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

出版时间:2004-12-1  出版社:中国财经出版社  作者:蒋尧明  页数:238  

内容概要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是国内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的著作,填补了国内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作者简介

  蒋尧明,1965年生,浙江上虞人。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江西省高校中青年会计学学科带头人,曾任《当代财经》杂志社副主编,副主任。迄今共出版《质量会计学》、《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中财会问题研究》、《国有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研究》和《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等四部专著。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有近30篇被《新华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转载。主持多项省部级重点及一般课题,曾获得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青年优秀成果奖、中国会计学会优秀成果奖等,并获田家炳基金会资助。

书籍目录

摘要第1章 引 言1.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问题的回顾1.2 本书拟研究的主要问题1.3 本书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1.4 本书研究范围的界定1.5 本书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2章 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2.1 会计信息的商品本质2.2 会计信息公共产品论:为降低交易费用的无奈选择2.3 会计信息商品化:现实经济社会的理想选择2.4 会计信息商品的特殊性及其缺陷第3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分析3.1 法学界对真实的两种基本观点:“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3.2 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现实标准:法律真实第4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4.1 对会计信息虚假陈述重大事件的认定4.2 对会计信息虚假陈述具体形式的认定第5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本问题5.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5.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5.3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5.4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免责第6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损失的认定及计算6.1 损害赔偿认定的基本原则6.2 损失赔偿范围的界定6.3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6.4 损失赔偿额的确定6.5 损失赔偿额的分摊第7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方式7.1 现行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的缺陷7.2 改进现行共同诉讼方式,建立包含多种形式的诉讼争端解决机制7.3 我国目前采用集团诉讼的条件尚不成熟……第8章 应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要措施

章节摘录

  1.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是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行为人有无主观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或承担不产生影响。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举证,加害人也不得以其没有主观过错为由主张免责或减责抗辩。把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用到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上,就是认为只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使用者造成了损害,无论上市公司在生产或报告过程中是否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均应对信息使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理基础为:  (1)无过错责任实行的是针对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必须对生产和报告者施加重责。  (2)无过错责任乃是现代民法基于消费者基本权利,谋求实质上平等的结果。  (3)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是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根据会计学理论,会计信息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产物,在会计信息的设计、生产、检查、监督、审计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严格把关,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但即使这样仍无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那么若要求没有多少相关专业知识或干脆没有任何相关专业知识的受害者举证生产者在生产和报告过程中有过失,显然不合理也不可能。因此对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  (4)对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道德上的合理性。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思想在于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不幸损害进行合理分担,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由经济实力较强的生产者来承担风险应属公平。  (5)无过错责任原则可以促使准则制定者提高准则、制度的设计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生产质量、报告质量以及对会计的审计监督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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