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呼告

出版时间:1999-1  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作者:[俄] 列夫·舍斯托夫  译者:方珊,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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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舍斯托夫认为,西方文化往往将规律、命运和命定的道德神化为石墙,他分析了敢于用头撞墙和用身护墙的人,并指出,哲学不是反省,不是一种加深睡眠,直到不醒程度的反思和解释,而是与自明的东西之间的一种斗争;人的生命中有某些比理性更高的东西,生命本身来自比理性更高的源泉。

书籍目录

目 录
克尔凯郭尔和陀思妥耶夫斯基
第一章 约伯和黑格尔
第二章 肉中刺
第三章 摆脱伦理
第四章 伟大的诱惑
第五章 信仰的移动
第六章 信仰和罪
第七章 恐惧和虚无
第八章 天才和天命
第九章 知识就是堕落
第十章 残酷的基督教
第十一章 恐惧与原罪
第十二章 知识的权力
第十三章 逻辑和雷霆
第十四章 伦理的自治
第十五章 被奴役的意志
第十六章 上帝是爱
第十七章 克尔凯郭尔和路德
第十八章 绝望与虚无
第十九章 自 由
第二十章 上帝和强迫的真理
第二十一章 赎罪的秘密
第二十二章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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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1条)

 
 

  •     这个世界人最害怕的是什么?人不怕妖魔鬼怪,也不怕神,人最怕的是虚无。虚无是与自己进行搏斗。当人开始质疑造物主时,人就已经堕入虚无。因为人本就是尘土,没有了造物主,精神就虚空了。虚无使人精神长眠不醒,使人变成恐惧的猎物和祭品。
      
      恐惧来自虚无。
      
      蛇,象征着知识的诱惑,也是对虚无的恐惧。有那么一时间,我以为与信仰对立的不是罪(尽管宗徒们说信仰之外都是罪),而是虚无。更具体地说,是不承认天主(上帝)的人,是拒绝天主(上帝)的人。那是因为天主(上帝)给了人自由,所以第一对人(亚当和夏娃)受了蛇的诱惑,企图吃下那智慧的果实能够像天主(上帝)那样知善恶。人一旦知善恶,便要充当起天主(上帝)的工作,审判别人。也正是从那吃下果子的一刻,人确实掌握了知识和理性,但这知识是有限的,这理性是不及的。蛇欺骗了原始祖先,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拥有的理性永远不可企及天主(上帝)的全知全能。
      
      于是,人堕落了。知识是堕落的。
      
      原本以为,理性和自由一样,是天主(上帝)仁慈的恩赐。当我在思考自由与理性二者的关系时,又觉得不可思议。在受到蛇的诱惑之前,人有没有理性?如果有,理性是拿来干嘛的?如果理性是用来认知的,那么在受到诱惑之前,理性是一无是处的。因为(天主)上帝是没有认知的,尤其是对善恶的认知,即堕落的人被虚无叛徒魔力迷惑的人,至今仍被视为自己最高品质的那种认知。
      
      所以,吃下果子的原始祖先,受了诱惑者的诅咒中隐藏着虚无不可战胜的力量的阻挠,这个力量宰割了人十分自由的意志。人受了诱惑是出于自由,自由也带来了罪。
      
      所有的理性的论据都反对福音中耶稣的真理,而支持它的一条论据也没有,如果是实证的话。拿撒勒城的耶稣失去了法律的保护,犹太人质疑耶稣有什么权柄来原谅罪?理性不需要征求任何人便宣布了自己的权力。
      
      人尝到了知识的果实,空翻的虚无变成了必然性。人因此渴求思维的自明性。只要我们信赖理性和由它带来的知识,虚无和必然性的权力就由自明性保障。天主(上帝)戒律的第一条:我们的天主上帝是唯一的天主——被弃绝。黑格尔“概念的自我运动”、笛卡尔“我思故我在”都是对存在哲学的重大冲击。思辨哲学是在第二维平面,存在哲学则知道第三维。这里对理性来说是不存在的。
      
      亚巴郎(亚伯拉罕)敢于举刀弑子是因为相信天主(上帝)能还其子,也会还其子。这就是克尔凯郭尔在惧怕虚无而追求荒谬的信仰,这就是为何他抛弃了哲学家的天主(上帝),去追认亚巴郎的天主(上帝)、约伯的天主(上帝)。因为被视为违反伦理的亚巴郎(亚伯拉罕)是善所不能容许的。可伦理不能也不会归还以撒于亚巴郎,它只是幻影和想象,没有权力。伦理只会镇压敢于反对自己的人。善以坚决的要求吃下禁果的人们把认知和真理等同。人类失去自由,世界也被迫由存在的“法则”支撑,人类也把这些“法则”和真理等同,而其总和则构成了他的道德。他认为自己的使命是认识存在“法则”和在生活中实现道德。
      
      克尔郭凯尔的痛苦令我印象深刻,他不是一个无助软弱的人,他是一个勇于面对自己的战士。如果我们每个人不经历这番痛苦和斗争,是否还能找寻得到天主(上帝)?我由此不得不很严肃地对待起来。信仰不是念经,不是追寻所谓心灵的平和,不是成为一个道德善人。信仰,是叫我们看清楚虚无的本质,是叫我们从恐惧中出离,找到真正的生命之源。
      
      以上的思考都是通过理性、对哲学的浅薄的理解以及对神的敬爱所致。
  •     分辨善恶树的诱惑。
      伊甸园里那条蛇在引诱夏娃时说“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而夏娃在接受诱惑时只提到了“能使人有智慧”。
      蛇在诱惑时将它最大的软弱无意的表达出来,它要像神一样。
      而人类或许最开始只是想要有智慧。
        
      然而分辨善恶却成了从始祖到如今人类最大的诱惑。
      所罗门王的传道书说“For in much wisdom is much vexation, and those who increase knowledge increase sorrow. ”
      这听起来悲伤,却也是绝望之地回转的希望。
        
      当然,这并不是在否认知识与理性的重要。只不过要说明什么才是最好的。要记得所罗门王当初所求的恰恰就是智慧。当然,是从上帝而来的智慧。
  •     信仰与启示,舍斯托夫站在旷野向人们发出的呼告。更喜欢《无根据颂》。“科学之所以能吸引人,不是因为它无所不知,而是为了生活福利。长期受穷的人类曾经如此迫切的追求它,犹如一个饱受长期斋戒之苦的乞丐,扑向丢给他的一块面包”。“哲学永远喜欢占据服从的地位。在中世纪,它曾是神学的婢女;而在我们这个时代,它则是科学的婢女。而它却自称自己是什么——科学中的科学”。科学是有益的,但它不占有真理。似乎科学主义者的眼里,巫术,占星术,中医就是恶的象征,应该被无情抛弃,我们仅仅用科学的方法论去判断,却不知古人连日的冥想也有通向所谓“真理”的可能性。“他们却想也不敢去想”。最后一则的结尾也许可一窥其语,“只为那些头脑不发昏的人——而存在”。
      
      哲学是对智慧的爱,而非是为科学的佐证。怀疑是不能丢掉的,哪怕面对着一面理性必然的墙。
      
      可惜,读得只是一知半解。不能纵览其思想。
  •     刚看完老舍对老黑的分析和抨击,感觉对老黑的印象好多了。之前一直因老共对老马有憎乌及屋的偏见,又因老马对老黑有憎屋及邻的偏见,没想到老黑还有很多感觉挺对头的地方。
      难以想象我竟然在这里批判老黑老马老舍,我哪有资格——当然这其中不包括老共。
      老舍我现在感觉他有一点弄错了。有一句话他几乎要说对了,可惜他没有留意,因为他只顾批评老黑了。他说:“而且相反,一切有限的和暂时的东西只有不再操心自己的毫无价值,因而也不值得任何关注的利益时,才参与精神哲学。”我觉得这句话将哲学一分为二:一,自然哲学。二,人的哲学。前者关心人以外的世界,后者关心人的存在。
      老黑的东西,去掉错误的,跟以前的整个古典哲学,去掉错误的,都是自然哲学类的。存在主义,对老黑进行批判的老舍,还有把存在主义这个名词去掉的别尔家耶夫,或者还有维特根斯坦,叔本华、休谟或者还有其他许多人,都是搞人的哲学。
      哲学早晚会归入到科学当中去,什么先验、实体,什么肉体、灵魂,什么时间、空间,什么短暂、永恒,这些问题社会学、生物学、心理学、物理学均会给出正确而科学的答案,所以不必再费心闭门苦思冥想造生词了,结果不还是给剃个精光一头乌青——当然这样说有点儿不实在,毕竟过去跟现在科学的发展怎能同日而语。
  •   信仰的对立面就是罪(罗马书14:23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虚无是罪所带来的后果。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在“特殊启示”的光照下,他只能看见虚无,而无法知道罪。
  •   我倒是认为虚无在罪之前。罪由什么产生?自由。什么诱惑了人?
  •   虚无是人远离神的结果,而人远离神的原因是罪。人因着自己的犯罪堕落而与神隔绝。被赶出伊甸园的寓意就是这个——与神隔绝。
    罪的起因是私欲(雅各书1:15),因为有了私欲,即要与神同等。自由不是原因。
  •   创世纪8的神学解读是自由带来了罪。你能解释人犯罪是因为什么吗?是因为蛇的诱惑?那么为什么人受到蛇的诱惑了呢?是因为人的私欲?呵呵,私欲当中的贪婪、嫉妒难道不是罪吗?所以罪怎么可能产生在诱惑之前?你的逻辑完全说不通了。
    神赐给了人自由的意志,这恰恰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缘故,区别于动物。如果你把罪归咎于私欲和本能,你是在用罪来解释罪,你的逻辑上是靠不住的。
    而恰恰是人有神所赐予的自由意志,才选择去听信蛇的谎言,受了诱惑。
    创世纪8 的神学 概要就是:是人的自由带来了原罪,人选择犯罪是出于自由,滥用自由,人是自由地选择了堕落。
    建议你再研读一下创八的神学解析。
  •   自由是一个因素,但是自由不是起因,几乎所有的神学家都不认为自由是罪的源头。
    罪的源头是私欲这是圣经的定义,也是基督教解释罪恶来源的依据。至于你所说贪婪、嫉妒都可以归咎为是由私欲所产生的。
    你把私欲和本能画上等号,这恐怕不是传统基督教信仰的做法。虽说人在堕落以后,“本能”也受到罪的掌控,但是本能和私欲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例如,在天国里的人的本能是不能犯罪的。
    滥用自由的本质就是私欲,自由所带来的是罪责,而罪因并非是自由所造成的(恐怕没有一个法官会断定一个人犯法的原因是因为他有自由)。这点在很多早期教父中就已经被确立了,特别是奥古斯丁的作品里面能找很多用有的观点。
  •   滥用自由的本质不是私欲,而是自由意志。本能是动物性的,而私欲是自由意志的产物。自由带来了罪,这本身是人的问题,而不是神的问题。神的伟大恰恰在于赐予人自由,让人有犯罪的自由,神是要给人自由的,神不会禁锢人的自由,神不强迫压迫受造物。
    正因为人的自由意志,悔改才是艰难的,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让罪人悔改的救赎工程要比神创造天使更不易。因此,神让天使向义人致敬。
    我所了解的来自我所接触过的神学,如奥斯丁、托马斯,他们给予了我更清晰、开阔的视野,即自由带来了罪。
    另,希望ls再多翻阅一些克尔郭凯尔的书。我的书评阐述了他的观点。
    我是传统的大公教会教徒。以上。
  •   如果原罪来自贪欲,请问贪欲是什么?是本能?你又说欲望是欲望,本能是本能。一般基督徒都知道,贪欲也是原罪,七宗罪你应该很清楚吧。所以你的逻辑竟然是原罪来自原罪。这就是我说的,你的逻辑根本走不通。
  •   滥用自由的本质是自由意志?自由滥用自由?好吧
    另外,我不想把同样的话反复说。我想我前面说了很清楚了,自由意志所带来了犯罪并非自由是罪的起因。就拿奥古斯丁说的:在人没有堕落的时候,自由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那么是什么使得自由选择犯罪?难道还是自由?你能帮从哪本神学书上找出来吗?
  •   ........你知道原罪什么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   那么是什么使得自由选择犯罪?难道还是自由?
    ——
    对不起,这句话我就觉得够好笑了。
    我不和不懂哲学的人辩论。您请走好。OVER
  •   「原罪」指两个不同的,虽然互相关联的概念:一种境遇或一个行动。首先原罪指一种境遇:人出生人世时,因为是作恶犯罪的人类的一员,他所接受的,不只是一个混统的存在,而还接受到具体存在的条件,这条件就包括恶的有力干预。几时原罪指这种境遇而言,就被学者称为「为果的原罪」(Peccatum original originatum)。其次,原罪指过去的一个不幸的行动,因了这样一个人的自由行动,恶势力便进入了人类的历史。指这个行动而言的原罪,被学者们称作「为因的原罪」(Peccatum originale originans)。
  •   2.自由与犯罪
    在其他东方文献中,如巴比伦的创世诗及基卡墨示(Gilgamesh)的史诗里,都缺乏人生经验的一个基本因素,就是自由,人藉以选择善恶,决定他在神面前的态度及他自己的命运。在创三里这一「自由」因素却占著最重要的位置,要想明了这一章的章旨,非抓住这个重点不可。这里已不是什么「神话」的资料,而是我们一切生存问题的精髓。
    甲、认识善恶
    关于善恶之辨,圣经的叙述是很聪明的。两株树是很好的象征,含义丰富。「生命树」是代表「生命或死亡」的抉择,而「知善恶之树」代表另一相联贯的问题:怎样做方可得到生命,方可躲开死亡的羁绊?这本是以色列和一切东方古国的智者反省的焦点。这一问题的答案依照圣经对人与天主之间的关系的看法是现成的:生命既是天主的恩赐,那末要想得到生命就非靠天主不可,就得清楚地意识到造世的智慧所规定的;什么是人的善和什么是人的恶。这样一来,为试探人的这棵树很自然地是「知善恶之树」了。
    这里所谓的认识并不是对事物的本质或结构所有的抽象认知,也不是对善的形上思考,以色列的智者们所关心的是具体的对象。他们给一切近东智者们反省的模式加以启示的看法,而为自己,为别人寻求一个具体的,有存在意义的「辨别」,不是辨认事物的本身,而是辨认人的各种行为。为估量人行为的价值,他们有两个标准:天主要人做的是什么;人所做的,一切必然产生的后果。
    关于我们所讨论的这个地方,学者们对「认识善恶」一词的含意意见不一。撒下十四17有同样的说法,它给我们一个初步的解释:「善与恶」指谓万物的总和,使相反的事物也溶合在一起(见撒下十四20)。那末知善恶树应代表普遍的,超越的,天主所独有的智识。亚当和厄娃要藉本身经验,用诈取的手段将它占为己有,是超过了造物主给他们的本性所划定的界限。这一解法把握住了一个重要的观念,配做智者反省的对象。但还有其他的平行文请人重视此问题的伦理方面。
    列王纪根据一个古老的文件记载所罗门于登极之初在基贝红所作的祈祷:王向天主求「一颗适于分辨善恶的心」(列上三9;见三11),天主果然赐给他「一颗智慧而聪明的心」(三12)。真正的智慧就在于「分辨善恶」,由之而有态度及行动的选择。这一智慧必须去求,并由天主手中当做恩惠接受。厄娃却不如此,她用一种被禁止的手腕企图获得那个「认识」,因为在她眼中那棵树「为获得智慧是值得希图的」:这就是亵圣的,窃夺智慧的行为。
    申命纪对此有一个很好的注脚,它越过一些国王职分的具体问题,给国王清楚地指出选择的必要:「看哪!我今日将生命与善,死亡与恶都陈明在你面前。……我已将生命与死亡,祝福与诅咒,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子孙得以生存」(申卅15、19)。以色列被置于善与恶,祝福与诅咒,生命与死亡的抉择之下,是因为他藉天主的言语,从他那里认识了应选择的两端,他只须下一个决断就行。乐园的考验就是这类的决断之一。乐园里人不遵从天主的诫命,不听给人启示的天主言语,却循著其他的路径想获得那个「认识」,这就造成罪恶。这样不仅是以色列,而是每一个人都不断地立在这个十字路口,他的选择决定他在天主前的位置和他自己的命运。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的自由的历史,这部历史不会有别样的一个开场。先知们所用的言词和以上说的极其相近,见亚五14-15;依五24;五20-21;七14-15。
    以上所引的各处经句都和人的自由,这个基本问题有关:不是指运用自由的心理条件,而是指自由在人性上及人命运的定夺上所有的意义。除了天主为管制人的各种行为所定的特殊规律外,还有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就是人自己择定善与恶。人专靠自己,不能得到那个「认识」,只能在天主智慧的领导下加以「辨别」。这一切很自然地指明人在天主前所有地位的特点,创三自不得不加以思考。
    乙、变成天主
    创二、三章的叙述用神话的说法把人在世界上及在天主前的状况具体地写出。天主在伊甸所种的花园有两种作用:一方面它是与天主家常相处的地方,亚当与厄娃背命后将由园中逐出,另一方面它是整个世界的缩影上让人加以管制和使用。这里创一26-31与二5-24所述相似,彼此补充,共同建起一个圣经的人性论,一个劳作及以人制物的神学:园中的果木全供人食用(三2;见二9),人的任务是看守并培植这座园圃(二15);人给动物起名字表示人是动物的主人(二19-20);一句话,人将克服大地,统制大地(二28)。既然克服大地,以人制物是人使命的要求,那么对知善恶树的禁令应该代表一个不同种类的事实:这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原来,所谓的「认识」并非指世物而言,而是指世物为人的真正价值在那里,或更进一步,人在天主前的位置是怎样。事实上,人的受造身份向他所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人承认自己是受造,接受这个人的生存的基本定律。果然,人所受的诱惑正是在这一点上作祟,蛇所说的话很清楚:「天主知道!你们在那一天吃了,你们会开了眼睛,如同天主一样,认识善恶……」(三5)。禁果——就是假智慧——的魔力在于人幻想:一旦得到它(禁果),就会和天主一样。
    在此我们真正触著了人罪的根蒂。个别的罪行固然可按它们所干犯的诚命加以类别,但这种以法律为依据的判断能使罪恶的真实严重性障蔽不现:本来在任何罪的骨子里面都该认清那真实的罪,那就是僭夺造物主的独有特权,认为凭一己之力可以认识善与恶。人只有两条路可走:或在天主前自认是受造,或企图越过受强者的界限,把自己看做价值的创造者,「把善唤为恶,把恶唤为善」(依五20):这才是最基本的问题,舍此便无法了解天主的法律。因为这个法律并不是由外界加给人的一个负担,而是人的整体所不可缺的一部分,它给人作下某一种界说。生存为人无非是与天主保持一个合理的关系。但人能设不走这条路,却要自己做天主,他在这上面所作的抉择便也决定他与世界周旋的态度。这就是自由的伟大所在!「天主真说过:你们不可吃园中一切树上的果子吗?」——「园里树上的果子,我们都吃,唯有园子中央一棵树的果子,天主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创三1-3)。园中的一切果实都是为人享用的,但「认识善与恶」(按以上所说过的意义)却是另一回事!这一叙述的作者确实把他眼中所认为的罪恶的本质投射在原祖父母身上,一切个别的过犯都少不了这一本质,都以它为最深的动机,作者同时又把罪恶的宗教性揭露,因为罪是人的自由在天主前的一个抉择。任何事上人都不能不对天主有所抉择,就是接受或抗拒自己是一个受造物:这是人的生存的一条绝对定律,多多少少地为人所意识,所接受或所抵抗。这位古代作者对这一点感觉深刻,他就把亚当和厄娃所受的考验放在这上面这种考验正是我们所共知的,在生命的每一周折里都有它。
    这篇叙述的结构良好前后一贯:布景是乐园(二8)原祖父母面对禁果(二16-17),这出人生之戏便一幕一幕地在我们眼前展开:天主立意,造了配偶(二18-25),女人受锈惑(三1-5),男女同入网(三6-7),其罪的良心开始反应,要逃出天主的视线(三8),二人被唤出来受审(三9-13),判决的宣告(三14-19),判决的实施(三22-24)……只须把握住原则,这种约定的意象征不难懂,而在意象下的主题确毫无神话色彩,它无宁是历史中人类经验的产物,它是人类历史的核心。这篇叙述是经得起语言分析的,只须分析得当,便不难发现其中对人生反省的结果。在这里面作者对人生实况及对生存意义的二种反省互相衔接。这就是他放在启示光照下的两个基本因素,藉以照出它们的真实义意来。在现世生活的种种灾殃之上,甚至在死亡的威胁下,他诊断出一个更深的原因是一切灾祸的根源:人与天主之间关系的破裂:由灵性角度看过去的罪恶。这一真理绝不因为能普遍地应用,就不许它的第一次实现是在人类有史之初。恰恰相反,正因它能普遍应用,所以亦能实现在人类的始祖身上!但既然任何证件缺乏,又怎能用具体的方式将此真理在始祖身上表达出来呢?我们知道在这篇东西写成的那个时代,以上的道理流传在各种典型及固定格式的叙述中,以有血有肉的英雄为主角。此外,某一部落的生活,他的各种特征,以及他的一切生存经验惯于投射在一个真实的祖先或一位名祖(eponym)身上,藉以追述他们的历史源流。亚当这个人物就是这种情形,他是人类的名祖,佩带著人类的名字(Adam一词的含意是「人」)。这样一来,亚当的罪在它普遍的性质上,实在是一切人罪的原型:不仅是有意冒犯天主的一项法律,还是要「变成天主」。
    3.罪恶与在天主前的自知
    甲、自我意识(良知)的初醒
    只在乐园的罪里看到一个普遍真理的象征式的表达:就是全人类在天主前都是罪囚,还不够。这叙述的脉络(上下文)给我们呈现一部圣化历史,追述天主的计划在世上的进展。作者把始祖放在我们眼前,无非是要说人类对于恶的经验是有一个起点的,这一起点他放在人类历史的开端:自由的考验及紧随著的罪恶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件事,它为以后的一切事件是有决定性的。作者自然无法从外界的观察所得,或依据什么证件来描写人类的第一件事。但他却能依据我们自己的罪恶经验,和启示的光照由内部去了解那一件事的性质。这样他反倒触著了人类历史的最深处:世上一有人出现,就开始了自由的历史;与第一次自由的执行开始了选择的戏剧,这一场戏的第一幕便是一个失败。
    这一懂法与传统道理的精华是相投的。最显著的例子是圣保禄致罗马人书五12-21:「就如罪恶藉著一人进入了世界,而这样死亡殃及了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五12)。创世纪的叙述细节这里完全集中在两个因素上,两个决定我们现世生活结构的因素:罪恶与死亡。但保禄对原罪的本身说的很少,他所用的语言是抽象的:是一过失(罗五15,17),是一叛逆(五19)……抑有甚者,保禄为使人类的起源及人在耶稣基督内所得的救赎前后相映,特把人类的起点集中在亚当一人身上。这一格式化实在把创三内的心理描写遮掩住了,此外原罪与人的良知在天主前的初醒的关系也变得暗淡无光。这一因素(关系)确是攸关匪浅的,没有它,人的自由所受的考验就失去了具体的内容。
    乙、良知及社交的经验
    为追述人类良知的初醒,创三的作者不描绘一个单独个人在他心里面对天主而趋向崩溃,却描绘著一对男女,使人类原始的这一幕获得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深度。原来人的良知不仅使他觉察他与世界的区别!还叫他领悟他与别人的关系,没有他人就不得建立自我。理论上说来,这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可建立于两个同性的个人之间,但把这关系放在亚当与厄娃上对配偶之间却能收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作者这样能具体地指出由这一对夫妇所出生的整个族类的发端;另一方面这一鸟瞰便囊括了人性的全部。所谓人性并不是那个抽象的,同样适用于一切个人的「人的本质」,而是实际上人性必具备的男女性别(sexual bipolarity)。罪恶——这个人与天主发生关系的序幕——就是一对配偶所演的戏:他们由彼此间的关系而在天主前意识到自我,并联合在一齐拒绝天主,与他断绝关系。
    由这一角度去读全篇叙述,就会发现它的浓厚的生存(existential)色彩,即便今日的心理学家也不会否认这一点。不错,整个的悲剧一幕一幕地上演,俨然是由外拍摄的一部电影,但事实上是一个约定的蒙太奇(moutage),它的细节不该叫我们失去它的原意。起点是天主的造男造女(二7-9、15-24);因为男性的个人不是为独立生存的,应该给他一个「适合于他的助手」(二18)。在动物界无处可寻(二20),而人在她身上却找得了自己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二23)。作者置于人口中的这一惊叹无非是藉意象的语词道出了一个共同人性的自知;这为人也确是走向完全自知的初步,由异性那里获悉自己是什么。这和人到成年时,爱情的苏醒给人所作的自我启示是同出一理。从此,这一对配偶自知是同出一源,便能「离弃父亲母亲而成为一体了」(二24):二人成一体的合一境界使这双方的互相自我发现,这个人类良知的共同醒寤,得以盖章完成。
    可是这一成就在双方尚未在天主前有一共同的自知以前,还算不得完备,因为是人与天主的关系决定人的命运,人在世上要与自己的造物主交谈。为追述这一点,一棵象征的树(知善恶树)是一个表达的方法:它是禁令的对象(二16-17)男女二人对此禁令所采取的共同态度,就是他们初醒的自由(意志)的有决定性的考验(三1-7)。这一共同的抉择还该具体的表达出来,不可失之于空洞。作者心理学的机敏及他对性的精辟感悟便在此一现身手了。他确知夫妇二人在天主计划中的位置不同,因此他先明言男人是由天主那里得到禁令的首领(二16)而女人只是「与他相似的助手」 (二18),是男人用全部感情所依附的配偶(二24)。但在受诱惑的一幕里,两性的位置却颠倒过来:女人先受了蛇的蛊惑而来勾引男人(三6);她利用男人对她的依恋来一耍做人类首领的脚色——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在这他们二人共同抉择的一刻。顷刻间,二人因犯罪而互相得到的自知从根受到摧残。受诱惑前,「二人赤身露体,并不感到羞愧」(二25)。犯罪后「他们的眼开了,见到自己赤裸裸的」(三7)。羞愧的兴起明示二人的关系中起了骚扰:他们在互相倾慕上感到羞愧,就是说,他们已不能再开诚相见,以天主的临在所照耀的真实关系为基础;而陷入了一个虚假的情景,这里天主已预先被革除。天主判决也指出这种爱情的降级:「你的恋慕使你追寻你的丈夫,他要管辖你」(三16)。男人的为首的职分变成了统治权,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上引入了主奴的辩证法;反过来,女人所感到的恋慕驱使她变为诱惑者,已不再提示她为相似男人的助手之职了。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本篇叙述的作者认为人在世初所受的考验少不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层关系为人在天主前意识到自己是不可缺的。有关原罪的神学必须注意到这一点才对,不然会把罪的观念看为描象的及纯个人的事。罪的窜入人类的历史必须经过一个个人的及社交的行动,由之双方的彼此关系以最大的深度相关联。认识别人并藉别人认识自己可在天主前进行,也可把天主置于一旁;对待别人本著占有的行动(藉统治或藉恋慕),或把他当做天主白赐的恩惠来接受,礼遇别人以天主为二老之间不可少的爱情联系,或者企图把人当做自己的天主或把自己当做别人的天主:这就是所有考验的关键。……有人问这里所用的象征是否藉「认识」两字来指性生活的罪。用智慧书的一般倾向来解释这篇东西,「性罪」的解释是没有多少根据的。但既然躬与其事的是一男一女,有关性的这一点自然多少要介入一些,因为这里正是男人和女人藉著彼此的认识而发现了自己。
  •   呵呵,神学资料都贴给你了。自己慢慢去读吧。
    那你认为原罪来自欲望,那么是什么使欲望去犯罪的?是欲望自己本身?
    基督徒要是连自由意志都不承认,那可就错离谱了。
  •   自由带来了原罪。妥妥滴。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受诱惑不是被动的,而是人主动地接受诱惑去犯罪,这个主动不是来自什么本能啦,欲望啦,这个主动来自你的自由。因此,犯罪的人要为自己负责。这是基督教中非常重要的神学观点,也是主流观点。脱离自由意志谈原罪,就是在卸责。
  •   叹为观止
  •   牛。。。
  •   我只能表示一下呵呵
    就从你前面说的那句“贪欲也是原罪”,就已经表示你没法区分罪与罪行以及罪愆的区别。你转了一大堆也只能表明你根本就没明白我在说什么。你转的内容有哪一点是反对我说的?人家也说了“不是指运用自由的心理条件,而是指自由在人性上及人命运的定夺上所有的意义”对吧?自由带来的是[罪责],而不是[罪因],驱动人犯罪的是人本身的意志,自由并不直接促使人犯罪的。OK?只是自由让意志有犯罪和不犯罪的“可能”而已。
    另外,如果听不懂我说什么也实在是没办法
  •   确实,不是我听不懂你,而是你没有懂这个最基本的。
    自由带来的是罪责,不是罪因,请问罪的因是什么?
    诚如你的观点:你的回答是:贪欲。
    呵呵。“不是指运用自由的心理条件,而是指自由在人性上及人命运的定夺上所有的意义”,你确定你读懂了?
    你回答:对,我读懂了。是贪欲。
    诱惑产生以前,人是无原罪的。请问无原罪的人哪来的贪欲?
    你回答:驱动人犯罪的是人本身的意志,自由并不直接促使人犯罪的。OK?
    人本身的意志——不是自由的意志?而是指贪欲?
    你回答:对,意志就是贪欲。
    我笑了。
  •   你的逻辑。。我不说别的,就说“死板”好了。
    贪欲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如果你硬要说贪欲是从自由来的,那人的犯罪可以说完全没有责任了,因为不是出于人的意志。还有点你要搞清楚,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自由,不是在讨论自由意志。你要回顾一下你前面的发言吗?[我倒是认为虚无在罪之前。罪由什么产生?自由。] 如果你多加两个字的话或许我就不会说什么了。
  •   恰恰是你在认为贪欲来自自由,拜托。
    我自始自终地在强调:贪欲是诱惑以后产生的原罪。贪欲不是原罪?
    你用贪欲来谈原罪的罪因,就是用原罪来解释原罪。
    自己还看不到自己逻辑的漏洞,呵呵。
    你不必再言。我已经失去兴致讨论了。
  •   既然你缺心眼,我也没办法。
    你再好好去看看原罪是什么。你分得清罪性、罪愆以及罪之间的区别吗?原罪并不是指一类或者某一样具体的罪,而是一种“状态”,同时也是类似于一种“身份”。麻烦你好好回去翻翻你们的教材,事实上你根本就不懂
  •   呵呵翻教材。不知道你读的是什么教材,真是耸人听闻啊。作为一个有德性的人,适可而止是必要的。
    我不喜欢和别人骂街的。
    以下你自己全部站街吧。拜拜。
  •   说真的,就你这样连“原罪”和“本罪”这种对一个信徒来说是基本常识一样的概念都分不清楚,如果不是你的教会在教导上有问题,那就是你自己不学无术了。好自为之吧
  •   科学可以解释一切么?心灵可以因解释得到安宁么
  •   你是个诗人,所以我能理解你对科学的质问
  •   其实我曾经想学物理学的。。。。
  •   做诗人很好啊
    关于人,世界,存在的疑问人人都会有,只是有的人并没去找答案,有的人没有找到,有的人找到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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