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4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常英,杨秀清,史飚 编著  页数:284  字数:334000  

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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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第四章 诉第五章 当事人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第七章 民事证据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九章 期间、送达第十章 法院调解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三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二十五章 仲裁协议第二十六章 仲裁程序第二十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附章 主观题高分突破指南

章节摘录

插图: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即“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也是平等的。法律不因一方当事人的特殊身份或地位而多赋予其诉讼权利和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诉讼权利的同等性。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相同的,如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权利。(2)诉讼权利的对应性,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对抗性决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某些诉讼权利处于对应状态,如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反诉权,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等。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有责任保障当事人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不得随意限制或者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一些方便,使当事人能够充分和实际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偏袒一方,歧视压制另一方。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法院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项,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协商对权利义务问题达成一定协议的诉讼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了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要有调解可能的,应当尽量用调解的方式结案;2.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必须遵守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谓自愿,是指当事人自愿参加调解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也即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要当事人自愿,而不得强迫。所谓合法,是指调解的进行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也即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要合法。3.自愿与合法作为调解原则的内容,二者缺一不可,协调一致,不自愿和不合法的调解都是违反法律的,即使达成调解协议,制成调解书也将会被依法撤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调解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简化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便利群众;还有利于及时解决纷争,增进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但是在法院调解中必须贯彻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避免两种倾向:一是滥用调解,久调不决;二是忽视调解的作用,将其视为可有可无。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一般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因此,对于不能调解或不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就应当及时判决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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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不适合司考用。。适合正在学的学生
  •   很多内容解释的不清楚,有一些小错误
  •   虽然常英老师的课非常受欢迎,但对于这本书,我颇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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