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程

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胡志民,施延亮,龚建荣 编著  页数:433  字数:455000  

内容概要

  《复旦卓越·经济学系列:经济法教程》适合高等院校法学、金融、经济学等专业的师生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作为从事法律和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参考用书。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经济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得以丰富和完善,同时,经济法学的研究日益深入,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复旦卓越·经济学系列:经济法教程》立足于经济立法的新内容,注意科学性、实用性和通俗性相结合,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础内容。
  全书共有二十章,分别介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证券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财政法、税法、会计法和审计法、银行法、价格法、对外贸易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国家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作者简介

  胡志民,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干事。主要研究经济法、商法。主编和编著的著作有《经济法新论》、《经济法新编》、《人才中介相关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理论与实践》等六部,副主编的著作有《当代中国法的理论与制度》、《中国信用建设法律法规汇编》等两部,参编的著作有《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国际经济法通论》等四部,发表论文十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四节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 反垄断法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第二节 垄断行为的规制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
第三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概述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
第六章 广告法
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 广告活动准则
第三节 广告活动和广告审查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
第三节 证券交易
第四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节 证券机构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八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九章 计划法
第一节 计划法概述
第二节 计划实体法
第三节 计划程序法
第十章 产业政策法
第一节 产业政策法概述
第二节 产业结构政策法
第三节 产业组织政策法
第十一章 财政法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法
第三节 国债法
第四节 转移支付法
第五节 政府采购法
第十二章 税法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流转税法
第三节 所得税法
第四节 财产税法、行为税法和资源税法
第五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会计法和审计法
第一节 会计法
第二节 审计法
第十四章 银行法
第一节 银行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法
第五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十五章 价格法
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
第二节 价格行为
第三节 价格总水平调控与监督检查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对外贸易法
第一节 对外贸易法概述
第二节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三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
第四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节 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和对外贸易救济
第六节 对外贸易促进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十七章 自然资源法
第一节 自然资源法概述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
第三节 森林法
第四节 草原法
第五节 水法
第六节 矿产资源法
第十八章 环境保护法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 国家投资法
第一节 国家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 国家投资政策与投资体制
第三节 国家投资管理的内容
第四节 国家投资建设程序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二十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节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节 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及资产评估制度
第五节 产权交易制度
参考书目
后记

章节摘录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四)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为了节约执法成本和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监管,我国《反垄断法》又规定了推定制度,即反垄断执法机构只要根据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定。《反垄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有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三、经营者集中的规制  各国反垄断法都对经营者集中实行必要的控制,以防止因经济力的过于集中而影响市场竞争。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对经营者集中实行事先或者事后申报制度,并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经营者实施集中。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大多数国家反垄断法控制经营者集中的做法,在《反垄断法》第四章中专门对经营者集中作了明确规定。  ……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经济法教程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跟老师要求的一样,希望二专能读好~!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