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的逻辑Ⅱ

出版时间:2013-6-3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作者:贺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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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房价居高不下、拆迁此起彼伏,腐败接连不断,土地制度因此被一次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变革地权几乎成了泄洪的唯一通道。此时,我们希望听到和看到的,往往是自己想要的“真相”,而不是基于土地自身逻辑常识的真相,谬误便由此而生。
本书则是在全面认识土地属性,尊重土地制度历史渊源与现实语境的前提下,提供一种与时下主流的“黑板经济学”的“常识”大为不同的新常识,并从另一个视角还原了土地财政、征地拆迁等焦点问题的真相,并提出新型城镇化所需要的城乡统筹模式。
土地作为最重要的资源,关乎每个人的利益,也是几乎所有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的“根”,但地权并不浪漫,地权变革如果迷信“浪漫主义想象”的逻辑推演,结果可能是中国社会转型之殇。

作者简介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国土资源部专家委员会特聘委员。《三农中国》丛书主编,著有《什么农村,什么问题》、《地权的逻辑:中国土地制度向何处去》、《小农立场》等。自1996年以来,先后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开展三农和土地问题的调查研究,是“用脚做学问”的代表,也是“华中乡土派”的领军人物。近年来,因对周其仁、厉以宁、吴敬琏等主流经济学家一些观点的质疑和批判而饱受争议。

书籍目录

前言 地利共享的制度安排因何遭遇傲慢与偏见?一、批评现行土地制度的几种声音二、“释放”农村集体土地价值的真相与谬误三、完善地利共享的制度安排上 篇 土地制度与地权逻辑引 言 周其仁说对了吗?一、地权的逻辑还是“死寂逻辑”?二、常识还是“经典的奇谈怪论”?三、虚拟的还是“未释放的”数目惊人的货币财富?四、观点不同还是“方法错误”?五、学术态度,由读者评判第一章 土地制度:地尽其利,地利共享一、土地制度为什么是最复杂的问题?二、两种土地,两种价值三、分享经济发展剩余的制度安排四、土地食利阶层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之争五、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第二章 土地收益:来自何处,归向何方一、被“贱卖”的宅基地二、决定征地价格的三个因素三、保护耕地的声音为何折腾了农民?四、被假问题缠绕的土地征收第三章  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还权赋能,还是画饼充饥?一、如何理解土地资源?二、“资源变资产再变财产”的办法,能将土地变“活”吗?三、土地的不可移动性——一个被屏蔽的常识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后果没有预想的那么好第四章  两类农民:为谁说话,替谁办事?一、消除制度歧视,而不是剥夺农民自由返乡的选择权二、三元利益结构之下的两类农民三、5%的农民与95%的农民,真的只有一种声音?四、慎提农民土地财产权中 篇 土地财政与征地拆迁引 言 华生的勇气与困惑一、华生敢于讲主流不喜欢听的话二、土地增值收益归谁更合理?三、“涨价归公”,此涨非彼涨第五章 土地财政错在何处?一、“土地财政”是分税制改革的产物二、土地财政与贪污腐败不是因果关系三、完善还是推倒重来?第六章 用城市低成本扩张来否认征地制度,是怎样的逻辑?一、城市的低成本扩张有什么错?二、“劣质城市化”,我们准备好了吗?三、乡镇房地产“热”需要“冷”下来第七章 征地拆迁因何成了“天下第一难”?一、“征地拆迁第一难”难在何处?二、农民盼拆迁不仅普遍,而且合理三、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四、补偿标准不断提高,拆迁冲突因何不减反增?五、当利益最大化遭遇博弈无序化第八章 如何补偿才能“多赢”?一、十问征地补偿二、成都的补偿办法可防止利益博弈的无序化三、补偿安置不能刺激农民“种”房子四、海南征地模式只是让极少数特殊农民一夜暴富五、城中村改造不能将特例当创新六、留地安置的龙华模式让农民“进城无忧”下 篇  农村建设用地与城乡统筹引 言 厉以宁的“鼓励资本下乡”,真能缩小城乡差距吗?一、“资本下乡,农民进城”,听上去很美二、厉以宁的观点缺乏可操作性三、“目中无人”的缩小收入差距,与农民何干?第九章  农村建设用地问题欲速则不达一、价值存在天壤之别的两种农村建设用地二、农村建设用地价值的来源三、农村空心化无需大惊小怪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低吗?五、宅基地退出是自然而然的过程第十章 建设用地里头折腾不出资产一、建设用地里头有资产?二、“增减挂钩”的结果是资源错配三、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能缩小城乡差距四、市场化就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第十一章  关心失地农民不要感情用事一、中国农民已经发生极大的分化二、不同类型的失地农民三、断章取义地声援“钉子户”,只会弄巧成拙第十二章  以规划为媒介的新型城乡统筹模式一、“以农民为主体的城市化”没有条件二、成都以土地为媒介的城乡统筹模式三、成都城乡统筹模式的困境四、城乡统筹中的认识误区五、当前中西部农村和农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六、新型城乡统筹模式,新在广泛的适用性附录一  深圳土改述评附录二  破除“还权赋能”的迷信后记

章节摘录

一、批判主流经济学家1.批判周其仁的“还权赋能”成都经验本质上就是中国经验,离开中国经验就很难再有一个成都经验。周其仁所犯错误的关键在于,他不是主要从发展经济方面,即不是从发展生产力方面,而试图仅仅在改变生产关系方面做文章,不是在生产领域而试图仅仅在分配领域做文章。没有生产发展,就无资源可以分配。以为仅仅通过对财富的再分配就可以让农民富起来,让国家强起来,让中国实现现代化,实在是大错特错。且即使要在改变生产关系方面做文章,也应该建立在对土地各种属性全面、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也必须遵从地权的逻辑。如果忽略这些最基本的因素,只有黑板经济学的教条和浪漫主义的想象,开出的药方岂能不错!2.批判厉以宁的“鼓励资本下乡”厉以宁的观点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资本下乡,农民进城,国家养农村老弱病残。这样既可以缩小城乡差距,又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但在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国家根本不可能为如此众多人口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让农民退出农业,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该观点有若干缺乏操作性的方面,且似乎颠倒了事情的因果关系。3.批判吴敬琏的“为农民说话”当吴敬琏站在城中村农民的立场提出自己新型城镇化设计时,就已经误会了城中村的少数农民与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土地不可能被征收的农业地区农民的差异。吴敬琏站在农民一边讲话,在道义上当然是有高度的。不过,当前农民是严重分化的,城中村的农民人数不足中国农民总数的5%,这部分农民已经是中国最为富裕的一个特殊阶层。而95%以上农民的承包地是永远不可能有机会被征收的,他们也因此不可能有因为征地而一夜暴富的机会。这个占农民95%以上多数的没有承包地被征收机会的农民的大多数又要到城市务工经商,他们租住住房的房东,正是吴敬琏高度关注同情的城中村村民。务工经商的进城农民工,实在是很羡慕城中村的农民的。农民工和城中村农民恐怕是两个距离最远的农民阶层了。吴敬琏所在农民的位置,是哪个农民?他在代表农民说话吗?也许,代表谁说话不重要,重要的是占据道德制高点和做出姿态。4.质疑华生关于土地财政的观点:华生教授敢于讲主流不喜欢听的话,但关于土地财政的观点,显然误会了土地收益的“涨价归公”。土地涨价中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涨价,一是农地非农使用所产生的土地增值,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自身的涨价。前者的涨价具有必然性,后者是进入建设用地市场的土地,其可能涨价,但也可能跌价。因此,不应将政府行为与开发商,与囤地囤房行为等同起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行为。二、本书主要观点1.两种价值有天壤之别的土地,两种利益诉求完全不同的农民当前中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三元利益结构,其核心是,在城市以外的农村又分为有征地机会的城郊农民和无征地机会的广大中西部农村的农民,前者只是农民中的极少数,后者才是农民中的大多数。现在无论学界,还是舆论,都在用极少数有征地机会的农民来代替所有农民,这是一种最终会伤害农民的“爱”。2. 统一的土地市场:还权赋能,还是画饼充饥?盘活土地资源,显化土地价值,还权赋能,同地同权同价等等提法,误会了当前中国土地制度的基本逻辑,人为地屏蔽掉了土地的不可移动性这一最基本的自然属性,实践中若硬要按此蛮干,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试图通过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来解决三农问题的想法太过轻率荒唐了。3. 地利共享的基本逻辑无论是形成建设用地增值的政策属性还是土地不可移动的自然属性,这种增值都与农民的劳动无关,也与资本的投入无关,而只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成果有关。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成果是全民族所有人努力的成果,因此,这种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结果是大部分应用于全国人民福利事业的改善,这也是地利共享的基本逻辑。4.用城市的低成本扩张来否认征地制度,是种怎样的逻辑?中国的特殊性在于,虽然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并不高,但至今中国城市并无大规模的贫民窟,也没有明显的城市二元结构。其中原因,正是当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失败的农民还可以返回村庄生活。稳定的有根的村庄熟人社会生活的质量,要远高于不稳定的漂泊的城市贫民窟的生活质量。5.征地拆迁因何成了“天下第一难”?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以增加农民在征地拆迁中的获利,却不能减少征地拆迁中的冲突矛盾上访对抗。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必然有利益的巨大调整,在利益调整中,没有矛盾乃至冲突是不可能的,面对矛盾,就事论事,谁是谁非,一定要按原则来,而不是只要出事就乱打板子。6.如何补偿才能“多赢”?在征地拆迁上出现了“政府怕农民,农民怕黑社会,黑社会怕政府”这样十分纠缠且纠结的关系。舆论良心泛滥,但好像搞错了对象。若提高征地补偿10倍,则恰好位置处在城市发展区域内的只占5%的城市近郊农民可以一夜暴富,但是全国绝大多数农民是没有办法分享到农地非农使用收益的。如果我们的法律和政策是刺激农民通过建大房子来获得拆迁补偿,则无论国家有多么富裕,也没有能力应对节节上涨的拆迁补偿。没有人会认为国家给自己的拆迁费已经够了。7.关心失地农民不要感情用事当前引起社会关切的、发生自焚事件的、严重冲突对抗的和群体性上访的,大多是那些利益密集、有违法获益嫌疑、其实是十分强势的城市近郊和城中村的农民。而应当引起社会关注的,是那些几乎没有得到利益,或者说利益稀薄的农业型地区的失地农民,尤其是一直作为中国农业骨干核心力量的自耕农的失地。8.建设用地里头折腾不出资产通过增减挂钩实现的城市向农村利益输送,在两个方面造成了浪费,一是拆了一些本来不该拆的房子,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二是让一些本来可以进城也应该进城的农民留在了农村,他们在农村建了房(以享受输送来的利益)从而降低了进城购房的能力和意愿。9.以规划为媒介的新型城乡统筹模式以规划为媒介的新型城乡统筹模式不仅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长期看,可以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稳定的农村根基。从短期看,新型城乡统筹模式可以有效拉动内需,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编辑推荐

《地权的逻辑2: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编辑推荐:土地问题的答案只能源自土地;周其仁、厉以宁、吴敬琏、华生等浪漫主义想象的主流话语正在误导地权改革;如果观察历史的视角只有一个,那一定是土地问题;如果聚焦现实难题于一点,可能还是土地问题。然而,土地问题的真相与谬误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这一半因为缺乏理性的感情用事,一半因为偏离地权逻辑的本本主义。《地权的逻辑2: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呈现的,是一些被淹没,或者被屏蔽的常识,比如“存在差距悬殊的两种土地,两类农民”,“农民盼拆迁,不仅普遍,而且合理”,“废除土地财政,并不能地利共享”等;《地权的逻辑2: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想回答的,是一些几乎“盖棺定论”的问题,但因多了些理性和务实,其声音更值得倾听,比如“保护耕地的声音,为何折腾了农民”,“征地补偿为何成了天下第一难”,“现行土地制度,是完善还是推倒重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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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4条)

 
 

  •    如果观察历史的视角只有一个,那一定是土地问题;如果聚焦现实难题于一点,可能还是土地问题。然而,土地问题的真相与谬误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这一半是因为常识不足的感情用事,一半因为偏离地权逻辑的“本本主义”。今天,在房价居高不下、拆迁此起彼伏,腐败接连不断等一连串社会问题面前,现行土地制度被一次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变革地权几乎成了泄洪的唯一通道,而主流经济学家的声音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试点实践,比如“还权赋能”、“增减挂钩”、“资本下乡,农民进城”,虽然提法各异,但矛头无不指向现行土地制度。      那么,现行土地制度真的是万“恶”之源吗,将其推倒重来就一定能释放出改革的红利吗?贺雪峰在《地权的逻辑Ⅱ: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一书中,给出的答案显然会让很多在读这本书前已经预设立场的人“大跌眼镜”,比如,他认为土地财政正是实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的制度安排,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并没有错等;与其观点相比,他观察问题的方法与角度,却足以引起读者对“清醒与理智”的审视与思考。比如,他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在事实上已经出现了“三元结构下的两类农民”,而这两类农民的诉求和获利程度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再比如,他认为批判土地制度与土地财政的背后,更多是地方政府和土地食利阶层之间的利益之争等。      如何评判书中观点?这对于作为本书“第一读者”...,一个从农村走出来,信奉自由主义并且又对书中所批判的几位经济学家多多少少有所了解的我,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但又充满“诱惑”的事情。在我看来,任何一种思想观点,总是离不开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者的关系应该是,事实判断是实然的,是无限接近真相的“一元”,而价值判断是应然的,可以是“多元”的;任何一种价值判断既要建立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又要为改变其中与应然的价值相悖的那一部分指明方向。因此,既不能只做事实判断而不做任何价值判断(或者将事实判断当作价值判断),但更不能为了强调某种价值,刻意地忽略甚至扭曲那些并不难察觉到的事实。如果是前者,充其量只是对一些现象的描述和对一些不满的宣泄,但如果是后者,即使所强调的是一些有意义的价值和理念,也会因为和事实的严重脱节而显得空洞无物,而一名学者如果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为了批判而批判,则容易给人“伪道统主义”之嫌。      贺雪峰之所以敢批判周其仁、厉以宁、吴敬琏、华生等“大师级”的主流经济学家,其底气自然来自于十多年来他对土地和“三农”问题深入一线的调查研究。我虽然不是土地问题的研究者,但从小在农村生活的经历以及这些年来身边的许多例子,足以佐证贺雪峰提出的问题的客观性。这些问题不仅是现实存在的,更是做任何价值判断和制度设计无法回避的,而这恰恰是一些长于理论研究的学者的“短板”。这些现实而复杂的问题包括,土地因本身兼具社会属性、政策属性、经济属性,自然属性、法律属性而成为最复杂的问题;土地的不可移动性注定了无论如何变革地权,大多数偏远地区的土地是不可能升值的;我们所听到的更多是城市郊区和沿海农村,在数量上只占农民总数5%左右的农民的声音;征地拆迁中存在“地方政府怕农民闹事上访,农民怕地产商和黑社会”的怪圈,等等。      所以,从事实判断的角度看,我是赞同书中观点的。“三农”问题是困扰中国数千年的大问题,是值得全社会,特别是知识精英和决策层关注的,但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当然需要现代化的视野,但更需要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而不是只停留在道德层面,将哗众取宠的批判当做一种行为艺术,虽然,道德上的同情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当任何人笼统地,不加区分地“以牺牲农民利益”的说法来批判政府时,哪怕政府的政策和行动确实是错误的,哪怕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绝对不是一种科学的,严谨的学术态度,也很难得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从这个意义上,贺雪峰无愧于“用脚做学问”的代表性学者。      那么,从价值判断的角度又该如何评判?我觉得这首先要看从什么角度去定义“价值”,“价值”虽然是应然的东西,但“应然”的范围,不仅包含一些理念,也包括一些方法(比如,和平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的理念,但和平本身又是一种保护生命安全的方法。)如果这里的价值是某种“观念”的话,那么我认为土地的私有化是未来的必然方向,因为产权私有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从长远看土地财政当然应该废除。从这个角度,我自然不认同书中一些观点。      但是,如果“价值”还可以是一种基于历史渊源与现实语境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话,或者说这种方法也是为了实现,并且能够实现某种价值,那么,我觉得只要是理性务实的,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就是值得倾听,值得肯定的。比如,土地财政确实和腐败形影不离,但二者是不是因果关系?如果不是的话,即使废除土地财政也并不能解决腐败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的问题。显然,腐败是由于权力的运行和对权力的监督存在问题所致,土地财政充其量只是它的标的物。所以,即使批判土地财政,也不能不讲逻辑。我不知道在“价值”层面,贺雪峰的理念是什么,但从他书中多处“城市化的低成本扩张并没有错”以及“等二三十年后,中国城市化达到70%以上,土地财政问题便不再重要”的提法应可推测,作者之所以用地权的逻辑来呈现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其出发点应在于淡化“主义”,而突出解决现实的问题的可行性。      至于作者在书中批判的几位主流经济学家,周其仁是学界公认的知识广博、文笔优美、逻辑严谨、口才了得的学者,我有幸听过周教授的一些讲座,深感其重逻辑推理,对任何问题从不草率下结论,特别是对近年来在学界和政府非常流行的,基于工程思维所做的“设计”始终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更彰显其学者风范,这也反过来验证了贺雪峰对他的评价——重视逻辑推演的“黑板经济学”。至于周其仁和贺雪峰二人的争论,我认为确实不是学术态度差异,而是观察问题的角度和观点的差异问题,因为两人的侧重点和关注点从一开始就大不相同。华生教授是中国改革历史上,多次参与顶层设计的风云人物,素以理性务实著称。但以我对华教授的有限了解,我认为在时下学界,华生可能是最容易被误解,被忽视的一个矛盾体。在《中国改革:做对的和没做的》一书中,华生强调自己“只做机制设计一件事”,但透过他对宏观改革以及资本市场、城镇化等具体问题的解读,不难看出他所追求的都是些普遍的,主流的“主义”,但他所作出的一个个具体的“机制设计”,却是渐进的,往往有妥协的成分。从宏观层面的可操作性来看,这是理性和务实,但中国历来流行的是“清流”和“循吏”的非此即彼,如果既要坚持正确的“主义”,又提倡循序渐进,结果可能是两头不讨好,因此,从微观层面的个人利益来看,华生并不是理性和务实,而是典型的理想主义。      关于另外两位经济学家吴敬琏和厉以宁,我没有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很少近距离接触过,但不时能听到、看到吴敬琏先生不顾年老多病地在多个场合为改革鼓与呼,并被很多人奉为改革的旗手和知识分子的良心;而厉以宁所提出的一些非常主流的政策设计,其可操作性经常饱受来自民间和学界的批评和质疑,比如被贺雪峰批判的“资本下乡,农民进城”的观点。我对两位的了解仅限于此,因此无法做过多深入评价。      对于每位学者的观点,我始终觉得应该是包容之下的讨论、质疑甚至批判,但对他们的期望则是一样的,那就是道德层面的表里如一和学问层面可自成一家之言。以此度量,我是看重贺雪峰观察问题的角度和他在此基础上为现行土地制度辩护的勇气的,但我更希望,这本始于对主流经济学家观点质疑与批判的书,所引起的是一个良性的讨论和争鸣,而不是“泛道德主义”的审判,因为道德和价值判断只能是学问追求的终极目的,而绝对不是手段。 阅读更多 ›
  •   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主流经济学家的观点和方法不同,做到了深入简出,对中国土地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强烈推荐!
  •   这本书的可取之处在于不道德化,找回了主流学界所忽视的诸多常识。又一力作,值得一读!
  •   贺雪峰教授的又一力作。非常值得认真读。
  •   在今天这个年代,批评政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而且还在接近形成一种强大的单向思维,凡是批评政府的一律叫好,似乎只有批评者掌握了真理和实现真理的无比正确的方法;凡是赞同政府的一律要咒骂,基本上赞同的人就是“臭五毛”、“死左派”之类。对于土地财政而言,面临同样的境地,在享受着土地财政带来的快速的、高质量的城市化的同时,社会上对土地财政发出了猛烈的抨击,似乎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万恶不赦的重大犯罪。更有一些学者,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声泪俱下地控诉着土地财政背后的农民血泪,更让政府处于十分不堪的道德位置。然而,经济自有规律,一味的道德批判并不能解决经济问题,而经济也不会因为道德的批判而更改运行的轨迹,更何况那些对事情的真相一知半解的所谓批判。我一向认为,学者的理性立场最难得,应该以理性推动公正的力量形成。然而,在实际中,往往出现为了某一观点而不惜剑走偏锋、偏执一词的遗憾局面,激烈之时,“帽子”满天飞,疑似重回文革年代。就像当前的土地财政,几乎是千夫所指,近乎一致的批判,这更需要一些理性的梳理,土地财政何以形成、农民的利益到底如何保障、土地财政又该向何处等,均是需要冷静研究的问题,需要事实来回答,需要实地的研究来评判,绝对不是道德批评所能解决的。因而,作为一个农村出身的人和在基层工作过的人,在读罢贺雪峰先生的《地权的逻辑Ⅱ:地权改革的真相与谬误》之后,我还是体验到了久违的理性,我虽然没有完...全同意作者的观点,但却非常同意作者关于土地问题的若干分析。土地财政何以形成?本质上是二元体制前提下,分税制后地方财政短缺背景下增收新渠道的探索,并随着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加速腾飞,在城市化加速、房地产市场暴发的背景下顺势形成。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才5587亿元,2007年即猛增至9333亿元,2009年1.59万亿元,2010年达到2.71万亿元,2011年达到历史性的3.15万亿元。对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可能当初并没有明确的预期,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暴发,在“既要吃饭、更要发展”的现实下,只能顺势而为,也不乏一些地方推波助澜。然而,细翻土地财政的账本,政府也可能是冤大头。网上流传这样一个账本:全国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有20%—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20%—30%,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成了土地财政独占鳌头;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区、外商投资公司等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占40%—50%。但是这个账本还少另一面,就是出让金收入的使用。据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信息表明,土地出让收入中留给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净收益不到土地出让总收入的30%。而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投入城市建设的,据财政部门的统计,这个比例大约占到25%,主要用途:城建贷款还本付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土地收购储备基金、城镇廉租房建设等。若再进一步分析,政府征地有三大用途,并非都能增值。一是工业用地,各地都在招商引资,地价很便宜,还要做到九通一平,政府在地上挣不了钱,可能还要赔钱,指望着税收优惠三年后的税收和带动就业和配套产业;二是公益用地,建公园,搞绿地,修文化广场,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这个更不用说,不仅一分钱挣不了,还要贴大头,但这是政府的职责,必须做;三是商业用地,这就是目前老举例的政府赚大钱的一部分,商业用地价高是因为中间包含了工业用地和公益用地的成本在内,而且位置好,配套设施政府已经完善,能吸引投资,从而水涨船高,但与工业用地、公益用地相比,面积并不大。由此分析,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中占比可能较高,但支出比例也高,政府本身并没有落到多少“好处”。尽管土地财政并没有形成政府大的收益,但其在城市经营过程中的巨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土地收入相当于政府的流动资金,没有这一笔资金,经营城市、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难以启动。而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土地财政,才让城市化的进程有了资金上的充分周转,形成了经营城市的“地生钱→钱促城市→城市扩大美化竞争力增强→推动城市进一步扩大→再征地生钱→再扩大城市……”循环。这些年城市的迅速发展某种程度上可概括为依靠政府主导开发下的农民土地征用形成的原始资本红利来推动的一般模式。可以说,土地财政是近年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秘笈,也是二元结构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二元体制下,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城乡用工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提供了大量的低廉的工业劳动力,同样是城乡土地价格的剪刀差帮助中国生产出大量的土地红利。没有土地财政,可能城市的扩张不会这样快,质量也不会那样高,达不到城市像欧洲的程度。但是,也不必过度为政府辩护。那些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的暴力拆迁显然表明,围绕土地收益的激烈博弈持续存在,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农民权益的漠视,导致了政府默许下的开发商恣意妄为,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这样血泪斑斑的城市化,是要绝对制止的偏执政绩观,更不要说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还有一些地方的城市拆迁,郊区的农民被一而再的“新郊区化”,不断远离城市的中心而边缘化,还有弱势的农民工群体随着城市“郊区”的不断外移而距离城市越来越远!土地财政最终可能要消失,但围绕土地形成的财税体制还会存在,无非是在房地产市场暴发期结束后,调整土地财税的方向和征收办法,让有产者为土地付出更多,而不是目前过度地依赖农民土地的原始红利来经营城市和支撑低成本的工业化。 阅读更多 ›
  •   土地问题是个老问题,是个热点问题,是个紧迫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许多所谓专家造出了一堆玄而又玄貌似高深实则浅薄的所谓理论,贺雪峰教授用他特有的平实的文风,将扎实的经验与宏阔的视野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揭示了土地问题的本质。看过《地权逻辑1》的,要买来这本看一看,没有看过《地权逻辑1》的,更要买来这本书读一读,同时,赶紧去买《地权逻辑1》吧!~~
  •   无论你是否同意作者的观点,对不可否认书中具有硬度的中国土地现象,之所以说有硬度是因为这种现象绝非捕风捉影,而是具有普遍性。土地在今天成为利益分配的工具,成为各方利益角逐的鹿,学界不少学者为资本、政府甚至国外基金会资助所绑架,因而在土地研究中出现了层层迷雾。此书或许给你展开一个不同的土地世界。
  •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关注农村产业发展,社区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中,土地政策的了解尤为重要。本书观点鲜明,文风犀利,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形成的核心思想有一定道理,尤其对成都模式的剖析,以及对其他学者的隔空对骂,对进一步明晰当前政策走向的趋势判断,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读了《1》,然后买的《2》。醍醐灌顶。可惜缺页实在是扫兴
  •   很久前读过贺雪峰的文章 喜欢
  •   好书,值得读,需要推荐
  •   与《地权的逻辑》一起,堪称双璧。与学界很多书斋式的学问不同,贺老师深入调研的精神的令人钦佩,他应该是土地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人了。
  •   贺雪峰教授的这本书,非常重要,是理解土地制度诸种问题的纲领。是理解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社会基本稳定,是厘清地权改革的重重迷雾的最好的思想著作。深入浅出,逻辑一贯,重磅经典之作,是中央常委要读的土地著作
  •   这是一本好书。作者脚踏实地,调查研究,真可谓是行走在田间的学者,与那些书斋里的学者是不一样的;书中的观点,也许中国千千万万的农民都能接受,因为作者说的都是一些大实话,是农村的现实。他的主张,凭我们这些老农民的直觉都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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