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

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苏平  页数:256  字数:193000  

内容概要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知识产权变动的基本理论”。这部分从财产权利体系的理论范畴着手,介绍了知识产权变动的相关理论,为本书做好理论铺垫。研究知识产权变动,首先须研究同为财产权利的物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与物权在权利客体上、权利性质、权利内容等方面既有差异性,也用共通性,这就成为运用物权变动的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变动提供了理论依据。按照财产权利的共性,结合物权变动的规律和知识产权的特性,本书认为,所谓知识产权变动是指知识产权的发生、变更以及消灭,即知识产权之得丧变更在法律上所显示出的一种动态现象。
第二章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基本理论”。这部分以物权行为理论做铺垫,企图架构知识产权行为理论,从而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提供理论支撑。法律上处分行为之处分标的为物及物权,则为物权行为;法律上处分行为之处分标的为债权等的,通说为准物权行为;而法律上处分行为之处分标的为知识产权的,则为一种非物权行为,本书认为是知识产权行为,并以此区别处分标的为债权的准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一样,知识产权行为的特征是和债权行为相对而言的,知识产权行为也具备独立性、无因性和形式主义三个基本特征。
参照物权立法主义定义,知识产权行为的立法主义主要有三种,并相应地表现为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知识产权形式主义三种知识产权变动模式。
第三章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价值基础及其实现途径”。在不同的知识产权变动立法模式下,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意思主义的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下极为强调的是意思自治,注重意思表示的自由,因此效率的功能首先成为立法追求的价值目标,安全的价值似乎只居其次;而形式主义的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极为强调登记的公示力,仅有移转知识产权的意思表示并不能发生移转知识产权的效力,因此交易的安全性被视为首要的价值目标。可见,一国立法的不同的价值取向直接左右着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权利公示是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登记作为权利公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随着财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起来的。现代意义上的财产登记制度源自欧洲,作为主要为物权的权利公示形式,发展到其他财产权利的表现形式,更为知识产权所运用。登记也成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价值基础的实现途径。
第四章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一:意思主义”。意思主义的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是指除了当事人的债权意思之外,知识产权变动无须其他要件的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意思主义变动模式由债权行为与公示对抗要件构成。法国、日本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立法采纳这个模式的较多。但是意思主义立法模式理论上的逻辑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乃至法律适用上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第五章为“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二:形式主义”。所谓知识产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是指知识产权变动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意思表示外,尚需践行登记的法定形式,始生效力。在此种变动模式下,未经公示,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发生知识产权变动,当然更谈不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此种主义,知识产权变动系于公示形式之采纳,该形式在知识财产上表现为登记。由各国立法例可以分析出,在形式主义的知识产权变动模式基础上,亦有债权形式主义和知识产权形式主义之分。这两种形式主义知识产权变动的区别在于实际发生移转时是否存在知识产权合意。在知识产权变动实践中,知识产权合意往往是通过知识产权公示而最终得以体现的。
第六章为“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完善”。笔者认为,以知识产权行为理论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形式主义,适合知识财产。我国知识产权变动的选择路径,应该建立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立法模式基础上,同时参考国外立法模式,遵循一般立法政策,考量知识产权法的特殊性,优先选择知识产权形式主义模式。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由苏平所著。

作者简介

苏平,四川广安人,法学博士,重庆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入选专家,全国第二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重庆市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方向学术带头人。现任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副主任。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四川)兵工学会国防知识产权专委会总干事、中国作家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等。在《法商研究》、《知识产权》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近年来,主持研究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重庆市教委高教改革重点项目等。

书籍目录

摘要
绪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变动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财产权体系的基本理论范畴
一、财产权体系的一般考察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
三、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关系
第二节 物权的权利变动
一、权利的变动
二、物权的变动
三、物权变动的原因
第三节 知识产权变动制度的基本范畴
一、知识产权变动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变动之原因
三、知识产权变动之种类
四、知识产权变动制度的功能
五、知识产权变动的价值
第二章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物权变动与物权行为理论
一、物权变动的立法
二、物权行为理论
第二节 知识产权行为界说
一、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行为的特征
三、构建知识产权行为理论的意义
第三节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基本架构
一、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概念及可能的立法主义
二、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法律意义
三、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基本架构
四、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作用
第三章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价值基础及其实现途径
第一节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价值基础:交易安全
一、交易安全的概念
二、交易安全的价值分析
三、知识产权变动中保护交易安全的具体制度
第二节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价值基础的实现途径:登记
一、知识产权登记的概念与特征
二、知识产权登记请求权
三、知识产权登记的阶段与过程
四、知识产权登记的功能
五、知识产权登记的效力
第四章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一:意思主义
第一节 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的概念界定
一、意思主义变动模式的概念
二、意思主义立法例
第二节 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的构成要件
一、债权行为
二、公示对抗
第三节 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下知识产权变动法律效果
一、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下知识产权转移面临的风险
二、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下的善意取得制度
第四节 对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的评价
第五章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二:形式主义
第一节 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
一、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概念与立法例
二、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理论核心——区分原则
三、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知识产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
一、知识产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二、知识产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知识产权形式主义与知识产权合意
一、知识产权意思表示的概念及其构成
二、知识产权合意的概念与特征
三、知识产权合意的具体规则
四、知识产权意思表示瑕疵及其法律效果
第六章 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完善
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变迁
一、商标权的变动模式
二、专利权的变动模式
三、著作权的变动模式
第二节 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实践现状
一、案例一的审理情况及评述
二、案例二的审理情况及评述
三、案例三的审理情况及评述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之选择与完善
一、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选择:基于交易成本和外部性的考虑
二、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的优先选择
三、我国知识产权变动模式具体规则之构想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然而,知识产权与物权关系不应仅仅局限于二者的差异性,还应对其共通性进行追问。知识产权与物权在权利性质、权利内容上也有共同性。作为规范知识财产的归属、支配和利用关系的法律,知识产权法和其他无形产权法与规范有形财产归属关系的物权法并无本质区别(同为民事权利即私权之一种、同为财产权而非身份权、同为支配权而非请求权、同为绝对权而非相对权,等等),故无形产权应当作为与物权相关或相联系的一种财产权利而存在,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无形产权应当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乃至于应当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物权法的具体规范得准用于无形产权。同时,物权法的知识和规范在无形产权法研究和立法中的运用,应当成为当代财产法研究的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分析物权和知识产权二者在当代财产法体系中有共通的规则,物权法规范在知识产权中运用具备可行性。因此,运用物权变动模式的原理研究、凝练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成为可能。 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其变动仍亦遵循权利变动的规则,根据权利变动的基本范式,权利变动尤非是包括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得、丧、变更。于此,所谓知识产权变动是指知识产权的发生、变更以及消灭,即知识产权之得丧变更在法律上所显示出的一种动态现象。由于知识产权是对知识财产的直接支配关系,因此知识产权变动是知识产权主体与知识财产相互关联的变动。 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的特点,使得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的可能性大大高于以有形财产作为客体的物权,也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交易中更有可能“货许三家”或“一女两嫁”。因此,基于知识产权交易安全性考虑,知识产权的变动需要有法律特别规定相应的方式,即知识产权变动模式。具体而言,知识产权的变动表现的是知识产权的运动状态,即为人与人之间对于权利客体的支配和归属关系于法律上的变化。

编辑推荐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