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乡土上

出版时间:2003-1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铭铭  页数:258  字数: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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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作者在1993年到2003年间的文选,包括论文、书评、随记等。作者探究了人类学和历史学在中国乡土研究中的异同和合作,以及中国人类学研究中乡土研究的发展过程和意义。作者阐明了人类学所关注的独特的历史范畴,并评介了中国田野研究中的诸多现象和观点,论述深刻又不失通俗易懂,是历史人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人员的良好参考书,并可作为一般读者的人类学知识读物。

作者简介

王铭铭,生于1962年,在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2年6月在英国伦敦大学获人类学博士学位,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爱丁堡大学聘任博士后,英国皇家人类学学会会员。现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作为国内人类学界大力引进西方先进学术思想的先锋和个人研究颇有建

书籍目录

自序序1、乡村研究与文明史的想像2、家·国·天下——《生育制度》读后3、帝国政体与基层社会的转型——读《明清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4、村落姓氏与权力——威海资料偶得5、家庭危机与公共权力——台湾一社区的生活史研究笔记6、明清时期的区位、行政与地域崇拜——来自闽南的个案研究7、国家与社会关系史视野中的中国乡镇政府8、“法”与民间权威——《权力与公正》序9、“朝圣”——历史中的文化翻译10、泉州学/跨文化研究/文化并存11、从“天下”到“国族”——兼及“互惠理解”附录:“在历史的垃圾箱中”——人类学是什么样的历史学?

章节摘录

书摘                            三、政体与民间社会变迁的探究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材料翔实丰富,论述有理有据、形成了独特的解释体系。其重点在于体现海外中国学研究中所谓“晚期帝国时代”(the late  imperial period)或者现代民族一国家(nation_state)建立之前的中国  社会的结构与变迁。郑振满所著,仍然遵循历史学的“过程论”偏重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郑著所沦述的中心是:中国社会中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上层建筑与基层社会等关系。他通过研究明清福建家族制度,反映上述关系在“帝国晚期时代”的状况。    关于中国社会“上下关系”,以往的中国学研究即有所论述。社会学界的费孝通教授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提出士绅阶层是沟通政府与基层社会的中间层的看法。美国中国学界的施坚雅教授通过区域系统的研究,认为中国社会中行政地理与民间社会一文化的空间布局相对称,其中心与边界形成系统化的区域网络,制约了中国社会的发展。①    近年,西方中国学界对此问题亦有不同的讨论.例如,在社会学和政治学界舒(Vlvienne Shue)的研究偏重探讨国家力量向地方和民间延伸的途径。社会人类学界的魏勒(Robert Weller)与葛希芝(Hill-Gates)主持的“中国民间意识形态”的研究,侧重从民间文化发现引起中国帝国社会与文化长期延续的原因。历史学界的孔斐力(Philip Kuhn),通过研究民间宗教中信仰与误传在全社会引起的骚动,讨论了中国晚期帝国时代民间与官方的相关性。从另一个角度,王斯福讨论了国家象征体系在民间文化中的改装与再解释。达顿(Michael Dutton)的研究,系统化地阐述了“户籍”制度在基层社会控制中的地位。  郑振满博士对如上的研究并不熟知。但是,他通过朴素的历史学方法,间接地提出了一套自己的解释。笔者认为,郑著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对中国帝国晚期时代政体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探索。他描述了明清社会发展的两个层面:一是封建帝国试图通过在民间推行宗法制度,对基层社会实行严密的全面控制;二是在这种政治气氛中。民间把宗法制度“本土化”改造为适应地方所需要的社会、经济、文化组织形式。    郑著对明清史研究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一文化变迁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过去,在傅衣凌教授的倡导下,中国明清史研究形成了“社会经济史学派”,主要探讨明清时期经济形态的变迁。郑著的发展,为这一学派增添了社会一文化史的新角度,从而指出明清社会的形态是复杂的组成.不仅在民间产生资本主义的个别因素,而且封建帝国对基层社会的政治一意识形态控制得以加强.并在民间出现引申传统的封建“宗法制”的趋势。照我的看法,明清史的研究应该进一步阐明诸种因素的矛盾对守统一过程,避免片面的“资本主义萌芽”说。而郑著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明清政体与基层社会的研究,可以为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一文化变迁提供重要的参考。在中国学研究小,近代以来的变迁向来受学者的重视。为了充分反映中国近现代史的历程.需要研究中国国家从所谓“传统国家”(traditional state)向民族一国家(nation—stale)的转变。研究明清家族制度,既涉及幕层社会又涉及同家的地方形态,有助于探讨社会转变的过程。    应该指出,郑振满对上述两个方面的论述尚缺系统化的概括。在讨论“宗法制度的庶民化”时,他虽然提供了许多通史上的论据,但是对地方政府和士绅如何将这一意识形态推向实际,缺乏详细、深入的考察。可能是由于材料的缺乏,郑振满在研究区域社会中宗族组织的形成过程中,亦未深入考察社会中具体的个人与群体如何改装“宗法制度”,以及他们的行动背后的意识形态与动机。此外,郑振满的家族制度研究,侧重社会组织实体本身的历史形成过程,而未涉及家族制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文化体系这一层面,尤其是民间家族制度的社会实践与民间宗教仪式之间的密切关系。    自1989年以来,对如上问题,郑振满已开始广泛的调查并获得有价值的实证材料。他近年对社区历史的调查有助于解决“宗法制度本土化”的问题,并解释士绅在基层社会中的作用。他在闽南地区从事的民间宗教调查,也有助于分析家族与仪式一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我十分期待这一批材料得以全面分析发表,以便对郑著的看法加以充分的补充。                                     4.村落姓氏与权力                                        ——威海资料偶得                                         一、前言    自从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1958;1966)的家族理论提出以来,家族一村落(1ineage—villages)一直是研究中国的社会人类学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弗里德曼的家族理论,是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的区域变异观察而提出的。他认为: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离中央集权较远的东南(福建、广东、台湾等)“边陲地区”更多地存在家族村落(或“地域化了的家族”),而华北等接近中央集权核心地带的区域家族村落则较少。弗里德曼认为,为了揭示这种区域性差异的本质,我们必须诉诸于功能的解释。也就是说,家族的功能在于社会组织,因而在正式的社会组织较弱的地方,家族很有可能起替代性的作用。具体言之,在中华帝国的核心区域,社会组织深受中央集权正式权威制度的控制,所以民间对家族组织的需要较小,从而家族村落也较少。相比之下,中国东南沿海地带的村落,远离于中央集权的控制,社会组织需要自主地安排,因而家族得以大幅度发展。    对于弗里德曼理论的重新思考,大多集中于家族到底是地域性社会实体还是一种象征性的血缘谱系的问题上(Chun,1996)。实际上,弗里德曼理论的要点在于区域的比较研究(Pastemak,1972;王铭铭,1996)。因而,如果我们要对弗里德曼的理论进行检验,就需要直接对其区域比较得出的结论加以再探讨。有鉴于此,笔者在从事了多年的东南沿海家族村落田野调查之后,十分关注弗里德曼认为家族村落极少的华北地区。一年前,在参与河北玉田、赵县社会调查之便,笔者问及了家族村落的历史与现状问题,发现如今该地区的祠堂虽较不发达,但社会史的访谈说明家族认同与村落组织也有密切的关系。这进一步促发了华北调查的决心。1997年5月,我到山东威海一带从事定点调查,有幸在该市方志办见到一本系统的村落情况资料集。这部书是《威海市区村庄大全》(1995),为苗丰麟先生主编、威海方志办印行,列入1994年6月新划人威海市区的7镇(孙家潼镇、田村镇、张村镇、羊亭镇、藁泊镇、崮山镇、温泉镇)所含183个村落的详细情况,特别记载了各村自建村至1994年并人市区以前的概貌。其中,各村情况均包括“人口姓氏”栏目,实为有关家族姓氏在村落人口中所占比例的资料。通读全书之后,我发现这些资料足以构成分析这个地区家族村落  分布状况的基础,加之所包括的村落多至183个,在样本上有一定规模,因而笔者决心对它们进行初步分析,以管窥华北家族村落的景观。我想解决的问题是:华北的家族村落是否像弗里德曼说的那样少?当然,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更大规模的抽样调查。但是,我愿意把本分析当成一个研究的开端,为今后的进一步探讨做一个铺垫。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做哲学研究的人对人类学著作品头论足多少有些越位,至少这一越位问题是可争议的。当然,假如按照王铭铭和我的共同朋友,一位法国人类学家喜欢说的,“人类学和哲学并无本质的不同,无非都是关于‘人’的研究”,那么问题就似乎不存在了。不过,那位法国教授热爱哲学似乎还超过他的本行人类学,所以只能算是他的独特见解。哲学是不是可以批评人类学,这并不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重要的问题还在背后,即各种学科之间的合作是否是学理上必需的而非一种时髦。王铭铭这本论文集本身就不是狭义的人类学作品,而是涉及多种学科的知识表述,其中有许多前沿性的论题和论点,非常值得其他学科与之交往。    在讨论学科合作的合理性之前。我愿意讲一个学科合作的故事。数年前,王铭铭应一法国学术机构之邀到阿尔卑斯山地做一次“实验性的”人类学研究。之所以是“实验性的”,是因为世界上“主流的”人类学事实卜总是指西方人对其他民族的研究(这有些居高.临下的味道)一一尽管在理论上并没有规定不许东方人反过来研究西方的地方生活一一而那一次实验性研究却是把西方人当成了田野对象。进一步强化了这次研究的实验性的是,我也同时被邀请参加这次研究,这样,该研究就不仅是文化逆行的,而且是跨学科的了(这次研究尚未宠成,只是做了非常初步的工作)。    当时我打算按照维特根斯坦“不要想.而要看”的伟大口号,随王铭铭在小山村里做田野研究工作,但很快就觉得卜分迷茫一一如果不说是觉得无聊的话。村民们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胡扯”.琐碎哕嗦。事无巨细.而村长和牧师也滔滔不绝,但没有个性,无非是“世风日下”、“老是没有钱维修教堂”之类,和其他的村长及牧师恐怕没有什么两样。尽管我知道人类学最喜欢的就是那些琐事,但我不理解的是。这样一些琐事是否真的能够说明什么问题?文学也喜欢细节,生活有趣的地方也在细节。有个村民说到“过去和女朋友约会可不容易了,要爬过好几个山头”。那现在呢?“现在约会可没有意思了,不用爬好几个山头”。王铭铭对这些法国农民的“胡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且后来还说。那些“胡扯”让他知道,这个村于里教堂与家族有着特别的关系,而“约会”则说明局限于当地的“通婚圈”曾存在过。尽管这有点说服力,但我还是疑心细节是否就是琐事。于是想到了淘金。    有意义的细节恐怕就是苦苦淘出来的金粒了。可是,就生活本身而盲,每一件琐事都有可能是有意思的,这要看对谁。但即使是对琐事特别感兴趣的人类学,也不可能认为所有的琐事都有意思(如果所有琐事都有意思的话,人类学家在累死之前就疯掉了),尽管列维一斯特劳斯声称为历史学家所“不屑一顾的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是重要的”。乃至认为人类学就是要把历史的“垃圾”变成真正能够说明历史和生活的宝贝。    如果硬要说这是“淘金”,那么就意味着人类学也需要将一些并非。垃圾”的大观念和方法论作为研究的前提,或者说,它在细微叙事的背后需要暗隐些许宏大叙事的成分,也就是“大话”一一我曾经在一本书里把哲学说成是“大话”,只不过是人们所需要的大话。无论人类学的努力到底是试图“以小见大”还是“以小藏大”都是令人赞叹的。事实上不仅是人类学,各种学科在其叙事背后都有着宏大的假设,都与哲学有着密切关系。在与王铭铭一起观察山村时,我们有过几次深入的讨论。但不是关于山村,而是关于人文社会科学。虽然最后我还是没有从山村的琐事分析出什么非常有意义的细节.不过我仍然相从王铭铭那里学到了不少人类学,但更重要的是跨学科对话能够使人发现更多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原来澄有想到的问题。无论如何,各个学科之间的合作可能比通常想像的重要得多,远远不仅是互相补充以便形成关于事物的全面知识。而且是,也是更重要之处。迫使各个学科的研究人员以更正确或更有效的眼光和角度去理解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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