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史

出版时间:2010-01-0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美)列奥·施特劳斯,(美)约瑟夫·克罗波西  页数:934  译者:李洪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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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第二版问世于1972年,也就是列奥·施特劳斯逝世的前一年。从那时到现在,一代新人已经或正在成长起来,为了使他们的作品有机会被收入本书,同时也为了有机会在重要之点上拓宽本书的范围,我们决定出版这个新版本。新版本首次收入了有关修昔底德和色诺芬的篇章,对此没有必要多加解释。这一版还增加了有关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篇章,对此,适当加以解释可能是必要的。在第一版序言中我们说过,将有关中世纪基督教及穆斯林思想家和有关笛卡尔的篇章收入本书是个有争议的问题,这么说当然是指所涉及的这些思想家主要并不是政治哲学家。同样的话也适用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也就是说,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并不是政治哲学。然而,只须考虑一下20世纪60年代及当代的“激进主义”,就不难记起无论何种形式的存在主义对公众意识所产生的影响。也不要忘记,海德格尔的哲学思考允许或诱使——仍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他或长或短地参与了恶劣的政治。在一切时代,特别是在当代,政治科学总是以曲折不定的方式反映着人类对自身力量、眼界和目标所做的哲学思考,并迟早会通过政治制度而影响到人们的自发见解。

内容概要

  将有关中世纪基督教及穆斯林思想家和有关笛卡尔的篇章收入本书是个有争议的问题,这么说当然是指所涉及的这些思想家主要并不是政治哲学家。同样的话也适用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也就是说,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并不是政治哲学。

作者简介

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 1899~1973)一位相当有影响的政治思想家和古典政治哲学的阐释者。他于1899年出生于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德军服役,在汉堡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成为柏林犹太人研究学院的助理研究员。后以洛克菲勒基金会会员身份在英国和法国工作。1938年移居美国,嗣后入美国籍。先后在纽约市社会研究新学院、芝加哥大学、克莱尔蒙特人文学院任政治学教授。一生有大量著述,最著名的有《论暴政》、《自然权利与历史》、《迫害与写作艺术》、《什么是政治哲学?》。1963年与当时同为芝加哥大学著名政治学教授的约瑟夫·克罗波西(Joseph cropsey)合编了《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的著作文笔明快,眼光犀利,富有挑战性。他在美国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培养了几代政治科学家。当古典政治政治哲学的研究被定量和行为学派的政治哲学家弄得黯然失色的时候,他为在大学中复兴并坚持这种研究作出了贡献。

书籍目录

绪论/ 修昔底德/大卫·鲍罗廷 不动声色的政治教育家 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起因 雅典人的帝国主义论调 正义的无能 雅典人的高尚 雅典人的丑陋 雅典帝国主义的缺陷柏拉图/列奥·施特劳斯 《理想国》 《政治家》 《法律篇》色诺芬/克里斯朵夫·布鲁尔 《居鲁士的教育》 《回忆录》 《远征记》亚里士多德/卡恩斯·劳德 理论与实践 幸福、美德和绅士品格 正义和友谊 精明、治国才能和政治科学 人与城邦 公民与政体 政体种类 最好的政体 教育、培养及最好的生活方式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詹姆斯·E.霍尔顿 哲学与政治 最好的生活方式 最好的政治制度 正义的本性圣奥古斯丁/恩斯特·L福延 公民社会的本性:基督教道德与世俗道德的对立 一神论与公民宗教 两种城邦及政教分离 基督教与爱国主义阿尔法拉比/马伯森·马迪 神学与政治学 道德政体 哲学家王者与先知立法者 法与活的智慧 战争与法的限度 民主政体与道德政体摩西·迈蒙尼德/拉尔夫·勒纳 人、社会与法 先知及其作用 王者之才与救世主时代 关于自然法的问题托马斯·阿奎那/恩斯特·L福廷 基督教与政治学:政治制度的本性 道德美德与自然法 《圣经》的信仰与哲学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列奥·施特劳斯 背离亚里士多德 人民主权论 贵族政治论 关于信仰统一 否认自然法尼科洛·马基雅弗利/列奥·施特劳斯 现代政治哲学奠基人 《君主论》 《论李维》 评价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邓肯·B.福里斯特理查德·胡克/邓肯·B.福里斯特弗兰西斯·培根/霍华德·B.怀特雨果·格劳秀斯/理查德·H·考克斯托马斯·霍布斯/劳伦斯.伯恩斯勒内·笛卡尔/里查德·肯宁顿约翰·弥尔顿/沃尔特·伯恩斯别涅狄克·斯宾诺莎/斯坦利·罗森约翰·洛克/罗伯特·A.戈尔德温孟德斯鸠/大卫·洛温塔尔大卫·休谟/罗伯特·S.希尔让-雅克·卢梭/阿伦·布鲁姆伊曼奴尔·康德/皮埃尔·哈斯纳威廉·布莱克斯通/霍伯特.J.斯托林亚当·斯密/约瑟夫·克罗波西联邦党人/马丁·戴蒙德托马斯·潘恩/S.J.弗兰西斯·卡纳万埃德蒙·伯克/Jr.哈维·曼斯菲尔德。杰里米·边沁詹姆斯·穆勒/蒂莫西·福勒乔治·威廉·弗里得里希·黑格尔/皮埃尔·哈斯纳亚里克西·德·托克维尔/马温·策特鲍姆约翰·斯图亚特·米尔/亨利·M.麦吉德卡尔·马克思/约瑟夫·克罗波西弗里德里希·尼采/沃纳·丁·丹豪塞约翰·杜威/罗伯特·霍维茨埃德蒙·胡塞尔/理查德-维尔克雷马丁·海德格尔/米歇尔·吉莱斯皮后记:列奥·施特劳斯与政治哲学史/内森·塔科夫和托马斯·L潘高

章节摘录

通过明确地将对编织技艺分析的结果运用于王者的技艺,陌生人能够阐明王者的技艺与所有其他技艺的关系,特别是与那些打着正义的幌子同王者技艺竞争城邦统治的技艺的关系。最成功、最聪明的竞争者是那些自称具有王者技艺的杰出的智者,这些人是城邦的统治者,即缺乏王者技艺或治国才能的统治者,或者说,他们是实际上的全部政治统治者,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依然是。这种政治统治有三类:一个人的统治、少数人的统治和多数人的统治;而这三类中的每一类又都划分为两部分,这里的划分所依据的是暴力与自愿或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区别;因此君主制不同于僭主制,贵族制不同于寡头制,而民主制之名则归于多数人的统治,不管多数穷人对富入的统治是征得了富人的同意并且完全合法,还是诉诸暴力而且多少是非法的(陌生人所概括的这些政体的区别几乎完全同于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三卷中所做的区别;不过要考虑其中的差别)。所有这些政体无一将其要求奠定在统治者的知识或技艺之上,即奠定在唯一绝对合法的要求之上。因此说,基于国民的意愿(基于同意或自由)以及基于合法性的要求是可疑的。为这一判断所做的辩护依据的是其他技艺特别是医学的例子。医生就是医生,不管他给我们治病时我们是否愿意,不管他用刀割、用火烧还是让我们承受其他痛苦,也不管他是否遵守成文法则;他是医生,只要他的做法有益于我们的身体。与此相应,唯一正确的政体是具备王者技艺的人在其中进行统治的制度,不管他们的统治是否依据法律,也不管被统治者是否同意,只要他们的统治能增进国家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是杀一批人、放逐一批人,从而缩小城邦的规模,还是广招移民从而扩大城邦的规模,都是无关紧要的。

后记

使用本书的学生可能会对这里所介绍的政治哲学教授方法感到奇怪,这是自然而又合情合理的。首创这一方法的是本书的资深主编列奥·施特劳斯。他1899年生于德国,在德国学习哲学、数学和自然科学,听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课程,曾于柏林一个犹太研究机构任研究员,后于1932年离开德国定居美国。1938年至1949年他任教于新社会研究院,1949年至1967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1968年至1969年任教于克莱蒙男子学院,后任教于圣约翰学院直到他1973年去世。他是一位非常有影响的教师。本书的作者一部分是他的学生。更重要的是,他有15部著作(前三部是用他的母语德语写的,其余的用英语),全面阐述了政治哲学方面的著作和对作者加以评述,并全面研究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

编辑推荐

《政治哲学史(第3版)》编辑推荐:德裔美籍著名政治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等人编撰的这部《政治哲学史》,系统全面地介绍了自古希腊至现代主要政治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和著作,广泛深入地探讨了人的本性或本质、国家的起源和基础、社会经济制度的原理、道德或价值取向的根据、公平或正义的实质,以及人类最好的政治制度和最好的生活方式等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随着施特劳斯作为著名政治哲学家地位的确立,并由于《政治哲学史(第3版)》问世后产生的影响,《政治哲学史(第3版)》已被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和权威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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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58条)

 
 

  •   本书从修昔底德和柏拉图一路讲到杜威和海德格尔,所涉及的均为我们日日关注的事情,例如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原理、公平或正义的实质、国家的诞生及其基础等等。这本书不仅仅是政治哲学史,而且本身还孕育着某种特定的政治哲学思想。这样的学问究竟包含了什么内容?在西方,它如何养育了美国式的政治保守主义?在中国,它又如何滋养了一批新国家主义者。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探究的。可惜的是,本书作者没有写罗尔斯、萨特、哈贝马斯以及各路当代新左派等。从施特劳斯的视角来看罗尔斯以降的西方当代政治哲学史,或许会别有天地吧。
  •   施特劳斯是有名的政治哲学家,也是一个非常特殊时代的特殊人物,虽然他人饱受争议,但是这本书却非常有名的在国内国外畅销,同时这也是大家不得不去重视、绕不开的一本好书,读它可以非常全面的了解古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发展脉络,尤其是其中的对比。
  •   施特劳斯的哲学史当然是必读书了,美国大学政治哲学史必读书目,至少翻译的水平,相对来说,稍有欠缺,但是国内没有其他译本,所以还是慢慢看吧。
  •   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史与别家的截然不同,参照来读
  •   记得最早大概是在2001年的时候在一家书店看到过这本书,翻了翻,觉得不错,还打七五折,但是当时作为学生,囊中羞涩,没有买,后来有一次做论文的时候,涉及到西方政治哲学,查阅资料的时候看到引用率非常高,而且很多学者对这本书的评价甚高,此刻痛下决心——买!当时赶到那家书店的时候已经是关门大吉了,这下跟后悔了!自此,多方寻求,却无缘得手。工作后,在网上买书,终于得手,也爱不释手!这次经典重版新印,毫不犹豫,买!新版内容更加详尽,不足就是字体太小,排版太密,眼睛太累!
  •   特别是自古希腊开始到400年之前的政治哲学,其中的道理已经为当今的大多数人所忘记。这是最大的悲哀。
  •   政治哲学的经典力作,不可不看。书的质量很好
  •   帮朋友代购,政治哲学史(第三版)
  •   斯特劳斯的书很具有权威性,并且纸质特别好,是掌握政治哲学必读的书。
  •   喜欢 对政治哲学的学习十分重要
  •   确实值得好好读,对了解哲学,尤其是政治哲学很有帮助
  •   政治哲学史-人物研究入门书
  •   学习政治哲学史不可少的书
  •   又一反映政治历史的力作
  •   不一样的哲学史,一部回归思想本身的现象学作品。哲学系乃至文科生的必备书目!
  •   分人物讲述,可读性强。但列奥·施特拉斯写得部分有点艰涩啊
  •   尤其是海德格尔的那部分,使我很受启发。
  •   神一般的著作,屎一般的翻译。
  •   不错的书,专业性也很强,对于需要的人来说,值得一看!
  •   绝对的经典之作 就是太厚了 读起来有些不方便 但是写的很好 适合研究者好好把玩
  •   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马克思的部分。
  •   很厚实印刷很好的一本书,值得收藏。内容讲地深入浅出,适合初学者。
  •   书挺好的,昨天买的今天就到了呢~(≧▽≦)/~
  •   书很好,就是贵了点哦,质量一般
  •   希望能够珍惜的去阅读,引起更多的思考,公义使列邦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耻!
  •   是正版,很厚,和书店的一样
  •   没有时间看,现在一直很遗憾,放假回家一定很认真的看
  •   10年前读过,遗憾当时没有买
  •   人物很全内容不错
  •   就是书很脏
  •   政治学必备
  •   书得质量很好,字迹清晰
  •   特别好的书 送的也很快 谢谢啦
  •   名家之作,我的偶像,百看不厌,越看越喜欢
  •   我前一天定的,第二天上午就收到了,比我想象的快些,书的质量也不错,很满意!
  •   非常大的大部头著作,冲着施特劳斯买的,呵呵
  •   内容很好,有些地方翻译过来的句子过于长了,略晦涩
  •   内容非常多,比较学术型,有点看不下去的赶脚
  •   老师上课的推荐用书,很不错。
  •   各思想家、理论主张、学派主义观点纷繁复杂,了解各自的问题意识外,比较困扰的就是如何不把各家、各思想看作一个个孤立的点,而是进一步看到其内在的、联系衔接的历史脉络,把握各家、各思想之间的历史关系。看历史发展中是如何发现前人理论漏洞、如何突破时代局限、如何继承和批判、如何形成正反合,从而建构自己的历史意识,而不是施特劳斯的。
  •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我在图书馆看过第二版
    感觉第三版没有第二版好,有些知识点,有些错误
    不过整体来说,这本书是经典中得经典
    值得一看
  •   学术性很强的书!要学习的话,值得一看!
  •   书刚拿到 昨天有邮箱贴心提醒说配送延迟 书还来不及看 但是我觉得书的外观已经被损毁的有点像一本破书了 这点不太满意
  •   部分角上压皱了,一些地方还被墨弄脏了。。但本版本还不错。
  •   翻译真的一般般哈,学习用的
  •   刚拿到书。实在脏的有些恶心。书的封皮、书页侧面都有灰尘和污垢,擦了半天。







  •   书以前读过老版的电子版的,因为上课用才打算买本纸质的,结果当当送书把书底的封皮刮坏了,签收的时候没有提前验,因为自以为和在**一样不会有什么问题,结果真是很不爽,无奈签收了,有没有什么大问题,怕麻烦就不退了。
  •   太坑人,太不负责任了!上一版还好,这一版越改却改出很多错误,上版真正出错的却没改。可见译者对待经典、对待读者十分不负责任。
  •   包括和邓正来译本《政治学说史》比较,还是推荐 麦克米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笔很好,例外,译者李天然就是李洪润
  •   早该料想到了 法律出版社是出不了什么好书的 !!错字连篇 !翻译的十分惨不忍睹!!是给火星人看的吗??竟然读着读着碰到一大块空地 !!
  •   旧版翻新而已,翻译生硬且错误连篇,问题极其严重,甚至低级的校对错误都一堆一堆的。定价那么高,主题如此严肃的书竟然弄成这样,法律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应该下岗!
  •   就举一个例子:在绪论第三段,有个“自然”(nature)的翻译,很让人不满,我觉得翻译成“本性”、“天性”更合适。“。。。从地上拔下一颗草并让我观察他的自然。。”,怎么琢磨怎么别扭。
  •   刚刚拿到书,无法对书的内容作全面评价。泛泛的阅读了几页,感觉翻译得很流畅,但编辑的质量一般,碰到个别明显的错字和漏字。虽然是一本大部头的书,但感觉并不枯燥,很适合在闲暇时阅读。
  •   还是不错的 这次速度比较快 就是这个书真不便宜
  •   从字数上看,它应该有观念的发明者的两倍吧,文字比较晦涩(我相信是内容而非翻译的问题),如果不是学术研究有需要,或者十分有兴趣,我觉得还是不适合买入这本书
  •   双11从亚马逊买了一大堆书,邮寄的箱子的缝隙用充气包填充的很好,箱子内书本摆放整齐,没有折角等损伤。所有书都有塑料封皮封装,但惟独这一本上有很多脏手印。至于书的内容,对会来挑这本书的人,恐怕也不需要我在这里废话了~
  •   书是好书,老师推荐的,就是买了新品为什么封面是脏的???????
  •   东西送给朋友的,问了一下说书的质量还可以。
  •   跟邓正来翻译的《政治学说史》比起来,晦涩难懂,看起来很费力,或许也跟施派风格有关系。
  •   封面送来时就是旧的脏了,唉,有点小伤心,这种书应该有塑料密封的呀,下次注意点,好吗
  •   书看起来很厚,不过确实也很厚……但是内容并不深奥难懂,读起来畅快淋漓,翻译准确,基本无误,功底扎实,对于入门的人来说相当有吸引力,好书好书!
  •   施特劳斯学派的一次集体亮相
  •   法律出版社很烂。这本书几乎每页都有错别字。
  •   著名的政治哲学著作,施特劳斯的代表作
  •   选读了几章,如斯宾诺莎、海德格尔、马克思、马西利乌斯、卢梭和好像还有色诺芬的,没发现明显的文字错误呀!语言也挺流畅,解读感觉也很中肯,不算晦涩难懂,只要对这些人物的生平、思想有初步的了解,基本都能看懂(当然,个人感觉而已,有深刻含义也未可知)。
  •   非常好,喜欢得不得了,亚马逊加油!
  •   名气很大的书
  •   书不错,很满意!!!
  •   zhengz
  •   政治哲学史 第三版
  •   政治哲学必读经典书籍
  •     / 晓波
      
      美国杰出的政治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 1899-1973)认为,西方陷于现代性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来自东方共产主义的威胁──尽管共产极权成为覆盖半个世界的暴政;而是来自西方自身的内在的信仰危机:“西方,在其最高知识权威影响下,不再相信自己、自己的目的、自己的优越之处。”也就是相对主义的盛行。在国际政治层面,西方知识界不再相信自由民主具有普世的价值,而代之以与邪恶国家和平共处的现实主义。
      
      施特劳斯一反西方知识界的左倾主流思潮,对政治理论中的“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作出尖锐批评:相对主义的实际结果,不仅在于使西方容易受到外部攻击,更包括西方内部的自由民主向随意的或墨守成规的市侩作风退化──不再相信自由主义及其制度安排具有引领人类历史发展的合理性。
      
      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相对主义是愚民的现代蒙昧主义:
      
      1,相对主义崇尚“价值中立”方法论,在社会科学中提出“事实与价值”分离,而在实际的社会科学研究中,“价值中立”象“形而上学”本体论一样,不过是方法论乌托邦,是思想史上假问题。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人群、社会,特别是涉及到对社会制度和历史趋向的研究,完全没有价值判断是不可能的。一个真正的政治学家能够在自由与奴役、民主与极权的优劣、在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在伦理的善与恶等问题上……保持 “中立”吗?如果“中立”,西方政治学中的“言论自由”、“宪政民主”等正面概念,“暴政”、“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反面概念,就将失去理论意义。而事实上,这些具有明确价值指向的概念,在西方的政治学中被普遍接受,说明西方的政治学研究已经作出了价值判断。相反,某些持有相对主义价值观的著名左倾知识人对斯大林、毛泽东、霍梅尼的青睐,只能说明西方知识界在精神上的堕落。
      
      2,相对主义的主要思想资源,在哲学上是尼采的“重估一切价值”,在科学上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重估”并不等于“泯灭”,“相对”并不等于“怎么干都行”一样,特别是在自由与奴役的制度对峙上,只能坚持单一而完整的西方核心价值。因为,如果相对主义将自身的原则贯彻到底,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使相对主义绝对化,不但泯灭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联系,而且否定了人类的共同价值和一个社会的基本公德,也就等于否定了人类在何为政治上的正义和非正义问题上形成基本共识的任何可能,甚至连“奴役邪恶”的制度常识都被相对掉了,人的行为和国家的行为便失去了共同的底线,机会主义和绥靖主义的大行其道的时代就将降临,其现实结果必将是纵容邪恶政权的为所欲为。事实上,当爱因斯坦本人由对自然的研究转向对社会的关注时,其价值选择恰恰不是相对的,而是明确反对一切奴役制度和极权主义。
      
      3,随着现代科学的兴盛、政教分离和基督教权威的边缘化,科学主义崇拜逐渐成为西方精神的另一副毒药,社会科学过于依赖自然科学方法,甚至沦为“实证主义”的奴仆。同时,科学主义也被无神论的极权政权所利用,沦为实施“信仰垄断”和“精神迫害”的工具。虽然,自然科学方法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会有所补益,其经验观察、试验证实和量化标准,皆能增强社会科学的精确性和客观性,然而,由于二者的研究对象──无伦理无精神的自然和有伦理有精神的人类──的不同,自然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科学必然有其界限,也就是人类伦理的界限。换言之,无视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就必然忽略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现象和人的伦理行为的界限。同时,迷信自然科学方法,必然会贬低大量非科学的人文知识,使那些对人类的公共生活和价值选择具有关键性影响的人文遗产──神话、宗教、伦理、意识形态、甚至哲学──被排除在政治学之外,最终形成了“自然科学方法论拜物教”。
      
      人类在科学上的进步,并不能自动转化为伦理上社会上的进步,道德蒙昧主义会在每个时代复活,古代有神学迷信,启蒙时代有理性迷信,现当代有科学迷信,而当代世界中最极端的“唯科学主义”,莫过于共产极权的无神论政权。神五上天和人权入狱,就是当代的科学进步和道德蒙昧主义之间的悖论的最新证明。
      
      2004年1月6日于北京家中
  •     译本很一般.施特劳斯的语言不好翻译.但这是国内唯一的译本,尽管水平很差,但这本书是施特劳斯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译本只能给三星甚至两星,但书必须给五星.
      尽管自己很多没有读懂,但它的重要性无庸置疑.
  •     英文版: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the Third editi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
      
      1.后记:列奥·施特劳斯与政治哲学史(译者:刑建玉)
      施特劳斯著作中译名:
      《自然法及历史》,此书当译作《自然正义与历史》或《自然正义、自然权利与历史》。
      《城市与人类》,通常翻译成《城邦与人》或《城与人》。
      《论专制》,通常译成《论僭政》。
      以上三书译者均未注明是出于何种原因而有此译法,尤其是《城市与人类》。
      
      P910第一段最后一句:为了遵循某一论点,必须质疑该论点的逻辑关系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其中的“质疑”对译英文“question”。于文意来说,此处当译成“探究”较适宜。
      
      P911第二段第2句:他坦率承认,要理解一部政治哲学原著我们可能需要非由作者提供的信息,即每一位通情达理的读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得到的信息。(翻译生硬,语意不明)
      英文原文:He readily admitted that to understand a text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we may need information not supplied by the author,information not easily available to every reasonable reader regardless of time and place.
      试译:他坦率承认,要理解一个政治哲学文本,我们需要的也许并非是由作者提供的信息,而是每一位通情达理的读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得到的信息。
      
      P917页第一段段末10-11行:施特劳斯认为最激进的历史主义,即 <施特劳斯> 的思想,是现代思想的顶峰,是“自我意识”的最高点。
      此句中的“施特劳斯”应该是“海德格尔”吧?!
      
      P925倒数第7-5行:在这种最高意义上,政治与其他任何因素相比都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因此,政治科学是最基本的社会科学。
      英文原文:Politics,in this supreme sense, determines the character of society more than any other factor, and hence political science is the architectonic social science.
      试译:在这种最高意义上,政治较其他任何因素都更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因此政治科学是建构性的社会科学。
      
      2.圣奥古斯丁(译者:李洪润)
      《基督教与爱国主义》章节
      P185倒数第四行:新教的许多说教似乎与公民的神圣义务和权利公开冲突
      其中的“the new faith”译者直接译成“新教”,应该译成“新的宗教信仰”为妥。
      
      3.迈蒙尼德
      P230第七行“类似于萨阿迪亚的理性法的第二构成要素”其中的“萨阿迪亚”根据上文我以为应当是“哈列维”,但英文版原文的确是萨阿迪亚。这是一个疑问:英文原版错了还是我理解错了?
      
      4.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译者:黄炎平)
      P258《背离亚里士多德》章第一句:就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而言,马西利乌斯把自己打扮成亚里士多德的严格追随者、“神圣的哲学家”、“非基督教的圣哲”。
      英文原文为“As regards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Marsilius presents himself as a strict follower of Aristotle, "the divine philosopher" or "the pagan sage."
      中译文似乎认为后面的两个引语是形容马西利乌斯的,但根据文意应当形容亚里士多德才对。
      笔者试译为:在政治原则方面,马西利乌斯把自己打扮成亚里士多德——“神圣的哲学家”或“异教的圣人”——的严格追随者。
      
      P275第一句话明显有翻译错误。原文:But apart from any theological consideration, i.e., from any consideration peculiar to the Christian divine law, it is clear that if belief in divine judgment in the other world is conducive to virtuous conduct in this world, as even pagan philosophers admitted, it is not inappropriate for the human legislator to protect that belief and its corollaries by forbidding speech which may subvert that belief. 其中“it is not inappropriate”,黄大译者翻译成“不妥当”,很明显是“不是不妥当”。
      
      5.尼科洛·马基雅弗利(译者:黄炎平)
      P288倒数第三行“马西利乌斯因此而暗自预言”,其中的“马西利乌斯”应该是“马基雅弗利”,不知是印刷错误还是误译,暂存疑。
      
      P298倒数第四行“由26章组成的《论李维》”翻译错了。此句英文原文“‘tyranny’is avoided in the 26th chapter of the Discourses just as it is avoided in the Prince,which consists of 26 chapters.”由此可知其中“ the 26th chapter”应该翻译为“《论李维》第26章”。
      
      P303评价章节提到色诺芬的两部著作,其中的《Hiero》被翻译成了《神圣者》,此书应该就是色诺芬作品《西耶罗》。
      
      6.马丁·路德 约翰·加尔文(译者:黄炎平)
      P317第二段中间“另一方面,加尔文则极力强调教会的无形性”。英文原文“Calvin, on the other hand, lays far greater stress on the "visibility"of the Church.”当翻译成“另一方面,加尔文更为强调教会的‘有形性’”。英文“visibility”翻译成“无形性”,无话可说。
      
      7.理查德·胡克(译者:黄炎平)
      P351第6行有一书名《翻案》,简直是莫名其妙。查考英文版原来是“Vindiciae”,即是前文“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的省称,译者译成《反对专制君主》,下文成翻案。
      
      8.弗兰西斯·培根(译者:黄炎平)
      P382正文倒数第四、五行“在对疾病和贫富的减轻过程中”。其中的“贫富”对译英文的“poverty”,有点意思。
      
      9.雨果·格劳秀斯(译者:李超杰)
      P385第二段第二句“古典自然权力论”,英文为“classical natural right”,相应的翻译为“古典自然正义论”为妥。
      
      P386第一行“也就是说它是非公正的东西”,原文为“it is that which is not unjust”,可见双重否定,应为“不是不公正”。“unjust”看成“just”,抑或根本没见到“not”,佩服!
      
      10.托马斯·霍布斯(译者:李超杰)
      P403第三段中间部分“由于统治者没有与任何人缔约,只有他保留了自然状态中所有人都拥有的对一切事务的权利,因此他既不能做伤害他人也不能做不公正的事情,因为不公正或伤害,从严格的或法律的意义上讲,不过是不履行契约,行使了他已缔约放弃的权利。”
      此句译者理解有误。
      此句意思是:伤害、不公正这样的法律判断对于被统治者有意义,因为他们参与缔约。但对于统治者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统治者并不是缔约方,不受契约约束,即使是统治者做了在缔约方看来是伤害或不公正的事情(后文谈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统治者=臣民的意志,臣民不会自己伤害自己,所以统治者不会伤害臣民)。所以对于统治者来说不是“不能做”而是“不会出现伤害、不公正这种状况”的意思。
      与中译文后半段相应的英文原文为“Consequently he can neither injure anyone nor commit injustice, since injustice, or injury,in the strict or legal sense is nothing but nonfulfillment of covenant, assuming a right which one has already convenanted away.”
      相应的中译改为“由于统治者没有与任何人缔约,只有他保留了自然状态中所有人都拥有的对一切事务的权利。因此他既不会出现伤害他人的状况,也不承担不公正,因为不公正或伤害,对于统治者没有任何意义。从严格的或法律的意义上讲,不公正或伤害不过是被统治者不履行契约,行使了他已缔约放弃的权利。”
      
      P406第一行“有权利压迫所有人”其中“权利”对译英文“power”
      P408第一段倒数第二行“自然权力”对译“natural right” 这两处不知是印刷错误还是误译?
      
      P414第三段中间部分“耶和华就是基督”,英文原文是“Jesus is the Christ ”。耶和华和耶稣都分不清楚。
      
      11.勒内·笛卡尔(译者:韩林合)
      P425第1-2句“像马基雅维利正确无误地拒斥笛卡尔对命运女神的处理那样,我们必须制服操纵的是自然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英文“As with Machiavelli,whose stamp on Descares’ treatment of the goddess Fortune is unmistakeable,it is natrual that must be mastered.”试译:对于马基雅维利来说,对命运的掌控才是合乎自然的,而笛卡尔这种命运女神不会犯错的观点是必须拒斥的。
      
      12.约翰·弥尔顿(译者:李超杰)
      P439第三行“英联邦”对译英文“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在大陆的语境中“英联邦”对译“Commonwealth of Nations”,台湾翻译为“大英国协”,系一战后大英帝国创设的国际组织,译者翻译错了。“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本人试译为“大英共同体”。
      
      P448第二行“苟同”一词对译“share”(分享),难以苟同。“苟同”在中文中有“随意附和”之意,带贬义,译者怎么突然想到这个词我很纳闷,用“赞同”我还能接受。
      
      P448第一段中有一个人名“莱克尔加斯”,英文版是“Lycurgus”,就是斯巴达的立法者“莱格古士”,好像没有译者这样子翻译的。
      
      13.约翰·洛克(译者:韩林合)
      P500第10行“人与自然状态非常远时”其中的“非常远”对译英文“closest”。文意的确相差够远的。
      
      P503第3-4行“内在于持有特权的人时特权内的危险绝不比它的必要性更不明显。”读的懂吗,各位?查英文原文“The danger inherent in the executive's prerogative is no less obvious than the necessity for it.”试译:行政官特权的内在危险性和特权的必要性一样的显而易见。
      
      P504第2段第一句“人民是法官这一命题在洛克的论证中不可分割地与人能用于反抗其他的任何东西”。看不懂。英文原文“The meaning of the people shall be judge is inextricably intertwined in Locke's argument with the people's right to resist tyranny”,试译:人民是法官这一命题的含义是与洛克的人民有权反抗暴政这一论题紧密相连的。
      
      P504第2段中的“政治权力”和“自然权力”英文为“political right”和“natural right”,又是权力、权利不分。
      
      P504第2段(§204)之前——就是以上两处错误之间,对照英文版似乎删落了相当部分的内容。英文太差,无法确定,就教于豆友。(英文版P519-521)
      
      14.让-雅克·卢梭(译者:韩林合)
      P564第12行“他不可能想的太近。”原文“He cannot think far into the future.”,远近不分。
      
      P565最后一句英文原文是“However, he is still so independent as to be unwilling to sacrifice any of his freedom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fulfillment of contracts.”中文本多“清寒”二字。
      
      P578第一段倒数第二句“但这些秩序是否能够实现一个要求最好的人的忠诚的一个完全的公正,尚不完全清楚。”
      英文原文:But whether these orders can realize a perfect justice that commands the attachment of the minds and hearts of the best is not entirely clear.
      笔者试译:但是这些秩序是否能够实现一个统帅着完美理智和心灵所附属一切的完全的公正,尚不十分清楚。
      
      15.伊曼努尔·康德(译者:李洪润)
      P583第三行“人民希望什么”英文是“what can man hope”当是“人能希望什么”。
      
      P585“人的权利”章第二段第2行“休谟为其哲学提供了出发点”。查考英文版585页,字面翻译似乎无误,但据文意应当是卢梭而非休谟才对。
      
      P589第2行:人不能仅被当做目的,而应始终且只被当做目的。
      英文原文:a man cannot be treated,even by himself,as a means but always and only as an end.
      试译:人不能被当做手段——即使被自己当做手段也不允许——而只能始终且仅仅被当作目的。
      
      16.威廉·布莱克斯通(译者前言竟然没有这章的译者)
      P626最后一段第一句:法官们必须坚守并且能弱化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意志这种观点的基本的法律原则,是由习俗所组成或者最先是从习俗那里抽象出来的。”翻译得莫名奇妙。
      英文原文“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law to which judges must adhere,and which mitigate the view of law as the will of the sovereign,consist of or are drawn in the first place from custom.”
      试译:对于法官们来说,法律的根本原则是由习俗构成的或者首先是从习俗中抽取出来的,当他们[考虑]必须遵循还是弱化法律是主权者意志这种观点时。
      
      P630第一段最后一句,其中“现在这个虚构物又被大量高级以适应一个商业社会”,英文原文“a fiction, now much modified and adapted to a commercial society”,试译:现在这个虚构物被大量修改以适应商业社会“。
      
      17.亚当·斯密(译者:刑建玉)
      P652最后一段第一行:斯密论述了罗马教堂在10至13世纪的支配地位。“罗马教堂”对应英文“Roman Church”,当翻译成:罗马天主教会。
      
      18.埃德蒙·伯克(译者:李超杰)
      P690第8行“他把这场劳动保险看成是一场哲学革命”,其中“劳动保险”当为“法国大革命”。
      
      P698第6行“一个改变的手段的国家是一个没有手段缺乏某种保存自身的国家”,读不懂。
      英文原文“a state without the means of some change is without the means of its conservation”
      试译:一个国家缺乏改变手段就是缺乏保存手段。
      
      19.杰里米·边沁 詹姆斯·穆勒(译者:黄炎平)
      P733第5行“毫无边际地扩充权力这一自然法”扩充权力怎么成了自然法了?英文原文是“natural law”并非“Natural Law”,当译成“自然律”。
      
      20.黑格尔(译者:李洪润)
      P762第一段最后一句黑格尔的名言竟然翻译成:<纳密发>的猫头鹰只在黄昏起飞。我只听过:密涅瓦的猫头鹰只在黄昏起飞。没听过什么纳密发。
      
      21.约翰·斯图亚特·米尔(译者:李洪润)
      译者前言其父翻译成米尔,其子翻译成穆勒;正文标题其父翻译成穆勒,其子又翻译成米尔;而在P788、P799又有地方将其子翻译成穆勒。到底有没人最后统稿?到底责编有没稍微看下译本?
      
      22.马克思(译者:李洪润)
      P819第4-5行: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愚昧、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英文原文:Accumulation of wealth at one pole is, therefore, at the same time accumulation of misery, agony of toil, slavery, ignorance, brutality, mental degradation,at the opposite pole, i.e., on the side of the class that produces its own product in the form of capital.
      试译:因此,财富积累的一极是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而相反一极则是积累痛苦不幸、劳动煎熬、奴役、愚昧、野蛮、精神沦落等等。
      
      23.尼采(译者:李洪润)
      P840章节标题赫然“权利意志”,当为“权力意志”。
      
      24.杜威(译者:李洪润)
      杜威著作《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正文翻译为“民众及其问题”注释又翻译成“公众及其问题”。
      
      25.胡塞尔(译者:李洪润)
      P872第二段第1句:由于心理主义以自然主义为前提,它必然要明确表达关于心灵的另一种解释,即把心灵解释为完全不同于现代原则所理解的“自然”(即由因果律支配的广袤物体的领域)。
      译文中的“它”极易理解成是指代“心理主义”,这样文意显然矛盾。
      英文原文:Since psychologism presupposes naturalism,it is necessary to articulate an alternative account of the psyche as somethíng wholly unlike "nature" as understood by modern principles (as the realm of extended body govemed by causallaws).
      试译:由于心理主义以自然主义为前提,所以明确表达关于心灵的另一种解释,即把心灵解释为完全不同于现代原则所理解的“自然”(即因果律支配的广袤物体的领域),这是必要的。
  •      看到“海德格尔”一章,有两处改的错真是无言了。
        第887页:“因此,2005年以来”,(让人一头雾水),对照河北人民1993年版第1052页,是“因此,2500年以来”,这才明白。
        第887页:“存在(dasein)”,在我的印象中,首字母应该是大写才对,于是对照了旧版第1052页,是“存在(Dasein)”。
        旧版是正确的,新版却将其改为错误的,真是“改错”啊!
  •     作为施特劳斯学派第一代成员集体亮相的纲领著作,《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克罗波西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1月)在中国的沉浮,恰和十几年来不断变幻的种种思潮相激荡;“施派”学说也风行草偃,引得无数学子亦步亦趋。文化保守主义者从中读出古典,觊觎权力者读出“哲人王”,细究文本者读出解释学,大学教授读出“通识教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构成了当今学界的一大景观。
        
          作为政治哲人的施特劳斯
        
          与传统思想史撰写体例不同,这部《政治哲学史》首先是一项集体的事业,施特劳斯亲率32名弟子对39名经典作家分章讲解;另一方面,弟子们对自己的讲解对象都有着多年潜心独立的研究,所以,这部政治哲学史又是一项颇富个体性的事业。以绪言中认定苏格拉底是“政治哲学的创始人”开篇,以后记中诸学生回忆老师施特劳斯结束,本书与众不同地开辟了一个始于苏格拉底而终于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史传统。因此,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什么是政治哲学?
        
          与政治思想不同,政治哲学关注的问题是:美好的政治生活如何通过哲学的方式获得。用施特劳斯的大弟子布鲁姆的话来说,“他的政治学是哲学的政治学,而不是某种制度的政治学。”施特劳斯认为,“美好”的政治生活只应该关注一个目的:人获得幸福,社会运转良好。因此,指导这种“政治”的“哲学”就应该提供关于“好生活”和“好社会”的“知识”,而非“意见”,这就是“政治哲学”。
        
          政治哲学首先是一种哲学,这就把神话和习俗排除在外。苏格拉底之前,有过荷马等史诗作家和习俗主义者。史诗面对的是不可知的命运与神灵,习俗主义者面对的是由历史传承下来的各种“惯习”,而这些都是无法论辩的,不能构成“知识”的对象。从苏格拉底开始,借助论辩术,人们开始认识知识的对象——“自然”。在此之前,“自然”藏在神的阴影里,或者笼罩在专制的强力下。从苏格拉底开始,人们可以通过辩论的方式讨论善与恶,最终达到对“善”的真理性认识。这是政治哲学形成的标志,也是《政治哲学史》选择从这里开始的原因。
        
          其次,政治哲学还涉及到“哲学”和“政治”的关系。这是一个自《理想国》的“洞穴隐喻”中就提出的古老问题。施特劳斯在《写作与迫害的技艺》中强调,为了避免因讲真理而导致的政治迫害,哲人必须掌握一套“隐微写作”的技艺,通过隐喻和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向少数人表达主张。
        
          《政治哲学史》以施特劳斯结尾,这便是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因为这个结尾重新返回自身。我们只需看一看这本书正文里选择的最后一个人,以重新解释古希腊作家和尼采为己任的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和尼采,都是被施特劳斯所说的“现代性”困扰终生的人。在某种意义上,同样的焦虑还发生在托克维尔等人身上。这个“焦虑”是什么?就是这些哲人都感受到了现代性所带来的巨大虚无感。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宿命,是尼采感叹“上帝死了”之后的必然结果。摆脱了神权和蒙昧之后,每个人都变成自己的主人,不再有统一的价值支配,人们的心灵在一个“自由”的世界流离失所。面对这个困扰,施特劳斯给出的答案是“回到古典”。于是,正如本书重新返回自身的“后记”一样,这个答案也带着我们重新回到了开头——苏格拉底。简言之,施特劳斯就是今天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就是古代的施特劳斯。
        
          “隐微写作”是施特劳斯学派的一种惯用手法。在《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亲自撰写的关于柏拉图、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马基雅维利等章节中,我们已经约略感受到,他把文本的篇章结构、数字、场景、语气等“表面的东西”上升到更高的位置。施特劳斯基于“文本细读”和“戏剧结构”而创造出来的独特解释学在给他带来大量追随者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批评,比如剑桥学派的斯金纳:如果说文本的场景非常重要的话,那么更大的场景——作家的历史处境是不是更重要呢?对这些批评,隐晦的施特劳斯从来不置一词。
        
          作为新保守主义的“施派”
        
          施特劳斯的徒子徒孙众多,《政治哲学史》的作者们远非全部。他们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充满了各种分歧与争吵。比如大弟子布鲁姆就曾在1960年前后和施特劳斯发生过一次很大的争吵,“离施特劳斯这个太阳太近而被烤焦了”,以至布鲁姆离开芝加哥,远赴欧洲,经施特劳斯推荐,在“欧共体”的设计师科耶夫的办公室里学习了一年黑格尔。
        
          撇开私人关系和内部争论不谈,作为“整体”的施特劳斯学派至少在外界看来是一个观念共同体,在某些核心问题上意见是一致的。在施特劳斯的弟子里,有继承施特劳斯的古典理想继续精研各种古代典籍的“哲学施派”,如布鲁姆、伯纳德特等人;有研究美国建国和政制议题的如曼斯菲尔德、哈里·雅法等人;还有步入政界,将施特劳斯隐秘的政治理想付诸实施的如威廉·克里斯托、菲利普·鲍比特等人。我们着重看一看后两种被视为 “新保守主义”的“政治施派”。
        
          研究美国传统的施特劳斯学派翘楚雅法,在其代表作《分裂之家危机》和《自由的新生》两本书里,把“政治哲学”的方法运用到对“林肯—道格拉斯辩论”的解释中,把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的辩论作为基本参照框架,从而完成了对美国传统的重构。这个重构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对美国传统的解释不再是自由民主的路向,不再和“天赋人权”、“司法审查”等人们熟知的概念有关,而和一个更大、更悠久的古典传统有关。
        
          雅法等人把美国建国传统接续到古典传统里,意欲何为?他们通过对马基雅维利《论李维》等著作的再解释,以及通过罗马史对《联邦党人文集》的再解释,实现了美国建国传统与罗马帝国传统的对接,从而激发了美国的帝国梦想。这样看来,对美国建国就有了自由民主的解释、共和主义的解释和帝国主义的解释三种学术立场,好像恰和最高法院、联邦议会和总统三个权力部门对应。
        
          比如《政治哲学史》的第一章,也就是论修昔底德这一章。传统意义上被视为史学家的修昔底德在这里被看成是一个具有现实眼光的政治哲人。在他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里,修昔底德以一种叹惋的口气提到雅典远征西西里的领袖亚西比德,他说,雅典人“平民统治”的卑劣性令他们无法容忍一个僭主般人物的存在,从而毁了亚西比德这朵“希腊之花”,也毁了雅典的帝国梦想。雅典被施特劳斯及其弟子看作“梦魇般的平等主义”,而对自由民主的担心,构成了施特劳斯现实面向的主线。
        
          施特劳斯和雅法暗示,古典作品提醒我们,帝国梦想和民主社会是不相容的。要实现美国的帝国梦想,必须突破某种限制,最好的形式当然是允许某类僭主式人物的存在。这往往也能得到研读古典作品的“哲学施派”的潜在认同。
        
          施特劳斯学派激烈的批评者,加拿大学者莎迪亚·B·德鲁里在《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张新刚、张源、王利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1月版)里以一种不无激进的口吻评论道:新保守主义者……用德性取代自由;用共同体和家庭价值取代个性;用自卑取代自信;用自我献祭和自我牺牲取代安逸;用对民族敌人永久的战争和斗争取代和平和秩序……等等。
        
          这在积极投身现实政治的“僭主式精英”(德鲁里语)——“政治施派”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施特劳斯学派中官阶最高的保罗·沃尔福维茨,国防部副部长、副总统切尼的助理,被德鲁里看做是最大的阴谋家和帝王师,布什政府也被危言耸听地理解为“施特劳斯派用秘密和谎言颠覆自由民主的历史性证明”。
        
          1973年,施特劳斯去世,他或许已经预料到自己身后的巨大争论,如他本人所说,“我的座右铭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伊本·卢世德(阿威洛伊)的名言:我的灵魂一朝死去,也如众哲人之死。”
        
          施特劳斯在中国
        
          国内学界大范围关注施特劳斯,是把他作为“现代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引进的。2002年,“学术思想评论”第六辑《西方现代性的曲折与展开》收入施特劳斯《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写作与迫害的技艺》等六篇重要论文。刘小枫撰写的引介文章《施特劳斯的“路标”》,可以看作是日后风卷学界的“施特劳斯热”的先声。
        
          在《施特劳斯的“路标”》这篇长文中,刘小枫从施特劳斯的解释学入手,标举出西方古典作品中可以拯救现代性危机的“路标”,并号召读者进入施特劳斯的“思想深渊”。之后几年,通过“经典与解释”系列书系和辑刊,刘小枫引领追随者沿着“古典德性”这个方向行走。随着理解的深入,施特劳斯的众多“敌友”如施密特、科耶夫、沃格林等人的著作,以及学生们如迈尔、伯纳德特、曼斯菲尔德等人的著作也在汉语学界铺开。追随者的数量与日俱增,以至于施特劳斯的弟子罗森都忍不住说,现在施特劳斯学说信奉者最多的地方是在中国。
        
          2003年,施特劳斯另一本重要著作《自然权利与历史》的中译本面世。甘阳在他撰写的长篇导言中为读者揭示了一个不同于刘小枫版本的施特劳斯。这个施特劳斯直接和当代美国的政治思潮相关,甘阳揭示了这个学派对美国大学教育、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之争所起的作用。
        
          如果说刘小枫代表了“哲学施派”的一面,那么甘阳某种程度上就代表了“政治施派”的一面。后者2005年7月在清华大学所做的《新时代的“通三统” ──三种传统的融会与中华文明的复兴》演讲中,将改革开放以来的传统、毛泽东时代的传统和中华文明数千年来的传统融为一炉,其努力和雅法在《自由的新生》、《分裂之家危机》中将美国建国传统融入西方古典传统一样用心良苦。
        
          美国的“哲学施派”和“政治施派”很难泾渭分明,而是深刻地纠结在一起。同样,中国对施特劳斯的两种理解也互为表里,据称刘小枫近年来一直“隐秘地”致力于对毛泽东与现代中国问题的研究,甘阳倡导的“大学通识教育”也正在推向深入。
        
          而美国施特劳斯学派的第三个流派,即以沃尔福维茨为代表的“高端路线”,目前在国内似乎尚未得见。即便如此,还是有论者提醒,要警惕“政治施派”在中国演变成对保守主义和国家主义的辩护。
        
          可以确定的是,在国内学界,“施派”和“反施派”都未真正形成,这一美国种子并未在中国的土壤里结出本土果实,顶多才刚刚萌芽。而这一“本土化”的过程,本可以将对“中国问题”的思考推向深入,正如《政治哲学史》提醒我们的,古典的学问不仅是“政治”和“哲学”,还有“历史”。最近另一位古典学问大家沃格林在国内学界越来越受关注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追问中国自己“秩序与历史”的时刻是否已经到来?
        
          作为一个复杂的哲人,施特劳斯在中国的明灭提醒读者还原他作为且仅作为一位古典哲人的地位,而《政治哲学史》这本书也能如其所是地被还原为“一本政治哲学的入门书”。作为古典作品的研读者,我们要臣服于读书人的命运,并用纯正的阅读去浇灌也许永远无法开花结果而只是默默运行的历史。
        
          (删节版见2010年2月27日《新京报》)
  •     今天在书店见到了新版的《政治哲学史》,恰好店里也有旧版该书,就大概对照着翻看了下,结果比较令人失望,新是“新版”,但实在难称“新译本”。
      
      主要译者李洪润,其实就是旧版主译者李天然。其翻译的篇目占了全书的一半左右(18/38,并翻译了“绪论”部分),略看了下新版的“柏拉图”、“迈蒙尼德”、“阿奎那”篇,与旧版没有任何区别。
      
      其他译者中三位被替换掉了。刘新,黄盛华的部分大多由黄炎平改译(边沁·穆勒篇似由韩林合改译),从伯克篇来看,旧版的一些生硬词句还是作出了修改。丹妮部分除一篇外皆由李超杰接手,我对照了格劳秀斯和斯宾诺莎两篇,新译者(如果和旧译者不是同一人的话)基本是在旧译的基础上对个别词句做了调整(斯宾诺莎篇几乎没有变动,格劳秀斯相对有较明显的调整,我看了三页,大概三五处)。
      
      其他译者中未被替换的我没有再比较。
      
      以上全凭个人记忆,所以在篇目对应上可能有些出入,但大致如此。旧版翻译质量如何我不做评论,新版在装帧和版式上还是要比旧版高出很多,但作为一本预告了四五年,被国内广大“施派”粉丝翘首以待的书,弄成这个样子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另外,近一千页的书,既没有分册也没有用线订,厚厚一本翻阅起来很不方便,不知是不是为了和原版书样式保持一致。
      
      此前已经有不少读者在页面上询问新旧版翻译区别问题,但法律社编辑高山先生语焉不详,于是发帖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毕竟为一本仅在装帧上堪称“新版”的书,多掏三十元有些不值。
  •     尽管如上所说,翻译的很羞涩,纸张不如意,但从内容上讲还是不错的一本书,值得一读。特别是施特劳斯以独特的风格开创了政治史学记述的一种方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     书是写的不错,无奈翻译实在是不一般的差.看下出版社就可想而知了,纸张也是极差.强烈建议三联或者商务印书馆重新翻译和出版
  •     还要诉诸于哲学:为什么走向施特劳斯
      看来中国的民间的一项知识分子,又开始在西方哲学中寻找营养和救世良方了。施特劳斯,也许会给人一些启迪。
      
      
       最初听到施特劳斯是经由魏朝勇博士的介绍,后来我在刘小枫教授主编的《经典与解释》文丛中,阅读了坎特教授所著的题为《施特劳斯与当代解释学》的文本,对其中施特劳斯发现的古老的写作艺术印象深刻。其时已经是临近经济学考试的时候了,虽然非常有继续阅读施特劳斯文本的想法,但还是“刚开头,就煞了尾”。而更重要的是,我其时正在休谟的绝对怀疑的咒语里沉沦,认识论上的怀疑主义一时导致了价值和伦理的丧弃,也并不认为现代还有什么思维方式可以解决自己的困惑(后来海德格尔的论断证实了我的困惑)。及至漫长的考试结束,我从图书馆借出了基督教神学的论著,是要求诸信仰填充可怕的虚无吗?事情似乎到了要最后解决的时候了。
       也是在那批借出的书目中,就有阿兰·布鲁姆的《巨人与侏儒》,而我之所以选了这本书,原以为那是一编文化论辑,一读而已。然而当我阅读完布鲁姆教授对于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的别具一格的解读之后,我立刻读完了他《西方文明》、《自由教育的危机》等一系列才华横溢的论著。这个时候我才返回书的开篇去阅读了那篇他献给自己已故的恩师的文章——《纪念施特劳斯》,一颗伟大的心灵在布鲁姆教授虔诚的叙述下展现在我面前。
       施特劳斯是谁?这种发问方式似乎在借鉴刘小枫教授在《尼采的微言大义》开篇的惊人一问。然而这样的提问方式在当今的学术语境下是必要的。即便是对于我们国人解读、引证了近一个世纪的尼采,又有多少真正“像作者那样理解自己作品”的文本呢(学人们大都成了“你们知识分子”,实际上构成了“当代大多数人的敌人”,重新开始认真提问“尼采是谁?”其实是当代最严肃的提问方式)?更何况对于那个一生都在默默解读西方经典的施特劳斯,那个名字从不见诸当代所谓“思想家”行列的施特劳斯。
       布鲁姆在《纪念施特劳斯》的尾声说“下一代人如何评价我们,将取决于我们如何评价施特劳斯”。同为施特劳斯弟子的法肯海姆认为:“也许将来会有一个时候,海德格尔之所以被人们记住,只是因为没有他,施特劳斯就不会成为施特劳斯,也不会成为这样的施特劳斯”。可以想象施特劳斯是怎样的思想家,我们所有的当代人,甚至海德格尔这样伟大的思想家也要成为施特劳斯的注脚。事实上,只要真正瞥见施特劳斯那博大精深的思想的一部分,我们就会认为布鲁姆和法肯海姆的评价是严谨和恰如其分的。如果有限的城邦的“正义就是给予每个人恰如其分的东西”,对施特劳斯的评价是与正义相关的,而不是远远在后的学术,更与名誉无关。
       毋庸质疑,当代真正的思想家都在思索现代性的问题,对现代性的批判是当代思想必然的使命。然而无论是自由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还是与哈贝马斯持相同观点的思想家们,都没有能够获得一个超然于现代性的视野。施特劳斯孜孜以求的就是要超越现代性的樊篱,开启古典的西方精神世界。“彻底质疑近三、四百年来的西方思想学说是一切智慧追求的起点”,“古代人和现代人之争这段公案必须重新开审”。现代性的根本逻辑是什么:是自笛卡儿肇始的主体形而上学?还是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传统?施特劳斯敏锐地看到这只是问题的表面,现代的真正逻辑在于现代哲学对古典政治哲学的反叛。最彻底的现代性就是最彻底的虚无。现代的自由主义已经堕入了“唯法律主义”的深渊,西季威克所说的西方近世伦理概念是“准司法或法律主义的”是有先知性的。私人领域的“诸神冲突”已经导致了对正义的消解。那些主张恢复公共领域的诸如哈贝马斯这样的思想家们,实际上无法通过主体的重建或类似主体间性的构建来达致正义。事实上话语民主正是施特劳斯所批判的现代哲人的“知性真诚”。历史主义的观念经由康德、尼采到海德格尔演绎到极端,后现代主义把这种观念完全展现出来,现代也就走到了彻底的虚无。施特劳斯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我认为和海德格尔批判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力主回到上古世界是分不开的。但是施特劳斯反对其“前苏格拉底路向”,认为诗化哲学企图跳过政治共同体而直接进入纯真的境界是不现实的(参见甘阳《政治哲人施特劳斯:古典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复兴》注56)。在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中,古典政治哲人的典范只是那个成年的苏格拉底,那个作为雅典城邦公民的苏格拉底,哲人的癫狂和锋芒被掩藏起来。但施特劳斯没有明确说明的是:要求哲人重返自然洞穴是为了保护哲人对神虔诚的模仿,还是为了保护政治社会的意见性?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们离善的生活已经不太遥远了。
       施特劳斯已经把我们从积重难反的现代灾难带回到了某个离“意义”不远的地方,生存重新变得严肃可能而高贵起来。谁瞥见了施特劳斯,就再也不必在休谟和后现代的诅咒中沉沦,再也不必在与现实生活的高度紧张中体味灵与肉的断裂。我所质疑的虚假生活世界被施特劳斯所证实,自己身处学术与文化的中心生产机构(大学),其实只是身处“第二层自然洞穴”的最危险地带而尚不自知,忍耐着由生命和文化自觉感应到的虚无和不义所带来的痛苦。如若再把信仰置于理智的思考与追问之下,又将如何?这是至深的危机。是施特劳斯解决了这至深的危机吗?我要感谢施特劳斯的门生布鲁姆的文本所打开的思想世界,法肯海姆说:“施特劳斯曾生活过、教诲过,这对犹太哲学的未来实为大幸事”。而我更以为重要的是,自己“懂得了一种灵魂的辉煌,懂得了一种其经验无法揭示给自己的生活方式”,那确实是一种福音,高贵的福音!
      
      
      
      
  •   文章作者姓刘。
    书我还没看过,分是被迫打的,以后看过了再来改分吧。
  •   恩,这算是个文献综述吧。
  •   唉,还是让子庸兄翻译吧,这书错误这么多,怎么看啊
  •   特别是马克思那一段,译者真是惨不忍睹啊
  •   561页,斯巴达被他们打成了“斯是达”
  •   又要开骂了,明明这么简单的马可.奥勒留(马可.奥勒里乌斯)被翻译为马尔科.奥雷利奥
  •   我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   请问法律出版社的新版和河北人民的两卷本哪个翻译的好一些?简单对比了一下似乎译文出入处不明显啊
  •   哥们,这两本的主力翻译其实是一个人,法律社的有个别章节找了别人重新翻了一下。 整体改进不明显
  •   汗,谢谢,差点买亏了,贵了快一倍呢
  •   为什么新版翻译还这么鹾
  •   这个貌似就是以河北人民那版本为基础做的
    粗略看下来没有实质性改善
  •   P917页第一段段末10-11行:施特劳斯认为最激进的历史主义,即 <施特劳斯> 的思想,是现代思想的顶峰,是“自我意识”的最高点。
      此句中的“施特劳斯”应该是“海德格尔”吧?!
    ------------------------------
    看了一下《什么是政治哲学》,p46,以及后面朗佩特写的疏,按照朗的意思,尼采之后的现代的顶峰是海德格尔,但施特劳斯的原文中看不到这个意思,而且施特劳斯曾写过一篇“海德格尔式存在主义导言”,在其中施特劳斯认为海德格尔是现代哲学家中最关注永恒的一位。,而不是遗忘了永恒,所以我认为这段译文可译为:施特劳斯认为最激进的历史主义,是现代思想的顶峰,是“自我意识”的最高点。
    把原译中间的“即 <施特劳斯> 的思想”去掉就好。
  •   原文似为海德格尔,手头没有原文《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无法查考。
  •   好几个名家:罗森、凯斯也都提过,好像应该是海德格尔。
  •   还是您来动笔翻译吧。
  •   这书的译名也令人抓狂
  •   剑桥学派搞的是历史哲学,施特劳斯学派搞的是政治哲学,肯定尿不到一壶里去。真正构成批评的是沃格林,对比一下很明显:施派天生带着邪气。
  •   哲学在康德和休谟之后已经走进了死胡同,哲学的历史任务已逐渐转向文学。想想就是一件殊途同归的事情,诗化哲学。
  •    剑桥学派搞的是历史哲学,施特劳斯学派搞的是政治哲学,肯定尿不到一壶里去。真正构成批评的是沃格林,对比一下很明显:施派天生带着邪气。
    --------楼上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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