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叶兴国,陈满生 译  页数: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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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上海教委重点学科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资助
  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随之建立,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对北美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开创了南北国家利用自由贸易区进行合作的先河,对世界各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我国在对北美贸易中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与其他国际和地区谈判建立自由贸易区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叶兴国,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英语专业教授

书籍目录

序言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目标
 第二章 一般定义
第二编 货物贸易
 第三章 国民待遇与货物市场准入
 第四章 原产地规则
 第五章 海关程序
 第六章 能源与基本石化产品
 第七章 农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第八章 紧急行动
第三编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九章 标准相关措施
第四编 政府采购
 第十章 政府采购
第五编 投资、服务及其相关事宜
 第十一章 投资
 第十二章 跨境服务贸易
 第十三章 电信
 第十四章 金融服务
 第十五章 竞争政策、垄断机构与国有企业
 第十六章 商务人士的临时入境
第六编 知识产权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七编 行政与机构条款
 第十八章 法律的发布、通报与实施
 第十九章 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事宜的审议与争端解决
 第二十章 机构安排与争端解决程序
第八编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章 例外
 第二十二章 最后条款
注释
附件401:原产地具体规则
附件
 附件一:现行措施的保留与自由化承诺
 附件二:未来措施的保留
 附件三:国家保留的活动——墨西哥明细表
 附件四: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附件五:数量限制
 附件六:其他承诺
 附件七:保留、具体承诺与其他事项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3)行动终止之时,关税税率应为根据分阶段关税消除时间表,行动启动一年之后应当有效的税率;行动终止后的次年1月1日开始,关税税率应由采取行动的缔约方选择以下两者中的一个:1)关税税率应与附件302.2 所附的该缔约方关税削减时间表规定的适用税率相符,或者2)该关税应每年等额分阶段取消,取消日为附件302.2 所付的该缔约方关税消除时间表规定的日期。5.根据本节规定采取行动的缔约方,应向其货物受到该行动限制的缔约方提供双方同意的以优惠为形式的贸易自由化补偿,该项优惠具有大致相当的贸易效果或相当于该行动预期产生的额外关税额。这种优惠应仅限于附录1.1 规定的纺织品和服装,除非各缔约方另有协议。如果相关缔约方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出口缔约方可对自根据本节规定发起行动的缔约方进口的任何货物,采取关税行动,其贸易效果大致相当于根据本节采取的行动。采取关税行动的缔约方,应在取得大致相当的贸易效果所需的最短期限内实施该行动。6.就本节而言,应根据第2节第2款决定原产自缔约方境内的货物。7.第1款至第5款应同样适用附录2.4 所述的纺织品与服装。第5节:双边紧急行动(数量限制)1.除非附录5.1 另有规定,一缔绚方可根据本节以及附录3.1 对另一缔约方非原产的纺织品或服装采取双边紧急行动。2.如果一缔约方认为,某种非原产纺织品或服装,包括附录6所列的在关税优惠水平下进入的货物,自另一缔约方进口至境内时,其增长的数量,不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国内市场对该货物的需求,以及所依据的条件对进口缔约方生产同类货物或直接竞争货物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进口缔约方可要求与另一缔约方进行磋商,以消除由此产生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3.提出磋商请求的缔约方应在磋商请求中说明事由,以证明对其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是由另一缔约方进口所致,包括关于此种损害或威胁的最新数据。4.在确定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时,缔约方应适用第4节第2款。5.相关各缔约方应在磋商请求提出后60天之内开始进行磋商,并努力在磋商请求提出后90天之内就令双方满意的特定货物出口约束水平达成一致,除非磋商各缔约方同意延长磋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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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上海市教委085知识创新工程项目资助,上海市教委重点科学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资助,项目编号:J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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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挺好的
  •   这本协定的中文翻译本用词很专业,对于合同、协议的翻译很有帮助。
  •   适合学管理学的看,我认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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