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热线丛书

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刘凝 主编  页数:216  

内容概要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是否适用一般法院管辖的规定?可以委托哪些人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协议怎么签?起诉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起诉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开庭前必须交换证据吗?证据交换如何进行?上诉状怎么提交?耽误了上诉期还能上诉吗?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洪伟编著的《民事诉讼法律问题100问》从公众咨询的100多万个法律问题中精选出大家提问最多的100个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的问题,详细解答,汇集成册,为您解答有关民事诉讼法的问题。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管辖
第二节 诉讼当事人
第三节 审判组织
第四节 委托和代理
第五节 诉讼时效
第二章 审判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三节 审理期限和先予执行
第四节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五节 撤诉
第六节 举证责任
第七节 证据
第八节 开庭审理
第九节 调解
第十节 判决和裁定
第十一节 第二审程序
第十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三节 特殊程序
第三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执行管辖
第二节 执行措施
第三节 执行中止
第四节 仲裁

章节摘录

版权页:35.再审程序由谁来提起?再审程序应在何时提起?现实案例小王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他认为有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小王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他不知道怎么申请再审,他有权利申请再审吗?律师说法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再审程序的提起主体。虽然当事人申请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途径之一,但法院和检察院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并且再审程序期待的主动权在法院和检察院,当事人虽然可以申请,但并不能决定再审程序的启动。首先,《民事诉讼法》第177条和第17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定的条件向法院申请进行再审,由法院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只有特定的机关和工作人员才有权提起再审程序,也即各级法院的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上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定方式提起再审程序,有审判监督权的检察院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由法院进行再审。其次,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可向原审法院提出,也可向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原审法院及其判决或裁定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内容。申请再审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而提出再审的,法院经查属实,应当再审: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提起再审的。还有,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及依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也是不能申请再审的。最后,法院依据审判监督权提起的再审和检察院依据检察监督权提起的抗诉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法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实存在错误,或者检察院认为原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法定的抗诉事实和抗诉理由,法院和检察院就能随时提起再审程序。与之不同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有特定的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之内提出再审请求。法律同时规定,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综上,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要求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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