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旺斯怎么走

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作者:(英)卡伦•惠勒  页数:361  译者:焦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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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或走,或停,原则就是看心情。
  35岁的时候,时尚总监卡伦终于厌倦了伦敦的浮华、喧闹与高压,决定抛下高级公寓、高薪工作,搬去法国乡间生活。
  在那里,不需要用名牌武装自己,高跟鞋也无用武之地,等着她的,是崭新的田园生活:在春日的阳光下整理花园,秋日下午漫步在山坡上采黑莓,冬日里围着壁炉烤火,夏日傍晚骑自行车穿过田野,或者在院子里小酌一杯餐前鸡尾酒。点缀其中的,是薰衣草般的浪漫邂逅。

作者简介

  卡伦·惠勒(Karen Wheeler)
  曾任英国《星期日邮报》时尚总监,目前为《金融时报消费杂志》与《每日邮报》特约撰稿人,作品亦见于《伦敦标准晚报杂志》、《你》杂志、《泰晤士报周日时尚杂志》及诸多国际媒体。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普罗旺斯怎么走?
第二章 房子找到了我
第三章 新朋友米兰达
第四章 朋友变成了敌人
第五章 开始我的新生活
第六章 并不美好的露营之夜
第七章 终于搬进了新家
第八章 拉罗谢尔的寂寞
第九章 法式糕点与诗歌
第十章 书店里的游戏
第十一章 糟糕的生日聚会
第十二章 奢华的巴黎之旅
第十三章 展开新生活图景
第十四章 昂古莱姆的古玩商
第十五章 漫长而又得体的告别
第十六章 夏日
第十七章 馅饼之夜
第十八章 圣诞晚宴舞会的“荡妇”
第十九章 圣诞节
第二十章 新年
第二十一章 离开
第二十二章 通往雷岛的大桥

章节摘录

   第一章普罗旺斯怎么走?   哦,天哪,我都干了些什么?我正乘着渡船,穿着镶了玉石的人字拖的脚丫子还没变得像冰柱子那样凉,因为三个小时前我还在伦敦西区,享受着宽带、浴缸、整体厨房和我的公寓大楼。   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开始在法国的“新生活”了。此时,我坐在甲板上的咖啡厅里,周围都是些所谓的“移民老人”。我突然觉得自己或许早出生了三十年,因为大多数人去法国都是为了养老的。   几个月来,我的朋友们一直在说他们有多羡慕我,说我有多幸运。他们都为我准备移居国外的计划感到激动。“一定会很棒的——你肯定不想再回来了!”因为他们这样说,所以我这次移民完全没有压力,而且开始有些执著于此了。   可是,如果那里没他们说的那么好呢?如果我讨厌那种生活,想马上就回来呢?关于这些问题,我现在还不知道答案。   一年前,我还在筹备自己的婚礼,而现在我却已经策划好,要到偏远的乡下独自生活了。住在那儿,就算去最近的正规超市也要开上一个半小时的车,要到最近的普拉达店要坐上几小时的火车,要是去最近的马克思斯班塞美食广场也要坐上五个小时的火车,而且还得跨越英吉利海峡。我的新家里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浴缸,厨房里没有大水池,更没有热水。房间里只有像铺满了花朵般发黄的壁纸,以及还在不断被潮气侵蚀的伤痕累累的墙壁。从厨房地板上的那个大洞里可以看到潮湿阴暗的地窖,后院还堆着如同比利牛斯山一般高的垃圾。我现在甚至都不知道该穿什么行头来应付那样的生活。我在时尚圈里打拼了十五年,衣橱里的大多数衣服只适合出席高级酒会——最起码也能让我在克拉瑞芝酒店吃顿早餐——我的鞋子也都有很高的跟,每次穿它们,我都觉得得准备好夏尔巴登山用品和氧气瓶才行。   地下三层的停车场里,我那辆古老的“高尔夫”里堆满了十几年来在伦敦积攒的物品。而在这个星期的早些时候,我已经把我的家具和二十四个装满家当的棕色大箱子一起装到一辆超大的卡车上,托运到法国的普瓦图-夏朗德去了。今天早上,在邻居杰罗姆的帮助下,我把剩下的东西也打好了包。然而不幸的是,这些东西居然也轻而易举地就填满了一辆车。   上午九点到中午这段时间,我把剩下的衣服和家当通通装进了垃圾袋或是塑料纸袋里,拖着它们下了四段楼梯。   “我说亲爱的,你真是不到最后一刻不行动啊!”杰罗姆撅着嘴说,“你的行事方法实在与众不同,大多数人都会在几星期前就收拾好一切的。”   “我也提前收拾了啊!”我反驳道,“这些只是剩下的而已。”   我在伦敦生活的最后三个小时似乎转瞬即逝。临行前,我用真空吸尘器打扫了卧室,还在冰箱里留了一瓶香槟和几块巧克力,这样新房客入住时就可以直接享用了。然后我锁好房门——这是我最后一次锁它了——开始往楼下走。看着过道上花花绿绿的杂物堆,我突然感到有些失落。这堆杂物中除了有塞满衣物的垃圾袋外,还有工作用的文件夹、笔记本电脑、台灯、小地毯、植物、除尘工具和胡乱堆放的衣架。其中有一个纸质垃圾袋里塞着一双斑马纹的细跟高跟鞋和一顶用玫瑰花装饰的黑色礼帽,它们是我以前为参加婚礼特别准备的。   来到停车场,我打开后备箱,看到里面塞满了羽绒被褥、枕头和十五袋干果。打开车门,车后座上是大行李袋、几箱瓷器和我储存的“法罗&鲍尔”墙漆,还有一些早已不用的手袋和鞋子——现在它们总算是有机会重见天日了。   跟过来的杰罗姆用专业的橱窗摆放设计师的眼光打量了一下我的车,然后说道:“你得先上车,然后我再想办法把剩下的东西塞进去。”我照他说的做了,在车里看着他乱塞一通。当他把我那些鞋子、衣服和杂志都塞进来后,我连后车窗都看不到了。我那棵棕榈树庞大的身躯刚好卡在驾驶座后面,挤得我的鼻子都快贴到挡风玻璃上去了。   稍微调整了一下,我发动了车子,这时杰罗姆对我说:“祝你好运,到了别忘了给我发邮件。”   “一路顺风!希望明年夏天能去法国找你!”我的邻居黛西这时也赶来了。   和他们道别后,我出发了。汽车一路颠簸着向前驶去,我估计车上的悬架都快蹭到地面了。可就在这时,我却意识到自己忘了一件事,于是慌慌张张地掉头往回开。   我加大了马力,车子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颠簸着,颠得那些瓷器叮当作响,我觉得那响声实在是让人揪心。   我回到公寓大楼时,黛西和杰罗姆刚好从大门口出来。   “哪条路通向普罗旺斯?”我朝他们大声喊道。   “走A3公路。”黛西回应道,“从哈默史密斯出发,根据标志牌的指示走。”   “顶多一个月你就会回来的。”杰罗姆摇着头说。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不看好我这个计划的朋友之一。   我就是这样匆忙离开的。今天是周一,八月的公众假日。我开着车穿行于伦敦西区那些熟悉的街道,街道上阳光明媚,但人影稀疏。当看到有着十多年历史的广场离我越来越远时,我突然有一种挣脱了束缚的感觉。事实上,很早以前我就觉得伦敦像个牢笼,囚禁着我的同时满载着悲伤的回忆。每当我走过诺丁山的某些餐厅,或是坐在肯辛顿高街后面的法式咖啡馆里,抑或是漫步于霍兰公园中时,我都不禁会想到自己曾经失去的东西,顿觉无比感伤。只有一次我厌恶伦敦的感觉不是那么强烈,那是一个八月的早晨,我从奥林匹亚路上疾驰而过,飞速经过哈默史密斯环岛,一路畅通无阻——这两个地方的交通状况通常都是非常糟糕的——这时我感觉伦敦似乎并不想与我为敌,已经放过了我。   除了放弃公寓以外,我还放弃了一份让人艳羡的工作——一家时尚杂志的时装及美容内容主管。我从二十多岁起直到三十岁出头,一直在时尚圈里工作。年轻时我真是爱死这份工作了,可现在我必须跟它说“再见”,因为我无法再跟那些时尚设计师打交道,无法再去忍受他们的狂妄自大了。在别人看来,也许我荒谬至极,因为我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无法容忍时尚圈里的人。   我厌倦了这份工作,厌恶用策划打造出主流时尚理念的行为。这工作或是让人们觉得每半年花六百英镑买一个标有设计师名字的新款手袋是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或是让人们觉得一位成年女性穿着由那些不入流的时尚设计师们力荐的短款荷叶裙或超短裤等当季流行服饰看起来会很漂亮。现在再做这样的工作,我会有负罪感。因为在说服读者们冲出去抢购那些“必需品”时,我心里非常清楚它们都是些“非必需品”,而且在半年之内,它们都将成为被填埋的垃圾和废物。   其实,当初是一个担任专题编辑的朋友劝我到杂志社去工作的。我曾在报社做过插图工作,所以想这会是份美差。的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真的是份美差。我在报社工作时五分钟就能做出的决定,在杂志社要花上几天时间反复讨论,而且至少要有六个人参与。讨论时,我们会坐在办公室里喝咖啡、吃甜点,几个小时一下子就过去了。但是,做这份工作也有很烦人的地方,那就是必须和令人讨厌的摄影师们一起工作。这些摄影师们都是杂志主编选中的,他们中有很多人和主编有私交,甚至是他的情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不得不和一位狂妄自大的摄影师一起出差去迈阿密;到纽约去时,同行的则是一位精神不太正常的变态人士;到澳大利亚去时,旅伴竟是一位此前从来都没有拍过专业时尚写真的摄影师,以致我在澳大利亚烈日炎炎的海滩上站了几个小时,都快被烤焦了,而他却仍在鼓捣自己的胶片。用他调整焦距的那段时间,我都能画完一幅水彩风景画了。还有,这些摄影师们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不明白我们的报道意图。他们会要求化妆师在模特眼部画上烟熏妆,还要把发型弄得很“前卫”——眼下“前卫”这个词可是摄影师们最青睐的,他们才不理会雇佣他们的杂志社是不是走前卫的路线,是不是会赢利或亏本呢——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在进行艺术造型上的大胆突破。可他们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模特看起来丑陋不堪。要是我能只用一欧元就把这样的摄影师打发走的话,我现在一定不会搬到普瓦图-夏朗德的小村舍里,而会搬到圣特罗佩的别墅里去了。   不过,导致我离开的最终原因——就像法国人说的“导致花瓶满溢的最后一滴水”——是“拉里·马里布事件”。拉里是个时尚造型摄影师,然而几乎每个伦敦的时尚杂志编辑都不愿意跟他一起合作,因为他的行为实在是太古怪了,而且他根本没能力根据报道的要求进行拍摄。因为我们杂志社的一位编辑曾跟他有过一次肉体上的欢愉,所以我不得不跟他一起到加利福尼亚去拍摄夏季刊的封面。这事或许表面上听起来美妙至极——可以公费到加利福尼亚去待上一个星期——可要我说,事实并非如此。   在飞行快要结束时,拉里喝得烂醉如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羞辱着身边那个同性恋发型师,还把化妆师贬得直掉眼泪。第一天,他要我们所有人都“滚开”,因为他想和模特单独在一起“缠绵”,以便体内能“产生出某种化学物质,生发出激情”。于是,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便和模特消失在沙丘中,不见了踪影。结果他拍出了这样的照片——一名模特慵懒地躺在沙滩上,袒胸露乳的;当她骑在沙丘上时,还心醉神迷地抓着自己的胸部。我想,这种照片更适合那种以男性文化为主题的杂志,不适合时装美容类刊物,根本就不能用。第二天,我们本应该为“绽放夏日光辉”这一专题报道拍摄照片的,结果他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还说拍这样的照片实在是无聊透顶。第三天和第四天,他干脆什么都不拍了。第五天,他威胁说要杀了化妆师,接着化妆师就要求乘飞机回家去了。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倘若你曾梦想抛开“黑莓机”,放慢生活步调,到法国乡下采摘真正的“黑莓”,那么这就是你最佳的夏日阅读伴侣。   ──《法国地产新闻》   娱乐性十足,触及许多主题,包括改变、旅行、爱情、时尚……元素多样,文字精彩   ──《法国旅人》   精彩地勾勒出了乡村生活面貌。诙谐幽默,让人放声大笑。一次灵魂的春季大扫除!   ──英国《肯辛顿杂志》

编辑推荐

   普罗旺斯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名,它代表一种特有的爱:爱生活,爱自己。它代表你想远行的心。   她叫卡伦,35岁,刚刚辞去时尚总监的职位,将自己在伦敦的华丽生活关门大吉。她正在去普罗旺斯的路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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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2条)

 
 

  •   普罗旺斯,记载多少人的心思!多少人梦想去的地方!多少人要去哪里过生活!好多好多,数也数不过来。
    很多人都说:普罗旺斯是浪漫长的!嗯,因为那里的花,一片紫色些色的薰衣草,真得如果那片紫在你的眼前,你也会如此感慨生命的美好吧!
    我想我会的!
    我羡慕作者的的勇气,开始了普罗旺斯的生活。在普罗旺斯的遇见人事物,都成了最美好的回忆!
  •   因为书名而买的书,身在北京,和作者身处伦敦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过人家能去普罗旺斯,偶也只能凑合找机会去香格里拉了。。。
  •   在书店翻到这本书的,然后看了看当当的价格还比**的低,所以就马上买回来了。这本书一开始是封面吸引了我,翻看内容之后觉得还蛮“普罗旺斯”的,而且翻译的笔触也挺好的,给我的感觉是文字很直白也很坦白,文风挺清新的,是一本阅读起来很轻松的书。蛮羡慕作者的勇气,很期待那么一个远离喧嚣的生活。
  •   我羡慕着的田园生活,遇见的都是善良的人们,那多好。
  •   能够放弃原有的生活来到乡村、应该有挺足的勇气

    给人感觉耳目一新、开始思考自己的生活
  •   说实话,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
    买回来看还是挺好的,女主人公的生活一波三折,当你觉得她找到真爱的时候,却又发生了转变......
    结尾处给人无限遐想,真的是一本伴着奶茶、阳光的放松读物。
  •   书还没看,先赞一下当当的速度。昨天下午才下单,今天上午已经收到了!至少这一点超过了**!
  •   我们面对都市的压力 都应该趁着你年轻 停下你急促的脚步 去外面看看另外一片天地。。在路上遇见自己
  •   想要收获必得要付出很多。
  •   在南京上学时看到的 后来就找不到了 在当当上碰碰运气 结果真的找到了 非常开心 谢谢当当
  •   朋友一直推荐买的 果然不错 以后一定要到那里去看
  •   包装完好。。。内容充实。。。
  •   别人推荐我看的 不错
  •   给妹妹看的,她喜欢
  •   没看~感觉不错
  •   很可爱的描写,推荐。虽然还没有看完,不过的确是很喜欢。
  •   文字比较平实,因为是译文的内容,所以有些地方不是很通顺,要从英语角度来理解就好了
  •   在当当购物一直都很满意,继续支持
  •   一直以来法国都不是我钟情的欧洲国家,就算有人在我面前把巴黎夸得再如何天花乱缀,似乎也提不起我太大的兴趣。但是法国有一个地方是例外,那就是普罗旺斯,因为那是梵高最后住过的地方,是葡萄酒的故乡,是薰衣草的海洋,是大海与阳光的天堂。多少人被她的美迷住?

    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似乎是有钱人在大城市里浮华的生活过得厌倦了,躲到乡村修养身心。看了才发现这又是一个关于女人疗伤的故事,一场偶然的旅程,邂逅一幢年久失修的古宅,然后灵魂丢在了那儿,于是身体不得不抛弃大都市的舒适生活,到乡村过起天亮而作天黑就息的乡下人生活。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另一个版本的《托斯卡纳艳阳下》吗?难道说女人最好的治疗情伤的方式就是找个乡村买栋古宅然后折腾一下?

    简单说来这是关于一个失恋的女人的故事,纵然她是一个时尚圈的女强人,但是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也跟普通的女人一样脆弱。我觉得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对于失恋的女主角的情绪上的处理,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陷在悲伤的情绪里不能自拔,于是用忙碌的工作,学习,旅行来麻痹自己,直到搬家去法国,依然没有从过去走出来。对于失恋中的人来说,回忆是最伤人的,越是幸福美好的曾经就是现在最难以摆脱的包袱,而必须遭遇最彻底的伤痛才能走出来。女主角从最开始对接近雷岛本能的抗拒,到最后可以大声唱着歌驾车离开这个小岛,这是一次真正的重生。终于可以告别过去,去迎接未来。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也算是一个励志的故事。

    相比《托斯卡纳艳阳下》中大笔墨描写托斯卡纳的山川风貌,民俗风情,历史古迹,甚至葡萄酒和橄榄油,这个故事则是完全的小说语言,情节也更加戏剧化。从阅读角度而言,这是个好看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个性虽然说不上非常饱满但是至少都很鲜明,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或许有人会被这本书小清新风格的封面迷惑,以为这会是一本清新美好的乡村小说,而事实上,婚外情、同性恋、一夜情……各种暧昧不清的情感关系在这本书里无所不及,绝对有点“重口味”。虽然对于法国人生性中的那种浪漫和不羁是早有耳闻的,但是在书中看到那种所谓的“开放式”男女关系的时候,还是有点接受不了。只能说,这真的是一个很法国的故事。

    很喜欢一个朋友说过的话“我要走遍所有的路,以便忘记通向你的那一条。”就如女主角最后终于在通向雷岛的那座桥上找回自己一样,时间和经历终究能治愈感情的伤口,就如普罗旺斯一直给人以美好和希望一样。
  •   首先,译名的离题万丈暗示了它的整个promotion未必与真正的主题相契合。不过,刚拿到书的时候,我的确被它的书名和和谐小清新的封面所吸引。而且较幸运的是,最近我读到的外国言情小说,女主角都是如我这种大龄熟女,我喜欢她们因年龄而绽放的浑厚的女性魅力,让自己徐徐老去的身体注上一记强心针。

    “普罗旺斯……代表你想远行的心。”每个人似乎都以流浪作为理想的彼岸,即使是千年宅女,也能吆喝:“我是将风融解在血中的女子!”但是,我不认为远行代表着将自己放逐到与那些边缘于社会发展的老年人、古怪的人为伍。这其中要澄清两种关系,远行应该意味的是反“璞”归“真”,回归自然与人性的本原,也就是体现着现代异化的社会向人类社会本原的皈依。但作者却在旅途中拐了个弯,去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希望有人理解我在这个语境中使用这个词的意思)。这里形成的对立,是积极向上的现代社会与停滞落后的农村之间的对立。这已经是涉及生存境况的是非题,而不是涉及存在价值的开放性选择题了。一个年轻人不来这个居住地,不在于他们更向往灯红酒绿,而是这些地方确实会虚耗他们的生命力。因此,作者设计了这样的选择题,却硬性地决定了一个荒谬的答案,就像考问一个小孩子:“一个大梨和一个小梨,你要把哪个给奶奶?”那个让大人最满意的答案,其实是最泯灭人性的。

    最为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作者不断地发掘这个远行地的不完美的地方,最后竟然出现了人与人的私通、同性暧昧甚至3P关系——到这里我开始有点怀疑,我是不是该放下成见:作者其实是一个构思故事的天才?这些描写的目的何在?同样的,我也不理解作者为什么不厌其烦地描写那一段段烂桃花,致使在结尾处,即使又一个男性进入故事中,读者对其已不再抱有希望。作者在平淡的语气中,将一切都摔碎在地:友谊、爱情、婚姻、承诺、希望……我们却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悲剧!这才是真正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我搞不懂。

    -----------------------------我是专业与世俗的分界线--------------------------

    作者以第一人称完成全文,最主要是为了博得读者的共鸣,然而到了后期,我不得不与这个真身抽离开。为什么一个女人可以在爱情路上屡屡碰壁?唯一的一个原因,就是她处理爱情的方法不对。无辜之人终有可降罪之处。道德评判的话可以说很多。
  •   这本书是在书店看到的,一翻跟梅尔的一样,都是以小说形式对普罗旺斯进行描述,喜欢
  •   这本书跟普罗旺斯真没什么关系,不过还行吧!!!
  •   等了很久终于买到了 之前总是缺货 感觉可以让人心可以放松一下
  •   人生要放下一段时间,找回自己,回归自然!
  •   记得很多年以前我非常迷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小说系列,如《普罗旺斯的一年》,《重返普罗旺斯》,《永远的普罗旺斯》,他这个系列的小说充满了对新生活的喜爱、对新地方的好奇,他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快乐的探索让我对普罗旺斯充满了好感,加上最近看了几本不错的英国小说,如《1945年的恋人》、《古董衣情缘》,所以对这本书有着强烈的好感,急不可待的找来看,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可爱,一个抛弃高跟鞋的女人,带着满车的行李开向新生活,封面上写着:普罗旺斯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名,它代表一种特有的爱,爱生活,爱自己。它代表你想远行的心。这一切都是我喜欢的调调,直到我翻开书来进入正题,发现故事并不阳光,反而有些奇怪和阴郁,让人觉得法国乡下充满了古怪的人物。
    故事的女主卡伦,35岁,在被男朋友艾瑞克抛弃后辞去了时尚总监的职位,放弃了伦敦舒适的房子,来到了她的新家---虞美人之家。这个房子是在一个错误的EMAIL的邀请下出现在卡伦的面前的,当她收到戴夫的一个发错的邮件的邀请下来到了普罗旺斯的,就这样她的未来就和一栋两层的自带独立车库的老房子联系在了一起,她用辞职和新生活来疗伤,而新生活依旧充满了试探、失望和稀奇古怪的人物,一个女人想忘记一个男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拥有一段新的恋情,卡伦的内心也带着这种希望和憧憬,只是故事里的出现的男人都有着阴郁古怪的性格,从戴夫和他的抑郁治疗中心的朋友到维克多,从亨利到勒纳.马特,从克里斯多夫到乔恩......故事里有同性恋、有想要处一段“开放式”感情的男人、有婚外情、有一夜情,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法国的乡村生活真是充满了让人惊骇的真实,对于想看一本治愈系小说的我不啻为当头一棒,也许是我自己已经把普罗旺斯当成了一种幸福生活的标志,才会对这本小说有着这样的抵触,不过相对于《1945年的恋人》和《古董衣情缘》这两本书的作者的文字功力,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也是干巴巴的叙述,完全抓不到重点,只是随着一个失恋女人到处瑟缩的痛苦着,实在很让人郁闷啊!
    不过即使这本小说阅读起来有些干巴巴让人觉得没有那么有意思,但是书里有些观点我还是很认同的,比如作者说:快乐就在自己手中,也只在自己手中。孤独和寂寞不是物质能够安抚的,一双昂贵的银色搭扣鞋不能让你在夜里觉得温暖、快乐。失恋的人应该放弃物质享受去过一种简朴的生活,只有那种生活才能让人发现热水、床、浴缸和烹饪设备远比丢失所谓的真爱要重要的多。---这个观点实在而且成熟,是应该给觉得失恋大过天的孩子们看看。
  •   有英国人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锦绣在前,这本书显得不知所云.其中涉及普罗旺斯仅两处,一处是:普罗旺斯怎么走?另一处是建议去普罗旺斯游玩.全书就是一个失恋的英国剩女,到法国乡间买了座农屋度日,以花痴的精神追异性.而在这个乡间里的男士,好像都不太正常,精神不正常,同性恋居多.好不容易来个正常生活的男子,后来发现有家有口,无意中做了回校三.最后,居然悟出了生活的真谛.我只能说自己悟性差,看不懂.
  •   书名是普罗旺斯怎么走,可内容和普罗旺斯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是游记,而是自传。也不是图文并茂的,里面就几张少的可怜的照片。可读性不强,只能随便看看,和彼得梅尔简直不是一个级别。
  •   书的质量没有问题,只是这就是一个女人的发情记录,没什么好看的,和普罗旺斯也没多大关系。着重就讲了她和几个男人纠缠,发春的故事。没啥内涵,或者内涵过了。完全没有阅读的必要,浪费时间。
  •   可以通过此书了解外国人表面美好, 实际上混乱的男女关系生活.
  •   没什么实际内容的书,很一般
  •   不是很好看,有点沉重 看完后觉得没啥希望 完全跟普罗旺斯没关系 特别是那边的阳光心情
  •   没有彩色插图的书籍大打折扣,令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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