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出版时间:2011-11  出版社:朝华出版社  作者:辛夷坞  页数:233  
Tag标签:无  

前言

  序言  很多人以为《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是我写就的第一部小说,其实不是。我第一次动笔完成的,是《原来你还在这里》。那时,我对写作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脑海里完全没有作品的立意、纲要、结构……等等这些概念,甚至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写出来的东西还会被出版,只是凭着热情和冲动一鼓作气地写下了这个故事。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它青涩而简单,却当之无愧是我所有作品里最纯粹、最淋漓尽致的,一如年轻时最初的爱情,没有杂质,没有目的,有的只是爱情本身。  时隔五年,我依然怀念这本书里程铮和苏韵锦这对男女主角那简单却甜蜜的故事,我试图重温,并使原书中略显单薄的情节更为具体,故事也更为美好,但又不愿打破书里原本的干净和真挚,于是就有了这本《原来》。它既是重新的创作,却依然还是那个故事,你们看到的也还是那个程铮和苏韵锦,只不过在全新的演绎里,他们的爱恨别离、悲欢聚散将更为丰满鲜活。说真的,改编的过程并不轻松,绝不亚于重头创作一本新书,但完稿的时候,我觉得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值得。这种“值得”和商业上的考量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一个作者的小小满足,就好像把一个无比精彩的梦重温了一遍,并且记住了里面那些最美好动人的瞬间。  其实,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程铮或者苏韵锦,在青涩的年华里爱上过一个人,然后试探、追逐、热恋、厮守、争吵、怨恨、疏远、分开……并非不爱,而是在我们太过年轻的时候,往往太想去爱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等到终于成熟且懂得的那一天,那个爱着的人就如歌里所唱一般“已消失在人海”。或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如程铮和苏韵锦那般幸运,兜兜转转,彼此都还在原地等待,但正因为现实不尽如人意,如果美好的故事能给人以慰藉,相信它的存在会让我们更加快乐,那何妨一试呢?说不定读过之后才发现,我们需要的只是如书中人一般的勇气。  最后,愿所有分离的有情人都能重新找回缺失的另一半。  辛夷坞  2011年10月11日

内容概要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
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
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
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
所以弄丢了对方。
所以更懂得爱。
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那个人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等你?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愿不愿意,也没有人问过她不爱王子,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

作者简介

  辛夷坞,当下最炙手可热的80后女作家!青春文学新领军人物,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其所有作品均长居销量排行榜冠军位置。《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月不知心底事》、《许我向你看》、《我在回忆里等你》等修订精装版已经陆续上市。

书籍目录

序言
第一章 终有一日狭路相逢
第二章 我希望他不幸福
第三章 高树下的蛹
第四章 坐在后排的那个人
第五章 你会为什么事掉眼泪
第六章 求求你,问问我
第七章 蝴蝶死去后的翅膀
第八章 我自己的白日梦
第九章 原来如此
第十章 美丽的秘密
第十一章 桃色话题
第十二章 没有梦的灰姑娘
第十三章 你拿什么还我
第十四章 夏虫不可以语冰
第十五章 天荒地老和天崩地裂
第十六章 感情与理智
第十七章 菩萨也不知道我有多难过
第十八章 沉醉还是清醒
第十九章 假如我愿意改变
第二十章 说出你心里的话
第二十一章 原谅我自私
第二十二章 孤岛的救赎
第二十三章 用拥抱代替语言
第二十四章 你是我的
第二十五章 跟我回家
第二十六章 童话结局之后的生活
第二十七章 他背上的天堂
第二十八章 不许你丢下我
第二十九章 生日的“惊喜”
第三十章 是爱还是债
第三十一章 爱让我们彼此伤害
第三十二章 去留之间
第三十三章 是我不要你了
第三十四章 往事不堪回首
第三十五章 世上从无“唯一”的伴侣
第三十六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第三十七章 错综复杂的关系链
第三十八章 一碗面,两个人
第三十九章 我的痛只有你能分担
第四十章 敢不敢从头来过
第四十一章 我爱的人都会离开
第四十二章 其实你爱我
第四十三章 原来你还在这里
尾声

章节摘录

  苏韵锦这天下班后没有在办公室流连,她在洗手间补妆,遇上了话痨的实习生陆路。  “苏姐?你今天有事?这条裙子好漂亮!待会儿你要去见客户?看朋友?约会?相亲?不说话就是默认了!但是你默认的是哪一个?你倒是告诉我嘛!见客户?看朋友?约会?相亲……摇头?不是见客户?不是去看朋友?不是约会?不是相亲……”  如果不打断她,苏韵锦相信身边这个人会翻来覆去说到天荒地老也不会罢休。她合上粉盒,言简意赅地说:“我去参加婚礼……旧情敌的婚礼!”  说完她不顾陆路凄惨的呼唤声扬长而去。有什么方法能惩罚一个八卦的话痨?很简单——告诉她一个秘密,却又不告诉她全部。  婚礼被安排在郊区的一个度假酒店,一路上非常顺利,一个绿灯接着下一个绿灯,几个出了名的堵塞路口都出奇地顺畅,苏韵锦为今天的好运气感到惊讶。然后她把自己的小宝来开进露天停车场,眼尖地发现有个绝佳的停车位在朝她“招手”。看来好运气还在继续,她打着方向盘准备倒进去,突然间一辆黑色的庞然大物直冲了过来,抢先一步蛮横地塞进了那个车位,险些撞上她的后车灯。  但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她正在按部就班地倒车,不太容易动气的苏韵锦也有些恼了,按下车窗就想要和那个不讲理的车主理论,开卡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好车未必能和好人画上等号。然而下一秒,她忽然感激自己车上有些迟钝的电动车窗,因为她看到有人从那辆车上走了下来,绕了一圈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小心翼翼地扶下了一个年轻的孕妇。  假如换一番心境,换个场景,苏韵锦会觉得眼前的这对男女构成了一幅很悦目且和谐的画面,男的高大英挺,女的小鸟依人,从他举手投足之间看得出对身边人的呵护,两人显得情意缱绻……不对,他们应该是一家三口,因为还有年轻女人肚子里的孩子。这一刻,黄昏时分,苏韵锦坐在封闭的车厢里,感觉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下去,这黑暗吞噬天地,吞噬她,铺天盖地,将一切揉成灰烬,只余车外一对璧人。  不是没有想过终有狭路相逢的一天,她以为自己已经先一步放下了,再不堪,也能平静地含笑以对,原来竟没有一丝可能,此刻,身上的每一寸血肉仿佛都不属于她,她就那样硬生生地坐在那里,看着他锁车、和那个女人低语、含笑看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两人相携走远。  隔着一道车窗玻璃,他没有看见她。  苏韵锦一动不动,好像和座椅长在了一起,自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轻轻敲着她的车窗,她一惊,发觉是酒店的保安,挥手示意她把车摆到正确的位置。她机械地听从保安手势的摆布,熄火后只觉得手脚俱是冰凉,一种苦涩而酸楚的滋味从胃里翻涌上来,她赶紧推开车门,趔趄地冲到一边,单手扶着一棵观景用的棕榈树,俯下身不住地干呕。  “你还好吧?”  她闻声抬起头,看到一双任何时候都是桃花荡漾的眼睛。那是她的老同学周子翼。这副样子若她说自己没事,三岁孩童都不相信,何况是人精一样的周子翼。苏韵锦接过他递来的纸巾,感激地笑笑,才发现自己的额际手心均已是冷汗津津,脸色也一定非常可怕。  周子翼笑着喟叹:“好歹你和孟雪也算爱过同一个男人。这副样子来参加她的婚礼,你未免也太谦虚了。换做我是她,不战而胜的感觉一定很糟糕。”  “我大概是吃错了东西。”  周子翼眯着眼睛笑,“嗯,你吃错的东西叫‘故人重逢丹’,要是我忽然咽下去也会觉得非常恶心。走吧,我不介意扶你一把。”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时尚cosmo》、《北京青年周刊》、《新京报》、《精品购物指南》、《女友》、《新女报》等众多一线媒体联袂推荐!  一个人的处女作,往往也是他(她)的成名作,而且很多作家后来的作品并不能超越他(她)的处女作。从这一点上来讲,辛夷坞是幸运的,因为她不光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还有《原来》。这也因此提示了我们,《原来》这本辛夷坞真正的处女作一定封存了作者本人太多刻骨铭心的记忆以及额外的私人的情感,所以更显珍贵。  ——《北京青年周刊》锋周刊主编 乔颖  这个世界上,有种男人的爱,最为稀缺,不只是冬日暖阳,也不只是雪中送炭,它看上去霸道而自私,来势汹汹却不容拒绝,无论你接受它还是放弃它,这份爱都不会有任何停顿和减少。因为,他并不当你是一个亲密爱人,他当你为他走失了的灵魂。  他叫程铮,人间查无此人,迄今只存在于辛夷坞的这本《原来》里,欢迎围观。  ——《新京报》特约书评人  轻钢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原来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55条)

 
 

  •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      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   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   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   所以弄丢了对方。   所以更懂得爱。   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那个人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等你?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愿不愿意,也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
  •   《原来》这本书原来还有前篇的,就是《原来你还在这里》,这两本书我都看过,真心觉得不错!虽然《原来你还在这里》只有小小的一本,是随书附送的,但是内容却十分感人。讲的是学生时期的恋爱,纯洁,也感人!我看的时候,也身同感受,因为女主人公的性格跟自己也有点像,然而她所喜欢的那个男生,也是我曾喜欢过的那位男孩的影子,我能明白女主人公的感觉。本人十分喜欢辛夷坞,自从看过她的那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后,就开心欣赏她,我觉得《原来》这本书写得比《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要好!因为书中没有太多露骨的内容,写得很有深度,也能让人回忆起不少过去的时光…“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假如有一天重逢,我希望你过的不幸福。”这句话是最让我有感触的。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他们因为太年轻就相爱了,所以弄丢了对方,也因此更懂得爱。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那个人竟然还在原来的那个地方等着她…措手不及的相遇,换来的是幸福的将来?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她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她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她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如此的纯爱,如此的感人,如此的暖心!强烈推荐!
  •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所以弄丢了对方。所以更懂得爱。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那个人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等你?

    原来读后感,来自**网上书店的网友:有很多东西,我已经失去或者放弃。那个曾经到过我内心最柔软部分的人,至今,我逐渐记得的,只剩下一些简单的美好了。遗憾的是,现在这样会让我们错过彼此的人生风景,曾经我们一起走了很久,直到终于被你赶走。你世界的那扇门,是我们共同开启的,现在,我们也同样一起关闭。上帝也许关了扇门,但是,他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给我。书里角色的性格,拼凑出你在我心里的印象。原来你是这样,原来你是那样。只不过,现在都已经与我无关。看着书的最后,眼泪总是忍不住的流下,在同样的情景下,我听到的是完全相反的话。所以,书里的美好,会让人那么心驰神往。痛哭,为的是,傻傻的自己,终于走过这一段,终于走出这一段。我曾到过这里,只是我回头,原来你早已不在。现在,我往前走,等待生命给我的更多美好。一直记得,我是在到达幸福的路上,我在路上。

    原来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很喜欢辛大对于程峥这个男主的塑造,喜欢年轻时阳光型的帅哥,他吸引着女主、女配甚至读者的我,他爱韵锦,爱得热烈、张扬,丝毫不顾忌两人间的差距,更坦然的面对各方的质疑。相反韵锦之前的个性显得小家子气了点,当然,我不是指出辛大造人的缺陷,而是韵锦这个角色本来就应该这样,她来自边远的农村,家境贫困,转学之初的学习更是跟不上大家的脚步,这一系列使得她变得相当自卑,因此,才会有着那种貌似自尊的卑微感作祟。而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男女主的初次,特别是提到男人经典的“两大谎言”真的是让我忍俊不禁,猜测可能辛大有此经历才会写得如此令人信服。同时,我也佩服辛大对于故事节奏的把握,在童话故事之后的生活,已经慢慢在叙述着男女主从幸福转身的过程,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的背影,只能感叹世事弄人,却毫不感觉辛大转笔之间的生硬,太大的生活差距已经无法维系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委曲求全在当时,他们根本做不到,分手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时间能治愈创伤,更能够对所做的事情进行评判,一别经年,在回首时,他们发现彼此虽然都在渐渐长大,但不变的是彼此仍旧站在原地,在原地期盼,期盼曾经逝去的还都会回来。
  •   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
    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
    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
    所以弄丢了对方。
    所以更懂得爱。
    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那个人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等你?
  •   看《原来你还在这里》这文实在是写得太郁闷了,看着内心纠结啊,憋着实在是太难受了。    有人说从文字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心思想。辛夷坞到底有着怎样的经历才会写出如此之现实的文字呢?她笔下的人物,看似完美其实缺点百出,笔下的爱情,看似坚固其实不堪一击,笔下的幸福,看似圆满其实四处瑕疵……她所塑造的那些人物,都无比的理智清醒客观,可是却无比矛盾的生活着。忍不住好奇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有些人在写故事的时候,写着写着就会把自己的一些思想一点一点的植入那些原来没有血肉的角色中,就比如之前的顾漫,她笔下的赵默笙与她本人一样,迷糊懒散的女子,为什么会写得那么贴心,根本就是在写自己嘛。
        
         看了她的这两本小说,总觉得她所设计圆满结局,看似幸福其实都存在种种的瑕疵,或许这就是现实生活,不能像童话故事那样,有着完美的爱情与结局。现实总是带点缺陷,这能算是现实。就像《致》最后郑微与林静结婚了,可是郑微心中最爱的人永远是陈孝正;就像《原》苏韵锦与程铮终于在一起了,可是韵锦的不孕给他们的生活也算是造成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永远没有纯粹而又完美的生活,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有时候幸福就是求仁得仁,有些事心照不宣,没必要直接点破。当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的时候,那就用沉默来埋葬过去吧。
       
         其实,还是蛮喜欢程铮的,符合一切花痴女生的要求。成绩优秀、外表出众、家境殷实,单从这些外在条件上来看算是一个完美的男生了。或许是因为太优秀了,身边的人反倒是入不了法眼了,至到韵锦的出现,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在这里又要开始上演了,这或许也是一种爱清潜规则。
        
         年少时的爱恋真得很简单,单纯到可以那样轻易的喜欢上一个陌生人。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就比如程铮竟然会因为韵锦无意中一个回眸而印象深刻,之后的发展就点好笑。这样的青涩单恋情节有点落入俗套,印象中对于这种“冤家路窄”的戏码实在是多得数不胜数。年少时的我们,往往为了吸引一个人的注意力而不断的给对方找麻烦,或许那个对方会因此而讨厌,可是好像自己一点而也不介意,因为只是单纯的希望会因为被那个人记住而已。就好像无意中播下一颗种子,随时等待着水的浇灌,至到生根发芽。
        
         长大后我们再也不会如此纯粹只是因为一个别人的眼神或许是一句话而喜欢上一个人了,太难了。为什么呢?单纯的我们都被这现实的社会给打磨得八面玲珑,世俗且圆滑。喜欢一个人变得如此之困难,不是因为别人不好,只是因为自己无法如此毫无顾虑的喜欢。
        
         中学时代,苏韵锦被程铮描述为“特别冷血的一个人”,那时候他根本就不了解她。苏韵锦敏感、冷漠、自卑、倔强,算是一个真正灰姑娘,被王子无意中相中的灰姑娘。王子一厢情愿的以为她一定会回应自己的追求。看看,这样子的开始多么像是童话中的美丽的爱情故事啊,王子无意中得到了灰姑娘的水晶鞋子,只要找到他认为合适的人就要穿上水晶鞋跟着他回到爱的城堡,没有人问过那个灰姑娘到底是否愿意跟王子离开,难道灰姑娘就一定要靠王子来拯救才能脱离贫穷吗?大家只会羡慕灰姑娘被王子看中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没有人知道那样的幸福是多么的卑微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与自尊,更何况是苏韵锦这样一个倔强的女子呢?她说过,她不愿意做灰姑娘。每一个女孩子都是自己心目中的公主,苏韵锦亦是如此。
        
         “遇见他以后,我变得很低很低,直到低到泥土里,而心里却开出了小花”.张爱玲如是说。
        
         程铮一直在追,苏韵锦一直在逃避。不是因为她不喜欢程铮,而是因为她的骄傲不允许她那样接受如此卑微的幸福。程铮遇见了苏韵锦,放下身段来追求,甚至将自己的姿态低到泥土中来爱着苏韵锦,终于这个倔强的女生被感动了,她回应了他的爱情。虽然,那时候苏韵锦身边还有沈居安这么个男朋友,苏韵锦之所以会喜欢沈居安是让她觉得有安全感,虽然沈居安同样优秀,可是她不必再像丑小鸭一样的仰视沈居安了,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是同一类人,或许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人家说“酒后吐真言”看来是真的了。苏韵锦在酒醉之后无意的呢喃着“程铮”二字,可想而知,她早已把程铮放入心中了,只是一直不愿承认而已。就像沈居安所说的那样,她不是不爱,只是不敢爱。
        
         相爱的人到后来为什么只剩下互相伤害呢?越是相爱,越想要为对方好,可是做出来的事却让双方都痛苦。年少轻狂幼稚冲动,不顾后果的说出:我们分手吧。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多么令人心痛的一句话,怎么可以就那样轻易的说出呢?或许会马上后悔,可是话已出口,人人都有骄傲自尊,从此陌路。四年的时间, 两人毫无瓜葛,就这样子各自生活。可是或许有缘的人终究是会再次相遇的,当然其中不乏人为制造因素,可是毕竟再次相遇了。这时候有些心结打开,便可以重头来过。只因不管是什么转身,那个爱她的人依然站在那里等她。
        
         看番外《马路天使》真得很难受,陆路这么一个天真可爱事事乐观的二十岁出头的小女生,不为人知的背后竟然是那样一段不堪的生活。陆笙对她的畸恋很变态,他把对于陆路母亲也就是他一直喜欢的静姐姐的爱恋转接到陆路身上,在他的心里不能忍受他的静姐姐竟然跟同父异母的兄弟跑了,所以他收养了他们的孩子陆路来报复他们。陆笙虽然是一个很专情的男人,只是这种专情是那样可怕极端。陆笙对于陆路的的虐待实在太恶心了,看得时候心脏都觉得有点受不了,怎么可以这样子呢,就算有人有错吧,那也不关陆路的事,凭什么把你陆笙的不痛快愤懑都发泄到可怜的孤儿陆路身上呢?陆笙在外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可是内心却是如此丑陋不堪。〈马路天使〉陆路真的是一个天使,就像她对陈朗说的那样“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蛮喜欢陆路的。只是她选择了那样一个极端的方式来结束她与陆笙之间的纠缠不清的关系,也许死亡才是真正最高境界的解脱。只是突然为了那个叫陈朗的男孩心疼,终究不能与爱的女孩一起远走天涯。
      
          年轻的时候他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   看过辛夷坞的很多作品,这本《原来》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因为这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深情男主和我最不喜欢的凉薄女主,在我沉浸在这个故事之中时,一遍遍叹息:程铮,为什么非她苏韵锦不可啊?

    程铮从青涩高中开始,就爱上了不起眼的女同学苏韵锦,如果要问这爱从何来,也许最初就一种少年的逆反心理形成的一个朦胧心动,程铮的优秀让他在班级如众星捧月,就有那么一个女孩经常将他无视,他们开始并不美好,程铮就象一个顽劣儿童一样骚扰着努力学习的苏韵锦。实则又经常口不对心的帮助着她,关注着她,而苏韵锦则视他为瘟神,避之不及。这让程铮很郁闷,他们的这种状态如同王子爱上了灰姑娘,但并不代表灰姑娘愿意穿上他送的水晶鞋,没有规定灰娘娘必须要由王子拯救,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愿不愿意让王子来拯救,所以苏韵锦就是那个只愿意继续留在冰冷河边綄纱的灰姑娘,程铮的所有热情、所有好意、所有感情,她并不领情,一昧朝着程铮所期待的未来反方向走,只是没想到,程铮的爱是如此执着而坚定,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先爱者先输,象程铮这样的阳光男孩,爱上个性阴郁的苏韵锦本就是个错误,走这条感情路,注定了他会辛苦他会更痛。

    苏韵锦其实是个胆心默默无闻的女孩,她一直就想过平淡的生活,程铮搅乱了她的生活搅乱了她的心绪,面对如此优秀男人的痴缠,说没有动心是不可能的,但她是个天性凉薄的人,内心自卑懦弱,但又死好强,面对汹涌而来的爱情,第一反应就是不要陷入,不要投入,投入了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她就是个胆小鬼加自私鬼,认为太爱是一件可怕的事,怕他走,怕他变,怕他在这场感情中醒得比自己早,所以宁可让他痛。她的顾虑太多,哪怕是两人最后相处后,她也时刻做好抽身的准备,这对全情投入的程铮来说,是不公平的。

    两人同居日子作者写得非常现实,两人性格不同,家境不同,并没有经过热恋就进入了类似婚姻的同居生活,磨合是必然的,但关键在看谁愿意牺牲自己迁就对方,或者为对方而改变自己,我认为苏韵锦是不可能做到这点的,自卑的人就会敏感,就会想从另一方面证明自己的能力,她不想依附程铮想在事业上有发展做女强人就必定做不了贤妻型女友,程铮的孩子气、黏人、恋家反而成了她的负担。而程铮其实要的不多,只要一个在乎与存在感。其实这个矛盾也是很多婚姻破裂的因素,过早的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只是心疼程铮这个男孩,爱了那么多年,终究得到的少。

    其实故事到这里应该是惨淡收尾了,但四年后的重逢,让人意外。而让人震惊的是程铮的深情依旧没变,他带着悔意回来了,虽然四年前的分手是他提出的,但天知道他多不情意说出那两个字,四年间,他学会了慢慢改变自己,学会了如何去爱,最重要的他的心一直在原地等待。感谢新版的《原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旧版中苏韵锦因生活所迫做了小三,并没有守住身。这点让我很为程铮不值。而新版作者似乎是交待了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只是暧昧了一段时间,苏韵锦的再次胆小犹豫让她等到了程铮的回来,既然程铮非她不可,那苏韵锦就该好好珍惜就失而复得的深情了。

    “愿所有分离的有情人都能重新找回缺失的另一半。”
  •   80后作家新领军人物辛夷坞,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目前为止,这是我所接受的爱情悲剧的底线。
    “暖伤”,一暖一伤,有暖有伤,而之所以接受只是因为我心中认为应该得到幸福的人大部分修成正果。苏韵锦之余程铮,向远之于叶昀,章粤之于沈居安,桔年之于韩述。虽然过程波折,三角恋、婚外情,多角关系穿插其中,但最后的最后却是求仁得仁。
    从不看匪后妈的文,那种痛太过惨烈,会让人置身无人的沙漠,既要忍受饥渴的折磨,又要在寂寞中孤独的死去。我要的爱是告别一个人,然后牵起另一个人的手,从此我和你咫尺天涯,我和他天涯海角。
    作者笔下的主角们地久天长中到处充斥着爱与恨,包容与原谅,而可贵的是即便是配角,我们也看到了小人物的精彩。世界上的人那么多,爱情的形式又是那么的千姿百态。小小的我们也拥有着大大的幸福,而所有的人里,让人心疼的,我记得是莫郁华。
    桃花眼的周大少,一脸平庸的莫郁华。我可以不再回味灯火流光里,苏韵锦印在程铮唇上的那个吻;可以不去想程铮在得到苏韵锦拥抱时那一脸孩子气的笑,甚至去可以忽略韵锦在告诉程铮孩子没有了时,痛苦在一次碾过时的痛彻心扉。却不能忘记莫郁华在周大少面对她的告白落荒而逃时眼中闪闪的泪光,不能忘记她在最后的最后说的那句他没错,只是不爱我。
    每个女孩都曾经梦想过有一个骑白马的王子带她去另外一个美丽的国度,哪怕为此付出所有。而莫郁华的所有就是她最美好的十年青春,甚至是更多。
    她爱上他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在下雨的某一天呢,在大家都变成落汤鸡的时候,纤尘不染的周大少穿雨帘而不湿,从此,他成了她晦涩青春唯一的梦境。
    外表俊美,资财雄厚的周大少,是莫郁华的梦,原本遥不可及,却在阴差阳错中产生交集,可是却逃脱不了相忘江湖的命运。她曾经衣不解带的照顾周大少两个月,她曾经为了周大少迟迟不肯远赴都伯林,她为他蹉跎十年光阴,她最美的年华在他眼中花般飘落,却在好朋友说出周子翼那个混蛋的时候,淡然一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她是如此的明白两人的差距,将两人的未来看的如此清晰,却还是如此甘之如饴,她对他讲过,你别误会,我只是为了我自己。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总有一天会忘记自己曾经深爱时的心情,只不过时间有长有短,莫郁华用十年的时间将心里对周子翼的眷恋抹掉,虽说辛苦,可是终是幸福。
    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好多人都在为莫郁华鸣冤,觉得周子翼是爱她的,只是没有发现。可是我却让自己正视现实:周子翼爱的只有陈洁洁。可以高调的向全世界宣告自己的恋情,可以安心等待游学在外的陈洁洁,可以离婚却在她回来以后复婚,可以在知道妻子隐瞒的过去仍然原谅,我实在找不出周子翼爱莫郁华的理由,面对自己爱的妻子,他只是一步步忍让,而面对一直付出的莫郁华他只是对她讲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家人呢。
    是爱,可是是亲情之爱。不要再说周子翼和陈洁洁的不好,他们没有错,只是因为爱。因为爱陈洁洁可以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与巫雨私奔;因为爱,周子翼可以容忍陈洁洁的一切过错。他们都是可怜的人,陈洁洁将巫雨看做自己的罗密欧,而罗密欧却死在另一个朱丽叶的身边,周子翼以为自己的妻子是自己的唯一,却不知道她的心中有一个洞,因为巫雨的存在,这个洞的可能一辈子也填不满。因为现实中都存在着那么多的不完美,所以作者给我们讲的故事,也是如此的千转百回。
    他们爱的信仰如此虔诚,头破血流也不言悔。
    不言悔!
    怎么舍得否定自己的过往,怎么舍得否定自己一心爱慕的人,哪怕他是别人眼中一无是处的人,在爱着他的时候,觉得世界都是他的主宰。爱了就是爱了,我真的幸福,为什么否定,否掉自己爱的人就是否掉自己的过去,虽说人总是进步,可是说又能说在自己犯傻的时候,不是乐在其中呢。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豁达的莫郁华,理智冷静,却干着与此相反的事情。可谁说她的过程不美好。虽然每次回忆都只能看到自己孤零零的影子,穷其一生也等不到那个人说爱字,可是心中有梦的时候,听着足音也睡的香甜。何况这种孤单不是一辈子,她用十年的时间,让两人从路人变成朋友,从友情升为亲情,虽然没有完成灰姑娘的蜕变,可是不再是丑小鸭的莫郁华,终于有了站在光芒耀眼的周大少身边与他谈笑风生的勇气。在真假难辨的暧昧里,能与心爱的人保持清醒的站在一起,莫郁华终于完成了初次爱,而在遥远的都伯林,这个美好的女孩总会握住另一双手。
    所以不要对爱失望,送走了陪自己一段时间的那个人,重整心情,迎接下一个恋人。不是让你多情滥情,让你忘记曾经深爱过的人,只是想让你用同样的激情去回报同等的爱,爱不是麻木不仁,可以允许你心里放一个人,允许你在寂寞的时候偶尔想一下他,可是可不可以答应一个请求,在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用眼神用行动告诉我,我爱你。
    谁没有过故事,谁的人生是一张白纸,谁没有在爱情里受伤,用张爱玲的一句话“人生在世,没有哪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所以相守在一起的两个人多么珍贵,毕竟千万人中,与自己相伴的仅此一人,过期不候。
    始终相信之所以对某人念念不忘,只是因为没有走到最后,他的一切如此神秘,而与自己朝夕相处的某人,因为渐渐熟悉而顿感无聊,可只有他才会陪自己完成细水长流的梦想。所以可以来一个短时间的分居,长时间的想念,爱情的坟墓固然可怕,可是没有了坟墓,所有的人只能死无葬身之地。
    一切全都是爱,一切全为了爱,让我们在渐渐明晰的未来面前,把酒言欢,赴一场爱的盛宴。
    PS:自从她离开我的生命以后,我的梦想就是自己一个人好好地,如果有幸遇到爱我的人,我会告诉他我所有爱的梦想。如果没有,我有两三闺蜜,有自己的梦想,有无数自由的细胞,夜深人静可以去人群熙攘的街头。
  •   《原来你还在这里》是辛夷坞的处女作,而《原来》是对这部旧作再次进行加工,让原本略显单薄的情节更为丰满,新增添了不少男女主角在高中时期的互动,让书里校园情侣之间的朦胧情愫变得更加纯真美好。

    很喜欢书里的那句话“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在格林童话里灰姑娘跟王子从此生活在一起,可是谁曾想过灰姑娘在穿上玻璃鞋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高雅的公主,很好地适应规矩繁多的宫廷生活?如果她遇上的是一个善良的渔夫,或许会过上平凡却自由简单的生活。在王子面前,她爱得卑微,诚惶诚恐,而在渔夫面前,她会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王子和灰姑娘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在众人眼中,程铮是耀眼的王子,偏偏在校园里与灰姑娘苏韵锦邂逅。在她匆匆推开程铮身体的那一刻,反而把他的心拉到自己身边,成就了半生的纠葛。当苏韵锦坐在自己的前面时,他极力掩饰内心的兴奋却口出恶言,养尊处优的他从来没有得不到的东西,看不惯她对自己视若无睹,因此做出了不少幼稚笨拙的行为,让人忍俊不禁,在不停地逗弄她,看着她难受却又懊恼不已,如此矛盾地享受着针锋相对的乐趣。想倾其所有地帮助她,却总是不得其法,弄巧成拙而被拒之门外,他追得越紧,她逃得越远。

    苏韵锦来自小县城,家境贫寒,长相普通,被人戏称“小芳”。对于她来说,王子的青睐是自己不堪重负的包袱,搅乱了自己平静的生活。自尊的骄傲让她不轻易接受别人的怜悯和施恩,骨子里的自卑让她清醒地看到自己与程铮之间的云泥之别。努力生活和工作,想要自己掌握命运,不想依附任何人,即使被人抛弃,也不会有无路可退的那一天。她对感情的凉薄和自私,只源于对自己的保护,知道自己没有公主的资本去经历一场飞蛾扑火的爱情游戏,因此一直在理智冷静地拒绝程铮执着的追求,却还是阻挡不了他进驻到自己的心里。

    当两人抛弃所有顾虑而投入这段倾城之恋时,伴随两人的甜蜜缱绻而来的还有生活的磨合。程铮以前一直被家里照顾得无微不至,不知人间疾苦,对家务一窍不通,也懒于动手,这一切都依赖工作繁忙的苏韵锦,还想要她花更多时间来陪伴自己,寻求她在乎的安全感。而苏韵锦不想放弃工作,成为被囚在笼里的金丝雀,让自己的整个世界围绕程铮而转,却不得不面对琐碎的生活和程铮孩子气般的依恋。平静的生活早已暗涛汹涌,终究掀起了轩然大波,倾覆了两人已经如履薄冰的爱情。不成熟的情侣最终只能以分手落下帷幕。

    在别离的四年里,他们各自在不断成长,重要的是昔日那份纯真的爱不曾从心里离开过,正因苏韵锦割舍不了昔日的美好回忆,才会道出那句“我希望他不幸福”。程峥过去那份孩子气般的爱沉重得让苏韵锦喘不过气,如今又是他这份孩子气般的执着找回了苏韵锦。

    再浓烈的爱情也有褪去激情的一天,抵不过两颗心的渐行渐远,当学会如何成熟对待一份感情,却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那些过往成为云烟,只留下了铭记青春的遗憾,而苏韵锦和程铮是幸运的,他们最终能找回彼此,只因原来你还在这里,从未离开过。
  •   前段时间在官网看到《原来》开始连载时,再次开始不争气地追文了。我还清晰地记得当《许我》上部仓促而突兀地终结时自己内心空落落的惶恐,而当《许我》下部在四月天连载时,那样急切地跟了去,每日失魂落魄地刷新着那总嫌更新太慢的网页,沉迷于韩述和桔年的故事中无法自拔。尽管我已发过好多次毒誓,以后再也不要追辛大的文,我害怕那种度日如年的煎熬,害怕它们象无边无际的黑暗般吞噬自己,害怕被期盼和绝望所交织的痛楚侵袭得体无完肤,然而一次又一次,我却一直都在向她妥协,不是自己不够坚决,只是,对于自己深爱的东西,缺乏抵抗力。

    或许,辛大的故事之于我,就象苏韵锦之于程铮,是一种戒不掉的毒。我一直在想,《原来》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它不是辛大最好的作品,也不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但是每当程铮和韵锦的名字从脑海里跳出来的时候,心里总是会突然地揪紧,有种被牵扯被撕裂的痛。在我看来,《原来》是一次对青春与爱情的温暖回归。作为辛大的处女作,《原来你还在这里》记录着她最初执笔时心底那些激越而痛楚的爱情,那是少年甜蜜与痛苦所交织的青涩年华,是爱情的美好与无奈在程铮和韵锦生命中缓慢流淌过的痕迹。尽管与她后来的许多作品相比,它缺乏很多商业化的吸引眼球的东西,没有悬念,没有死亡,没有严肃的宿命与救赎,也没有诡谲多变的商场风云或利益之争,它只是一个安静而纯粹的爱情故事,简单到只有爱情,在彼此的青春岁月中反反复复地滋生又幻灭。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简单与质朴,因为那些琐碎的少年心事,充满热情的期待,暧昧而甜蜜的过程,小小的争执与不安,所有的一切都一目了然,却又令人怦然心动。我想,辛大喜欢这个故事,并且愿意给这个故事填上更加清晰的脉络,更加鲜活的血液,也是因为,它记载着那样如水般清澈的青春年华,你的,我的,她的,所有人的。

    重温这个故事的过程出奇得甜蜜:爱情象夏日里一场狂怒无比的暴雨,毫无征兆地伴随着几声闷雷开始。学校走道里意外的冲撞,清亮而灼热的回眸,从此她便成了他生命中逃不过的劫数,而那些刻意为之的刁难,尖酸刻薄的嘲讽,故作凶狠的关心,掩饰不住的热切,以及在程铮心里从蠢蠢欲动到愈演愈烈的陌生情愫就这样悄然地滋长,如洪水般迅速地淹没了他那颗未经世事的少年之心。他一度以为自己讨厌她,却发现自己越来越沉迷于和她之间的游戏,看到她时总忍不住找茬儿欺负她,在她的漠然中怅然所失,在她的愤怒里自得其乐, 近乎变态地享受着那隐秘而陌生的快乐。在无数个不能成眠的夜晚,反反复复地想念着那双眼睛里灼热闪亮的光华,无法忘记却也无法拥有。

    年少时,他一心一意地喜欢着她,却总是不懂爱的方式:看节俭的韵锦用两个馒头打发一顿晚餐,编着弊脚的理由买面包给她,偷偷地把钱放在她的桌子脚下,把饭票塞在她抽屉里……总是这样的,拙劣而毫无技巧的讨好,单纯到令人落泪的心事,只不过,只不过是因为喜欢,便抛开一个男孩所有的自尊与骄傲,霸道地想要占有,可怜地向她乞求,将最初的青涩与甜蜜熬成最后的卑微和痛楚,将点点滴滴的美好变成身不由己的折磨,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喜欢。

    我一直觉得,在辛大所有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男主是程铮,他就象一团炽热的火焰,带着年少时不容抗拒的热度和令人贪恋的温暖,他的优秀是那样的真实与灿烂,但他却兀自浑然不知,单纯得象一杯白水。

    至于韵锦,很多朋友都不喜欢这个角色,觉得她不够单纯,对程铮的爱情总是一副无动于衷的高傲模样,我却并不这样认为。韵锦出身贫寒,年少的她过早地懂得了生活的艰辛,然而这份艰辛却从没有压垮过她内心对幸福的憧憬,她要的不是攀上高枝尽享荣华富贵的安稳,也不是一份被施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需要接受的爱情,她不想做众人艳羡的灰姑娘,而是期待着与平凡的渔夫携手终老,享受平凡的宠溺。她想要一份纯粹而安宁的爱情,相伴如水的幸福,而程铮带给她的,却常常是一份消受不起却又无法抗拒的惊涛骇浪和一份令人窒息的亲密。程铮就象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在依赖她的同时,霸道地想要将她占为己有,以为只要有爱,便可以克服世间一切的困难。

    当这个故事就从最初的甜蜜悸动转向反反复复的争吵与伤害,它已经不再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美好童话,而是固执任性的青春岁月里难以抹平的一道伤痕,是程铮和韵锦在百转千回后对爱情的幡然醒悟。 辛大的文字里有着一如既往的犀利与温暖,不管是爱情萌发时的怦然心动,还是朝夕相处时的残酷现实,都有着深入骨髓的力量。

    看到最后的时候,眼睛突然就湿了,那个单纯的少年,那个连一双袜子都不会洗的男孩,用一年的时间学习爱一个人,学下她喜欢的围棋,学做她喜欢的菜肴,将她海蓝色的耳环一直暖在胸前,对她的一切,念念不忘。不管世事如何得无常,身边的人如何去了又来,来了又去,他,永远都站在原地,等待着她的回眸。

    谁说这不是童话呢?我觉得它甚至比童话更加美好。
  •   很喜欢这本书!比《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更感人,更深刻。辛夷坞目前唯一的美好结局小说,虽然过程依旧虐人,但最终相爱的人一起天荒地老!一定不要错过。。。年轻的时候,因为爱让人变得更为敏感与怯懦。。。就如两只浑身带刺的刺猬,因为爱而彼此靠近,却在彼此相拥时给对方带来从未预想的伤害。。。幸好也是因为爱,兜兜转转,那个人是还在原来的地方等待。。。灰姑娘苏韵锦是幸运的,她不愿意感激涕零地穿上了水晶鞋,但程铮王子为了她学会了成长与等待。。。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因为爱会让天崩地裂变为天荒地老,痛过的青春更让人难以忘却。。。回头看看,你的程铮是否还在原地等待。。。
  •   很多人认识辛大的第一部作品就是那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我也不例外。而第二部作品就是《原来你还在这里》,大一时将这本书读了又读,程铮和苏韵锦的故事是辛夷坞所有文里结局最温暖的一个。它在我心中的地位要比《致我们》高得多,出版4年后,辛大把它扩写了,作为这部书忠实读者的我,既期待又忐忑,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都还好吗?兜兜转转,还能回到最初吗?

    我一直都喜欢程铮这个男主,很奇怪,在大学时我都觉得他是最好的男主,霸道耍泼可就是很招人喜欢。程铮对韵锦总是有一股子的执着劲儿,高中时那一抹无法忘怀的眼神,倔强少女走过的风景是如此诗情画意,或许青春期时的爱恋是最纯真的,不受一点污染,这也许是程铮对苏韵锦不能放弃的一个原因。这次的新版《原来》程铮的很多小细节似乎没有太多改动,还是保持了那个我心中最爱的他,对心爱的女人没一个正经却又疼她得不行,为她紧张,为她心动,为她执着,啊,程铮,你没有变。在那个G市,你们走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找到了彼此,世界说大不大,偏偏那几年却碰不到。这样也好,这几年让程铮和韵锦都能成熟,毕竟还有一辈子要走。

    苏韵锦,在《原来》里面的色彩看似不重,因为光芒都给了程铮。韵锦是个灰姑娘,但有着她应有的固执和倔强。从县份转学来的女生,面对那么多优秀且家境不错的同学,自尊心和自信心都被打击到,偏偏还有不知好歹的少年不停地用一种莫名的方式去吸引她的注意,不否认韵锦当时有动心,只是她的性格和脾气会隐藏她内心的想法,而且她潜意识里就想抗拒,生活和学习已经让她喘不过气了,累,那时的韵锦总会让人心疼。原来的版本里的韵锦似乎是个不太能讨人完全喜欢的角色,色调是沉重的,连带读者一起压抑,而新版的《原来》里她有点不一样,这个角色也带着点柔性,比原来的她的形象更加饱满。有的片段或被扩写或被删改,心细的读者也会发现,很多人纠结的那个问题,也暗藏了伏笔,相信她和程铮的未来一定会有希望。

    为什么书评标题写了“兜兜转转,回不到最初”,这是新版所配的歌曲《希望你不幸福》里的一句歌词。这么多年过去了,程铮和苏韵锦不可能还是原来的他和她,在社会竞争和情感复杂的情况下,他和她终究还是得告别青春,成熟起来。他们都会变,最执着的感情在用互相理解的方式继续。程铮、苏韵锦兜兜转转,不过是在依靠内心的那一点坚定和依恋,去寻找自己的最爱,不是没有遇见更好的人,只是没有碰到自己深爱的人,只是那个人不能代替原来的ta的存在。程铮,韵锦,祝你们幸福。
  •   他们,从高二到大四,从大四到工作,从工作到分手,从分手到相守,从相守到未知。但我相信,未知会是永久。在这永久的过程中,虽然他们还是会犯类似的错误。可只要有一个人还站在原地,那另一个人一定会把对方找回来。因为他们的爱不求功利,就如同一颗晶莹的珠贝。即使遗落沧海千年万年,尘埃密布,但经过耐心打捞,细心擦拭,它就会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再也看不见毅力尘籽。他们不会是沧海遗珠,他们只是,爱情本身。

    爱情本身怎么会消亡呢?不会的。所以,在童话结局过后,尽管他们不可能成天如王子公主初遇时浪漫舞蹈,他们也会为了一件小事争吵,然后冷战,最后和好。接着又是吵架、冷战、和好……但这并不是美好破灭的表现,而是最为一个平凡人我们应该经历的过程。毕竟,这才是人生,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烟火人间。

    可都是烟花易冷,人世易分。他们为爱盛开的花火,似乎也渐渐冰凉了。假如把他和她互换一下姓名,互调一下灵魂,过一天属于彼此的生活,拥有一天彼此的思想,或许他们就能明白对方。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戴上盔甲,拿起宝剑,全面武装后再拥抱。鲜血淋漓又能怎样?还能再祈求温暖吗?你还敢吗?恐怕连温暖自己,都觉得稀薄。这时的他们就像两棵被同时栽入土壤的大叔。明明同时生长,沐浴相同的阳光,吸收相同的养分,却发现彼此的年轮与自己的相偏转。似乎怎么转,也回不到同一个圆上。因为他们都不肯承认是自己背离了原先的轨道,仍然固执地不回头,渐渐消失在彼此的视线中。随着时间推移,遥远到,连呼吸都难以企及。

    但是,他先回头了。程铮,为什么你非苏韵锦不可?

    因为满目慈悲的菩萨永远不懂得你的难过。它只是高高在上他接受世人的顶礼膜拜。亘古不变地虚假微笑着。人们在它身边的圆筒中抽一签,或带着满意感激欢喜离去,或带着不满遗憾微微叹息。菩萨它什么也不懂,什么都不能帮你实现。天真如你,在菩萨面前之许了一个愿,三个字:苏韵锦。那一刻连我都看到了以那满目的虔诚,在烛火的笼罩下,一双明亮、略带雾气的双眸若隐若现。我想当时菩萨肯定是离开了一下下——没听到你的祷告。否则,我不信它会对你满心的期待和哀伤视若无睹。



    年少的爱就如同两团炙热的活火,大火浇不灭,大风刮更凶。爱得傻,爱得盲目——宁可两个人一起淋雨,也不要一个人打一把伞;年少的爱又如同两颗不羁的灵魂,永远在风中行走。当越往前走越拥挤时,他们终于明白,他们都是不受捆绑的雄鹰。只有振翅高飞,才能找到出路,继续飞翔。太阳东升西落,当日影南移,夜幕笼罩大地时,他们攀上崖头栖息。有了自由,却没了温暖;有了潇洒,却没了羁绊。随着炎凉心境与日俱增,他们终于后悔了。但谁都不愿意承认这样的后悔,直到再次相遇,仍故作姿态点头微笑。演得久了,连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戏给谁看。毕竟那是自己深深爱着的人啊,伤害着对方的同时也伤害着自己。这似乎这是他们证明现在生活得很好,没了对方也能继续走下去的证据。可这又是何必呢,毕竟都是自己深爱过的人啊。





    每个女人,都在等待她生命中所不可承受之重,等待着如张爱玲笔下用上海滩的沦陷来成全一份爱的倾城恋 。

    苏韵锦也毅然。

    他们在年少时相遇,除了爱,一无所知,都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对方,甚至祭上自己。

    或许是爱得太过用力,他们都累了。

    所以他们弄丢了对方,弄丢了爱。

    她希望他能放开他,而他终于放手的时候,她比什么都疼。

    可是不管愿不愿意,每个人到最后都是要说再见的。

    在同一座城市四年,是怎样的惩罚才能让他们从未相见?

    一开始,苏韵锦每天都能在不同人的身上发现他的影子,可到后来,连做梦都很少梦到了。

    时间让那段伤痛结了痂,落了户,在心室里栖息,在心壁上雕刻出美丽的花纹。看似无波无澜无声无息不痛不痒,可底下暗藏的汹涌,其实从未停止过,只不过是她自己不愿承认罢了。总认为即使再见面也能微微一笑,点头问好。可她还是高估了自己,她从小就是个卑微却倔强的孩子,经过岁月的打磨,那份卑微已变成坚强,而那份倔强,其实一直烙印在胸口。

    二十七岁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应该是一朵开到最极致的花,每一瓣都在尽情舒展,昂首挺胸屹立于山巅。

    可是她呢?

    爱,这条跨不过去的坎,似乎已经让她葬身于此了。

    有时候爱,真的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





    四年的时间,把他们的世界划成一条无法逾越的深渊,她和他站在两壁悬崖边,遥遥相望。

    但我想,苏韵锦是倔强的,可也是幸运的。

    很多人爱到最后都失散在人海,爱过的和没爱过的,无一例外,能相伴走下去的只有自己。

    可苏韵锦不同,她有程铮。

    程铮,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却甘愿站在原地,低进尘埃,不肯挪动半步,因为他怕苏韵锦回过头来却找不到自己。

    所以他就这么一直站着、站着。风吹雨淋,风吹雨打,烈日骄阳,他也没有放弃。

    所以,他等来了苏韵锦。

    所以,我开始相信在爱情中,男人女人都是等价的,我卑微是因为我爱你,而如果你也同样地爱我,那么我的卑微才会是幸福的。相反,如果你不爱我,那么我所拥有的,只能是卑微而已。



    这一刻的我终于不畏惧过去,不害怕将来。

    因为我知道。

    无论我向左走,向右走。

    一抬头,一转身,都能发现你的身影。

    那些说好要一起走下去的早就走散了。

    跌跌撞撞后。

    真好,原来你还在这里。



    原来,原来,这个美好的词,包含了一切暧昧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可是这种美好,有几个人能消受得起呢?

    又有多少人,还能找得回自己的原来呢?

    所以如果你还在原地,能不能请你告诉我?

    我想要一个所谓的后来。

    那种后来,似乎离我很遥远。

    后来,后来,你知道的,无你无后来。
  •     没有撕心裂肺,没有意犹未尽,或许是因为结局过于圆满,差了些残缺的美意,倒反而让人收起了念想。坦诚来讲,辛夷坞的这本《原来》较《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而言少了些许力量,却多出几分寻味。书本上的故事到圆满之处就此搁笔,生活却不依不饶地怅然前行。周遭千千万万对苏韵锦与程铮躲过了这一劫,真的就能不离不弃携手百年吗?
       欧阳子笔下的魔女曾说过:“真正的爱情,是永远的痛苦。”只有真切的痛楚才是爱曾来过的明证,只有实在的伤痕才是爱已离去的象征。
       有人的确是这样,一旦安分下来,反倒失掉魂魄。苏韵锦便是如此。一个不停与自我较量的灰姑娘,太过强硬的自我防护,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难以接近。这样的包裹转而向外辐射成自私的假象,始终放不下身段。防护也好,自私也罢,最怕的是添上倔强。倔强地转身,倔强地反击,倔强地沉默,倔强地离去。作为看客尚且觉得不可理喻,若真是遇到这样的人,又有几人能持久包容。
       程铮或许是个好男人,但真的不合适苏韵锦。些许的大男子主义总让他在温柔体贴的事宜上不及格,而良好的家境滋生出的强烈的优越感,又令他总是无意识地自我膨胀。苏韵锦如何消受得起。灰姑娘纵然善良,骨子里却始终藏着舍不掉的清高与短浅。王子乐活在清朗云端,她却纠结于云底的骤雨。从世界的两端历经痛苦交汇一点,谁又知道下一秒是擦肩而过还是就此停歇。
       于是注定《原来》的故事无法完结,灰姑娘虽然拾回了水晶鞋,却无法改变不合脚的现实,是执拗地穿着下去,磨到双脚伤痕累累,抑或束之高阁令王子忧心忡忡,怎么样才算圆满?或许童话里真的都是骗人的,也或许,再拥抱,最美好的记忆都会浪费。
  •   我第一次写长评就是为了辛夷坞,为了她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此后更是一口气读完了她所有的出版作品并写下长评,却唯独没有为《原来你还在这里》及书中合订的《晨昏》留下过只言片语,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在微博上获知辛大将要改编扩写这两部作品的消息的那一刻,我欣喜异常,也许冥冥之中注定了,我会有弥补这个遗憾的机会。

    我很满意改写后的这本《原来》,的确如辛大所言,更加“丰满”,更加“鲜活”。在新版中,叙述方式改成了倒叙,把老同学(也是老情敌)孟雪的婚礼提前到了开头位置,直接安排了程铮与苏韵锦的重逢。此外,还将读者们一直以来耿耿于怀的不孕诊断从“肯定”修改成了“可能”,把我个人难以释怀的苏韵锦与徐致衡的关系从“在一起”降低到了“差一点”。再结合其他各处的变动和修改,让这次倾注了作者莫大心血的改编变得成功而又值得。

    冲着封底那句“辛夷坞迄今唯一美好结局的都市感人大作”,让我在看书时显得万分急切,只求能更快速地读到结尾,因为那份美好正在最后一页召唤着我。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这么几个瞬间,还是不可避免的让我产生了多次鼻酸眼热的冲动——当韵锦联系不到母亲和郁华却意外接到程铮来电的时候;当程铮说“四年了,我一直还在这里,可是你在哪里”的时候;当韵锦哭诉着她爱的人都会离开,而坚信自己不会离去的程铮却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她所爱的人的时候……

    苏韵锦和程铮,一个喜静,爱下围棋,一个好动,爱踢足球。非典的特殊时期成全了程铮的一片火热痴心,然而这份被催化出的爱情却难以经受住两人在个性及处事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所带来的考验。程铮虽有追逐爱情的冲劲,却不懂得照顾、尊重和包容,偏偏苏韵锦惯于沉默,却又敏感而要强,他们之间的小磕小碰从量变累积到质变后终于一触即发。之后他们分开了四年,也思念了四年,期间他们各自成长了也沉淀了,于是当四年后的程铮再次遇上四年后的苏韵锦,经历过失去的他们也都学会了珍惜。

    高二时的惊鸿一瞥,让程铮一眼即是万年,虽然缠缠绕绕、兜兜转转了数年,他终究还是找回了他的韵锦,也许就像歌里唱的——要不是沧海桑田,真爱怎么会浮现。

    辛大在她所有的作品中,为我们织就了一张强大的关系网,网罗了全部出场人物,所以周子翼的出场会让我马上联想起陈洁洁,继而是巫雨、桔年、韩述……而吴江的出场,又让我立刻回忆起阮阮和司徒玦,进而是郑微、陈孝正和姚起云……人物浮现的同时,他们的故事也在同步回放与演绎着,有伤感的,也有温情的,一段段,一场场,一幕幕。
  •   都说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苏韵锦曾说在也许两人不相遇都会在以后的岁月里找到自己各自的幸福,可是上天偏偏让让两个人狭路相逢,开始了他们苦涩、甜蜜的初恋以及一生都难忘的爱恋。
    看过辛夷坞的小说最喜欢这部,不知道是不是太沉迷于此了,总觉得自己也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只是作者没有给我一个具体的名字一个身份。这个讲诉八零后的故事深深地迷住了我这个九零后,尽管他们的高中时代我可能还是一个小学生,对未来是什么样子还不太清楚,连异性之间的爱还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东,可是我就是深深迷恋这部小说。
    程铮与苏韵锦从少年之间就开始纠缠,十一年后终于带着对彼此的爱和中间无谓的过往再次义无反顾的走在了一起。都说苏韵锦是一个别扭的女孩,长大后别扭的女人,可是我总觉得这是一个环境在人身上烙下的印记,幸亏有程铮在,一直的爱着这个别扭的女孩。程铮有着最阳光外表和最让人嫉妒的勇气,都说他孩子气,可书中也不是说了吗,程铮的孩子气,只有在韵锦的面前才那么真是和酣畅淋漓。生活中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爱恋可以在彼此爱的最深的时候分开,在无望中苦苦的等待,然后在重逢的时候心跳加速,世界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苏韵锦曾说在分开的两个月里,在每个转角,总会看到程铮的影子,而事实却告诉她他和她已经确确实实的分开了,不是不爱,而是太爱的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厮守在一起。四年后,在人生的转角,程铮这个在丢失了海蓝宝后眼眶发红的的男人和苏韵锦这个在成功后心中失落的女人,重逢在左岸这个充满魅惑的世界,早已不是年幼的他们,不是高中沉默的苏韵锦,不是高中阳光的程铮,在那一场你追我赶的恋爱里,他们彼此丢失了对方。我不知道当苏韵锦走出程铮公寓的时候,程铮的心里会是怎样的感觉,可我一定可以知道那是一种绝望,是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我也不能了解当苏韵锦扔掉程铮送的手机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对那段青春的告别,会不会悲痛,可我知道在美好而令人难忘的青春里,他们的宿命就紧紧拴在一起,青春即将逝去,或终将逝去,不变的是记忆里飞扬青春鲜亮的颜色。
    在韵锦眼里程铮是透明的,他的不依不饶也好,冷漠也罢,都只是爱她。不止一遍的看了他们重逢中两人的对话,了解了两人的心痛。无疑程铮是勇敢地,如果他稍稍退步一点,也许终将擦肩而过,他那颗年轻的鲜活的充满对韵锦的爱的心让他再一次的无赖似的勇敢找回最爱他的那个人,如果程铮不幸福,我的心会更心痛,作为读者我更心痛 ,因为程铮寄托了我对年少爱恋的所有幻想。
    莫郁华曾今说过,韵锦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只要她回头,总有那个人在原地等她。光阴的故事理,青春的颜色,海蓝宝的颜色,高中的颜色都深深地刻下了记忆的照片上!
  •   包装很美,封面很美,故事很美……

    这不是第一次看辛夷坞的故事,却是第一次难以释怀。

    这是一个好结局,好到让我意外,让我觉得原来兜兜转转,这么圆满。

    程铮,家境好,长得帅,理所当然众人眼中的白马王子。可他偏偏要去招惹坐在前面的苏韵锦,在那个朦胧的高中时代,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他能想到的最好吸引苏韵锦注意他的方式,便是欺负她,这样子她便可以不把自己当做路人甲。

    而苏韵锦,只是个太过不起眼的灰姑娘,她在心里那么固执的认为王子永远只属于公主,而灰姑娘应该躲在自己的屋子里,老老实实的过日子,所以那种好感她不可以接受。她一次次承担着他不懂事而带来的痛哭,眼泪默默的流。

    可他的热情,他的轰轰烈烈到底是把冷如冰的她打动了的,所以苏韵锦在心里打了个赌,赌她可以承受这种爱情,赌她能在程铮不爱自己的时候,全身而退。

    可是这场赌她到底是输了,同居之后彼此间的摩擦越来越多,终于爆发而分手。她输的那么狼狈,落荒而逃。她用了四年的时间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不再属于自己,他们再无交集。

    可就在这个时候,程铮再一次出现在她的视线里,他变得成熟,他懂的体贴人,他开始完美起来,可是怀中搂着的女人再不是自己。

    所幸,这只是假象,所幸,他深情不减。

    所幸,他们在一起。

    希望你过的不幸福,尽管没有人告诉你,我只会为了你哭。
  •   程铮,阳光帅气,勇敢执着!苏韵锦,卑微低微,微不足道!!两条平行线,终于脱轨相遇,最后,是渐行渐远,还是到此为止??这书是《原来你还在这里》的改编版,说实话,我很喜欢小本的,但,慢慢看下去之后,这书也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程铮一直追,苏韵锦一直躲,两人浮浮沉沉,追追赶赶,兜兜转转,幸好是美好结局~ 的确,我认同一句话:并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不是只要她的脚合适,就一定要感激涕零的和王子同居,然后在幸福中诚惶诚恐!!以前,我似乎明白这种感受,当你喜欢的那个男生很优秀,那么,即使自己不是那么的差,在他面前永远会觉得自卑,觉得那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不是自己能驾驭的~~所以我觉得苏韵锦是幸福,因为男主角爱着她,永不言弃。现在的我认为,一切的枷锁都是自己给自己加的,喜欢的要勇敢说出来,就算被拒绝了至少不会遗憾,像莫郁华。最近我在看《非常完美》这节目,看到有些女嘉宾发现男嘉宾并没有为爱转身时选择了放弃表白。到这里,我特别有感触,有爱就要说,不然真爱就会溜走,而不是没有机会!!所以,大家好好看看这书,然后好好珍惜眼前人!!!
  •   这一次购书一共买了辛夷坞的两本小说,《晨昏》和《原来》。在翻了前一本不到四分之一的内容而罢休之后,对于《原来》本不抱太大期望。这也是我隔了这么久才想起来把它拿来读的原因。不过,现在通篇看完,不得不说,从《原来》里我才看到了想象中与辛夷坞这个名字相等的作品的心魂。辛夷坞的作品有着80后明显的戳记,文字其中你可以找到你我共同的记忆,浅浅淡淡的文字,浅浅淡淡的故事,没有高富帅的英雄救美,也没有白富美的另眼青睐,丝毫不像现下网络上流行的总裁豪门文一样描摹着王子与灰姑娘、公主与青蛙王子的故事,这里有的更回归生活本真,更容易引起人的共鸣。“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所以弄丢了对方。所以更懂得爱。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还好,原来你还在这里。”苏韵锦和程铮的故事就是这样在你我的生活中兜兜转转,远没有那么遥不可及。因为真实,所以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更相信爱。
  •   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最美丽的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寻。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青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录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也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所以,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女人一生中总要傻过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
      是的,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
      世界上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你爱着一个人,而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
      当胃充实时,人就不容易悲伤。
      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会因为一个人失去就然给另一个人得到,它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心碎。
      从始到终,我只是个局外人,除了知情之外,没有别的权利。
      在医院时间长了,就容易见惯生死。每天每夜,有人死于车祸,有人死于斗殴,有人死于肿瘤,有人死于病毒,可是......从来没有人死于悲伤。
      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陪你到最后的那个人永远只有你自己,但是,曾经陪伴过你的那些人存在的痕迹却永远不会消失。
      流言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想撇清,必定越抹越黑,相反,若肯横下一颗心去,说一声“是真的又怎么样?”流言反而失去了传播的意义。
      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有时候,了解一个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
      不管你愿不愿意,每个人最后都要跟你说再见。
      相互依偎的时候,时间变得失去意义.
      原来,跟失去他比起来,自己的坚持变得多么可笑。
      她知道,人不该太贪婪,所以在后面的日子里,不管有多少痛楚,有这一刻值得回忆,她始终都心存一丝感激。
      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
      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
      有些时候爱并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
  •   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因为我还没有放下。很多的时候,我都恨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
      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他就不知道自己病得有多严重。
      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感情从来没有公平。
      感情不是个好东西,它总让人流泪。
      不爱也有不爱的好处,分开了,尽管遗憾,但也仅仅是遗憾而已。
      我可以在陌生人面前卑微,但是不可以在我爱的人面前低下头,不可以!
      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我所在的那个世界。
      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其实我觉得,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等待也是徒劳。如果回头也看不见他,不如向前看,毕竟都柏林的风光那么好。
      有些东西一旦碎了,总是千般弥补,也再也回不了当初的模样。
      时间过去了,多深的伤都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在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坚硬。
      也许比较在乎的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 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原不愿意,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
  •   其实很久之前就已经看过这本《原来你还在这里》,那时所有的感触只在看完全书后嘘出的那一口长长的气息,如释重负般的感慨最终幸福的结局。要这本《原来》只是希望看到作者扩充后的一些改变,回忆回忆当初看书时的心情,并且记录下看完后的感想。

    一直很佩服辛大的构思,总能想出很多场景来把男女主坎坷的情路历程无限的放大,让读者痛心痛肺的死去活来,因此对辛大的每一本书都记忆犹新。

    年少时的恋情总是有太多的美好值得人去回味,但同时也有着太多的错过让人的心隐隐作痛着。灰姑娘般的韵锦遭遇王子程峥,并没有马上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在时间的旋涡中兜兜转转,随着成长、成熟的到来,才渐渐步上正轨,可中间的过程却让当事人痛过、恨过、怨过、伤过,结局随着时间流逝,爱未走而逐渐明朗。

    很喜欢辛大对于程峥这个男主的塑造,喜欢年轻时阳光型的帅哥,他吸引着女主、女配甚至读者的我,他爱韵锦,爱得热烈、张扬,丝毫不顾忌两人间的差距,更坦然的面对各方的质疑。相反韵锦之前的个性显得小家子气了点,当然,我不是指出辛大造人的缺陷,而是韵锦这个角色本来就应该这样,她来自边远的农村,家境贫困,转学之初的学习更是跟不上大家的脚步,这一系列使得她变得相当自卑,因此,才会有着那种貌似自尊的卑微感作祟。而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男女主的初次,特别是提到男人经典的“两大谎言”真的是让我忍俊不禁,猜测可能辛大有此经历才会写得如此令人信服。同时,我也佩服辛大对于故事节奏的把握,在童话故事之后的生活,已经慢慢在叙述着男女主从幸福转身的过程,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的背影,只能感叹世事弄人,却毫不感觉辛大转笔之间的生硬,太大的生活差距已经无法维系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委曲求全在当时,他们根本做不到,分手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时间能治愈创伤,更能够对所做的事情进行评判,一别经年,在回首时,他们发现彼此虽然都在渐渐长大,但不变的是彼此仍旧站在原地,在原地期盼,期盼曾经逝去的还都会回来。

    众所周知,辛大的文一向虐人,好在大多数读者往往被虐后仍旧甘之如饴,这本《原来》也是如此,看着男女主的遇见、牵手、错过、挽回,相信最后他们所求的也不过是再次回首时的微微一笑,感叹幸好彼此都在身边。
  •   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
      其间好几次长吁短叹,最后,更是不争气地落下了眼泪。
      很久很久,没有因为一个故事而哭了。
      
      我不想对苏韵锦和程铮的情感纠结做太多评论。我只能说他们是幸运的。于程铮,在心灵等待了那么久以后,终究是有了归宿,那个他一直想解开的谜题,也终于有了答案。她是爱他的。只这一句,就足以弥补他那么多年的执着和痛苦。
      于苏韵锦,那更是个值得艳羡的女子。正如莫郁华说的,不管什么时候转身,都有那个人在等她。
      除此之外,我并没有为他们的爱情而感动太多。
      一个改版后的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只是这个王子很任性,灰姑娘很倔强自私,仅此而已。
      
      让我掉眼泪的,是那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女配角--郑晓彤。
      
      她的出现,前后不过两个章节,没有太多情节,没有太多台词。但我却真的为她而哭了。
      
      郑:“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苏:“陪着他的过程,你快乐吗?”
      郑:“是的。”
      苏:“你陪他度过伤心,这个过程你收获快乐,这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
      
      程铮说的没错,苏韵锦是自私的,冷漠的,更是残忍的。她残忍到把感情可以用方程式来表示,而且体现的如此轻描淡写,如此理所应当。这样的女人,冰冷而不可亲近。
      
      “跟你相比,晓彤就是一个天使。”程铮对苏韵锦说。“可是,我偏偏没有办法爱上天使。”
      
      读到这里,我除了哭泣,不知道还能用怎样的表情来宣泄我内心的悲凉和无奈。
      
      是啊,是天使又怎样,你不爱,什么都是徒劳。
      
      我不怪程铮,至少我相信,他在选择和晓彤在一起的时候,是真诚的。他只是太不了解自己,以为自己可以忘掉过去,重新来过,以为自己可以爱上另一个人,他只是天真地自欺欺人。
      
      我不怪苏韵锦,每个人对于感情,都有权利用自己的逻辑去诠释,爱情这个东西,原本就是没有是非对错可言的。
      
      我只是为晓彤感到痛惜。貌似木讷却冰雪聪明的她,从一开始,就该知道自己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从一开始,就该知道,程铮不爱她,以后也不会爱上她。从一开始,就该知道,她只是一剂慰藉的良药,蒙蔽了程铮的心,让他陷入一个误会里面。从一开始,她就该知道,总有一天,梦会醒来,误会会解开。那个时候,她该去哪里?
      
      所以,她早就该离开的。她早就该倔强地放弃,这个不可能再把心分给她一点的男人。而不是,直到最后,才悲凉地说:“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是啊,你说的没错,可是,那又能怎样?
      如果注定有人要受伤害,那只能是你,郑晓彤。
      因为,另一个,他绝不可能放手。
      
      所以,何必呢?
      
      倘若人生只若初见,该有多好呢。只那一个转身,那惊鸿一瞥,那嫣然一笑,然后轻轻地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那就够了,没有折磨,没有痛苦,没有伤害和被伤害。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的是最最美好的回忆。那,是缘分。
      
      多年以后,百转千回,兜兜转转,回到原点,竟发现故人依旧,然后一句:“原来你还在这里。”那一刻,思绪万千,却不知该从何说起。片刻以后又发现,或许什么都不用说,此时无声胜有声。那,是福分。
      
      苏韵锦是有福气的。
      
      只是,这样的福气,又有多少人可以消受呢?
  •   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地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手,她比谁都疼。

    觉得就是在写我呢!大爱。。
  •   新版的封面甚是漂亮,并加送了老版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包括精彩的番外:《他没有错》。分手之后,还能不能做朋友?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应该是因人而异。苏韵锦和程铮分手之后,做不了朋友;莫郁华和周子翼甚至还没有牵手过。从学生时代滋生而成长的爱情之树一点点发芽开花,直至分离,再到相聚,这部小说,有爱情的青涩,有爱情的执着,也有爱情的防备和成长,看到故事里的苏韵锦和程铮,又总会联想起那些属于个人记忆的青春往日。老了呀,于是看他们总是美好。

    《原来》是灰姑娘的圆满故事,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也是一个不离不弃,执着牵手的故事。因为太过圆满,于是总是像部童话,可即便是童话,依然贪恋这里的梦幻,依然为这里的情而沉醉。

    苏韵锦,一直是淡然的,冷静的,外冷而心也有点硬气的。她浑身总有一面从未放下的自卑与自尊的墙包围,哪怕与程铮情到浓处时。我总觉得对于苏韵锦来讲,她的好强,会让她很难爱上什么人的人,所以她拒绝程铮对她家族的帮助,拒绝他家对她工作的安排,所以她坚持自己在职场上打拼,闯出自己的一片天。但是这样好强的苏韵锦又是一个爱上了便不会忘记的长情的人。于是虽然分手四年,可以触动苏韵锦心底那根弦的还是“程铮”二字。看惯了,分手男男女女装作大方,大气,或者放手,或者良善的“希望你幸福”之语,再见苏韵锦的心底自白“希望你不幸福”,我暗自揣摩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啊----情到深处是无情啊。

    因为程铮的执着,因为程铮的主动,因为程铮的刻意为之,苏韵锦和程铮的爱情圆满了,可是又有多少现实是不圆满的呢?或者两人有情,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怯弱,不敢向前,退缩而哆嗦着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呢?原来,你还在这里,需要两个人的爱情都在这里呀。

    小说里,最让人不忍的还有莫郁华。那个虽然人一直在这里,却没有等到她的爱情的让人怜惜的女子。“你没有错,你只是不爱我”,不动声色之下,掩盖了无数的伤,泪和痛。对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的爱,勇于等待,心底明白,又通透的女子,我甚至不能有一丝怜悯----怜悯便是对她的不敬。比起苏韵锦程铮的爱重逢,莫郁华的远走柏林,更让我欣慰,她那拿得起的爱情,终于给自己一个机会放下。愿这样的莫郁华幸福。
  •   《原来》是第二本我想要一口气看完的书。年少的爱恋是刻骨铭心的。韵锦一直小心地保护着自己,不让任何人进入自己的世界,当然,她也没有去打扰别人。所以她会敏感,是因为自卑吗?所以那晚在程铮看来是炙热的眼神其实是厌恶,所以她从不会把自己和程铮联系在一起。但在程铮眼里她是特别的。初经感情,程铮弄不明白自己的心。于是总用笨拙的方式去赢得韵锦的关注,往往是事倍功半,弄巧成拙。
    直到他吻上她,那个生涩的吻。一切才水落石出。是的,他喜欢她,他兴奋地想告诉她:他喜欢她。韵锦怎么可能轻易敞开自己的心扉,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韵锦好强,有颗庞大的自尊心。而程铮从小没受过挫折,又青春年少,能处理好他们的关系吗?所以最后一个南一个北。程铮竟不知道高考后韵锦的那个吻代表的是离别 ,他傻傻地等着他们会一起到北京。最后才知道,韵锦的每一个志愿都离他十万八千里。也许韵锦在保护自己,因为她一旦爱上也许就是永远。她对他只有谢谢,谢谢在那段年月里有这么个人总是刀子嘴豆腐心。总一遍遍骂自己笨,却还会耐心地讲解那些令人头疼的习题。总是会大男子主义地帮助自己。
    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一切就已注定。从韵锦在走廊上撞到程铮的那一刻就已注定。大学四年,在彼此生命中进进出出,留下的只有牵挂。其实人最怕孤单,更怕在孤单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会奋不顾身来到你的身边。那么,所有的坚强都将瓦解,韵锦亦是如此。可年少的爱太重,因为年少,所以能给的只有爱,想得到的回报也只有爱。到头来也是这爱伤了彼此。伊甸园里尚且藏着毒蛇,王子和公主牵手走进幸福的殿堂,门一关,依然要磕磕碰碰地生活。新鲜感褪去后,许多以前没有发觉或是故意忽略的问题渐渐浮现出来。又不甘就此放弃,怕伤到彼此小心翼翼维护的爱,于是他们的爱如履薄冰,于是他们开始怀疑,怀疑从未爱过。然后分手。
    可人生就是奇怪,对自己的初恋,初夜总会如烙印般刻在心底。前者是情窦初开时最纯的爱恋,也许连牵手也没有,但足以回味一生。后者,是属于,自己完完全全属于对方。对于相爱的两个人,这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一旦交付了就是天荒地老。这两者他们都占齐了。所以,时隔四年后再次相逢。都以为自己已经先一步放下了,再不堪,也能平静地含笑以对,原来竟没有一丝可能。这只能说明他们还爱着,兜兜转转了一圈,原来彼此还在原地。程铮最后说:我不后悔跟你分开,因为不管走多远,只要你还在那里,我总能把你找回来。
    我们错过了多少?曾经年少拒绝的那些爱也是否像韵锦的初衷一样,为的只是保护自己。还是因为爱得太重,我们无法承受?而又有多少人能像他们一样十一年了,还在原地。
    所以,如果还爱着就不要分开。如果还爱着就回头找找,看那个人是否还在原地。
  •   辛夷坞的书向来不错、不过这是我第一本读的她的书。
    原来你还在这里挺好看的,感情曲折但是不让人腻烦,最后结局也是让人意犹未尽。
    苏韵锦、程铮,都是让人念念不忘的。
    引一段苏韵锦的介绍:高二时家中动用一切积蓄和关系为其转学至省城重点中学,因不适应而成绩落后。高二结束后选择理科与程铮同班。程铮一直暗恋韵锦,不断主动接近她。但因韵锦家庭变故和两人之间的巨大差距是韵锦不断拒绝他的示好。   上大学后两人南北相隔,韵锦大二时曾与学长沈居安相恋,但程铮的苦苦追寻和纠缠让其明白心中所爱为谁。最后,他们走到了一起。在G市开始了新的生活。但相处久后家庭背景的不同和性格上的差异让他们不断发生摩擦,最终分手。   四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已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女强人,她在所居住的小区里重逢四年来一直没有再见过的程铮。此时的程铮已有女友郑晓彤,一边在她面前大秀甜蜜,却一边努力接近她。韵锦刻意回避,不想心意难违,原来自己一直放不下。一次电梯边程铮的苦苦追问使韵锦倒出埋藏心中四年的苦痛,原来四年前那天韵锦本想告诉程铮自己已经怀孕,想和他好好生活,结果却等来他的一句分手。分手后韵锦执意留下孩子,不想横生变故,医生诊断其为宫外孕,施行手术时又出了意外,使其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病床上她发誓忘记程铮。程铮听后痛苦不已,失声痛哭,接着消失在韵锦的生活中。   不久,韵锦身患癌症的妈妈病情恶化,已处于弥留之际,韵锦赶回老家。妈妈去世,韵锦悲痛不已,在医院里韵锦靠在匆匆赶来的程铮肩上痛哭不止。此后程铮带韵锦回家并告诉她,四年来自己一直在等她。韵锦从程铮家离开时遇到回家的程铮母亲。在与程铮母亲的交谈中说“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的心更疼”。   程铮在乡下老家找到韵锦,四年后他们又选择了在一起,失去过的人开始更懂得珍惜。
    真心推荐这本书,很好很感人,很爱。
  •   原版和修订版都在网上读过,但是这样的好书是一定需要珍藏的。书拿到很满意,封面很漂亮,字体略小,附赠的原版一看就知道是花了心思的,非常精良。曾有少人说修订版不如原版,我却非常不认同这个说法。我是先看的原版,按说应该是先入为主吧,但是和修订版一比较,高下立现。原版是辛夷坞的第一本小说,可以感受到创作时的热情和一气呵成,如同青春一样奔放。而修订版才是辛夷坞作为一位成熟的作家的作品。她完善了文章的结构,填补了逻辑上的缺失,更让我觉得感动的是,辛夷坞修改了部分原著中读者颇有异议的内容,不知这是听取了读者的意见,还是作者随着真实生活的磨砺变得更宽厚包容。总之,一位已经有了自己作品集的作家能这样的“不固执”是难能可贵的。修订版较之原版:第一,逻辑上的完善原著中程和苏中间分离的四年,并没有交代为什么以程铮的性格会等到四年才与苏韵锦重逢。而修订版做了很好的说明,苏扔掉原来的手机、住院、工作调动,程不是不找,而是找不到。直到苏重新回到G市(广州),程才有了重逢的机遇。第二,人物性格和感情上的延续原著中很多人都纠结于苏的第三者经历和程铮在有女朋友的状态下想和苏复合。修订版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好的调整,让人物的感情和性格的发展更自然,更有说服力,呵呵,也可以说更符合了读者心目中对他们纯洁爱情的要求和向往。第三,关于孩子的问题修订版中改为了“可能不会有”,没有原版那么绝对。就我个人而言,确实不太喜欢任何一位作者拿这个问题来苦情,很不人道。第四,因为后续的书的出版,原版中模糊的人物形象得以清晰化比如吴江,原来是寥寥的数笔,而随着后续作品的完成,在修订版中他的出场就变得真实而具体,具有了人物的性格。其他细节方面的修改和增加还有很多,真的是作者的一次再创作。还有一点小纠结,书中写到宋鸣是学校的高考状元,这有点逻辑不通,之前的描写中宋鸣和程铮在理科方面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好像只有英语突出。状元之争是高手对决,不是单纯的发挥好坏可以概论的,而宋鸣好像连这个势均力敌的高手都算不上。不是说非要程铮第一,程铮第三第五都没关系,状元是谁也可以不用交代,但是说是宋鸣,比程铮分数又高,又落到第二志愿,我就实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了,程铮的Q大就是清华吧,宋报得是什么呢?比上清华分数的还高??^&^非常喜欢《原来》,她给了我们一个关于青春、爱情和坚持的童话;她圆了我们把纯纯初恋变成白首不离的梦想;她让我们想起曾经的青春悦动、曾经的小小爱恋;她告诉我们有爱的相守更需要彼此的包容、忍让和体贴。另外还推荐一个和《原来》很像的故事《桃味麦芽》(是写落落清欢的那个作者的作品)。我总是告诉我的朋友桃味是我的私爱。不知为何,每当想起这个故事时,我总会想到两个词“光影浮动、流光溢彩”。这本书里面的真挚而浪漫的爱恋应该是每个人都向往的,而女主单映童和苏韵锦一样是不敢爱,姚麦礼的执着亦不输程铮,同样是爱到浓时的戛然而止,多年后也是男主精心设计的重逢。唯有遗憾的是这个故事目前是停更待出版的状态,如果着急,就把“64 桃味同居”当成一个略微仓促的结尾未为不可。喜欢《原来》这样的纯爱故事的可以看看。期待辛夷坞的更多好作品!
  •   不知是不是剩女的日子做的太久了,感情麻木,言情小说里伤筋动骨的爱情总是引不起我太多的触动,一本接着一本看着消遣,就想弄明白那么多的爱情究竟有什么不一样。辛夷坞的小说看过她的那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感觉比这本的爱情锥心。
       程铮,家境优越,任性,自我,十足一个大男孩。苏韵锦,和多数家境贫寒的人一样,敏感,封闭,自尊得近似自卑。程铮穷追不舍,步步紧逼,苏韵锦常常面似波澜不惊,满不在乎。 明明是爱的翻来覆去,掏心掏肝的两个人,却常常彼此刺伤,以致分手。那时年少不懂爱啊!程铮的爱有多少就要倾倒多少,强大的控制几乎让苏韵锦不堪重负,不能呼吸。苏韵锦偏偏自尊心太强,没有安全感,明明爱得深切,言谈举止间总是一付无所谓的样子。程铮拼命抓却似乎总也抓不住。那时年少啊!以为爱是情满溢,可以肆意挥洒,以为付出所有的爱就是爱。那时年少啊!以为两个家庭的差距给自己的脆弱的自尊和自卑让自己对这炽烈的爱无福消受。以为爱无需表现,无需说出,以为只有自己一味忍受才是对他的爱的报达。分手四年,四年之后再度相遇,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原来我不能割舍的还是你。那时年少不懂爱,让我们重新开始。
  •   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情感小说《原来》,号称辛夷坞的暖伤青春文学,心潮起伏,几乎不能自制!跑到当当上一口气买下辛夷坞的全套作品,期待着!

    原本以为这种所谓的什么伤感,什么青春文学已经离我远去,那些柔软而忧伤的小情小调早已被孩子、生活磨着在我身上绝了迹,可是,当这些文字扑面而来,我的心底那一抹挥之不去的情感,依然固执地缠绵在心头!

    青春,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经历,又不可避免地逝去的一件时光礼物,那样珍贵,那样短暂!

    就在一个不经意间,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就从指间悄悄地滑落,而这部小说,这些文字,仿佛一个任性地孩子,执着地把那些曾经有过的青春一一拉回到我的眼前!

    曾经,我也如苏韵锦般脆弱而执拗,敏感而多情,自尊又自卑,活在自己那一方天地里,不肯出来,而我的那个程铮,也曾笑靥如花地披着阳光从天而降,温暖着我;他也像程铮那样任性而执着,拉着我不管不顾地跑在青春的大道上,肆意地挥霍着我们那些单纯而幼稚的感情。在那些起起伏伏的岁月里,笑过多少,哭过多少,有过多少自认为悲欢离合的故事,而当面对现实,经过时间的磨砺,一切都不可避免地消磨殆尽,就连仅余的那些与感情有关的东西都被深藏在心底很远远的地方,我甚至以为自己的心早已坚硬不会再为这些小儿女般的情与爱而感动而心潮起伏的时候,这一本小小的文字却把我所有的坚强彻底击碎!

    原来,我还是那样的敏感,原来,我还是那样的渴望着感情,渴望会有一个人,走进我的心,固执而霸道地带着我走,带着我飞!

    原来,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是变的,是生活,不变的是心情!

    可是,我们还能回得去么?
  •   我已经很久不被言情小说打动到泪下了,这本书却又破天荒地开了特例。我不得不佩服辛夷坞的笔力,她写的校园,情感,人性都丝丝密密细腻感人。但感动归感动,仔细想来,这本书也还是只能当一本比较成功的言情小说来看的。
       当然,像我的一贯思维一样,对于男主角陈铮,说实话我倒是承袭了一贯的不相信的态度,国内大部分女作者写的书,男主角都不像真人,没有活人气,很可爱,但现实中不存在。陈铮也是,从小到大都那么持之以恒穷追滥打一个又穷又不漂亮而且脾气坏自尊到近乎敏感的女孩,并且不管她躲到哪里,他都能像克格勃一般神奇出现,是能打动女性读者的,同时也那么不可信,再说他还是个富二代,就更像天方夜谭了。但对女性的描写还是很真实的,从苏韵锦到莫郁华都描写得很传神,当然令人感叹的是,苏韵锦那种在爱人面前都不肯有一点低头的过分自尊和固执,还有怎么都不肯服软的倔劲,应该说主要是这些造成两个人的漫长分离,真让人觉得可惜。但同时觉得,再强的女人,只要是真心爱过,不都在爱里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吗?哪里顾得上那么多自尊和傲气呢?这个女主角,一直太多理智,怕是真的不够爱陈铮吧,所以陈峥的离开气在她的不爱,我觉得还是有些道理的。特别是陈峥别后连和新女友亲密都难,(这又是典型的天方夜谭,男人会有这样的择人而起的功能吗?)苏晕锦却没有心理困难地做了别人几年的小三,她真的爱那么陈铮吗?只是想念他的好吧。
       莫郁华那个故事更真实些,一个平凡的女孩单恋上一个貌似优秀的男人,一直爱得无怨无悔,义无反顾,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放弃自己的事业机会去守护照顾那个无情的人,最后依然默默得离开,别人说他是混蛋的时候,她还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这个故事写得很短,男女主人公也未曾有真正恋爱的对手戏码,单恋加暧昧,莫郁华最后依然孤独一生,可见真实生活中,并没有个人为每个人都配好一个命定的另一半,愿意凑合的话总可以找个人作伴,不愿意凑合的话就只能一辈子孤独了。我倒觉得这个故事更像生活,遗憾,残缺,不完美,甚至算不上一个完整的恋爱故事,但却更打动人,因为无悔的青春和执着,我欣赏敢想敢做的莫郁华远胜过矫情的苏韵锦,她爱了就全心地去付出,接下来愿赌服输,虽然结局落寞却也无悔。
       《晨昏》这个故事一般,尤其不喜欢止安,所以看的时候没感觉。但综合前面的故事得到结论,好男人都有自虐情结,不喜欢温柔贤淑的女孩,所以大可放心去做野蛮女友或者“坏”女孩,不必勉强自己温柔贤良。止怡也好,莫郁华也话,结局都不怎么样,只有孟雪算聪明,及早抽身回头是岸。
       但都是走一圈又相遇的故事,原来你还在这里,这样的感觉真的不错,但问题是,现实中大家都要一直往前走不能回头,哪有人一直等在原点等你找你回来再相聚,最多就是某年某日偶遇,原来你也在这里,相视一笑泯恩仇,大家不过是路人甲乙。
  •   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假如有一天重逢,我希望你过的不幸福。我只能说我真的很在乎你!很清秀的文笔,给我带不一样的感受!第一时间下单,辛夷坞 !我真的爱你!你是我的理想!
  •   时隔五年,我依然怀念这本书里程铮和苏韵锦这对男女主角那简单却甜蜜的故事,我试图重温,并使原书中略显单薄的情节更为具体,故事也更为美好,但又不愿打破书里原本的干净和真挚,于是就有了这本《原来》。它既是重新的创作,却依然还是那个故事,你们看到的也还是那个程铮和苏韵锦,只不过在全新的演绎里,他们的爱恨别离、悲欢聚散将更为丰满鲜活。说真的,改编的过程并不轻松,绝不亚于重头创作一本新书,但完稿的时候,我觉得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值得。这种“值得”和商业上的考量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一个作者的小小满足,就好像把一个无比精彩的梦重温了一遍,并且记住了里面那些最美好动人的瞬间。
    作者笔下的主角们地久天长中到处充斥着爱与恨,包容与原谅,而可贵的是即便是配角,我们也看到了小人物的精彩。世界上的人那么多,爱情的形式又是那么的千姿百态。小小的我们也拥有着大大的幸福,而所有的人里,让人心疼的,我记得是莫郁华。
    桃花眼的周大少,一脸平庸的莫郁华。我可以不再回味灯火流光里,苏韵锦印在程铮唇上的那个吻;可以不去想程铮在得到苏韵锦拥抱时那一脸孩子气的笑,甚至去可以忽略韵锦在告诉程铮孩子没有了时,痛苦在一次碾过时的痛彻心扉。却不能忘记莫郁华在周大少面对她的告白落荒而逃时眼中闪闪的泪光,不能忘记她在最后的最后说的那句他没错,只是不爱我。
    每个女孩都曾经梦想过有一个骑白马的王子带她去另外一个美丽的国度,哪怕为此付出所有。而莫郁华的所有就是她最美好的十年青春,甚至是更多。
    她爱上他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在下雨的某一天呢,在大家都变成落汤鸡的时候,纤尘不染的周大少穿雨帘而不湿,从此,他成了她晦涩青春唯一的梦境。
    外表俊美,资财雄厚的周大少,是莫郁华的梦,原本遥不可及,却在阴差阳错中产生交集,可是却逃脱不了相忘江湖的命运。她曾经衣不解带的照顾周大少两个月,她曾经为了周大少迟迟不肯远赴都伯林,她为他蹉跎十年光阴,她最美的年华在他眼中花般飘落,却在好朋友说出周子翼那个混蛋的时候,淡然一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她是如此的明白两人的差距,将两人的未来看的如此清晰,却还是如此甘之如饴,她对他讲过,你别误会,我只是为了我自己。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总有一天会忘记自己曾经深爱时的心情,只不过时间有长有短,莫郁华用十年的时间将心里对周子翼的眷恋抹掉,虽说辛苦,可是终是幸福。
    其实韵锦她最后的结局都不错,只是父母双亡....程铮给我的感觉是小孩子脾气,家里富裕
    两个最后都在一起。
  •   初看此书借同事孩子的,对于青春小说,一直都很迷。当看到新版的时候,当时就拍下了,很好看。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现在的我也在经历类似的感情,回首过去的时光,很庆幸,当初的他还在原地等着我,因为经历差不多,所以很喜欢这本书。
  •   今年年初才开始看辛夷坞的书,一个好朋友推荐的,她说:三,你会喜欢的,因为里面的女主角都凉薄如你。我淡淡的笑:凉薄如我有什么好,躲不过周身的寥落冷清。看的第一本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在手机上看的,慢慢的读,没觉得有多吸引,看多了与青春有关的文字,很难有谁能在第一时间惊艳到我。朋友问我怎么样,草草评论:还行。再后来就是看的《原来你还在这里》,也是用手机搜的电子版本,可是这一本唤醒了我凉薄青春里温暖又潮湿的记忆。怎么会有一个程铮那么不顾一切的爱着一个苏韵锦。我觉得虚伪,却又莫名的痛到痉挛。在我的少年光阴里,也有一个男孩子,拼命的惹我生气,写作业的时候把胳膊霸道的占掉大半个桌子,把我的鞋带绑到桌子腿上,在我的头发上插上一朵开得萎靡的野花,在我的背上贴上骂人的小字条...那时候的我,不算多出色,却有漂亮的成绩单,沉默冷清,骂人的语言都还没学会似得,气急了的时候也只能无力的说出:烦死了,讨厌。然后我就看到他灿烂的笑脸。好像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表达喜欢或者在意的方式都是统一的“欺负”再后来,也遇到过其他的男孩子,惺惺相惜过后来又远隔天涯,没有像程铮和苏韵锦一样深刻的爱,那份平平淡淡似乎更值得期待。在读完《原来你还在这里》的时候我在第一时间翻身下床,从当当上订了辛夷坞所以的作品。我爱上了。这本《原来》,唤醒了我沉睡了一个夏以及一个秋的期待。我觉得他还会回来,如同她的程铮。
  •   辛夷坞最喜欢的一本言情。
    “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假如有一天重逢,我希望你过得不幸福。”
  •   看完这本书,说实话,我非常羡慕苏韵锦,不论她何时转身,程铮一直都站在那。兜兜转转,就是忘不最初的那个人,那怕再伤,再痛,也要把她追回来。不知道现实生活中还没有程铮这样的男人,也许只能在小说中出现吧。
    其实也不能说苏韵锦无情,当他们的那一段日子,苏韵锦也是在尽力付出的,只是她贫寒的家境让她缺乏安全感,不敢把所有的一切赌在一段感情上,也不敢轻易表达自己的感情,其实直到最后,她也是在等程铮的电话。家世的不同让她不敢向前,只能被动得站在那。即便失去也不敢向前。还好爱上她的程铮,那个执着而勇敢的男孩,要不她可能就得不到幸福了。
    还值得一提是关于陆路的那段番外。谁能想陆路那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竟然背负着那样一个故事。而当她面对真爱作出的最后选择,更是悲壮。辛夷坞的小说,总会有一个让人心碎的配角,如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的阮阮,本书中的陆路。
  •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原不愿意,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
    修炼不出那种小清新、小伤感的气质,于是永远只能在小魔头面前一副泼妇的样子,可能留给他们的记忆就是娶老婆千万不能以我为标准。其实这样甚好,让他们从小树立清新的文艺范,努力的让他们强烈的记得,与我相背的一面。
    我也曾努力的想要留给青春一个清纯的背影,我也曾用带着淡香味的纸巾写美好的句子给心仪的他,不知那个人现在是不是还记得。《原来》里她是他的女神,而我却只是一个卑微到尘埃里的孩子,没有任何关于未来的光。
  •   看过所有辛大的文,虽然原来不是最深刻的,而且内容可能略显单薄,但是它依然是我的最爱。原版已看过不知多少遍看到出来新版还是忍不住买了。新版加了很多情节内容更丰富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原版的好看。程铮,韵锦,没看一次都心疼一次程铮的痴情专一让多少女子为他倾心,也许这样的男孩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但他依然给了我一个相信爱情的理由!同时也为韵锦感到心疼,她是一个倔强而骄傲的女子不愿因为世俗的杂质污染了她与程铮的爱情,他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态度决定了他们的爱情路会充满坎坷。是的,大家只看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后被王子牵走,但是那是否是她自愿的她的内心是否真正感到幸福快乐。幸福,是见仁见智的。希望他们在经历四年后能最终理解体谅对方包容对方的小脾气,其实生活如此简单,只要心中充满爱。
  •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

    很多人心里都有,很多人都选择转身,但很少人能够在转身时,看到他,原来还在这里。。。
  •   一直很喜欢辛夷坞的暖伤青春系列作品,很合我的胃口。真是不愧为华语界的新感动天后啊,读完小说后真的要泪奔了,呜呜~~~好喜欢程铮啊,爱苏韵锦爱得那么彻底,新一代男神。。背景和性格的差距让两人差点分开,不过还好,原来你还在这里!当苏韵锦转身的时候,程铮还在那等着她,好感动。里面送的记事本也很精美~~~
  •   看完了辛大所有的青春暖伤系列,一直期待着她能出新书。虽然这是全新修订版,但是诚然,《原来你还在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就像书中序言所说,“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程铮或者苏韵锦,在青涩的年华里爱上过一个人,然后试探、追逐、热恋、厮守、争吵、怨恨、疏远、分开……并非不爱,而是在我们太过年轻的时候,往往太想去爱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爱。”韵锦的迟疑,程铮的热情,书中校园时代的每一点滴,都可以让我沉浸在回忆里久久不能忘怀。
    新书还附赠了一本小字体的原版书,很可爱,也很有收藏价值。新版本封面温暖客人,刚一看到,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   苏韵锦,一个性格别扭,坚强独立,有自我目标的女孩,原希望平淡生活,可是那年夏天开始遇见了他,灰姑娘遇见王子,人们都认为灰姑娘嫁给了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从来没有人知道灰姑娘婚后生活是否真的幸福美满,为什么没有人认为是王子遇见灰姑娘才是幸运的。她遇见了程铮,就一定要接受他吗?有人问过她愿意吗?(我喜欢的女主)程铮,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有任性,幼稚,孩子气,对喜欢的她从不放弃,那么多年总是追着她,可是,相爱不是只说就可以了,年轻的两人不懂得如何爱,最后伤害了彼此。程铮,在我心中,一个可爱而孩子气的男孩,对感情专一而执著,有人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如此完美的人,可是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男孩子,面对喜欢的人,即使耍无赖孩子气一点儿,幼稚不够成熟,在别人面前爱装酷,爱理不理,那也很可爱,很喜欢这样的人,坦诚感情,有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只对一个人而已。喜欢他!
  •   《原来》是我完整看过的第三本辛大写的小说。终于更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暖伤青春”。辛大的小说于平淡的叙述中给人一种温暖,就是这种温暖令人贪恋,爱不释手,可是中间又有着淡淡的伤感。故事中的人物,不管是合是离,主要都是因为各自的性格,没有阴谋,也没有误会。

    程筝是三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男主。虽然霸道,任性,但他的深情和执着都给了一个人。这让我想起了鱼大的《君生》,任西顾之于萌萌就像程筝之于苏韵锦。只是西顾对萌萌可能更多的是溺水中抓到的一根稻草般的依恋和日久生情,那种感情成了一辈子。而程筝会看上苏韵锦,着实令人想不通。一个毫不起眼的女生突然撞上了他,从此他一路敞开心门,执着地强势地只为留住那个不愿与他有所交集的人,程筝对苏韵锦就是典型的“一见钟情”!

    苏韵锦,一个很现实的女生,就是因为她的性格中也许有我们某些方面的影子,所以不是很喜欢她,也不会讨厌她,只是理解她做的每件事,因为她的家境她的遭遇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行为,如果是我,处在她的境遇里我未必比她更有勇气,做得比她好。

    是幸运,在高中文理分班的时候遇到程筝,他的帮助和暧昧,让她考上了还不错的学校;是不幸,程筝的苦苦纠缠令她在四年的大学里,想谈一场平凡的纯美的爱情都成了奢望和泡影,那个人一次次强势地进驻和退出她的生活,搅得她心烦意乱。然而“非典”成就了他们的爱情。可是又因为年少的他们都还不太懂得如何去爱,所以两年后两人分开了。只是很幸运也很感动,因为她遇到的是程筝,不管怎样,程筝一直在原地等她,深情强势的男人就是让人无法拒绝啊~~只要她肯回头,而她回头,他也愿意改掉自己的坏脾气,学着去做他原本最讨厌的家务,并一点儿都不在乎她会不会是个完整的人,只要给他足够爱的安全感,所以相信他们的未来一定会比之前更幸福吧!

    女主我最喜欢的是《致青春》里的郑微,也许她的勇敢,为爱执着的坚定和放手的洒脱是我可能无法做到的,所以才会那么欣赏她……
  •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他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他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你很少想起他,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然而在那些个猝不及防的梦里,他又出现在你的身边,第一次说出分别后的悔意,你面带胜利者的笑容转身,醒来后却只想痛哭一场。——这文案谁写的,还能再苦逼点儿嘛,看得我尼玛难过,勾起心酸往事~~~
  •   因为一本《我在回忆里等你》而喜欢上辛夷坞的文字,说她是暖伤青春的代言人一点都没有错,她的作品确实暖伤,这本《原来》让我想到是不是每个女孩子的心理都住着一位苏韵锦何尝不是希望能有个属于自己的程铮,然后有一个哪怕过程艰辛却幸福的结局。
  •   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
      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
      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
      假如有一天重逢,我希望你过的不幸福。
  •   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我们在太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假如有一天重逢,我希望你过的不幸福。
  •   辛夷坞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作者,恩~ ~旧版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应该是我看她的第一本小说,看了很多遍,当初看的时候挺喜欢的,后来有很出名的《青春》,真正爱上她是她的《山月》。在之后她的每本书,我都没有失望过~~~至少我都很喜欢很喜欢~
    我原本以为新版原来会增加很多情节的,在辛大还没写完的时候就有听说新版里面增加有吴江的戏份~~恩,就是韵锦后来的相亲对象~~新版确实有增加但是戏份挺少的~
    要是不拿新版和旧版作对比,仅凭记忆中的情节,那么会觉得新版原来情节什么的似乎没有什么改变,除了结构上的。但是细细观看,你会发现,新版改变也挺多的,文笔较之前更老练,细节也更完善。辛大好像更喜欢用倒叙,回忆穿插的方式着文,山月、回忆、浮世、许你。都是在这样,像是先给出结果再把原因娓娓道来一样~~你早知道了结局,但是还是会对过程欲罢不能~回忆穿插的叙事风格往往给人更多感叹~
    而这文所说结构不同就是在这里。原版里是从韵锦高中生活开始慢慢一步步成长的。而新版里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工作后的成年女性苏韵锦,一开场就被原配泼水~误为小三~其实这情节在原版里也有,恩,提前了~这篇文情节与旧版没有多大的改变,看过旧版的都知道~~但是新版还是值得细细品读的,细细对比后,或许才知道,恩,这文也是细心改动了很多的。我觉得辛夷坞的文值得读很多遍的,还有,我觉得没看过辛夷坞的文的很少,对吧!
    一直很喜欢文章最后一句话: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   辛夷坞的作品里最喜欢之一 早就读过电子版 因为致青春这次想买一本收藏 虽然是后来的新版本 但是同时附赠了《原来你还在这里》我觉得很值了 虽然是同样的故事 但内容还是有小小的变动 个人更喜欢《原来你还在这里》 可能因为先读的 先入为主吧 程铮和苏韵锦从高中到工作后的爱情故事 内容倒不至于飙泪 但是程铮会成为一些人心目中辛夷坞作品里最喜欢的男主角
  •   原来你还在这里——这在现实中该是句奢侈的话吧,现实中有多少韵锦等不来自己的程铮。韵锦你何其幸运?程铮你夫复何求?
      
       伊始,当朋友推荐的时候,本没当一本言情小说,但读到最后,情节构造,结局套路,我幡然这本还是言情的套路,但能让我一口气看完,且能为它敲一篇博客,终究他还是打动了我。
      
       每个女子心中都住着一个韵锦吧,小心翼翼的包裹,假装坚强的寡情,最终却被自己欺骗,内心比想象中更脆弱,陷得比认为的深,转身的坚强不过是一场做给人看的秀,回头是留给自己默默舔食的伤痛。但是,韵锦是幸运的,因为现实中没有这样一个程铮,或者很多人遇不到自己的程铮,这样一个倔强自负却只肯为你低头的男子只会出现在虚构的小说中,芸芸众生中的泛泛之辈,人性都是自私的,这个无关于男子或者女子,付出都希望有回报,没有一个无论你什么时候回头,却等在那里的人,小说里的曲折永没有现实残忍,因为小说里再怎样的伤害都还源于感情,但现实里自私的人性在时间和空间过后的寡淡,却不可避免,更伤人。
      
       所以,那段高中时期的青葱岁月却比后来更真实更感人,有多少当时的懵懂,无疾而终,却始终保存在心里某个角落,任浮灰堆积,却挡不住透出点点光亮。我们都还记得那个刚开始喜欢和你作对的男生,我们都记得哪怕一张小纸条带来惊吓后暗暗的小小甜蜜,我们都还记得表面越是表现的厌恶却越会偷偷去打量的只属于那时候的秘密,我们都还记得那个午后,某个一身臭汗从操场归来的男生曾扰乱你的心绪,我们都还记得。那个记忆只属于那时,那种情怀今后不会再有,因为当时的我们还不懂得包裹,当时的我们还不懂它的含义。当千帆过后,你已经不是那是的你,你渐渐丰腴的阅历,社会的历练,练就了戒备,也“污染”了单纯。
      
       然而,更多的人是错过的,那淡淡的哀伤或甜蜜,都在那段岁月的结束留下浅浅的痕迹,上天不会眷顾所有的人,也许是你我也不够执着,更多的人只当那是每个人懵懂的必经,然后小心的收藏,弥足珍贵。当多少年过后,也许在某个重逢的场合,如友人般礼貌的微笑。
      
       这个故事圆了每个人心中对那段记忆最美好的愿望。每个女子心中都住着一个韵锦,何尝不是希望都能有个属于自己的程铮,然后有一段哪怕过程艰辛却幸福的结局。
      
       祝愿天下有此情怀的女子。
  •   文中有句很让我感触:“是谁规定灰姑娘一定要被王子救赎,好像只要灰姑娘的脚合适的床上水晶鞋,就理所当然的要与王子在一起,然后永远的生活在幸福的诚惶诚恐中”“有时候,相爱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
    当我们陷入爱情中,这些都是我们不曾想过的,但庆幸的是程铮并没有弄丢苏韵锦……
  •   辛大出版的长篇小说一共应该有八本,有点惭愧,我自诩辛夷坞脑残粉却只读过《青春》《许》《山月》这三本。不过在此我无须赘述为什么只读过三本书就敢说自己是她的脑残粉了,只是想说说《原来》。《原来》原来叫《原来你还在这里》,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只读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并且对一致好评的这本书感到困惑。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跟辛大当时的文字情节没有共鸣罢了。上了高三,课业压力重,课余时间读《许我向你看》,却被深深地感动到了。我当时读的《许》的版本连番外都不全,于是在回家的宝贵时间里上网疯狂搜刮番外,直到看到了桔年终于同意与韩述在一起时,心里那股猛然掀起的热流把自己都吓到了。从《许》开始爱上辛大的文字。这部《原来》则是现在上了大二在深夜入睡前读的。往日遇到我不感兴趣的文字基本上读了一章甚至一节就兴味索然,关灯睡觉。而现在每天晚上都读到凌晨两点多……我不是文字评论家不敢卖弄自己那点可笑的知识,我想说的只是:青春有程铮这样的男孩子放肆和张扬,尘埃落定时他却还在这里,这是多么幸福的事。书还没读完。以之前看辛大的书的经验看来我认为结局还是好的,他们还是会在一起(不妨直接承认读过《山月》已经知道了……),而某些悲剧还是会出现,无论怎样,感谢她这次带给我的又一个惊喜。
  •   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
  •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面对爱你的人,用冷漠的心,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程铮和韵锦两个人,一个是天子骄子,基本上什么都不缺,家庭幸福美满,学业一路高歌,事业一帆风顺,连长相都是帅“爆”了;另一个确是家庭残缺,学业停滞不前,事业得过且过。这样距离如此遥远的两个人却在一起起了无比奇妙的化学作用,一次全国性的传染疾病成就了他们之间最不可能存在的爱情。他们之间的爱情真可谓是天崩地裂。但是灰姑娘与王子不是有了爱情就可以饮水饱,他们还面临着来自生活的挑战,他们之间的问题不是外来的,而是他们自身的。所以他们一度面临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尽管咫尺天颜,尽管彼此相爱,却不得不去体会在最爱时分手的局面。幸运的是,他们在分手的日子里,并没有真正的由爱生恨,反目成仇,而是不断的自我检讨,又暗自坚持春暖花开的日子,兜兜转转,他们终于跨过了这道鸿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除了灰姑娘与王子动人的爱情故事,就是为了在一起不断的自我反省,自我改正的态度。这在生活中也是难能可贵的品性。
  •   确切的说,这本《原来》跟以前那本《原来你还在这里》基本是相同的,只不过故事和文笔更加丰满一些,诚如作者所言。而辛夷坞的“暖伤青春”却总是那么的牵动人心,伤心之处痛彻心扉,过往之处亲切得像我们这一代人每个人的昨天。和故事中的人儿一般大的我们都已三十有余,生活的现实让曾经的点滴变得遥远而不可及,梦呓中似乎像在另一个世纪。学生时代写过这么一句话在作文里,如今放在这里也再合适不过“只要拥有记忆便不曾失去”。几年前作者写下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如今,当年华渐渐老去,那么,就用作者故事里所有的人的欢笑和泪水一齐,致,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吧。
  •   原来(暖伤青春代言人辛夷坞2011年全新力作,22万字飙泪旅程!随书附赠全彩珍藏记事本)
  •   因为读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觉得喜欢,才去搜罗辛夷坞其他的作品。这本书读了两遍,些许小感伤。不过,真正让我伤感许久、数次飙泪的却是随书附赠的那本《原来你还在这里》,应该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原来》的初稿。与《原来》小有不同,故事没有《原来》那么巧合,男主人公程铮也没有那么“煞费苦心”、“精心安排”,青涩而简单,没有杂质,没有目的。初稿虽然在机构上稍有些凌乱,单却是让人觉得舒服、真实!
  •   其实,辛夷坞的作品里面,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一本《原来你还在这里》,而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但却是我看的第一本辛大作品!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年看的了~现在辛大又对它进行了修改,作为一种对记忆的珍藏,我买下了这一套书,权当一种念想!
    现实生活中,程铮这样的太少了,而喜欢韵锦的程铮更少之又少!就像一种理想状态下的生活,两个人最终在一起了。。。
  •   辛大所有书里面这本是重复看的次数最多的,修订之后如何不敢说,但是修订之前那个只能算是中长篇的小说已经深深地打动过我!致青春或许勾起了许多人对于年少冲动的共鸣,但是这本书却是让我找到圆满的故事!也许情节不如致青春,故事也远不及那个感人!但是许多时候平淡的东西却是直击心底的!从年少时的回眸注定了俩人纠缠一世,程峥和苏韵锦就在那么美好的年华相遇,然后经历相恋、同居、分开、重遇、共度一生!很单调老套的故事,但是不一样的感动!如果不是相遇的时间刚好,那再用力的爱也只会是负担!所以,多年后的俩人再遇时才是真正的成熟的爱的开始!整本书最让我觉得遗憾的是莫郁华,那本是个应该得到幸福的姑娘,但却错许心意,她对苏韵锦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是什么心境,但瞬间觉得也许她一直执着的只是自己的梦,而周子翼不过是她梦的寄托体!她喜欢的只是自己梦想成为确一直做不到的样子!所以她无怨无悔甚至笑着祝福他!人物性格各有千秋,但庆幸的是,那么多年之后那些人、那些故事依然在那里等着你!
  •   《原来你还在这里》看过了两遍,情节很熟悉了,现在看《原来》,很多的情节都已知晓,但是依然无比感动。
    印象最深的话是苏韵锦说的“我想过很多次,如果我和他重逢,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因为我还没有放下。” 其实,觉得这话真的是从心底说出来的,希望他不幸福是因为自己还没有放下,是因为自己内心自私的认为他的幸福只有自己才可以给。我不相信那些所谓的分手后希望对方幸福,因为这么看来,你根本都没有那么深爱过对方,因为只有对自己深爱的人,我们才格外吹毛求疵,我们才格外的放肆,无所忌惮,所以深爱过,你怎么可能祝福他生活美好,可是他的美好生活里却不包括你?
    我们都没有资格让爱我们的人如履薄冰,可是爱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平等,更何况是这么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家庭,再加上女主角所谓的强大自尊,所以注定了他们分开了四年。可是分开才让他们认识到了他们自己的感觉。
    喜欢这里面关于高中、大学一些事情的描写,美好而别扭。但是总觉得后面俩人重新在一起了是否太快了,感觉过渡不够,难道是因为我本人想看虐一点的?
    总之,很喜欢这个故事。
  •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那么一个白马王子,程铮就是这样一个男孩,阳光,自信,无论家庭还是事业,虽然看完整本书都不明白,这样一个大男孩,为什么会喜欢苏韵锦,而且一喜欢就是11年,纵使中间两人一年或多年不曾联系,可是程铮依然那么爱苏韵锦,难道这苏韵锦就是他生命中的劫数?
    很喜欢这样的文,过程很虐,但是结局很美好,那些虐,在看到结尾时,也不再觉得心疼,之前看过辛夷坞的浮世浮城,觉得很棒,但担心她的这些书会是悲剧,一直拖到现在才敢买第二本,还好,这本书也很过瘾,对比之前的原来你还在这里,觉得这本原来更上一层楼,情节安排更合理,语言也更娴熟,总之很不错,推荐
  •   认识辛夷坞是从《致我们总将失去的青春》开始,喜欢她笔下的暖伤文学。一口气看完了《原来》心中有太多的感慨。“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多美的情感,再激烈的争吵,都终究抵不过“我离不开你”。一转身,一个人永远在原地等你,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也许,我们身边也有一个永远等着我们,陪伴我们的人,只是,有时太年轻,我们的轻狂错过了彼此,这是多么遗憾的事情。
    有人活得很清醒,有人过得很迷茫,不论是清醒还是迷茫,只要身边有个永远陪伴着你的人,都值得我们永远珍惜!
  •   最近一直在反复读这本书,很感动,很温暖人心。程铮是我在辛夷坞所有书最喜欢的男主人公,有点小无赖,又有点大男人,阳光且执着。他从高2开始由喜欢到后来的深爱苏韵锦,从心底“固执”地喜欢呵护这个可以令他放弃天使的女人。最喜欢程铮的专一,如果他势必要对不起一个人,只能是郑晓彤,他比谁都明白苏韵锦是他绝对不可能放弃的人,如此之来,苏韵锦真的很幸福,程铮爱了她的一切,而程铮也很幸福,因为最后她还是爱他,并且知道“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还的心更疼。”。兜兜转转了那么多年,这两个人能再次携手,并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算没有孩子,就算有很多压力,我相信他们能坚持下去,因为他们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深爱彼此,相偎相伴。相爱的两个人,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希望程铮和苏韵锦能一直走下去,一定会的~^_^
  •   原来(暖伤青春代言人辛夷坞2011年全新力作,22万字飙泪旅程!随书附赠《原来你还在这里》。)
  •   程铮对苏韵锦说:“只要你还在那里,我每次都能把你找回来。”

    原来你还在这里。

    苏韵锦是不幸福的,
    我不能想象,四年,
    那是多么长、多么难过的日子。

    苏韵锦是幸福的,
    能有多少人还可以在原地等来心中的那个人?

    当时光流逝,兜兜转转,你是否还愿意在原地等待?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   《原来》又是一部从年少时开始记录感情纠缠的故事,里面除了少年的单纯、感情真挚,更有一种少年独有的苦楚和青涩。少男少女们情窦初开,对自认为所爱之人的向往以及独特方式的表露,也许这些表露在当下来看多少显得幼稚,甚至表露的多少太过明显,可是曾经就是那么“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感觉。
    辛夷坞的作品都是这样淡淡的记录着生活的过往,就像书中程铮和韵锦一样,彼此之间开始缺乏必要的沟通和默契,随着时间的流逝彼此之间的矛盾时有缓解、时有加剧,就这样伴随着他们的成长,感情在岁月中得到沉淀,终于有一天彼此明白了对方所有的曾经付出一切的时候,或多或少有点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原来在灯火阑珊处之感。故事总是围绕着情感和感情,反反复复中彼此纠结着那份或者这份,人总要成长,但是曾经的情感和感情没有因为彼此的分割,变得依稀了。反而更加浓厚了。
    年少时,他用近乎粗暴的方式对待她,不是动辄嘲笑就是动辄讽刺,要么就是无理由的施以恩惠。她无法承载这些,因为彼此之间的家庭环境让彼此之间无法对等。在他看来很正常的行为,而在她看来却是一种怜悯和同情,她不需要这种近乎凶巴巴的关怀,她要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体贴的感觉。
    他嘴上说着讨厌、厌烦她,可是慢慢的他发现自己其实内心中总是惦记着这个人,这段感情是最要命的。喜欢一个你所谓讨厌的人,当别人对其关怀爱护时,你的心情却是复杂无比。就这样他没有丝毫的改变,从中学到大学,让她始终感受不到他在乎她,有时候让她觉得这个人的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辛会将彼此的误会写的很深,让误会不断的发生,让彼此的误解不断增强,但是后期她又会笔锋一转开始缝合前面所有的裂缝。
    后期他们在一起了,开始还是融洽的,随后矛盾就开始了,彼此无法适应,隔阂再次加剧,最终两人分手了,到达此处,作品就达到了极致。因为彼此再见面的时候,大家都学会了从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了,都了解了那曾经的曾经。彼此都改变了,他从独断专行学会了体贴关怀,学会了真情爱护。她也明白了其实他从未离开过她的世界,他一直在她的周边围着她在生活。他期待她的回复,期待她的爱!
    我在那里一直等候你的来临!
  •   喜欢辛夷坞的文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开始。
    实话说,《原来》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一样单纯美好的苏韵锦和郑微,一样个性帅气的程铮和林静。
    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有感动,有辛酸,有激情,有浪漫。冲击着我每一个想象细胞。
    这真的是一部非常值得欣赏的作品,情感丰富而真实,语言柔和而优美。
  •     昨晚熬夜看完了《原来你还在这里》
      是很偶然发现的一本书,比较喜欢这个故事,虽然是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故事却很吸引我
      后来我在想,人这一生,是不是每次回头的时候,都会看见身后有那么个人在等着自己呢
      有的人很幸运,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回头,就会有那么一个人,站在身后,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或者更多的人,当他们回首的时候,只能看到一片荒凉,即使走了那么远,始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所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而已,爱过的和未爱过的,最后都不在身边。这样的人,会不会很悲哀。
      
      
      事实上,没有哪个女人最开始没想过和那个牵自己手的男人天荒地来的,即便是像苏韵锦那样想到程铮会想到天崩地裂,可那样的男人,最终还是她最后的男人,是命中注定要天荒地老的男人。女人似乎永远都是爱情至上的,有的时候我很好奇为什么女人都是如此,对着爱情都会变的很笨,就连张爱玲也还是为爱情低到尘埃里。但我并不相信女人一定要依附男人而存在,虽然我爱你,但我不会再像你走之前那样,亲自撕碎自己的自尊,卑微的去爱你。
      我开始相信在爱情里,男人女人都是等价的,我卑微是因为我爱你,而如果你也同样的爱我,那么我的卑微才会是幸福的,相反,如果你不爱我,那么我所拥有的,只能是卑微而已。
  •   利用周末一口气地把整本书看完了,为的只是快点看到那个美好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激励我这个没有耐心的人继续的勇气。
    谢谢辛夷坞给我们呈现这样一个完美丰满的故事,虽然期间有起伏、有波澜、有离去、有愤恨。。。五味杂成的情感让男女主人翁的爱情却显得格外珍贵,暖伤,更伤人。
    男主角的深情与女主角的凉薄,有时让人心痛不已,只有那些深深爱过的人,经历过青春岁月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人才会懂,就像相恋的人在耳鬓厮磨间隙恨不得在对方身上留下一道印记,标记下:“你是我的了”。。。
    可落地到现实社会中,还有程铮这样的男孩吗?家庭条件优越、个人素质不错、长相俊秀,还如此痴情地执着的人,能在耍少爷脾气的同时还倔强地爱着,在看到情敌出现的时候还能那么心胸大度死皮赖脸地追着,在遇到那么多磕磕碰碰后依旧深爱着那个人。。。世界上真的还有这样的男孩么,为什么我看到的都是被伤透的女孩子。。。
  •   每次看这本书,总让我想起奶茶的《原来你也在这里》也不自觉的在看这本书中脑海里回荡这首歌。 相似的名字叙述的却是不同的故事。最喜欢是书里高中的那段,那个以成绩决定心里地位的年代,那个青涩,懵懂,自卑却不甘平庸的小韵锦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悄悄苏醒,可惜,真正的高中往往比主角的还要平淡无奇,甚至没有类似程铮波澜,或许过去的岁月早已在回首中平淡。
       高中毕业后各奔东西的我们,还能想起一起的岁月吗?没有几个人还能在时间,空间的距离中不顾一切的找回曾经的梦想。 类似用一整座城市的毁灭来成全两个人爱情浮夸的浪漫,用一场sars无数人的噩梦来成全他们两个一样,以前的种种都变成了伏笔。 岁月兜兜转转,分别的两个人再次重逢,命运的残酷还是仁慈? 程铮的执着终于换回了最后的在一起,就如书中所言,他们两个总是一个追,一个拒绝,但是拒绝不代表不爱。
       看书之前我总觉得相爱是缘,相守是份。现在我总相信,执念是缘,坚持是份。
  •   很动人的故事,一口气读完
    原来灰姑娘和王子要的不仅仅是一双水晶鞋
    每天每天等待的我们无非是想找到那个,经过无数次转身却仍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
    真爱就是兜兜转转对的那个人始终在自己身边
  •   兜兜转转,虽然回不到最初,但是至少你还在这里,终究没有让自己失去。因为苏韵锦的自卑,两个人在爱情路上吃尽了苦头,但也许正是应了那句话呢“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程铮一直感觉不到韵锦到底爱不爱他,是她隐藏的太好,还是他爱的智商太低,两个同样倔强的人互相说着伤害的话,可是疼痛的刀口却留在了自己身上。
    看书的过程中,心脏不断的收紧再收紧,替他们心疼。为什么就不能勇敢的接受呢,为什么就一定非她不可呢?
    其实最早看的辛大的文是《许我向你看》,然后就疯狂迷上辛大,全部作品都看过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部。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老版的,总觉得扩写的部分有的地方为了与老版关联上有些牵强,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对人物的喜欢。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并没有谁规定你爱着一个人这个人也必须爱你,所以“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所以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能比我幸福。其实不是不爱,只是当时太年轻,不知如何去爱。“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但错过就不在。”还好还好,感谢你还在这里,我才没有错过你。
  •   四年后的重逢,让人意外。而让人震惊的是程铮的深情依旧没变,他带着悔意回来了,虽然四年前的分手是他提出的,但天知道他多不情意说出那两个字,四年间,他学会了慢慢改变自己,学会了如何去爱,最重要的他的心一直在原地等待。感谢新版的《原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旧版中苏韵锦因生活所迫做了小三,并没有守住身。这点让我很为程铮不值。而新版作者似乎是交待了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只是暧昧了一段时间,苏韵锦的再次胆小犹豫让她等到了程铮的回来,既然程铮非她不可,那苏韵锦就该好好珍惜就失而复得的深情了。
  •   第一次知道辛夷坞这个名字,是因为听到赵薇要拍《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后来找到这本书,看完发现确实是自己喜欢的那种调调。于是又在当当上拍了辛夷坞其他的书,都还不错,像是乌龙茶的味道,清淡中带点苦涩,就像当当给她的定义,暖伤青春代言人。这部原来,在我看来虽然不及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但也不失为一本好书,必须推荐一下。
  •   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在等待一场倾城之恋。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在等待一双水晶鞋。遇见了,可能后来就放弃了。执着的等待,等来的不一定是美好的结局。“原来”却圆了我们这样一个梦。等待,执着,最后无悔。
  •   看原来,我有点小气苏韵锦,虽然说程铮在他们分手的事实中,也是有自己的错误的,但是我觉得她灰姑娘的心气优点太高了。有时候你觉得别人对你和你家人的好是施舍,是抬高身姿对你的慰问。但是世上没有什么人是有义务有责任必须要对你好的,即使是你的父母。对于别人善意的帮助,你可以拒绝,你可以接受,但是你没有道理怨恨,责备,迁怒。

    但是,青春无悔,还在大家都还在原地等待,喜欢作者对于新版的修改,给了青春完美的补偿!
  •   收到货的第一时间就开始看这本书。花了一个下午和晚上的时间将这本书一口气看完,这是我第一次读辛夷坞的作品,我不知道一个80后的女作家竟然能够写出如此天崩地裂的爱情,我看得轰轰烈烈,我也跟着程铮和韵锦的爱一起揪心,一起感动,一起体会。我认为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一次爱情,原来不是因为怕弄丢你,而是只要你还在这里。
  •   这本书沉静下来读真的很感人,程铮和苏韵锦一直在你追我逃中相知相爱相怨到最后的相守,其实韵锦和程铮一直都是心里装着对方的,只是一个孩子气的倔强,一个因为自尊心一直把自已紧紧裹在蛹里。还好,最后在分开四年后程铮再一次回到韵锦身边,说出悔意,兜兜转转,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携手到老。原来中我最心疼的是莫郁华心甘情愿地为周子翼付出,最后却只能孤身一人前往都柏林。
  •   原来的原来有那么一个人是那么的刻骨铭心,无论世事怎样变迁,你在我心中的位置都不变。一如当初相恋时的美好。就算沧海苍田,我依然愿意陪你地老天荒。兜兜转转,在你生命中陪你到最后的人会一直陪着你,而我们也不必为那个转身就忘了我的那个人,用最美丽的青春陪他蹉跎岁月到天涯。因为不值得。郁华最终是去了柏林,没有为那么一个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而耗尽毕生精力,尽管她为他耗费了青春。而韵锦终于也释然,明白程铮对她的爱不是怜悯或同情,只是因为他爱得太深了。。。
  •     年少时的恋情总是有太多的美好值得人去回味,但同时也有着太多的错过让人的心隐隐作痛着。灰姑娘般的韵锦遭遇王子程峥,并没有马上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在时间的旋涡中兜兜转转,随着成长、成熟的到来,才渐渐步上正轨,可中间的过程却让当事人痛过、恨过、怨过、伤过,结局随着时间流逝,爱未走而逐渐明朗。
  •   原来你还在这里。其实才是辛夷坞的处女作。
    只是中间经历了很多很多之后。才重新将它修订。
    抹去当年青涩的痕迹。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青春的逝去。
    辛夷坞的文字其实不和其他人一样。既不华丽也不刻意的感伤。
    既没有过多的深刻也没有表面上的肤浅。
    青春真的如她所说。看了真的会感动会感伤。
    但也会开心会受益匪浅。谁都有这样疯狂的岁月。
    不管是和谁。都会有不一样的故事。

    也许爱辛大不只是因为故事。不只是因为牵扯的情绪。
    她所描写的所叙述的给了每一个读者心里最美好的回忆。
    只有用心的人。只有读过很多次才会记得。
    只有进入了书的本身才会感觉到它所蕴含的真正意义。
    青春的真正意义。
  •   《原来你还在这里》是我看的辛大的第一本书,流畅的文字、真挚的故事仿佛把我带入了那曾经激情飞扬的青春岁月,仿佛是过去生活的再现。和辛大是同龄人,感谢辛大,用细腻的笔触和情感帮我们去回忆、去缅怀曾经的过往。喜欢程铮的孩子气,喜欢韵锦的文静娴雅,喜欢书中真挚而纯洁的感情,喜欢辛大叙事的风格。韵锦是幸福的,兜兜转转,还有一个深爱的人在原地等你,不离不弃。暖伤的青春,值得我们一辈子去回忆。
  •   看过辛夷坞所有的作品,令我难以割舍的还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原来你还在这里》
    仍然像脱线的女生一样喜欢林静和程铮,一遍一遍读烂白的小说,苏着永远不可能出现的男主角,不过是相信着原来你还在这里。
  •   暖伤青春代言人辛夷坞2011年全新力作,22万字飙泪旅程,还有歌词卡送
  •   作为辛夷坞的书迷,我不得不说,这本《原来》令我有点失望,辛夷坞的书竟然也做的如此商业。
    我是怀着很兴奋的心情来购买这本新书的,作者愿意再写程铮与韵锦令我充满期待。
    但当我打开这本新书之后,失望随之而来。其实这本与《原来你还在这里》比起来,只在某些情节上多做了修饰,但是加的部分并不好,也没有为原来的故事增色,反而觉得多此一举。这让我觉得这本《原来》太过商业。
    最后我还是看完了这本书,因为依然是那样美好的故事,依然是那个执念的程铮,依然是那个最后敢于面对自己真心的韵锦。
    合上书,关了灯,躺在床上,我突然又感谢这本新书,是它让我有机会重新再读一次这个故事,重新回到那个属于程铮和韵锦的岁月。也找回那个青春的自己。
  •   很久以前很喜欢看这类的小说 ,后来又很排斥,觉得这类的小说都是大同小异,不过前些天读完了这本小说觉得很新奇,很有突破。我是先读了他的原稿《原来》,开头的部分便让我想起刚刚与我分别不久的高中生活一转眼已身在大学,空虚的生活让我不经意回忆那些为了学习成绩而努力拼搏的日子。在那样天昏地暗的日子里,心中总会向往一个王子,而现实生活中也总有几个很要好的异性朋友,他们天真无邪,调皮捣蛋的行为为曾经枯燥的求学日子画上重重的色彩。我想每一个在上学时代的女孩,会都希望身边有一位大哥哥能保护自己,或让自己能得到其他女生羡慕的目光。这本书读着读着,让我回忆起曾经身边的许多人,他们或是知己,或是恋人,或是从来只是暗恋没有说出口的对象。可是时光让人害怕,那些让我们欢喜又忧愁的男主角早就离开了,散落在天涯。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男主就是一个像王子一样的人,会是每个心中有童话的女生喜欢的那类。而庆幸的是他们最后在一起了,可是那都是童话里的美好。现实里没有王子也没有公主,我们只能偶尔回头站在途中张望,张望那些在生命中留下深深痕迹却已消失不见的他们……
    这本书是有写感伤的,但忧郁中又带着几分让人向往的命中注定。也许他们在一起是命中注定,是作者想给我们读者的一个圆满的梦……
    很不错的小说,虽然故事是一般小说常用的情节,但文笔清新,有余音绕梁之感。也许是因为我刚进入大学,刚失去那些永不再回来的过往所以感触更深吧
  •   因为薄厚的原因,我先拜读了作者的附赠非卖品《原来你还在这里》

    不夸张的说,从中间到结尾,我一直流着眼泪看完程铮和韵锦的分分合合,当然结局是美好的。
    喜欢韵锦的坚强,喜欢程铮的坚持。所以才有最后的珍贵。

    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大学男友,那段清涩而又美好的感情。

    当然,现实生活中,我的大学男友只是抿着嘴唇,握着拳头,到最后也没说出挽留我的话。
    书中,陆路说的对:原来压在心里的秘密又不能和别人说的滋味真让人难受。

    我一直觉的,无论过去多久,我们离的多远,也许在商场,也许在书店,也许在马路口的转弯,我和他都会不经意的再次遇见。是的,我们遇见了,我也向他说出了埋在我里底压的太沉的秘密。
    “我喜欢了你十年”

    谢谢这本书能让人畅快淋漓的大哭一场,哭过的感觉更好。期待有更好的作品
  •   看完后心里蛮多感触的,男女主人公纠缠11年,兜兜转转,最终走到一起,还算是美好结局。很喜欢这句话: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绕过一大圈,还能彼此牵手,真的很不错。如果有缘,终会团聚。最美是初恋,最难忘却的也是初恋。我们在最年轻的时候遇见,除了爱,一无所知。挺好的书,看完后,眼角都湿润了。可能自己也是个比较感伤的人吧。
  •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段感情故事。无论是喜是悲是苦是甜,平平淡淡还是大起大落。。。经历过后才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什么是不属于自己的、才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虽然不是自己所亲身经历的,读出他人的感受也是一种境界。读懂别人是一种境界。。
    “暖伤”,一暖一伤,有暖有伤,而之所以接受只是因为我心中认为应该得到幸福的人大部分修成正果。苏韵锦之余程铮,向远之于叶昀,章粤之于沈居安,桔年之于韩述。虽然过程波折,三角恋、婚外情,多角关系穿插其中,但最后的最后却是求仁得仁。
    从不看匪后妈的文,那种痛太过惨烈,会让人置身无人的沙漠,既要忍受饥渴的折磨,又要在寂寞中孤独的死去。我要的爱是告别一个人,然后牵起另一个人的手,从此我和你咫尺天涯,我和他天涯海角。
    珍惜眼前所有。感恩每天的生活!!
    值得一看、、、
  •   第一次看原来的时候还在读初中,之前看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哭的一塌糊涂,所以后来都有一点不敢看辛大的文。其实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没有《青春》那么深刻,但是却不能忘记。偶尔会想起,程铮和韵锦。。。
    我不喜欢悲伤的结局,这本书的结局也是美好的。很喜欢
  •   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程铮或者苏韵锦,在青涩的年华里爱上过一个人,然后试探、追逐、热恋、厮守、争吵、怨恨、疏远、分开……并非不爱,而是在我们太过年轻的时候,往往太想去爱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等到终于成熟且懂得的那一天,那个爱着的人就如歌里所唱一般“已消失在人海”。或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如程铮和苏韵锦那般幸运,兜兜转转,彼此都还在原地等待,但正因为现实不尽如人意,如果美好的故事能给人以慰藉,相信它的存在会让我们更加快乐,那何妨一试呢?
  •   或许是因为结局,或许是因为男主,总之这本是看过的所有辛夷坞小说中TOP1系列,“满街都是陈孝正,人间何处觅程铮”!女主,,还是觉得略矫情,略作,不过最后能在一起就好啦!!辛夷坞的书为数不多以HE收尾并且不会让你觉得欲哭无泪很无奈的书,个人觉得跟《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相比,更喜欢《原来你还在这里》,也就是《原来》。
  •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曾经,虽然那些已过去很久,但仍无法忘怀,曾经的美好,曾经的痛,使我一直不曾放下,就如苏韵锦所说的:其实这些年来我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
    也许真的是这样,如果有一天我和他在路上相遇,他会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而我会默默的希望他,不幸福。
    多么希望我现实生活中的他是另一个程铮,我们虽分开,但是不后悔,随着时间的流逝,伴着社会中的形形色色,我们改变,我们成长,几年后,我们相遇,内心坚定了一个信念: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
    爱应该是执着的,肯爱就要敢爱仍要不放弃爱!等着我们的才会是美好的结局~~~显然主人公做到了,现实中的你又如何呢?
    很有感触的一本书,值得读~~~
  •   真的超喜欢这本书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辛夷坞的书,刚开始被名字吸引住了,很温馨,散发着淡淡的伤感······我喜欢苏韵锦的骨气和性情,虽然有时很好强,喜欢程铮面对心爱的人可以放弃很多。喜欢两个人不管路程多艰难但分开后在彼此心中都有一个位置不容触碰,喜欢最后相爱着的人不一定是在一起的但都会有个让我欣慰的结局,她们是活在故事中的人物,虽然不知道最后在他们的世界里会怎么发展,但望他们一切安好!我因为辛夷坞也渐渐喜欢上了“奶茶”的歌,她的歌就好像一个女孩成长的时光轴,那么温暖,那么悠长······ ——也许是天气。
  •   辛夷坞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其中最爱的便是《原来你还在这里》,这部《原来》则是新版的《原来你还在这里》,依旧很喜欢很喜欢,改写后的苏韵锦似乎变得的更完美,她与程铮的爱情也更加圆满。
    无论过程多曲折都不要紧,结局是圆满的就好,这样的故事总是温暖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新版《原来》还附赠《原来你还在这里》以及辛大亲自演唱歌曲的歌词卡,很精致的,很喜欢这本书,另外呢,物流业很快
    期待辛大的最新作品









































  •   辛夷坞的小说我都看过,这本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本,以前的版本就看了很多遍,出了新版马上就买了。最初喜欢辛大的小说,是因为她笔下的人物大多跟我是同龄。81年的,99年进入大学,大四的生活因为非典而与以往和以后所有的大四毕业生不同。正是这些共同的经历,在她的小说里又一次体会那些难忘的岁月。
    看到后来,就逐渐被她所讲的故事吸引了,每本看完总不免唏嘘,再加上本本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仿佛是一个小的世界,每看到一本辛大的新小说,总免不了好奇,再这本书里,我又将看到谁的前传和番外呢。这也成了看辛夷坞的书的一种乐趣。
    回到这本《原来》,其实我还是跟喜欢原来的名字——《原来你还在这里》,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这个。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程铮的执着,如果最后程铮不幸福,我都觉得心疼。程铮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他的执着和单纯是那样的难得。年少时的我们,总把未来想得太好,一段感情的过程纵然绚烂,但是不知道珍惜,更不要说年复一年在得不到回应后还象程铮这样执着。遇到一点挫折,就会对自己说,他不是我的那一位,未来我会遇到更好的,结果错过了什么,只有经年之后才会觉得后悔。那时如果我们对于感情能够有程铮一半的执着,也许就可以抓住一辈子最好的幸福了吧。
    人生没有如果,所以只有在小说中看到这样的一种我们都已经错过的美好。
  •   即使现在看,我还是可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管是旧原来还是新原来,我都一样的喜欢。其实说不上哪一部更好,各有千秋。程铮还是程铮,苏韵锦也还是苏韵锦,他们两个之间的天崩地裂没有变。从细节上来说,改动比较大的,是苏韵锦和徐致衡的关系。旧原来里他们是的的确确在一起过的,新原来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暧昧。个人认为没什么必要,最初看原版的时候没有觉得他们在一起有什么突兀,似乎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还有就是周晓彤,在苏韵锦和程铮复合之前就已经嫁做人妇了,这个处理不错,我喜欢。其他的大多是一些细节添加。结局,辛大在措辞上给了读者更大的希望,由原版的“再也不能有孩子了”改为“不一定能再有孩子了”,恩,他们会幸福的。
    PS:可是朝华的编辑们(不知道这事是不是你们的职责),首先,文中有漏字现象,拜托校对的认真一点。还有,字号能大一点吗?很累眼睛的!
  •   自从看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以后,就迷上的辛夷坞,她写描写的就是我们所经历过的,就是等着有个人把它写成小说,让我们的心灵找到一丝的慰藉,看了《青春》很久以后我才鼓起勇气买这本书,害怕我看了一后哭的稀里哗啦的,好一阵子都不能恢复。
    收到书还是挺开心的,还附赠了小本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很喜欢。
  •   程铮和苏韵锦的故事,是最美丽的青春。

    我也好像要自己的程铮喔。

    当然,日子还是要过的。

    而书,是必须看的。

    希望,辛夷坞未来能够写更多暖春青春系列的书。

    但,别再写那么伤心的结局啦。

    会哭的。
  •   起初听到辛大要重写原来的时候,我真的很难过,以为他们不再是他们了。直到某天,辛大说程铮和苏韵锦的故事还是那个故事,人还是那些人,只是更加饱满了。没人知道,我当时有多兴奋!
    因为他们还是他们
    我一直觉得原来里的故事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实现
    因为世上会有一万个苏韵锦,却不会有一个程铮!
    这是某位读者说了
    我觉得,嗯,是啊
    世上会有千千万万个苏韵锦,却不会有一个程铮
    ...
    所以我会这么爱这本书
    它满足了我内心所有的幻想
    ...
    希望他们永远是他们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