体不好能力不行一样,毫无意义。
       当然,我也并非认同,非官二代富二代的平民百姓就活该一直被欺负,一辈子穷困潦倒。我觉得,一个社会,如果说能给先天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一个平台,那些本身“机缘不行”的人能够凭自己的能力和聪明才智过得不错,让他们的后代有不错的机缘,就很合理了。因此奴隶制我是绝对反对的,至于一般的不平等,只要不是那种让人无法翻身的,我都觉得没什么不好。您机缘不好,行啊,自己努力奋斗拼搏去,谁让你没投个好胎呢?
       世界本就多姿多彩,什么都平等了没有差异了还有什么意思,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有着不同的烦恼,以及不同的梦想。芸芸众生都在各自的背景条件下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     【按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与基础(Discourse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s on Inequality among mankind,1755)》是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的第二部作品,原本也是应第戎科学院征文而作。部分地,《论科学与艺术》引发的争论促成了这部作品。
      
      在“献词”中,卢梭刻画了一个以小小的日内瓦共和国为摹本的民主共和国理想。在“第1部分”中,卢梭追溯和刻画了真正的自然人的模样:无忧无虑的野蛮人感知优先于理性,身体类似野兽一样;自然人具有无害的自爱和对他者的怜悯之心;人几乎是完全平等的,而某些自然的不平等也没有后果。人作为自由主体(free agent)和自我完善的能力(perfectibilité)中潜存了发展为文明人的可能性,也是一切祸害的根源。虽然卢梭总是怀着浓浓的乡愁去缅怀那原始而野蛮的自然状态,但在很长的注解9中,卢梭却又引入了宗教和永恒维度为文明生活提供了新的方向。在“第2部分”中,卢梭描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向文明状态的发展以及政治社会和不平等的产生:技术的发展,私有财产和家庭的产生,富人说服所有人进入政治社会。虽然卢梭也提及了一般的契约理论(譬如唯一的意志),但更关注的确实不平等的不断发展:从私人财产权到政府到专制权力。行文中展现出卢梭对不平等的鄙夷和对平等的渴慕,呼吁了生命和自由的神圣不可侵犯。
      
      不管卢梭为何会有如此浓浓的返祖主义情结,将自然状态追溯到一种原始人或近似动物的状态,则所有的血统权利、所有的神授权利、所有的传统等级都被淹没了。卢梭的自然状态彻底地辩护了人的平等。另一方面,注解9中将宗教与文明人结合起来也意义重大,意味着卢梭毕竟为文明社会提供了出路。感觉(Sensibility)、自由主体(free agent)和自我完善的能力(perfectibilité)等概念对卢梭是枢纽性的,也影响重大。中文版阅读的是李平沤商务2007年版,对参的英文版依据耶鲁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The Social Contract and The First and Second Discourses】
      
      
      
      献词(Dedication)
      
      在给日内瓦共和国的献词中,卢梭描述了一个理想国度,而在卢梭看来,日内瓦这个小的民主共和国恰好就最接近这一理想国,“在研究良知要求一个政府的运行应当遵循的最好准则时,我是如此惊奇地发现,它们在你们的政府中都得到了实行。”【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0页,下同】理想国较小,不超过人的才能所及的范围,“在这个国家里,彼此都互相认识”【20】;温和的民主制,主权者和人民有共同利益;自由,即“忠实地服从法律,无论是我还是其他的人,都不能脱离法律的光荣的约束”【20】;是一个并非新建的国家;力弱但地理位置优越,无外患;立法权(legislative power)属于全体公民共有,官员才能提出新的法律,法律受到尊重,“法律之所以具有神圣的性质和受到人们的尊重,是由于法律的历时悠久。”【23】;避免平民废弃行政权和法律。
      
      卢梭吐露了对日内瓦的眷恋,说日内瓦是最幸福和自由之地,希望同胞们守护之,“我希望你们立身行事全都本诸自己的心,倾听你们良心的隐秘的声音(secret voice of your own consciences)”【26】,热爱法律和自由。赞美了日内瓦的平民政制,在别国称为工匠和平民(mechanics and tradespeople)在日内瓦却是治理国家的公民。享有自然权利的平等公民由于自愿并基于功绩选举官员,“他们这样尊敬你们,你们对他们也应报之以感激之情。”【28】这里有一种小共和国的道德局促感或紧张感。最后卢梭警告日内瓦人珍视共和国普通而宁静的自由和幸福,不要羡慕那种炫目的荣耀和闪光,“幸福和自由的死敌。”【30】
      
      
      
      序言(preface)
      
      研究人的知识(studies of man)是理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的条件。卢梭引用柏拉图《理想国》卷10中的Glaucus之喻,说人的灵魂已经被社会、环境和进步(advance)给改变了。“他的表情已失去了造物主给他打上的表现天国庄严的纯朴的烙印:他已面目全非,他的欲念代替了理智(instead of a being always acting from certain and invariable principles, instead of that heavenly and majestic simplicity which its author had impressed upon it, nothing but the shocking contrast of passion that thinks it reasons, and an understanding grown delirious)。”【34】因此必须在变化中去探寻差别的最初原因:“人与人之间,生来是平等的”【34】,这种变化导致了不平等。
      
      因此要分辨人的天性中自然的和人为的(natural and artificial)东西。卢梭援引了Burlamaqui的思想,认为:“权利/法观念,尤其是自然权利/自然法观念,显然是与人的天性有关的观念。…要推导出这一观念的原理,就应当从人的天性本身着手,从他的体质和他所处的状态着手(for the idea of right, as Monsieur Burlamaqui says, and still more that of natural right, are ideas evidently relative to the nature of man. It is therefore from this very nature of man, he continues, from his constitution and his state, that we are to deduce the principles of this science)。”【35-6,在这里自然权利和自然法似乎可以混用】
      
      卢梭指出,哲学家和法学家对自然法分歧重重:罗马法学家认为自然法是大自然强加给自然的,现代法学家则认为“法是为有道德观念的生物规定的法则,也就是说,它是为有智慧的、自由的而且在与其他生物的关系中占最重要地位的生物规定的法则,因此,它的效力只适用于具有理智的动物,也就是说只适用于人。”【36】而且更成问题的是,过往著述家对自然法的界定是从社会人中整理和归纳出来的。
      
      卢梭说必须了解自然人才能了解自然法,“它要成为‘法’,就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自愿服从它,而且它还需要直接以自然的声音表达,它才合乎自然。”【37】回溯到人的心灵的最初的和最朴实的活动,卢梭发现两个先于理性的原动力(two principles prior to reason):自爱和怜悯。“只要我们的心灵能使这两个原动力互相协调和结合起来,即使没有社会性(sociality)这一动力,我觉得,自然法/自然权利的一切规则也能从其中产生出来;不过,在此之后,由于理性不断发展到终于窒息天性的时候,它就不得不把这些规则奠定在其他的基础之上了。”【38】动物虽然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因而不认识自然法,但是动物“赋有感觉(sensibility),在某些方面也如同我们具有天性一样,它们也将受到自然法的支配,人类也应当对它们尽某些义务。…我之所以不应当伤害我的同类,其理由,似乎不在于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在于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38,nature与reason的对峙,就都更注重sensibility(/moral sense)而非reason而言,卢梭、休谟和康德似乎都是一个朋友圈的。】
      
      这种回溯到原始人(original man)的方法,是研究Moral inequality和政治社会的权利的唯一好方法。最后Rousseau却似乎又引入了一个不同的论点:当自然人走向政治和社会的时候,放任将堕落,神意有所干预。因此我们应该赞美神,祂纠正制度错误,赋予其以根基,防止了混乱,从苦难中创造了幸福。【39】
      
      
      
      小引
      
      辩护人类(defend with confidence the cause of mankind)。人类存在着两种不平等:“其中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由自然确立的,是由于年龄、健康状况,体力、智力或心灵的素质的差异而产生的。另外一种,可以称之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moral or political inequality),因为它的产生有赖于某种习俗,是经过人们的同意或至少是经过人们的认可而产生的。”【45】后者涉及财富、尊荣和权力方面。卢梭的论文要阐述,“在事物进步的过程中,什么时候权利接替了暴力,天性开始服从法律;…强者决心为弱者服务,人们决意牺牲真正的幸福去换取臆想的安宁。”【46】
      
      之前的Grotius, pufendorf和Hobbes都没有追溯到真正的自然状态,“他们说他们讲的是野蛮人,但看他们笔下描绘出来的却是文明人(In speaking of savages they described citizens)。”【46】卢梭说自己的论点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假设的和有条件的推论,是用来阐明事物的性质”【47】,“我讲述的,是我认为原原本本从从不撒谎的自然之书(book of nature)中读到的你们的真实的故事。”【48,这里卢梭使历史与自然也对峙了。】人类已经远离了那一自然状态,败坏了虽然未曾完全摧毁那种本性。“从前曾经有过一个人们愿意永远停留的时代,…对于你们现在的状态,你们有种种理由感到不满,因为它们预示着你们的不幸的后代还将感到更大的不满,以至你们反而愿意往后倒退。”【48,一种浓浓的返祖思乡之情】
      
      第1部分
      
      卢梭提及了坯胎、解剖学和博物学,却弃而不用,而要诉诸“超自然的知识(supernatural information)”【49】去理解人从大自然的手中出来时的或野蛮人的样子:人从总体上比其他动物优越得多,一个特别的优点,“人尽管没有什么固有的本能,但他能把各种动物的本能全都学到手”【50】;习惯风吹雨打,赤手空拳,养成了一副坚强的而且几乎不可败坏的体魄;大自然犹如Sparta对待公民的方式。幼弱时是弱点,衰老是悄然来临,而疾病则是社会中的人才有的,自然人或野蛮人生来健康。这里卢梭断言:“动脑筋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状态的;沉思的人乃是一种变了质的动物(I dare almost affirm that a state of reflection is a state against nature, and that the man who meditates is a degenerate animal)。…根据文明社会的发展史,就能轻易写出人类的疾病史。”【54】变成社会人后,体质衰弱,丧失了勇气,舒适的享受成了退化的原因。这里,在身体方面,卢梭按野蛮人的模样提供了一种纯动物性的自然人描写。
      
      接下来,卢梭从从形而上学和道德方面(a metaphysical and moral light)来描述自然人。这里人区别于动物,“动物的行为完全受自然的支配,而人却不然;人是一个自由的主体,他可以把受自然支配的行为与自己主动的行为结合起来。动物根据它的本能来决定它对事物的取舍,而人却可以自由地选择什么或放弃什么(that nature alone operates in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beast, whereas man, as a free agent, has a share in his. One chooses by instinct; the other by an act of liberty)。…使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的原因,与其说是由于人有智力,不如说是由于人有自由主动的资质(it is not therefore so much the understanding that constitutes, among animals, the specific distinction of man, as his quality of a free agent)。…人虽然也受大自然的支配,但他意识(perceive)到自己是自由的,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自然的支配。正是由于他认识到他有这种自由,所以才显示出他心灵的灵性(Nature speaks to all animals, and beasts obey her voice. Man feels the same impulse, but he at the same time perceives that he is free to resist or to acquiesce; and it is in the consciousness of this liberty, that the spirituality of his soul chiefly appears)。”【57】
      
      人与动物的一个相关但不同的显著区别是,人具有“自我完善的能力(faculty of improvement, perfectibility, perfectibilité, which means the capacity to make progress)”。【58】不过卢梭说,“这种几乎是无可限量的特殊能力,反倒成了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58】
      
      在很长的注解9中,卢梭解释说:”现在的人都变坏了…人天生是善良的(That men are wicked, a sad and constant experience renders the proof of it unnecessary; man, however, is naturally good)”【131】,但进步和知识促成了堕落,“文明人除了他的邪恶、他的需要和他的苦难以外,还打开了多少通向痛苦和死亡的大门。”【133】而这些“都是财产私有制造成的。…在最神圣的关系中,人们已不再听大自然的声音而只问财产的状况如何。”【134】自由艺术、机械技术、商业和文学等等都造成了富庶的衰亡,这里卢梭重复了《论科学和艺术》中的主题:蛮族有力的入侵。这个注解最重要的一点是卢梭提供了一个双重出路:对于那些没有被玷污的自然人来说,“做自己的主人,你们就可以恢复你们古朴的和原始的天真,到森林中去永远不再看见并彻底忘记你们同时代人所犯的罪行”【138】;对于那些欲念已经摧毁了纯朴天性的人,卢梭却又引入了宗教的维度,“那些以自己的远祖曾受过超自然的训诫为荣的人们,那些…赋予人类行为以一种早已有之的道德性的意图…所有那些深信上帝的声音是在号召整个人类向往天使的智慧和幸福的人们,都应当在学习认识美德的过程中努力实践美德,使自己配享那期待已久的永恒的奖赏;他们作为社会的成员,应当尊重社会的神圣的关系,爱同类,并全心为同类服务;他们应当衷心服从法律,服从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As for men like me, whose passions have irretrievably destroyed their original simplicity, who can no longer live upon grass and acorns, or without laws and magistrates; all those who were honored in the person of their first parent with supernatural lessons; those, who discover, in the intention to give immediately to human actions a morality which otherwise they must have been so long in acquiring, the reason of a precept indifferent in itself, and utterly inexplicable in every other system; those, in a word, who are convinced that the divine voice has called all men to the enlightenment and happiness of the celestial intelligences; all such will endeavor to deserve the eternal reward promised their obedience, by practicing those virtues to the practice of which they oblige themselves in learning to know them. They will respect the sacred bonds of those societies to which they belong; they will love their fellows, and will serve them to the utmost of their power; they will religiously obey the laws, and all those who make or administer them)。”【138-9,这是多么重要的一个注解啊,卢梭在极力赞扬自然人的同时,却又引入了宗教维度来辩护了文明生活的可能,避免自己陷入理论绝境。然而在附注中来提供思路,却未免有欠严密,也逃避了质疑。】
      
      自然人或野蛮人当初的能力纯粹是动物性的。“精神的进步恰恰是和他们得自大自然的或者是由环境使他们产生的需要成正比的;因而也是和促使他们去满足这些需要的欲望成正比的。”【60】原始人很简单,没有农业技术;卢梭猜测了语言的起源,仅仅是为了说明大自然并不急于使人拥有社会性。在自然状态中的人,没有道义联系和义务,“他们既不能被看作是好人,也不能被看作是恶人。”【70】只有从生物意义上讲的自我维护和生存相关的美德。卢梭说Hobbes把欲望与需要混为一谈了,也忽略了“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72】这种天然的怜悯心(pity)是风俗难以摧毁的。“人类的种种社会美德(social virtues)全都是从这个品质中派生出来的。的确,人们所说的慷慨、仁慈和人道,如果不是指对弱者,罪人和整个人类怀抱的怜悯心,又指的是什么呢?”【74】“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能缓和每一个人只知道顾自己的自爱心,从而有助于整个人类的互相保存。…我们不应当在高深的理论中而应当在这种自然的感情中去寻找人即使没有受过教育的熏陶也不愿意做恶事的原因。”【75,与休谟的同情原则颇多类似之处;这种对道德感的强调为Kant所继承;这里Rousseau也建立了普遍的道德嘛】
      
      对于野蛮人来说,一个危险是对异性的爱欲。但也应该区分生理的爱欲与精神的爱欲。野蛮人的生理的爱欲不会那么强烈和灾难性。“野蛮人是很少受欲念之累的。…人类已经老了,但人仍然还是个孩子。”【80】
      
      卢梭费力阐述自然状态(primitive condition),是为了指明:“不平等现象在自然状态中是极不明显而且其影响几乎是零。”【82】人的可完善性和社会道德必须要外因的综合作用才能发展,奴役的链条是在相互依赖和联合中形成的。“在完善人类理性的同时,也使人类败坏了;在使人变成合群的人的同时,也使人变成了一个邪恶的人(the different accidents which may have perfected the human understanding while debasing the species, and made man wicked by making him sociable)。”【82】
      
      
      
      第2部分
      
      谁先圈地谁就是文明社会真正的缔造者。【85,所有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但财产权的观念是缓慢才形成的。卢梭追溯了这一过程:原始人克服困难、生火,提升了对其他动物的优势,产生了骄傲心,“认为人类应居首位,预示着自己是居于首位的人类当中的第一人(in considering himself the highest by virtue of his species he prepared the way for his much later claim to preeminence as an individual)。”【87】获得相互约定(mutual engagement)的概念。第一次变革就是建立家庭并拥有某种财产,享受亲情。卢梭说这些“舒适的享受竟成了他们的第一道枷锁,并为他们的子孙种下了祸根。”【90】
      
      发展出才能和美的观念,精神和智慧得到了提高。最美、最壮、最灵巧的人最受尊重,“走向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开头的第一步,就是从这里踏出的。”【91】产生了虚荣和轻视,羞耻和羡慕。尊重(esteem)和权利的观念形成。野蛮人变得残暴。处在原始和文明的中点上,“人的资质的发展在这个时期恰好处于原始状态下的悠闲与我们的自爱心的急剧活动的正中间,因此这是人类最幸福的时代。”【93,依据附注156页,幸福判断的标准是感情而非理性。】这是青年时期,“表面上看是使个人走向完善,但实际上却使整个人类走向堕落。”【93】
      
      “从一个人需要别人的帮助之时起…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不存在了,私有财产的观念就开始形成。”【93】冶金和农耕技术带来这一巨大变化。土地分割导致私有财产和最初的正义规则。卢梭认同了劳动财产权:“只有劳动才能使土地的耕作者对自己耕种的土地上的产品拥有收归己有的权利,因而也使他至少在收获以前对土地本身也拥有权利。”【95-6】而财产权是与源自自然法的权利截然不同的。【96】
      
      自然的不平等逐渐展开和扩展,“每个人的地位和命运,不仅建立在财产的数量和为他人效劳或损害他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天资、容貌、体力、技巧、功绩和才能上。”【97】“原本是自由和独立自主的人,如今由于许多新的需要,可是说已完全受制于自然,特别是受制于他的同类。”【97】强悍者的力量和贫困者的需要都被当成权利,促成可怕的混乱,扼杀了怜悯之心和微弱的正义之声。“在强者的权利与先占有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止无休的冲突,最后以战争和屠杀告终。新生的社会让位于战争状态。”【98-9】
      
      战争状态对富人尤其不利,不仅损失生命还会损失财富。于是富人呼吁和主张设立制度:制定保证正义和安宁的规章,集合成一个最高的权威(sovereign Power),按照贤明的法律治理。于是人们“争相向那枷锁走去,还以为这样就可使他们的自由得到保障。”【101】“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戴上了新的镣铐,使富人获得了新的权力,并一劳永逸地摧毁了天然的自由,制定了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现象的法律。”【101,值得记起的是,在卢梭的描述中,建立社会和法律的并非完全从完全的自然状态,而是已经拥有了财产权那样一个中间阶段甚至战争状态】卢梭否定政治社会的起源是征服或弱者的联盟。
      
      接下来卢梭的主旨在分析和批评专制政体。卢梭说,新生的政府机构没有固定的形式。最初的社会是按几条一般的公约建立起来的。“后来才把公共权力这一危险的工具交给私人去掌管,由行政官去执行人民的决定(necessary to think of committing to private persons the dangerous trust of public authority, and to magistrates the care of enforcing obedience to the decisions of the people)。”【104】但“无可争辩的是:人们之需要首领,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不是为了让首领来奴役他们;这是全部政治法中最基本的原则。”【105】这里卢梭批评了Aristotle关于天然奴隶的观念。也批评了绝对专制政府是由父权派生的论点。
      
      卢梭还否定了专制制度是出于人民的自愿(voluntary establishment of tyranny)这一Pufendorf的论点。自由和生命是上天给我们的主要礼物(the essential gifts of nature, such as life and liberty),是不能让别人任意处理的,人没有权利放弃,“放弃了自由,就贬低了自己的人格;而放弃了生命,那就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任何一种世间的财富都不能弥补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多大的代价放弃它们,都是违反自然和违反理性的(by giving up the one, we degrade our being; by giving up the other we annihilate it as much as it is our power to do so; and as no temporal enjoyments can indemnify us for the loss of either, it would be an offense against both nature and reason to renounce them for any consideration)。”【109】卢梭的结论是,政府并非一开始就是专制的,“专制制度是政府腐败造成的,是走向极端的结果(governments did not begin by arbitrary power, which is but the corruption and extreme term of government)。”【109】
      
      卢梭这里插入了对契约论的一个一般说明。就契约建立的政治体而言:政治体的建立是人民与领袖之间的一项真实的契约行为(hol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olitical body to be a real contract between the multitude and the chiefs elected by it)【110】,人民和领袖必须遵守契约中的法律;人民的意志集合为唯一的意志,“体现这个意志的各项条款就将成为国家的成员都无一例外地必须遵守的各种法律。”【110】官员只是受委托使用权力。而且契约也不是不可以废弃的,“双方中的每一方都可以在发现对方违背契约的条款或者发现契约的条款对他不利的时候,有权终止契约。”【110】可是这一危险的权利会导致无穷纷争和混乱,因而为了公共安宁,“需要神意的参与,以便给予最高权力以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从而剥夺臣民对于公共权力的那种可怕的处分之权(for the public tranquility, that the will of the Almighty should interpose to give to sovereign authority a sacred and inviolable character, which should deprive subjects of the fatal right to dispose of it)。”【111,这里卢梭说明了公共宗教的必要性】
      
      回到解释政府的腐败: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中,最初行政官都是由人们挑选的。但后来领袖变成世袭的,而人民则习惯于附属,“习惯于生活的安稳和平静,已经不愿意打破他们身上的枷锁了。”【112】
      
      这样不平等的发展就经历了三个阶段:法律和个人财产权的建立;行政官的设置;合法的权力变成了专制的权力。“穷人与富人的地位在第一个时期是人们认可的;强者与弱者的地位在第二个时期是人们认可的;而主人与奴隶的地位则是在第三个时期认可的。这时候,不平等现象已经达到了顶点。”【113】卢梭描述了不平等的种种现象,“祖国的保卫者迟早会变成祖国的敌人,将刺刀指向自己的同胞。…从那混乱和巨变的漩涡中,专制暴君逐渐抬起他那丑恶的头,吞食它在全国各地发现的美好和健康的东西,践踏法律,蹂躏人民,最后在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他的独裁统治。”【116-7】这样历史就从美好的自然状态回到了最丑陋的自然状态。推翻暴君需要依靠暴力,绞死或废除暴君,“一切事物都是按照自然的秩序进行的:不论那些短暂的和频频发生的革命的结果如何,谁也不能抱怨说别人的不公正;要抱怨,就只能抱怨自己的过错和不幸。”【117,这里卢梭似乎有强烈的革命意识呀】
      
      最后,卢梭略微对比了一下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野蛮人和文明人在心灵深处和天性的倾向方面是如此的不同,以致在野蛮人看来极幸福的状态,在文明人看来却苦不堪言。野蛮人想往宁静和幸福,一心只想悠悠闲闲地生活。…与野蛮人相反,文明社会的人成天忙个不停,汗流浃背;为了寻找更辛苦的工作而终日忧心忡忡。”【119】
      
      在给伏尔泰的回信中,卢梭重申了自然状态的优越,说:“在一个民族中,对文学和艺术的爱好,产生于内心的邪恶,不仅如此,它反过来又促使内心的邪恶日益增加;如果所有人类的进步真的对人类有害的话,则精神和知识的进步必将助长我们的骄傲,使我们愈加走入歧途,使我们的苦难早日到来。”【163】
      
      江绪林 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     卢梭说人类的进步史就是人类的堕落史 是从人类失去自由来讲
      其实从社会发展来说的确是进步的 可是从人类本身来讲呢 我们的不平等起源于私有制 有了私有制便有了欲望争斗虚荣阶级
      在原始状态的人类是自由的没有太多的想法 可是这样也是真正的幸福吗 那时候我们没有思考任何事 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 没有太多的感情牵挂 不存在执着掠夺 纵使不存在弱肉强食 也只不过是属于动物的一种
      人类成神不过开始将自己置身于食物链顶端 产生欲望 想获得更舒适的生活
      如果说法律是用一种自由换取另一种自由那么也是一种得失取舍
      大多数哲学家其实就是很向往回归自然 这像是一种纯粹理想主义的奢求
      无论构想再完美的社会总会有不和谐因素 人类有思想便注定有不同的想法
      我还没有达到这样无欲无求的境地
      
      
  •      发人深省的一本书,当然是从我现有的认知水平来看。
       买了有大半年,一直放着,对“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字眼均不甚感冒。然,一夕读之,手不能释,薄薄一册,可圈可点的地方却不可计数。
       第一遍读,不甚仔细,先做简摘,日后二读,三读,乃至十数读后再思再补。
      
       “人类中间存在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种是精神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然而我要问问,有无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在医学最不发达的地方人们的寿命要比医学最发达的地方的人更短?
      
       “人类也是如此,当他有了社会性,成为一个奴隶,他就变得虚弱胆小,奴性十足。他们萎靡安逸的生活方式完全消磨了他们的力量和勇气。【这句话说得真好!戳中!!!】
      
       “动物由本能来决定取舍,而人则依靠自由意志。... 人经常脱离这种轨道,即使那样对他有害。【人在极端情况下,会做出出格的事,即使违背天性】
      
       “对于动物来说,它们没有得到,因而也无从失去,它们只受本能的支配,而人一旦年老或者发生事故就会失去那些曾使他们成长的优良品质,一只沦落倒闭动物还不如的境地。
      
       “人类智力的发展都应该主要归功于欲望,而欲望能否被普遍满足要依靠智力的发展。
      
       “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中,智力的发展总是与人们的自然需求精确成正比的,或者说是与人们因环境的压力而产生的需要成正比的,因此,也与促使人们去满足的种种欲望成正比。【思考也是欲望】
      
       “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越浅薄,他们所创造的词语就越庞杂,然而使用这些词汇所造成的困难不会轻易消除。【因为一个词往往含义多重】
      
       “不借助词语,人们内心就不能形成概念,并且除非借助于此举,人们也不能理解这些概念,这也是动物之所以不能形成这中观念并因此获得自我完善的能力的原因之一。【语言的形成真是伟大的创造】
      
       “是在人们既不互相惧怕又对彼此无所要求的时候,还是在他们普遍衣服与别人、为别人尽所有义务而别人可以对他没有任何回报的时候,人们感觉更幸福?【想想央视的采访,哈哈】
      
       “当人类看到同类受难时,他内心就会产生天然的反感,这种人类天生具有的同情心,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人们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可是对于司空见惯的乞讨现象,伸出手的人并不多】
      
       “自尊来自理性并经由思考而加强,理性使人关注自我,远离那些让他痛苦或难受的一切事物。
      
       “...等它(爱情)发展到疯狂的状态时,所产生的破坏性足以毁掉整个人类,而它本来确实注定要使人类繁衍的。【卢梭童鞋深有体会么?!】
       “欲望越强烈,越需要法律的限制。
      
       “... 而精神上的爱则将这种情欲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对象上,或者至少使他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偏爱的对象身上。【后半句对前半句的补充真是令人泄气】
      
       “正式对夫妻永久忠诚的规定导致通奸的发生,正式名誉和贞操的法律本身助长了淫乱之风,是堕胎蔚然成风。【不太同意这句话】
      
       “只有在人们相互依赖或者有共同的需要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奴役关系。如果一个人不首先沦落到要依靠别人才能存活的地步,他是不可能成为奴隶的。【这句话说的太好了!】
      
       “人出卖自己的自由的几点,就是使自己屈从与一个专制权威,由他任意使用自己。【出身先判了被剥削程度】
      
       “因此第一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与穷,第二阶段是强与弱,第三阶段是努力与主人。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是由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
      
       “人们又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出人头地的强烈冲动。【对的!】
      
       ...
      
  •      最近读了让-雅克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读后很受震撼和启发,可以用“伟大”两个字来评价这部经典著作。这本书或许能够解答"人为什么活着"这类千百年来困扰着我们的终极问题,因为看了本书之后你会发现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甚至是不应该提出来的。通过阅读本文你也许会知道根本没有公正这回事,这不过是现代社会人们发明出来的观念罢了。
      
       对于“人类之间身份、财产等不平等”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卢梭早在18世纪就有了深刻的认识理解,并用流畅而富有逻辑推理的笔墨从原始社会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开始一层层给我们抽丝剥茧、层层分析, 在阐述其独到的见解和深刻思想的过程中 ,向我们剖析了人是如何一步步由自由走向奴役、私有制是如何把人类变得堕落和不堪...
      
       文中作者提出:人类存在着两类不平等,一类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类是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并在随后的论证中详细向我们解答了在人类发展过程中权利接替暴力、本性服从法律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人类又是如何一步步地走向不平等。
      
      
       作者毫不忌讳政治和阶级方面的内容,在论述时大胆而果断,敢于揭示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论点。书中几乎处处洋溢着经典而引人共鸣和深思的句子。其中谈到的原始人对死亡的无知、法律的产生和其实质作用、感性与理性等内容令人印象深刻。虽经过了200、300年时光的打磨仍闪耀着灿烂的智慧光芒。书中蕴含着极其深刻的辩证统一思想,大部分观点都经得起推敲,值得我们深思。作者的前瞻性、分析问题的深刻性、论述抽象概念、问题的准确、逻辑性让人惊叹。
      
      
      
       本书对你的思想带来的绝对是一场颠覆性的冲击和洗礼。强烈推荐想对社会和人类发展有更深洞察和理解的人都来读一读这本书。
      
      
      
      最后附上一些精彩书摘:
      
      
      有谁听说过一个自由的野蛮人抱怨生活想要自杀?
      
      
      我发现了洪荒时代的景象,于是大胆地描写了那个时代的历史。我戳穿了人们的卑劣谎言,我敢于揭露人的本性,追述时代的进程和那些歪曲了人的本性的事物的演变过程,并把“人为的人”与“自然的人”进行比较,向人们指出,所谓人的进化乃是真正的苦难之源。我的灵魂,为这些卓越的沉思冥想所鼓舞,飞升到上帝的身旁。从那里,我看见我的同类想瞎子一样,正沿着他们的偏见之途朝前走,沿着他们的谬误、苦难、罪恶之途朝前走,我以他们难以听见的微弱之声向他们疾呼:”丧失理智的人啊,你们老是抱怨大自然,却不知你们的一切苦难都是你们自己造成的啊!“——卢梭《忏悔录》
      
      
      我们在卢梭那里不仅已经可以看到那种和马克思《资本论》中所遵循的完全相同的思想进程,而且在他的详细叙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所使用的整整一系列辩证的说法。——恩格斯
      
      卢梭始终拒绝与现存政权作任何哪怕是表面上的妥协。——马克思
      
      
      卢梭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视作进步与退化的矛盾统一体。他一方面借助当时有关野蛮人的人类学材料,一方面展开辩证的想像,回顾了人类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指出人类的进步史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因为人类每向前发展一步,不平等的程度即加深一步。而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
      
      书的最后编辑向我们揭露对卢梭来说,问题不是要返回到人的自然状态,而是生活在无法脱离的社会之中,就要力求为人类的幸福工作。
  •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让·雅克·卢梭
      
      
      因为就自由这个问题而言,类似于营养丰富并且多汁的食物和香醇的葡萄酒,对于习惯它的人来说,就是增强体质的,但是对于那些身体虚弱不习惯它的人来说,就是极不合适并且会最终会摧毁他的身体或者使其沉醉其中的。一旦人民习惯了他的主人,就再也不会在行为上背离他。倘若这样的人民试图摆脱束缚,他们将会使自己离自由更远。因为他们错误地将与自由相背离的放荡不羁了当成自由,其结果往往是给他们的革命使他们落到了那些骗子手中。这些骗子利用华丽的语言煽动群众,最终为他们戴上更为繁重的桎梏。
      
      我希望人民能够以严肃的态度来认可这些法律;我希望新的法律能够郑重其事地宣布。这样,在宪法被破坏之前,已经有充足的时间使得每一个认识到是悠久的历史使得所有的法律是如此神圣可敬。这将使得人们很快鄙视那些每日都在修改的法律和那些以改良为借口忽略旧习惯的人,后者往往会因为对小的方面的进行改良而带来巨大的弊端。
      
      你们能否维持你们的幸福取决于你们能否永久地团结,能否服从于法律和能否尊重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在你们之间产生了极小的愤懑和对抗,那么,它就是不幸的祸根,迟早会给你们带来灾难并导致你和这个国家的毁灭,因此要赶快消灭它。
      
      在法律效力和护法者的权威丧失的地方,任何人都是没有安全和自由可言的。
      
      你们尤其要小心永远不要去听从别有用心的曲解与恶毒的言论,因为这些曲解与言论的隐秘动机往往比它们所支持的行动更加可怕。
      
      一只机警忠诚的看门狗从来不叫,除非有贼人靠近,所有当它叫的时候全家人都惊醒并且留意这个警报;但是每一个人都讨厌那些狂吠的狗,它们无休无止地破坏社会的安宁并且发出不合时宜的警报,以致它们在人们真正需要的时候所发出的警报反倒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无论一个人是如何地倾向于罪恶,一颗慈爱的心给予他的教育,终有一天会起作用。
      
      (回归论?)你对你现状的不满意,由于种种原因预示着你不幸的后人将会有更大的不满,因此你或许希望能够及时地回到过去,这种情感必然使你颂扬你的祖先,控告你同时代的人,并对那些不幸出生在你之后的人们的悲惨遭遇感到恐惧。
      
      我们生活的方式极度的不平等:一些人过度的闲散,另外一些人则过度的劳累;我们的食欲和感官是容易被激起和满足的,富人们食用的过于考究的食物在提供给他们充足的热量同时,也造成了他们的消化不良,穷人们有时却连最粗鄙的食物都缺乏,所以当他们有了饱食的机会就会贪婪的过度食用;那些不眠的夜晚,种种的过度,各种激情的放纵,身体的疲惫与心灵的枯竭;各阶层的人们所忍受的无数的悲伤与焦虑使得人类的灵魂没有片刻的安宁。所有这些都是不幸的证明,证明了如果我们仅仅过着淳朴、平淡、孤独的生活,我们几乎可以避免所有的不幸。
      
      遵循文明社会的历史,我们能过写出人类疾病的历史。
      
      因为大自然是平等地对待人类和野兽的,但是人们给自己提供的日用品却远远多于他们给家畜提供的,这就是人类退化更加明显的特殊原因。
      
      夫妻间永久的忠诚义务只会促成通奸,而那些提倡贞节和荣誉的法律本身只会增加淫乱和堕胎。
      
      因为当一个巨人和一个侏儒在同一条道路上行走时,两个人每走一步,巨人的优势就增加一些。
      
      私有化: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且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足够单纯的人去相信他,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的真正奠基人。
      
      享受一旦成为习惯,就是失去了快乐的力量,同时蜕化成生活的真正需要。于是,得不到它们的残酷比得到它们的幸福更大。当人们占有它们的时候,并不感到幸福,失去的时候却十分苦恼。
      
      同时,爱也唤醒了嫉妒,一旦反目,人世间最为温柔的情感就会酿成无谓的流血。
      
      
      每一个人都开始注意他人,同时也希望被他人注意,由此,公众呃尊重具有了价值。那些最善于唱歌的人,最善于跳舞的人,最英俊的人,最强壮的人,最灵巧的人和口才最好的人,成了最受公众尊重的人。这就是人们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最初的爱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产生了羞愧和羡慕。有这些信的酵母发酵出来的东西,最终对幸福和单纯生活造成了致命的不幸。
      
      洛克:在没有财产权的地方,是不存在伤害的。
      
      只要他们遵循他们的本性,就能继续过着自由、健康、幸福的生活,并继续享受着人与人之间无拘无束交往的快乐。
      
      最终,贪婪的野心,一种不再是为了真实的需要,而是为了出人头地而不断积聚财富的狂热是的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伤害他人的阴暗意图和隐秘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险恶的,因为人们为了更加有保障地达到目标,将会戴上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敌对,另一方面是利益的冲突,更有人们常常隐藏着的损人利己的想法。这一切邪恶都是财产权造成的主要后果,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结果。
      
      那些因为虚弱,懒惰,而没有为自己获得不动产的无产者们,虽然没有失去任何东西,但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所有事物都变了,唯独他们自己没有变。
      
      在富人方面,自从他们领会了统治的快感,其他的快乐就立即被他们摈弃了。由于他们可以用就奴隶征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唯一梦想的就是征服和奴役他们的邻人。他们如同恶狼一般,一旦尝过了人肉,就拒绝其他的食物,一心只想吃人了。
      
      最强的人认为他们的力量赋予了他们一种占有他人财产的权力,最贫困的人认为他们的需要赋予了他们同样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按照他们的想法就是所有权,所以平等一旦被消灭,最可怕的混乱接踵而来。
      
      (国家(社会,法律)的产生)
      
      尽管他们拥有足够多的理性去辨别一种市民法的好处,但是他们却缺乏足够的经验遇见这种制度的危险。
      
      人们一定要下定决心为了保存一部分的自由而牺牲另一部分的自由,这就如同一个负伤的人为了保存他身体的其他部分而把他的手臂割掉一样。
      
      制度是应当由受益人而非受害者创造的。
      
      
      由于智慧和经验的取法,人们只能看到已经出现的不便。至于其他的不便,只有当他们出现的时候,人们才能想办法纠正。
      
      我知道你的故乡的幸福,但是你却不会知道我的故乡的快乐。
      
      文明人会毫无怨言地戴着他们的枷锁,野蛮人则永远不会向枷锁低头。正如一匹未被驯服的有吗,一旦缰绳有些许地接近,它就会竖起鬃毛,用蹄子在地上刨土,激烈的暴跳,但是一匹被驯服的马就会耐心地忍受鞭子和马刺。
      
      专制君主掠夺臣民,算是公正;专制君主让臣民活下去,算是仁慈。
      
      一个人放弃自由,就是作践自己的存在;一个人放弃生命,就是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没有任何世俗的东西能够补偿因为丧失生命和自由而带来的损失,因此无论以任何代价出卖他们,都是违背自然和理性的。
      
      因为组成国家的要素不是政府官员而是法律。
      
      如果我们从这些不同的革命中观察不平等的进展,我们将能看到:法律和财产权的建立是第一个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个阶段;合法权利转化为专制权力是第三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法律的力量一般来说是弱于情欲的,它只能够约束人,但不可以改变人。
      
      这些差异可以分为许多种类,但是因为财富,爵位或者等级、权势和个人功绩是人在社会中被评价通常采用的四种主要品质,所以,我可以证明以上四种差别的协调与冲突是一个国家结构好坏的最准确的标志。我可以指出,这四种不平等中,个人的十分是其他所有不平等的根源,财富是最后一个,其他所有的不平等都可以归结到财富上。
      
      我们可以看到,首领们利用一切办法离间已经团结起来的人们从而削弱他们的力量;在散播分裂种子的同时,制造一切能够使得社会看起来和谐的假象;通过权利和利益的冲突,挑起一切能够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引发猜疑和相互憎恨的事端,从而通过这些方法增强其征服个人的力量。
      
      野蛮人过着自己的生活,社会人总是生活在他人之中。
      
      无论“不平等”如何被定义,一个孩子命令一个老人,一位低能的人统领一位睿智的人,在一小撮尽享奢侈品的同时大量的饥民却缺乏生活必需品,这些都显然是违背自然法的。
      
      猎物几乎是唯一能够引起肉食动物之间打斗的东东西,而在以植物果实为生的动物间则保持着永久的和平,因此,如果人类属于后者,那么人类在自然状态中就更容易生存,并且脱离这种状态的需要和机会就小了许多。
      
      马的寿命,与其他一切种类的动物一样,是和他们成长发育期的长短成正比的。人的发育期是14年,其寿命也是这个数目的六倍或七倍,也就是说人可以活到90岁或者100岁。马的发育完成需要4年的时间,它的寿命也是这个数目的六倍或者七倍,也就是说,它能够活25年或者30年。
      
      只以果实为生的动物,每一胎最多不超过两个;但是通常来说,肉食动物每一胎都会超过这个数目。
      
      没有一个民族不欣喜于它邻族的灾祸。
      
      绝没有一种合法的利润会超过非法的利润。伤害邻居远比为他服务更加有利可图。唯一的问题是要找到不受法律惩罚的方法。
      
      胜利者吃到了食物,战败者离开,到别的地方寻找新的机会。然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但是在人类社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们首先要满足生活的必需,然后是追求更多的剩余,随之而来的是对奢侈、无边的财富、臣民和奴隶的追求----社会中的人一刻也不愿停歇。更奇怪的是,越不是自然的、迫切的需要,欲望反而越强烈;更糟糕的是,为了满足这些欲望的那种权势也会越强大。
      
      惩罚对于预防更大的罪恶是必要的,但是为只有一个受害者的谋杀案件剥夺两个人或者更多人的生命,则事实上是使人类受到双倍或者多倍的损失。人们还使用了多少可耻的方法来阻止孩子的出生,来欺骗自然!
      
      农业依照它本身的性质来说,应当是所有技术中获利最少的,因为它的产品对所有的人来说都必不可缺,因此它的价格应当在最穷的人的接受范围内。根据同样的原理,我们能够得到这样一条规律,通常来说,技术获利的多少与它们的必要性成正比,而最必要的技术最终必然会成为最不为人们所重视的技术。
      
      大都市越是在愚人的眼中引起羡慕,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被遗弃、田地荒芜、大路上涌动着沦为乞丐或者盗贼的不幸公民,这些公民注定有一天要在车裂的刑罚中或者穷困中结束他们痛苦的一生,一看到这些我们禁不住扼腕叹息。
      
      艺术、科学和法律,同一种阻止人类过度繁殖的有益瘟疫一样,是为了防止上天给我们的这个世界最终因为太多的居民而过于拥挤。
      
      轻率的判断绝非文明理性的产物,因此往往会使人陷入极端。
      
      尽管人们徒劳地来来往往,但哲学似乎从不旅行,因此每个国家的哲学很少适合于其他的国家。
      
      事实上,在进行了一些观察之后,人们很容易发现我们所有的劳作都仅仅直接指向两个目标,即为了自己生活的安乐和获得他人的尊重。
      
      官员仅仅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的裁判者,人民才是道德真正的裁判者。
      
      公民的层级不应当根据他们个人的善恶来决定,因为这几乎等于给官员留下了任意使用法律的空档,而应当根据他们对国家的实际贡献来决定,这也能够更加准确地予以衡量。
      
  •     但是一想到明天老纸要拿这个做英语的两分钟介绍绝逼要疯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绝逼要疯了
      
      比较难读,
      
      但是又没有人性论那么难读
      
      凑活吧
      
      仅此而已了。
      
      man is born free ,but he is everywhere in chains.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研究人类不平等的问题,卢梭选择从社会发展中来认识它为什么会存在,但是他对这一过程的探讨过多依赖“软的”东西,而没有深入分析“硬的”生产力、精神力。在“语言”的那块谈论得不尽人意,仿佛想说些什么奇特的,又最终没有说。过多的推崇人类早期自然状态并把这个时代的“平等”概念赋予那个“无任何意义”的时代是否恰当?低下的生产、短暂的寿命、纯天然的生存状态、任凭大自然的摆弄在作者眼中成为美丽,在我看来只是这个时代对社会中不良因子的抱怨而形成的原始情结。
  •   好认真。
  •   而这一假设在我看来是极其荒谬的。即使是动物世界里,雄性也会为了争夺雌性而战斗,人们饲养的宠物会因为吃了好吃的东西变得挑剔后再也不吃原来习惯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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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雄性动物为雌性动物争斗他在附注里写的很清楚了
    至于被饲养的动物显然它们不是自然条件下的产物,不足为据
  •   卢梭说野蛮人不会像文明人按照他人的观点评判自己,他们只有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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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他的意思是野蛮人只为自己而活,生死都只对自己负责,就像任何动物一样,他们脑袋里根本就没有“评判”与“标准”这两个词。有这两个词的只有现代人,而现代人的“评判”与“标准”就是其他人。
  •   我无法想象,一个连对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饮食都没有丝毫关于'区别''差异'
    的概念的野蛮人,如何有同类的概念?进而产生不忍伤害同类的怜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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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很多期动物世界的我再说两句,动物基本上只会在一种情况下攻击或残害同类,那就是发情的时候。情欲是万物最根本的欲望和需求,交配权是它们最根本的利益。动物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做出任何事情,包括攻击同类。而在其他的时候它们并不攻击同类,这的确是天赋的怜悯心。人类也是如此。而人类随着自我的完善与发展,欲望与需求更为多样化,于是在他们之中攻击与残害同类的事情就更频繁的发生。野蛮人在这里是形同动物的存在。
  •   卢梭整个论证其实就是一滑坡论证,因为有了私有制这一制度,大家的欲望不断膨胀,受这些欲望的驱使,干下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产生了很多不平等的状况,所以私有制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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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梭的确有论述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但是并没有用“罪大恶极”“令人发指”这样的词语。他是在就是论事,我觉得他并没有表露出这样的感情倾向。如果你会这么认为,也许是他受狄德罗影响所采用的行文“阴冷”的语气迷惑了你,关于这个卢梭在忏悔录里提到过,他有些后悔。
  •   卢梭完全否定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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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没有完全否定,详见附录(S)
  •   真相是我看了几十页发现卢梭一直在写野蛮人我就不想看了……
  •   2013-07-26 11:14:31 此用户不存在
    真相是我看了几十页发现卢梭一直在写野蛮人我就不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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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硬逼自己看完的。。。
  •   书有那么多 如果看得痛苦换一本就好了 逼自己看某本书这种事怎么做得出来……
  •   即使是动物世界里,雄性也会为了争夺雌性而战斗,人们饲养的宠物会因为吃了好吃的东西变得挑剔后再也不吃原来习惯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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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方面,卢梭在书里都有提及到。争夺雌性的雄性是因为某些因素而造成的雄雌比例有差别,与人类的状况不同。至于被饲养的动物,卢梭举了马的例子来说明从奴隶身上说明奴性的不可靠时提及到。
    具体的你可以重新看一下那个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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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实际上,野蛮人连最基本的判断连动物的本能都没有,又何谈自己的标准呢,野蛮人所求的只是自我保存,就是留着一口气就成,跟某些遭受了重大打击从而对外界事物完全不理会的人差不多,行尸走肉而已。换句话说,野蛮人根本就不是人,连普通的动物都比不上。当然,我默认人是有理性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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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话你能给出推理或论据吗?没有论据我也不好反驳,不过我是不太认同你这个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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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野蛮人形象本身是矛盾的,我无法想象,一个连对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饮食都没有丝毫关于“区别”“差异”的概念的野蛮人,如何有同类的概念?进而产生不忍伤害同类的怜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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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意上面" 起了" 的意见。野蛮人的说法只是相对文明人来说,其实野蛮人就是一种普通动物而已。而据我了解到的,动物一般不伤害同类吧?这个没探讨过,但<动物世界>的确给我展现了如此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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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的不是诱惑欲望,而是我们受到诱惑欲望后采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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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卢梭所说的私有制就像化学说的催化剂一样。欲望是一直都有的,但是某些东西使它激化了。比如你所说的地铁事件。出于雄性动物的本性,或多或少都会对雌性动物有那种想法,但是通过文明教化,大部分没有仅限于想。然而,那些穿着清凉的女性,就像是催化剂一样,引起了男性的视觉冲击,加剧了那种冲动,那么那些自制力差的人就容易迷失,双方都应该负一定责任,起码在目前的社会道德评判上,那些衣着清凉的女性也不能免于被责吧。回到私有制上来,要是没有私有制,或许人类欲望也会慢慢膨胀,但是私有制加剧了这种膨胀。我举一个例子吧:一个密闭空间,一根带火星的木条,一个瓶双氧水。没有往双氧水加入催化剂的话,氧气浓度保持在一个范围内,那么这根木条永远只会是带火星的木条。但是,往双氧水加入催化剂后,氧气浓度增加了,这个带火星的木条就有可能被点燃了。总所周知,催化剂只改变反应发生速率,并不影响反应本身。这个时候就不能说,你双氧水自己本来就释放氧气,木条点燃不点燃,关催化剂什么事了吧?其中可能牵涉到量变与质变的问题。但是,谁又知道私有制会不会就是那个从量变到质变那个点呢?但是卢梭通过对比了实行私有制的现代人和还没受这个制度影响的加勒比人的状况,得出私有制是造成人类不平等的关键也并非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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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以为,野蛮人的怜悯心并非真正的善良。正如,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是勇敢只是无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才是勇敢。不知可以为恶而不为恶,可以说是淳朴天性,但绝不是善。怜悯心在事不关己的时候是能发挥很大作用的,可是那样的怜悯心有多大意义呢?明明自己很想获得某些利益,却因为不忍伤害到他人,而生生的克制住了欲望,这样才是真正的怜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人之为人。人类的理性在于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不任由欲望冲昏头脑,掌控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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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梭并没有说过野蛮人的同情心是善,相反,他说了那些原始人不知道什么事善。而你后面所说的“真正的怜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人之为人。”,我节选原文部分,你看一下。“如果没有对弱者、罪人和人类的普遍的同情,怎么会有慷慨、仁慈和人性这些美德呢?如果我们能正确理解,即使是善良和友谊也不过是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持久的同情,因为不希望一个人痛苦,和希望一个人幸福有什么区别呢?所谓同情只是设想我们和受难者一起遭受痛苦而产生的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在原始人身上可能是模糊不清的,但却十分强烈,在文明人身上虽然有所发展,却是微弱的。这个事实充分证实了我的观点。” 你说的那些真正的,其实就是卢梭所说的的慷慨、仁慈和人性吧。虽然我这里我不认同卢梭的"不希望一个人痛苦,和希望一个人幸福没有区别。“,我认为还有一个折中的地方。
    //
    卢梭完全否定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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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起了“也说了,卢梭并没有完全否定。书的最后也说了,卢梭觉得他的论敌可能会得出 ,我们都回到原始森林的结论,伏尔泰也的确这样写信给卢梭。但是,书下面的注释这么写:”卢梭虽然抨击当时社会病入膏肓,讲述原始人种种的淳朴自由,却并不主张回到原始社会,而是致力于改变现在的社会状态,实现自己的理想国。“ 或许看一下《社会契约论》会更清楚他所想。
    //
       世界本就多姿多彩,什么都平等了没有差异了还有什么意思,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有着不同的烦恼,以及不同的梦想。芸芸众生都在各自的背景条件下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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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本是你的个人感慨,但是我都拿出来说说自己的意见了,好像有点丧心病狂了。首先,不可能什么都平等的。卢梭也指出了,不平等的两个方面。一种是自然上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种是精神上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前一种是不能改变的,后一种依靠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我想,追求后一种平等无可厚非吧? 这不就是现在很多人所推崇的?没有平等的出身,但要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平等的发展权利。这不是很多人所说的人权吗?卢梭所主要分析的,也正是后一种不平等而已。
    最后,虽然书我也只是看过一遍,平时我也不太爱看这类书籍,只是今天丧心病狂地花了一个早上看完了,然后四处找找评论,寻找一下思想的碰撞。看完你的评论,请允许我冒昧地提一个建议,看书速度稍微放慢点吧。感觉你看书的时候看漏了不少内容,很多地方卢梭都是有比较明确的表达的。
    至于本文,我认为不够严谨的地方 是,那些独立生活能生活的很好的原始人为什么要过群居生活。卢梭并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论据。
  •   各位看客。。。那本书已经看完很有一段时间了。。。那是一时的感慨而已。。。当时完全不能理解卢梭,现在已有所改变。。。所以之前的吐槽大家看看就好。。。这么大片的回复我一直不回应似乎不大好,可是要回应大概需要再把书找来看一遍,目前没这份功夫和心情。。。所以就这样吧。。。
  •   哈哈 可以理解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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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上的疑问我想了一下
    “那些独立生活能生活的很好的原始人为什么要过群居生活。卢梭并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论据。”
    事实上,“独立生活能生活得很好”是以现代人的角度去看待原始人而得的结论。为了延长自己的寿命,获得更多的食物,合作是当时区别于一般动物、智慧有了一定发展的原始人的必然选择。
    而在这里“能生活得很好”的“好”,其实更多是指被现代人强行赋予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事实上原始人对它根本就没有这么详细的概念)。原始人拒绝现代人的荣华富贵,是因为它们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对他们来说它们不如一张兽皮实在——他们怎么会拒绝由他们自己所判定的有价值的东西呢?所以原始人并非无欲无求也并非做到了自给自足。而那个在文明社会长大的原始人,卢梭感慨现代人给了他美满的生活和良好的教育,他却始终选择回到原始社会——但是否有想过,正是因为他有了良好的教育才会导致如此结果,如果现代人没有思考复杂问题的能力,也是不愿意并不敢脱离现状的。高处的水流向低处从来不是问题,而低处的水永远都流不到高处。
    原始人的单纯、清高或愚蠢都是现代人打上的烙印,对原始人来说他们能明白的只是他们受着一切天灾与疾病的困扰,群居是必然的选择。
    卢梭对原始社会也许怀着某种美好的感情,但也无法否定不平等的出现是人类智慧的本能所致。他几次提到了“人类智慧的发展”,我想也是对人类走向群居继而再走向私有制的原因的笼统概括。原始人的“好”并非原始人自己所感受得到和最迫切需要去感受的“好”,他们走向群居一点也不奇怪。而卢梭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努力澄清这个“好”,就更不用提仔细去讨论它的未来了。他所集中讨论的自始至终都是“平等”。
  •   七楼正解...
  •   你都明白的道理,那个举世闻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就不明白?在给思想巨人挑错前最好搞清楚自己是不是正确理解了文本的意思,是不是那么理直气壮。
  •   文中几处有错别字,读起来不顺畅,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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