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第六卷)

出版时间:2007-4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谢晖  页数:628  

内容概要

  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秩序,既因国家正式法而成,亦藉民间非正式法而就。然法律学术所关注者每每为国家正式法。此种传统,在近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以还即为定制。被谓之人类近代高等教育始创专业之法律学,实乃国家法的法理。究其因,盖在该专业训练之宗旨,在培养所谓贯彻国家法意之王匠——法律家。  诚然,国家法之于人类秩序构造,居功甚伟,即使社会与国家分化日炽之如今,前者需求及依赖于后者,并未根本改观;国家法及国家主义之法理,仍旧回荡并主导法苑。奉宗分析实证之法学流派,固守国家命令之田地,立志于法学之纯粹,其坚定之志,实令人钦佩;其对法治之为形式理性之护卫,亦有目共睹,无须多言。  在吾国,如是汲汲于国家(阶级)旨意之法理,久为法科学子所知悉。但不无遣憾者在于:过度执著于国家法,过分守持于阶级意志,终究令法律与秩序关联之理念日渐远离人心,反使该论庶几沦为解构法治秩序之刀具,排斥法律调节之由头。法治理想并未因之焕然光大,反而因之黯然神伤。此不能不令人忧思者!

书籍目录

《民间法》年刊总序学理探讨“民间社会”与“市民社会”的不同旨趣及其对法治进程的影响纠纷解决中的民间社会规范论纠纷解决模式与法治发展的逻辑——以中国大陆农村纠纷解决模式的分析为例民间习惯法研究方法论民间法视阈下的人权保障国家法失效的民间法救济西部开发法治与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民有私约如律令”考社会调研山东省民众继承习惯调查研究无文字状态下的一种“立法”活动——黔桂边界苗族地区作为“先例”的埋岩婚俗、法治及其路径——以海南黎族婚俗的调查为对象经验解释民族习惯法中的“阿舅形象”考察——以我国某些少数民族的习惯为个案民间的纠纷解决与国家司法——以蒙古族聚居地区的纠纷解决为例论国家法与市民社会的默契——对一起“不予行政许可案”的法社会学“凝视”制度分析村民自治司法裁判制度探微域外视窗论民间立法(private lawmaking)文献资料《华人风俗习惯法典》(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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