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出版时间:2003-4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国家法官学院  页数:618  字数:941000  

前言

十多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有很大的进展。除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外,又逐步开展了经济审判、行政审判、交通运输审判。全国法院每年审结各类一审案件已达300万件左右。审判程序日趋完善,审判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我们认为,有必要系统地选编法院审判案例,向海内外介绍中国审判实践的情况,展示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就;同时,也为中国司法工作者、立法工作者和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为此,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合作,从1992年起逐年选编一部审判案例综合本,分别收入前一年审结的案例。每部分为刑事审判案例卷、民事审判案例卷、经济审判案例卷、行政审判案例卷,共四卷。由于交通运输审判案例数量少,不足以独立成卷,故按案例性质分别编入经济和刑事卷。书名定为《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在本书编写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处理结果等,都完全尊重办案实际,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具体的审判过程,收入了各审级的审判组织、诉讼参与人、审结时间、诉辨双方的主张、认定的案件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条文。为了使读者易于理解适用法律的理由和涉及的法学理论观点,由编者写了解说,并对裁判的不足之处,加以评点,有的版本还以附录形式加了少量的必要的法律名词解释。我们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案例要览,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得到读者的喜爱。这是我们的初次尝试,疏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诚恳地欢迎各界人士提供宝贵的意见,帮助我们改进编写工作,以使今后出版的案例要览日臻完善。我们在编写工作中,得到了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工作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和有关方面的关心和帮助,美国福特基金会及其驻中国办事处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在此谨致谢意。

内容概要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针对各类民事审判案例,对案件事实、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处理结果等,都完全尊重办案实际,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具体的审判过程,收入了各审级的审判组织、诉讼参与人、审结时间、诉辩双方的主张、认定的案例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条文。

书籍目录

刑法总则案例  1.许贤同故意伤害、抢夺枪支案(刑法的溯及力)  2.刘素静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刑法的溯及力)    3.韦惠媚贩卖毒品案(对司法解释颁行前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4.罗新建故意杀人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5.罗华等票据诈骗案(单位犯罪)  6.葛葛加坤等信用证诈骗桌(单位犯罪、自首、溯及力)  7.高邮市环球建筑工程公司、辛林山单位行贿案(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  8.厦门三益贸易公司、杜益村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单位犯罪中的共犯及主从犯问题)  9.胡江故意伤害案(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  10.丁新华故意伤害案(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  11.王风过失致人重伤棠(犯罪过失)   12.吴峥等重大责任事故棠(因果关系)  13.张森林等盗掘古墓葬案(犯罪既遂、犯罪中止  14.黄云诈骗、潜落华辱贩卖毒品案(犯罪未遂)  15.谈林军抢劫案(犯罪既遂、缓刑)   16.张大群故意伤害案(共同犯罪)   17.丁玉良筹盗窃、安军文等徇私枉法案(共同犯罪)  18.董军林等强迫职工劳动、故意伤害案(牵连犯)   19. 吕傻强等被控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正当  20.侯发椽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  21.吴泰等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  22.杨坤属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  23.杨水先抢劫棠(量刑)  24.蔡国虹故意伤害棠(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  25.吕小娥故意伤害案(自首)刑法分则案例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26. 巴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27.竹培素投毒、破坏生产经营、销售赃物案    28.李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9.王燕明交通肇事案    30.王矿伟过失致人死亡案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1.辛根平、王天高销售伪劣产品案    32.顾国兴等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    33.万国海等伪造货币、持有假币案    34.吴福春伪造金融票证案    35. 余留功用账外客户赉金非法发放贷款、非法出具金融标证案    36.杨芮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    37.刘云武等贷款诈骗案    38.卓开泉偷税案    39.来广河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40.侯广举侵犯商业秘密案    41.田建邦、袁莉非法经营案    42.张庆林等非法经营案    43.上海万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非法经营    44.谢志峰非法经营案    45.许国华合同诈骗案    46.秦卫石合同诈骗案    47.周福瑞合同诈骗案    48.霄惠春等强迫交易案    49.曾作海等强迫交易案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0.华庆和故意杀人案    51.沈海霖过失致人死亡案    52.张维东故意 伤害案    53.江诗明等故意伤害案    54.孙爱军故意伤害、强奸案    55.姜洪生等强奸案    56.王平安强奸案    ……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刑事诉讼法案例

章节摘录

对以上分析,笔者同意第四种意见。理由是:首先,结合本案的时间情况考虑,对于金岭回族镇的这种闹洞房的陋习,伴娘王凤事先已经知道会对自己造成某种人身侵犯,所以手持锥子进行防卫,从王凤的叫喊声中“谁过来我就捅谁”说明王凤主观上存在对侵犯自己的人进行伤害的故意,但是从王凤的叫喊“不要过来”说明王凤不希望有人过来,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王凤主观上虽然已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对于这种危害结果王凤抱有的是一种不希望发生、反对其发生的态度,这就不符合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因为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要求的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抱有的是放任的态度,既不主动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不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本案不能定性为间接故意。其次,本案的发生虽然是由于崔勇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推过来,正好撞在来不及反应的王凤手中所持的锥子,看似好像是意外事件,但并非如此,本案中,王风虽然不会预见到有人突然闯过来正好撞在锥子上,但是王凤对崔勇重伤的发生却是有过失的,因为不管崔勇是不是别人推过来的,只要过来,王凤就有可能对其进行伤害,虽然王风没有主动地用锥子对崔勇进行“捅”的行为,但是,却由于王凤的过失,没有预见到有可能突然有人过来撞在锥子上也会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所以王风对崔勇的重伤不是没有预见的可能,而是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所以本案不能定性为意外事件。另外,本案也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因为闹洞房的行为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且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本案中崔勇在没有预备的情况下突然被别人推过来,虽然已经到达了王凤的身边,存在对王凤侵犯的可能,但这也只是一种可能,崔勇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玩闹的准备和行为,还没有开始对王凤的人身进行侵犯,所以王凤对崔勇的重伤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就不成立。综上所述,本案定性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正确的。(张志红李爱学徐庆来)12.吴峥等重大责任事故案(因果关系)(一)首部1.裁判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柳市刑初字第16号。二审裁定书:汉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桂刑终字第137号。2.案由:重大责任事故案。3.诉讼双方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发;检察员:舒周穗;代理检察员:郭嵩。被告人(上诉人):吴峥,男,1971年8月6日出生,广西博白县人,汉族,中专文化,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施工员。一审辩护人:曾文捷,广西汇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潘艳阳,男,1974年9月9日出生,湖南省新邵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临时工。一审辩护人:程连才,广西八桂律师事务所律师。潘雪皑,广西泽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郝志臻,男,1972年9月29日出生,山西省河津市人,汉族,大专文化,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主任。一、二审辩护人:徐智斌、周世闻,广西永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于志华,男,1950年6月15日出生,广西灵川县人,汉族,大专文化,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副主任。一、二审辩护人:李定中、董学能,广西步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罗茂良,男,1974年7月29日出生,广西马山县人,壮族,大专文化,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机务安全员。辩护人:刘海,广西正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潘天明,男,1945年5月24El出生,湖南省薪邵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临时工。辩护人:翁继,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祥坤,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彭昌恒,男,1954年8月1日出生,湖南省新邵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临时工。辩护人:刘向前,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连福,广西华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刘和平,男,1950年10月3日出生,湖南省新邵县人,汉族,文盲,农民,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第四工程处临时工。指定辩护人:王成、潘维燕,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诉人):李树华,男,1949年9月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安全保卫设备科科长。辩护人:李炳田,广西孺子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列被告人,除被告人于志华因本案于2000年8月24日被逮捕外,其余被告人均因本案于2000年7月27日被逮捕。4.审级:二审。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媒体关注与评论

前言十多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有很大的进展。除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外,又逐步开展了经济审判、行政审判、交通运输审判。全国法院每年审结各类一审案件已达300万件左右。审判程序日趋完善,审判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我们认为,有必要系统地选编法院审判案例,向海内外介绍中国审判实践的情况,展示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就;同时,也为中国司法工作者、立法工作者和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为此,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合作,从1992年起逐年选编一部审判案例综合本,分别收入前一年审结的案例。每部分为刑事审判案例卷、民事审判案例卷、经济审判案例卷“、行政审判案例卷,共四卷。由于交通运输审判案例数量少,不足以独立成卷,故按案例性质分别编入经济和刑事卷。书名定为《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处理结果等,都完全尊重办案实际,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具体的审判过程,收入了各审级的审判组织、诉讼参与人、审结时间、诉辩双方的主张、认定的案件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条文。为了使读者易于理解适用法律的理由和涉及的法学理论观点,由编者写了解说,并对裁判的不足之处,加以评点,有的版本还以附录形式加了少量的必要的法律名词解释。    我们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案例要览,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得到读者的喜爱。这是我们的初次尝试,疏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诚恳地欢迎各界人士提供宝贵的意见,帮助我们改进编写工作,以使今后出版的案例要览日臻完善。    我们在编写工作中,得到了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工作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和有关方面的关心和帮助,美国福特基金会及其驻中国办事处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在此谨致谢意。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编审委员会                                                              1992年12月

编辑推荐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2年刑事审判案例卷)》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司法工具书,挺好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