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热点难点问题解读

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  作者:马永义  页数:202  

前言

  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执行。2006年8月,在财政部正式组织新会计准则的培训中,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和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从知识点的层面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已经有了基本的把握。2007年度,财政部就新会计准则在执行中难度比较大、影响比较大的问题举行了专题培训班,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行了深度讲解。在这轮培训中,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司长介绍了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若干重大理念,同时也从技术层面谈到了“新会计准则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2008年5月。上市公司按照法定要求应该披露完2007年度的年报,有资料显示在2008年4月30日前,除了ST威达、九发股份以及已经终止上市的东方锅炉外,2007年12月31日已经上市的1547家公司均如期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中也完成了各自客户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大家刚刚闲下来的时候,我们一起来探讨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执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认为,一方面比较及时,另一方面也很有必要。  谈到新准则执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单纯就题目来说它是一个开放性的题目,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题目。首先需要跟读者作出说明的是,本书中所研讨的所有问题均来自相关的职能部门或监管部门围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入执行层面后所发布的相关规定。这些资料极具权威性,可以分成七部分:第一部分是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答记者问分别发生在2007和2008年度;第二部分是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发布的3个工作组意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和第2号,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专家工作组意见之间的关系,在本书中会为大家深入讲解。

内容概要

本书中所研讨的所有问题均来自相关的职能部门或监管部门围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入执行层面后所发布的相关规定。这些资料极具权威性,可以分成七部分:第一部分是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答记者问分别发生在2007和2008年度;第二部分是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发布的3个工作组意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和第2号,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专家工作组意见之间的关系,在本书中会为大家深入讲解;第三部分是中国证监会围绕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执行发布的几个通知,本书中谈到的是其中的三个;第四部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新会计准则发布的相关通知,本书中选取了两个年度的,当然,为大家讲解的时候我会有所侧重;第五部分是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年报的通知;第六部分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以后需要明确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七部分是沪、深证交所围绕新会计准则体系执行所发布的相关通知。书中我作者把这七部分内容整合到一起,但从综合情况看,这七部分内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围绕新会计准则体系执行所提出的原则性或者程序性的要求。对于这些原则性或程序性的要求,作者将文字原原本本地呈现给大家,在本书的讲解过程中不会把这部分作为重点。作者对上述七部分内容主要还是从技术层面给大家作出具体分析,以帮助大家理解和把握相关规定。

作者简介

  马永义,1965年出生,黑龙江省富裕县人。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曾任: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专业会计教研室副主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黑龙江绿乐尔集团财务总监、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兼任:黑龙江股份设计咨询公司设计部经理,黑龙江省信誉评级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哈尔滨金通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天润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远达集团、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顾问。先后在《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期货》、《中国财经报》、《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等20余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30佘篇.近期主要致力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变革的历史演进、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治理机制、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及其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等方面的研究。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对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的解读 一、对2007年1月底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情况解读 二、对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就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情况答记者问的解读第二部分  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解读 一、对第一号专家工作组意见的解读 二、对第二号专家工作组意见的解读 三、对第三号专家工作组意见的解读 四、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解读 五、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解读第三部分对中国证监会围绕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执行所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解读 一、对《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二、对《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解读 三、对《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新会计准则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第四部分  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新会计准则体系执行所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解读 一、对《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二、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第五部分  对《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第六部分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解读第七部分  对沪、深证交所围绕新会计准则体系执行所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解读 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若干问题(一)》的解读 二、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解读

章节摘录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属于独立的会计主体,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收入和费用等,应当按照新准則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基金持有的除上述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則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处理。  基金涉及金融资产转移和套期保值的,应当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則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2)基金的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是指基金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等。在基金募集、申购、转换转入、基金红利再投资等时,应当增加相应的实收基金;在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等时,应当减少相应的实收基金。基金在期末应当根据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根据利润分配数,减少未分配利润。  (3)基金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按照所附的报表格式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基金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编辑推荐

  《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热点难点问题解读》主要写了: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执行。2006年8月,在财政部正式组织新会计准则的培训中,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和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从知识点的层面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已经有了基本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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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好书,理论扎实。
  •   本人觉得内容不错,讲解也很到位!不过两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女同事说太多理论,实例基本没有,不实用哦。
  •   内容不是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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