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

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陈小君  页数:474  字数:590000  

内容概要

  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背景,对中国10省次39县次116乡次226村次2300个农户进行了两轮大规模农地实地调研,沿袭解释论到立法论的理论路径,通过实证研究、体系研究和价值研究的分析方法,依次从实证调研、域外考察、理论研究和立法文本四个层面对农村土地立法问题作了科学、系统的研究,形成了这一最终结项成果。陈小君等编著的《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共分四篇。

作者简介

  陈小君,女,法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代表性著作有:《中国民法教程》(主编)、《合同法学》(主编)、《海峡两岸亲属制度比较研究》(合著)、《合同法新制度研究与适用》(舍著)。代表性论文有:《传统文化反思与中国民法法典化》、《合同法分则整体式研究》、《挑战与回应——WTO与中国民商法》、《合同法与现代社会》。

书籍目录

第一篇 实证调研
中国十省调查总报告
一、前言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三、调查结论
中国十省研究总报告
一、导言
二、农地立法构建的价值目标与功能模式
三、农地权利体系的梳理与整合
四、农地权利的运行机理
五、农地权利救济
六、结语:研究任务与目标
中国四省调研总报告
一、前言
二、对调研数据及访谈笔录的分析解读
三、调研结论对立法或法制影响的基本认知
第二篇 域外考察
海峡两岸农地物权变迁:在政府干预和市场支配之间的摆荡
一、引言
二、中国台湾农地物权变迁:从一田两主到单一所有
三、中国大陆农村土地物权变迁:以集体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例
四、结语
欧盟农地制度现代化:权利保障及其启示
一、以农地改革为前提的欧盟国家的农业现代化
二、现代欧盟国家中农地与农业企业的关系
三、欧盟的农业法律政策
四、农地租赁与流转
五、农地征收
六、欧盟农地制度对中国农地立法的启示
阿根廷农牧业法制化:土地的利用、收益和开发的私权构造
一、引言
二、农地租赁合同
三、主要义务
四、农业租佃合同(或农地利益分成合同)
五、附带性的收成合同
六、用益权
七、农牧业信托:融资之选择
八、土地的保护
第三篇 理论研究
集体土地所有权:从公权主导到私权实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反思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制度缺失根源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宏观思路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民法构造
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从行政管理手段到物权的公示公信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模式的立法选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多元及其立法完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与出租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理论与现实的冲突及其协调
一、承包地调整的情况分析
二、对承包期内替代承包地调整的各种可能的方案和途径的分析
三、承包期内承包地的适当调整
四、承包期内禁止调整承包地的原因分析
五、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当调整制度的建立
六、结语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与立法回应
一、"宅基地"及其现行法律规定由来考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法律规范解读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社会实践中面临的挑战
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立法完善的宏观思考
乡村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域外法制与中国的现实
一、乡村地役权之理论基础:以地役权基本原理为中心
二、比较法上的乡村地役权:对大陆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的考察
三、乡村地役权在我国:立法、理论与实践
四、乡村地役权发展的中国语境之一:社会主义体制
五、乡村地役权发展的中国语境之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乡村地役权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代结论
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历史回顾与立法前瞻
一、自留地、自留山制度的形成概况
二、自留地、自留山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自留地、自留山制度的功能演变
四、保留自留地、自留山制度的依据和积极意义
五、自留地、自留山政策性特征的归纳及法律化构造
农地发展权:理论基础与制度创建
一、农地发展权的界定
二、农地发展权的性质
三、农地发展权的归属
四、农地发展权的实现
五、结语
土地征收:现实困境与破解之道
一、当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实质
二、征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治理我国土地征收中顽疾之法律对策
农地权利救济:从实践解读到制度证成
一、农村地权纠纷救济制度的分析框架
二、农村地权纠纷救济制度在纠纷解决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对农村地权纠纷救济的检讨及其解决路径
妇女农地权利保护:'陛别视角下的法制保障
一、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使与救济之实证研析
二、当下农村妇女承包经营权受损之制度成因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良性运作之路径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实现及其制度配套
一、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二、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实现的立法完善
三、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局限与新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四、我国农村新型社会保障的现状
五、农民土地保障与新型农民社会保障的配套
第四篇 立法文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法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条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法条
四、宅基地使用权法条
五、地役权法条
六、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法条
七、土地征收法条
八、农地社会保障法条
九、农地发展权法条
附件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调查问卷样本(第一轮)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访谈提纲样本(第一轮)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调查问卷样本(第二轮)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访谈提纲样本(第二轮)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然而,根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应有其独立性,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是一种必然的制度逻辑,因而“大稳定,小调整”的土地承包制度显而易见具有短期性和阶段性特点,现有农户之间人地不均矛盾最终将应由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民集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收取适当的土地使用费(租金)加以较为彻底的解决,即农民基于成员权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其须对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民集体承担缴纳一定租金的义务。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以交付合理的租金作为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为此,有两个法律问题或前提条件应当明确:第一,由于农户和农民集体都具有相互独立性,农民集体自己也应有合理的利益诉求,故收取租金的额度应由农民集体成员大会决议确定,而不能由村委会独自决定。第二,租金的用途必须明确和公开,应用于村集体全体农民,即为全体农户谋福利,包括眼前利益(如修建水利设施、公共设施和环境改造等等基本福利项目)和长远的社会保障(如成员的失地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保项目)。 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在发包土地时收取土地使用费即租金的权利,也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缴纳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即租金的义务。但根据本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枯竭,眼前的事情无人管理,更不要说长远打算,如果立法只考虑到农户的双重身份就忽视了其在农民集体中这一身份主体应尽的必要义务,必将走向另一个极端。农民个体与农民集体相辅相成,利益攸关,在我国现阶段,农民集体的存在价值是重要的、多元的,且富有体制与制度深意,如果架空农民集体,无视集体利益,很难说是公平合理,更可能无法实现中国式农地制度设立和变革即缩小城乡差距受惠于数亿农民的初衷。而且,由于农民的相应财产利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获得,必须通过成员权之行使或以成员权为基础,而现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忽视了对新增人口的成员权的保护,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与公平原则相悖离和冲突。所以,农民集体以收取的租金给无地和失地的农民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正可作为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有益有效补充,完成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的现实与法律目标。自然,对农民集体收取的租金的使用应当有严格的制度保障,而其推行也应当是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当前刚完成废除千年“皇粮国税”的农业税的社会环境下不可操之过急。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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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内容很好,对研究中国农村土地问题很有帮助
  •   本书是好书。作者是认真的民法学家,多年来认真研究这一问题。这在中国是个大问题,值得好好研究。
  •   一本三农专著,值得认真研读。可惜装订出错,只好退掉重购。
  •   对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状况及实际运作有较为全面的反映,较有特色,但个人感觉实证研究的力度和高度、调研方法的多样化和深层次还有欠缺,定价稍高了些
  •   权威之作,经典之作。
  •   好好的一本书,愣是给我撕掉4页发过来,亚马逊你居心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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