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出版时间:2004年1月1日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作者:爱蒂斯·沃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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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思马得掌上名著英语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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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0条)

 
 

  •   有打折,低配送费,内容好。
  •      读《纯真年代》使我第一次了解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纽约上流社会。然而我并没有发现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有多少纯真,令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流社会规矩的古板,不近人情,令人窒息的道德准则,看不到每个人真正的自我。
       主角纽兰阿切尔先生在回首往事时承认,“自己是多么墨守成规的一个人”。在一开始他因为埃伦的“不守规矩”而恼火,提前宣布了与梅订婚的消息,以表达他对韦兰家的诚意。身为一个纽约上流社会表现良好且受人瞩目的年轻人,他无法摆脱的是对这种道德束缚的认同和崇敬。埃伦是个“可怜”人,但也在威胁着韦兰家的名誉,不难想象假如梅不是埃伦的表妹,阿切尔会做的不过是与杰克逊先生不动声色的交谈,在人们谈及她时及时加入几句谴责——纽约上流社会因其界限分明,容不得这种女人,这恰恰显示了它的刻薄与不包容性,哪有什么是肯定对肯定错的呢?而它竭力维护的是一种准则,却不讲人性,但又竭力掩护这一事实。以阿切尔先生为代表的这些上流人物,被道德和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冻僵了手脚,也冻僵了心。怎么谈得上是纯真呢?
       可能连阿切尔自己都没有想到,他和埃伦会陷入爱河。梅代表着社会所代表的表相的和睦、稳定、友谊以及对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都是他曾一度认为是生活目标的东西。但是埃伦身上有着有着与他同样的对社会生活的追求和对自由真实的渴望,一下子将梅所代表的美好击得粉碎。可是阿切尔厌倦这一切,仍然贪恋这一切;他是一只可怜的脱茧中的幼虫,始终逃脱不了时代和社会的束缚,为爱的自由做出了疲乏的的努力,保持着“优雅”的形状直至死去,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滴庸常的水滴。他世俗,软弱,没有冲破一切和埃伦在一起的勇气,没有一颗真正纯真的心。
      “突然,他觉得睫毛上有一点又冷又硬的东西,发现原来是自己哭了,寒风冻结了他的眼泪。”他为她流下真心而珍贵的眼泪,可是他除了眼泪什么都做不到。
      纯真不是那个年代的写照,纯真年代或许只是一种渴求,甚至是一种奢望,如果纯真是最简单直接的对爱的毫不掩饰和热烈追寻,是来自心底的歌。因为无论社会怎样变迁,基本的社会道德不能违背,家庭的责任重于一切。至于人心底里那种对爱的渴求,也许很多时候只能无奈的化作一点渴望,渴望将那些曾经甜蜜的瞬间永久珍藏,这样自己剩下的人生将还有一丝希望。
       当这个年代并无多少纯真,我们并不一定应该为之遗憾。因为为了得到心灵的纯净,我们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或许人类就是这样套着枷锁,一步一步,沉重的前行。但是要记住,要有梦,和追求梦的勇气。
      
      
  •     故事有多个双部主题。一是理想与现实。二是群体与个人。
      
      三是我特别想讲的婚姻与爱情。(我的看法可能会引起很多人的愤怒。)纽兰认为他的人生被埋没,但却从来没有想过梅的人生。他在同情艾伦的婚姻境遇的时候,却从没有想过他正在制造另一个婚姻悲剧。
      
      没有什么情况是最完满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固然令人如同生活在deaf-and-dumb asylum,但有爱情的婚姻也难保幸福长久。婚姻的持久,更需要的双方婚后进一步的磨合和包容,仅仅以爱情为基础是非常脆弱的。
      纽兰婚姻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用心对待梅,因为他内心放入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对象。
      (我又想到了卫希礼。不过他是有所克制的,并且也尽了一定的丈夫职责,他知道他和郝思嘉道不同,所以即使他不爱梅兰妮,他并不想去破坏他们的婚姻)
      婚姻应该都是这样,不用心,即使一开始是动心的,最后也会闹的劳燕分飞。
      
      纽兰认为女人应该有像男人同样的自由。女权主义真是一个时髦激进的想法,但我并不想跟风附和。
      一是因为从社会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女人和男人承担的社会责任本身就不一样。尽管当代在文化上,精神上,两性的境界可以趋于一致,但性别的产生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毕竟两性的体能和性格上的鸿沟是在漫漫进化途中逐渐深化的。可以预见,在未来世界出现纷争、战乱之时,两性之间的划分会再次拉开。
      二是我们的社会共识看似在进步,性别歧视看似在下降,但由于第一个原因,我们的进步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种族歧视也是有类似情况,但性质不同,前者是根深蒂固,后者只是对多元化的接受程度。男人为所欲为,最多是被苛责没有责任感,社会是男性说话,他们的行为永远被包容。但声名狼藉的女人,谁为她们的幸福买单?如果说我这种思想是男权主义的影子,被打上传统的烙印云云,那么这就是今天的社会现实。我们的社会依然是根深蒂固的“传统”,过去有茶花女,今天有舒淇。女人不像男人,她们耗不起她们的青春,她们的自尊,她们的纯真。如果女人要像男人般伟大和坚强(实际中往往比很多男人要伟大坚强),她们冒的风险和代价远高于男人。坚韧的女人,往往有着孤独的背影:她们需要男人的欣赏和呵护,但又不信任男人的虚伪和贪婪;她们需要普通女人的理解,但又往往因为寻不到同类而独立艰难地前行。
      偏偏艾伦恨的就是她丈夫的外遇,偏偏梅爱的就是纽兰,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男才女貌的美满婚姻。在这种情况下,你要艾伦自由,要梅自由,那么就只能大家各找外遇了,那么伤害的可能是四个人,可能是多方的家庭。所以艾伦作为一个女性,她远比纽兰伟大。她难道爱纽兰少吗?不可能。她受尽丈夫给她的耻辱,肯定极其渴望得到纽兰这样“正派”、知性青年的爱;纽兰作为一个年轻未婚人士,却是有多项选择。而艾伦知道她不可以那样对梅,她不可以陷纽兰于婚姻的困境,社会的笑柄,所以她把她的爱和眼泪都尽力往回咽下。我不是鼓吹艾伦这种“妥协世俗”的行为,为她“没有勇敢挣破牢笼”说话,恰恰我觉得她才是最勇敢的人,她爱上了,却只求对方幸福而宁愿孤独一生。什么是勇敢,去抵抗一些做很容易做的事情的欲望也是一种勇敢。
      如果所谓的自由,就是不负责任地爱,那这样的自由宁愿没有。
  •     这本《纯真年代》是在一声声感叹中阅读完的。相对于狄更斯、莫泊桑、歌德、哈代这些伟大男性作家创作的作品而言,我更喜欢诸如伊迪丝华顿这样的女作家笔下产生的作品,也许是出于我刚刚学会欣赏小说的时候(之前也读过几本,但却根本称不上是欣赏)所研读的几部作品都是出自英国女作家之手的缘故吧。伊迪丝华顿细腻的手法简直就犹如上帝为她配备的绝佳的摄影师,对于文字的把握和人物心理的刻画让人感觉比胶片的化学反应来得更真实。在这个以第三人称塑造人物的作品里,无处不体现着作者敏锐的洞察力。她的审视对于读者来说既是显微镜又是望远镜,而当作者变成拥有更高智慧的领读者的时候,她笔下的作品就可以称得上引人入胜了。
      不知道这部小说是否已经被改编成了电影,如果是的话,那部电影一定以室内场景为主。很多作家都不惜笔墨的去进行大量的自然描写,这和导演用广角镜头,光线,以及道具去给电影定下一个基调异曲同工。而在《纯》中,作者没有这么做,她紧贴人物的服饰,室内场景的布置等等这些人为之处进行精雕细琢,作者应该更看重这些物质因素所反映出来的当时当地人们的心理状态。在尾声阶段,对于男主人公妻子所穿的新娘锻服连续几次细节描写,完全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造诣。作者将这一场景安排在男主人公即将导演婚变前的歌剧院里,男主人公远远地看着已经结婚两年的妻子穿着蓝白缎子婚礼服,复杂的心里活动就从这身礼服开始,在思绪结束时男主人公就在歌剧中段的时候很不合规矩的将自己的妻子拉回了家。在进门的一瞬间,妻子竟然踩到自己的礼服摔倒了,礼服脏了,破了,这一切都为读者拉响了预警笛。男主人公即将说出自己找到真爱——他爱上了他妻子的表姐的那一刻,他的妻子却告诉他,她怀孕了,这一情节上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读者体会到“靠背”的感觉。小节收场时的镜头,作者还是将焦点放在了婚礼服上,那件两年前制作的,刚才还光彩依旧,现在带着破损,泥污的婚礼服。男主人公的妻子就是穿着这样的服饰,说着晚安退场的。作品里自然描写然虽不多,但是每处都可以看作是点睛之笔。在男主人公去迎接他认为他真正爱的人的时候,他们俩个人语气温和但感情复杂的对话以男主人公的一句“你说的对,我今天就不应该来接你。”对白结束,这时作者悄然的让男主人公置于一幅雪景之中。雪刚停,寒风刺骨,睫毛上出现又冷又硬的东西,那是泪,是男主人公流出来却立刻冻结了的泪。而他所看重的真正的爱情,又何尝不是在寒冷的环境下刚刚流露出来就冻结了呢!
      一部作品的经久不衰可以因为一句台词,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作者精心安排的情节。我一直认为伟大的作品都应该通读过原著才能体会其中的精华的,但这部译作就已经可以让我写下书评。整个故事被分为上下两卷,即婚前和婚后两部分,其实最后十几页精彩的尾声也可以单作一部分的。上卷作者并没有过多地去推动情节,而是精巧细致的为读者构建着她的金字塔结构的纽约上流社会的人际关系。而这种人际关系的建立恰恰是依附着割不断的婚姻纽带,爱情也在其中,但怎么也唱不上主角。当我们刚刚在纷杂的人群中理清头绪的时候,作者就宣布男主人公结婚了。就在这个时候作者还没有过多的展示男主人公那略显无力的叛逆和对爱情的追求。在下卷中,作者加快了脚步,而且明暗两条线索在文字中游走,一个金字塔最底层商人的沉浮录,加上男主人公的感情纠葛,让读者从隽永的书写中感受到结构的紧凑。结局是符合常理的,更准确地说是符合传统人情的。但对于男主人公,作者却在他身上寄托了无限的悲哀,是为一颗年轻的心怀有的那份挚热的爱情奏响的哀歌。结尾处对三十年后的描写,其实是一种挑战,我个人以为加上这一段为整本书的创作的难度系数加大了很多。可是作者却拿捏得非常好,男主人公在接近花甲之年的时候,心态更平和,性格中没了棱角,却更容易让大众接受,这种自我矛盾与社会矛盾的综合体现再一次让作品升华了。下一代人的出现也使得作品出现了希望,也许作者从未想掩盖这种希望,而对那种年轻思潮,她本人肯定是想为其注入鼓励的,这也让我们看到了作为一位女性作家她的作品大气之处。
      对于男主人公的妻子我不得不说上几句,也许看过小说的人会对其挽留丈夫的心计叹服,也许还会对其阻碍男主人公追求致真爱情提出质疑。但在我心中,她是一个识大体,有涵养,虽不秀气但充满无限雅致的女性形象。作为一个妻子,她用丈夫可以接受的方式挽留了他,并且用自己的智慧维护了家庭的尊严。她,在那个年代,也许即使在我们的年代,也不失是一位极其优秀的妻子。从言语中我们也可看出其实作者对这个人物是欣赏的,只是在作者眼里,她过多的接受了家庭以及社交圈子的影响,完全是那个熔炉里塑造的完美妻子形象,而对于她本身的上帝所赐与的诸多天赋都在其中溶化掉了。
      草草地写过书评,更多地是想让自己知道在看过这部作品之后内心的百味。而这种百味之有与人分享之后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美味吧!
      
      2005-12-28晨 改于下午
      
  •      《纯真年代》历时三个月,才缓慢地看完,语言并不枯燥或艰涩难懂,但我却用了那么长的时间。而现在突然间到了文章的最后,有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就这么结束了,从年轻到成熟,漫长的三十年只用一个章节一笔带过,本以为他们的生活还会有什么波折,可是突然间从他们简短的对话到了30年后,是一种怎样的跨越,没有一丝的预示,就这样跨越了 生死,跨域了时间。从离别到重逢,三十年的时间,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将那些炙热的感情埋在心底,为了去守住一些东西而放下一些东西。那颗对自由义无反顾追逐的心也在岁月中沉寂下来,无论是纽兰,奥兰斯卡夫人,还是梅,他们都是自由的,也都是被束缚的。
       纽兰可以为追求自己的爱情,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而义无反顾,哪怕天之涯,海之角,他也愿意随她而去。他的灵魂是自由的,他可以听着心声而活,在现实面前他却又被束缚了,责任如同一座大山在他的身上,他逃不掉也不能逃,他不能如轻薄浪子般抛弃妻子,他不能为自己的私欲伤害这个家庭,他有责任,于是这一生他注定不再自由。奥兰斯卡夫人,敢爱敢恨,她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离开不爱的丈夫,放下自己婚姻。她的一生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从欧洲到纽约,无论周围怎样变,她都保持一颗自由的心,也正是这点深深吸引了纽兰。从灵魂到身体,她都是自由的,她不会被任何形式的理由束缚。来去无定,如此洒脱的一个人却被自己的心束缚了,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明知不可能仍旧爱着。她愿意为他停留,将自己的心禁锢,为他而锁,不再随心而为,一生未再见,一世却在念。至于梅,如果说纽兰和埃伦是新时代的曙光,那么梅则是传统时代的余光。她生活在时代赋予她并且她也一直认为是正确的世界里。她过着自己所谓的自由生活,相夫教子,看似一生自由无忧,却在无形中也被舒束缚一生。她可幸也可悲,她爱的人一直住在她身边,陪她度过漫长岁月,知道生命最后一刻,走完了人生该有的旅行,即使她不知道她的爱人心里一直都藏着一个人,她不问他不语,成为一个永恒的秘密,她恨知足,即使一生都被束缚在这个狭小的旧时代中。
       故事的结尾,圆满中有些遗憾,他们隔着千山万水的相逢,他却只是静静地坐在下面看她的生活,不再想要去牢牢的抓住她。也许就这样静静地思念,相望,足够了。
  •     无形的力量在制约着每个人,对自由向往却无法通向光明的终点,往往在中途即忍不住下车,落入肮脏,黑暗的地方。对于一颗脆弱的心来说,也许最好的选择是把彼此内心的这份不被社会所容忍的自由用透明盒子锁起来, 作为一种寄托,或是一种凭证,偶尔给懦弱的自己以些许安慰和自信,或在最空虚时仍能唤起生活的勇气, 即使它转瞬即逝。
      
      美丽的梅, 给这正在腐朽的社会规范带来更持久的生命力,她愈是美丽,愈是纯真,却愈是坚固,愈是僵化。她让阿切尔感到空虚无聊,但却无法抗拒。我一直在想,假如梅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子,那阿切尔是否真的会和奥兰斯卡伯爵追求自由的爱情?也许作者就是故意要把你放到这样的一个僵局中。
      
      结局让人唏嘘不已,面对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奥兰斯卡伯爵夫人选择了退缩和逃避,虽然她已知道,即使留下,也注定不会和阿切尔有任何结果,而自己想要的,只是保持这种状态:能看到阿切尔,即已看到乏味生活的一个变奏,一个亮点,只如此,即已满足。。
      
      二十六年的时间,并没有完全平息阿切尔的内心,但在巴黎,最终他也选择了回避,正如文中所言,"不要让本已清晰的影子变得模糊", 时间已经让任何结果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自由,对于阿切尔, 一直是个梦想,她从未被实现过。
  •     本来还以为读者本书自身毫无感觉,就仿佛是为了完成自己的读书任务才不得不做的一件无聊的事情。然而就在离开外县的前夜,寝室里面只留下我和另一个同学,借着昏暗的灯光完成了本书的最后30页的内容。直到最后的那几个自然段,我才领悟到:原来在那些我看来枯燥无味的对人物/杂物的描写中;在舞台感过强的场景变化中;在我意识时而集中时而放松的阅读过程中,到最后的最后才知道原来我已经无声无息地共同度过了那个纯真年代。
      文中的阿切尔就是生活在当年那个古董般的纽约上层社会——这个巨大的金鱼缸中。他爱着未婚妻梅,然而或许这种爱的成分更多地是参杂了单纯的喜欢,一直等到奥兰斯卡夫人的出现才真正打开了他那颗心扉。然而,久居金鱼缸中的他并没有突破自己,最终依旧过上那些循规蹈矩的生活。感谢作者的安排和我们社会的发展,终于有一天该见面的机会来了,然而,我们的阿切尔最最美好的生命之花却仍然只能在幻想中获得完美。
  •     由于对影片情节的熟悉,看#纯真年代#小说时并没有全情投入,没想到全部情感都聚集到结尾。当儿子达拉斯向阿切尔透露母亲梅“她知道我们跟你在一起很安全,而且会永远安全,因为有一次,当她放你去做你自己特别向往的那件事,你却并没有做。”泪水啊!那么多年梅的隐忍,及阿切尔对埃伦的向往与无奈
      
      
  •     有时你以为它触手可及,可却永远都差那么一寸。等到真的可以够到的时候,已经不敢去碰了。
      
      他儿子可能根本不会明白,为什么他父亲会趴在地上吻她的鞋,会在她家附近发现一把雨伞就把它拿到唇边,舍不得放下。
      
      可读者会明白,这样压抑的环境,这样的做法真的毫不突兀。
  •      The Age of Innocence,不论是原著,还是电影,都会把人虐的死去活来。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却不是简奥斯汀阿姨笔下那种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的happy ending。但是,正因为有缺憾,这个故事才让人回味悠长。
       纽约的上层社会,是个一切按照既定规则走,循规蹈矩的世界。男主角Newland Archer, 一开始就是个合格的纽约公民,第二天性就是“遵循狭小社交圈子的行为准则”,并且有个完美的未婚妻May——一个制度下的完美产物,他盼着自己履行职责,与May 共度余生。可是,这种一眼望不到底的生活被May的表姐——Madame Olenska(Ellen)的出现所打破。
       华服,晚宴,舞会,Edith Wharton笔下的纽约上流社会,看上去纯洁美丽,宛若人间天堂。可是,在这个循规蹈矩的天堂里,置身其中的人活的快乐吗?我不确定,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男主角Newland Archer 肯定不快乐,因为他失落了他的生命之花。
       Newland的妻子May,美丽纯真,讲话得体(she was making the answers that instinct and tradition taught her to make-even to the point of calling him original),是旧制度下最完美的妻子范本。可是,Newland并不觉着这样的生活有多么美好,因为他想要的是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思想的女人,不是一个模范妻子。而叛逆的Ellen的出现,让他心头之火重燃。
       如果说May是纯洁无暇的百合的话,Ellen就是那束黄玫瑰,开的浓艳动人却不被世俗接受。(There was something too rich, too strong, in their fierce beauty)她可以穿着极其华丽却不符合传统审美观的盛装来吸引所有人的眼球;她可以与出轨的有钱丈夫离婚,只为了追寻自己的幸福。在欧洲,她与名流交际,生活的多姿多彩。可在纽约,她只能是个异类,因为她的所作所为不被那里的主流所认可。当Newland遇上她之后,他感到了从未感到过的激情与活力,他们不顾一切的相爱了。可是,在纽约这个循规蹈矩的世界里,特立独行的人总会引起麻烦。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发言人,Newland只能舍弃自己最爱的东西,遵循社会的规矩。如他的名字,Newland一直在寻找着自己的new land, 但在找到之后却没有办法留住,只能带着遗憾离开……
       时间飞逝,当May染病去世,Newland已经垂垂老矣的时候,才在儿子的陪伴下来到Ellen家的楼下,却没有勇气上去。他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想着Ellen:这么多年她在欧洲看过了多少画展,走过了多少博物馆,和多少名流艺术家谈笑风生,生活的是多么多姿多彩。而自己呢?这一辈子的婚姻是多么的空洞苍白,如同儿子所说的,像一个deaf-and-dumb asylum一般了无生气。但是,这又能怪呢?
       Newland最后做的一件事情,只能是deal all at once with the packed regrets and stifled memories of an inarticulate lifetime.纯真年代里,究竟失落了什么,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吧。
      
  •     王朔说中国女人的特点是在两性关系中往往表现得更有豪气,中国男人(读书人)反而显得懦弱猥琐。
      我想这个观点其实放之四海皆准的。Ellen和Newland之间的这段感情其实从始至终都是由Ellen主导的。
      Ellen真的在乎纽约社会对她离婚这件事的闲言碎语吗?她既然不在乎离婚,自然也会勇敢地再爱。最后让他们这段感情变为不可能的,我想是Newland的慢半拍和May的精明。这个四平八稳,样样都好但就是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姑娘,不声不响地将Newland最想得到的东西一步一步放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
      因为May和Ellen两个人的努力,使得Newland和Ellen之间的感情最后得以善终。假如Newland抛弃了May,执意和Ellen“私奔”或者结成情人关系的话,那结局可能就得向安娜卡列尼娜和沃伦斯基看齐了。所以当Newland提出要去一个“没人打扰,只是我爱你你爱我”的地方厮守时,Ellen怎不会哑然失笑!
      Ellen心里是很明白的,所以她最后成全了Newland。
  •     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书。出身于上层社会的作者Edith Wharton写出了她自己所了解的leisured class以及个人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欲奋力抗争却又百般不能。
      我看的是英文版,我一直认为读外文小说最好的是看原版。翻译过来的东西不是不好,但是作者在字里行间中所流露出和想表达的东西是他自己的语言所独有的。
      看完这本书,想想我们周围有多少人是书中的Archer Newland, 有多少人前赴后继地却又毫无意识的去当一个又一个的May, 又有多少人是Olenska却遭到整个社会的误解和排挤。
      如果不深入作者所创设的那个情境中,你会觉得这是一部爱情小说。Archer 和Ellen的爱情让我心疼。他们的爱情在社会规则面前显得那么的脆弱不堪。爱情是小说中永远的主题,把它和社会历史糅合在一起,更能突出个人在历史洪流下的苍白无力。
      Archer认为自己就像在一个大漩涡的边缘上,奋力抗争却最终逃不出控制。这个大漩涡就是社会规则,是每个社会人身处其中,受其影响,却浑然不觉的大黑洞。我突然想到自己,想到自己有时对这个社会是多么的厌恶,可是却对不公对不平多么的漠然以对。就好像《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巩俐,最终逃不过社会的束缚。
      几十年后,当Archer再去巴黎的时候,明明可以和Ellen续缘,但是,他却放弃了。那收起的遮阳伞就是Archer对自己过去的态度。Archer就是那些想与社会做抗争的人的代表。
      Ellen那句话说的好。"The real loneliness is living among all these kind people who ask you only to pretend."
      
  •     怎么说呢?这本书具体的来说,应该是美国文学老师推荐的,因为他的美妙的描述,从而喜欢上的。这段情愫估计大家都会遇到,相识、相知、相恋、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守。  这种感情是很可惜的,但是又是无可奈何的。
  •     ‘I want somehow get away with you into a world where words like that – categories like that – won’t exist. Where we shall be simply two human beings who love each other, who are the life to each other, and nothing else will matter.’
      ‘Oh, my dear - where is that country? Have you ever been there?’
       – The Age of Innocence, Chapter XXIX
      
      读完《纯真年代》的那个下午,天空是一种阴霾色的伦敦灰,稠密的卷云堆积如怅然难解的思绪。
      
      这不是一个奇巧或复杂的故事,只是平常人的平常经历。作为爱情小说,它缺少《呼啸山庄》的荡气回肠和《荆棘鸟》的刻骨铭心,而同为美国文学,它又不及《飘》的恢弘大气和《麦田守望者》的放荡不羁。《纯真年代》关于渴望,关于隐忍,有的更多是一种连亘的缱绻情思,缜密如织,似沥沥冷雨打湿心田的每一个角落。这本书讲述正跨入婚姻的纽兰和奥兰斯卡之间反世俗而终未竟的爱情,这样独特的文风似乎也受其所描摹的历史年代的影响。
      
      1870~1890年代在美国历史上被马克吐温称为“镀金时代”,伊迪斯的书对它一整套的风貌、礼仪和习俗都进行了细致的展示再现。充斥着金钱财富、中产阶级形成的纽约社会,表面上光鲜浮华,实则喑然如死水一潭,人人在“惧丑闻更甚于恶疾,视卫道更高于无畏”的社会规则前噤若寒蝉,这正是那南北重新磨合、社会暗流涌动的过渡时期的微妙写照。靠脆弱的平衡维系起分裂后的废墟,对物质的疯狂追求又在表面上镀上一层虚晃的黄金,这样的社会可以滋养人,也可以让人窒息。纽兰、奥兰斯卡,包括伊迪斯本人,都被这样一个年代抚养、塑造,然后又深深地伤害。所谓“纯真年代”就是指这些新鲜的伤口还在汩汩淌血的时期,而当它们结了痂,人生的一大半过去甚至行将结束时再回眸眷顾,连疼痛都焕发出一种柔和、虚幻而充满想象力的光芒。尾声中的纽兰最终没有选择重新踏上奥兰斯卡的楼梯,他认为追忆比重逢更真实,正是因为他不再想要现实来无情地打破他心中最后一个小心保护的玻璃瓶——他对于自己纯真年代的回忆。纽兰是一个有轻度完美主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男人,与奥兰斯卡的爱情于他而言,似乎还代表着一种凡言俚语难以名状而飞白出无限遐想的唯美,这种耐不住日夜流变现实摧残的唯美注定只能是一个脆弱的理想。
      
      述说迫于世俗无路可走的泯然幻灭,无论古今,无论艺术体裁,每每能令作为读者、听者或观众的我痛感心有戚戚焉。阆苑仙葩和美玉无瑕“心事终虚化”的一哭同悲,李商隐用《锦瑟》隐晦的意象和诡谲的辞藻堆叠下的深痛巨创,甚至,甚至是《断背山》中压抑的长镜头下,两个人有着无声却刻骨的爱情却生死相隔……其实不止是爱情,这些作品都或多或少在诉说着同样的逃避,含泪而笑地虚构作者心中的乌托邦,用追忆和假想式的慰藉来试图治愈这道人类心灵里永久的伤痕。人在某些时刻,人生的某些时刻,总会觉得自己超然于自我,凌驾于世俗,遗世独立众人皆醉我独醒,总想去打破一些什么,毫无羁绊地放手追求点什么。但到后来,又总将被一堆理由劝降,情愿或不情愿,与面前的现实和解、折衷、妥协,不知不觉就与它签订了当年的自己会以为耻辱的城下之约。面对这些我不知道该难过还是淡然。没有人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到了最后,每个生命、每颗心、每份感情都那样被年月的黑洞所捕获,轻易就做了时间的战利品。于是我们只是失去了该失去的,成为了该成为的,无可责备,亦无所谓是非。
      
      这样一种幻灭通过伊迪斯的笔触传达,独有一种绵长相扣的契合感,经得起细致的推敲和玩味。她的手笔,就像她爱恨交加的那个年代,既有表面上的波澜不惊,又有细节上的一种隐性而清醒的气质。作为一个女性,她却从男性的视角去摹写角色的心路历程,从而赋予其异乎常人的敏感特性。她的笔下没有浓墨重彩的叙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更多是探幽发微的剖白和入木三分的内省。如同无孔不入的雾气,这种文笔能在无形中感染你的思绪,却又能时时绵里藏针,随时都有那么一些话准备着让你黯然伤神。伊迪斯有无与伦比的感性思维,那饱蕴着纷纭变化的笔端呈现了主角心绪中每一处千回百折;然而不是每一个善感的人都能表达其所感,从这个角度说,她又有着近乎残酷的冷静理性和卓然不群的勇气。
      
      《纯真年代》是中产阶级的伤感和挣扎,也是每个生乎尘俗长乎尘俗的人都有过的辛酸体会。然而正如诗人丁尼生所说,“曾经爱过,然后永诀了,总比绝没有亲爱过好多了。”曾经天真而执着,然后挥手告别那个年代,总比一开始就昏昏噩噩地举白旗沦陷好多了。因为你的心中会总有一道坚守的底线。或许,也可以这样想,时间的战利品也未必就只是一具空洞无用的躯壳,它同时给人以洞悉的智慧和释然的胸怀。也许真的,在人性与世俗这场旷世持久沉默而惨烈的战争里,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胜负。
      
  •     《纯真年代》极好地反映了那个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纽约上流社会,思想守旧而礼数苛刻,庄严肃穆中暗藏着危险。在这种环境中长大成人的纽兰,思想上有一些反抗的气息,自然被焕发着精神自由的埃伦所吸引。只可惜,纽兰的反抗只停留在内心,在现实面前,他是个地道的懦夫、心甘情愿地当了一个顺民。而埃伦性格中最感人的那部分,就是她最终义无反顾地走向了自我牺牲的道路,成全了纽兰的"美满"婚姻。表面上,她与纽兰爱情的破灭是工于心计的梅,实质上,则是那个害怕丑闻甚于害怕疾病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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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en first read the topic ,not only was I srounded by happiness and warmth ,but it also call back my sweet memory of childhood,However, The first chapter strucked me , thoses who lived in 1970s of American was a palce where decayed social moral still worked.
      Accordingly,You can imagine in such a crule background,the story goes on a sad and depressed way. It’s the theater where he meet her , which arouses his sweet memory that he fall in love with her in childhood. Unfortunatly, he has engagement with his cousin . in addition she just experienced a failed marriage which is a big obstacles to their love because at that time a divorced woman could not be accepted by people. Experienced many obstacles, when they were deciding to elope his wife was pregnant .in consderation of marriage and responsibility the lovers separated eventually.Dramatically, after his wife died, his son told that the wife had known he has another women in his heart 。in other words, The pregnancy was only a means to keep him stay
      Although he is only 57 years old when his wife died , he is faced with his only choose to back to his hotel.All this leaves readers with a pity
      But Where is innocence the title mentioned ?.With this problem I summon up courage and read again
       What second read taught me is that the three are all pure.they fight for their own happiness by the mean time ,fight for other two’s happiness
       Newland for his wife's love, it is a kind of responsibility and pure love. For the love, the countess. It is a kind of pure, ego, loyal to the more enthusiastic love
      May, her happiness from her, but she pretend that is truly understand happiness of person, she gave them the opportunity, seem spellbound and passive, she has the newland and courage, even if she knew his heart have others, she is happy may eventually put it into practice
       What impressed most me was ellen’s words” I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Up you !“
      There is no deny the fact that your bride was always not your first love.though the two who loved each couldn’t be together eventually ,when they look back ,they owned the life, memory is also treaure.
      
      
  •     居然耐心地看了一本美国作家写的爱情小说。一本确实迷人,心襟动荡的小说。
      
      旧的时代和规则才会造就爱情的神秘?离别的故事才会动人心魄?原来美国在百年前也是一个传统保守的社会,不像现在这么多元,一切似乎透明的垂手可得。旧时代的爱情,也可以很细腻,和中国传统的荡气回肠的爱情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爱情小说的结局回到了新时代,年轻人有着和父辈同样的机缘,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越发让人怀念那些旧时代背景下的含蓄、揣测和钦慕的细微心态了。
  •     
      我比较喜欢这样叫它,情感上更贴切。
      
      彩票千千万万,头奖却只有一个,机缘分明一直与他作对。
      
      这本书读起来感觉很穿越,背景人物风俗老旧得让人发晕,过去看别的小说基本上都是一口气,看它却需要午休,融入书里所描述的环境需要许多想象力和理解力。
      可是书中的情感却是那么贴近,越是到后来,越觉得那情絮仿佛就在身边,仿佛就是自己。
      抛开那些繁文缛节,发觉其实爱情亘古不变。
      
      幸福才是童话,爱情从来不是童话。
  •     Edith Warton 这么著名的小说没人评论。。。。实在不喜欢男主,拖拖拉拉的,害了女主,特讨厌他作为大男人实在是过于innocent and ignorant,每次都败在May的心机和手段上
  •     这是我第二次看《纯真年代》书。
      初次对这个故事产生美好的印象,是因为央视的一档节目对电影的介绍。最记得是埃伦站在堤上,纽兰站在她身后不远处,小孩子气地想:如果那片白帆过灯塔之前,她不转身,我就回去。当时太阳洒满整个天空,云彩在一片霞红色中泛着金光,水面波光凌凌,远处山峦、灯塔,埃伦就那么沉静的看着(我特喜欢埃伦一贯的波澜不惊),这一副景象不正是“纯真”的幻化成像吗?
      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这个故事。后来,找到书看,却遗憾地没有坚持看完,作者大量笔墨着于社会环境的描写,包括家族、社交活动的构成、习俗的介绍等等,我当时着实觉得是无聊的紧,我只想看看纽兰和埃伦之间的描写(我当时很浅薄吧?)。
      
      前几天,突然在图书馆看见这本书,决心借来看完它。前阵子看过一些从前不爱看的慢片类型,心内觉得很优美,心想,也许这一次我会有不同的感受。事实证明,我的对的。哈哈~~高兴高兴~~一部好作品给我的快乐远大于任何的美食及美衣。就像职业超模说的:没有任何食物的感觉比瘦的感觉好。于我而言,好的作品(或书或电影)是其“瘦”也。
      
      看完这本书,我对女作者伊迪斯华顿产生了深深的敬佩,她对人物心理把握之精准、描写之独到让我感叹。书中以纽兰心理活动为主线将故事铺陈开来,将纽兰内心对旧秩序的鄙夷、不满、反抗,对自由的向往,对智慧的追求,对思想交流的渴求,表面上却丝毫不敢懈怠,极力保持上流社会好先生形象的矛盾挣扎表现的那么的淋漓尽致,那么的真实。
      生活中的我们不就是这样吗?既讨厌现实,却不敢表现出不满,依然遵循着设定好的道路默默无语的走下去,当一个合乎社会评价的人,叛逆?不满?抗争?变革?这些只发生在内心世界,呐喊、嘶吼、愤怒,表面上,我们仍然是和善的,与社会主流站在一起的人。
      想想埃伦说的那句:噢,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与众不同呀!
      她为这不同而吃了多少的苦呀!
      
      纽兰无疑是懦弱的,
      我不喜欢梅,可她确实无辜的,看到她让我想起薛宝钗(当然梅远没有薛宝钗聪明),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圆润。八面玲珑者总让人有所畏惧。
      埃伦出场时已是不幸者,她与纽兰的爱情也不断地被压抑、克制。可是,我爱她,爱她的聪慧,爱她的勇气,爱她的高尚人格,爱她的高度克己,爱她的善良,爱她的波澜不惊、沉静平稳,爱她的独立自由的思想,开放包容的态度,感动敬佩她牺牲自我爱情成全他人幸福的勇气与负责态度。
      埃伦自从发现和纽兰之间的爱,就不断地在追寻爱和不伤害他人感情之间寻求平衡,她冷静、理智而坚定。
      纽兰虽然常常在心内想:好吧,我要不顾一切,我不惜放弃所有的一切,我要享受真正的爱恋和愉悦。但是,他只是想想,他不敢。埃伦是善良,她认为:我不可以这么做,我不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自私的伤害那么多人。他们甚至都没有肉体关系,两人确实很克制了。
      
      书中两人在感情中纠葛挣扎,最终,埃伦的离开终结了纽兰存有的幻想和希望,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不好过之后,纽兰成为了一位标准的上流社会好先生。我总是想,如果他们一起去了巴黎会怎么样呢?他们会幸福吗?不会的吧,他们都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富有责任感,他们是不会安心的。
      这也是他们没有私奔的原因,既不敢也不忍心。
      
      书的最后,纽兰最终“起身朝旅馆的方向走了回去”,我真是伤心哪!遗憾哪!他可以的呀……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呢……时代已经允许了,儿女也理解,妻子已经不在了,是什么让他最终选择依然恪守心中那个美好的影像呢?既是他的胆小懦弱,无欲无求,也是梅临终前那番话让他感动的结果,那无形中的另一种束缚。原来,就算是梅已经逝世了,他依然是被束缚的,因为他自己内心世界道德的高墙在经历了30年无聊平庸的生活之后,并没有因为新时代的到来而坍塌,相反,这么多年了,反而无欲了,就让那美好一直存与心间吧。
      
      梅无疑是成功的,她隐忍、恪守妻子的职责,成功的解除了婚姻危机。这一方面,梅大度有余,现在被小三困扰的女女应该学习学习,用高招儿。
      
      这部小说值得反复品味,尤其是书中的人物心理描写。
      我爱这部作品,它展现了真实的人性。
      
      
      
      
      
  •     同名的电影著名的马丁·斯科西斯导演,由三大明星丹尼尔·戴-刘易斯、米歇尔·菲佛、维诺娜·赖德主演,当然是星光熠熠,片中的配乐非常配得好,值得收藏!
  •     明明相爱 但彼此都清楚无论逃去哪他们的爱情注定逃不了悲剧的结局。就像艾伦说的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you up ."
      
  •   不!卫希礼爱梅兰妮,只是他自己原来不明白……
  •   说成是爱也未尝不可,但我觉得那只是失去时的遗憾夹杂多年亲情的暗流涌动罢了。卫希礼并没有真心被爱情吸引……
  •   他是被郝思嘉吸引,但是内心深知和自己有共鸣的还是梅兰妮~
  •   这个四平八稳,样样都好但就是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姑娘,不声不响地将Newland最想得到的东西一步一步放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
    哈哈 说得好
  •   我跟你看法完全一致!
  •   我上次看到你这个“完美主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来了感觉,就围绕这个写去写李吧为什么多痴男怨女了 :(
    另外个人对于李商隐的《锦瑟》和你的理解有出入,李商隐晚年信佛,所以锦瑟应当是他回忆自己一生的经历并从中超脱。 我一直喜欢用《浮生六记》的句子来解读,“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   所以你认为《锦瑟》本质上还是超脱物外的是吧……其实我到后来总觉得李商隐在物象的堆叠排列上很像艾略特(堆的东西比他美得多,只是说这种方式),自己心里有话不爱说,要拿别的意象来投影,所以即使他本人超脱了,他一生的经历在别人看来仍然有很多可恨可痛之处。这就是我在这里提到《锦瑟》的本意了。
    其实我也很反对刻板固执地去揪诗歌里的象征符号,不管是李商隐还是艾略特。多少好诗都这么被读死了。
  •   哇!!!把这些书评都翻开看,觉得你的评价真正是最好的。与我心有戚戚焉。赞。浪漫遐想的巨人,轰烈爱的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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