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

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曾斌 编  页数:664  
Tag标签:无  

前言

立案、定罪与量刑标准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广大执法办案人员查办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公、检、法机关普遍反映,由于立案工作缺乏统一、量化的标准,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把握立案的尺度,容易导致错立、漏立等现象,长期以来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立案不实”、“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等问题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公、检、法机关在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中,最棘手、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全面把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特别是如何准确地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得到深入贯彻的形势下,全面研究和学习掌握立案、定罪与量刑标准,对于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执法办案的整体质量和执法效能,准确、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司法界和理论界对立案、定罪与量刑标准等重大问题尚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和论述。有鉴于此,我们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一书。本书特点:本书以法治的基本精神为指导思想,从公、检、法机关和广大执法办案人员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最新的刑事法律规定,紧密结合最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所有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突出其实用性、新颖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达到准确性和权威性的统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容全面,知识新颖。本书对刑法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4个《刑法修正案》涉及全部罪案进行了阐释,无一遗漏。特别是对新增设的投放危险物质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骗购外汇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作了详细论述。二是强调法治理念,释解力求准确。立案标准方面,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若干数额、数量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以及《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等规定为依据。对于其他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和刑法规定的精神来确定的。对于定罪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刑法和现行有效的所有司法解释进行阐述的。

内容概要

本书是第一本全面系统阐释各类案件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图书,由高法、高检、公安部的部分专家和各级公检法机关的一些业务骨干撰稿。本书以法治的基本精神为指导思想,从公、检、法机关和广大执法办案人员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最新的刑事法律规定,紧密结合最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所有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突出其实用性、新颖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达到准确性和权威性的统一。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概述  第一节  立案标准    一、立案的概念    二、立案条件    三、立案标准    四、追诉标准  第二节  定罪标准    一、定罪的概念    二、定罪标准    三、罪与非罪的标准    四、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第三节  量刑标准    一、量刑的概念    二、量刑标准    三、量刑情节    四、法定情节    五、酌定情节    六、量刑情节的适用    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六章  侵犯财产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九章  贪污贿赂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十章  渎职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

章节摘录

(三)立案标准的种类通常来说,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主要类型:1.数额标准,即以犯罪行为涉及的犯罪数额、数量的大小、多少来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通常称之为“数额犯”。例如,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等,都是以“数额较大”为起刑点。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的规定绝大多数属于数额犯。例如,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8年6月25日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15万元以上的。刑法中有不少条文直接规定“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标准。2.情节标准,即以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作为立案标准,通常称之为“情节犯”。例如,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第244.条规定的强迫职工劳动罪、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第248条规定的虐待被监管人罪等,都是以“隋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法定的“情节严重”,就应当立案追究。3.行为标准,即以行为人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来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通常称之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不论数额大小或者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我们认为,对于行为标准,还是应当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根据刑法第13条关于“但书”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4.结果标准,即以“造成严重后果”作为立案标准,通常称之为“结果犯”。一般来说,过失犯罪多以“造成严重后果”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追究。例如,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都是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作为立案标准。又如,刑法第167条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作为立案标准。

编辑推荐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编辑推荐:国内首部全面系统阐释各类案件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图书。《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自2003年3月第1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特别是公、检、法从事刑事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刑事律师的充分肯定和真诚欢迎。本次修订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在确定刑法罪名上突出统一性。《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第2版中的罪名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关于刑法的司法解释对第一版的罪名进行全面修订。注重对罪名的设立、修改、取消、合并的过程及原因予以说明,以方便读者理解运用。对引用的法律文件,原则上标明其条文号并将该法律文件编号或生效时间标注其后,以方便读者对照。二、在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上突出准确性。《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第2版中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量刑标;佳均按照最新法律文件(截至2010年10月)予以修订。三、在阐释具体罪名上突出实用性。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逐一进行详细解析,以完成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的对接,适应办案的需要。众所周知,在现代法治国家,定罪的唯一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这是罪刑法定的必然要求。本次修订试图在第一版的基础上,以刑法条文规定的罪状为依托、以刑法基本理论为根基、以现行司法解释为根据,对刑法规定的罪名逐一进行解析,便于办案人员有所遵循,更加准确地把握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和尺度。四、在指导执法办案上突出前瞻性。《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不但对传统的各类案件加以详细解析,而且增加了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案件的定性分析。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版)》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8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号)的相关内容,以便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和广大读者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理解、掌握和准确运用。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很多内容给予了我工作中的指导,让我在工作中进步会很快。
  •   给媳妇买得,不知道怎么样
  •   还好啦,比较详细。
  •   其实在网上买书很难买到合自己心意的,我经常会在网上买,但都没有买到自己钟意的,这本书是让我觉得物有所值的少数中的一本。书的质量比较高,内容也比较详细和通俗易懂,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   内容只能做参考。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