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天下

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作者:纳兰秋  页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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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武侠剧泛滥的年代,武侠的精神却离我们越来越远。现在的人们只顾痴迷于武侠电视剧的曲折迷离的情节、可歌可泣的爱恋、以血还血的复仇,却迷失了真正的武侠的内涵。其实,直接性和简单性从光怪陆离的表征下面剥离出来可作为武侠的特征描述。路见不平一声吼,就折射出武侠的气质。那些所谓的爱恨情仇,不过是后人穿凿附会,自娱自乐罢了。  不过,古时候武侠得以风行不是没有原因的,它有着历史和时代的要求和诠释。但归根结底,一个“义”字可把武侠精神的精髓淋漓尽致地演绎。大侠们为义所动,为义而甘受驱使,不惜身家性命。  古时候的侠客,他们的行为可能有悖于封建伦理,但他们言必信,行必果,坚守自己的承诺,不为金钱所动,甚至不惜自己的性命,以解救他人的困厄。既然侠客们已经将生死存亡置之度外了,并且他们从不夸耀自己的能耐,羞耻于道德的沦丧,那么,侠客的行径受人赞赏和推崇也就无可厚非了。

内容概要

  《侠客天下:三千年中国武侠的背影》说的,就是这样一群非常人和他们的非常事。一群独立独行的性情人物,活得潇洒,活得自由,活得热血喷张。他们独行于乱世,啸傲于江湖,掀起了一阵阵腥风血雨;他们仗剑走天涯,孤独在民间,演奏了一曲曲江湖悲歌!武侠是成人的童话,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江湖情结。历代侠客坚强勇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坚守良知与道义,是正义的化身,是弱者的保护神。  武侠剧泛滥的年代,武侠的精神却离我们越来越远。现在的人们只顾痴迷于武侠电视剧的曲折迷离的情节、可歌可泣的爱恋、以血还血的复仇,却迷失了真正的武侠的内涵。其实,直接性和简单性从光怪陆离的表征下面剥离出来可作为武侠的特征描述。路见不平一声吼,就折射出武侠的气质。那些所谓的爱恨情仇,不过是后人穿凿附会,自娱自乐罢了。

作者简介

  纳兰秋,男,自由作家,一个寓居北京的独行思考者,一个沉溺诗书墨香的流浪客。自幼酷爱文学,先后出版有《爱在忧伤的日子》、《江湖泪》、《古今格言的另类解读》、《心灵岛》、《像他们一样生活》等。  2006年开始沉迷子历史与国学,先后出版有《正在消逝的历史》、《正在消逝的地理》、《读史读到伤心处》、《隐士大风流》等。  虽孤独于繁华都市之中,却始终执著于理想,坚守着信念,勤于思考,笔耕不辍。

书籍目录

序言 重回武侠的时代曹沫 将军抑或刺客专诸 刺向吴王僚的剑要离 悲情刺客为哪般豫让 士为知己者死聂政 剑胆琴心荆轲 今日水犹寒季布 一诺千金郭解 游侠的悲情人生风尘三侠 友爱交织的侠侣情仇昆仑奴 来自异域的盖世豪侠红线女 今生只为报前世王翠翘 侠妓生互酬知己窦尔敦 绿林豪侠的困惑吕四娘 不杀雍正,死不瞑目黄飞鸿 男儿当自强大刀王王 英雄不寂寞霍元甲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杜心五 天下第一腿后记

章节摘录

  曹沫 将军抑或刺客  曹沫,鲁国人氏,虎胆龙威,勇冠三军。鲁公对他很赏识,任命他为将军,同齐国交战。未料三战皆败,鲁公心怯,赶紧割地求和,但是并未责怪曹沫,仍用他为将。后来曹沫以其忠诚、勇气和三寸不烂之舌,帮助鲁公要回了土地。  曹沫是唯一当过将军的刺客,也是历史上罕见的刺杀成功并生存下来的刺客。当曹沫把匕首藏在衣袖里的时候,他并没有把握能够要回原本属于鲁国的土地,他只是为报答鲁公对他的知遇之恩而背水一战。这就是曹沫,一个懂得报恩的刺客。曹沫也许不是一个好将军,但绝对是一个好刺客,因为他对鲁公很忠诚,而忠诚胜于能力。  曹沫是幸运的,他成功了。他的幸运,还得益于他遇到了管仲,于是两个伟大人物第一次交锋便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当曹沫的匕首透衫而出的时候,无论成败如何,那一刻已经注定被历史记住。  太子参乘  作为笔下的头号刺客,司马迁开篇就这样叙述曹沫:“曹沫,鲁人也!”  这样的开头貌似普通,实则不然。司马迁是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写曹沫的,他对鲁国向来有一种特殊的偏爱,理由很简单,因为鲁国出了一个孔丘。孔丘是司马迁心目中的大师,这样的国宝级人物一千年也只有一个。司马迁写史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爱屋及乌,他热爱孔丘,当然也热爱鲁国。  所以,司马迁对曹沫的开篇叙述绝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说某人是哪一个地方的人,而是带有强烈的赞誉色彩,言外之意是说,像曹沫这样的奇人、勇士只有鲁国才会有。  客观地说,春秋时期的鲁国只不过是一块弹丸之地,五霸在争夺天下的时候常常视鲁国为鸡肋,只有闲下来的时候才会突然想起:哦,原来还有一个鲁国啊。不过人各有命,国家也一样。鲁国因为出了一个孔丘,上上下下便鸡犬升天了。一个原本经济、军事实力不堪一击,“国际”声望已衰落到微不足道的弱小国家又一下子摇身一变,恢复了人人向往的礼仪之邦了。  曹沫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礼仪之邦,不过他并不是一个礼仪人士。曹沫可不喜欢受条条框框的束缚,他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爽直可爱,完全由着性子行事。  曹沫的祖父、父亲是谁,史书上毫无记载,绝大部分史书一开篇就说曹沫是鲁国的将军,至于他在做将军之前做过什么则只字不提。人人都知道,一个人生下来就做将军是不可能的。好在还有一本不那么官方的史书《吕氏春秋》,里面零星描写了曹沫做将军之前的事情,为后人的科学推测提供了一种可能。  少年时候的曹沫并没有在家里读圣贤书,在他看来,行万里路比破万卷书更有意义。于是他告别父母,告别家乡,游历四方。  他曾经住过北方少数民族的帷帐,也曾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策马奔腾;他曾经横穿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也曾徒手与白狼搏斗;他曾经翻越雪山,也曾遭遇雪崩,九死一生;他曾经与百越之民赤身而舞,也曾孤身一人深入巴蜀之地。后来他决定北上,去寻找传说中的不周山。  当曹沫再一次经过家乡曲阜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贵人,这个贵人终于挽留住了他那不停奔波的脚步。似乎曹沫游遍天下,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这样一个贵人。  这个贵人就是鲁国的年轻太子,后来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也就是鲁桓公的儿子,鲁国的第八位君主。  客观地说,鲁庄公不是一个好君王,他对权势并没有强烈的欲望,对争霸天下也没有多少兴趣,只是命运把他安排在帝王之家他也没有办法。他做君王不为别的,只为能守住江山,过着安稳的日子。  不过鲁庄公终究是一个开明、善良的人,让他被后人所知的是一个叫曹刿的能人(一说曹刿即曹沫,但史载有悖,待考)。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齐桓公不顾主政大夫管仲的竭力劝阻,派鲍叔牙率大军伐鲁。此前,齐、鲁两国几次交战,鲁国都被打败。这次闻听齐国大军压境,鲁庄公和群臣无不大惊失色,不知所措。这时,一直隐居的曹刿求见鲁庄公,主动提出为抵抗齐军出谋划策。鲁庄公采纳了曹刿的建议,在曹刿的运筹帷幄之下,鲁国一鼓作气打败了齐国。  但有意思的是,鲁庄公虽然知人善任成就了曹刿,但在这件事上,他本人的名声却不好,后人还评价说他有“三鄙”: 一鄙,把战争胜利的希望寄托在神灵身上;二鄙,作战时太冲动,不察敌情;三鄙,胜利后不知胜利的原因。  孰是孰非且让后人评说,现在的鲁庄公还只是一个太子。年轻的太子与曹沫在年龄上相差不了多少,他与曹沫一样对圣贤书不感兴趣。他父亲让他尝试着处理政务,他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唯一能激发他兴趣的就是外出游猎,与蓝天白云共舞,与百鸟群兽相追逐。  太子豢养了一大批力士,这些力士个个生龙活虎,彪悍异常。每次游猎结束的时候,太子就让这些力士充当角斗士,互相搏斗。  现在,年轻的太子就坐在高高的龙辇上,观赏着力士们激烈地肉搏。可是今天,也许是审美疲劳吧,他觉得老是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便突然有些厌倦了。他把目光移开,移向兴致高涨的观众。这时候,一张新的面孔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感觉这个人身上有一股不同的气质。此人同样的孔武有力,同样的粗犷,同样的魁梧,但有一些特别的东西与那些力士们不同。  太子把他叫过来一问,得知此人正是曹沫,今天游历到此,恰好遇上太子游猎。  太子先是微笑着问曹沫:“请问这位壮士尊姓大名?”  曹沫行礼,但并没有下跪,坦然道:“草民曹沫,曲阜人士。今日游历到此,冒昧打搅太子殿下,请恕罪。”  曹沫声如洪钟,不卑不亢。而太子旁边的侍卫对曹沫的无礼有些恼怒,呵斥着要他向太子下跪。  太子却制止了侍卫,对曹沫越发有兴趣,继续问道:“我看壮士孔武有力,可否与我的力士们较量一下?”  曹沫并不推辞,非常有力地答道:“草民献丑了!”  于是曹沫步履稳健地走入搏斗场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人们都争着看看这一位不速之客是否真有什么惊人的本事。  曹沫脱下长袍,赤祼上身,古铜色的肌肉像涂了油脂一样,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耀眼。对面走来一个比曹沫高出一截的力士,也强壮无比。力士面露凶相,似乎对这个不速之客打搅了他的搏斗感到非常愤懑。力士拿出一截长棍,让曹沫也亮武器。曹沫却说不要武器。这下子力士的自尊心大受打击,他把长棍丢在一边,突然向曹沫猛扑过来。  曹沫灵巧地一闪,力士扑了个空,重重地摔在地上。曹沫一个健步冲过去,把力士提起来,摔出了场地。  众人一片哗然,掌声雷动。  随后又来了几个力士,都不是曹沫的对手。  太子很高兴,很满意,这次游猎不虚此行。他觉得,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能给他君王生涯带来无限乐趣和安全的壮士。  当天,太子力邀曹沫为他效劳,并与他同坐一辆马车,回宫了。  于是从那天起,曹沫就成了太子的参乘。  鲁庄公的君王生涯  鲁庄公很庆幸上天把曹沫这样一个壮士赐给他,如果说在他长达三十多年的君王生涯中,还有什么人值得他信任的话,那就是曹沫了。很大程度上,鲁庄公并没有把曹沫当做他的臣子,而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兄弟、知己。  这得从鲁庄公的身世说起。鲁庄公的身世不太光彩,他的生母文姜姿色妖娆,可是却有一颗放荡的心,与同父异母的哥哥姜诸儿发生不伦之恋。后来,文姜嫁给了鲁庄公的父亲鲁桓公,姜诸儿做了齐国的国君。  文姜已经嫁作他人妇,还是王后,理当母仪天下,但她本性难改,也许是因为真的痴爱她的哥哥姜诸儿,于是隔三差五地找借口回娘家,与哥哥偷情。鲁桓公很宠爱文姜,知道文姜给他戴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后,妒火中烧,与文姜大吵了一顿。  姜诸儿知道妹妹与鲁桓公吵架之事后,为除掉妨碍他与妹妹乱伦的绊脚石,派武士彭生谋杀了鲁桓公。彭生用麻袋罩住鲁桓公的头,使鲁桓公窒息而死。姜诸儿却放出消息,说鲁桓公暴病而亡。  鲁桓公出殡那天,整个三宫六院都充盈着一股悲凄的气息。宫女们个个恸哭,只有文姜却暗自高兴,这正是她所期望的,因为她以后就可以更加放肆地与哥哥姜诸儿来往。  有这样一个母亲,鲁庄公感到悲哀。  连母亲都不可信,那这世上还有谁值得鲁庄公信赖呢?答案只有曹沫了。  鲁庄公刚登基的时候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还略显稚嫩的肩膀上突然要挑起一个国家的重担,多少有些力不从心。他坐在宝座上面对大臣们提出的一个个棘手的问题,常常束手无策。更让他发愁的是,每天都有一大堆奏疏要批阅,每次都得硬着头皮、咬着牙去看这些繁杂的奏疏。鲁庄公不明白,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要分析出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理由呢?因为这样,每每只看到一半,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用锥刺股、头悬梁的残酷方法迫使自己把奏疏批完。  刚登基的那一段时间,在鲁庄公背后指点江山的正是他的母亲文姜。女人的潜力似乎是无限的,文姜充分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和治国才能,大大小小的国事、政事、朝中事被她处理得还算妥当。但女人对爱情的渴望远远大于权力,当她听说姜诸儿在齐鲁边境的祝邱为她修建了华丽的别墅时,便义无反顾地离开了鲁国,最终老死在了那里。  鲁庄公登基后,顶住巨大的压力硬是让曹沫当上了将军。当时曹沫推辞再三:“臣何德何能,怎能担任如此重任?臣只要留在大王身边就很知足了。”  但此时的鲁庄公却有些霸道:“寡人要你当你就当,寡人认为你能当你就能当!不要理会别人怎么说!”  恭敬不如从命,曹沫只好应允了下来。不过当上将军的曹沫依然是鲁庄公的贴身侍卫,每天都陪伴在鲁庄公左右。鲁庄公喜欢和曹沫在一起,喜欢听曹沫为他讲述他游历时遇到的奇闻逸事。与曹沫在一起,鲁庄公不需要掩饰什么,只有放松与笑声。  鲁庄公没有看错人,曹沫确实武艺非凡,他不仅能与力士搏斗,还精通刀法和剑术,尤其是他的飞刀,堪称一绝。  曹沫曾站在一棵千年柏树下面,指着树梢上的一只白鹭让鲁庄公看。等鲁庄公抬起头向他指的方向望去的时候,一把薄薄的宛如柳叶的飞刀已飞向了那只白鹭。那只白鹭还未来得及惨叫一声就直直地掉了下来,那把飞刀就插在白鹭的咽喉处,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寒冷的光。  如此快的刀法,令所有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  鲁庄公为奖赏曹沫,在王宫的偏僻处专门修建了一个练武场,赐名为“曹沫武场”,将其设为禁地,没有鲁庄公的命令谁也不准擅自进入。  武场四面围墙,四角各有一棵苍天古樟,一排排靶子沿墙而立,间隔如一。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曹沫都会如约来到武场。一把、两把,甚至几十把柳叶飞刀同时从四面八方飞出,如疾风劲雨一般哗哗作响,千万道白光一闪而过,瞬间武场四周靶子的靶心全部插上了雪白的飞刀,飞刀与靶子碰撞的声音诡异而奇特。  若碰上清风朗月,鲁庄公会亲自去武场观看曹沫的绝技表演。每次他都看得胆战心惊,唯恐那飞刀不长眼睛直直地向他飞来。其实曹沫的飞刀每一把都像长了眼睛,它们射杀的目标分毫不差。  鲁庄公问曹沫:“为什么选在晚上练飞刀?”  曹沫说:“我的飞刀不仅靠着我的眼睛杀人,更靠着我的感觉杀人。在没有光线的地方,我准确而灵敏的感觉就可以告诉我,我的目标在哪里。”  君臣相处,最快乐的时候当属鲁庄公与曹沫一起外出游猎的时候。鲁庄公用箭射杀猎物,曹沫用飞刀猎杀猎物。齐膝高的草木丛中突然蹿出一只土灰色的野兔,在空中一直等待猎物的苍鹫凶猛地俯冲下来,曹沫的飞刀也悄无声息地飞了过去,苍鹫和野兔再快也快不过曹沫的飞刀。  每当日落时分结束游猎的时候,鲁庄公就命人生起一堆篝火。熊熊的篝火燃起袅袅的青烟,曹沫拿起已用树枝插进体内的猎物,通常是兔子,在篝火上烘烤。不多时,烤肉的香味便弥漫了整个猎场。鲁庄公和曹沫一边饮着从宫里带来的虎骨酒,一边无所顾忌地咬着大块大块的兔肉,脸上的笑容比篝火还要灿烂。对久居宫中的鲁庄公来说,这蓝天白云,绿树芳草,草甸湖泊,美酒佳肴是多么的美好。人生如此,其乐何求?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鲁庄公才会暂时忘记君王的无奈与朝堂的烦琐。  三战齐国  如果没有战争多好。鲁庄公虽然谈不上什么励精图治,但在承平年代守住自己的江山,过安稳的日子还是可以的。但如今处于乱世的鲁国,难免不被卷入战乱。春秋无义战。当此时期,两个国家可以为一块地、一个女人而大动干戈,可以为任何一件小事殊死搏斗。  曹沫曾经向鲁庄公许诺,一生一世效忠于他,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包括为他去死。  很快,曹沫兑现他承诺的机会就来临了。  明媚的阳光下,鲁国国都曲阜小城显得那么安静与祥和,但是这种安静与祥和很快就要被打破。  威胁来自鲁国的邻国齐国。鲁庄公很是诧异,仿佛一夜之间,曾经与鲁国平起平坐的齐国忽然就从矮子变成了巨人,国力倍增。  齐国之所以日益强盛,因为它有了齐桓公姜小白这样的明君和管仲这样的良相。说起来,姜小白和管仲还有一段戏剧性的恩怨。  姜小白的哥哥齐襄公,也就是那个与妹妹文姜乱伦的姜诸儿被臣下公孙无知杀死,公孙无知自立为王。一年后,公孙无知也被人刺杀。一时间齐国大乱,群龙无首。当时,有两个人最有希望登基。一个是逃往鲁国的公子纠,一个是逃往莒国的姜小白。两个人听说齐国没了国君,立即展开了一场百米冲刺式的赛跑,谁先跑到齐国谁就是齐国的君王。  有意思的是,当时管仲在公子纠这一边,而护送姜小白回国的却是另外一位重量级人物鲍叔牙,也就是说当时的管仲还是姜小白的敌人。途中,管仲一箭射中了姜小白的衣带钩,姜小白灵机一动,假装死亡。管仲一时兴奋,也没细看,就报告公子纠说姜小白已经死了。于是公子纠随即放慢了回国的速度,而姜小白则快马加鞭,先回了国,抢了宝座,是为齐桓公。  姜小白当时要杀死管仲,以报一箭之仇,后来在鲍叔牙的极力劝谏下,姜小白才放过了管仲。再后来又在鲍叔牙的极力推荐下,齐桓公与管仲冰释前嫌,重用了他。管仲也知恩图报,全力辅佐姜小白,成就了他的霸业。  齐国要称霸天下,势必要不断扩张,要吞并小国。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姜小白却对鲁国这撮窝边草一直念念不忘。事实上,鲁庄公的父亲被姜诸儿派人谋杀了以后,齐国与鲁国的纠纷就一直没有断,这恰好为齐国侵犯鲁国提供了借口。  其实,就算没有纠纷,姜小白也不会放过鲁国,道理很简单,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在春秋时期,井水不犯河水的道理讲不通,春秋无义战。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凸显出刺客的价值。在最不讲义气的时代,往往是那些刺客最讲义气,他们平时没有多大用处,关键时刻却可以为你抛头颅,洒热血,舍生取义。  曹沫就是这样的刺客。在齐国大军压境的危急时刻,鲁庄公慌了手脚,赶紧召开会议,商议对策。大臣们半数以上都主张投降,毫无斗志,理由很充分:齐国太强大,鲁国太弱小,更主要的原因是鲁国没有一个优秀的将帅。最后一条实则没有把曹沫放在眼里,在大臣们看来,曹沫从来没有打过仗就坐上了将军的位置,他摆摆谱还可以,真要指挥作战必败无疑。 这样的理由无异于变相指责鲁庄公用人不当。  鲁庄公牛脾气来了,他说他就不信这个邪,他偏要用曹沫做主帅,他就不信曹沫十八般武艺派不上用场。再说了,还没有开战就投降,你们把我鲁庄公看成什么人了?无论如何也得打一仗。失败也好,成功也好,一定得迎战!  鲁庄公深夜会晤曹沫,两个人进行了一次庄重的谈话。  鲁庄公说:“要开战了。”  曹沫说:“没想到齐国这么快就打过来了。”  鲁庄公说:“大臣们都劝我不要迎战,你以为呢?”  曹沫说:“齐国虽强大,但我军是正义之师,岂能不战而降?正义必压过邪恶。”  鲁庄公稍微有些欣慰,接着问:“如果我任命你为主帅,你敢迎战齐军吗?”  曹沫坚定地回答:“敢!这正是我报答大王的时候。”  鲁庄公微微一笑:“你有信心取胜吗?”  鲁庄公希望听到曹沫更加坚定的回答,不料曹沫却说:“没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但事在人为,我一定拼死去战。”  鲁庄公有些失望,他要的不是曹沫去拼死,而是曹沫的凯旋。如果曹沫死了,他鲁庄公就更孤独了,人生更无趣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曹沫说的是实话,他虽然武艺高强,单打独斗不在话下,但领兵作战还是头一次,没有把握也在情理之中。这反倒使鲁庄公做好了失败的思想准备,而不至于真到失败的时候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  鲁庄公最后说:“你放心去战吧,无论结果怎样你都是我的好将军!”  这句话不但没有起到振奋曹沫的作用,反而让曹沫感到巨大的压力,因为他担心万一失败了不知该如何去面对鲁庄公。  三日后,鲁庄公为曹沫举行了出征仪式。  鲁庄公站在楼台上,面色惶然,目送曹沫远去,直到马蹄的声音已经消失,他才黯然离去。  鲁庄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求上天赐给曹沫一些好运气,也不要让他自己太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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