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新教

出版时间:2013-1  出版社:约翰•维特 (Witte J.)、苗文龙、袁瑜琤、 钟瑞华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01出版)  作者:约翰·维特  译者:钟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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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小维特法律丛书•法律与新教:路德改革的法律教导》分为改革前夜的教会法和市民法;爱你的仇敌的法律——福音派采用天主教教会法;坚固保障——路德和两个国度论;法学家竟然可能是好基督徒——路德宗的法律、政治和社会理论等数章内容。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约翰•维特(Witte J.) 译者:钟瑞华  约翰•维特,已故著名法学家《法律与革命》的作者伯尔曼教授的弟子,埃默里大学法律教授,法律和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宗教交叉研究中心主任,发表过150篇论文,出版过22本著作,还有5本正在写作当中,在西方学界享有盛誉。 钟瑞华,女,1975年生,江苏沛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律和宗教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杂志发表文章多篇,译著有:《西方法律和宗教传统中的非婚生子女》、《权利革命之后》等。

书籍目录

导论 路德改革中的法律和神学 两个国度论框架 法律、政治和社会 路德法律改革 恩斯特•特勒尔奇和路德改革史料学 第一章改革前夜的教会法和市民法 教会法 市民法 教会法和市民法 结论 第二章爱你的仇敌的法律——福音派采用天主教教会法 围绕教会法的斗争 路德的攻击 路德的盟友 危机和批判 妥协:福音派采用教会法 神学妥协 法学妥协 小结和结论 第三章坚固保障——路德和两个国度论 决疑论的荒原 存在论 人论 教会论 知识论 称义论 对法律、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义涵 社会义涵 政治义涵 法律义涵 小结和结论 第四章法学家竟然可能是好基督徒——路德宗的法律、政治和社会理论 路德和法学家 菲利普•梅兰希顿的法律哲学 自然法和圣经律法 自然法的功用 合理的实证法 约翰内斯•艾斯曼论法律与共善 从自然到社会 基督徒国家 约翰•奥尔登多普论法律与衡平 法律的渊源 衡平论 小结和结论 第五章从福音到法律——路德宗的改革法 早期的法律改革法 路德宗的改革法 以威腾堡为例 改革模式 第六章世上万法之母——婚姻法改革 继受 关于婚姻的神学 关于婚姻的教会法 福音派关于婚姻的新神学 路德的攻击 传统依据 夫妻之爱 子女 保护免于罪恶 不是一项圣礼 是一个社会等级 关于婚姻的新市民法 关于结婚之同意的法律 关于婚姻障碍的法律 关于离婚和再婚的法律 小结和结论 第七章公民神学院——教育法改革 继受 路德宗关于教育的新神学 批判 重建 关于公立教育的新市民法 城市公立学校:以不伦瑞克为例 领地公立学校:以符腾堡为例 小结和结论 尾论 路德改革的法律遗产 路德改革的神学遗产 参考文献 索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民统治者已从天主教会收回了对济贫、慈善、婚姻、教育、公共道德和继承等很多事务的管辖权,但有效的市民规章和政策仍付阙如。很多福音派统治者无意或不能就这些事务实施有效的市民法改革。很多福音派牧师无权或无力干涉此类法律事务。到16世纪30年代早期,编年史作者和小册子作家开始抱怨,世俗统治者没收的教会财产和捐赠基金仍然滞留在私人手中,而寡妇、孤儿、穷人、病人和年青人虽贫困交加,数目日增,却无人问津。其他人抱怨德国公共道德的败坏——娼妓、姘居、赌博、醉酒和高利贷如瘟疫般再度爆发,泛滥成灾。还有人指出,关于结婚、离婚和继承的要件存在普遍的混乱,失学率飙升,教会出席人数也骤减。 路德本人也指出了“在诸侯们和各等级中间的巨大歧异”,尤其是独立行会中间的歧异,这些歧异已经致使几个政治体中的市民管理陷入停顿。他写道,“高利贷和贪婪如洪水般汹涌而至,并且已经堂而皇之地合法化。”德国已百病缠身,到处是“任意妄为、淫逸放荡、服饰奢华、暴饮暴食、滥赌成灾、炫财耀富以及各色邪行恶习,臣民叛上作乱,家庭伦常失序,各业劳工造反。”梅兰希顿带着同样的忧虑写道,世俗统治者反复无常,“邪恶疯狂”,“荒唐无稽”,“以基督徒之名为虚假的幌子,动摇和摧毁了市民事务的基本准则”,却并不制定新的法律,也不建立新的结构。他尤其担忧统治者故意拖延实施新的改革条令。“如果赋予世俗统治者权力,让他们随心所欲地建章立制,真不知道那会使我们陷入何等的奴役状态。”统治者将随意夺取我们的财产和职位。“我们的家庭,或是我们的子女,又或是我们的妻子,甚至连我们自己的性命都将失去保障。”梅兰希顿写道,如果这种新的“反律法主义瘟疫”不能很快得到根治,“一切美好之物、敬虔、人道、所有热爱闲暇娱乐的学科和艺术都将被消灭”。改革家的激进理想——即单纯由福音管理的纯洁教会,以及单纯由基督徒统治者的市民法治理的纯洁国家——很快就使德国陷入了更加严重的法律和社会危机当中。 当时的领军法学家,虽然对福音派事业抱有同情,但仍然把这场危机主要归咎于对教会法大肆攻击的路德和其他神学家。路德在威腾堡的同事兼朋友耶柔米•舒普夫(Jerome Sehtirpf)的反应非常具有代表性。在路德改革早年,舒普夫曾是路德最亲密的朋友和支持者之一。刚在威腾堡大学成为同事的时候,舒普夫和路德经常讨论神学、法律和教会问题。舒普夫曾给路德出谋划策——如何应对约翰•艾克和耶柔米•埃姆塞早期对路德《九十五条论纲》的攻击,如何回答枢机主教卡耶坦在1518年的传唤,如何应对1520年威胁要革除路德教籍的教皇训谕。1520年,路德焚烧教会法书籍的时候,舒普夫亲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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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维特法律丛书•法律与新教:路德改革的法律教导》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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