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异客逢欢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施定柔  页数:379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如果把爱情还原成伊甸园的苹果,  你是愿意默默看着它凋落,  还是直面诱惑,去品尝它那醉人的滋味。  关皮皮平静地生活在偌大的C城,默默地工作,平静地爱人。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稳定、那么平凡,直到一个名叫贺兰静霆的人出现,她的命运轨迹开始发生微妙的偏离……异于常人的贺兰白天看不见任何东西,晚上却视力极佳。他对古玉研究甚透,是嗜花型素食主义者,而且他还有半夜边听降E调小夜曲边晒月亮的习惯……与神秘甚至诡异的贺兰邂逅看似巧合,实际是个意想不到的阴谋——贺兰八卦纯阴,而皮皮八卦纯阳,如果贺兰在皮皮爱上他时吃掉她的肝脏,便能修得正道,变身“天狐”。贺兰在皮皮身上“种香”,并赠与“媚珠”,以便随时掌握她的行踪,但是当皮皮遭遇友情与爱情的背叛,心灰意冷之时,她与贺兰的故事才真正开始……  皮皮与贺兰之间只有一再错过的无奈,这能追溯到皮皮的N个前世,她的悲惨命运一直禁锢在贺兰父亲的诅咒中,每一世的她都只能在死于非命前夕才可以接受贺兰的爱。然而生命的旅程从未结束,坎坷无数却不曾放弃的贺兰能否在这一世改变他与皮皮的宿命……

作者简介

  施定柔:另名玄隐。著名网络作家。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东亚系博士研究生。  先后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 McMaster University英文系。   2005年施定柔开始在网上发文,陆续出版《迷侠记》、《迷行记》、《迷神记》。她的文字细腻洒脱,言情味道浓郁,作品风靡一时,其“三迷”系列更被读者亲切的称为“定柔三迷”!与著名作家沧月齐名。  “三迷”系列之后施定柔开始转型,开始致力于都市言情题材的写作。陆续著有《沥川往事》《结爱·异客逢欢》。

书籍目录

  1连狗也会怕的男人. 001  2皮皮与帅呆的家麟. 011  3 尴尬的再相遇. 016  4 你是人吗. 024  5 只吃鲜花的贺兰静霆. 032  6 每分钟心跳三次. 041  7 该死的狐狸. 048  8 上学时的皮皮. 057  9 一位狐狸,切记用“位”. 065  10 精彩的拍卖会. 071  11 被祭司大人种香. 079  12 雄黄与砒霜. 086  13 小菊的网恋. 099  14 爱情与真相,圈套. 103  15 绝望的背离. 112  16 祭司大人的口味. 121  17 阿归的演唱会. 128  18 那是他的过去. 137  19派对一群狐狸. 143  20 搅局的皮皮. 151  21 很复杂的名字. 165  22 你是一只猴子. 173  23 好的疗伤方法. 180  24 贺兰的狐父人母. 188  25 孤馆夜宴. 194  26 食尸族. 203  27 叫慧颜的替代品. 214  28 狐族的政治. 223  29 不一样的求婚. 228  30 蜜月,甜蜜的蜜月. 237  31故事与房间. 248  32 西安古城. 256  33 峰林农场. 265  34 生意就是生意. 271  35 家麟回来了. 281  36 旧爱新欢. 296  37 昂贵的请求. 304  38 寂静的庭院. 315  39 青木先生的诅咒. 324  40 妒火中燃. 334  41 深夜探墓. 342  42 短暂的幸福. 355  43 最后一击. 364  44 生离死别. 370  45 结爱. 375

章节摘录

  CHAPTER 1连狗也会怕的男人    好冷。  冬季没开始多久,关皮皮却觉得今天肯定是这一年最冷的一天。昨夜一场大雪,据老一辈的人说是五十年难遇。因为C城的冬季多半是没有雪的。如果有,也不长久,薄薄地下一层,就像面包上撒着的糖粉,第二天就化掉了。尽管如此,不少家长还是满怀希望地请了假,打算陪孩子们堆雪人、打雪仗,到头来多半是白白兴奋一场。而今天的雪,却有半尺来厚,莹莹地泛着蓝光,踩上去一脚一个坑,还发出嘎嘎的响声,好像踩在泡沫板上。比起北方,这也算不得冷,但C城人却措手不及地从箱子里找围巾、找手套、找暖帽。关皮皮都找出来了,可出门时还是忘了戴手套。从她的家到地铁站只需要步行十分钟,但她走了不到五分钟就冻得不行了,不得不折进一家早餐店要了杯热乎乎的豆浆捧在手里,喝下一大口,暖了暖肚子,才能继续向前走。  这是一个忙碌的周一。碧空如洗,阳光灿烂得有些刺眼。路旁树枝上的积雪被行人的足音震得簌簌下落。关皮皮看了看手表,七点半刚过。八点整的编前会,社长亲临,要做笔录,绝对不能迟到。  关皮皮走的是通向C城的主街。正值上班高峰期,道上车辆穿梭,行人拥挤。到了关键路口,几乎只能侧肩而行,像一群黑压压的企鹅。越过富宣百货,拐入一片住宅区,行人少些了,地铁站的标志也露出来了,关皮皮有些欣喜。地铁只用坐四站,出来就是报社大楼,都不用过街。  就在这时,迎面有人走过来,他忽然站住做出问路的样子。紧接着,关皮皮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气,有点像深山木蕨的味道。  “对不起,小姐。”  关皮皮正在埋头喝最后一口豆浆,冷不防被人逼着止了步,差点呛着。  “呃——”  是个男人,声音很年轻,穿着件很薄的风衣,领子竖起来,灰色的围巾围住了大半张脸,戴着一副黑黑的墨镜。  “能帮个忙吗?”从围巾里透出的声音很低,仿佛被滤去了所有的杂音,清晰动听,好像调频立体声的晚间节目。  “什么事儿?”她停步。  “我需要马上坐出租车,可是我看不见路,能帮我拦辆出租吗?”  盲人?  关皮皮不禁又看了他一眼。不像啊,说话的人比她高一个头,身量偏瘦,手中也没有盲杖。  也许就像她姨婆那样有严重的青光眼吧,关皮皮不好意思细问。  “没问题。”她笑了笑,“跟我来,路上滑,小心点。”  她反手过去牵住了他手。他戴着一双很薄的手套,针织的。皮皮觉得有些奇怪。这样寒冷的冬天,这种手套绝不可能御寒。而那人觉察到她是赤着手来牵自己,忙把手套脱下来,也赤手去牵她。清冷冰凉的手指握上来,倒冻得她打了个寒噤。皮皮也不介意,带着他来到路边,伸手招车。  等了两分钟都没看见空车,那人倒还镇定,不过拉着她的那只手却越拽越紧,还有些紧张。关皮皮只得说:“现在是上班高峰,不是很容易打车。”  那人“嗯”了一声,忽然问了一个很怪的问题:“你怕狗吗?”  她摇头:“不怕。”  那人说:“我怕。”  过了几秒钟,他不安地转过身,似乎在倾听什么,又加上一句:“如果有狗追我,你会保护我吗?”  这么大的男人怕狗?关皮皮扭脸过去看他,想笑,可又怕他听见。他的脸包在围巾里,看不见神情,话音里却有期待之意。  “当然。”她说。  对面有辆空车看见了她们,正等绿灯打弯。关皮皮抬起胳膊打算看表,突然听到一声狗吠。  回头一看,远处闪过一道灰影,一条半人多高的狼犬向他们冲了过来,顷刻间便到了眼前。距它十几步跟着一个中年胖子,大约是狗的主人,手中拿着条空的狗链,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粗着嗓门叫道:“Joy!Joy!Stop!”  这条街因为靠近一个公园,遛狗的人很多。皮皮曾在宠物店里打过工,知道这种德国狼犬品质超群:顽强、自信,不容易激动,当然,大多数时候比较冷漠。  而这只狼狗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冲过来,面目狰狞,不像狗,倒像是一只发现了猎物的狼。  关皮皮只觉胳膊一紧,身边的人全身僵硬,摆出抵抗的姿势。他的手掌不自觉地一拧,几乎要将她的胳膊捏断了。  关皮皮一向不怕狗,而且她知道训练有素的德国狼犬是非常有纪律的。主人不发话,不会随意攻击。路上的行人不少,街对面的行人更多。她认为自己和那个男人都不是狼犬的目标。  可是,眼看着那只狗准确无误地向他们奔来,她还是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眼疾手快地拉着那人向出租车跑去。汽车刚到,还没停稳,关皮皮就冲过去拉开后门,将那人推进车内,自己也紧跟着钻了进去。正要关门,狗也已经赶到了,猛蹿入后座,前腿搭在关皮皮的肩上,隔着她向里面那人狂吠。  “开车!快开车!”她对着司机大叫,嗓门比那只狗还大,紧张到神经质了。  “车上有狗怎么开呀!”司机回头横了她一眼,心疼自己刚换的座套,也是一肚子的气。  那狗有半人多高,关皮皮只好高高举起自己的双肩包顶住狗的头,不让它从自己的身边爬过去伤到那位盲人男士。可是,等她回头一看,又不禁气恼。一百来斤的大狗压在自己身上,那人也不来帮忙。自个儿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心,老僧入定一般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头,好像上面有花……  “喂,帮帮忙好不?”  那人连头都不抬一下,好像没听见,继续看着手指头,神情肃穆,毫不理睬。  所幸这时狗的主人已经追到了。将狗猛力一拉,那狗不由得倒退了两尺,关皮皮赶紧关上车门。  司机一踩油门,在狗主人一叠声的道歉声中飞快离去。    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关皮皮也在自己身上嗅到了一股狗的气味,雪白的羽绒服上有几只狗的爪印。  “没伤着你吧?”恢复了镇定,那人问道。  “没有。”她仍在吁吁地喘气。  “你去哪里?我让司机先生送你。”  “青年路107号,C城晚报社。”她看表,八点差五分。糟糕,肯定迟到了。  男人转身过来,墨镜倒映着窗外的雪光:“刚才的事,多谢。”  “不客气。”  “小姐怎么称呼?”  “路人甲。”  男人的脸仍然包在围巾中,不过,他好像笑了笑,从怀里摸出钱包,又从钱包里摸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请来找我。”  她接过来,看了看,忍不住微笑。  上面只印着一串电话号码,剩下的是几行凸出的小点,盲文。这可能是姓名和地址。  “哦,好的。”她随口应了一声。    一路无话。关皮皮在想自己的好友田欣能不能给她买到NK演唱会的六折票。车很快就到了。  关皮皮下了车。那人一直茫然地看着前方,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却很礼貌地侧身过来,很郑重地对她说:“再见,谢谢你救了我。”  关皮皮一笑,“救”这个词太严重了。她原本有些恼怒这人不肯帮忙。转念一想,人家本是因为怕狗才来求的自己,自然唯恐不能离狗远些,还要帮她抵御,未免强人过甚。何况他也给了自己一个当大侠的机会,当即微微一哂,并不放在心上:  “小事,下次出门记得带点防身的东西。”  “一定。”那人答应了,又问,“那你,没什么不舒服的吧?”  关皮皮摇头:“没有。”    进报社大门时,关皮皮的手里还捏着装豆浆的纸杯。她早想扔掉,只是没有找到垃圾桶。路过一个垃圾桶,她便将纸杯连同那张名片一起扔进了垃圾箱。  接着,连羽绒服都没脱,她以第一速度冲向三楼会议室。迎面碰到站在门口的张主任,脸上一片阴寒:  “关皮皮,你迟到了。”    关皮皮觉得张主任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昨天下班的时候他就反复叮嘱皮皮要准时到会,结果她还是明知故犯。皮皮觉得理亏,迅速从包里掏出了录音笔和记事本,对主任抱歉地点了个头,飞身闪入会议室。  报社的大楼有些旧,是八十年代的。当年曾经也是本市最气派的建筑之一,但皮皮觉得此楼设计最失败之处就是通风系统。  会议室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抽烟。  巨大的空调放着暖气,暖气和烟气搅在一起,又热又燥,皮皮好像就坐在烟囱里。  会议刚刚开始。社长说了这个月的重点报道,各部门汇报了重点选题和新辟栏目,广告部汇报了收支情况。  “上周C大有位学生因家庭冲突,一怒之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我们打算派记者做个大学生心理压力的调查。此外,为了参加年底文化部的‘十大文化好新闻’评选,我们草拟了五个弘扬传统文化的专题和专访,正在讨论中。”政文部主任谢煌看着自己的笔记本,漠无表情地说。  沉吟片刻,社长说道:“心理压力调查先缓一缓,看看司法机关的结论再说。如果是精神病,就是偶然事件,一切免谈。或者你就做心理压力的调查,不要提这件事。文化新闻的选题要快点定,这周末争取报上来。”  社长上任五年,是本系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社长,性情直率,作风凌厉,只言片语之间便杀伐决断。  “好的。”  社长将目光移到工交部。  主任方南辉马上说:“V3铁路快要竣工了,作跟踪报道的记者吃睡都在大山里,比较辛苦。社里能否考虑给个特别补助?还有,小卫怀孕三个月,反应很厉害,天天吐,山区条件太差,依我看,还是把她调回政文部吧。”  社长点头:“补助没问题,不过份额得和副社长们先商量一下。小卫的事儿马上办,你今天就可以通知她回城了。”  “她今天有孕检,已经回来了。”  “那就通知她不必回工地了。”  ……  例会特别长。每张口都在不停地说,同时无休无止地吐着烟雾。  皮皮在呛人的烟雾中坚持速记,一面不时向各位主任报以职业性的微笑,一面头昏脑涨地等待会议结束。  两个半小时之后,社长终于说:“今天就到这里。小关,你去弄个会议记录,打成简报发到各部吧。”  关皮皮满口答应,胸中猛然一阵烦恶,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捂着嘴直奔了厕所。    C城上个月流行过一阵甲肝,据说是从早点摊开始的。C城人都有在外面吃早点的习惯。虽然都用一次性碗筷,可甲肝还是流行开了。关皮皮先是怀疑早上的肉包子不干净,又怀疑那杯豆浆有问题。总之,她这一吐就没停住,一直吐到眼冒金星、脸皮发绿,才捂着肚子,扶着墙,一步一挨地蹭回总编室。  却不料在门口碰上了她的顶头上司,总编室主任杜文光。  “怎么?不舒服吗?”总编主任管记者,记者皆桀骜不驯,只有比他们更桀骜才镇得住。所以杜文光素日的做派便是沉着冷峻,不苟言笑。被不苟言笑的人这么问了一句,皮皮顿觉受宠若惊:“没事,可能是吃坏了东西。”  主任的口气更加关切了:“那快回家休息,我叫办公室派个车送你。”  “不不不,真的没事儿。社长要弄份会议纪要,弄好了我再请假吧。”  见她态度坚决,杜文光没有坚持,点点头:“好吧,不行的话明天再交。要不你先写个草稿,我让小计修改一下也行。”  小计也是总编办的秘书,做事是出了名的不靠谱,因为有后台也弄不走。不然,总编室不大,何至于要两个秘书呢。  皮皮坚定地摇头:“小计今天也挺忙的,要整理档案。还是我来吧,不行再请她帮忙。”  强忍着胃里的阵阵痉挛,皮皮硬着头皮写纪要。一直到写完草稿,症状也没减轻,胃里的东西早已吐光,就剩下了干呕,比吐还难受十倍。皮皮觉得,再挺下去就要壮烈牺牲了,便将草稿托给小计修改。自己拿着一把塑料袋,不好意思麻烦公家派车,又舍不得坐出租,出了大门直奔地铁站。  与此同时,她手机忽然响了。  “嘿,皮皮。”电话那头传来闷闷的声音,线路沙沙作响,还有似是而非的回声。可是,陶家麟的声音怎么变她都听得出来。  “家麟。”皮皮虚弱地答应着。  “书买了吗?”  “买了呀。”  “下班时候能顺便送过来吗?我急着要用。”  “好的。”皮皮本想告诉他自己今天不舒服。转念一想,也许只是暂时的,到了下午就好了,那就还是去一趟吧。难得家麟求她办回事,在皮皮的记忆里还真没有几次!  “几点来?我在寝室里等着你。”  “大概五点半。”  “行,等会儿见。”  “好——”皮皮还想说点话,但那边已经挂了。    不知为什么,每次通话都这么短,连句寒暄都没有。  也许是太熟悉了吧,熟悉到一个眉头、一个眼色都已心领神会。  这就是皮皮与家麟,从小是邻居,幼儿园里就认识,小学、中学同一个班。高中分了文理科,也是在一个学校。  从小到大都用同一个邮政编码。  唯一不同的是,进了高中之后,皮皮的成绩直线下降,而家麟则是雷打不动的年级第一。加上又高又帅,还是篮球队长,便成了无数女生心仪的偶像。  可是皮皮并不觉得家麟有多好看。至少到不了同学们说的“酷毙”或者“帅呆”的地步。因为皮皮见过流鼻涕的家麟,见过换乳牙说话漏风的家麟,见过发黄疸住院的家麟。且不说抽条时期的家麟四肢细长、头大如斗,远看上去既像大蘑菇又像火星人。后来家麟的唇上又多了一层细黑的茸毛,说话喉节在脖间上下滚动,皮皮好一阵子不习惯,都不敢往他脸上看。  当然啦,从小一起上过幼儿园的人自然会比旁人亲近些。  高一的一天,吃了午饭的家麟突然出现在皮皮的座位旁,小声提出要去逛商店。  “买什么?”皮皮吓了一跳。因为一般来说,班上的男生从来不主动找女生说话的,特别是像家麟这样的。年级第一,高高在上,就得拽的。  “买衣服。”  他们约好在校门口碰头。躲过几道狐疑的目光,皮皮跟着家麟出了东门。右边就是服装市场,长长一条街,满是从乡下赶来进货的商人。  家麟问:“你穿几号的裤子?”  “给我……买裤子?”  “嗯。”  “为,为什么?”皮皮脸红了,结巴了。  “嗯……”家麟一连嗯了几声,没说话。只对着衣店的老板说:“我要这条,黑的,对,给她穿。老板您是裁缝吧,多少号您肯定知道。”  那时皮皮和家麟都穿浅灰色的校服。校服通常是一人两套。可是皮皮家穷,只买了一套,几乎是天天穿的。好在那是春装的式样,里面还要穿个圆领衫,勤洗勤换也不是特别脏。  两人都不擅长砍价,交钱的时候见老板的嘴角微微上扬,皮皮觉得家麟肯定是吃亏了。  路过道旁的公厕,家麟把裤子塞给她:“去试一试,看合不合适。”  那个女厕不太干净,皮皮不愿意,别扭地说:“非要现在试吗?”  家麟低着头看自己的脚趾:“嗯,现在试比较好。”  皮皮进去了,脱下裤子才知道,虽然买了超长带护翼的卫生巾,裤子还是被浸湿了一大片,红红的一团,特别显眼。刚才在食堂打饭,排那么长的队,想必是人人都看见了。  真是糗到家了。  红着脸换了衣服出来,见家麟还在门外等着她,皮皮连忙掏出两块钱,拉着他往冷饮店里走:“我请你吃冰棒。”  家麟很大方地接受了。等到皮皮要给自己买一根时,家麟拦住了她,对冷饮店的人说:“你有热的果珍吗?”  ——这是皮皮最喜欢回忆的往事之一。一闭眼,家麟低头看脚指头的样子便从脑海里钻出来。    吃了止吐药,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皮皮觉得好多了。惦记着那份未完成的纪要,她拎着包,不顾奶奶地劝阻,坐地铁回到报社。  她在电梯里遇到了小卫,也就是政文部的女记者卫青檀。  “啊,青檀姐,你回来了?”  “感谢组织的关怀,我调回政文部了。皮皮,我找你帮忙,你能来我的办公室坐一下吗?”  除了羡慕记者这门职业,皮皮还羡慕记者们的生活方式:不用坐班。皮皮觉得当记者真是再理想不过的工作了。她天生好奇,又喜欢故事,可是并不是有了好奇心你就可以听到有趣的故事,人家不会轻易讲给你,除非你是记者。  “好啊!”  卫青檀身高一米七九,块头很大,不认识的人还以为她是打篮球的。不过,一向健康的卫青檀怀孕了,脸也成了绿的,但她精神很好:“皮皮,这个送给你!”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她,皮皮打开一看,是一个漂亮的绿松石手镯。  “唉……这个,怎么好意思呢?很贵重吧?”虽说记者群里就数青檀和皮皮的关系最好,但青檀总在外面跑,打交道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也没有亲近到互送礼物的份上。  “当然是免费得的,我有好几个呢!记不记得上次我写了一个报道,说有个绿松石加工厂,附近有个上好的宝石矿,却没有能力加工?”  “记得呀!”  “省里挺重视那篇报道的,给那个厂拨了几百万的贷款呢。”  “哦,贿赂啊?”皮皮笑着说。  “临走时送的纪念品。原产地的东西都不贵,到了珠宝商那里就翻倍了。”  “有事找我?”  “你不是说想当记者吗?”  “是啊!”皮皮嗅到苗头,顿时兴奋了。  “是这样,最近中央不是要弘扬传统文化吗?我有个采访对象,准备做个专版。可是这人很神秘,听说从来不见记者,也拒绝任何采访。我有朋友在其他报社也打过他的主意,全都吃了闭门羹。”  “能不能先做个外围采访?比如采访他的同事、同学、朋友、家属什么的。”皮皮想起了上周的新闻课作业,很高兴自己能说出几个专业词汇。  “外围采访我已经做了一些。”卫青檀从桌上拿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有薄薄的几张纸,还有一卷录音带,“他的资料很少。”  “为什么?”皮皮问道,“他是钱钟书啊?”据她所知,名人的资料一向很多,八卦的,绯闻的,到网上一Google,粉丝团里都能惊爆出一些内幕。  “他倒不是钱钟书,不过他的老师宋屺在文物界的地位和钱钟书一样,被称为‘玉学泰斗’。宋屺去世之后,这个人被认为是玉器界崛起的新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说的话和宋屺一样有权威。”  文物?玉器?这和皮皮的知识很不搭界啊。  “他叫贺兰静霆,古玉专家、鉴赏家、收藏家。这人深居简出,只有一个头衔:C城博物馆资深顾问。”  皮皮笑道:“C城博物馆?C城博物馆不是就在这儿附近吗?我假装去参观,可以冷不防拍他一张照片。”  “皮皮,未经本人同意刊登照片,那是违法行为。还记不记得半年前有个很红火的C市商报?只因登了贺兰静霆的一张侧影,就被他告到法庭。他请来全国最好的律师,上纲上线,穷追猛打,将那报纸罚得一塌糊涂,差点倒闭了。”  这年头穷人哪敢惹官司?皮皮吐了吐舌头:“这样的人,你还敢采访啊?不怕惹麻烦?”  “所以我让你去啊。一来,你的目标小,可以混迹人群,对他偷偷地观察;二来,你可以先设法软化他,软化得差不多了,我再出动。怎么样?我最近孕期反应特严重,天天吐,实在不能跑了。这篇报道我们联合署名,认真写,然后去参加今年文化部的‘十大文化好新闻’竞赛,如果得了奖,你就可以向社长磨叽,让他把你调到周末版,或者娱乐版,这样你不就当上记者了?”  皮皮很激动地说:“真的吗?真的可以这样吗?我真的可以转成记者?”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皮皮是新闻单位的秘书,虽也沾着“新闻”两个字,但工作性质与待遇都与记者相差甚远。  “怎么不行?又不是没先例。何况,你现在不是也在修新闻专业的本科吗?学历资历都有了,当然可以转啦!你拿着我的相机,看好了,这是尼康的专业相机,镜头都是上万块钱的,你可得保管好了。我去找杜文光,让他给你开个实习记者证。就说我身体不好,需要你在业余时间给我帮帮忙,他肯定会答应的。你干是不干?如果不干我只好找小计了。”  “干!干!”  “行,你先看看资料吧。我知道的全在那儿了。对不起,你是不是用了香水?我得去吐了……妈呀,都三个月了,还是天天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卫青檀捂着嘴,往门外冲去。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以前总有人对我说,看《沥川》吧,那是定柔的代表作。现在我可以  对她们说,去看《结爱》吧,那才是定柔的代表作。因为在那里面倾注了  更多的心血,记录了那段只属于关皮皮的独家记忆。书上市会不会下雪?  下雪时,喝着咖啡,看着《结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I think 。  ——朵朵

编辑推荐

  中国第一部浪漫都市与超现实结合的言情力作。它与《暮光之城》有很多共通的味道以及情感交汇的地方。也许因爱而爱很容易,但若是要他们放弃本性去爱人,每一天都在爱情与危险间摇荡,这样的感情怎不浓烈?  文章代入性极强,笔法纯熟生动,读者可借助施定柔的妙笔在魔幻世界里经历一次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爱情体验,但是这种体验又很真实,似乎这种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某个城市不断上演。  情节曲折,虐恋情深。搞笑的地方极致搞笑烘托气氛,凄凉绝美的地方极致言情催人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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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2条)

 
 

  •      那个 皮皮小时候在幼儿园叫家麟小河南 其实叫的是小贺兰吧。。。。。。只是小孩子发音不清晰被混淆了 而且 主动亲近家麟貌似也是因为相像 太有爱了 看到这一节 心动ing
       不是不爱 也不是遗忘 而是数百年来 白云苍狗 前生往事 深埋于记忆深处啦 一直为辗转二十几世寻觅 守候的贺兰鸣不平 看到这一节 瞬间心动 值得!
      
  •     最喜欢的一段话便是“…终于明白,在荒谬的故事中,荒谬的人自有她的幸福。西西弗斯每次将巨石推到山顶,他看见了阳光,看见了大地,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劳动的意义。谁说重复都是无效的呢?生命在重复中被一点一点地修改,我们在重复中走向新的开始。”
      出现在最后一章的开头。
      令人着迷的是两个主题。荒谬与重复。
      关于荒谬。
      我想起了曾阅读过的海边的卡夫卡,笑忘录里的某些故事。百年孤独。又或者追朔到伊索寓言,还有神话的年代。其实我们都热衷于荒谬的故事。那些浓厚的铺陈或晦涩的隐喻。当情节或结构变得光怪陆离、看似不得章法,作者的寓意却能直达心灵,呼唤出最原始的思考与共鸣。
      关于重复。
      作者在结尾乐观地表达了她的爱情观。西西弗斯的故事第二次出现了,并且作者这次不再疑惑,而是坚定地附加上自己对于重复,对于生命意义的理解。
      记得文案是这样一句话“如果把爱情还原成伊甸园的苹果,你是愿意默默看着它凋落,还是直面诱惑,去品尝它那醉人的滋味。”其实这句话我并不觉得点题,这个故事,最让人感动,最勇敢的不是面对诱惑或本能的取舍;而是面对重复的勇气。
      我联想到另两个故事,一个是记录过tom cruise和brad pitt最美的光华的关于吸血鬼的那些传奇。里面说吸血鬼是不可以有梦想的,因为不死之身的他们总有实现完所有梦想的时候。
      绵绵不绝的生命,却是最绝望的灵魂。让我一直记忆犹新。不禁感慨世界大概果然是二元的,有忧才能烘托出喜,有恨才对比出爱。有落才有起。有灭才有生。生生才不息。轮回大概就是一种不重复的重复。此花虽非彼花,花落花开永不败。
      那么,比起一直活着不停地去寻找转世的慧颜,试图去爱每一个她的贺兰,一直不停转世却永远逃不脱相同爱情相似命运的慧颜,究竟谁更辛苦谁更勇敢。
      另一个是悠世的文案,写道“你要选择的是这一次疯狂的冒险?还是一百次轮回之后残留的神似”。她选择的却是不重复。当然穿越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主题了。就好像看屋塔房王世子,很多人都觉得遗憾最后来爱朴荷的是王世子的转世,那是替代品,如果正主出现过的话。
      回到小说本身吧,它那么新颖,与众不同,节奏跳跃,充满神秘与张力,深深地吸引我,打动我,但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这不是一部用来感动的小说,它让人思考。它的荒谬中充满了现实性。所以它的感动绝不是你爱我我爱你的爱情命题。而是一个面对无穷的重复,另一个面对绝对的荒谬后,他们的抉择以及付出。这种付出与其说与爱情有关,倒不如说已超越爱情本身。
      对我而言,爱情就是互相折磨。痛苦,却让人乐在其中。
      生命在于运动,爱情在于折腾。
      完全不偏执的人大概投入不到真正的爱情中。
      而他们,在这超乎常人的爱情故事里让我仿佛看到了最美的“折磨”。
  •     梦的神话——《结爱·异客逢欢》观感
      
      
      反复听降E调小夜曲,静谧而舒缓的旋律在我的耳朵里听出了缠绵。如同潮水每一次拍打上岸的窃喜,羞答答地摩挲个没完,很快又不舍地退去,等待下一次潮水的昭临。很快,月亮升了上来,顿时有了生气。漫漫长夜,月光如水,星星们一登场就开始忽闪忽闪的说个没完,海水在月光的折射下,缓缓流动,煽动鱼鳞般的光辉。四周开始安静下来,聆听星星们诉说的那一段动人往事,那一段关于爱情的神话,如梦如幻,如泣如诉……
      
      贺兰静霆,这个活了八百多年的狐狸,不,他会不动声色地强调:注意量词,是位!这位为了一个女子的灵魂追逐了八百年的狐狸,因为父亲的诅咒,每次都悲剧告终。而他,依然坚持不懈地等待她的转世,循着她灵魂的气味找到她,爱上她,又依然以改变不了的悲剧收场。就如神话里的西西弗斯一样,把追逐当做自己一生的信念与幸福,一切的一切,尚未穷尽。
      
      我不敢想象他一次次眼睁睁看着她的生命从身边消失的场面,痛,难以想象,这种一想就痛的悲伤该用多强大的内心来支撑?漫长的等待,又是多么寥寂空洞的煎熬?贺兰,这个依然不动声色前往的男子,(对不起,我还习惯把他当人来看)这个只能在黑夜里环视一切;在月光下思念、在思念中寄托的隐忍男子。在漫长的岁月里,默默守候自己的初衷,细心收藏自己的思念,等待她另一个转世,然后再随着她的灵魂留下的气味,闻风而至,力图在悲剧发生之前多给她一些幸福,试图在一次次悲伤后看见曙光……
      
      故事就是这样如起彼伏,反反复复,这一世,是一个叫关皮皮女子。故事就这么悄然地开始了……
      
      第一次相遇,他就让她保护他,因为他怕狗,一个比她高出一截的男人竟然让一个弱女子保护他,神情自然,无丝毫歉疚之意。第二次:在古井里晒月亮。第三次:摊出狐狸的身份。第四次:闹僵。第五次:失恋后的拯救。第六次:演唱会偶遇。第七次:海边烧烤、养病、初吻、再次闹僵。第八次:登记结婚、酒店蜜月洞房、分别。第九次:误解。第十次:救人。第十一次:受伤,分别。第十二次:伤痕累累。第十三次:写到这里,双眼湿润,见到原形,便是生离死别。第十四次:相忘于江湖……
      
      贺兰,这个有着跟月亮相同光芒的古怪男子:日盲症、晒月亮、听降E调小夜曲、身上始终一股深山木橛的味道、吃花、小气、记仇、喜欢给各种东西起可爱的名字:小红、小白、小黄;会神情自若地说:我怕你会爱上我,因为我长得特英俊;会一本正经地说:我是一位学识渊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的狐狸;会不动声色地卖弄煎鸡蛋的手艺,抛在地上后再若无其事地重煎;会在一个个漫长等待的夜晚写下思念的长歌;会细心呵护花园里的每一朵花,让人看得蠢蠢欲动;会深情的低叹:我怎么会伤害你?会一脸固执地在结婚登记时要求用一得阁的墨水和毛笔来认真签下自己漂亮的名字;会旁若无人地跟皮皮在角楼里亲热;会在一个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上小屋,在上面写上:关皮皮,我爱你!的六个黄色大字;会义无反顾地答应救她青梅竹马的伙伴,一眼看出她内心的矛盾,会心一笑:我都知道;最后,为了她,耗尽所有元气,变回原形,躲在北极长眠……
      
      皮皮,这个如同太阳一般炙热的平凡女子;这个一出场就手忙脚乱、张牙舞爪的性情女子;这个口无遮拦、东倒西歪的莽撞女子;这个锲而不舍、积极向上的勇敢女子;这个明目张胆迎上去索吻、毫不掩饰内心欲望的直白女子,这个为了爱人勇往无前、坚韧不拔的真挚女子,正是这样如同太阳的灵魂,才有足够理由来照亮他、温暖他、让他力心追逐八百年。
      
      第一遍,看出了欢喜,第二遍,看出了眼泪。故事里的情节一一闪过,这一世里,他们在一起甜蜜的日子并不多,最终临别的那天晚上,宁静祥和,两个人依偎在床上,她揽着他的腰,手上有腰间不停涌出的鲜血,她将其放进嘴里,一口一口吮吸干净,然后静静地躺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最后一次见到他,已是伤痕累累、奄奄一息,五官还是那么熟悉、漂亮。这次,是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敌人带走,也是消失……痛,难以想象的痛,她终于明白她曾经说过的那句话:我可以听不见看不见,可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想象。若非身临,岂敢言痛,潮水般的悲伤席卷而来,泪如雨下,早知如此,就该多一些时间在一起,多一些甜蜜,多一些回忆来填补空洞。往事历历在目,她的身体早就先自己的内心爱上了他,她早就抛下了人与兽的本质,跟他一样,爱上的是他的灵魂。
      
      带上他的真元,去他长眠的北极找他,奄奄一息打回原形的他,断然拒绝了父亲的真元,哪怕还有一口气,他的意识告诉自己,诅咒一定要破灭,这样她才会安全,但是,也意味着他的记忆会消失,不再记得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一刻,她求的只是他的平安,只要他平安,一切都好。
      
      断然回头,走到一百步,又忍不住停步回望:远处灰色山脊上站着一道小小的白影,他感觉到了她。她在心里说:贺兰,我终于看见了你。这一刻,果真是生离死别。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唏嘘,泪水肆意滑落,贯穿耳膜那缠绵的降E调小夜曲透着一丝哀伤,乃至绝望,直逼灵魂深处。一段洞穿八百年的爱情就此在贺兰的心里画上句号,而皮皮仿佛做了一个梦,醒来后肝肠寸断、痛切心扉。
      
      现在,轮到皮皮来等他了,在一个个漫长而漆黑的夜里,等他依然随着她灵魂留下的气味来找她,哪怕还有一点点零星的渺茫的记忆,每当她想起他的时候,他会闻风而至。可是他没有,他忘记了……
      
      灵魂的气味依然在空气里飘散,他曾经说过:狐族总是身体先爱上对方,才会洞穿灵魂。事隔四年,彼此的身体终于嗅到了对方身上的气息,火车上如期而遇,蓦然回首的那一幕,遇见了幸福。
      
      这一次,她绝不会错过他,她将他的手放在胸口,感觉她的心跳,告诉他:我就是你的太阳。他竭心全力追逐了八百年,就是为了这一抹曙光,照亮他的世界。
      
      一个全新的他,全新的开始,故事还在继续,他们不再错过,默然相爱,寂静欢喜,渊源流长……
      
      ------------
      这是我第一次看玄幻类的言情,也是第一次哭得稀里哗啦的感动。定柔笔下的感动,不是轰然而至的急剧而下,而是像三月里的小雨淅淅沥沥地拉开帷幕,待你的眼眶渐渐湿润,再接踵而至,直击心底。又如一坛成年老酒,回味无穷、感慨万千。好文亦是如此。
      
      感谢定柔,能写出这么感人的故事,附上以前写的小诗,以表言谢。
      
      洁与不洁
      最深的底线
      是心灵深处的最初本质
      
      爱与不爱
      最深的情感
      是没有掩饰的自由灵魂
      
      爱你
      只在乎你最深的本质
      爱你
      全盘托出已不必言喻
      
      
      
      唯有爱过,才会懂得。
  •     第一次看这本书作者的书,还不错,不过也是不喜欢写什么有暮光之城的什么什么的,不爱这样,总是有自己的风格的,喜欢皮皮,是一个很是勇敢,很是开朗,很是乐观,也是很平凡的一个小女人,而贺兰,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吸引人的一个男子,不为什么,只为他九百年只为了一个女人寻寻觅觅的,活着很累,但也活得很有目标,他长长的一生只是为了一个女人有一世的生活是要幸福的就行了,有一种很爱着自己的狐仙,想来不是不可怕也是很幸福的,为此,想看看电影版的暮光之城了,看一下是不是真的跟自己的想像一样呢。
  •      关皮皮也是个再平凡普通不过的人了,在报社做实习记者。贺兰表面上是个眼睛不好的古玉鉴赏家,实际他是“位”修炼玖佰年的狐狸。皮皮是他前世的恋人。由于受了诅咒,贺兰的恋人每一世都会先爱上别人并死于非命。所以贺兰几百年做的事情就是让找到爱人,然后想方设法让她爱上自己,再看她悲惨死去,然后开始下一世的寻找。听着就知道是个让人心疼的悲情男主。但皮皮改变了他的命运,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想想定柔的书里,最喜欢这本。沥川固然美好,但贺兰更让人心疼。皮皮和小秋一样,有种大大咧咧不管不顾的个性。书里说每个人的灵魂都有味道,身体都有记忆。皮皮由于前世因贺兰而受到伤害,所以她排斥他,加上受到诅咒,所以她不够爱他。定柔小说中的女主都有一种孤勇。她们认定的事情就不轻易改变,关键是自然不矫情,她们也脆弱却不是等着男人来拯救。不自己制造伤感而去让人怜悯,只是照着自己喜欢去做,执着坚定。小秋是,荷衣是,皮皮更是。刚开始皮皮爱贺兰并不深,或者说算不上爱,贺兰是家麟的影子再加上一点同情,一点好奇,但她却是最勇敢的,为了贺兰她甚至愿意放弃和她在一起的机会。 男主贺兰还是一如既往的英俊高贵,更多了一份惊艳(狐仙嘛),有些骄傲冷淡的气质,阴晴不定的脾气和让人琢磨不透的神秘。他即使如此深爱皮皮,也不一味的忍让,他也有自己的个性,生气了就不去找你,祭祀大人的自尊很重要。这点很好,男主不能深情的时候没有一点骨气。
      
       前天看这本书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正好在听许巍的歌。看到皮皮离开北极时,远远的注视变回原形的贺兰与他告别。正好听的是《难忘的一天》。这是第一次听这首歌,觉得就像唱的是这书里的故事的一样。
      
        “荒原上吹起了一道冷风,随之而来的,是刺骨的寒气。皮皮向洞穴看了一眼,背上背包,头也不回地向前走。 走了百十步,忽然停步回望。远处灰色的山脊上站着一道小小的白影,苍白的阳光下,它显得微弱而孤清。她凝眸而视,霎时间,忘了呼吸。她在心里说:贺兰,我终然看见了你。”
      
       这一刻贺兰应该是记得皮皮的,他也在再向他告别。如果你也喜欢这本书,你也试试在看书的时候听这首歌。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文字。
      
       “她还记得贺兰静霆的话,灵魂是有气味的。只要她还有一点点回忆,哪怕是极渺茫、极零星的回忆,每当想起他时,他会闻风而至。可是,她每天都在强烈地想着他。想着他们度过每一天,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如果灵魂真有气味,气味一定很强烈。然而,每当风吹户臆,铁马响动,她都会不自觉地望向窗外。幻想会有一个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人影向她走来。但可贺兰静霆从未来过……”
      
       另外就是特喜欢贺兰用自己雪白的长尾部圈住皮皮把2人围在一起的场景,太有爱了。可能就是因为刚看完,絮絮叨叨写了这么多,但这书真的是我很喜欢的,推荐大家去看。盼着作者赶紧出续集。
      
      难忘的一天 许巍
      
      阳光正温暖
      一直照进我心里
      如果没有你
      怎么会有我今天
      
      有时我会想起
      和你经历的故事
      那些情景在飞扬
      甜蜜又伤感
      
      再次走过熟悉的地方
      如今的你不知在何方
      你曾给我的温暖感觉
      依然在我心
      
      如果再见你
      又是怎样的情景
      会不会将你
      再次拥进我怀里
      
      阳光真温暖
      一直照进我心里
      往事已遥远
      一年又一年
      
      竟然在这一天
      在不经意之间
      人群拥挤的街头
      你走过我身边
      
      风吹起的青色衣衫
      夕阳里的温暖容颜
      你比以前更加美丽
      像盛开的花
      
      这是我难忘的一天
      在隐忍和冲动之间
      看着你渐渐的远去
      消失人海中
      
      
      
  •     开始不是很吸引我
      但是冲着他是沥川往事的作者
      依旧看了下去
      后来很喜欢
      因为这只痴情的狐狸
      
      最后快结局的时候看哭了
      讨厌那只母狐狸~
  •     阴冷的北京的春天,不知道算不算是北京的春天,花了两三天的时间看完了结爱,一听是沥川往事的作者,我就提起了十二分的兴趣,又看到缪娟的博客中关于这本小说的推荐,就看了……
      
      一段狐狸与人的故事,一个有关于前世今生的故事,皮皮一个听起来很平凡,想法,行为,经历都算不上奇特的人,直到她的前世,前世的前世之前的故事,决定了她一直成为别人的追随,纵然每一次的追逐都以她的离奇死亡而告终。
      
      贺兰,一位温柔的狐狸,他不喜欢别人用一只来形容他,他用他的执着和坚定,生生世世的追逐着曾经心爱的姑娘,即使物是人非,即使她不记得他了,他喜欢一个人摆平所有的事情,只为了最后的约定,其实皮皮有的时候是怕他的,那种害怕是从心底的,是一个人不能排斥的东西。
      
      皮皮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之后,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这位狐狸,为了他牺牲了很多东西,到最后的不能相见和残疾,但最后他们还是相遇了,皮皮告诉他我是你的太阳,是你的盲杖,一个让人畅想的结局……
      这样足以。。。
  •     
      诶,为什么最近的书副标都要说:堪比什么什么,延续什么什么呢?咱有自己的风格,真正的好书不会被咱埋没的不是?何必去比较。
      
      
      
      我对狐狸有着异乎寻常强大无敌的爱。
      
      
      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关皮皮,当然,客观来说,她其实没什么不好,不是每个女主都必须拥有所有美好的特质。圣母咱也无爱。不过,还是希望她能再好一点就好了,对贺兰再好一点就好了。
      
      
      在她叫贺兰救家麟的时候,我是又矛盾又愤怒的,不该这样,这样结局肯定是,伤心的,总是要付出代价才会得到教训,才会知道真心。
      
      
      要是每一次发现都不那么迟就好了,还好,一切还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结爱,终究是爱了。
      
      
  •     2010年3月14日,白色 情人节。
      中雨。翘课。花了一天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
      
      这本书里有个桥段,非常酷似卡儿的古堡吸血烙情。
      凡妮明明知道蓝尼伯爵是吸血鬼,都已经决定跟他在一起了,可是真的看到他吸血回来,又害怕得逃掉了,然后舍不得又跑回来道歉。如是再三。
      关皮皮也是,明知道贺兰觹是狐仙,也决定在一起好好过日子了,看到贺兰吃了人肝回来,立马吓得直接闪人了。此后多次惹得我们贺兰先生暴怒,然后和好。
      总之就是,明知道的事情,在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会有区别吧?
      不过还是有点理解不能。在做决定的同时,不是应该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么?
      我想问题太简单了么?或者说我是个没啥道德感的人,还很会站在吸血鬼的立场去看待问题。
      所以对这种情节嗤之以鼻,但是印象深刻。我觉得我就喜欢这种别扭的故事。
      分开和好分开和好......或许我本质里也是虐的。
      
      姑姑还是保持着一如既往的虐,不过风格越来越轻松。
      从三迷到沥川,加上这一次的结爱,
      男主角是一个模式的,英俊潇洒财大气粗交游广阔门庭显赫,
      最重要的,都是残疾人。
      即便是残疾了,也不可避免地被恶质反派抓去捆绑鞭打砍大腿折磨得血肉模糊。
      然后被或者武艺超群或者意志坚决或者勇气可鉴的女主角拯救。
      姑姑在三迷的序言里就很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女权主义。
      同时也很女人的把所有故事都安排成狗血言情...
      男女主角最终肯定是在一起的。
      男主身患绝症也可以奇迹好转的,狐狸打回原型也是可以重新修炼成帅哥的。
      
      我再一次确定了,我对不是人的物种都有着极大的好感。
      或许从我第一次被人叫小狐狸开始,我就具备了某种狐狸的特质。
      虽然我还是坚信我的本质是吸血鬼。
      
      贺兰常说,狐族之间的爱是从身体开始的,熟悉了身体再接近灵魂,身体比灵魂更有记性。而身体的爱又是从气味开始的,那是一种最原始的诱惑,不依靠任何逻辑,也没有判断,就像一个人天生喜欢某种食物,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原因。
      
      我总是在遇到过后对我曾经不屑一顾的事情深信不疑,然后从别人的文字中找到依托。
      
      我们总说殊途,人妖殊途,人鬼殊途,人狐殊途......
      既然殊途,又为何有相遇......
      上帝遗弃我们,却又要给黯淡的月照亮世界
  •   很好看,我刚看完
  •   你的文字好美哦。我也喜欢这个故事。
  •   ”脆弱却不是等着男人来拯救。不自己制造伤感而去让人怜悯,只是照着自己喜欢去做,执着坚定“
  •   她还记得贺兰静霆的话,灵魂是有气味的。只要她还有一点点回忆,哪怕是极渺茫、极零星的回忆,每当想起他时,他会闻风而至。可是,她每天都在强烈地想着他。想着他们度过每一天,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如果灵魂真有气味,气味一定很强烈。然而,每当风吹户臆,铁马响动,她都会不自觉地望向窗外。幻想会有一个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人影向她走来。但可贺兰静霆从未来过……
    很喜欢这样一种感觉
  •   我去听了这歌。这本书昨天下午从图书馆借来,那天晚上8点看到凌晨4点。真好看,我很久没熬夜了
  •   你的书评 让我想起一个叫尤佳期的女子 但,皮皮甚至是小秋更适合这个词,孤勇……读出来还是会觉得淡淡的伤感……
  •   多么短而精悍的书评啊
  •   我也爱狐狸,还爱《宝珠鬼话》里的狐狸。
    另外,顶一下,腰封干吗要堪比,有什么好比的。
  •   确实很纠结家麟
  •   原来翘课就在看介啊~恩哼~
  •   哎呀呀~~~我翘课是因为下雨啦~
  •   哎 翘课看书划不来 课没听到回家没书看
    ps 标题是五月天的歌词
  •   看这篇评论 有点感动 有点难受
    一个人天生喜欢某种食物,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原因,后悔了也还是喜欢。
  •   回复以上所有,虽然你们不一定能看到
    大家真是可爱啊~~抱下
  •   好像是读书的时候追过这本书。后来为生活生计而忙就以往了.........
  •   我要买这本书,但是一直缺货
  •   神话有余,感人不足。跟《沥川往事》不是一个档次的
  •   不论哪个档次,都还是喜欢看的
  •   我也在上课,还坐在第一排正中间,还是小教室^_^)Y原来是狐狸啊……还以为男主是吸血鬼,我比较迷后者……
  •   最后一段写得真好~
  •   因为这个,所以我还是爱上帝的,,哈哈
  •   2011-04-25 16:16:29 面团别姬  我也在上课,还坐在第一排正中间,还是小教室^_^)Y原来是狐狸啊……还以为男主是吸血鬼,我比较迷后者……
    我也迷吸血鬼
  •   2010-06-20 21:20:57 芥末  神话有余,感人不足。跟《沥川往事》不是一个档次的
    为什么我觉得沥川往事是弱智言情剧。。。
    加上三迷。。为什么那么喜欢disable男主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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