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丛书

出版时间:2011-05-01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作者:王艳玲,等 编  页数:111  

内容概要

  “新农村建设丛书”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凝结了一批权威专家、科技骨干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科技界倾注“三农”,依靠科技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必将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新农村建设丛书:新农民遗产与继承》为丛书之一。

书籍目录

1.什么是继承?王某夫妇去世后,其财产在三个女儿间应如何分配?2.死者接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五保”供养,其继亍是否还有继承权?3.夫妻二人先后去世,对丈夫的遗产,丈夫的哥哥和妻子的母亲谁享有继承权?4.被继承人去世后,经其父亲、兄弟协商,是否可由其侄子继承遗产?5.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实际分割的时间是否是一回事?6.(1)夫妻二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他们的财产将如何继承?(2)祖孙3人意外事件中同时死亡,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遗产该如何继承?7.(1)被继承人去世后,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能否作为遗产继承?(2)丈夫去世后,对丈夫家的祖遗房产,妻子儿女能否继承?(3)购买单位房屋的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4)购买单位的公房能否继承?(5)被继承人分家析产所得的财产如何继承?(6)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7)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8.继女儿将多次奸淫自己的继父毒死,是否丧失继承权?9.父亲病危,弟弟为了独吞遗产而杀害哥哥,父亲去世后弟弟是否还有继承权?10.儿子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还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11.继承人篡改遗嘱后,是否还享有继承权?12.(1)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法定继承相矛盾时应如何处理?(2)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该执行哪一个?13.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在其妻子、年迈的父母和残疾的儿子之间分割?14.(1)外祖母去世后,外孙女能否继承遗产?(2)自幼被他人收养,但对生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15.(1)唐某的遗产其同居女友、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2)随母改嫁的子女有无继承生父遗产和代位继承的权利?(3)被继承人分别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和登记结婚,其遗产如何继承?……

章节摘录

  【案情】  邢某是一位大学教师,自幼酷爱书法,经过刻苦钻研,在书法、篆刻方面有了一定造诣,其作品在省内外多次参赛,取得较好的成绩。1998年冬,邢某利用业余时间写就一本书法、篆刻方面的专著,交与出版社准备出版。不幸的是,邢某于1999年夏突发疾病死亡。其妻郝某于2001年3月带着女儿改嫁他人。2002年7月邢某的专著出版,得稿酬16000元。邢某的父母认为,郝某已带着孩子改嫁,不再是郝家的人,无权继承这笔稿酬,而郝某认为,这本专著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当时也交到了出版社准备出版,因此,这本书的稿酬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自己有权分割。邢某去世时,自己是其合法的配偶,有权继承这笔财产。女儿是邢某的亲骨肉,当然也有权继承。为此,郝某与邢某的父母发生了争执。  【专家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是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以及这笔稿酬是否属于遗产。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关系应从1999年开始,当时郝某是其妻子,对其遗产即有合法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通常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获得的合法财产,而这笔稿酬获得的具体时间是作者死亡3年之后,那么这笔稿酬能否作为邢某的遗产?这笔稿酬是因那本专著而得,而专著的形成时间是在作者生前,作者生前也已交与出版社准备出版,只因特殊原因,生前未拿到这笔稿酬,因此这笔稿酬应视为作者生前所得财产。作为邢某生前的财产,获得的时间是邢某与妻子郝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邢某去世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首先应分出二分之一为配偶所有,另外的二分之一为邢某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所以,16000元的稿酬,郝某首先分割8000元,另外8000元为邢某的遗产,由其父母、女儿和妻子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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