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孙维萍 主编  页数:428  

前言

  在一般社会生活当中我们使用证据,在法律事务当中,证据更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首先,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进入诉讼的当事人都希望从有利于己的方面解决纠纷,而是否掌握充分的证据,常常直接决定着诉讼的胜负。当事人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依靠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其次,证据是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进而及时审理案件的基础。法院判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就是以证据所证明的法律事实为依据的。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法院无法事先知晓,这些事实也不会在诉讼之时重现于法庭。在诉讼中,由于利害关系的对立,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各执一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查明真相,必须凭借证据,通过证明活动确认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判。  可见,证据发挥着促使一般普遍性、抽象性的法律转化为具体个案适用的重要作用,这一作用从而也使立法设计的一般公正价值转化为具体案件处理上的个别公正,进而实现立法的目的。  诉讼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过程:当事人各方收集证据,法官依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在诉讼中,各方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取证、采证、质证、认证的活动一一构成证明,证明的过程就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  我国属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强调法官的内心确信原则,有关证据和证明问题的规定相对较少,法律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内容概要

本书由国内本领域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编写而成,既阐述了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也兼顾介绍了相关法律程序方法。内容包括:证据法学的性质和证明制度的发展历程;证据概念内涵和证据的种类、分类;证明的原则和证明规则等。本书适合政法院校(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阅读和教学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性质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蒙昧的以“神证”为主的诉讼证明制度   第二节  理性的以“人证”为主的诉讼证明制度   第三节  科学的以“物证”为主的诉讼证明制度第二编  证据论 第三章  证据概述   第一节  证据概念内涵   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与采用标准   第三节  证据的采纳标准   第四节  证据的采信标准及法则 第四章  证据的理论分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三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四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五节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第六节  本证与反证 第五章  物证   第一节  物证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物证的种类及意义   第三节  物证的收集、保全、调查 第六章  书证   第一节  书证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书证的种类及意义   第三节  书证的收集、保全、调查 第七章  当事人陈述   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二节  被害人陈述 第八章  证人证言   第一节  证人证言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证人证言的种类及作用   第四节  证人证言的收集、保全 第九章  鉴定结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鉴定结论的种类及作用   第三节  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   第四节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第十章  勘验、检查笔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第三节  犯罪现场绘图   第四节  犯罪现场照相   第五节  犯罪现场录像 第十一章  视听资料   第一节  视听资料的概念、定位   第二节  视听资料的种类及特点   第三节  视听资料的收集   第四节  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第三编  证明论 第十二章  证明的一般原则   第一节  原则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诉讼证明的一般原则 第十三章  证明方法   第一节  逻辑推理的方法   第二节  经验证明的方法   第三节  推定的方法 第十四章  证明对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证明对象的种类 第十五章  证明主体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证明主体的范围 第十六章  证明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十七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证明标准 第十八章  证据规则(证明规则)   第一节  关联性规则   第二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节  非法自白排除规则   第四节  传闻排除规则   第五节  意见证据规则   第六节  最佳证据规则   第七节  特权规则   第八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附录  我国有关证据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二、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三、行政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性质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证据法学的性质  证据法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学,由于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众多,使得这门学科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一般部门法学,而更具有复合和交叉学科的特征。从总体上来说,证据法学是一门专门研究如何运用诉讼证据和有关法律规范的学科,它既涉及有关实体法问题,也涉及有关程序法问题。  从证据法学在世界范围内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来看,早期的证据法体系非常庞杂,其内容涵盖于多种法律之中,包括各类诉讼法以及刑事、民事等实体法律当中。随着各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逐步分离,证据法首先作为程序法的组成部分产生和发展起来。由于证据法与程序法的这种密切的关系,因而学者们也多倾向于把证据法视为程序法。  例如,19世纪初,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在其《司法证据原理》一书中就是从程序的角度来阐述证据法问题的。他强调:程序法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公正的判决,即把有效的法律正确地适用于案件事实;其间接目标是尽量减少痛苦、花费和时间延误。实现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方法要以实用为基础,而追求裁判的真实性应该放在首位,即强调:“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而为了正确地运用证据,就应该采用良好的证明方法——即让纠纷双方面对面地陈述理由并且允许相互质问——此亦即英美证据法之核心内容的“交叉询问”制度。此后,19世纪晚期的英国法学家斯蒂芬在1876年的《证据法摘要》中竭力阐述了证据法与实体法和程序法之不同,并指出要尽可能精炼和浓缩证据法的范围。该文影响了后来诸多证据法学者的思路。这其中包括了美国19世纪著名证据法学家赛耶和名噪一时的法学家威格莫尔。值得一提的是,美国19世纪的格林利夫——他是一位开拓性人物,撰写了《证据法专论》并首次将该著作作为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教科书。该书的出版也同时受到了法律实践人员的欢迎,在不到60年的时间里再版16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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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法学》为交大本科立项教材。全书阐述了法学的概念、理论基础和研究对象,对古今中外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在对各种关于证据概念和属性的学说进行研讨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了的概念和属性,详细列举了证据的种类及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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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与同类其他书籍相比较,这部著作堪称是一部集体智慧的结晶,除过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外,另外要体现出的特点是较为全面,对现场的勘查等方面都有较多涉及,不足之处在于需要在文字方面再加以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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