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汉先生

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作者:约翰·菲利普斯·马宽德  页数:410  字数:230000  译者:邝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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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马宽德编著的《普汉先生》讲述了:亨利生长于波士顿,在哈佛大学上学时,认识了并非上流社会出身的比尔,两人成为好友。毕业后,比尔说服亨利放弃去父亲创办的金融公司上班的机会,留在纽约创业。
  亨利结识了在同一公司上班的玛文,两人相爱,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亨利的父亲突然去世,他只能回乡奔丧。鉴于长子的身份和家庭的重担,亨利留在了波士顿,没有再回纽约。
  比尔造访波士顿的时候结识了亨利幼年的伙伴凯,两人暗生情愫,但比尔终究只是个过客。不久,凯便在家人的安排下与亨利结婚。
  婚后,凯还一直忘不了比尔。二十五年后,哈佛同学会上,亨利和玛文再次相遇,亨利再度对玛文动心,可他最终还是选择回到凯的身边。
  曾经的爱恋,纵使心动依然,却也只能是“我们回不去了”,半生纠缠难解的缘分,永远封存心底,时而浮现的悸动,注定是命运对人生无情的捉弄……淡淡的忧伤与怅惘,《普汉先生》写尽美国上流社会男女围城内外的苦痛与挣扎。

作者简介

马宽德 美国著名作家。1893年出生于特拉华州最大的城市威尔明顿,成长于纽约郊区。1915年哈佛大学毕业,先后做过报纸和周刊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曾在军队服役。他的写作生涯从通俗故事起步,靠间谍系列小说“摩多”先生的故事扬名立万,赢得了大批读者。1938年,他凭借小说《波士顿故事》赢得了普利策奖。他的小说的永久主题之一是描写美国上层社会生活的拘束性,以及那些渴望过上那种生活的人们。马宽德以尊重与讽刺相结合的手法描写了这些被不成文的规矩所约束着的人们的生活。
据当年的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新闻处处长理查德·麦卡锡回忆,张爱玲与马昆德在香港曾有过一面之缘:“那一年,在美国颇负盛名、曾得普利策小说奖的作家马昆德访港。我负责招待。是个星期日,我请他与爱玲吃中饭。爱玲的盛装引起马昆德的好奇与兴趣。他偷偷问我为何张爱玲的脚指头涂着绿彩。我问爱玲,她一时颇受窘,说是外用药膏(大笑)。我交《秧歌》头两章给马昆德,请他评鉴。他说应酬多,大概没工夫看。当晚下大雨,他就在香港半岛酒店房间里读完。次晨打电话来,我刚好不在家。他告诉我太太:‘我肯定这是一流作品。’他带了这两章返美,帮助推介,使《秧歌》在美国出版。”对此有人评论说:“她(张爱玲)谁也不怕地借用与改写她认为可用的素材,不管是西方的,中国的,经典的,通俗的,古典的,现代的,甚至是她同时代并相识的作者。”
有研究者认为《半生缘》仿袭了《普汉先生》中的“四角恋爱”的结构。《半生缘》里上海、南京两地分离的空间设计,也是依循了原书中纽约与波士顿的蓝图。《半生缘》结尾处那荡气回肠的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竟也是取自《普汉先生》中的“Darling,we can't go back”……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加油,按规则来
第二章 希利厄德先生说明一切
第三章 青春的漫漫回想
第四章 我们出去吃晚餐
第五章 流金岁月
第六章 向齐普斯先生致敬
第七章 多说无益
第八章 可以跟我跳支舞吗?
第九章 友谊的冒险
第十章 男孩和女孩在一起
第十一章 你最好问问弗兰克·瓦尔丁
第十二章 一次重要的经历,战争
第十三章 一些基本的事
第十四章 让我画一张草图
第十五章 我得了自己的一分
第十六章 我必须再去一次海边
第十七章 当你爱的女孩也爱你
第十八章 我想起了玛文·梅勒斯
第十九章 总有一天要发生
第二十章 因为我会回到你身边
第二十一章 再见,所有的一切
第二十二章 恋爱要沉默
第二十三章 说白了,不过是一个象征
第二十四章 我宣布了消息
第二十五章 长路漫漫
第二十六章 音乐萦绕不停
第二十七章 我们西部人都喜欢自己捕鱼
第二十八章 全部加起来总会有意义
第二十九章 我做错了什么?
第三十章 他们需要谈谈了
第三十一章 哟——走开!
第三十二章 我爱那苍白的手
第三十三章 莱因兰德4——
第三十四章 愉悦满载
第三十五章 他内心的确很低落
第三十六章 在看台底部的两个人
第三十七章 下山回家

章节摘录

  伯乔·布朗和我进入了同一所专收男孩的乡村走读学校,从那时起,他就拥有所谓的“领袖气质”;也就是说,他有成为学校大班长的气质。所以,当我们进入圣司文思中学,伯乔毫不意外地在最后一年获得了“首席宿舍长”的称号,负责维持那个阶段大体上的正义。他们说,没人像我们那会儿那样体罚不听话的男孩,也许是下一届里,再没有像伯乔一样强悍的男生了。  类似的自我评价,他本人也说过多次,我也听过多次,有一回,是我们的橄榄球校队在某场比赛中发挥得不如预想的好。  “现在的小孩的问题是——”伯乔说,“他们在道德和精神上都很‘愚钝’。”  他自然十分清楚,但我们都不知道“愚钝”是何含义——伯乔玩这种把戏从来都是信手拈来。  “天哪!”伯乔说,“你们难道不知道‘愚钝’是什么意思?你们不是都选修了英文吗?如果不知道,查查字典。”  可以想象,他原先也不认得“愚钝”,不过是前一两天在某处看到罢了;但他总有办法利用一切,因为他有领袖气质。这也是为什么在哈佛期间他成了班上的道德裁判,为什么他会娶一位佩斯利家的小姐,并且从此以后高枕无忧。他将顺理成章地成为佩斯利工厂的主人。  有些男孩会说伯乔自以为是,可他总是言出必行。比如,他可以双手倒立着下楼梯,他可以背出电话簿里的一整页号码。再自然不过的是,他的名字被刻在那座汉弗莱一沃克银质奖杯上——用以表彰“最接近圣史威学院理想的模范生”;在此后的人生岁月里,他的名字将出现在其他奖杯上,只要有奖杯的话。  随着时间流逝,我偶尔会觉得奇怪,为何有一群人似乎不喜欢他。的确,当伯乔出现时,总会有几个同学在角落里嘀咕他。比尔.金是其中一位,他总说伯乔是个无赖,一个大无赖。他的意思或许是,伯乔有时太盛气凌人了。  “总有一天,”比尔说,“有人会教训这个无赖。”此尔从来就不喜欢伯乔,伯乔也从来都不喜欢比尔。  我记得比尔有一次说起伯乔,那是个大型晚餐会,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参加,男士们待在图书室,似乎不急于加入到女士中去。伯乔正在评论球队存在什么问题,电力公债和股票公司出了什么事,你可以猜到那是什么日子,而我坐在比尔旁边,听伯乔的高论。  “老天,”比尔说,“我搞不懂你怎么会跟他一伙儿。”  “伯乔人不错。”我说。  “好吧,”比尔说,“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他是个无赖。”  “你以前就这么说过,”我说,“其实,伯乔有许多闪光点。”  “你的问题是,”比尔说,“你太守规矩了。”  “呃,守规矩有什么错?”我问。  “因为你已经很大了,不需要再规规矩矩的。”  我大概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比尔从纽约来,他的眼光不一样。  “打个比方吧,”比尔说,“我刚想到的,为什么所有人都叫他伯乔。”  “大家都这么叫他。”我说。  “是的,”比尔说,“可实际上他的名字是莱斯特·布朗——正像你说的,所有人都叫他伯乔。我都能猜到是谁第一个叫他伯乔。  ……

编辑推荐

  《普汉先生》是一部启发张爱玲写出《半生缘》的小说,一部感伤的美国上流社会婚恋挽歌,《普汉先生》是波士顿和纽约的双城记,写尽美国上流社会男女围城内外的苦痛与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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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普汉先生,真的和张爱玲的半生缘好像啊
  •     张爱玲的《半生缘》确实借鉴了《普汉先生》中的情节设置。世均之于普汉,玛文之于曼桢,比尔之于叔慧,凯之于翠芝。普汉家在波士顿,父母总刻意安排凯在家吃饭撮合她和普汉,而普汉在纽约自己的工作中,总是与比尔和玛文,三人一起吃饭;乔伊已经和凯订婚,只因为见到了比尔,在游玩时和比尔的一次晚归,凯立刻决定解除婚约,乔伊马上找到另一个女孩,很快结婚;普汉因为父亲突然去世,回到波士顿,邀请玛文和比尔去玩,借机让家人接受玛文,但又很谨慎的没有公布两人之间的关系;玛文是一个自己养活自己的新式的女孩,她爱上普汉,却随时感觉普汉会离她而去;普汉失去玛文之后的空虚无聊,他觉得在那个时刻,他可以和舞会遇到的任何一个女孩结婚;普汉阴差阳错的娶了凯,他和凯琐碎而忙乱的婚礼,新婚之夜,凯问的问题,不相爱的两个人结婚了,怎么办;多年之后,四个人重新因为一场哈佛25周年同学聚会相遇,比尔这时候已经离婚,一边是普汉与玛文的约会,同时也是比尔与凯的碰面,两者在时间上交织在一起;当然还有最后那句著名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情节上的相同几乎不用细心论证,可以肯定,《普汉先生》一定为张爱玲创作《半生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故事框架。
      
      更有趣的可能不是情节,而是细节,张爱玲对细节非常注意,精致而意味深长的细节是张爱玲小说成功的关键。其实故事梗概的借鉴并不能说明什么,真正能说明《普汉先生》对《半生缘》影响的是细节。玛文追问普汉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玛文在普汉纽约回波士顿的前夜,特别为普汉收拾行李;普汉在玛文家看到玛文的书,心中想的是这些书是属于自己的;普汉从波士顿回来,到了和比尔与玛文的办公室,一心希望着比尔不在,只有玛文在,自己可以告诉她对她的感情;凯去参加晚宴,忘记自己的皮包,指使普汉上楼去拿;凯发现当年玛文写给普汉的情书,用嘲笑的口吻念出来。林林总总,你总能读到相似的细节、相似的感觉。
      
      因为情节和细节上有蓝本,《半生缘》就更像两种叙述的综合体。前一部分是《普汉先生》提供的故事框架,中间因为曼璐的一场阴谋,世均和曼桢的爱情变成意外断裂的悲剧。普汉和玛文的错过更像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出身、家境、个人选择,世均和曼桢之间何尝没有出身问题,但最终起到决定力量的还是曼璐设计的突发事件。这总让《半生缘》显得传奇化,太多的巧合。世均的父亲偏偏是曼璐的熟客,这已经巧合,祝鸿才可以把曼桢囚禁在别墅里一年多,这更是显得不可思议。如此不可抗拒的外力,强拆散了一对相爱的男女,谁说张爱玲只写千疮百孔的感情,这样的分离,总能获得些许唏嘘,隐藏在背后的台词,往往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属的遗憾。
      
      杨绛曾经跟钱钟书玩笑说,如果《围城》让方鸿渐和唐晓芙终成眷属,再让他们逐渐平淡到分离,更能凸显“围城”的含义。杨绛的思路若真能被张爱玲写出来,世均和曼桢最后因为平淡而陌路,可能更能凸显“苍凉”的本色。因此,《半生缘》起码不是一个悲凉的故事,它比不上《花凋》,巧合冲淡了它无奈的底色。其实《普汉先生》也没有悲剧的意味,普汉和玛文的感情更像是生命的调味剂,玛文放弃不了对物质的渴望,普汉也离不开生来环境的惯性,多年之后,他们的重逢何尝不是中产生活贫乏后的一点感情波澜,“回不去”的话,惫懒多于遗憾,如果再有机会选择,他们也不会改变。
      
      张爱玲研究现在有两个误区。一个是历史化。张爱玲独特的历史态度是她被发掘的原因,她确实能体现出一种和现代文学主流叙述不同的历史观,但不意味着她能替代主流。她的独特是主流最好的补充和反思,但若我们一直过分强调,甚至于想把她塑造成另一种主流时,我们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扼杀了她的独特。“张粉”很多,我不是,但我喜欢读张爱玲,把她放到恰当的地位就好,看到她的优势和弱点,比一味把她塑造成为“偶像”要明智的多。很多人不是被棒杀的,“捧杀”也很可怕。张爱玲不喜欢背负太多东西,后人又何必借喜欢的名义非得将她不属于,可能也不在乎的东西给她呢?有时候,喜欢太执着,反而会负累。
      
      另一个是“流言化”。看了《小团圆》、《雷峰塔》、《易经》、《异乡记》和最近很多的评论,包括有关资料的发掘,觉得张爱玲研究现在越来越“话题”化。说得好听是大量生平资料的发掘,其实有些看来真的就是“八卦”集锦的学术化。我想如果针对这个现象写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从“传奇”到“流言”》。作家可怜,一旦成了名人,所有细琐的私事都被拿来消费,想到鲁迅对死后的担心,想到郁达夫说起自己卖日记、书信时的“文丐”心情,就觉得郑小谷那句“最无赖事惟谋食,大有为者不著书”说得切题。张爱玲不想把自己这份手稿发表出来,可能正出于这份担心。只是斯人已去,发不发表,已经不是本人完全做主,身边的亲戚、朋友怎样处置,又能收到哪些有形无形的利益,这些官司已经打不清楚,感慨人世间白云苍狗,谁又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是这些手稿看得人伤心,一个女作家真的只能在自叙传中拼命咀嚼渣滓了。不管写得如何精细,如何惊世骇俗,但总斤斤计较于周一径三,刻薄嘲讽身边一切的人,多少让人担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半生缘》多少挣脱了张爱玲自己经历的束缚,虽然不完全。作家自己的做地为牢就算了,评论家再参杂其中使出浑身解数的索引、考证,将所有人物对号入座,将八卦关系讲得津津有味,更让人觉得如蝇在耳。
      
      P.S拉杂写了这么多,最后想说的是自己阅读的最切身的感受。抛开一切意识形态的问题,单说读《半生缘》和《普汉先生》最基本的反应。《半生缘》是真心觉得好,有些地方读得非常得意,字句表达、细节掌控都好,张爱玲的好,真是要慢慢咀嚼的。《普汉先生》却难沉浸些,也许是美国作家的表达到底隔阂,很多地方读得很是困倦,没办法。
      
  •     
       1949年,张爱玲平静地迎接了时代的巨变。是年7月,《亦报》找她写连载,她欣然应允,开始写《十八春》。写长篇,对当时的张爱玲来说,是个挑战。第一,那是她第一次写长篇,没有经验;第二,她需要向时代靠拢,向政府表明立场,她的那些传奇的弄堂的故事,显然与红色风潮不符。(张爱玲给了《十八春》中的人物一个革命的结局,多少年后,她对这个结局很不满意,改了改,《十八春》变成了《半生缘》。)时事而逼,她必须写。怎么写,成了问题。张爱玲想到了借鉴。对比《普汉先生》和《半生缘》很有意思。从文风看,张爱玲短篇小说的文风,走的是华丽风。但到了《半生缘》,她的文笔忽然转变成淡雅,这一点与《普汉先生》淡淡的忧伤不谋而合;其次,两书的结构十分相似。《普汉先生》中是波士顿和纽约的双城记,《半生缘》中,则是南京和上海。人物关系的设置,更是惊人雷同。普汉对应世钧,玛文对应曼桢,凯对应翠芝,比尔对应叔惠。场景和情节的设计也有许多重复。还有细节,比如狗,比如煤气味道,比如行李箱,等等。最令人咋舌的是“金句”。张爱玲《半生缘》中那一句荡气回肠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竟也是直接从《普汉先生》中翻译过来的。由此可见,尽管是连载,张爱玲《十八春》,是写之前就已经成竹在胸,故事大概已经了然。
       那么作为华语文坛功力最深的女作家,张爱玲的自我发挥在哪儿?她的创造力在哪儿?她是如何把美国小说,改造成了轰动上海的言情经典?空间、人物的改动自不必说,毕竟张爱玲需要讲一个中国故事。就技术层面来说,第一,她变动叙事的角度——《普汉先生》是第一人称叙事,《半生缘》是第三人称。而用第三人称写,也一直是张爱玲最拿手的;第二,加情节。《半生缘》中,曼桢姐姐曼璐,隐隐对应《普汉先生》中普汉的妹妹玛丽,但又有位移,亲戚关系变了。而曼璐丈夫的形象,则是上海式的,张爱玲创造的。曼桢被阁楼里的一段,也显然是融合了张爱玲早年被父亲关在阁楼的亲身体验——张爱玲常常不放过任何一个写作资源。就情感浓度来说,《普汉先生》更淡雅,《半生缘》更苍凉怨念,更像是一个“苍凉的手势”。对于《普汉先生》的仿袭,张爱玲自己也不否认。在一封写给宋淇的信中,她提到《半生缘》其实是根据美国作家马宽德的《普汉先生》一书所改写的。事实上,从后面的创作来看,中短篇小说,才是最适合张爱玲的文体样式。长篇太长了,需要太多的精力和高屋建瓴的架构,更像个体力活儿。长篇不一定要求文笔的精致,但一定要磅礴有力,文气充沛。张爱玲后来的长篇小说,比如《小团圆》,更像是小片段的连缀,缺少了一种一以贯之的气韵,比全盛时期的《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差了一截儿。比晚期的短篇力作《色戒》,也少了一种言少意长的概括力。
       独独一部《半生缘》,一出手就是经典,其中张爱玲本身的写作魅力自不必言,但终究也是该感谢《普汉先生》这样一部小作品。张爱玲对马宽德很尊重。她流落香港时,普利策奖得主马宽德正如日中天,他们在香港有过一面之缘。前香港美新处处长麦卡锡在高全对他的访问录中提到:“那一年,在美国颇负盛名,曾得普利兹小说奖的马宽德访港,我负责招待。是个星期日,我请他与爱玲吃中饭。爱玲盛装引起马宽德的好奇与兴趣。他偷偷问我为何张爱玲的脚趾头涂着绿彩。我问爱玲,她一时颇受窘,说是外用药膏。我交《秧歌》给马宽德,请他评鉴。他说应酬多,大概没工夫看。当晚下大雨,他就在香港半岛酒店里读完。次晨打电话来,我刚好不在家。他告诉我太太:‘我肯定这是一流作品。’他带了这两章返美,帮助推介,使《秧歌》在美国出版。”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有趣,曲曲折折的缘分,好像上天安排好了似的。现在《普汉先生》中译本有了。虽然是本小书,但对照着《半生缘》看,读起来也饶有兴致。喜欢张爱玲的朋友们,不妨随便翻翻。
  •   然也。当下人们看张多戴着一副娱记的眼镜,她的文字也被当成生平索引。普汉先生能让人再看半生缘,纯粹享受一个虚构故事,一些人物,一些细节,看到张爱玲文学上的强与弱,无论对她爱憎,都更充分。马宽德本是以一系列侦探小说畅销成名,这篇普汉却毫无曲折跌宕探案的影子,平淡琐碎,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试图还原生活本身,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只是生和活而已,只是好奇这部小说居然能改编成电影,其中的难得的几处脱轨涟漪,剧情也远不如<红玫瑰与白玫瑰>可观。马宽德有亨利詹姆斯的几分影子,但远欠深邃。这个不新鲜的故事,<纯真年代>讲得更好。
    我倒觉得,<围城>就这样更是'围城',方唐先和而分更像是生活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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