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

出版时间:2004-9-1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作者:(美)杰弗里·迪佛  页数:439  字数:250000  译者:楚材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一个全身瘫痪的警探,在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之际,纽约发生了连环绑架案件,已有两位无辜受害者被虐待致死,而凶手在每个犯罪现场都留下了线索……迪佛不愧为侦探小说界的佼佼者!无论在情节的铺陈、人物描写或对白上皆不见矫饰,让人只想一口气看完而忍释卷。    令眩目的科学技术!即使你对这些技术没有半点兴趣,仍会陷在迪佛的小说中而无可自拔!    迪佛的小说不仅让人亲临警察办案时惊心动魄、分秒必争的场面,更让人深入犯罪者的心理层面……结构完美,是当今数一数二的惊悚小说!    一段惊心动魄的阅读之旅!

作者简介

1950生于美国芝加哥,从小即崭露写作的天分,11岁时完成个人第一部小说,而后更以诗歌、小说获多项文学奖。毕业于密苏里大学新闻系,当过记者、民谣歌手、杂志撰稿人,之后又进入福特翰大学深造,获法律学学位后,曾在华尔街工作数年,从此开始侦探小说创作。
在他众多的作品中,最受瞩目的即是“神探莱姆系列”,作品被译成二十五种以上文字片本。他不仅是全美各大畅销书榜的常客,更曾荣获“安东尼小说奖”、两度获选“艾勒里·奎恩读书会”年度最佳短篇小说奖,五次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最高奖“爱伦坡奖”提名,堪称当代侦探小说界耀眼的作家!

书籍目录

第一部  一日之君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第三部  巡警之女第四部  变成骨头第五部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住不到你附录:名词术语作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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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4条)

 
 

  •   非常的紧凑,基本上是一口气看完的,大部分内容涉及到刑事技术勘查,警察同行可以了解一下美国人怎么勘查现场。
  •   非常推荐!
  •     时隔多日终于又看完整了一本书,上班以后想读完一本小书也很不容易。更容易让我把有限的空闲时间投入进来的还是破案题材。
      
      《The Bone Collector.人骨拼图》多年前看过丹泽尔•华盛顿和安吉丽娜•朱莉演的同名电影,当时印象就挺深刻的。但如今再读原著的文字也没有重复不耐之感,只不过脑海中时不时会将人物形象与电影演员重合起来。
      
      男主是刑事侦查的顶级专家,但因一起事故全身瘫痪,仅能移动头部和几根(一根?)手指。当这起案件找上他时,他虽然火眼金睛看到了很多旁人看不到的细节,但当初却没有想到凶手的最终目标竟是他自己。。。。。。
      
      
      本书强调科学探案法,从现场的细枝末节推测疑犯的特征和一举一动,情节紧凑,几乎分秒必争,每三两个小时就需要救一个人,凶徒在每个人质待遇害现场留下的种种线索直接指向下一个人质,如果及时赶到,人质还有救,否则会死得很惨。除了第一对死者作为名片出现,其余人质都被林肯•莱姆团队成功解救(这与我印象中的电影情节或有出入),这种正义一方分秒必争取得阶段性胜利的路数很有激励人心的效果,虽然千钧一发在现实中或许难以三番四次地上演!书中也穿插讲述了一些纽约旧案,有一种历史与现实交融的感觉。
      
      凶手最后伏法,且是被仅能动动头和手指的莱姆咬死的。。。。。。而且当然的,又是一个出现过且谁也想不到的熟人。
      
      看完这本林肯•莱姆系列的第一册,还是很想继续读下去的。除了情节吸引之外,书中莱姆美丽的助手和红颜知己阿米莉亚•萨克斯与他后面的发展也让我充满了兴趣。
      
  •     哼哼冷笑一声~我终于还差一本燃烧的电缆就完食林肯系列了哦也!!!!!所以快把这篇书评补上打包成合集吧多有成就感那巴扎黑!
      
      由于同名电影的缘故这本书的知名度可能是系列中最高的。(虽然我经常把它和死亡拼图搞混……直到两篇都看过了才不犯这个毛病了。)我没看过电影版,所以只来说说对书本身的看法。
      
      套用纳兰潜艇君的五项全能打分系统:
      
      情节&节奏100:95
      诡计&解答100:90
      推理&线索100:90
      误导&意外100:90
      文笔&人设100:95
      
      总得分460~神作~撒花
      
      下面来分项解释一下。
      
      情节&节奏:这方面一向是迪弗的强项,简单概括就叫高潮迭起。他善于利用一系列的小事件,每次都有点小惊险,但是始终都让你提着一口气。加上他喜欢搞多线叙述,所以往往是这边陷入了危机,他一下子又跳到另一条线上,再轻描淡写地交代刚才事件的结果。
      不过用得多了就被抓到模式了哇~模式一:阿米莉亚开外挂永远没事儿;模式二:死的那个一般不是他提醒你注意的那个人。
      
      诡计&解答:林肯系列为了配合林肯鉴证学专家的身份,很大程度上偏重物证,对读者来说,能猜的范围很受限制,因为作者不分析出结果、不告诉你有什么物证,就无法推理了。但是本系列有个套路就是凶手就在身边~按这个路数推理准没错。本作的物证推理做得相当不错,有CSI的样子。比如分析泥土、微量成分等等推理出被害人的地理位置,精彩。
      
      推理&线索:和上面一样啦。
      
      误导&意外:凶手的身份真的很惊人……我没猜到。而且由于交代真凶之前给你已经误导了一遍,那个假答案也很吓人,所以你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一个更为惊悚的答案击中,是一种非常逆天的体验。有个线索,在很靠前的部分就已经交代了,但是一般人不会联想到凶手。很绝妙的设置。听说电影版把凶手改了,有点遗憾。
      
      文笔&人设:这一本中的林肯和阿米莉亚成长最为显著,后来的故事中,他们的形象多少被固定住了。两人本来都是对现有的生活失去了信心,一个想转成文职,一个想自杀,但是由于短暂的共同作战,他们互相鼓励,发现了新的生活之道。很老梗是不是?少年漫里面满地都是的情节好不好?但是迪弗这次写得真的很不错,把人物刻画得很真实,很细腻。加上一点噱头,讨论“忘却死者”这种你想破脑袋也说服不了别人的纯哲学思辨,档次一下子就高上去了!!!后来的作品少了点zhuangbility的画龙点睛,立意上不去,相形见绌。
      
      ==========================
      
      总的总结:充分展现迪弗实力的作品。神误导。强推,并可作为入门作品。接下来可以读《冷月》,因为《人骨拼图》里面漏掉的一个小boss终于在冷月里被收拾了,大快人心。
  •     虽然故事有些血淋淋,但还是能吸引你看下去。有几个特点:
      1,多视角叙事。(也算新颖,尤其是90年代的书;也会不太闷。)
      2,“工作”术语很多。
      3,连环杀人案,动机?(吸引你看下去)
      4,插入一个“侦探”想要自杀的戏也挺好。
      5,还有加入一个“联邦调查局”作为对比,那个“指纹”。
      6,临结尾,还布了一个疑阵——警察同伴。(不过,电影比小说改编的好的一个地方,就是把杀手改编为原“警察”,这样可信度就更高了,毕竟这么血淋淋的周密的连环杀人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
  •     内容我就不多说了,书名已经足够吊起读者的胃口,如果你和我一样都喜欢悬疑小说的话。
      
      从这个故事中看到了四个故事:爱情、惊险、侦探,同时还是一个关于复活和新生的故事。
      
      他出身贫赛,父母都没有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发愤图强,不停地努力读书,最终成为一个犯罪学家,出版了十几本著作,但是在一次意外中,他全身瘫痪,躺在病床上,只有一只手可以动,只有他的大脑还能够做出分析判断。他不定时的抽筋,而且一步步地迈向植物人。他已经联系了医生,准备安乐死,在他的身上,是对自己大脑的极度自信,和对自己身体的极度自卑,我想。和坏人的搏斗中,也许才让他明白,他那引以为傲的大脑并不是那么值得骄傲,他饱览的群书总会有遗漏的,同时我很喜欢这样削弱个人崇拜的想法,当一个人非常出名的时候,许多人都去跟从,结果忘了,他也有可能犯错的时候,所以当这样的人物犯错时,其实是有一点可悲的,因为也许是众人把他推到了一个犯错后影响更大的位置上.....
      
      小说的重点显然不是爱情,但是他们的爱情成了一个闪光点,“对不起,我只能用颈部以上外加一跟手指来爱你。”
      
      虽然我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个人的感情发展上,后来还是不知不觉被集骨者奇特的采骨哲学所吸引。
      
      关于改编而成的电影,我只能打个及格分。我也很喜欢丹泽尔和安吉丽娜,但是书中的精彩电影并没有很好的诠释和演绎。改得很多,多的我不忍心再看。这不是他们的过错,这是电影和小说之间很难逾越的一条沟壑。
      
      
      
  •     阿米莉亚在迪弗文字下的美貌要远远优于电影中的朱莉。
      带着对电影稀稀拉拉的印象阅读了这本书,想不到反倒成为深入进去的阻碍,等看完才发现两者内容差别很大。
      这是我读迪弗的第二本书了,跌宕起伏的大片式情节固然精彩,但结尾凶手揭露总有一些雷同(主人公突然意识到千辛万苦寻找的凶手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希望这不是不祥的预兆。
  •     虽然林肯系列的一大特点就是重视物证,把全部线索定期地列成证据表并附上侦探的调查方向和分析展示给读者(这点比奎因的挑战读者还公平),但人骨拼图却是个例外。
      此书与其说是推理或者侦探小说,更不如说像现代武侠。故事不是侦探小说通常有的“准封闭式”故事框架(即在开局核心事件已经发生,之后的故事都是在还原开局事件是怎么发生的,是已知的。全部故事读者都可以根据分析得出),而是武侠小说里“准开放式”的故事框架(即故事开局核心事件没有发生或正在发生,之后的故事是未知的,读者不能分析故事的后续走向)。
      此书的其他方面也印证了我的这一感觉:物证很多到最终较量的时候,都发现是没用的;推理本来就不多,结局部分几乎没有推理。而悬念感、紧张感、快节奏,尤其是近乎恐怖的血腥、猎奇味,以及出色的心理、意识流乃至幻觉描写,使得此书相当耐读,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下。而且,男女主角的刻画,尤其是内心的矛盾、挣扎,还有女主对林肯从认识时的厌恶到后来的信任乃至依赖的转变相当成功,和该系列后期(《冷月》之后那几本)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冷月》开始林肯和阿卡莉亚已经开始惹人讨厌了)。
      另外一个强项就是主题鲜明:三个主角(男主、女主、反主)面对不同的悲惨遭遇以及他们对“忘却死亡”这一主题不同思考、行为,对这一主题有不同角度却都很到位的阐述很。
      一个固执地认为能够让人忘却,
      一个想忘却却无法忘却;
      一个沉迷于无法忘却;
      因此,强力推荐此书,不是以推理小说的名义,而是以惊悚小说、猎奇犯罪小说、甚至现代武侠的名义。总体评价:加入推理小说的评分要求:82分;不考虑推理小说的评分要求:94分。
  •     小口袋书,厚厚的,要549页。
      开头人名看的有点糊涂,因为我对外国人的名字不敏感。
      中间集骨者掳了一个又一个的时候,有点视觉疲劳。
      接近真相的时候,设计得很丰满。
      原来是他啊,之前居然一点也没怀疑到这个人。
      弄得我睡觉的时候一直在回想,书的前面有没有做什么铺垫?久久不能入睡。
      还是蛮好看的。
  •     曾经读过很多的侦探小说,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国籍,但几乎没几部作品是能足够吸引我的。这部小说及整个莱姆系列真的是个特例。刚开始看都厚厚的书真的没什么太大兴趣读下去。但一旦翻开第一页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坐在轮椅上的警探,有关节炎的现场鉴定人员,细心的看护等等,每个人的描写都很到位。使得就算没记住名字,只要一表明在做的事,马上就能知道说的是什么人。现在正在读莱姆系列的最后两本,希望同样精彩。
  •     他是个大师!说到他,哈兰科本都要点头,称师傅的!他的作品不是这个排成电影的《人骨拼图》,《棺材舞者》看好!他也能呀!11岁就写了第一本,本人就看过两本,所以不干多说,他是个神话,从人骨来说,他的想象里丰富的超出了常人,在这个故事里的女检警察的聪明,在加上我床不起的哪个,我忘他是干嘛的了!大概是小说家类的。。。从血型角度来看,尽赤于《电锯惊魂》。。。也给后来的小说留下了很都想象,很多模仿,值得看,因为他写书时,还没有抄作。。。他的书都是真正吸引者读者,和书迷!!!!!!我建议你还是看电影吧!因为他很能写,30万字以上呢???佩服!!!!一般写20万就很好了!
  •     这部书让我认识了莱姆也发现了迪弗。
       被身体的痛楚折磨的只想寻死的刑侦专家在破案的同时找回了生存的意义,使得林肯莱姆有了发展续集的可能。
      不得不佩服于作者细致入微的案情刻画,恍如置身现场的体验,跌宕起伏的剧情发展,即使大量铺陈了现场调查术语,但从轮椅上的莱姆口中讲出来时,只加强了他的专业和强势,却毫无枯燥乏味之感。虽然洋洋四五百页,但只会让读者迅速的陷入品味细节的快意,而绝对无法释卷。
       很奇怪的一点是,小说(或者影视)中的破案天才们似乎都是些强迫症啊、自闭症自恋症患者啊、瘸子啊、瞎子聋子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小学生啊老头老太什么的,没一个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却是那些让警方束手无策的重案要案的关键破案者。世界和平难道掌握在他们手中吗?科班出身的警察叔叔们真是情何以堪呐……
  •     【九月中旬完成。原址:http://commu.dangdang.com/member/myreviewdetail.php?displayid=4787179783862&review_id=5534185】
      
      
      
      个人评价:★★★★☆ 素雅封面 内容取胜
      
      
      当然,不要误会,这里借用的只是词的本意,“拼”不是指豁出去的女子,而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线索拼图(别怕,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人骨)。不过意思确实取巧:对阿米莉亚·萨克斯而言,她的确可以胜任“尽君每日欢”——仅仅对林肯·莱姆一个人而言
      
      如果不是看过同名影片,那么几乎会错过之前在国内默默无闻的杰夫里·迪弗,那将是无法弥补的损失。没读过迪弗的推理,推理迷头衔中,就会有相当巨大的一块缺陷;不过非常遗憾的也还有一点:就算你读过迪弗,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是称职的推理迷了
      
      什么叫推理迷?读过很多推理小说就是么?未必。真正的推理迷必须是这样一类人:他们要用一种成熟而理智的态度去阅读和分析推理,而且一定要得出正确的推论,不管那是作者有没有明白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说:你可以去怀疑小说、作者,但你不能怀疑正义和真理,否则,你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推理迷,因为如果你连正直都谈不上,做人都成问题,又如何成为优秀的推理迷呢?看待推理,必须既有旁观者的客观冷静眼光,也要有设身处地的情节代入,缺一不可。同时,自己要从作品中得出准确的判断,知道哪种行为是值得效仿的(比如创作推理和拯救灵魂),哪种行为只是作者本身的误导或阴暗
      
      所以,喜欢推理很容易,甚至读、写、迷恋都不难,但要真正成为推理迷,成为推理的知音,以上三点是远远不够的。有些推理作家(包括评论家)能够名垂青史,有些则昙花一现,足以说明这一点
      
      迪弗是推理大师,尽管他的作品中倚仗科技较多,但头脑和勇气绝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试想一个“后窗超人”版的侦探,除了锐利的思想和渊博的专业学识,还有什么能使他在破获案件中脱颖而出?而如果他不是为了正义,又何必屡次从死亡边缘回头,去协助警方抓捕罪犯?
      
      在此就要感谢电影中选取的演员,影片的成功,他们的作用绝对功不可没
      
      可以肯定地说,本片中的萨克斯是安吉莉娜·茱莉的早期作品中演得最好的一个角色。她在最新片《特工绍特》中虽然已经变成了女版的杰史·鲍尔,或者直接简称女版鲍小强——本来这个绰号是给蕾妮·沃克的,可惜她在最后一季的遭遇迫使她不得不让出这个冠名——但除了茱莉痛悼爱人时的表情,实在没有多少发挥演技之处。关键在于,鉴于她自身的条件,对她演技的最大障碍就是:她过于性感。这很容易使她沦落为片中的花瓶。惟独在《人骨拼图》中,洗尽铅华的她终于显露了不平凡的演技,而且,那不施粉黛的透明眼瞳和苍白嘴唇反而因为更适合角色而显得异样性感(还有《机动杀人》中她的角色也不错,不过演对手戏的伊桑·霍克抢走了很多眼球)
      
      迪弗在原著中并未明确指出莱姆的肤色,但很明显他是白种人。电影中却动用了黑人影帝登泽尔·华盛顿来出演这位只有大脑和手指才能高速运转的林肯;不得不承认,华盛顿是天生的警官演员,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严,这使得他在诠释正派角色时,几乎不用刻意去演。林肯是一个高难度的角色,只用眼神和语言就能使他人感到震慑,他是天生的领袖者,因为他不曾行差踏错,故而他要求其他人也照做——幸好这“其他人”也得是他看得上眼的角色,那可供选择的对象就不多
      
      详细,致命的详细,这就是迪弗的特点。他不厌其烦地罗列各种数据、数字和碎片线索,把所有的犯案痕迹都一一摆给你看,然后,等着你破案。重要的不是怎样抓住凶手,而是破案的过程,无限紧张、惊险、刺激,还有乐趣。是的,乐趣,迪弗的幽默俯拾皆是,破案的文字严谨流畅,对白却往往诙谐非常。也许那正是破案者们需要的放松方式,当面对高智商的罪犯,减压才是第一要务
      
      读过迪弗,很难会不把他的书收全,并绝对会从此成为他的铁杆拥趸。这和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又不一样,迪弗是无法撼动加德纳的大师地位的,但环环相扣的以证据为主的推理小说,在加德纳之后,也就只有迪弗才能以类似的风格博得推理迷的欣赏与叹服了吧!
      
      
      曼侬对玛格丽特,阿尔芒说:是谦卑;萨克斯对林肯呢?迪弗说了:是奇特的恩爱和移动的沉醉
  •     终于看到这个著名的小说,我还是用听的,李野默这个著名的播音员,真是非常感谢他,他播的小说可以说已经是第二次创作了,给小说赋予了生动的生命,不过这部小说我看来不如《达芬奇的密码》至少那里的案件不那么恶心,让我不时想起大概20年前的《沉默羔羊》,为什么美国的侦探小说主人公更多的是心理分裂者,都是精神病。同中国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是有多大的差别,东方和西方的小说整体的思维定式都不相同,我是比较喜欢西方一些小说的,比较快意,有节奏感,但是这篇实在有些恶心,这种作案力求残忍、恐怖,我看作者也有点变态,反正不是很喜欢这篇文章,由于是听的,勉强听下去,看看结果,文章的侦探手段和分析过程还是不错的,就是作案人写的太变态了,让人恶心。
  •     小说的推理也只能是主角才能推理出来——太多的内容都是非常专业的东西,有种让人失望的感觉,可能是期待太高了吧。个人感觉还是东野圭吾的作品来得好。可能因为对西方地理和环境还不熟悉的原因吧!
  •      为什么当多个受害人被集骨者用出租车绑架时,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被封闭在高速行驶的出租车后排时,只会用力拍打车窗和喊叫,而不使用手机打911报警呢?
  •     
       我是个极度喜欢享受刺激游戏的人。比如过山车、跳楼机之类的游戏,可以连续坐数次而乐此不疲。并对于跳降落伞、蹦极等有着相当的向往。我的亲人们对此都高度的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表面看起来很温柔乖巧的小女子,却偏偏那么喜欢玩这些危险的游戏呢?可是他们都不能体会,坐在过山车上睁大着双眼,倒立着看这个世界的那一瞬接,是最惬意舒服的事情了。
      
       忘了是出于什么目的才买了这本书的,大概是被书名所吸引吧——最近一直在看美剧《Bones》,对骨头有着严重的好奇心。
      
       过去的这一年里,日系的本格推理小说是我兴趣所在,基本上所有说得出名的日系推理作家的作品都被我搜刮一空,只是,确实看得有些发腻了。无休止的密室、缺乏警察在场,由私人侦探侦破的封闭式杀人案件,节奏缓慢的内容,老式的破案手法,几乎成了模式一般的让人生厌,而美剧CSI式的欧美推理小说,倒渐渐吸引了我的视线。比如,女法医系列,以及手中的这本《人骨拼图》。
      
       这是第一次看Jeffery Deaver 的小说,翻开第一页,便再也无法停下它了,花了两天将它仔细读完,而后一直心有余悸。CSI系列的美式开头,一开始便如电视剧情节般的扣人心弦,然后,一路确实如“坐过山车式”的跌宕起伏,让人的心都被高度集中的情节栓得紧紧的。到最后,谜底揭晓时,心情依然久久无法平息。
      
       变态连环杀手、高科技的破案工具、全身瘫痪至只剩一个大脑可以使用的前警察、一头红发,有着极度美貌的女巡警助手、古老的纽约历史和地理位置、快速的破案方法……一切都令人窒息。时代在改变,像这样的小说、电视剧,无疑必然会取代传统的本格推理写法,在文章中融入更多的关于法医、植物、动物、建筑、人文、历史、弹道、车轨等等类似的知识,这也更高的要求作者本身具备该方面的学识。这正是我们东方的推理小说的一个软肋——不像这些美国作者本身都是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许多亚洲的作者在这些方面的知识是非常缺乏的。
      
       很棒的小说,是我所看过的东西方推理小说中最喜欢的一部。打算将该作者的这一系列小说都买到手,继续享受过山车的快感。
      
      
  •     这本书是我第一批购买的推理小说中的一本,但是,直到将近一年后才开始看。看完后才知道,自己竟然错过一本经典整整一年!
      
      看完这本书后,我心中就像沸腾了的水似的——原来推理小说可以这样写!虽然收集脚印、指纹、烟灰、泥土等工作早在很久以前福尔摩斯就做过了,但是在科学技术远远超过当年的今天,迪弗带给我们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同样是收集脚印、指纹、烟灰、泥土,但林肯要比老福专业多了;另外我很喜欢林肯用列举的方式一点一点完善对凶手的认识这一设定。这让推理充实在整部书中,就好像是把黄金时期那些作品的最后一章——也是最精彩的一章——拿出来扩写一样;萨克斯和林肯的组合也很有特点,助手终于不再向华生或黑斯庭斯少校那样一无是处了,萨克斯再经过几年锻炼,完全可以成为女版的菲利普·马洛。我期待着马洛和福尔摩斯的组合!
      
      很难想象一本500页的书竟然能让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累。真的就像是新星在《棺材舞者》的腰封上说的那样——过山车般的心灵体验!迪弗就像是个魔术师,不停地抛给你一个又一个惊喜,而且每一个惊喜都会比上一个更精彩,而读者就像观众一样,只能张着大嘴傻乎乎地被他一次又一次地吓倒、欺骗到!
  •     b说的对,迪弗是一个十分成熟的作家。整本书看下来,只见他游刃有余的把各种该有的元素混合起来,惊险刺激的动作场面,现代取证调查技术(?还是有点怀疑,现代破案真是这样的?还是有点夸张了吧),暴力血腥的镜头,爱情,剧情的悬疑和结尾的突然转折……几乎把一切调动观众感官的技巧都用上了吧,难怪写了500多页厚厚的一本,看完了也没觉得太闷。事实上看的仿佛不是一本侦探小说,而是一个电影了。句子大多有很强的画面感,非常适合拍成电影。但另外一方面,很多描写就是电影不大好表现的了,像人物心理细微变化啦,感觉啦什么的,还有很多看似专业的技术性段落,不过我猜想,这些专业用语多半是糊弄外行的吧,比如那个气相色谱质谱仪,实际上就不是多么高深的东西了。
      总之,是十分合格的消遣用书,只是作为一个受不了血腥画面,又对动作片无爱的人,大概我不会再轻易尝试迪弗了。
  •     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人,故事是围绕纽约市的一起连环杀人案展开的。故事的开场和以往的刑侦小说并不异处,都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开始的,但是主人公的出现却有别于以往。其中男女主人公都是以一种游离的姿态出场的,因为男主人公虽然曾经是刑侦专家,但此时已与此毫无关系,而女主人公虽是现任警察,却是个普通巡警,从未参加过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此处就体现了作者对矛盾冲突的运用,而这种矛盾冲突恰恰是本书的引人所在,一直伴随着整个故事的始终。  男主人公曾在一次出警过程受伤,从而全身瘫痪卧床不起。几年的卧床生活让他身心疲惫,有了自杀的念头,但是此次案件发生后,警方请他为本案主持侦破工作,由于对刑侦案件一如既往的热衷,他便接受了这次任务。这次案件的开始并没有改变他放弃自我生命的态度。但是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犯罪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最后发展到犯罪嫌疑人的最后目标就是要夺取男主人公的性命的时刻,此刻男主人公才发现在嫌犯面前,他也是那么珍视自己的生命,不希望自己的性命断送在一个嫌犯手里,这时他开始竭力地挽救自己。在故事的开始虽然男主人公想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却为了那些并不相识的普通人的生命在担忧,希望通过他的努力能在嫌犯下一步实施犯罪的以前,能及时的挽救他们的性命。  本书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一直都很神秘,而真正的嫌犯却是本文男主人公的私人医生,他帮助身有重病的男主人公做康复治疗的同时,却为接近男主人公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做准备,而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将其置于死地。嫌犯在整个案件的发展中也时刻处于矛盾之中,当他第一次作案后,会为他的下一次作案留下线索。这样他既希望警察能快速的按照他留下的线索步入他的圈套,同时也希望警方的侦破速度又不要太快,能给他留下下一步作案的充分时间。这种纠结的内心矛盾让他既感到痛快淋漓,也让他倍感紧张焦虑。他的每次作案都会在受害者身上的骨骼感兴趣,喜欢听到人骨的声音。更乐于收集人骨,这种行为会给读者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也正是这种感觉会引领读者不自觉的想知道嫌犯的下一步会做什么,也更会让读者想知道警方会怎样去侦破此案,嫌犯究竟是何许人也。这许多的矛盾冲突就会产生一个引人思考的完美故事。  根据刑侦故事的线索去进行自我侦破和推理分析,是我喜欢这类故事的原因,在作者告诉我们故事发展的同时,也希望自己能优先找到关键性的线索,先于警方把找到答案,可能这也是所有喜欢刑侦类题材小说的读者共同的心理。
  •     可能是深受少年时阅读习惯的影响,我一直喜欢干干净净的小说,即使要抒情,也不喜欢几乎每句话都强调一种情景(那种末日小说最喜欢三句话离不开个黑和死)。人骨拼图不是我看的第一本迪佛小说,也不是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但是读了他所有国内现有的译本后,最明显的一个感觉就是,他很稳定,所有作品始终保持在很高的基准上,没有一处马虎松懈的痕迹。所以我推荐这本书。
      每个人都能在书中找到自己。人骨作为林肯系列的开山之作,创造了对于身体失去控制力的男主角。他的智慧、他的威望、他与让人眩目而又个性独立的美女的爱情,是它感情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他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场景可以分为四样:一、独处的杀手;二、出击的杀手;三、办公室中的警察;四、现场任务。所以,他大部分的情节都是静态场景中的动态故事,智慧的产生;到了临界点,两方出击,用行动来实践,然后在实践中分出高低,一回合结束,大家再来过。会话虽然打大量,但是条理清晰,绝无无病呻吟的废话。迪佛就在这样的情景中推动情节发展,每隔一断时间让读者心跳一下,到了最后,再来个大暴发。(迪佛喜欢反转剧。)
      书虽然厚,但是干净利落,画面感极强。里面有英雄,但没有超人;有的弱者变成了英雄(《少女的坟墓》);有的人你以为只是陪衬,却充满了让人尊敬的智慧与个性(《第十二张牌》《空椅子》等)。作为我个人,我喜欢这些人物。林肯系列稍次之。总的说来,都很棒!
  •     這本書....我花了兩天的時間看完了..
      這期間...我完全放不下這本書..
      連吃飯都在看....還被老爸罵了...
      
      迪弗的書,給我一種很實際的感覺..
      可能是他的專業用語很多的關系吧...
      感覺上,能學到很多東西..
      而且情節上也不會有很多空白...
      所以,想一口氣讀下去的感覺很深..
  •     如题目所暗示的,这是一部比较血腥的侦探小说,很精彩,个人以为还是要有点心理承受能力再读,要不有可能会做噩梦。  一部深入了解纽约这个城市的侦探小说。
  •     第一次看迪弗的书,虽然这本书很受好评,但一路看下来,觉得过程稍显枯燥了。也有可能是期望值高了一点的原因,所以最后只给了这本书四星半,毕竟和我心目中的五星还有点差距。
      当然,迪弗的书,也算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类型的推理小说。毕竟是现代的欧美推理,不能指望在作品身上找到多少古典味,实际上也没必要刻意去重温古典味,随潮流而动也是不错的选择。
      而本书带给我的新奇感受是:细节真的很重要。虽然从推理小说诞生之日起,推理小说对案发前后的各种细节都很重视,但现代科技让细节更进一步。记得小时候读福尔摩斯的时候,就见识到福尔摩斯实用的地质学知识:“……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这话倒也可以直接对应到这本《人骨拼图》上。与福尔摩斯在头脑里建立的泥土数据库不同,林肯·莱姆动用科技的力量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用于犯罪现场的调查取证。就是说,这本《人骨拼图》,把推理小说的某个领域:物证调查发挥到了极致。
      真实的案例,往往与我们心目中想像的推理小说相去甚远。没有大雪把路封住,没有洪水把桥冲垮,也没有凶手要发个死亡预言吊大家的胃口,也不会出现密室之类的机关来挑战侦探的智商……总而言之,比如说,如果要追查类似于流窜作案的情况,恐怕真正能够用上的,只有物证调查。人的来去并非无影无踪,总要留下点点滴滴的痕迹,或是气味,或是头发,又或是不经意的指纹。而要把这些细微的痕迹提炼成有用的信息,用来指认罪犯,那就需要现代科技的力量,用庞大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当然也可以这么说,那些穿着白大褂的技术鉴证人员夺走了侦探们的荣誉,很多需要用脑力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都可以用“笨办法”来实现。追求极致的技巧正逐渐让路于穷举法,不,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都是想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达到目的。
      自然,迪弗的书还是要一本接一本看下去,虽然担心他写作形成模式化,但作为日常消遣,仍然是上佳选择。
      
      
  •     从我目前看的这几本来看,这个的布局和人物的刻画,是最佳的了。万事开头难,所以,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下了功夫的。
      
  •     这本书买了大概有4个月左右=。=当初是朋友要买,她看完了死活不给我剧透,只是不停的说很好看啊很好看啊~~于是在4个月后,我没有了书看就拿起来……其实我最讨厌看大部头的书,厚重的要死,而且我每天只能在地铁上看……更重要的是……欧美人的名字都好复杂@。@还那么多的简称,一会一变……
      但是端起来以后,发现我越看越入迷@。@无法停止了,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总看爹亲的案底啥的,我对那些专业知识相当的感兴趣,于是这本大书我只用了4天左右的时间看完了(疯狂的挤时间看)
      于是又开始疯狂的找迪弗的书看,和以前的侦探啊破案啊之类的小说不同,主要是收集证据,我喜欢看CSI~~~
      嗯,不能做不HD滴银= =+
      
  •     很喜欢
      本来这种小说就很对我口味~
      而且。。。作者很好。。。书里面谈到使用的仪器或者侦查方法,作者会立即在下一段作出简单清晰的解释。。。这样的话阅读的流畅感就不会被这里一个那里一个的注释符号还有书页底部的注视内容所打破~~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
      另外最后最后那段真是非常精彩。。。虽然不是主线悬念。。。但非常出人意料~~~
  •   假答案我想都没想直接忽略……觉得不可能,所以真答案出来时我也不觉得意外。林肯系列中我最喜欢的是《冷月》
  •   和楼上握手!!!
    我第一喜欢《消失的人》,第二喜欢《冷月》,哈哈
  •   你读书的时候应该留意一下案件的年代。是不是你出生的那年就已经有手机了?
  •   当时应该没有民用,理论上的手机早就有了。
  •   97年出版的小说,按理说那会儿美国有手机了。书里写到过警察班克斯掏出手机打电话。
  •   案件中的年代是在97年以前吧,那时候手机普及率还很低。1995年数字化的手机才面世,之前的都是模拟机,信号很差的,而且价格很贵。
  •   确实书中有手机出现,警察手中有手机,但是好像没有明确说第一对死掉的T.J.和约翰有没有手机,至少T.J.没有贴身带着手机,因为她死后的证物里面没有手机,但是从她的身份考虑来看,作为摩根金融公司的谈判专家,没有手机确实是一个疑点。
  •   这本书悬念设置上乘,大学时候读的,印象非常的深刻。
  •   还是喜欢古典的~
  •   学习咯
  •   不错的.可以推荐下
  •   亲可以看看人骨拼图的电影,也还可以
  •   同感 最近正在看这本书 人物的名字已经把我搞晕了
  •   指的是某被害人……吧?确实出人意料,不过作者也已经在前面提到过了,再次证明了好的推理小说每句话都是有用的。
  •   是呀~~因为之后的每一句揭发都跟之前的内容相当搭配~~~
    话说我都看了10年侦探小说了。。。怎么还是这么容易被骗呢~~~
    嘛~~不过如果不这么样的话我早放弃侦探小说了吧呵呵~~~
  •   这也算不上被骗,要是连这个都让你事先知道了,你就是未卜先知了。
  •   嘛~~~不要这么较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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