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限制与废止研究

出版时间:2006-12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作者:张远煌  页数: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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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第一,视野宽阔,论证全面。对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因既缺乏正义报应的根据,也无人们所预期的预防功效,因而严格限制并尽早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已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基本共识。但在论证方法上,现有研究多从死刑消长的变化趋势、人权理论和刑法原理方面展开,研究成果的思辨性、论理性较强,而经验性分析与论证却不足。远煌教授作为较早曾在国外从事较系统的犯罪学研修的中青年学者之一,以犯罪学研究见长,因而具有弥补前述研究不足的良好学养条件。在本书中,作者综合运用刑法学和犯罪学原理,在对传统的死刑存废之争进行清晰的理论评析的同时,着力对死刑威慑力实证研究结论和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的事实依据进行了深入剖析和阐述,从而拓展并充实了废除死刑尤其是非暴力犯罪死刑的正当根据和理由。  第二,观点鲜明,勇于创新。在死刑控制的本质问题上,文中基于对死刑起源及演变的考察,富有见地地指出:在这一问题上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死刑存在根据的伦理基础或功利价值,而是人类文明进化程度与人类本能被抑制的程度;死刑控制虽然表现为立法上死刑罪名的削减和司法上死刑适用频率的降低,而实质上却关乎人类自身生存状况的改良。力主全面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是全文的基调,作者并提出了从非暴力犯罪的特点看,死刑之于非暴力犯罪具有刑事政策决策上的不明智性;从非暴力犯罪的原因看,死刑之于非暴力犯罪具有不匹配性;从非暴力犯罪的变化趋势看,死刑之于非暴力具有无效性等具有创新性的结论。在这一前提下,本书也十分注意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确认非暴力犯罪死刑立法废除的现实进程尚难以准确预见,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适用为目标,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司法控制的强大功能,并对司法控制的可能空间及控制路径和方法,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从而使立法上的应然废除与司法上的实然控制之间,得以很好地衔接。而在司法控制方面,有关“罪行极其严重”标准的死刑控制价值及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等问题的论述,颇有深度且不乏新意,并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三,结构严谨,重点突出。全文以死刑的功能及变化趋势的分析为切入点,以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的学理分析和事实论证为基础,以死刑的司法控制为现实的落脚点,前后呼应、浑然一体;既考虑了论证完整性的需要,又突出了本书的重点所在,表现出作者对研究素材的组织能力和文字驾驭能力。

作者简介

张远煌,1961年11月生,重庆市巫溪县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侦查系;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国巴黎第十大学访问学者、巴黎第二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教授、法学博士,兼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曾出版《现代犯罪学的基本问题》、《犯罪学原理》等6部著作。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第二节 非暴力犯罪的概念   第三节 非暴力犯罪的类型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一章 死刑的功能与命运   第一节 死刑存废之争之评析   第二节 死刑威慑力实证研究之评价   第三节 死刑的世界趋势   第四节 本章 结论 第二章 非暴力犯罪死刑废除根据的犯罪学考察   第一节 犯罪学考察的必要性   第二节 从非暴力犯罪的特点看死刑的不明智性   第三节 从非暴力犯罪的原因看死刑的不匹配性   第四节 从非暴力犯罪的变化看死刑的无效性   第五节 本章 结论 第三章 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立法的演变   第一节 死刑政策与死刑立法概况   第二节 年刑法:非暴力犯罪死刑从严控制阶段   第三节 单行刑法:非暴力犯罪死刑大量扩张阶段   第四节 年刑法:非暴力犯罪死刑扩张遏制阶段   第五节 中国死刑立法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第六节 本章 结论 第四章 非暴力犯罪死刑的司法控制   第一节 非暴力犯罪死刑的司法控制空间   第二节 死刑适用总标准对死刑的控制   第三节 死缓制度对死刑执行的控制   第四节 证明标准对死刑适用的控制   第五节 本章 结论 结束语:非暴力犯罪死刑替代措施之建言   第一节 非暴力犯罪死刑之立法废除   第二节 非暴力犯罪死刑的替代措施 主要参考书目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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