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社会历史调查

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作者:《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 编  页数:135  

内容概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在三次大规模的系统调查的基础上,中央民委从1958年开始组织编写《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种丛书。“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民委机构撤销,此项工作被迫中断。1978年国家恢复民族工作机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改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79年,国家民委决定继续组织编写以上三种丛书,并增加编写《中国少数民族》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两种丛书,定名为《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辑出版列入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的重点科研项目。

书籍目录

湘西“土家”概况 引言 第一章 经济生活 第二章 社会组织 第三章 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第四章 民族关系湘西“土族”考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 引语 前论前此关于“土家”由来的几种说法 本论“土家”是古代巴人的后裔 直接参考与征引书目访问湘西北“土家”报告 一、缘起与目的 二、行程摘要 三、访问的方式与方法 四、访问所得 五、地方领导的看法与态度 六、两点意见湘西北、鄂西南、川东南的一个兄弟民族——土家 一、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问题 二、成立“土家”自治区的问题 三、“土家”与“土家”自治区域应有的正式名称问题 四、“土家”地区的进一步调查问题后记

章节摘录

  湘西“土家”概况  第一章 经济生活  湘西土家的经济,主要是个体小农经济,以种水稻、包谷及红薯为主。耕作技术与附近的苗人和汉人相同。山多平地少,土地贫瘠,花费劳动力大,农作物产量很低。已有阶级分化。靠近汉人地区,土家的地主少;在土家聚居的中心区,土家的地主富农较多,但土地不太集中。土地改革后,土家农民分得土地,但仍感田少。每年缺粮4~5个月,靠种桐油、杂粮、卖柴和做零工补贴。他们进行交易的经济中心——市集主要由汉人掌握,形成了农业和初级商业相结合的经济形态。分段说明如下。  一、土地占有情况  我们调查的湘西土家在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占有情况可分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阶级分化明显,但土地不太集中。如保靖县昂洞乡,全乡共251户,1070人,其中土家233户,982人;汉人18户,88人。  根据1952年秋季对保靖县昂洞乡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的统计,昂洞乡共有自耕田1105.850亩,自耕地655.085亩,出租田39.850亩。地主12户(全是土家),富农14户(土家11户,汉人3户),中农118户(土家114户,汉人4户),贫农85户(土家79户,汉人6户),雇农18户(土家14户,汉人4户),小土地出租者4户(全是土家)。土家地主占4.77%,富农占4.38%,其他阶层共占89.60%。  第二种情况是靠近汉人地区的土家农民大部分租种汉人地主的土地。如龙山县苗市乡第二村,全村共有82户,其中地主7户,全是汉人,没有土家。贫农46户,其中土家24户,汉人19户,苗人3户。小土地出租者2户,全是土家。小摊主18户,其中汉人12户,土家3户,苗人3户。小商人9户,其中汉人4户,土家3户,苗人2户。但该村没有富农及中农。这7户地主在解放前共占田476.5亩,占总田数的77.11%;土37.7亩,占总地数的53.53%,分租给46户土家和汉人的贫农。  第三种情况是本村有土家地主,而这些地主的田地,大都分散在外乡。就龙山县多谷乡第五村情况说,该村共有34户,其中土家30户,汉人4户,有田26.16亩,地182.98亩。其中地主6户,占田3.54亩、地32.57亩。富农5户,占田5.50亩、地29.57亩。中农5户,占田4.9亩、地35.71亩。贫农10户,占田7.18亩、地49.71亩。雇农8户,占田3.95亩、地53.42亩。  在土改前该村有田35.885亩、地187.52亩,而地主的田地大都分散在外乡。如该村地主6户,只占该村总户数的17.6%,共有田83.9亩,在本村的田只有27.5亩,占该村总田数76.4%,其余56.4亩是在外乡。  二、收入情况  再从收入情况来看,如保靖县昂洞乡土改后,每人平均分得田二“挑”(合0.44亩)。根据1952年秋季昂洞乡全年收入谷子354 580斤计算,每人平均收入约266斤谷子(折合米220斤);又以全年收入包谷143 418.6斤计算,每人平均收入约107斤包谷(折合米53斤半,1斤米合包谷2斤)。  若按最低的消费量计算,每人每天需用米1斤,则每年需用米365斤;每人每天需用包谷2斤,每年需用730斤。和上述昂洞乡的平均收入比较,全年每人缺米145斤(365斤减220斤),或缺包谷623斤(730斤减107斤)。若以米换包谷(1斤米换2斤包谷),则每年每人缺包谷83斤,则全年缺粮41天半(约1个半月)。  龙山县多谷乡的收人情况更差。土改后,每人平均得田一挑半(合0.27亩),约2.9斤种子;分得地5.5挑(合1亩),约2斤种子。(该乡5.5挑为一亩,因为土壤质差,每亩须下10斤种子)。根据1952年秋季多谷乡全乡全年收入157 321斤谷子计算,每人平均收入约117.66斤谷子(折合米约99斤);又以全年收入232 889斤包谷计算,每人平均收入174.94斤包谷(折合米约87斤)。  若按上述最低的消费量计算,和多谷乡的平均收入比较,全年每人缺米266斤(365斤减99斤);或缺包谷555.06斤(730斤减174.94斤)。若以米换包谷,则每年缺包谷357.06斤,则全年缺粮178天(约5个月零28天)。  故土家虽经土改,但仍感田少,生活还是比较贫困。粮食不够,每年缺粮约四五个月,不足之数,要靠种红薯、杂粮或卖柴、做零工来维持。  三、解放前的阶级构成及剥削情况  根据我们在湘西土家调查地区的了解,将土改前土家阶级的构成及剥削情况叙述如下。  1.地主  根据我们对4个典型乡的调查,在龙山县苗市乡有地主45户,占全乡718户的6.27%;多谷乡有地主22户,占全乡363户的6.06%;保靖县昂洞乡251户中有地主12户,占该乡总户数的4.78%;永顺县凤栖乡414户中有地主20户,占该乡总户数的4.83%。  靠近汉人地区的土家地主一般都和官僚、土匪相勾结,大多数都读书识字,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当乡长或营长,也可以说是土家地区的统治人物。他们的出身大多曾经是贫农后因勾结了反动统治势力,利用权势敲诈勒索,把田地兼并后出租,放高利贷;赊了出租外还自耕一部分,因为本人当权,多不劳动,令他们的乡丁无偿替他们劳动或雇长工,自己参加劳动的地主是很少的。如龙山县第六区苗市乡第五村土家地主向东阳,解放前曾当过伪旅长、团长,有田20亩出租,一贯欺诈老百姓,打死过人,烧过老百姓的房子,强抽鸦片烟税,强迫老百姓出钱替他养军队;若有不出钱的就以烧房子来威胁。因此,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在土改时将其镇压。  在土家聚居中心区的土家地主,有的只在经济上剥削;有的除经济剥削外,也和靠近汉人地区的土家地主一样,与官僚、土匪相勾结,对农民进行欺压敲诈。保靖县昂洞乡的土家地主只有经济上的剥削。如该乡第二村土家地主彭司阶,有田约60亩、土26亩,有桐山年产桐油600斤左右,自己不劳动,田土出租,田租是四六分(地主得6分,佃农得4分);山土出租则对半分。他又专放高利贷,借钱借粮都是5分利。又如龙山县多谷乡第七村地主彭祖兴、彭祖渊、彭祖鉴三弟兄,共有田30亩,土60亩,全部出租,好田好土则与佃户三七分,坏田坏土则对半分,放高利贷竟高至7分利,放鸦片是一两还一两五钱,借包谷、桐油、谷子均是5分利。他们兄弟3人的亲戚都是保长或乡长,所以他们仗势欺人,霸占田地,骗老百姓的钱,用枪打人,抢同村彭昌宗的栗子树。贾长斌给他们当了一年长工,不但不给工资,反而说已经给过。凡帮他们做工的人,就不准再帮别家做工,也不准给自己家做工。如彭昌宗给他们帮了十几年的工,自己家中什么都不能顾到,并且随时都要无偿地为他们做零工。因此老百姓都非常痛恨他们,1950年将其镇压。  2.富农  富农主要是自己经营,剥削雇佣劳动,雇长工、短工,有的放债或出租部分田地。他们有田有地、有耕牛、农具齐全,收入不但够吃而且还有盈余。在我们所调查的4个典型乡中,富农所占的比例数不大。如龙山县苗市乡有富农7户,占全乡718户的0.97%;龙山县多谷乡有富农9户,占全乡363户的2.5%;保靖县昂洞乡有富农14户,占全乡251户的5.6%;永顺县凤栖乡有富农8户,占全乡414户的1.93%。  土家的富农虽然勾结国民党反动统治者,但是也受当权派的剥削,经常要被摊派各种款子。如保靖县昂洞乡第一村土家富农彭瑞图,有田20亩、地2亩,桐山年产桐油七八十斤,自己主要劳动,也雇短工,出租田10亩,与佃农四六分,地及桐山都出租,与佃农对半分。解放前生活很好,常年吃大米,也放高利贷,均以实物放给贫雇农,一担谷子还一担半。  3.中农  中农所占比例数比较大。如龙山县苗市乡有139户,占全乡718户的19.3%;龙山县多谷乡有87户,占全乡363户的24%;保靖县昂洞乡有118户,占全乡251户的47%;永顺县凤栖乡有167户,占全乡414户的40.34%。这些中农一般是粮食够吃,也有全年差一两个月的。自己劳动,有耕牛,农具比较齐全;也搞些副业生产,如卖柴喂猪;农忙时也和别人换工互助。过去他们也受当权派及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剥削。  如龙山县多谷乡第七村中农彭祖海,有田3.5亩、地6.8亩,有房一间半,耕牛1头,农具齐全,生活尚能维持,但在国民党统治时代,各种派款特别多,常要卖了谷子交派款,常年缺粮两三个月,靠种杂粮、喂猪、卖柴来补贴。  又如永顺县凤栖乡第二村中农向心林,有田17亩、地11亩,桐山年产桐油200斤,有房5间,耕牛1头,农具齐全,又养猪、种红薯,生活可以过得去。但在国民党统治时代也受剥削,出派款(每月2斗多米)、招待费等等。  4.贫农及其他  在我们所调查的4个典型乡中,贫农人口都占相当大的比例。在龙山县苗市乡有贫农353户,占全乡718户的49.2%;龙山县多谷乡202户,占全乡363户的55.6%;保靖县昂洞乡85户,占全乡251户的33.9%;永顺县凤栖乡200户,占全乡414户的48.31%。贫苦农民人口多,每户差不多都占有极少量田地,大多一年差半年粮,最少也要差两三个月,多靠卖柴、打草鞋、喂猪、做零工来补贴。贫农农具不齐全,又缺耕牛,有的三四家,甚至四五家合用一头耕牛。  如龙山县多谷乡第六村土家贫农潘心寿一家4口人,过去只有地2.5亩,又租种地主彭万寿的桐山5亩(地租是对半分),有半头耕牛,有犁锄,没有耙,一年要差半年粮,靠种红薯及挖蕨、挖葛来补贴,生活很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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