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宋浩波,靳高风 主编  页数:543  

前言

  犯罪学作为一门认识犯罪规律、探究犯罪对策的学科,是法学中一门基础性学科,犯罪学知识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刑事政策制定的前提和基础。首先,犯罪学对刑事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法国学者卡斯东·斯特法尼等在《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指出:“犯罪学的影响首先表现为对立法者的影响。犯罪学对犯罪的原因以及对孕育犯罪的过程所做的阐述,对立法者进行各种改革起着指导作用”。立法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刑事立法主要应该是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的任务,而不是法学家的使命。因为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而非社会以法律为基础。掌握法律技术的法学家进行立法就会可能使法律失去社会基础性和社会的适应性,正是在这意义上美国法哲学家博登海默指出:“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学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傻瓜!”犯罪学为刑事立法提供了对犯罪现象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的认识。我国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明确地指出:“一种犯罪现象在社会上出现,总是首先进入犯罪学家的视野,只有经过犯罪学的研究,这种犯罪现象才能在刑事立法中得以确认,成为法定化的犯罪”。其次,犯罪学影响着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刑事司法制度的建设。卡斯东·斯特法尼总结了犯罪学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犯罪学研究扩大了社会预防的一般措施(同社会弊病作斗争、保护儿童、对青年运动给予帮助),更多地依据犯罪人的性格,而不是更多的依靠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来分别确定了刑罚和保安处分;犯罪科学所取得的进展,引导着立法者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特别的处罚制度,修改了现在得到承认的有关刑事责任的原则,修改了有关预审与判决阶段的诉讼程序规则,推动了既能保护社会又能促使犯罪人迅速牢靠地回归社会的措施的实施,改革了制裁的性质与制裁的组织。当前我国犯罪学研究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制度和刑事政策的影响还很小,犯罪学研究还没有在刑事领域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可喜的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已经开始注重犯罪学的研究和应用。试行社区矫正制度,促使犯罪人重返社会;引进恢复性司法理念,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保护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

内容概要

本书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体系和基本理论,不仅吸收了国内外犯罪学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针对世界各国犯罪治理的经验和我国犯罪治理的实务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在章节的安排上,基本上遵循了我国犯罪学的学科体系,把全书分为五编:犯罪学导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和犯罪类型论。犯罪学导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犯罪学的发展历史、犯罪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犯罪现象论主要介绍了犯罪现象、犯罪行为、犯罪被害和被害人及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犯罪原因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原因系统、犯罪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容易导致犯罪的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犯罪对策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对策的理论和实践、犯罪预测、犯罪人预防、犯罪情境预防及被害预防的内容;犯罪类型论主要介绍了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青少年犯罪及有组织犯罪等几类典型犯罪的特点、形成原因及其采取的相应的对策。  本书不仅是一本供教学使用的犯罪学教材,也是一部研究犯罪的学术著作和犯罪学研究的参考文献,书中许多关于犯罪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解决我国的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宋浩波,男,吉林省长岭县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专业犯罪学方向导师组组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公安部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995年被评为“金盾优秀教师”。196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曾先后在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吉林财贸学院任教,讲授法学、哲学、经济法学等课程。1986年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从事犯罪学教学。曾先后主持、参与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规划研究项目、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3项,校级项目2项,国家级学会项目1项。独著、主编、合著学术著作10余部,其中代表性的专著有《犯罪学原理》、《犯罪经济学》、《犯罪社会学》,代表性的主编的教材有《犯罪学》、《犯罪学新编》等。在国家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代表性的论文有《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和地位》、《犯罪学学科之考辨》、《试论犯罪概念的科学化》、《犯罪学学科论》、《论社会医学及犯罪学学科性质同其关系》等。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犯罪学导论 第一章 犯罪学引论 第二章 西方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犯罪学的基本理论 第四章 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第五章 中国的犯罪学研究第二编 犯罪现象论 第六章 犯罪现象 第七章 犯罪行为 第八章 犯罪被害与被害人 第九章 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第三编 犯罪原因论 第十章 犯罪原因及犯罪原因系统 第十一章 犯罪行为的形成模式 第十二章 犯罪个体因素 第十三章 犯罪的社会因素第四编 犯罪对策论 第十四章 犯罪对策概述 第十五章 犯罪预测 第十六章 刑罚与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第十七章 犯罪人预防 第十八章 犯罪情境预防 第十九章 犯罪被害预防 第二十章 当代中国的犯罪对策体系第五编 犯罪类型论 第二十一章 暴力犯罪 第二十二章 财产犯罪 第二十三章 毒品犯罪 第二十四章 经济犯罪 第二十五章 职务犯罪 第二十六章 青少年犯罪 第二十七章 有组织犯罪

章节摘录

  第一编 犯罪学导论  第一章 犯罪学引论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及其研究对象  一、犯罪学的概念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的本质及其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规律和预防、治理犯罪问题的科学,是人类科学认识犯罪现象和探索有效治理途径与方略的系统知识方面的学科门类。  (一)犯罪学一词的由来  犯罪学一词由“犯罪”和“学”两个词根所组成。“犯罪”表征侵害和危害的行为状态与性质。“学”表征相关知识的集合,它们组合起来表达的是关于犯罪方面的系统知识和学问。这一词汇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PaulTopinald)在其1879年出版的《人类学》一书中提出来的。1885年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RaffaeIe Garofalo)用这一词汇命名了自己的相关研究成果,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犯罪学》。以后,许多同名著作和相关的专门学术会议、学术团体都广为使用,直至今日。  犯罪是危害人类社会及人类社会渴望消除和根治的现象。为了预防和达到根治犯罪的目的,人类就力求对它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力求揭示它的本质、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与规律,探索有效的防治方法和途径。有关这些方面的知识,经过学者们的加工、创造、整理和丰富,并予以系统化,就构成和形成了有体系的犯罪学这门学科。  (二)犯罪学的知识结构构成  犯罪学的知识结构构成,遵循了一般学科知识结构构成的体系模式,并融入了自身的要素特点。所谓一般学科知识结构构成的体系模式,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即低层次的基本知识单元、按一定思维规律将低层次的基本知识单元凝聚起来组成的较高一级的知识单元、按特定逻辑程序将较高一级知识单元组合起来的条理化的知识单元。

编辑推荐

  “博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重点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标志。 “博学·法学系列”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校的著名法学家和学科带头人领衔主编,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南昌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等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选派的资深教授、副教授联袂参编,作者权威,阵容强大。在内容和体例上,既注重保留传统教材的精华,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是一套面向21世纪、反映我国当今法学教育最新状况的高品质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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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看了不少犯罪学教材 还是觉得这本比较实用
    犯罪学毕竟更新换代很快
    书的作者虽算不上大家
    但是写的东西还是很有分量的
    里面有不少实证主义的思想
    尤其是一些数据
    相当不错
  •   是老师上课推荐的教材,内容不错,就是价钱有点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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