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教育行政原理

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龚怡祖  页数:321  字数:380000  

前言

  “教育行政原理”(或“教育行政学”)是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当代教育行政管理涉及面广,性质复杂,影响广泛。与此相应,教育行政原理的教科书应当显示出较强的基础性、理论性和应用性,让学生有选择地接触本学科的前沿领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避免陷入经院式的繁琐论证或从书本到书本的刻板研究。  教育行政原理应当兼顾相应专业的理论、技术、实践各个层面,其内容应当展现最基本的概念、范畴与原则,能够比较系统地介绍和解释政府以及其他教育行政主体对教育事务是如何实施行政管理的,为什么要这样进行管理,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如何对教育行政制度的健全性、教育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和教育行政结果的优劣性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分析和判断,等等。这些原理还应当展现其一定的操作性和方法特征,不能写成像某些教材那样,完全以宏观分析和雄辩议论来说服人,让学生在一番激动之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掌握多少实际有用的知识和技能。总之,原理性知识的功能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凝聚力的系统性知识基础,能够用来指导在该领域从事管理活动的人员分析、判断、预测相关的事务,并引导其行动。  本书认为,教育行政原理作为一门课程,其学科定位应该是教育领域内的行政管理科学,其学科背景虽然跨越了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等多个领域,但是绝不能湮灭其学科本色,其重心必须放在行政科学上,其内容及体系必须能够与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组织行为学等课程清晰地区分开来,避免与之纠缠不清。本书对教育行政原理的理论认识逻辑是这样的:教育行政原理的建构应当从厘定和分析教育行政活动的基本要素出发,而教育行政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行政目的、教育行政主体、教育行政客体、教育行政权力与职能、教育行政规范、教育行政资源与手段等范畴;其中,教育行政目的是教育行政的价值系统,教育行政主体是教育行政的组织系统,教育行政客体是教育行政的对象系统,教育行政权力与职能是教育行政的体制系统,教育行政规范是教育行政的操作系统,教育行政资源与手段是教育行政的中介系统。

内容概要

本书在编著时有意识地吸收了一定的行政学、行政法学、政策分析学的原理和知识。这样做,对原先涉足这些领域不多而又恰恰想补充这方面知识的学习者,应该说是非常合适的。但也正因如此,编著者不建议那些在行政学、行政法学、政策分析学等方面已经打下较厚实基础的研究生将本书作为重点阅读教材。希望本书的上述苦心安排有助于为读者认识教育行政原理提供一些新的入门角度、理念和视界。如果学习者不怕吃苦,在阅读本书的同时,再选取几部体系、结构以及论述角度与本书各有不同的教材互为参照、互作比较,对于避开不同教材的死角,发现某些传统观察视角不曾注意到的“学科风景”,领略某些前期研究者不曾参透的学术奥妙,应该是有所裨益的。    编著者主观上希望做到:本书以介绍原理性知识为主,对事务性知识一概不予涉及,但是对实务性原理或技术,则有选择地加以介绍。在保证不遗漏基本问题和重要内容的前提下,凡是其他编著者已经详细、深入论述或介绍过的内容,本书大抵从略;而其他编著者不曾详细、深入论述或介绍过的内容,本书反而有可能重点加以阐述和分析。在著述风格上,编著者力求适当突出相关原理中的思想价值和研究性,以引起学习者进一步关注、思考本学科前沿领域纵深问题的兴趣。作为一本主要是供研究生使用的专业教材,本书中的引文与注释是全书内容和逻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注释提供了相应的实例,它们是交代各种学术思想与观点来龙去脉的“金丝银线”——正是由于它们的存在,学术研究工作才具备了发展轨迹与可积累性。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的时候,不要忽略了引文与注释的重要性。为了做到准确、规范和完整地呈现引文、注释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消除误将“转引”当“原引”的不良影响,编著者已经尽了较大努力,但不敢说已完全剔除了这类瑕疵。如果读者在本书中发现了这类问题,请向编著者指出,以便日后改进。    为了忠实贯彻上述编著意图,本书无论是在构思和搜集资料阶段,还是在具体撰写与修改阶段,乃至对引文标注规范的检查与核对,编著者都力求最大限度地做到亲力亲为,在吸收研究生参与撰写工作方面极其谨慎,全书只有“教育政策分析”一章采取了这种撰写方式。该章第一节由我本人撰写,第二节至第五节的主体结构及章节标题为我所拟定,具体内容则由我的研究生徐自强同志独立撰写,最后再由我修订。自强同志勤学好思,具有出色的思维品质、出众的学术领悟力和驾驭复杂学术问题的能力,是研究生中的佼佼者。他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投入了这项工作,我对他的工作结果感到满意。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教育行政体制 第一节 教育行政权  一、教育行政权的性质、目的与特点  二、教育行政权的来源与设定  三、教育行政权的分类  四、教育行政权的分配 第二节 教育行政主体  一、教育行政主体的含义、资格与范围  二、教育行政主体的类型  三、教育行政主体的义务 第三节 教育行政职能  一、教育行政职能的分类  二、教育行政职能的履行方式与手段-  三、教育行政职能的配置及其意义  四、教育行政职能的规范化 第四节 教育行政结构与关系  一、教育行政与母行政的结构关系  二、教育行政上下级结构关系  三、教育行政同级结构关系  四、教育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结构关系  五、教育行政中的公法与私法结构关系 第五节 我国近代以来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与变革  一、我国近代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概略  二、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变革趋势第二章 教育行政组织 第一节 教育行政组织概述  一、教育行政组织的相关概念  二、教育行政组织的性质  三、教育行政组织的设置  四、教育行政组织的职权  五、教育行政组织的一般特征 第二节 教育行政组织的类型  一、教育行政机关  二、其他类型教育行政组织 第三节 教育行政组织的管理  一、运作管理  二、编制管理  三、财政管理  四、人事管理 第四节 教育行政组织的改善与创新  一、教育行政组织理论的创新  二、教育行政组织社会身份的创新  三、教育行政组织形态再造的创新  四、教育行政组织运行机制的创新  五、教育行政组织服务职能的创新  六、教育行政组织行政程序的完善  七、教育行政组织内部管理的创新  八、教育行政组织问责管理制度的创新第三章 教育行政过程 第一节 教育行政行为及其领域  一、教育行政行为概述  二、教育行政行为分类  三、教育行政行为的领域 第二节 教育行政决策  一、教育行政立法  二、教育行政决定  三、教育政策制定 第三节 教育行政执行  一、教育行政执行的主体  二、教育行政执行的对象  三、教育行政执行的内容 ……第四章 教育政策分析第五章 教育行政与法第六章 教育行政伦理参考文献后记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1.从公共行政权的属性角度去审视  教育行政权是公共行政权中的一部分,因此,可以透过公共行政权的属性特点来了解教育行政权。第一,公共行政权是整个国家权力的当然组成部分,由政府这种国家机构总体负责行使,因此它具有整体性;第二,公共行政权是对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以外的第三种公共权力的法律概括,因此它具有法定性;第三,划定公共行政权的着眼点是国家机构和国民全体,比较抽象,因此它具有抽象性;第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预先确定的,是一种一方命令、一方服从的不平等关系,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就权力一方而言,它具有明显的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第五,与权利所具有的自由处分性不同,国家机关不能对具有公共性的行政权进行自由处分,此即权力的“不可处分性”。  教育行政权作为一种公共行政权,同样完全具有上述整体性、法定性、抽象性、强制性、不可处分性的特点。  2.从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角度去审视  从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能够观察到教育行政权的另一些特点。首先,按照社会契约的思想,公民受教育权是教育行政权的目的,教育行政权是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手段,因此它具有服务性特点;其次,从法律性质来看,教育行政权是国家用来保障公民权利(受教育权)实现的一种公权力,因此它具有公共性特点;再次,教育行政权作为一种行政权,由于职权范围内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而行政代理权又不存在任何竞争,垄断地位使其处于明显的优势,因而具有扩张性,且被认为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最具有扩张性的。  为了避免教育行政权过度扩张而出现教育行政专横现象,防止教育行政权力成为凌驾于公民受教育权利之上的异己力量,往往需要对它加以控制、平衡和监督,以免它超出正常范围,由国家手段蜕变为国家目的、将对人民的服务转变为对人民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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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内容比较详细,是一本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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