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实证研究

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琼  页数:423  
Tag标签:无  

前言

  0.1罚金刑发展史的启示  罚金刑是具有非常悠久历史的刑罚方法,其产生、发展、演变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中外罚金刑制度起源基本上都可以追溯到历史上的某个时期甚至是距今非常遥远的某个时期。例如,关于中国古代罚金刑的起源,有的法律史学家认为其产生于唐虞之世,由赎刑变化而来,有的学者则认为罚金刑产生于西周中期。西方国家对古代社会罚金刑的起源也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罚金刑起源于奴隶社会规定的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赔偿金的制度,并以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为史证,有的学者认为其起源于日耳曼习惯法时期犯罪人向公共团体交纳的用以抵偿其扰乱公共秩序罪行的和平金制度。此外,关于罚金刑的功能、作用、利弊等诸多问题的争论也始终伴随着罚金刑的立法和司法,中外概莫能外。  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现实。对罚金刑历史的研究是为了鉴古知今,“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对罚金刑历史的研究可以使人更清楚地认识罚金刑在历代法律制度中的本质和功能,以便古为今用,更好地发展和完善这一古老的刑罚制度,服务于现实社会。  从罚金刑的历史发展轨迹看,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无论在中外都主要是适用于一些当时社会制度下的某些特权阶层的犯罪、轻微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罚金刑从产生伊始就和特权、不平等联系在一起。外国古代规定有罚金刑的法典,如古代西亚地区的《乌尔纳姆法典》、占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以及后来日耳曼民族的《萨利克法典》,这些著名的法典之中都有大量的维护等级制度的内容。例如,《汉谟拉比法典》第8条规定:“自由民窃取牛、或羊、或驴、或猪、或船舶,倘此为穆什钦努所有,则应科以十倍之罚金;倘窃贼无物以为偿,则应处死。”《十二铜表法》第8表“私犯”第3条规定,折断自由人一骨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萨利克法典》中的罚金因被害者自由人的身份、地位不同,罚金数额也从63金币到600金币不等,其刑罚的不平等性公开、明确。《摩奴法典》第8卷第267条规定:“刹帝利辱骂婆罗门应处一百钵那罚金;吠舍处一百五十或二百,首陀罗处体刑。”第268条规定,“婆罗门辱骂武士种姓的人处五十钵那罚金,辱骂商人处二十五;辱骂首陀罗处十二”。第337条规定:“首陀罗不论偷何物,其罚金应比寻常处分重八倍;吠舍重十六倍;刹帝利重三十二倍。”①罚金刑这一刑罚制度在历史上成了维护奴隶、封建等级特权制度的一个工具。

内容概要

作者运用古今中外大量立法文献资料对罚金刑的起源,发展、功能、利弊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比较清晰深刻的分析、论述。更大的一部分则是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案例和统计数据的收集、问卷式调查、实地调查、访谈调查、个案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等多种手段对我国两部刑法典在刑法分则中对罚金刑的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对罚金刑适用的情况,进行了多侧面的剖析,从中发现和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并且较好地分析了产生问题的主观与客观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罚金刑的立法和司法适用的建议。图表附件资料相当翔实、丰富。

作者简介

王琼,河南省商丘市人。199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200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信息产业部供职多年,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做兼职律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师从信春鹰教授,研究政治学和法理学。先后在《中国司法》、《人民司法》、《刑事司法指南》、《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法学理论研究文章三十多篇。

书籍目录

前言  0.1 罚金刑发展史的启示  0.2 罚金刑选题的意义及研究现状  0.3 实证研究的价值第1章 关于实证研究方法  1.1 实证研究方法与实证主义  1.2 实证研究的对象  1.3 实证研究的方法第2章 罚金刑概述  2.1 罚金刑的嬗变和发展    2.1.1 我国罚金刑的起源和发展    2.1.2 外国罚金刑的产生和发展  2.2 罚金刑的概念和种类    2.2.1 罚金刑的概念、特征    2.2.2 罚金刑的种类  2.3 罚金刑的功能  2.4 罚金刑的利弊评析  2.5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第3章 1997年《刑法》颁行之前罚金刑立法分析  3.1 1979年《刑法》罚金刑规定分析    3.1.1 1979年《刑法》中罚金刑的规定    3.1.2 关于1979年《刑法》中罚金刑规定的分析  3.2 单行刑法中罚金刑规定的分析    3.2.1 单行刑法中罚金刑的规定    3.2.2 单行刑法中罚金刑规定的分析  3.3 附属刑法中罚金刑规定的分析    3.3.1 附属刑法中罚金刑的规定    3.3.2 附属刑法中罚金刑规定分析第4章 我国现行《刑法》罚金刑立法分析  4.1 现行《刑法》罚金刑罪名规定分析    4.1.1 现行《刑法》关于罚金刑罪名的规定    4.1.2 我国现行《刑法》挂有罚金刑罪名在各章中的分布情况    4.1.3 罚金刑与贪利性犯罪    4.1.4 罚金刑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4.1.5 罚金刑与轻罪、重罪    4.1.6 罚金刑罪名与犯罪主体  4.2 罚金刑数额规定方式评析  4.3 罚金刑适用方式立法评析    4.3.1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四种罚金刑适用方式  ……第5章 罚金刑司法裁量实证分析第6章 罚金刑的执行第7章 罚金刑的立法完善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2章 罚金刑概述  2.1 罚金刑的嬗变和发展  罚金刑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刑种,从其产生到现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随着社会的更迭,经济的发展,罚金刑在当今刑罚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清楚地了解罚金刑的本质、功能、作用等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历史的考察,即考察其产生、发展、变化、兴衰的历史。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在的罚金刑制度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改革,才能对罚金刑的未来命运有更科学的预测。  2.1.1 我国罚金刑的起源和发展  根据清朝著名律学家沈家本先生的考证,罚金之名,“始见于《职金》而详于《管子》,罪之最轻者用之,罚与赎义有别”。史学界一般认为,罚金刑由赎刑演变而来。关于罚金的起源,我国史学界一般认为可追溯到唐虞之世。其根据是《尚书·舜典》载有“金作赎刑”,即以金赎罪。《尚书·舜典·孔传》中有“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的记载。《史记·武帝本纪·集解》中有“意善功恶,使出金赎罪,坐不戒慎者”。《吕刑》记有“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春秋时代创造了赎赀制度。《说文解字》:‘赀,小罚以财自赎’……赎是代替,亦即贸易,是以财代刑,而财非刑。《国语·齐语》:管仲‘制重罪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鞼盾、一戟;小罪谪以金……坐成以束矢。”意即用犀甲、鞼盾、戟、金、矢等代替应处刑罚,借以加强军备。商鞅为秦立法,遂定以赀代刑制度。云梦秦简有赎。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以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为重点,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实证材料,用以论证我国罚金刑立法的优缺点及司法中适用罚金刑的情况和问题,对于推进罚金刑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价值。  ——高铭暄  尤其值得赞赏的是,作者深入实际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掌握了丰富的统计数据。采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和论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在以往的刑法学著作中尚不多见。  ——王作富  《罚金刑实证研究》的篇章安排较为条理、系统,实证分析之结论也有较强的司法适用性和立法参考性,图表附件资料相当翔实、丰富。  ——屈学武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罚金刑实证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正版,质量很好,值的推荐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