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

出版时间:2013-1  出版社:苟军年 中国书籍出版社 (2013-01出版)  作者:苟军年  页数:317  

内容概要

  《民法总论》是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的基础,对物权、债权、人身权、亲属、继承等民法分论内容具有指导和统帅作用。主要内容 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和任务;民法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形式;民事法 律关系、构成要素及权利;民事主体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 利客体之物、法律行为;民事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限等内容,并 以此概括出民法基本理论框架。通过《民法总论》内容的学习,不仅能够使 学生掌握民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从而为学习民法具体知识打下必备的基础,而且可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民法作为私法的基本理论,对于深刻认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实质,把握民事法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

苟军年,现任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等。多年来积极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学报编辑工作。著有《西部开发与地方法治》、《中外知识产权法》等著作,主编、参编教材多部;发表论文70多篇;获各级奖20余项,代表奖项有:《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改革研究》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外知识产权法论》获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试论法学学报的经济社会功能》获田家炳基金奖,《西部开发与地方经济法治》、《西部开发中土地资源的法律配置》获省社科成果三等奖等;主持、完成教育部、省、市各级科研课题多项;多次被评为三育人、优秀科研、优秀学报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被评为全国高教期刊优秀编辑、中国人文社科学报优秀编辑、省新闻出版系列跨世纪优秀人才、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555”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法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编制体例  第四节  民法的发展与历史沿革  第五节  民法调整的对象  第六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  第七节  民法的渊源  第八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九节  民事法律规范的解释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各项具体的民法基本原则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第六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非法人企业  第三节  非法人经营体  第四节  事务型非法人组织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物的分类  第四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及有效  第三节  无效民事行为  第四节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第五节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的行使  第三节  法定代理  第四节  委托代理  第五节  无权代理  第六节  表见代理第十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四节  取得时效  第五节  期限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编辑推荐

苟军年编著的《民法总论》是民法学的基础,研究民法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共同规则,带有较强的原理性,对理解和掌握各个民法具体制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相关教学活动的进行,能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熟悉民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确立民法的法律意识,理解民法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能够正确运用民法的规范处理民事诉讼纠纷,具备对民法理论的认识能力和民法实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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