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黑格尔主义法学

出版时间:2006-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卓英子  页数: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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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新黑格尔主义法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和美国流行的以新黑格尔主义为哲学基础,以继承和发展黑格尔哲学、法学思想为基本特征的法学派别。其法学理论多蕴涵于哲学、伦理学、国家学说中,具有浓厚的抽象性。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将黑格尔的国家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政治法律观点发挥到极致,宣扬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国家主义;认为国家和法是自由和理性的体现;把法律理念看成是支配一切法律现象的基本准则。新黑格尔主义法学虽然在法学理念、法律与文明、法学方法论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其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国家至上主义倾问使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法西斯专政所利用,在战后很快没落了。

书籍目录

绪论第一章  什么是新黑格尔主义法学  第一节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概念  第二节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三节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    一、国家和法是自由和理性的形式    二、国家至上论    三、法律与文明    四、法律作用说    五、法律理念与法律原则    六、关于法律学的探讨  本章小结第二章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轨迹  第一节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英国    二、美国    三、德国  第二节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在各国产生与发展的情况    一、英国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产生历程    二、美国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产生历程    三、德国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    四、意大利黑格尔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  本章小结第三章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思想源头——黑格尔  第一节  黑格尔其人及理论体系简介    一、黑格尔的生平著作及理论    二、众学者对黑格尔的评价    三、《法哲学原理》(《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四、法哲学的概念    五、什么是法  第二节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一、环环相扣的抽象法    二、道德    三、伦理定位于“活的善”  本章小结第四章  格林的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第五章  布拉德雷的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第六章  鲍桑葵的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第七章  克罗齐的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结语附录主要代表人物写代表著作一览表主要名词术语与代表人物索引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书摘黑格尔是卢梭契约论的反对者,否认国家是人们缔结契约的结果。他认为契约的最大特征及其实质是从任性出发,既可以订立,也可以解除。国家则不同,国家是根据理性力量产生的,不可能是任性的,“神自身在地上的行进,这就是国家。国家的根据是作为意志而实现自己的理性的力量”。    黑格尔对国家本质的歪曲还表现在他关于国家目的的论证上,他认为国家的目的就是“普遍的利益”。黑格尔所说的“普遍的利益”,当然不包括劳动人民在内的全社会利益,而只为封建地主阶级、为资产阶级谋福利。对劳动人民来说,剥削者国家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镇压。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是直言不讳的。他公开宣扬由贵族和资产阶级来制止所谓“平民的愤慨”。他认为这种“愤慨”是必然要发生的,因为劳动人民贫困,因此必然会产生对富人的不满情绪和反抗行动。黑格尔称人民“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东西”,他们的行为是无理性的、野蛮的、恐怖的。黑格尔的国家论,联系到实际,就成了当时对普鲁士封建制度的颂歌,论证了普鲁士封建统治的合理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利用黑格尔的这些国家论点,宣扬国家至上论、元首至上论。他们认为国家是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个人依靠国家而存在,无国家即无个人。个人必须牺牲自由、幸福,效忠于国家。国家为一个整体,是由共同的血统、种族和精神形成的。国家元首代表这一整体,即此元首和国家也是一样的。与此同时,他们还极力宣扬狭隘的民族主义,认为本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优等民族”有统治“劣等民族”的权利。这些论点有关内容就成为法西斯反动政治所利用的国家理论。    许多新黑格尔主义法学者对法律与文明、法律与文化的问题都论述过自己的观点,其中最典型的要属柯勒和宾德了。    柯勒学说的法哲学观点继承了黑格尔的历史进化论思想,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为理论基础,探究法律与文明的关系,提出法律是文化现象的论断。他认为“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却是经过人为地、不断地修正努力,使其适合于现在文化的产物。他还说,法律既是文化的一种现象,它便是流动的,不是静止的;是前进的,不是停滞的,所以修正的努力便不能缺少。但是人类修正法律的努力,也有其一定限度,不能超越时代文化的要求,也不能违反文化的要求。总之,在柯勒心目中,人类历史是文化不断提高的过程,法律是文化现象,以民族文化为基础,以实现全体人类道义为其职能。同时,他还认为法律随着“文化,,的发展而变更其内容。所谓文化,其意义在于把人对外部自然界和自己本性的控制能力尽可能地提到最高水平。人类以本身和对外界的控制能力经常不断地在扩展,而法律的目的就在于帮助这种发展,并使妨碍的因素得以减少或成为无效。P12-13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涌现的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正是这种文明的生动体现。《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在国内第一次全景式展现西方各法学思潮与流派的主张、源流与发展,为人们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提供了全新的读本。     ——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具有历史的多样性和稳定性,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对把握其间的理论要义和精髓十分有益。《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对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组成部分的法学思潮与流派做了很好的梳理,勾画出上千年来西方法律的智慧与思辨的清晰轮廓。这套丛书有助于人们开拓视野、汲取精华,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     —— 公丕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人类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融入了无数法学家的睿智和诸多法学思潮与流派的精神。各种思潮、各个流派都蕴涵着引人深思的哲理,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法学家们的睿智体现在哪里,引人深思的哲理又在何方?《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以其系统、扼要和清晰的笔触,图文并茂的卷面,为人们提供了初步的答案。     —— 何勤华(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推荐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编辑推荐:源远流长的西方法学,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颗璀璨明珠,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涌现的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正是这种文明的生动体现。《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在国内第一次全景式展现西方各法学思潮与流派的主张、源流与发展,为人们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提供了全新的读本。《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是其中的一册,重要向您阐述新黑格尔主义法学这门学科的构成体系、发展历程及其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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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书很好,当当的服务也很好。
  •   新黑格尔主义根本不懂黑格尔思想!
  •   书皮很脏,可能是在仓库放太久的缘故
  •   服务态度不错~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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