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上海华侨出版社  作者:墨宝非宝  页数:283  字数: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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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程牧阳。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ina”。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是“救世主”。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是最大的华裔“军火商人”。唯独对她来说,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
她是中越边境毒枭的妹妹,早已习惯在刀风血雨的世间独立自持。她的路,是被迫选择,因为别无它选。而他,是在善恶之间,没有任何犹豫地选了一条血腥的道路。人活百年,不过一场黄粱美梦。黄粱梦短,何必贪求?可他若不贪求,她就不可能认识他。
他和她在一起,总像个执念深重的人。她又何尝不是? 这场相遇,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劫难,只是他与她都不忍停步——
多一秒,再多一秒,去看看悬崖还有几步之遥…… 纵情,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贪婪。

作者简介

  墨宝非宝又名二宝。生辰不详,年龄不详。北京人,在上海。以大开大合的古装剧本为爱好,落到小说,只想写腻腻歪歪,甜甜蜜蜜,毫无波澜的小言情。已出版《轻易放火》。

书籍目录

楔 子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
第二章 南氏的南北
第三章 诱人的生意
第四章 四川的矿床
第五章 缅甸的赌场
第六章 赌局的输赢
第七章 最后的赌局
第八章 群岛的隐秘
第九章 食人鲨海岸
第十章 菲律宾家族
第十一章 心念已成魔
第十二章 南氏的南淮
第十三章 浮屠下重逢
第十四章 沙漠的对决
第十五章 致命的筹码
第十六章 绝地大反击
尾 声

章节摘录

楔子二月十日。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得极为缓慢。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次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是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间的登山服,面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迷。她迷糊地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随便说什么,”她困顿地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程牧。”“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南北?”“嗯。”“南北。”“啊?”“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调情取暖。身侧是,身前是。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公里变得不值一提了?”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非常。”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得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如果醉了呢?”“我会把你送回家。”他们离得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双眼睛里既有允诺,也有蛊惑。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她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她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南北疼得眼睛发黑,心里却恨不得想杀人。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地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了那四个人,只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她疼得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地从眼睛流出来。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中国台州。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如果不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各地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他的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她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沈公在接受一家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门外真是火一般热。猛地享受到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地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她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是程牧。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他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跟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南北有些不敢相信。“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才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了过来。南北笑着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拿出来。”“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稍等。”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最好”的镯子。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对于她的问题,他完全漠视了。“有。”她轻扬起嘴角,向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的玻璃展柜前,打开了锁。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了出来,挑了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这话说得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是熟客吗?”“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感慨,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作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没关系,只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留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着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她“哦”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他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是啊……真巧。”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南北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她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不超过28℃,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0℃。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黏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数十年难遇。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得不行。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的情绪,这的确震撼了她。那时以为他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难怪,他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真是……过分。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一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一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问她被一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之前的事情南北真的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才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得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2她并非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天蒙蒙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且大错特错。“来,笑得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得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南北“嗯”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出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可以,完全可以。”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有人走过来。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她默认了。“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别人暗杀,你也知道?”“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她听得有滋有味。“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然后呢?”“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南北递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得很明白,只说自己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吵闹的只有雨声。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一辆接着一辆的梅塞德斯-奔驰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着她。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得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嗯。”“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作好准备。”“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四十辆?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应该不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得太近。”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上,可能性几乎为零。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被突破。她记得这款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就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你女朋友呢?”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3她说了句抱歉。“她也是我表姐。”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得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时间慢了整整两个小时。如此的时长,她下车时双腿都已经有些发肿。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一样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叫他“程程”。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吗?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那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这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地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的单人沙发坐了下来。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程牧阳倒是说得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因为说得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绝对不会抹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代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想要说什么?”他问她。“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那我换客房?”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她刚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得不行。他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嗯?”“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的。“……”“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她再次哑口无言。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娶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地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西洋布娃娃?南北忍不住笑起来。“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中国的布娃娃,对吧?”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她忍俊不禁。中越边境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着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她懂了他的意思。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着闲聊。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突显他皮肤的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只有他仍旧坐在那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所有人都笑着看南北。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程牧阳用小酒瓶轻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第二章 南氏的南北1他们身旁,有个陌生人同时穿好了潜水服,看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明显比四周人要黑和粗糙些,应该是程牧阳的向导。快艇迎风破浪,一路疾行了许久,终于在有黄色浮标的地方停下来,向导不说二话,翻身直接进了水里。程牧阳示意她先入水。她在船舷处坐下来,背对着水面,向后仰了过去。瞬间的水压从四面而来,她下沉了两三米,终于开始舒展开身体和四肢。视线里,更深的水底处,始终有灯光在等待着她和程牧阳。水深超过八米后,能见度已经极差。潜水镜虽然有夜视效果,可这样的湖底,除了不断穿梭往来的鱼群,再没有任何特别。超过三十米之后,程牧阳明显表现出了惊人的水下平衡力,大多时候都在等待她调整自己的潜游状态。她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程牧阳,想不通他所说的“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会是什么。三四分钟后,她终于看到了完美的答案。沉寂在水底黑暗中的古旧老城。在这样的水域里,竟能有如此诡异的存在。尤其在夜视镜的效果下,整个古城都以单调的颜色勾勒而成,宛如“海市蜃楼”。当初学潜水的时候,教练曾经开玩笑地说,失重是最能让人兴奋和恐惧的感觉。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的,除了太空行走,就只剩了潜水。那时她下到海底,触摸到各色生物都不觉得有教练形容得那样兴奋。可就是这几秒内,她安静地漂浮在深水中,从老城的“上空”扫视过街道、房屋,甚至还有真实残破的砖墙,由心底涌出了这种感觉。几十米以下的水底,存在着这样的老旧城池,砖瓦犹存,建筑未破。它活生生地存在,也在以同样的沉默,静静地审视着你。这样的深水纵然吃力,她还是很卖力地游到四五层楼高的“孝节”牌坊上方,用手去触摸牌坊上的石狮雕饰,虽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却能感觉到凹凸的精细棱角。忽然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放在石雕上的手。她知道是程牧阳,却不知道他又想做什么。后者用戴着黑色潜水手套的手,把她的手平铺开来,用手指很慢地在她手心拼写出:“Like?”她呼吸难定,简直爱死了这里的风景,很快就反握住他的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他的手心铺平,伸出食指轻轻画了个“A”,随后又写下一个小写的“a”。俄罗斯室友曾教过她一些简单的俄文,很多都忘得差不多了,唯独这个字太有趣,难以忘记。这是俄文里的“yes”,写出来的“да”简直像极了“Aa”。程牧阳既然精通俄语,那么即使她写得不标准,他也必然猜得出。为避免他看不懂,南北还刻意重复了两遍。他们隔着潜水镜对视,她努力想要表现出自己真的很开心。可惜,这样的地方,真是什么也做不到。不过程牧阳似乎感觉到了。很快他就放开她的手,以右手手掌掌心抚在自己的左胸之前,非常绅士地做了个抚胸礼。因为水压,他的动作并不算标准,却仍旧让她笑起来。两个人自街道、石牌穿过,跟着向导游遍了整个水下古城。出水时她累得整个手臂和大腿都开始酸软,下水前的一艘快艇变成了两艘。来时的男孩子开着单独的快艇,载着他们两个离开了大部队。因为长时间穿着保温的潜水服,出水又耽搁了十几分钟,程牧阳脱下潜水服时,脸颊上已经有了些汗。身边的男孩子递给他大桶的矿泉水,他直接就站在船舷上,一手拎着水桶,探出身子,直接用桶里的水冲洗着头发。大片的水倒落在湖面上,水花四处飞溅。“你怎么知道水下有古城?”她不停敲打着自己的大腿,以免明天有什么不适,“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农夫山泉有点甜’的发源地。”“刚才你看到的是狮城,再远些,还有个贺城,”他把水桶放到负责驾驶快艇的男孩子身边,“小风,不好意思,把你喝的水用完了。”男孩子挥挥拳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个按扁的塑料杯,用两指撑开杯子,把桶里剩余的水都舀出来,喝了个干净。“原来这里是千山乡,后来为了建水库,将所有居民都遣散去了内陆各省,放水淹没了这两座千年古城,”程牧阳看见南北被阳光晃得厉害,他把自己的渔夫帽盖在她头上,“招待你的两位老阿姨,就是这里的人。”“千年古城?”她算了算朝代,“岂不是遍地古董?”“差不多。”“可惜了,”她舒展开双腿,再也顾不上骄阳烈日,只觉得这么坐着就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要不然明天再下次水?我去搬几块宋代的地砖作纪念。”他笑起来:“没有问题。你不怕碰到水鬼?”“你如果不说,我就不会怕,”她皱着鼻尖,有些遗憾,“如果这里是苏格兰,我倒宁愿碰上水鬼。你知道中国传说里的各种鬼,总是有各种丑陋形容,如果在苏格兰,水鬼可以是非常俊逸的马,也可以是特别英俊的少年,会让你爱上他,然后心甘情愿走进水墓。”他的发梢上还有水,在日光下折射出细微光线。她抬头看看他的样子,微微笑着说:“在传说的最后,告诉了每个女孩,如果想要辨别绅士和水鬼,就去看他的头发,通常呢,水鬼的头发都是湿的。”程牧阳似乎并不介意她这种说法,反倒是半蹲下身子,对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那么,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走?嗯?”“十分愿意,”她笑眯眯地拍了下他的掌心,收回自己的手,“包吃包住就免了,有水喝就行,程牧阳,你别告诉我这快艇上没有一滴水了?”那个叫小风的男孩子还咬着塑料杯,听到这句话,顿时乐了。这里烟波浩渺,方圆近百平方公里,星罗棋布着了上千岛屿。可惜,身边就是没有饮用水。程牧阳看看她,转身望向远处,让小风穿过两山之间,往最近的渔船处走。快艇在水面上飞速行进,劈开的水浪飞溅三米多,人多的地方,湖水能见度也高了不少,起码能看到水下近七八米。五六艘渔船,散漫地分布在湖面上。她看到人间烟火的一瞬,忽然觉得玄妙,湖底有着半个世纪前的千年古城,那些世代的子孙早就散落各地,而如今在这里围湖而居的,却并非这里的子民。彼时的千山乡,已是如今的千岛湖。快艇接近渔船时,小风猛地一个转弯,在离渔船一米的距离停下来。溅起的水浪足足有三四米,吓到了渔船上两个收网的中年男女。两个脸晒得发红的男女,眼睁睁地看着程牧阳从快艇跳到了自己的木船上。渔夫很快低吼了两句话,态度非常抗拒。程牧阳背对着这里,竟也用这里的地方话回应着,很快就消除了刚才快艇惊人的不快。渔妇自船舱里端出一碗水,递给程牧阳,温言软语地说了句话。南北自他手里接过水,就着碗边沿喝了一大口,很快,就享受地叹口气:“果然有点甜。”因为日光暴晒,她鼻梁上都已经有了汗。程牧阳看着她继续喝水,看来真是渴透了。耳边飘来渔妇对渔夫的低声笑语:果然是为了那个姑娘要水喝。晚饭是在河边吃的水产。等回到住处冲凉时,南北发现后背已经被彻底晒伤。就是这么脆弱的皮肤,在读书时,常会被欧美的同学嫉妒。亚洲人的细腻肤质,在他们眼睛里,真的算吹弹可破。可她也曾非常憎恨过这样的肤质,小女孩的时候,她只要在木屋睡上一个小时,就肯定会被毒虫盯上。不论哥哥采来多少的驱虫草,都无济于事。最坏的时候,哥哥就会用很小的刀子,在脓肿的地方划个十字,挖出所有腐烂的皮肉。现在想起来,仍旧是从牙缝里透着疼。起先她还哭,直到有次看到哥哥处理自己被蛇咬的伤口,为了抑制毒液蔓延,哥哥直接把刀烧得暗红,插到手臂的伤口上,烫掉了整块的皮肉,那时她真是吓得傻了。自那之后,她就再没哭过。好像也不对,在比利时中弹的时候,她真的是哭得几乎要断了气。两位老阿姨看到她晒伤的后背,大惊小怪地拿出据说是秘制的药膏,很仔细地给她上药后,嘱咐她务必要用俯卧的睡姿。南北也不想吃苦头,也没理由忤逆,自然在十一点过后就乖乖跑到房间里,趴着睡觉。程牧阳似乎格外喜欢竹器和藤器,所有家私都是这种质地。壁灯的幽暗光线下,她能看到的一切,不是碧绿,就是黄绿色。甚至在半梦半醒时都有种错觉,这里有森林的味道。再醒来的时候,天仍旧是漆黑,晒伤药的药效似乎过了,后背痒得厉害。又因为她从不习惯开着空调睡觉,除了痒痛,身上早浮了一层的汗。南北拽了件宽松的吊带衫穿上,光着脚走出屋子,门被推开的一瞬,空调的冷风混杂着硝烟的味道,扑面而来。忽然,有一声轻响。弹壳落地的声音。2她的动作,渐渐停滞。可这一声轻响后,却是让人窒息的安静。没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的手摸着墙壁,用眼睛找寻着响声的来源。只住过短短的一夜,她并不熟悉这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所以,任何一个地方,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危险的。她手心的皮肤,紧贴着墙壁。甚至能感觉到,表面那层凹凸有致的藤木纹路。忽然,又是咔嗒一声。是上膛的机械声?她脑子里浮出这念头的刹那,手也被人按在了墙面上,同一时间就有个高大的身体贴上来,悄无声息压住她的身子。“这里是射击死界,”是程牧阳在说话,耳边有温热的气息,低低地擦过去,“北北,不要乱动。”就是想动,也没有什么机会。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手臂和双腿的所有关节都已被他制住,她甚至感觉到自己脉搏被金属压迫着,跳得急促,如此质感,应该是他手腕上的表。她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不伤害而完全制住一个人……要用这样的方式。经过消声器的过滤,仍能听到弹头在空气里超音速的飞行的尖啸。然后又是手动退弹壳,再上膛。应该只是狙击手在给大部队补漏,或者只是两三只野猫来袭?她不能抬头,也不能低头。鼻尖蹭着他的衬衫,就这么迁就着,夹在他和墙之间,动弹不得。背脊上的伤,被藤木墙壁压迫着,反倒少了些让人烦躁的痒,虽有些疼,却意外地舒服了些。从小到大,真正在枪火下用身体给她挡过危险的,只有过两个人。而今晚,程牧阳成了第三个人。没有时间的衡量标准,她判断不出这场对峙维持了多久。“好了,”最后,程牧阳终是放宽了和她之间的距离,“结束了。”清凉缓和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魔力。她听到有物体碰撞玻璃的声音,余光看到小风单手拎着狙击枪,把三个金属弹壳规规矩矩地放到了玻璃台上。就像是小孩子玩够了玻璃球,交还给父母。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瞥过来,很快又收回去,默默拿着枪,默默回到了露台。合了窗子,倒在藤椅上,蜷着身子继续睡觉。“出汗了?”程牧阳伸手,轻轻替她拨开额头的刘海儿,“睡房的空调坏了吗?”他的手指有特殊的味道,她大概能辨别出这是什么。刚才那个弹壳掉落的响声,应该是他在手动退弹壳,而不是小风。“我受不了空调的冷风,”她说,“尤其是睡觉的时候。”南北说着这句话,窗外忽然就有道刺目的光划过。他转头看出去,一瞬间只有红色的光,勾出那侧脸的轮廓,幸好他的五官并不十分硬朗。如此模样,反倒让人觉得他只是休息的间隙,被人打断,去欣赏窗外的烟火。她被光刺得眯起眼睛:“你这个小老板也做得不安稳,如果早估计到这种事,怎么还住在这里?”“这里非常安全,整幢建筑都是最高防爆系数,”程牧阳说,“如果你不是忽然醒过来,或许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什么也不知道。”她仰起脸,和近在寸许的眼眸对视:“那你在做什么?打野猫?”“我?适当的示弱,”他给她做着简单假设,“你看,程牧阳带了这么多人在身边,却仍要时刻防备,是不是身边的人有问题?或许真有机会置于死地?”她“嗤”地笑了:“风雨飘摇,还自得其乐。”两个人这才分开,他走到桌旁,把小风留下来的子弹都扔进垃圾筒。“你让我想起小时候抓猴子的事。知道豚尾猴吗?猕猴的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趣事,“以前我在云南,很小的时候,总想要抓住偷我东西的小豚尾猴,我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学它们交流的方式,眯眼、噘嘴什么的,来逗它,都没成功。”他听得有趣,打开墙柜,拿出冰镇的纸巾。冰柜月白的光,成为房间里仅存的光源,把他的影子投在墙面上。程牧阳擦干净手,却不见她继续说,于是问:“然后呢?”“然后,就是用示弱的方式,抓到了它,”她现在想起那只小猴子,仍旧觉得很怀念,“不过我抓它,是用来陪我玩,不像你,是为了赶尽杀绝。”这双手,在她的记忆里是很干净的。指甲从来都修剪得一丝不苟,喜欢握着纯黑色笔管的水笔,写下来的公式让人如坠云雾,是个冷清幽默,偶尔有些难以捉摸的男孩子。在她的生活里,儿时是潮湿而毒虫繁多的密林,后来是在无数枪械守护下的,平淡无波的山庄。只有那么几年,对她来说,弥足珍贵。而他也被当作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封存在记忆深处。如今这个男孩子忽然从过去走出来,以深不可测的名字出现,让这次偶然的台州之行,变得越发超出掌控……回到房间,后背的皮肤奇痒难耐,她不知如何处理时,老阿姨竟就如神算般,拿着药膏出现。她趴在床上,任凭阿姨拿着细软的刷子,给自己上药,听到老阿姨说是程程下楼,拜托她们来看看,是不是药膏已经因为她不老实的睡姿,糟蹋了干净。她将脸埋在床褥中,笑而不语。难怪小风要乖乖把弹壳收拾好,如此才能不惊动在熟睡的局外人。“我们程程啊,疼人是真疼,就是不会说话。”老阿姨的手保养得很好,指腹竟然还很柔软,刷完药膏,慢慢用指腹替她又揉按了一次。手指永远是最好的药刷,只有人的皮肤温度,才能让药膏彻底软化,渗入受伤的地方。老阿姨似乎问了她一句话。她强迫自己醒过来:“什么?”“我是说,囡囡的家在哪里?”“云南,”她的声音有些不清楚,真是困了,“瑞丽市畹町镇。”老阿姨似乎很感兴趣:“也是旅游胜地吗?”“游客并不多,”南北懒着声音,在半梦半醒中说,“瑞丽市三面都接壤缅甸,畹町算是西南的一道国门,往西北去就是中印边境。有山有水,有热带雨林,也有最小的国家级边防站,东南亚人很多,属于非常大的集散市场。”“很多东南亚人?”“非常多,有时候一个村子五六十户人家,有多半都是跨国联姻。”“那么,我们的囡囡也是个混血儿?”“应该没有吧。”这真是个好问题,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打包票,谁知道老祖宗有没有娶过几房东南亚美娇娘。老阿姨听着越发有趣,追问了很多问题。她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只是有些话,总不能说。比如,畹町连接着中国内陆,是中缅和中印的主要通道,那里最有名的并非是地上的什么集散市场,而是地下东南亚的最大黑市。以军火、翡翠、红木、野生动物和毒品为主。所有人都以为南家是中越边境不可碰的姓氏,可当真正走进这个市场,会发现南家覆盖的边境不止是中越,还有缅甸和老挝,甚至是印度。真正意义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政治色彩更浓烈些。以红木为例,收藏界近十年最热的海南黄花梨、东南亚紫檀木,在流通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南家的手。海南黄花梨,在清末接近绝迹,世上存留的家私数量不会超过万件。而如今那些正在生长期的黄花梨,还要等待数百年生长,才有可用的大料。数百年?哪个收藏家能等待数百年?比起那些被十几个国家联手炒高的血钻,这才是真正的“有价无货”。敢于收藏这些的人,大多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私人博物馆。限量的商品,绝非财力可达,而是身份。所以,与其说南家做的是生意,倒不如说他们做的是政治。可即便如此,她也有过颠沛流离。当一个家族动荡时,任何光鲜靓丽的姓氏都是无用的,想要真正得到安全,就需要出现一个强大的人,站在这个家族的最高处,铁腕统治。南淮做到了。否则她永远都要远离畹町,不能重返故土。所以,她才能像个游客,孤身一人来到台州。单单这个姓氏,就足以保她平安无事。今晚的事,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哥哥。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胆量挑衅程牧阳?早晨醒来,是因为哥哥迟来的电话。大意就是问她的行程,何时回到云南。她轻描淡写地说了沈公忽然改变行程,要从海上返台的意思,南淮意外沉默了几秒,忽然问她:“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她想了想,没有刻意去提程牧阳。不过倒是记起自己给沈家败出去的那个玉镯,软着声音撒娇说:“小哥哥,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好的翡翠?”南淮笑了:“怎么忽然喜欢老女人的东西了?”这是她曾经不屑一顾时说的话,那时南准特意给她请了师傅,学鉴别翡翠玉器,她学得痛苦,就这么抱怨了句,没想到平素大度的南淮,偏就记得这件小事。她不得已坦白:“我把沈家这里一个值钱的玉镯送人了,想要补上谢罪。”电话另外一端的男人应了,替她还这个人情。南淮结束通话前,告诉她:“沈家之行,背后是很诱人的一笔生意,记得我的话,你只需健健康康回来,余下的任何事情都不要参与。”3结束通话的时间,是五点十七分。天即将亮起来的时间。她推开自己睡房的玻璃门,走出去。远处的湖面上,星星点点有未熄的渔火,空气还有些潮湿的味道,像是刚才有过阵雨。幸好这里露台避雨措施不错,不会有积水弄脏衣裤。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更突显壁灯的光线。而程牧阳就这么穿着简单妥帖的休闲衣裤,脚踩白色的拖鞋,坐在高背藤木椅里,翻看着手里的报纸。藤木矮桌上,有一壶茶。他听见脚步声,没有抬头,反倒是哗啦一声翻到下个版面:“天还没亮,怎么睡醒了?”“被我哥哥的电话吵醒了,”她和他坐的地方是隔开的,算得上是隔空相望,走不过去,“你一直没睡?在看什么报纸?”“昨天的俄罗斯《新信息报》。”她“哦”了声:“这么官方的报纸,别告诉我会写今天哪里有军火交易。”“这些倒是没有,”他瞧了她一眼,笑得像是只老谋深算的狐狸,“纯属消遣。比如莫斯科市长竞选,投票,在你的眼睛里就是一场舞台剧,简单来说,忽然有人失了总统的宠爱,或许就是他背后的黑色势力在内斗?或者是在某个市场投资失败?就像你明明知道历史是这样的,教科书却是另外的文字,不觉得很有趣吗?”她想了想,笑起来。程牧阳说的估计十有八九,就是那个倒霉的前莫斯科市长,在新旧两任总统间徘徊,最后墙头草没做成,反倒成了势力绞杀下的牺牲品。坐飞机来的时候,刚好听到三个同舱的人在议论,没想到程牧阳也在关注这件事。两个人说了会闲话,小风终于晃晃悠悠从摇椅上爬起来,揉了会眼睛,对程牧阳比画了几下。程牧阳低声用俄语,对他说着什么,小风抿起嘴巴,看向南北。最后的程牧阳曲起手指,狠狠弹了下他的额头,迅速而低沉地说了句话。南北完全听不懂,只能隔着栏杆,等他给自己解释。“小风说,你吵醒他睡觉了,”程牧阳把报纸扔到桌上,走过来,“他说,通常女人要给男人道歉,最好的方式就是献身。”南北听得哭笑不得:“这是什么思想?”“他从小在俄罗斯长大,你知道,那里男女比例接近一比三,男人是稀缺物种,自然比较大男子主义,”他笑一笑,把手递给她,“跳过来。”南北握住他的手,直接跃过了齐腰的栏杆,对于从小在原始丛林生活的人,这种障碍和距离实在不值一提。“俄罗斯男人大多没什么责任心,爱喝酒,脾气暴躁,”他扶着她的手臂,直到她安全落地,“而女人都是尤物,人数泛滥,可以说是男人的天堂。”“所以他就如此被惯坏了?”她听得有趣。“差不多,”程牧阳若有似无地笑着,“你知道,大多数时候他和我在莫斯科,都有超模围着他,献身也再正常不过。”她抿唇笑起来:“然后呢?你又说了什么?”“我?”程牧阳重复了一遍她听不懂的俄语,然后,再低声翻译给她,“我告诉她,这个女孩,需要先向我道歉。”她“哦”了声。远处的天空已经有些亮起来,仍旧是阴云密布。从这里看湖面,烟雾袅袅,不甚分明。忽然有隐隐的雷声响起来,像是被闷在了云层中,音色低沉。在雷声中,她说:“对不起。”“没关系。”“当时有很多原因,我不得不离开。”如果那时知道他也和自己一样,是世代生在这样的家庭,或许她会作不同的选择。起码,她会告诉他为什么自己必须回到畹町。“没关系。”他再次重复。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曾在昨夜很娴熟地退弹、上膛、扣动扳机的手此时只是敲打着木质的栏杆。轻叩木头的声响,缓慢,而不失节奏。程牧阳忽然说了句话,又是她不懂的语言。她问他:“你说什么?”“没什么,”他手肘撑在身侧的围栏上,倚靠在那里,“我在和小风说话。”话没说完,小风已经从藤木摇椅上站起身,拉开了露台的玻璃门。湖面有潮湿的风吹过来,在玻璃门开的瞬间,将两侧的窗帘吹得瑟瑟作响。她望着少年的背影,猜想他刚才说了什么。程牧阳像是感觉到她的好奇心:“想知道我刚才说了什么?”她笑一笑,不置可否。“我说,”他撩起她额头的刘海儿,看她那双黑得发亮的眼睛,说,“小风,你最好换个地方去睡觉,我现在,想要吻这个小姑娘了。”他说完,手已经滑到她的脸侧,用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皮肤。而那双眼睛,也不再是深夜里浓郁的褐色,反倒有着半透明的光泽,漂亮得让人侧目。她笑着避开他的手,努力打破这太暧昧的氛围:“所以,在莫斯科,你就是这么邀请女人的?”“我?”他也笑一笑,收回手,“在莫斯科,我通常都是被邀请的人。”南北抿起嘴角,推了推他:“醒醒吧,程小老板,这里是浙江省。”程牧阳就势退了开,回到藤椅边坐下,把报纸扔回到竹编的小筐子里。雷声已经越来越大。南北依旧靠着栏杆,掩饰仍旧难以平稳的心跳。“最近这里都是梅雨季,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看过初升的太阳了,”她舒展开四肢,“你知道,一天中只有日出的时候,你可以直视太阳,不伤眼睛,反倒可以增强目力。”程牧阳从桌上的瓷碟里,拿起一枚薄荷叶:“你说的是‘望日功’?”她笑:“你懂泰拳?”“懂一些。”他把叶子咬在齿间,若有似无地笑了笑。“我也懂一点点,是我小哥哥教的,”她提到南淮,总会笑得很柔软,像个被宠坏被溺爱的小女孩,“他七八岁开始,就会每天盯着初升的太阳,做‘望日功’。”“这样长久练出来的人,目力都极强,”他接着她的话,继续说,“不只适合近身肉搏,也同样精于射击。对吗?”他饶有兴致地反问她,因为咀嚼着薄荷叶,话语略有不清,可就如同他那次深夜在讲电话时候的声音。略有懒散,毫不在意,可话中的内容却让人难以忽视。南北转过身,从上到下看他。程牧阳任由她打量,他的腿很长,如此坐在那里,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看她,就足够有强大的存在感。可是她要看的,其实是他的手。背部关节极平滑,弯曲起来,弧度漂亮极了。这是练拳留下的痕迹,没有十年以上绝不会有这种体征。如果当初稍微怀疑过他的身份,就不会忽略这样明显的痕迹。不过这种事也不好计较。套用南淮的话说:被骗?不要怪别人,那是你自己太笨。七点半结束早餐,南北以为程牧阳必然会同前两天一样消失。没想到他倒是很闲,在她坐在楼下客厅陪两个阿姨闲聊时,他始终就在玻璃门外,坐着逗猫。两个老阿姨都是一直未嫁,倒是养了七八只猫。天气好的时候大多看不到影子,倒是这种阴雨天都懒得再跑出去,或坐,或卧,或是索性趴在程牧阳的腿上,安静极了。“程程说你们曾经是同学,在比利时的时候?”黑旗袍的老阿姨笑着给怀中的白猫搔痒,随口问她,“当初是学什么的?”“数学,”南北提到自己学到中途放弃的专业,仍旧太阳穴发紧,“不好学,非常磨人。”“数学?程程好像是学的物理?”老阿姨觉得有趣,想了想,点点头,“这样好,这样好,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口号,从老阿姨口里说出来,真是让人想不笑都难。她真是发现,这两个老阿姨可爱得不行,只不过总是喜欢追问程牧阳和她在比利时的生活。她避开了两个人真正相识的那场枪战,拣了些有趣的事情说。等到两个老阿姨终于肯放过她,南北发现程牧阳竟然还在逗猫。真是好兴致。她拉开玻璃门,雨声瞬间就大起来:“刚才阿姨和我说,你是为了她们才买了这里的房子,翻新改造的?”她问他的时候,最小的那只黑猫已经悄无声息地蹭过来,贴着她的腿不断打滚撒娇。太娇憨可爱的动物,她素来没什么抵挡能力。索性就蹲下身子,摸摸它的头,以资宠爱。“我小孩子的时候,她们总会说起千山乡,”程牧阳也把手指递过来,那只幼猫很快就张嘴,半咬半含住他的食指,“可惜这里后来被淹了,她们无家可归,无土可葬。最后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千岛湖边给她们盖栋房子。等到她们去世了,再葬到这里某座山上,算是落叶归根了。”幼猫咬得很是惬意,他想抽回手,却没想到猫儿两只前爪抱着他的手,生生被他提了起来。两个人看着这顽固的猫,对视一眼,忍不住都笑起来。“程牧阳?”“嗯?”“问你个小问题?”他“嗯”了一声,继续慢悠悠和那只固执的猫玩闹。“沈家之行,有没有什么别的目的?”她语气轻松,如同在问这雨究竟何时会停。“你想知道?”他沉默了会,忽然就压低了声音说,“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赢了我就告诉你答案。如果你输了……就要学我说句俄语。”她倒是没想到,他能答应得这么痛快:“好,不过要先告诉我,你想要我说什么?”程牧阳很慢地把这句话说给她听,因为说得慢,突显了语调的冰冷柔软。南北凭着记忆去回忆当初无聊,向喀秋莎问过的诸如“我爱你”之类的话,完全不同。当然,她也相信程牧阳没有这么无聊,于是只当作是个游戏,同意了。两个人的赌注是,猫能坚持几秒。她看小猫依旧坚挺,很笃定地压了宝:“应该还能坚持一分钟。”程牧阳看向自己的手表,说:“三十秒之内。”“这么肯定?”他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很快抖了抖手,猫儿抱怨似的喵呜了声,从他的手臂上滑了下来:“二十三秒。”……南北先是一愣,后又哭笑不得地抱怨:“你还能再无耻些吗?”可是这个赌注本身就漏洞百出,怪也只怪她轻易就接受了,怨不得他。愿赌自然就要服输,她很乖地跟着程牧阳学着那句俄语,重复了三四遍之后,终于记住了每个发音。然后,再对着他一板一眼说了出来。等到说完,她才想起问他:“刚才你教我的话是什么意思?”“第一个词солнце,是我的名字。”她“哦”了声,很简短,容易记住。“这句话完整的意思是,”他笑里有着几分调侃,“程牧阳是个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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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编辑推荐: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暧昧、心跳、商战、黑帮交易,一个挑战你呼吸极限的宿命故事。我用一生赌一次地老天荒,想要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给挚爱的你。在黑暗和血光交杂的地方,有人遇见了仇恨,有人遇见了欲望,多庆幸,我遇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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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64条)

 
 

  •   程牧阳。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ina”。
    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是“救世主”。
    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是最大的华裔“军火商人”。
    惟独对她来说,
    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
    她是中越边境毒枭的妹妹,早已习惯在刀风血雨的世间独立自持。
    她的路,是被迫选择,因为别无它选。
    而他,是在善恶之间,没有任何犹豫地选了一条血腥的道路。
    人活百年,不过一场黄粱美梦。黄梁梦短,何必贪求?
    可他若不贪求,她就不可能认识他。
    他和她在一起,总像个执念深重的人。
    她又何尝不是?
    这场相遇,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劫难,只是他与她都不忍停步——
    多一秒,再多一秒,去看看悬崖还有几步之遥……
    纵情,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贪婪。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暧昧、心跳、商战、黑帮交易,一个挑战你呼吸极限的宿命故事 我用一生赌一次地老天荒,想要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给挚爱的你在黑暗和血光交杂的地方,有人遇见了仇恨,有人遇见了欲望,多庆幸,我遇见了你……
  •   程牧阳 南北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期待好看,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这是一篇不同于任何一篇现代黑帮题材小说的作品,你不会看到狗血言情剧里那些小打小闹,女主为男主拈酸吃醋因为误会而分离的戏码,因为男主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从头至尾只有女主一个人;你不会看到香港古惑仔似的黑帮厮杀争夺地盘的刀光相向,那个太小儿科,因为这里的黑帮厮杀绝对是你想不到的磅礴大气的场面,你会见识到什么才是黑帮世家、什么才是黑帮教父似的存在。墨宝的每一篇文都会带给你惊喜,不会千篇一律一种风格,而是在不断进行新的尝试自我进步,这篇文其实是相当难以把控的一个类型,可以说墨宝给自己设了一个难度坎儿,太过大气的背景和故事都很容易被写空,往里头塞东西也不容易自然,可是墨宝却轻而易举的用她的笔头儿给我们呈现了游离在我们的眼界之外的黑帮巨头世界,看的过程不禁感叹这种掌控力的把握恰到好处。而墨宝的招牌在于男主角总是刻画的让读者想要占为己有,程牧阳就是这样一个依旧让人嫉妒的的男人,男人嫉妒他的能力和叱咤风云的手腕魄力,女人爱慕他的英俊伟岸的外貌和冷情气质。可是他们都看不到程牧阳的另一面,温柔、克制、内敛、深情,只有南北才见识过深切的感受过,因为程牧阳只把他的温柔给南北一个人。
      
       “我,程牧阳,在十四岁以前信佛,十四岁以后,我信的只有她。”
      
       程牧阳很早以前就认识了南北这个小姑娘,只是多年后的南北不再记得他。在南北看来他们的初识发生在一场九百多公里的堵车中,外面风雪肆虐,南北却认识了一个叫“程牧”的男孩儿。在比利时的一段插曲成为南北的一段回忆,图书馆的陪伴、宿舍里的融洽交谈,让她记住了程牧,可是离爱上他还有一段距离。程牧阳当时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真实姓名,只是在比利时为了安全人多耳杂需要适当伪装。南北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程牧阳的呢,是在纷繁的枪火当中,她看到了真正的程牧阳。程牧阳永远是把南北放在第一位,即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南北活下来他也甘愿这样去做,他知道自己满身血腥,他信佛信因果轮回,所以今世他爱着南北护着南北,却不敢再奢求来世。他们之间的爱是经受了枪火的洗礼,超越了生死,不再受限制于任何的禁锢。
      
       程牧阳这个男人融合了马龙白兰度《教父》一样的气魄,又有《乱世佳人》瑞特巴特勒船长那般自持的魅力,他的爱给了谁都是一辈子的事,不会再有任何改变。墨宝给我们来了这样一篇惊心动魄的黑帮大戏,让我看到了黑帮家族的那种用血拼出来的传承,即使满手鲜血也要擦净后才会去拥抱所爱之人。这就好像在看一部好莱坞巨制大片,看的过程非常爽,又舍不得那么快就结束,想着再来点儿吧再来点儿吧,这种好文带给我的快感是一种绝佳享受!所以我可以肯定果断的说,这才是真正的黑帮!这才是真正的黑帮言情!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 是因为你 只你一人 对我来说 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程牧阳 我所非常喜欢的书
    分给书 2分给我所爱的
  •   很喜欢这本书,已经在网上看几次了,最后才决定买的,很喜欢很喜欢程牧阳。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对于程牧阳来说,南北就是他的一百零八劫。
  •   横好看,一直很喜欢墨宝非宝的书,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当初就是因为看到这句话才买的书!大爱二宝!!!!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对于男主的爱,我很感动)
  •   就象书中所说,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很喜欢书的风格,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萌死这句话了~~~
  •   “我这一生不能向善,是因为你。只你一人,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百零八劫。”因为这句话被吸引,然后看完了整本书...追着看完,然后买了实体纸书。墨宝的坑品一如既往的好哦~~ ^ ^
  •   程牧阳
    一个令人温暖的名字
    第一感觉是辽阔的天空和苍茫的草原,阳光普照。
    当一个人过于爱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便会变为劫难。
    所谓情劫,莫过于此。
    倘若这世上有一愿为你而舍弃一些东西,必定占有重要地位。
    小说中时常会有一种羡慕感,或许来自于生活的不完美,或许只是简单的羡慕。
    那种感觉无法替代只属于自己。
    这也是一直都是言情书粉的原因。
    寻求一种慰藉。
    也希望有一天获得这样真挚的爱情。
  •   故事很不错,男女主角很有爱,一个军火商,一个毒枭妹妹,黑道文啊,不过,没小三,没虐心,只为地老天荒在一起。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在于女主是云南人,虽然又是扯到毒品,算了,反正中缅边境么,就是那么点事。
  •   这本书是在丁墨的《慈悲城》之后看的,《慈悲城》还算现代城市的黑帮文,那这本从头到尾就是彻头彻尾的黑道大佬文了。女主南北是军火商的妹妹,势力范围在缅甸那边,男主程牧阳更是一方枭雄,势力盘踞在俄罗斯边境。文章一开头便是枪林弹雨,每一分钟似乎都在危境中度过,读来非常爽。非常棒的一篇文!
  •   人活百年,不过黄粱美梦,黄粱梦短,何必贪求
  •   当初在网上看电子书的时候就无比的感动一直想买实体书,好不容易等到出书就很快的下手了,这本书不想普通的黑帮文,他很细腻和温馨,细节处理的非常好,没有见过程牧阳这么专一的男人,只爱护自己的女人,看了超级羡慕的。
  •   这本相对于《轻易放火》来说是比较有内容的文章,一篇感觉是与自己的生活有点相关,只是佳禾比生活中的谁谁谁都要来的受上帝眷顾,而《突然**》则与自己的生活可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但是我很喜欢这类文章,虽然不是很懂那样的文化背景,但是文中男女主之间的甜腻的爱,仍旧让我深深眷念!!!
  •   跟《轻易放火》同一个作者的,在晋江看了几章之后,觉得这个作者写黑帮有中别样的感觉,想认真把这个故事读完,所以买下这本书,据说是甜文,所以没有太多顾虑了,哈哈!
  •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宿命的力量,从幼时的惊鸿一瞥开始,命运早就布好了局,注定了两人的相遇、相爱、分离、重逢和相守。一生一世,地老天荒,如此安好。
  •   南北就是程牧阳的劫,但程牧阳即便知道也还会为她义无反顾、不惜一切心念成魔,走向万劫不复
  •   哎,看完了就觉得,再看其他的同类小说都没劲了。。二宝写出了我想要的野性与暧昧,很棒很棒~!
  •   突然想要你的地老天荒。。。一生一世一双人。
  •   很好看的一本书,值得推荐,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   我家墨宝的书首先点个赞 其实真正想表达的是遇见这样的人下地狱也值得!
  •   墨宝非宝的书必收啊 虽然是黑帮文 但很温馨很动人
  •   大爱程牧阳。。大爱二宝。233333
  •   程牧阳是我男神。。。爱一生一世。。。爱二宝。。。
  •   故事温馨美好,二宝的文笔没的说~很值得收藏的一本书。在军事动乱下的爱情往往轰轰烈烈却又刻骨铭心,我相信程牧阳和南北是彼此的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   最喜欢的二宝的书还是轻易放火呢。这本也还不错,还是推荐的。
  •   程牧阳,南北真的超级好看,拿起就不想放手啊!!!买回来收藏,喜欢这本书~~
  •   二宝的书非常赞,程牧阳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
  •   看过再来买的实体书,很喜欢程牧阳对南北的那种爱跟疼惜
  •   爱死程牧阳。喜爱这种文风。最爱的作者出品。值得收藏。
  •   剧情编的虽然有点大,不符合日常生活,但是对于小说来说写的还是不错的,细节方面描述的很到位
  •   网上看完了再买的,说不上多喜欢,但是就是感觉想买一本放在家里,算是一种执念?
  •   【我,程牧阳,在十四岁以前信佛,十四岁以后,我信的只有她。】【南北这个名字,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他活着的唯一信仰。】
  •   这是一个远离现实的故事~也是一个令人万分喜爱的故事~喜欢南北、程牧阳~
  •   说实话~改名字不喜欢新的名字啊!!!!!~没有1314系列的归属感啊~~~~不过还是很喜欢二宝写的书啊~都已经收齐了~哇哈哈哈哈
  •   大爱程牧阳???
  •   墨宝的书是唯一使我男女主都爱的,这本里就爱死程牧阳啦,南北也很好。
  •   程牧阳的信仰是南北。大爱这本书
  •   很喜欢,最喜欢程牧阳。
  •   阿宝的书改了名字,可我还是比较喜欢网络版一生一世这个名字,对黑帮文由衷热爱,热爱身手不凡的男主,热爱个性坚毅的女主,希望阿宝继续加油~~
  •   喜欢喜欢~~~~~~~~~~~~~~~~~想了很久,终于买了实体书回来收藏~~~~~~~~~~~~~~~~~~~值得买的~~~~~~~~~~~~~~~~~~~~~最喜欢的一句是十四岁前信佛十四岁后只信她那一句~!!!!!!!激动啊~~~~~~~
  •   程牧阳,很喜欢的一部小说
  •   程牧阳是何以琛和唐易的结合体,女主的性格我也很喜欢,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言情小说。
  •   墨宝的书,一向都有保障,程牧阳的故事,值得一读~
  •   收到书之后好几天都没时间看,首先,书的味道好臭,一边读心情不好,不过墨宝的书很有保证,喜欢程牧阳和南北的故事,但真正让我买这本书的原因是,里面有美人骨的南辰王的出场,个人是很喜欢美人骨的,美人骨是这本几年后的故事。总之墨宝的好书吧!
  •   墨宝非宝的书会让人内心平静,而且思考很多自己的事情。买了很值
  •   不同于其他黑道文,牵扯了很多政治因素,让人感受到墨宝非宝的文字的强大~
  •   墨宝非宝的故事当中这本是大爱啊
  •   赞赞赞!!!!!墨宝非宝的文果然很棒,质量有保障啊啊啊!!!我最爱的作者之一!!!文笔很赞故事很赞!!!好激动!!!
  •   ,对于我来说,很好看
  •   她的每本书都看了,从《轻易放火》开始迷她的作品。这本书也值得看,个人认为虽然出版的题目并不如原先的好。
  •   作者不愧为编剧,看这本书由很强的画面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故事情节起伏比较大,很适合拍摄成黑帮枪战电视剧。
  •   超级喜欢程牧阳啊~
  •   程牧阳与南北
  •   买来收藏,非常喜欢程牧阳
  •   喜欢程牧阳
  •   很喜欢程牧阳,不过当当发给我的这本书最后两页都破损了,缺了点角,好心酸,换来换去又很麻烦,所以算了,希望以后发货之前你们可以检查一下。
  •   程牧阳 QAQ 直接给男主跪了。
  •   程牧阳只能与南北相配
  •   一直很喜欢这样的作品,这次也不例外,看过之后,心里暖暖的,明知道不是现实,但是我们需要这样的温暖让我们相信爱,渴望爱,寻找爱,默默祈祷自己有一天,也会有一个这样的人来爱自己...另外也得表扬一下当当网,真的是多快好省,买的再多书也不会错,送书永远速度第一,书的质量也不错,不会缺页少页,最主要的就是省钱,同样一本书,当当网价格最低,买的放心,买的舒心,鼓励当当继续努力~
  •   在网络上看完 考虑良久决定买书收藏 是会再看的好书 有些书我一开始想买 认真想想就不会买了 墨宝的文笔很好 可以看看
  •   非常吸引人。看了还想看的书。男主女主性格我都喜欢。故事情节也吸引人。书名我都很喜欢。
  •   喜欢轻易放火所以买这本书!
  •   二宝的书都素最爱啊,1314系列和最好系列都很好看,期待其他的快出版
  •   很喜欢墨宝非宝的小说,一如既往支持
  •   墨宝非宝的作品和好看,值得你收藏。很喜欢,希望多多写出好看的新作品
  •   独你一人,便占尽我的天荒地老。这一世,就为你而来!这是一个迷人的故事。
  •   慢慢的对墨宝非宝的作品陷入中毒的状态,看过她两部作品,故事类型都很不同,很值得期待的作者来的~~
  •   超级喜欢这本书,二宝写的非常好看,排版也很有特色,很漂亮~~~
  •   很好看。结局是好的,墨宝非宝笔下的男女主我都喜欢,希望她别的书赶快出版
  •   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很喜欢阿宝的书啦,她写的故事都超喜欢,而这个故事与一般的黑道文不同,很有爱的,但不落俗套~~~~~
  •   不一样的黑道故事,让人欲罢不能。两个人在一起,哪怕生死都无法将你我分开,为了彼此,有爱就无畏。
  •   这个作者很多人推荐,所以想看一下,而且是黑道文特别想尝试,希望不错
  •   还没读,但是很早就想买了。包装很好,很喜欢。简介很吸引人
  •   人物塑造形象生动,情节环环相扣,继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后,我很喜欢的又一本爱情小说,结局很好。
  •   非常好看,非常满意,墨宝非宝的书,值得一看
  •   墨宝非宝的书,内容很赞,包装的也很精致!喜欢!
  •   冲着墨宝非宝买的 很好看
  •   正在看,还没看完,应该还不错,墨宝非宝的文一般不会差到哪里去
  •   我是看过才买的,很好看的。喜欢墨宝非宝~
  •   墨宝非宝的书绝对是要支持的撒而且这个也是我稀饭的类型书非常好看
  •   一直喜欢墨宝非宝的文,不虐又大气,嗯嗯,不错,书的质量好
  •   墨宝非宝的书一直都很好看,不会虐,又有点温馨
  •   因为很喜欢墨宝非宝所以也买了这本书 背景大概是黑道之类的 我觉得对我而言比较复杂 更喜欢至此终年那种 但是仔细看下来 也很好
  •   书很新,包装很好,而且物流速度很快值得表扬~~~墨宝非宝的书看过三本了,质量还是有保障的噢,支持~~~
  •   墨宝非宝的书还是那么感人,伤不起。
  •   本来就很喜欢墨宝非宝的文文了 就算看多几遍都不会厌 喜欢这种题材特意买回来收藏
  •   挺好的很喜欢墨宝非宝
  •   冲着墨宝非宝买的,一直挺喜欢看她的书。书挺好的,一直收藏等着买的。物流很快。还是到乡镇,平邮也这么快。。
  •   很喜欢墨宝非宝笔下的爱情,一点一点,水到渠成。少年时候的惊鸿一瞥,从此住进了心里。再也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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