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西元前

出版时间:2008-6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作者:梦亦非  页数:246  
Tag标签:无  

前言

和动物一起玩我这几日在昏天黑地打PC游戏《圣域》,游戏中我扮演的是一个吸血鬼,当然是很美的造型,并非青面獠牙的动物形象,不过我有两项关于动物的技能:一项是召唤狼参加战斗;一项是召唤蝙蝠忽悠敌人。基于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心理,这两项只用过一两回便作罢,省得看着动物倒在血泊里自己着急,连念阿弥陀佛。在游戏中我为了赶路,捡一匹无主野马当坐骑。有一回在戈壁滩上与一群精灵遭遇,我忙着对付老怪,没留心两只小精灵在马下叮叮当当乱砍一气,等将老怪做掉时,发现自己掉在了地上,再一看,胯下座骑已经被放倒了,此后宁可自己暴走,让马儿们在马厩里幸福地发呆。与我一样热爱动物的还有卫懿公,估计这厮是中国最早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他变态地喜欢养鹤,宠鹤们都有薪水,并且封有爵位,日“鹤将军”,若出行时让鹤乘坐在漂亮的轩车上,那鹤很是牛叉。狄人伐卫,没人肯为他出战,拒战者振振有词:“打仗?让鹤将军去吧,它可是有爵禄的。”除了卫懿公这厮以动物为尊,许多民族也以图腾动物为尊。鄂伦春族的图腾动物是熊,平时称熊为老爷子或祖父祖母,不能直呼其名。而这种尊重在猎熊之后发展到最高潮,有一套处理与食用的繁琐礼仪:举行祭祀仪式请求熊的宽恕,解剖程序的严格不逊于女人出门前化妆的细致与虔诚,而进食前得让某老者发出“嘎,嘎。”的声音,让熊的灵魂相信是乌鸦在吃肉(八成是与乌鸦有仇)。人类以图腾动物为尊,而卫懿公表面在以动物为尊实则为役:满足个人癖好。不管以动物为尊还是为役,都是把人类的游戏规则错位到动物身上,皆不若“为伴”更自然。让动物自由地想撒野便撒野,想撒尿就撒尿,想吃素的吃素,想吃荤的吃荤。所以我喜欢那些观鸟者,一本图册一副望远镜,潜伏在野外“偷窥”,、完了走人。我想动物们不会反对这种偷窥,就像我从不反对麻雀常在窗外偷窥我写作时的举动一样。与动物一起玩,即是动物自己玩,人类自己玩,就像同在一栋写字楼里,你玩足球我玩IT,咱谁也别干扰谁。

内容概要

本书以诙谐的口气、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描写了98种真或乌有的动物。作者梦亦非生于黔南的一个山村,那是世界上不多见的无人捕杀蝴蝶的地方。那里的人对蝴蝶的这种爱护当然不是出自环保意识,而是巫术想法。因为他们相信,谁捉过蝴蝶,谁的鼻子就会变成扁鼻子。在他们看来,蝴蝶不单单是一种非常有毒的昆虫,简直就是翩翩游荡的鬼魂。    作者梦亦非如同一个生物学家,旁征博引,涉笔成趣,将历史掌故、民间传说、网络游戏、男欢女爱武侠风云和相关的动物知识熔于一炉,读来让人会心、捧腹。这是一本让读者在笑声中长见闻的动物故事集锦,可以置之床榻、也可以置之马桶侧边,总之,无论你行走坐卧,均可从任何一页起始,随意翻阅本书。对于青少年或童心未泯的成年人来说,本书的出版无异于福音。

作者简介

梦亦非,1975年生,布依族,70后代表性诗人,出版有长篇小说及随笔集、专著多部,著有长诗《苍凉归途》《空:时间与神》,诗歌评论《九十年代诗歌梳理与批评》,主编《零点》诗刊。现居广州。

书籍目录

前言和动物一起玩第一辑 对于小强,你知道多少(昆虫篇) 爱在西元前 土堡故事 死于美 情色蜘蛛 复眼的美丽 卑微的上帝 军蚁与寄生骗子 人民到底需不需要蚊子 毛毛虫生涯 鼓手的爱情 给蝗虫戴套 吃软饭的宙斯虫 蠢鱼非鱼 对于小强,你知道多少 骗你没商量 道在蝼蛄 江湖第一凶 杀人的眼波 脚的问题 三个四个顶裤裆  杀夫记第二辑 爱美是鹦鹉的本性(飞鸟篇) 做一只虚荣的鸟儿 饮鸩止渴 情歌为你而唱 欢呼雀跃 灭绝是一支悲歌 不怕乌鸦放个屁 以十三种方式看乌鸫 天亮以后说分手 只有天使才不会灭绝 苍凉之鹰 先饮食后男女 吸血蝙蝠 长尾山雀的家 彩票天才 爱美是鹦鹉的本性 名字中的戴胜 我抢故我在 一群浑蛋 猎隼是用来走私的 用我的嘴给你安一个家 作为界限的蜂鸟 那么拽的信天翁 人与椋鸟的恩怨情仇 全凭嘴皮子功夫 骑鹤的结局 杜鹃谢豹子规啼 还是相思鸟 伯劳的凶猛第三辑 泥鳅也是鱼(鱼与其他篇) 有屋顶的蜥蜴 青蛙的把戏 恋爱中的宝贝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壁虎 从美食中越狱的非洲蜗牛 鹦鹉螺 空有蚝情万丈 变脸 亲爱的,我用人类的方式爱你 海马非马 一条素食主义的食人鱼 掐架的鱼 泥鳅也是鱼 死于情欲的鲟鱼第四辑 向母牛们好好学习(哺乳动物篇) 时间之流的人类倒影 沙图什的背面 吉梦维何,维熊维罴 咬不死你!小样儿 你爱我,所以我爱你 向母牛们好好学习 旅鼠的自杀之旅 狗比老婆可爱的原因 谁爱美人鱼 我们都是猪 野猪大侠们的江湖传说 在通往满汉全席的路上狂奔 红松鼠的前世今生 上帝的反义词 下司犬的隐秘生活 河马与哲学 那惊天动地的一刀 一只名叫片儿刀的河狸 犬鼠的地下生活第五辑 动物为什么要过马路(神话与和谐篇) 为爱痴狂 动物的脸偷偷在改变 快乐老家 动物为什么要过马路 我不信就射不死你 开明兽 谁有理吃谁 饕餮的底线 舆论的力量 狐若九尾必多事 艺术的妖魔化作用 天上九头鸟 特极蟹迷 对掠海翼龙的胡说八道 嗜鹅肉的鸟 三足乌

章节摘录

第一辑 对于小强,你知道多少(昆虫篇)爱在西元前1亿2500万年前,白垩纪。黄昏。一片广袤无边的针叶林。这只黑色的甲虫已经爬了很久,它从很远的树上爬来,要在天黑前爬到这株松树的半腰去,因为另下只雌甲虫在那里等着它,它努力地摆动着肢脚,沿着粗糙不平的树皮往上爬,它见到雌甲虫的愿望如此迫切。天渐渐黑下来,松林在猛烈的阳光中曝晒了一天,分泌出许多松脂,天地间弥漫着浓郁的松香味。雄甲虫忘记了这松香中潜伏着的危险,或者它不知道这松香的气息就是死亡的气息。它还在不停地往上爬行。终于,它看见了那只等在老地方的雌甲虫,历经“万水千山”之后,终于又见到了,可是此刻,它发现自己不能再前行半步,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松树分泌出的松脂粘住了它,这些原本是它在受伤时用来医治伤口的“金创药”,现在变成了置它于死地的杀手,太浓的松脂让它无力前行。那只雌甲虫看见了,也往下爬来,它要将雄甲虫解救出险境,可是,它不知道危险也会降临到它头上。就在它爬到雄甲虫旁边,抓住雄甲虫的时候,一滴很大的松脂从头上的树枝掉下,将它们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它们因此而失去知觉,死去。再后来,大树也死了,松脂跌落进河流中,再被流水带进了大海。潮起潮落,沧海桑田,这一段爱情变成了琥珀,被一双手在陆地上轻轻地拾起来,透过金黄的松脂,两只甲虫的“尖峰时刻”清晰可见,纤毫毕露。像这样的琥珀,在俄罗斯圣彼得堡郊外的普希金城琥珀厅中太多了。这个建筑被有些人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因为它的墙面用琥珀装饰,就连与墙连成一体的拐角的那种独脚小案桌,也是用琥珀片镶拼而成。当年建造这个宫殿的时候,每公斤珍贵的琥珀原料中,只切取了其中的150克以供使用。这里的琥珀艺术品总重竟达6吨之多。时间在琥珀中停顿了下来,一停就是上亿年,那些风花雪月的动物爱情与人类文明之前的生命,被完好无损地从时空的隧道邮递到了今天。美国人乔治和罗伯蒂·巴伊纳尔夫妇最早开始研究“琥珀基因”。金色琥珀里,躺着生活在白垩纪针叶林中的甲虫,他们把甲虫从琥珀中分离出来,放到提取液中,再把它们分解为单独的分子。如果能找到DNA分子,他们就能通过聚合链式反应使它们重生,回到那“爱在西元前”的爱情。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如是唱:“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一切又重演。”一切又重演,细小的亿年之前的爱情,在科学的阳光之下又可以重演,而人类呢?爱情的保鲜期不过18个月,如果可以在爱情之花最灿烂的时刻,我们成为琥珀,那么千万年之后,那出土的爱情,是否还一如从前?琥珀级别分类很明确,分为灵珀、血珀、金珀、石珀、香珀、花珀等等。最好的是灵珀。凡是琥珀中有蚊虫等小昆虫的,都是灵珀。原来,那在无尽的时间之途上让我们无尽地感动的,正是灵,它像一缕销魂的烟岚,轻轻就飘过了所有生命和爱情,包括两只文明之前的甲虫。土堡故事非洲的旷野上有一种奇特的建筑,高可达7米,土方几十吨,形状各不相同。在多雨地区的建筑上设有防雨系统,在沙漠边缘的有高高的用来散热的“烟囱”。把历史上曾有过的土堡加起来,面积远远超过任何一个大都市。这种建筑名叫土堡,但它们不是人类的创造,它们的建造者与主人是白蚁。说到白蚁,人们就会想到它们对建筑的啃噬。白蚁的确是“生产、消费、分解”系统中强有力的分解者,是非洲草原上不可缺少的分解力量。白蚁在一亿年前出现以来,一点一点地被它吃掉的树木相当于今天南美洲热带雨林的面积。残枝败叶当然不是什么可口的东西,白蚁得开辟出一个鲜美的蘑菇圈,这种富含酶的蘑菇能加速树木在它们体内的消化,以提供更多的营养。最近,美国的《人类基因》杂志上刊发了英国和俄罗斯科学家的DNA分析成果:大约7万年前,地球上人类祖先最少时只剩下7万人,这7万人都集中在非洲。可是,人类早期由树木架构的历史见证物都吃在了白蚁的肚子里,整个非洲的历史也全在白蚁的肚子里。每个土堡里住着大约200升的几百万只白蚁,分为蚁后、蚁王、兵蚁、工蚁。蚁后近10厘米长,与它交配的蚁王从它的头部走到尾部要花15秒钟。它所做的事就是不停地进食,不停地产卵,按土堡的需要可以随时改变卵的性质,决定产出孵化为兵蚁、工蚁或繁殖蚁的卵。而这些土堡内外的信息又来自于工蚁喂给它的嚼过的食物。最辛苦的是工蚁,不但要建筑土堡,还要孵卵,甚至兵蚁的进食都要由它们来喂,兵蚁有锋利的嘴,但这嘴是用来对付敌人的,决不用来咀嚼食物。每年都有一个晚上,工蚁在土堡底部挖个月牙形小洞。把周围的场地整理得干干净净,在兵蚁的守护下,几十万只新生的繁殖蚁在15分钟之内全部从洞里飞出,地面全是白白的一层,有的能飞出几十米,有的能飞出几公里,这是它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飞行,也是一生中最美妙的一个夜晚。落地之后,与寻声而至的雄蚁成亲,然后蜕掉翅膀,挖一个几十厘米的洞,产卵,开始了蚁后的生涯。自有工蚁前来照顾它们,另一座土堡又在原野上耸立起来了。不过,几十万只繁殖蚁中往往只有几只能有机会成为蚁后,其余的都将死于非命。居住在土堡内的还有客人:蜥蜴、猫鼬、豺、土狼、眼镜蛇等在荒原上出没的动物,它们把土堡当作自己的家。但白蚁不会赶走它们,就算是一条蛇占据了通风的“烟囱”,工蚁会重新建筑另一个“烟囱”。肯尼亚北部的波科特族人也把土堡当成他们的家园,每一个土堡都是私人财产,传给子子孙孙,财富就是土堡的数量。而白蚁就是他们的美味。人类前前后后吃掉的白蚁,加起来有一座阿尔卑斯山那样庞大。莫里斯·梅特林格的《白蚁的生活》中有一段话:“它们的文明,比什么文明都古老,是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前最古怪、最复杂、最有才能,在另一方面也是最合理、最能适应困难的生活环境的文明。”当那7万人类祖先被剩在非洲的时候,他们又从土堡学习到了什么呢?死于美我相信,我的故乡:黔南的一个山村,是世界上不多见的无人捕杀蝴蝶的地方。那里蝴蝶很多,但从未有人去捕捉它们,就连最顽皮的小孩也会对蝴蝶畏而远之。这种爱护当然不是出自于人们的环保意识,而是巫术想法。因为每个人都相信,谁捉过蝴蝶,谁的鼻子就会变成扁鼻子。大人自己不会去捉,也反复教导小孩千万别去碰蝴蝶,在大家眼里,蝴蝶是一种非常毒的昆虫,简直就是翩翩游荡的鬼魂。就连我也不去碰蝴蝶,虽然我明白这种说法没有科学根据。在我多年的人类学研究中,我坚信一点,所有的巫术与巫术思维客观上起着保护生态的作用。我从未发现过对生态起着破坏作用的巫术,因为巫术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的一体、对自然的敬畏。我去过许多旅游胜地,几乎每一地都有蝴蝶标本出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云南大理,古城内一家接一家的蝴蝶标本店,那些蝴蝶尸体的标价从十几块到数百块不等。在那个久负盛名的蝴蝶泉,我一只蝴蝶也看不到,“蝴蝶已随昔人去,此地空余蝴蝶泉。蝴蝶一去不复返,流水千载空悠悠”。中国被称为蝴蝶王国,蝴蝶最多的省份就是云南,其次是海南、台湾、四川。可是今天,中国的蝴蝶已经不多了。虽然世界上蝴蝶的种类有14万种,仅次于甲虫。蝴蝶被人类捕杀,仅仅是因为它们的美丽。长带灰蝶拖着的灰蓝色长带就像美人的罗带;而宽带青凤蝶展开两对青花大翅膀时,那种对称的美可以让人瞬间窒息;连珠异蝶的黑眼睛会让人不由想起顾城的名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蝴蝶们千姿百态的美总让审美的人类垂涎三尺,于是便有了网,有了交易,有了展览,人类以为抓住蝴蝶就猎获了它的美,其实,它的美已经在被人类之手触及的那一刻散入大自然,只剩下一具具尸体。也许错的是上帝,而不是人类,因为它让蝴蝶是这样精灵般的美,而爱美是人类文明的特点。当美带来死亡时,除了如此苍白无力开脱的借口,人类再也不会停下扼杀美的手了。太多的人不曾懂得,美是生命,然后才是肉体。不知道蝴蝶会不会做梦,但庄子是梦到自己成为蝴蝶的,《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蝶美于须,须俗称为胡,所以被称为蝴蝶,《本草纲目》这样解释。历代文人都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台湾有个老诗人,笔名叫“周梦蝶”。“蝴蝶儿”“蝶恋花”是词调名;“蝴蝶装”是古代装订书的一种形式;“蝴蝶会”是清代文人燕集的一种名称;“蝶几”是明代一种茶几:“蝶粉蜂黄”是唐朝的宫妆。这么多关于蝴蝶的美丽名词真让人心动。但悲剧就在你为之心动的那一刻发生:你抓住了肉体,却扼杀了美。美永远只是一道自由的生命之痕。情色蜘蛛一座城市恍如一个巨大的蜘蛛网,我们不过是一只只撞落在网上的小虫,挣也挣不脱,只能在蛛网上窒息,或者被吞食而亡。与蜘蛛不同的是,我们既是落网的猎物,又是在网中等待捕食的蜘蛛。有时候我的感觉是如此绝望。蜘蛛永远是电影中玄幻题材和恐怖题材的主人公,蜘蛛侠是人们从一只蜘蛛的眼睛里看到的不可能的幻影,蜘蛛魔王则是人们对自己恐怖的一种放大。我的长篇小说《魔书》里的魔界,就由蜘蛛构成。很少有人了解蜘蛛,但恐惧蜘蛛,那又黑又丑陋的动物,就像人们从不去了解内心的恐惧一样。与常识相反,蜘蛛并不是昆虫,因为在生长的过程中它不变态,它属于蜘蛛纲,是昆虫杀手。如同一次爱情般,它先从口中吐出毒汁,将落网的昆虫麻醉,然后释放出酵素,将昆虫内脏腐蚀、吸空,一场爱情看起来完整无缺,但仅仅剩下了空空的躯壳,最后,连这点躯壳也荡然无存。雌蜘蛛不但吃虫子,就连雄蜘蛛也会成为它们口中的美食,美国动物学家史蒂芬·哈特如是写道:“一种织网蜘蛛的雄性面临着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雄蜘蛛如何能在雌蜘蛛的网上向对方证明自己是它的佳婿,而不是一顿美餐。”而有一种被称做海盗的蜘蛛则爬上其他不同种蜘蛛的网,振动身体和抽动腿跳起舞来,精确地假扮为一只准备前来交配的情郎,当坠入情网的雌蜘蛛走近时,立即成为它的受害者。这就是都市里的饮食男女。雄蜘蛛的后代延续是这样的:先织一个小网,射进一滴精液,再将精液转移到肢须附节球形囊内,然后,寻找同类雌蜘蛛完成射精工作。一只看起来让人作呕的蜘蛛前体与不分节的腹部相连,前体有四对足,数对单眼,有螯肢和敏感的肢须,肢须起着触角的作用,腹部有纺织突,分泌蛛丝。而每种织网的蜘蛛都会分泌三种丝:很粗的拖丝、纤细的网丝、拉得很紧的保护丝。没有一只蜘蛛会被自己的网粘住,因为它的腿上有油腺,分泌出油质。如同没有人会在自己精心纺织的情网中被陷住一样。不断地织黏性的网,又不断地分泌出防粘的油滑之物,这种生存的计谋人与蜘蛛都精通。也有不靠织网生活的蜘蛛:跳蛛与狼蛛。它们更像都市中的独行大盗或寂寞高手。狼蛛守在洞口袭击那些靠近的猎物,它的毒汁甚至可以让一只麻雀死于非命,更不用说那些小虫。而它的后代,就放在自己背上抚养。这让我想起那些深居简出的师奶杀手,或是惊艳杀人的绝代美眉。复眼的美丽农历五月初五,也就是端午节那一天,将蜻蜓的脑袋埋在房屋西边的墙壁下,三天之后,这颗蜻蜓脑袋就会化为青色的珍珠。这是晋人张华《博物志》里的记载,虽然是无稽之谈,却也有趣,有想象力。蜻蜓的头部,两只复眼占据了绝大一部分,粗粗看上去那头部只剩下两只眼睛了。这两只眼睛可以转动,视野范围左右达到180度,上达70度,下过40度。这颗神奇的小脑袋在飞行中一直保持着水平姿态,脑袋后部的纤毛则监控着翅膀与身体的变化,并且进行校正。于是,一只蜻蜓在飞行中可以突然停顿或猛然加速,甚至垂直地降落或上升,就算是在高速飞行中要在瞬间转身往后飞,也难不住它。造就这些不可思议地飞行的原因,除了眼睛之外,还有四只翅膀由各自独立的肌肉群控制,可谓赛车级的“四轮驱动”。蜻蜓的飞行时间并不长,它们在阳光下起劲地飞,展现着美丽的身材,但这些时光不过是一只蜻蜓二三岁的生命中几周的时间罢了。它们可以在空中交配,它们交合在一起的身体成为一个漂亮的不规则圆环。交配完之后,雌蜻蜓不断地向水面甩下受精卵,这就是“蜻蜓点水”,杜甫如是写: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蜒款款飞。受精卵会在水中孵化为若虫,在水底度过一生中90%的时光,我的故乡把这种若虫称为“春官妈妈”,是大家喜爱的美食。到了二三年后的某个春夏清晨,天敌们都已沉入梦乡的安全时刻,蛹就破壳而出,成为娇嫩的蜻蜒飞出来,落在稻叶上或草叶上,要等到阳光浓烈时方能升空。我曾抓过清晨的蜻蜓,它们飞不起来,在手中软软的,可爱极了。抓蜻蜓是故乡小孩们夏天时的“活路”,在一根小竹竿顶上插个篾圈,网上蜘蛛网,就可以用来粘蜻蜓了。一个小孩每天只能捕捉到几只,因为它们的复眼实在太警惕,虽然漫天都是各种颜色的蜻蜓。小孩抓住蜻蜒后,用线拴起来,然后再去捕蚊子来喂它们,再小的小孩也知道蜻蜓喜欢吃蚊子。于是小孩们在捕到一只蜻蜒之后,大半天时间用来抓蚊子。但故乡不把蜻蜓叫蜻蜓,叫做“春官”,有的地方叫做“蚂骝”,最有意思的叫法是:丁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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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西元前》由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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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我自己觉得挺好的,蛮好看的……价格也特别便宜。就是感觉不是特别新,有点旧……
  •   我喜欢。作者很幽默。
  •   很幽默~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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