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谭建立  页数:405  

前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这为我们研究中央与地方的财力、财权、事权关系指明了方向。  山西财经大学谭建立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从这一特定角度系统化地研讨相关问题,并形成了专著付梓,我认为这一成果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研究思路和理论视角开阔  导论对财权、事权、财力概念作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一个概念长达六千余字,力求夯实研究的起点,进而展开分析思路,作有高度和广度的系统化研究。  第一章在理论基础部分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指导思想,既是我国经济工作必须长期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财政改革所要坚持的重要指导纲领;公共财政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系统地改造财政制度安排,重塑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因此是政府自身的改革和“革命”;制度变迁与体制创新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等等,都是科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各种复杂关系的主要理论依据。

内容概要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对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改革目标、指导思想、任务、基本思路、配套措施等,提出了系统化的见解。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处理的数量控制模式,为科学把握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系统、具体的量化方案。

书籍目录

导论 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的理论问题第一节 财权概念第二节 事权概念第三节 财权与事权关系几个基本理论第四节 研究的基本框架第一章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一节 市场经济理论第二节 公共需要理论第三节 委托代理理论第四节 制度变迁与体制创新理论第五节 公平与效率理论第六节 依法理财理论第七节 政体、国体、国家结构理论第八节 公共财政理论第二章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历史演变第一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第二节 经济转型期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第三节 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演变特点及经验第三章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范围的确定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的条件分析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的实际类别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范围划分的调整第四章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第一节 财权与事权制度不统一,管理分散第二节 财权与事权体制有矛盾,范围分割第三节 财权与事权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第四节 财权与事权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乏力第五节 财政收支范围小,财政力不从心第六节 政府级次多,影响财政效率提高第五章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第一节 集中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界定第二节 财权统一与分散的历史经验教训I第三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必要性第四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可行性第六章 国外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成功实施的经验借鉴第一节 联邦制国家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第二节 单一制国家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第三节 各国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经验与借鉴第七章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数量控制模型第一节 财政分配参与度的实证分析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关系经济效率的回归分析第三节 财政预算内外分权在税费改革前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关系经济效率的回归分析第五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对社会公平的影响研究第六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数量控制模型研究的基本结论第八章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对策建议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及任务第二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机构整合第三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政府级次优化第四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数量调控方案第五节 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配套措施结束语后记

章节摘录

  总之,事权外延是事权职责之内事务所相关、延伸、派生的一系列事务。事权内涵是基本事务,而事权外延则是拓展后的相关派生事务。事权内涵是小口径事权,而事权外延则是大口径事权。  3.事权的历史认识。  事权从历史角度认识,它是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与社会形态而变化的。在人类社会的古代与近代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事权都没有民主与法律的含义,也就谈不上规范,国家事权是由国王与皇帝个人的意志所决定的。由于受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影响,国王与皇帝个人思想的开明与否,决定着国家事权的范围及规范程度。如果是开明君主,他个人主观认识符合客观事权的要求,并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就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殷实。如果是昏君,依照个人喜好履行其职责,就出现社会动荡、经济萧条、人民生活贫穷。可以说事权的范围与层次,在历史上是由君主个人所决定的。  4.事权的现代认识。  如今现代社会的事权与古代社会相比,人们的认识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事权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职能、职责的权力,这种事权是在法律基础与范围内所履行的权力。无论国家政府还是各个部门,无论国家政府官员还是一般公务员,都要履行自身所拥有的内在职能、职责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这种事权是客观的、天然的、内在的、不能随意改变的权力。事权还是一种民主、规范、法律的权力,作为现代国家讲求依法治国,事权作为法律确立的内容,一定是在充分民主基础上的规范而有强制性的权力。如果不履行其事权,就是一种失职、渎职及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可见,事权在现代社会是反映人民大众共同意志,在国家法律限制下内在规范的权力,不再是个别国家领导人主观意志的体现。  二、事权的研究范围  对于事权的研究,可以从不同层面进行探讨,不同层面可能得到不同的结论,就其共性而言,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认识基础。  1.宏观层面的认识。  事权范围从宏观层面来看,应该包括国家、政府所拥有的一切事务而进行处理的权力。在一个国家内,代表国家形象的最高立法机构人大(众议院)与行政机构政府国务院,就是站在国家宏观层面角度,对于国家各个领域的工作进行立法,并对国家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批准。国家的公共事务如国防、外交、检察、法院等有关国家安全、安定的事务;国家的社会事务如公安、民政、宣传、宗教、文化、教育、卫生等;国家的经济事务如生产、市场流通、消费、分配、财政、金融等。这些宏观层面的事务都是国家制定法律规章制度,以此进行规范的管理事务,并进行相关处理决策。  2.微观层面的认识。  事权范围从微观层面(包括中观)来看,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内的一个地区、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企业、甚至家庭,所拥有的一切事务,而进行处理的权力。这些事权一般不构成宏观事权,但是它是宏观事权考虑的因素。对于一些特殊性的微观事权,如地区性自然灾害、瘟疫等,则可能成为宏观事权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种特殊性微观事权应该是事权研究范围要考虑到的因素。  3.主体层面的认识。  事权范围从主体层面来看,主要是指处理事务运用权力的主体。既包括宏观方面的主体,如国家、中央政府以及中央各决策部门;又包括中观与微观方面的主体,如各级地方政府与决策部门,一个部门、单位、企业,甚至家庭。主体事权既包括其主观要承担的事务,又包括其应该承担的事务。   ……

编辑推荐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7年课题——“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关系研究”。《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