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中华书局 作者:北京曹雪芹学会 页数:225
内容概要
“发现·研究”是《曹雪芹研究》的重点栏目之一,注重发表具有新材料、新观点,言之有据、客观平实的学术研究文章,以推动曹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健康发展为宗旨。
书籍目录
发刊词
发现研究
主持人语
曹寅和梦庵禅师
《同事摄诗集》与曹寅研究
曹荃序注《四言史征》的发现及其意义
曹寅的三件题本和奏本
曹寅查“庄头浮报”与曹雪芹写“庄头缴租”
梨园丝竹谱心曲
——曹寅的戏曲生涯
曹雪芹生年再探讨
——纪念曹雪芹诞辰三百年(1711—2011)
访谈思考
王蒙的红楼梦
文本版本
说甄宝玉
大观园抄检因由别解
男权社会里的两个“尤物”
王子腾与王子胜:增添与更换
……
文化艺术
书简随笔
人物史料
文博产业
章节摘录
海拉孙等为派郎中曹寅查勘定南王田产并酌情设庄请旨的题本 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初二日 内务府总管兼掌奉宸苑印务臣海拉孙等谨题,为请旨事。 今年正月十八日臣府为此事奏疏内议得:准户部咨开,跟随定南王之女孑L四贞前去之李中林等人在宣府右卫有地一百一十六丁田,闵世金隐匿孙延龄等人之地十丁田,以提塘给闵天俊在固安县之地十八丁田,孙延龄买过在黄庄之地二十六亩,分给孔四贞名下各员在广宁门外之园地五十晌,此项地亩拟交给总管内务府,等因奏准咨行前来。准此,收缴宣府、固安现有之地亩时,拟派遣会计司司员一人前往。该前去之员,查勘此项地亩,若可设庄,则奏准设之,若不宜设庄,则收取租粮,并奏报所收租粮数目,等因具奏。奉旨:宣府之地皆系好地,如若设庄,则于喂养马匹大有裨益。依议。钦此。钦遵,随即派遗会计司郎中曹寅前往。今据郎中曹寅查勘后缮具带回之档册内载,定南王在宣府所属右卫有地六百三十晌。再,先前籍没孙延昌在底司里之地二十五晌,与其地界相合。加上此二十五晌地,共有地六百五十五晌,可设四个粮庄,固安县所属朱村有地九十晌,可设一个豆秸庄。广宁门外芦沟桥北黄庄有地三晌,此一晌地收取租粮一金斗四升。三教司北隅有干池子地一亩,此一亩地收取租粮一金斗半。芦沟桥南高亮村有地四十九晌四亩,此一晌地收取租粮二金斗八升,等语。 臣等议得,据郎中曹寅查勘后缮具带回之档册内载,定南王在宣府所属右卫有地六百三十晌,先前籍没之孙延昌在底司里有地二十五晌,以上六百五十五晌可设四个粮庄。固安县所属朱村有地九十晌,可设一个豆秸庄,等语。此项地亩既经郎中曹寅查勘,言称可以设庄,则宣府右卫现有六百五十五晌地应编设粮庄四个,固安县朱村现有九十晌地应编设豆秸庄一个。此辈既为初次设庄,则每庄连粮庄头在内给丁十五名、牛八头;连豆秸庄头在内给丁七名、牛四头,照例支给人之口粮、牛之草料、田之籽种,免一年官赋。又据称,广宁门外芦沟桥北黄庄有地三晌,芦沟桥南高亮村有地四十九晌(四亩),三教司北隅有干池子地一亩,共五十二晌五亩地收取租粮十二石四金斗六升,等语。既如是,将此事交付众庄头,每年照此额数收取租粮。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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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曹雪芹研究(2011年第1辑)》由北京曹雪芹学会主编。 唯有求新,学术才能进步。因此,新材料、新视角、新观点的发现与传播是学刊之要义。在此定位之下,《曹雪芹研究》重视曹雪芹家族新材料的发现及其研究;启发对《红楼梦》文本、版本的精准研读;引导《红楼梦》文化艺术的赏析;关注曹学、红学领域内著名学人的最新动向;反映曹学、红学文博事业和红楼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据此,这本《曹雪芹研究(2011年第1辑)》设“研究发现”“访谈思考”“文本版本”“文化艺术”“人物史料”“书简随笔”“文博产业”等栏目,面向海内外学术界诸同道恭求力作,以飨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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