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股双重报告差异与公司治理

出版时间:2004-12  出版社:北京大学  作者:王立彦,刘军霞 著  页数:283  

内容概要

  《A-H股双重报告差异与公司治理》是王立彦教授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公司管治与会计信息披露机制(课题批准号79970021)”的研究结果。作者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以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为主题,具体研究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差异、原因,以及与公司治理特征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公司越来越多,这些上市公司需要分别按照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和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而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在经济、法律等制度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必然会引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上的差异。研究和探讨影响这种差异的深层原因,寻找解决的有效办法,是有待于学术界、专业界、政府管理机构关注和解决的一个重要主题。  《A-H股双重报告差异与公司治理》的选题和研究结论,拓展了我国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会计研究,丰富了国内会计界对会计信息双重报告的研究,为我国在监管市场、整顿中介组织、完善公司治理、抑制会计信息失真等方面的政策制订提供了经验证据。文献资料掌握较为全面,所用资料、检验结果和计算数据可靠,运用多种数量方法验证同一主题,得出了较为有意义的结论。研究结果支持董事会的独立性、审计师的独立性等最佳治理特征对减小A—H股会计信息双重报告差异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这些经验证据对境内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参考意义。

作者简介

  王立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国际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科学》副主编。中国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会计评论》主编,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英国Glasgow大学社会与环境会计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研究兴趣集中在会计信息的价值分析、成本管理与控制、环境成本会计和环境业绩、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责任等。曾经和正在主持多项研究课题和项目,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世界银行、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的资助。  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1996-1997年赴英国作为大学访问学者;2000年2—4月赴香港科技大学作为访问学者进行合作研究;2001年8—12月赴美国加州曼隆商学院作为访问教授,为美国学生讲授会计专题及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解析;2002年2—5月赴美国华盛顿世界资源研究所就环境会计和业绩专题从事合作研究。  近十年来,王立彦教授比较多地参加企业改革理论研讨和改革实务,为京、川、豫、粤、鲁、内蒙等地若干家上市公司担当上市前公司组建、财务重组和审计咨询策划。就成本管理、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系统、管理层业绩评价等专题,执教于大学EMBA、公司、政府和非营利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项目;担任两家国际和国内会计师专业机构的咨询顾问,以及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军霞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生(2002年毕业,目前在美国,为美国西北大学Kellogg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做Assessing the Probability of Bankruptcy项目的研究助理,负责收集数据、编写调试SAS程序、进行统计分析等。)

书籍目录

绪论0.1研究背景0.2选题的动机0.3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0.4监管部门与会计职业界对公司治理特征的要求与建议0.5本书的组织结构与内容上篇主题研究报告导言1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1.1公司治理1.2会计信息及其披露1.3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对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共同作用1.4会计信息披露对公司治理的作用1.5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2 A股与H股会计信息披露差异之比较2.1选择A股与H股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的原因2.2选择比较净利润披露差异的原因2.3 A股与H股净利润披露差异数据汇总3 A股与H股会计信息披露差异的技术性原因——信息披露规则与会计准则3.1 内地与香港信息披露规范的差异3.2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3.3净利润披露的不可控差异与可控差异3.4净利润披露差异1998年度前后比较4 A股、H股会计信息披露差异与公司治理特征之间的关系4.1概述4.2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的建立4.3研究方法4.4统计结果分析4.5敏感性分析4.6小结5进一步分析5.1 A股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特征5.2 A股会计盈余质量与公司治理特征5.3价值相关性分析6结论及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附录附录1变量定义附录2美国SEC 20-F FORM以及中国某公司的表格示例附录3同时发行A股与H股公司1994—2000年度净利润差异及调整项目汇总附录4 同时发行A股与H股公司1994—2000年度股东权益差异及调整项目汇总下篇专题研究报告导言1对A股和H股财务信息差异的会计技术因素分析1.1文献回顾1.2研究设计和数据汇总1.3结果分析1.4 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异的原因1.5结论和启示2 中国上市公司A股/H股财务信息披露差异问题——法人治理结构理论的一个案例观察2.1 引言2.2市场有效性与公司管理2.3中国股市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及市场有效性研究2.4案例观察行业的视点思考2.5启示3 A股和H股上市公司双重财务报表的价值相关性3.1问题的提出及相关文献3.2研究样本描述3.3研究设计3.4回归结果及实证分析3.5研究结果、局限和进一步研究建议4会计规则的执行偏差——来自A.H股公司双重报告差异的证据4.1问题的提出4.2 内地与香港的会计准则差异4.3研究问题、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4.4实证结果与分析4.5检验结果分析及其启示5 内部监控双轨制与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保障5.1主题的提出5.2从案例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模式的成败5.3公司决策权和监控权的多种组合5.4董事会制度在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演进5.5中国应当采取的选择:强化监事会功能6欧美关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6.1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6.2 内外部控制机制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6.3 董事会与审计师特征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6.4启示与借鉴附录附录1 我国上市公司现行信息披露规范体系附录2香港会计师公会《年报中的公司治理披露——现行要求与改善建议的指引》附录3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分别按国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及其披露》附录4发行ADR的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参考文献中文部分英文部分后记

章节摘录

  1.5 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无法直接获得管理者行为的信息,只能通过观察公司业绩(通常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会计指标来度量)来获知管理者的行为,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不致偏离原定的契约,以此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蚀。会计信息及其披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以下几个原因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管理者的行为。一是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历史原则、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等造成了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与公司价值相关的信息;二是会计准则允许对一项经济交易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管理者可以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操纵会计信息;三是公司业绩除了与管理者行为有关之外,还受到其他诸如经济趋势、宏观政策、竞争状态等许多管理者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所以,投资者无法从观测到的会计盈余等指标准确地推断出管理者的行为,因此就需要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来约束管理者行为,尽可能地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  1.5.1外部控制机制与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  公司治理由外部控制机制与内部控制机制构成(Fama,1980;Famaand Jensen,1983;Shleifer and Vishny,1986;Jensen,1993)。各种控制机制通过加强对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和约束,降低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从而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1. 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公司法、会计法、证券交易管理条例等对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一般性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还可以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具体计算方法做出规定,这些都是公司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二是通过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股权的分散增加了对信息的需求,公司为了筹集到资金也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Jaggi and Low,2000)。英美型公司治理模式强调保护股东权益,鼓励股东对不实会计信息披露造成的损失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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