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锦年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  作者:夏柒月  页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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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初入家教行列的大二学生余悦一出手就碰到了个棘手的小破孩儿,施展了千般功夫才镇住这个年级第二、个性十足、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高三学生——雷拓宇。从此,雷拓宇成了粘着余悦的小尾巴。  高考结束,余悦终于结束家教,快乐地奔向没有尾巴的幸福日子,谁知小破孩儿雷拓宇以上清华绰绰有余的成绩进入了她所在的学校,接下来,在雷拓宇高调的关怀下,整个学校都知道了余悦有个很帅、很乖、很优秀、很有钱的弟弟。可余悦并不买雷拓宇的账,她依然怀揣着美好的期待喜欢着高中时代的白马王子陈念。但其实陈念是一个城府极深的人,得知余悦的好朋友秦晓辰的家世背景后开始追求晓辰,余悦的一片痴情付诸东流。  随着与雷拓宇越来越多的接触,余悦开始审视自己的感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她明白了雷拓宇在自己心中的地位,轰轰烈烈的姐弟恋终于拉开帷幕。  誓言在现实面前总显得那么脆弱,雷拓宇的家世、年龄决定了他与余悦的巨大差距。两个人的交往开始力不从心。然而深爱彼此的心让他们都互相忍受着分歧带来的痛苦。可一切包容都没抵挡住雷家的变故带来的阴霾。雷妈妈因病去世,雷拓宇小小年纪不得不进入他继父的公司实习并管理,巨大的压力让他变得暴躁冰冷。相爱,却不断互相伤害。像两个刺猬,拼命靠近,却只惹来一身伤痕。  在锦年之时,用尽全力去爱,这一场纠葛来去的姐弟恋,要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有爱的明天?

作者简介

夏柒月,生于夏日。A型血。巨蟹座,爱写作,爱读书,爱爱情。相信美好。对未来无限期待。

章节摘录

  VOL.1 那个小破孩儿  我被领到那小男孩面前的时候,还一副羞羞答答为人师表的虚伪样子,妄图给我生平第一个学生留下美好印象,任由那孩子的父亲把我塞到他写字台前头,用命令式说:“这是你新老师。”  我掐了自己一把,可算笑了出来,“你好,我是余悦。”早听当爹的说,这是块极其难啃的骨头,气走的家教有一个连,任你是北大的还是清华的,成绩多好我也不买你的账,你爱怎样怎样。作为一个思维正常的新时代大学生,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爹为什么要给自己能考全校第二名的儿子找家教,可看在那一小时一百大元的面子上,我扼杀了自己想扫听内幕的欲望。  一直在做功课的小孩头都没抬,根本没打算搭理我,连一个语气词都没用,当我是空气一般。  “余小姐,对不起,我这儿子就是不爱说话,你多担待。你们聊吧。”当爹的说完带上门出去了,留下我跟小孩在屋里。  我瞪着小孩的侧脸不知道说什么好,心说这爹怎么当的啊,怎么连儿子叫什么都不告诉我呀!我吞了一下口水,见那小孩没有搭话的意思,只好自我介绍说:“那个……我今年大二,叫余悦,多余的余,喜悦的悦。你呢?叫什么?”  男孩终于把脑袋从牛津英汉辞典后面拔了出来,转过身来看着我,“多余的余?”他的眼睛不大,却异常明亮,看得我一个激灵。可他的眼神只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钟就扭头继续做功课,嘴里还在说:“是挺多余。”  我被这小破孩儿的冷言冷语弄得有点怒,看了一眼练习册上他的名字,强压着火气说:“雷拓宇?听说你是全年级第二名?”  小孩停下笔,“知道你还来?”满脸认真的傲气,好像他是全校第二这事儿没上新闻联播对不起全国人民似的。  我撇撇嘴,“第二名就了不起了?不是第一,就是不如人。”  这句话非常有效果,本来不动声色的小孩丢下笔,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红色,有点恼羞成怒,“凭你,也能教我?!”  我抱着胳膊,很感兴趣地盯着这个皮肤白得有点过分的小破孩儿,小孩长得挺好看,眉毛很浓,鼻子很挺,一张对男生而言有点太小的嘴,一脸的不屑一顾,那种酷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装的。  “小孩儿,你听过山外有山这句话吗?我就是你之外的那座山!”  雷拓宇斜眼看了看我,脸上都是“你是哪块地里的哪根葱啊”的表情。  “小孩儿,甭用那种眼神看我,告诉你,你会的我都会,你不会的我也会。”  小破孩儿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牙缝里蹦出俩字儿:“就你?”  我诚心杀他的气焰,抓起他床头的吉他,弹了一段《加州旅馆》难度最高的那段间奏,这曲子我练了好久才练会,虽然还不够熟练,但我知道,砸这小破孩儿绰绰有余。果然,小破孩儿错愕地看着我的手,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我有点得意,指了指他电脑屏幕上被暂停的游戏画面,“你爱打CS?明天我把电脑带来,咱俩拼一局,我不拿AK,照样杀得你片甲不留。现在,给我拿出你的数学书,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都在这上头输给那个第一名!”  以上就是我跟雷拓宇第一次见面的全过程,据雷拓宇后来回忆,我当时就差在脸上写上“老娘就是比你强”的标语,把他彻底砸晕了。我说其实就是以前没人砸过他,清华北大那么些高材生都没镇住他,我用一首吉他曲就把他砸懵了,足以证明这小子根本不像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么本分乖巧,一准儿一肚子歪心眼子,一点儿不乐意走正道。  我教了雷拓宇一年数学,那一年中我跟雷拓宇有过无数交集,他爸说什么都要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交给雷拓宇,甚至宁可给我钱让我陪他打游戏,据他爸的说法,这小子从来没服过谁,也从来没看见他这么待见谁,高三压力这么大,雷拓宇的脾气比高三的压力还大,我余悦简直就是他们雷家的救星。瞧雷拓宇他爹的意思,就差把我打板儿供起来对着我烧香了。  雷拓宇的数学成绩因为我的介入有了提高,其实不是我多厉害,而是小破孩儿原来的数学太烂,把一个智商145的小孩的数学成绩从100分提高到120分,并不是很难。  雷拓宇从此坐稳了全校第一的位置,雷拓宇爹妈更是对我感激涕零。  不光是数学成绩,小破孩儿的CS水准和吉他水平也因为我的出现有了不小的提高,我开玩笑说你得另外付给我学费的时候,小破孩儿居然一点没犹豫,说给就给了。  钱我要了,不过总觉得有点受贿的意思,有点儿亏心,心里觉着总有一天得还回去。  雷拓宇他爸是做房地产的,有钱得让我仇恨,所以我很看不惯小破孩儿乱花钱的习气,能不跟他见面就肯定不见,可小破孩儿根本不在乎,除了上学就整天价跟在我屁股后头,连寒假都没放过我。  过完年没几天,我跟同学约好了早点回北京,一起去外地玩,可不知道雷拓宇怎么知道我回来了,死活说他数学成绩又下去了,非得补课不可。结果我没玩成,又给小破孩儿多上了一个礼拜的课。  有一回上完课,雷拓宇忽然想去感受一下大学,让我带他去我们学校瞧瞧,我说:“你要感受也得去清华,那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  雷拓宇眯起眼睛,摆弄着一份我们学校的招生简章,嘴唇动了动,轻轻说:“那可不一定。”  当时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觉着这小破孩儿指不定憋什么坏主意呢,所以,当雷拓宇拿着完全可以上清华的成绩跑到我们学校做了我直属学弟的时候,我一点儿没奇怪,我早就知道这小子没安什么好心,说不准要在我的生活里硬生生插一把匕首进来,折磨得我痛不欲生。  事情是这样的。  刚开学不久,我坐在食堂里面吃饭,心里正奇怪这人山人海的都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就有一大个子坐在我前面,一边儿往嘴里送东西一边儿跟我说:“这儿没人吧?”  我头都没抬,“都坐下了还问。”隐约觉得这声音耳熟,抬头一眼,我的妈呀,怎么是雷拓宇啊!这时候,我才想起来,雷拓宇高考之后就消失了,连给我这个老师报个信儿都没,我还当他让清华抓到深山老林去军训了呢,差不多把这个人都忘到尼加拉瓜去了。“雷……拓宇?!你干嘛来了?”  雷拓宇端着饭盒,扬扬手里印着我们学校大名的饭卡,“吃饭。”  “你哪儿来的饭卡?”我往后退了退,躲开了雷拓宇对我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探寻的目光。  “大姐,我是这儿的学生啊!”  我感觉我的心脏沉到了脚后跟——雷拓宇揣着那么高的成绩跑到我们学校上学,一定是要祸害我。一定是!  果然,雷拓宇入学还不到俩月,我就已经很想去死了。  自打雷拓宇考进我们学校,就一点儿也不酷了,初次见我时候的那种不屑一顾一扫而空,人前人后一副乖宝宝模样,看见我一口一个“余悦姐姐”叫得那叫一个甜哪,叫得我一天比一天觉得自己老了。到了后来,小破孩儿干脆省略了我的名字,直接叫“姐”,弄得所有人都以为我有个学习好且长得漂亮的表弟,处处给我争脸。  我一直躲着雷拓宇,可他总阴魂不散地跟着我。我千方百计知道了他的课程表,从不在他下课的时候出现在诸如食堂或者图书馆之类公共场所,但这小破孩儿总有办法找到我,并且总能够在众目睽睽之下扯着嗓子喊:“余悦——姐!”  有小姑娘给雷拓宇写情书,小破孩儿都嬉皮笑脸地跟人家说:“你给我姐吧,她不发话,我不敢谈恋爱。”明目张胆地就把伤害人的工作推给了我,只用了一个简单的词——我姐。  于是,在雷拓宇的朋友圈子里,无数男生女生都知道他有个姐姐在念大三,不管男女不分年纪,只要是雷拓宇的朋友,看见我一概笑脸相迎地喊我“余悦姐”,这几乎成了我在学校里的第二个名字。苍天啊,我有没有那么老啊?天知道我只有二十岁而已!!  我就这些事跟雷拓宇郑重其事地谈过。我说:“雷拓宇,你也老大不小十七八岁了,能不能别缠着我?第一,我自打上大学还没交过男朋友,你高三那年也就算了,当我给国家做了贡献,可你现在还总跟着我,弄得我压根儿没机会接触男生,是不是忒不够意思了?你能不能别阻挡我奔向爱情?第二,自打给你当了家教,就活见鬼地再也没人找我上课,由此可见咱俩八字不合,财路都断了,你能不能别阻挡我奔向富裕?第三,自打你来了,我就变得老气横秋的,好像比你大多少似的,谁是你姐呀?你烦不烦人?你能不能别阻挡我奔向青春?”  雷拓宇摸了摸鼻子,认真考虑了一分多钟,然后回答给我两个字:“不行。”见我要怒,他还补充:“真不行。”  很多时候,看着雷拓宇篮球场上飞扬的身影,我都咬牙切齿地只想送给他两个字:妈的。  (二)梦里的白马王子  我一直在跟我们宿舍老大念叨雷拓宇的种种不是,老大给我的解释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雷拓宇顶多也就是北京城一奇怪的鸟儿,让我别往心里去。  首先说说我们这位宿舍老大。老大芳名秦晓辰,来自西安,是我大学时代最为知心的朋友,因为比我年长一岁而一直叫我“小悦悦儿”,也不嫌麻烦。  老大肩宽人高,如果不是一头柔顺的披肩长发,很难能从背影上分辨出她的性别,我们班的男生一向以“魁梧”来形容老大。据说刚入学的时候某宿舍的男孩子曾经拿着班级名册猜测哪个女生最漂亮,最后“秦晓辰”这个名字被大家一致推选出来,当他们满怀希望地在教室里见到秦晓辰的时候,无不落荒而逃。  其实老大是一个特别好的女孩,善良得犹如白雪公主。她从来不介意别人说她长得不好看,她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我是长得不好看,不好看就得允许人家说。”老大还经常说:“我就心甘情愿给小悦悦儿当绿叶。”  我还记得晓辰第一次见着雷拓宇嬉皮笑脸管我叫姐时候的那种惊愕表情,她张了张嘴,就说出一句让我险些咬舌自尽的话:“小悦悦儿,这就是你说的那个酷得能掉冰碴儿的小帅哥?”  雷拓宇笑眯眯说:“以前是,但现在前头的词儿都甭用了,光用‘小’和‘帅哥’就成啦!”  我一拽秦晓辰,“他有病,你甭搭理他。”  雷拓宇一把揪住秦晓辰的袖子,“姐姐,你看她,歧视我这个得过强迫症的可怜孩子,你不能眼睁睁看着我被社会遗弃吧?”  于是,秦晓辰便上了雷拓宇的贼船,一直告诫我,不应该歧视雷拓宇,不应该说他有病,而该热心且真诚地帮助他。

媒体关注与评论

  “女人本季最新的必备装备是拥有一个比你小的男人。”  ——英国《每日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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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9条)

 
 

  •   刚开始看这本小说的时候,觉得还是蛮轻松的。雷拓宇,一个未成年的可爱小孩。他想爱一个人,也敢爱敢告白。也别是那声声“余悦姐~~”每次看到总不由得想笑。但到后来,味道,变了。虽然雷拓宇变得成熟了,变成一个青年人士了。但是,他似乎也负担了很多。开始变得暴躁,开始变得爱竖起拳头。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余悦说“你就是我的世界。”花所有时间来爱余悦的那个雷拓宇了,不再是那个看到别人和余悦在一起会撒娇吃醋的那个雷拓宇了。一次次的和余悦闹变扭然后分手,一次次看到程剑锋只是和余悦朋友间的说话也会开始发火。是的,那个从前对余悦说“待我拱手江山讨你欢”的雷拓宇已经不在了。这两个人,都那么爱彼此,都不希望彼此受到伤害,为了彼此都经历了很多,承担了很多,付出了很多。爱得生离死别,死去活来。但最后却只能被称为“逝去的锦年”,难道,真的是习惯了困难,一切风平浪静了反而要分开了吗?……看到都半部分时,我偷偷的看了看结局的页数,251。看到他们相恋,一半左右,看到他们第一次吵架,180左右。看到第二次,第三次,不断地算与结局还有多少页,到底能不能在一起。但到最后三十页,我已经大概觉得没什么希望。果然最后在那个酒吧里,虽然好像已经知道结局,但看着雷拓宇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心却不由揪了一下。那时的他,和前面的那个雷拓宇已经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了,不再有任何交集了……明明那么坚定地为余悦放弃了清华,明明那么深情地对余悦说“余悦,你可以疏远我,可以鄙视我。但是别阻止我喜欢你。”,明明两个人好不容易相爱,好不容易摆脱了沈小鱼,但是就因为“可是她那样的幸福,我给不了你”,所以,就真的变成了“逝去的锦年”吗……真的,逝去了吗……但作者似乎还没有太无情“他还没有完全长大。”“等雷拓宇褪去所有的青涩,疼痛的时光就过去了,那就是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雷拓宇的锦年,是可以一生一世。只是他,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吧。他不懂,余悦的幸福,就是他的笑脸和他的爱情……看完这本书,舒了口气。讨厌悲剧,但这也不能算悲剧。所以卖得并不后悔。因为我相信,就在不远的未来,余悦终会回到雷拓宇身边,而只要余悦在雷拓宇身边,那对于雷拓宇来说,就是锦年。忽然很想,听听看,雷拓宇那小孩唱那句“待我拱手江山讨你欢,万众齐声高歌千古传。你看远山含笑水流长,生生世世海枯石烂……”很想很想……
  •   很喜欢的作者·很喜欢的书~从第一本《看完烟火我们回去》·就等着这本书的出版~很有意味~每次看都能回忆起自己的大学时光~很美好~很留恋~真的是锦年~已逝去~····
  •   看这书时,也正在看韩版的《流星花园》,让我有产生重叠的错觉。而我只能说,不一样的性格,造就了不一样的命运。如果她爱上的不是他,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痛苦。爱情,从没有人能够全身而退。
  •   我弟弟让买的天天问到货了吗很好的书我也看了
  •   故事的一开始跳出了老套的故事情节,深得我意,但是后半本难免又落入俗套,是不是得到了这后感觉总是有一些缺失.
  •   不错,很喜欢这种意想不到的结局。但有没有可能再续呢?期待中……
  •   两个的结局和种种令人无奈的。好看的一本书,我喜欢!
  •   外观和纸张都很好,很喜欢~
  •   我觉得这个作者的作品非常的有自己独特的特点,跟爱情是个懒东西一样是个悲剧,特别有艺术感
  •   相当好看,不看后悔。
  •   姐弟恋~~~现实生活中会真的这样好吗
  •   纠结的姐弟恋,但是小宇怎么可以这么轻易放弃呢
  •   由于男性和女性在成长过程中心智成熟上的不同,尤其遇上男性还比女性小一些的情况下,相爱和相处就更加不一样了。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太多的差距,但是,总有人不怕S的去追寻最纯真的东西。一路上会有坎坷,会痛苦,有人退缩,有人继续前行,因为真爱比物质来的珍贵!
  •   昨晚我的书才到,可我领到包裹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锦年,只能说真的很好看,爱不释手啊~~~~~~~~~
  •   也说不清到底喜欢这本书哪里,看过的人不是很多,但我还是很喜欢,每次看到最后都忍不住的伤感,是小说,有真实也有很假的地方。。最后不是结局的结局。。。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吧~~
  •   看了结局,有些郁闷,给了读者想象的空间,可是偶还是喜欢大团圆结局。哈哈。这次无论书的质量,或者快递的态度都让人满意,希望以后保持。
  •   不错的一本书,体味了主人公不一样的爱情。。。。
  •   (⊙_⊙),这本书还挺不错的,但这个结局我不是很喜欢,不够明显……
  •   看完这本,就觉得夏的写作水平在提高。
  •   故事里面有很多比较细节的东西还是蛮感人的~看着让人心酸~不过最后的结局有些悬而未决的情况,是为了续集做准备吗?希望续集能够延续精彩的故事,而不是无聊的流水账~总体感觉还不错~
  •   从题目上说起,“逝去的锦年”是一个带着明媚忧伤的词组,对于我们那些生命中最美丽的年华,它给了那段时光一个可以恣意想象的空间。在我们的喜爱你是生活中,这样的巧合是很少发生的,这也就是小说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的原因。让我们来小小地缅怀一下我们的过去,将每一分回忆都融合进一张张笑脸,一次次伤心。所有的这一切好像都是遥不可及,在那个叫做过去的日子里尽情上演,也许你曾经是主角,也许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路人甲,一切都没有关系,因为我们曾经拥有了,曾经怀抱过一个个梦想与希望,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悲伤,我们只有继续前进。说道青春不得不提到爱情,正如小说中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大爱,也不是刻骨铭心的绝恋,它就像小溪,一点点滋润了土地,每一寸芬芳的泥土味都诉说着这样一种宁静与闲适,这就是他们的爱情,我们称其为小爱。对于一个红尘中人来说能够拥有一份小爱已是弥足珍贵了,其实我们还要去奢求什么呢?有一个爱你的人,总是好的,其实我们都只是在慢慢的体验每一种情绪罢了,爱情也好,友情也罢。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首先是一个体验者,然后才是一个创造者。当我们在体验喜怒哀乐的时候,我们就在等待自我实现的那一刻,而当我们站在悬崖边缘,想要去窥探一个从未感受过的世界时,我们总是胆怯却又无法摆脱那种好奇的趋势,所以我们要去创造。也许是觉得创造应该包含跟多的挑战与未知,但是在这一本书中,至少我还没有感受到那种创造的张力,以前不闲现实,却又险险落入平庸的泥淖,叫人阅书一遍之后,只能生出先唏嘘感喟,再无其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文字力度不够的原因所所造成的。换一句话来说,也就是文字的魅力不足,但整篇文的气韵还是独佳的。
  •   没什么看头吧 俗套的很 这个题材早就写烂掉了 作者为了饭碗也不能这样没水准啊
    骗读者干什么 姐弟恋又不是新鲜事儿 拿来充字真缺德
  •   没有简介中写的那般吸引人,感觉女主角更像个小破孩,很贫很贫的那种,明明不是北京人,说话还老带着北京人那种贫劲儿,很看不惯。内容也一般,净为一些小事争吵、闹别扭,心智很不成熟……
  •   如果想消磨时光,我推荐一个。如果想找点感觉,劝您绕路。
  •   我帮我朋友买的,她说这书很好看,
  •   情节还是比较吸引人的,只是看后感觉没有深度。
  •   看到书的介绍时,感觉不错,但是故事的结局有那么一点的伤感。。。
  •   文案做得很漂亮,很吸引人。实际看了也不过是盛名之下,没有多灵光。
  •   故事情节是有多丰富 啊! 丰富到看到后面会有种 “还没完啊……”的念头……
  •   故事挺有意思。但是结局写的不清楚。稀里糊涂的。
  •   个人觉得一般当时读了一半,想放弃,后来想想还是不要浪费,读到最后,真的没有什么值得惊喜的地方
  •   内容有点老套,愿意你表达感觉有点像流水账
  •   这本书是在偶年少无知的情况下买的~额。其实,真的不太好看~
  •      终于上了大学,终于,于是,可以预见之后会是什么,恋爱,翘课,考前疯狂努力。。。。一成不变。。。。学长如此,学弟也将如此。。。
       到底上了大学,是不是就真的长大了呢?不知道,大学会不会是个分水岭呢?不知道。或许,是吧!
       所以,当小孩最后选择了离开余悦,我没有感觉,当然,那是高一的我,上了大学,再一次重温这本书,小孩的心情,我想我终于了解,那撕扯着的疼痛,以及,刻骨的记忆,关于爱情,关于一切。。。
       小孩和余悦最后会在一起吗?当小孩不在时那个心理只有余悦的小孩,我不知道,或许不会吧,只是或许,
       这大概就是青春,就是成长,在痛苦和快乐之间徘徊,在抉择,在无奈,爱情,到底什么才能称之为爱情?
       小孩长大了,他的爱情见证了他的成长,或许,我们真正刻骨的爱情也会见证我们的成长。。。。
       最后用作者的一句话结尾:以爱的名义忘记,以爱的名义铭刻。。。。。
  •     “锦年里不仅有美好的时光,还有最痛苦的时光。成长是最疼的,就像是蝴蝶破茧而出,蜕去那层阻碍自己的枷锁,一定很疼吧。而那种疼痛是必须而以值得的。等褪去所有的青涩,痛苦的时光就过去了。”   回忆会篡改我们的现在   在“将过去”与“将到来”之间   以爱的名义去忘记   以爱的名义去铭记   ——[逝去的锦年]夏柒月
  •     它讲述了一段青涩时光清纯学院的关于成长、关于招摇明恋、关于友情、关于梦想以及勇气的青春恋曲,至纯至真、至善至美。
  •     这本书读起来很快,基本上拿在手上就不舍得放下,而且两三个小时就看完了。作者的文笔很好,语言时尚而流利,让你觉得就是发生在身边,发生在今天的事情。虽然如此,却并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将很多重大冲突在平静的场景下展开,让人错愕,记得谁说过,很多重大的事情,都是在一些不起眼的时候发生的。王小波先生有云:中国的历史,就在某个深夜,当北京城里一根疲软的鸡巴拖过的时候,从此改变。
      
      作者深谙此道,而且不留痕迹,以上这些,只是从皮毛上评论一下作者的写作技巧。
      
      说道这本书的主题——爱情,作者的见解是精辟的,像极了每个人曾经的青春年少,只是就好象理念一样,每个人经历的,也许是爱情理念的在山洞的阴影,而这本书描述的,就是那种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可以冲破年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的理想爱情,是爱情本身。虽然如此,理想在现实面前,还是会伤痕累累,然后始终给人无限希冀。
      
      五一节的下午就耗在这本书上了,这成了五一最让我难忘的一件事情,有很多情节和场景会拨动心弦,虽不再年轻,一眼可以看穿,但还是不时让我流泪,一本言情小说能够写道这种地步,也算是成功了吧。
  •   我看到最后那个“最爱你的人是我”那首歌的时候就哭了 很感动
  •   这本书是我要毕业时触及到的,第一次自己要去买一本上说书,这本书成为我最重要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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