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解析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刘卫 主编  页数:368  字数:530000  

内容概要

本书是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考虑到法律的修改、考生的阅读量、考点覆盖面等因素,本书只收入了2005年至2007年统考的全部真题。      一、真题有何特点    1.命题质量高。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已日趋成熟,命题要求规范化、题库化,答案要求标准化。这决定了考试真题的命题水准及总体质量要高于一般习题。    2.覆盖范围广。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共四卷355道题。其中管理和法律卷270题,实务卷85题。每题涉及的知识点通常在3个以上,每年考点约1065个,三年累计为3100多个(含重合考点)。以上考点基本涵盖了各科的重点内容,采分率接近70%。    3.蕴涵信息多。由于考试公平性的要求和知识体系的局限,历年真题不可避免考点的重复性,甚至原题重现。所以,真题传达了考试重点、命题规律、考试题型、答题要求等重要信息。如此用之,可达致为考生“减负、提速、点睛”之功效。   二、如何使用本书   1.配合阅读使用。对于复习时间不充裕,基础较好的考生,可直接从阅读本书人手。通过边阅读、边练习,恢复记忆、强化重点,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复习。    2.课后练习使用。对于时间相对充裕,希望从基础人手的考生,可将本书作为课后练习使用。即配合看教材或听课做真题,一章一节稳步推进。    3.模拟测试使用。到复习后期,为了检验复习效果,查找“盲点”或“死角”,训练应试技能,考生可用本书真题进行三次以上模拟演练,以增强冲刺复习阶段的方向性和准确性。实践证明,模考是非常有效甚至是不可缺少的。    三、模拟演练的要诀是什么    首先是仿真。“真枪实弹出真功”,越逼真的演练越见效。我们提倡,模拟演练不仅试题要“真”,而且过程也要“真”。即按实考题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气呵成,完成练习之后再去看答案,并尽量使用答题卡答题。其次是处理。做题后,记下你“挨打”的地方!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是每科准备一个“错误本”,将每次“挨打”的地方记录在案,再集中时间和精力逐一解决。请记住:习题演练的关键在于对问题点的“回炉处理”,决不轻易放过一个错误点。“哪壶不开提哪壶!”该补课的补课、该记忆的重记。只有把“错误本”上的“黑名单”逐一摆平了,习题演练才会彰显奇功。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综合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二章 宪法  第三章 行政法  第四章 行政诉讼法  第五章 刑法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第八章 社会保障法  第九章 国际经济法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第十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第一章 民法通则  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四章 其他企业法  第五章 合同法总则  第六章 合同法分则  第七章 担保法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第九章 金融法  第十章 市场规则法  第十一章 税法第三部分  企业管理知识  第一章 企业管理原理与发展  第二章 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章 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五章 企业市场营销  第六章 企业财务管理  第七章 金融市场  第八章 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第九章 工商谈判第四部分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第一章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  第二章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  第三章 合同实务  第四章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  第五章 办理企业破产事务  第六章 办理民事诉讼事务  第七章 办理民商事仲裁事务  第八章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题)  1.法律(  )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  A.指引作用  C.预测作用  B.评价作用  D.教育作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  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题)  2.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的效力位阶;法的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3题)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案,要由(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案的通过。通过法律案,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表决来决定法律草案能否成为正式法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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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已日趋成熟,命题要求规范化、题库化,答案要求标准化。这决定了考试真题的命题水准及总体质量要高于一般习题。 本书是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考虑到法律的修改、考生的阅读量、考点覆盖面等因素,本书只收入了2005年至2007年统考的全部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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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这本书正是我想要的~~~~
  •   值得做一做,建议08年的真题也能尽快上驾。
  •   内容尚可,但是部分答案有误。
  •   一些内容
  •   工具书,还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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