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案法律导航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人民出版社  作者:董克仁  页数:292  

前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普法之路从“一五”走过了“五五”。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伴随着宁夏各项依法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普法教育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贯穿25年的全民普法活动,影响并改变着宁夏620多万人民的生活。  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党在新时期总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向新世纪全面推进,就必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唯有法律至上,崇尚法律,让每一位公民都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才是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是沉默不言还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应在什么情况下运用法律、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由宁夏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克仁同志所编著的《百案法律导航》一书,选择老百姓面临困惑最多的吃、穿、住、行、婚、债、医、劳八个方面一百多个法律案例,从案例重现、法律分析和法律链接三个角度对每个案例进行剖析。

内容概要

  《百案法律导航》内容全面,通俗易懂,便于查阅,是一本较为实用的普法宣传工具书。它能开阔人们的眼界,使老百姓养成逐步用法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增强法律智慧和技巧,是寻常百姓的法律顾问、生活助手、普法教材、维权工具,对提升公民民主法制素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党在新时期总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向新世纪全面推进,就必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唯有法律至上,崇尚法律,让每一位公民都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才是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是沉默不言还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应在什么情况下运用法律、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由宁夏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克仁同志所编著的《百案法律导航》一书,选择老百姓面临困惑最多的吃、穿、住、行、婚、债、医、劳八个方面一百多个法律案例,从案例重现、法律分析和法律链接三个角度对每个案例进行剖析。

作者简介

  董克仁,笔名冬草,汉族,宁夏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级检察官。甘肃省陇西县人,1962年3月出生,1980年9月考入西安陆军学院,并入伍。1983年7月毕业后在部队工作,先后任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团后勤处协理员、政治处干部股长、政治教导员,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996年,毕业于西安政治学院法律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999年3月,转业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政治部副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05年10月,任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12月,任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从1985年开始先后发表诗歌、散文、言论、通讯报道和法律论文等960多篇。主要著作有《法眼与哲思》等。先后为宁夏大学、银川市委党校、区市县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宗教界人士等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大学生维权、青少年维权、妇女维权、物权法、中国的检察制度、社会治安形势报告等讲座120多场次,直接听众达3万多人。银川市委党校客座教授。

书籍目录

吃1.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尽到的说明义务2.消费者如何应对“强买强卖”3.商家不可以因为“用户使用不当”免除自己的责任4.去酒店白带酒水不应收取开瓶费5.刚买的东西就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的维权手段6.生产经营食品引发食物中毒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7.“最低消费”“计整不计零”不合法8.“偷一罚十”无效,“假一罚十”有效9.酒逢知己干杯少,劝酒致死属侵权10.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和具体类型11.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12.“黑心”奶粉、“结石”奶粉对婴幼儿的侵权责任穿1.“衣冠不整者禁止人内”告示的效力问题2.“知假买假”,不能要求双倍赔偿3.“退货”条件,法律说了算4.买东西时商店不给购货凭证,消费者应主动索取5.广告说明与商品的实际功能不符,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追究责任6.经营者隐瞒或者虚构产品情况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7.特价商品不应“特殊对待”8.发现购买的商品和样品不一样时,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9.商品出了质量问题,商场却和生产厂家“踢皮球”时消费者的维权方法10.作为消费者,如果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的解决途径住1.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擦亮双眼2.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3.买受人拒绝归还银行贷款将会导致的法律后果4.开发商不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协助办理房产证5.做低房价以逃税,双方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过户手续未完成并不影响合同效力7.未知“凶宅”可以构成退房的理由8.城里人“下乡买房”的法律风险9.避免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方法10.业主在收房时要注意的问题11.收房时发现房子面积缩水,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12.业主与开发商出现纠纷时,不应采用拖欠银行贷款的办法予以对抗13.业主对建筑物和小区享有共有权利14.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阻止业主的违规装修15.业主擅自建设违章建筑,物业服务公司劝阻未果,房产局应该处罚业主16.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不可以此拒交管理费17.作为被拆迁人,应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18.如何理解拆迁过程中的周转房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行1.雇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赔偿责任的分担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4.乘客发生车祸,有权向承运人索赔或向交通事故责任人索赔5.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中赔偿责任的性质6.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情形7.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无权扣留肇事车辆8.“车撞狗”的认定及赔偿问题9.购车后未办过户手续但已实际交付,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承担10.无照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11.酒后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承担12.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约定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应属无效13.搭“顺风车”受伤,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4.路边晾晒玉米导致车祸的赔偿责任承担15.乘客无票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婚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确定问题2.结婚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3.夫妻对出生婴儿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产生争议的解决4.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5.配偶一方与他人重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的维权方法6.婚前一方购买按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的归属问题7.无法认定股票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的分割方法8.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权问题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清偿问题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11.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12.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13.同居关系下一方亡故,另一方无继承权14.一审离婚判决未生效,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15.私生子、继子女、养子女享有继承权16.遗嘱变来变去,遗产的归属问题17.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补偿金属于遗产债1.未注明出借人借据的效力认定2.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归还借款,介绍人的责任问题3.帮助别人借钱,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4.单凭借据是否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5.民间借贷中交付现金时预先扣除利息做法的纠正6.涉赌等非法活动的借贷合同无效7.出借人催要欠款时把借款人打伤,借款人不能要求抵销借款……医劳后记

章节摘录

  商家不可以因为“用户使用不当”免除自己的责任  案例重现  (1)王小姐在快餐店购买了一杯热咖啡,在饮用时因为咖啡的温度过高,导致口腔被严重烫伤。快餐店说是因为王小姐自己饮用时不小心才导致烫伤。那么,王小姐可以向快餐店索赔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快餐店的义务是什么。首先,快餐店提供的饮料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处于可供饮用的安全温度范围内,一般不应造成烫伤;其次,如果因为饮料本身特殊,处于比较高的温度,那么快餐店在将咖啡交给王小姐时,应当提示她饮料温度,提醒注意饮料烫嘴,一般情形下的做法是在杯子上标注“热饮烫口,请小心饮用”的提示。在快餐店做到上述要求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避免消费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如果快餐店没有做到上述要求,导致王小姐受到了伤害,王小姐当然有权要求就自己所受到的伤害获得赔偿。  (2)刘先生购买了某著名品牌的一部V系汽车,在购买后不久,刘先生收到经销商通知,要求他停止使用该车,同时这辆车将被汽车公司召回。刘先生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已经交了钱,公司的行为是毁约。  经过询问,刘先生了解到,该汽车公司出售的V系某批次的轿车因为刹车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即使是正常使用,也极有可能出现失灵。因此汽车公司通过经销商对该系这一批次的轿车全部进行了召回处理,而刘先生的车就属于这一批次。由于轿车的安全性能严重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如果汽车公司发现汽车本身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也无法避免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那么他们依法应当做到:(1)立即告知消费者危险情况,同时还要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报告;(2)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发生,比如提供统一的免费更换零部件或维修服务,或对特定批次直接采取召回处理等,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则取决于是否可以完全弥补缺陷,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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