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1 出版社:法律 作者:胡旭晟 页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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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之主要宗旨是为法伦理学——作者视之为法律哲学中一个新兴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分支学科——奠定坚实的历史基础和思想依据。因而可以说,本书的确处于法律哲学另一种意义的“临界”点上……本书认为:从宏观的历史趋势来看,法律的归宿将是道德。从法律源于道德到法律的独立化运动再到法律趋于道德,这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无限漫长的历史过程。
书籍目录
前言:关于理论预设的若干说明 第一章 法的起源 第二章 混沌法- 东方宗教法(一):印度法.肯定环节 第三章 混沌法 - 东方宗教法(二):希伯来法.否定环节 第四章 混沌法 - 东方宗教法(三):伊斯兰法.否定之否定环节 第五章 道德法 - 中国法(一):先秦.理论预制 第六章 道德法 - 中国法(二):汉唐.现实建构 第七章 道德法 - 中国法(三):唐(中叶)清.深化与危机 第八章 道德法 - 中国法(四):近代.转型与困境 第九章 独立法 - 西方法(一):古希腊.精神预制 第十章 独立法 - 西方法(二):古罗马.现实建构 第十一章 独立法 - 西方法(三):中世纪.重塑 第十二章 独立法 - 西方法(四):近代.成熟 第十三章 结语:从历史走向未来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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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类型学角度设计出“混沌法”、“道德法”、“独立法”三大类型,再从比较法学角度论述不同文化类型的共性与差异,并运用法学、哲学、伦理学、宗教学、历史学、人类学、政治学等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和原理论证其核心观点,充分显现出思辨的气质、理论的锋芒和创新的尝试。其中所提出的“一切法律在根本上不可能与道德无涉;理论上如此,实践上同样如此”、“法律有效性的大小程度取决于它所获道德支持的广泛程度”等等观点及其论证方式对法学和伦理学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研究,具有较大启示。 在研究范式与风格上,作者通过定义关键词、划分理想类型、厘定逻辑工具以及明确价值判断的立场等等,建立了独特的研究体系和分析框架。全书选题宏大,论域广阔,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作者将历史与逻辑、宏观与微观、法理与伦理、经验与思辨、描述与解释结合一体,颇具开拓性。 ——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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