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出版时间:2006-6  出版社:北京大学  作者:郑永流  页数: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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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创刊于1998年,由郑永流教授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论丛》原为每年一期,至今已出版7 期。在过去的七年中,《论丛》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也慷慨予以资助。域内外学者诚恳地提出各种建议并不吝赐稿,读者诸君也给与《论丛》意外的厚爱和支持,凡此种种,不仅嘉惠《论丛》得以生存下来,而且逐渐形成了厚重扎实的风格,在海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此,我们都要致以由衷的感谢。   经过友好协商,《论丛》自2005年起交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时间则由每年一期改为每年两期,每期约30万字。版式由32开改为16开。改版后的《论丛》在版面设计方面有较大变化,内容上则加强了对英美法律理论的关注。古人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们希望藉此次改版,编辑一本有古人所谓“君子”之风的刊物。效果如何,欢迎读者诸君检阅并提出批评。   法律向为实践之资。故论法律者,大多重实用而轻玄思。本《论丛》自创刊以来,坚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之运思趣味,非故意标新立异以为区隔,毋宁是出自认识上的必需。先贤静安先生曾谓:“夫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虽一物之解释,一事之决断,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为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虽宇宙中之一现象,历史上之一事实,亦未始无所贡献”。西哲也有整体与部分之间需反复循环方可得其真谛之解释学。本《论丛》编者相信,部分与整体,玄思与实用,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之间,不可判然两分,而应在两者之间往返沟通,方能妥帖安排。法学固然需重实用,却不能等同于实用之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理论虽然难免予人“深湛幽渺”、“迂远繁琐”之讥,习法学者却不应有所避辞焉。因是之故,《论丛》坚持面向实践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倡导在规范与事实、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整全与具体、深思与实用之间的沟通契合,以期在实践与知识上均能有所作为。   《论丛》创办之初,即重视提出和研习中国问题,促进中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建设。但是,无论是中国问题之发现和提出,还是中国学术传统之建设,只有在国际对话中方为可能。在此意义上,中国之问题,亦为世界之问题;而世界之问题,亦为中国之问题。因此,本《论丛》在具体操作上,甚为注重其国际性。本《论丛》以中、德、英三种文字出版,并广邀德国、瑞士等国学者撰稿。迄今为止,本《论丛》收到并刊登了包括德国当代大儒哈贝马斯、德国法哲学协会主席、法兰克福大学诺伊曼教授、德国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齐佩利乌斯教授、德国萨尔州大学马廷内克教授、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胜雅律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马斯托拉蒂教授等文稿凡十数篇。这些文章或介绍其本国理论的最新发展,或从域外视角评论中国法治建设,对于国内学者了解域外法学进展、在一个更广阔的视域中把握和思考当下问题不无助益。与此同时,《论丛》先后所刊谢 晖、邓正来、夏勇、江 山、何勤华、刘 星、杜钢建、许章润、陈金钊、徐国栋等国内学者较高质量的中、英文著述,亦受到域内外学界的关注。德国海德堡大学公法研究所、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先后订阅和收藏本《论丛》,作为其了解中国法学研究之基本资料。《论丛》编者深信,尽管目前域内外的交流与对话尚不够深入,但已如火始燃, 如泉始达,若能善加呵护和扩展,其前景诚可期也。

书籍目录

主题研讨:法律方法与法律论证理论法哲学研究权利理论法社会学研究蓟门学园图书评论著名学者本辑作者名录引证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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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丛为哲学与法社会学专业性出版物。自2006年起,论丛每年两期,兼采中、英、徳三种文字,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版。我们诚挚地期待海内外学者惠赐稿件。稿件无体裁和字数限制。来稿请采用电子文本,并附文字打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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